维基百科讨论:关注度/存档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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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更新关注度指引

英语维基百科对于维基百科:关注度的内容已经有所更新,其内容增加了许多关于关注度的建议以及为何如此制定的原因,相比之下中文维基百科自从2009年自英文维基百科引入此指引后就没有重大更新。在此提请各位协助检查维基百科:关注度/更新草案是否有任何翻译错误、字句不连贯或者与现行共识有违背之处,并且在取得共识后以此更新现行的关注度指引。

这里也先提及几个内容重要修改之处(因为是重新翻译所以字句不一样处先不提及,当然有更好的写法也烦请提出):--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03:52 (UTC)

  • 增加了有关当主题具有关注度时并不一定要独立成条目的参考段落、增加了有关通用关注度指引制定的原因、增加了一些需要考量到关注度指引的情况。
  • 对于过去版本重新编排并且翻译成更为直接的字句,另外对于参见的连结条目也做了一些修改。
  • 将原本“如果一个主题得到了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而且这些来源独立于主题实体,则可假定该主题或符合独立条目的收录标准。”改为“如果一个主题获得独立于主题实体的数个可靠来源之有效介绍时,则可以假定该主题适合单独成立其条目或者是列表。”,并且以新修改的内容将下面介绍重新排列。(这里提出是因为这个字句修改可能会与原本指引的意义有所不同,因此烦请各位注意)
  • 修改了“来源”介绍中对于同一作者提交的内容并非多方来源的注释(现今版本的“脚注4”和新版本的“注释3”)
  • 基于后面的理由介绍、英文原句和中文用字习惯,将“‘有效介绍’,意味着相关之来源直接、详细地讲解了主题的实体,编者无需通过原创研究来发掘条目的内容。有效介绍要比顺带提及深入,但可能会较专门阐述浅显一些。”改成“‘有效介绍’要求能直接且仔细地应证主题内容,进而使得条目中并没有原创研究。来源的有效介绍应该要比顺带提及更为深入,但是它不必是来源资料的主要议题。”
  • 修改了“有效介绍”中对于顺带提及的例子(现今版本的“脚注1”和新版本的“注释4”),以求能够马上让人更为明确了解所指内容。
  • 删除了过往对于“父主题与子主题”的内容,因为新版本仍然强调来源的重要性。因此合理的情况下并不是需要辩论父主题与子主题,而是要直接依照通用指引寻找可用的来源。
  • 英语维基百科在“是否需要独立页面”中有提到数个例子,但是由于在中文维基百科中不适用所以删除之。
  • 本草案目前并没有翻译英语维基百科中所提到的“There is no present consensus for how to assess the notability of more complex and cross-categorization lists (such as "Lists of X of Y") or what other criteria may justify the notability of stand-alone lists, although non-encyclopedic cross-categorizations are touched upon in Wikipedia:What Wikipedia is not .……Editors are still urged to demonstrate list notability via the grouping itself before creating stand-alone lists.”因为这段似乎只是提到英语维基百科对于这方面的决定并没有共识,所以删除之。
  • 单是第3点就把“一个来源”的门槛提升至“数个来源”,后果就是另外数以万计的条目可以加入提删之列,除了动漫电玩外,就连明清进士、知县、生物物种、小行星、法国/西班牙/奥地利/巴西小镇、各国小岛/小湖/小河、南极冰川之类条目都难逃被大规模提删。从2009年起用机器人或人肉机器人创建的条目,至少有三分二都可以据此提删,更讽刺的是连提案者刚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4/01/03”投保留票的条目都难逃一劫。--Mewaqua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06:26 (UTC)
    • 同意这点内容,就算是我撰写的、有两个以上的来源的明清人物也会被新晋的巡查员提删,更不用说那些没有来源的。如果一旦改为“数个来源”,就会滋生不同的介绍,让一些用户借此方针发挥,以排除异己。虽然明清进士的来源并不难找到,但毕竟牵扯当数百年前古籍;一旦被大规模提删,工作量上也很难在数日内补回。--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1月6日 (一) 06:49 (UTC)
      • 根据“关于所需要的来源数量并没有定数,因为来源的文章品质以及深入程度并不一致,但是一般而言多方来源会更受欢迎”,以及在英语中使用的亦为复数型态(If a topic has received significant coverage in reliable sources that are independent of the subject)所以才改为数个,也就是说绝大部分的情况下条目不应该只凭借著单一可靠来源就可以视为有关注度而创建条目,除非能确定满足注释2所提到的“在缺乏多方来源的情况下,该来源必须能够验证所反映的中立观点足可信赖,并且能为一篇全面的条目提供足够详细的讯息”的要求。至于提删部分则并不一定意味着是条目刚创建马上遭到提删,也有可能是指好几年有一些可靠来源找得到但是在当前找不到的情况,这时应该是要参考“关注度需可供查证”该段所提到的“此时如果针对条目可能获得独立消息来源的有效介绍而可以找到一篇来源的话,以缺乏关注度为由删除条目便是不恰当的行为。”--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06:59 (UTC)
      • 另外现行的方针中也没有说过“借由一个可靠来源就能证明关注度、并且创建条目”为通常情况,包括该解释来所提到的“一般而言,多方来源会更受欢迎”、脚注3提到的“在缺乏多方来源的情况下,必须能够验证这一点:单一来源所反映的中立观点足可信赖,并且能为一篇全面的条目提供足够详细的信息。”、脚注4提到的“如若缺少多方来源,那么就意味着,更好的做法也许是将特定主题写入主题更加宽泛的条目中去。”也就是说以现行的规则来说,虽然“如果一个主题得到了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这里可的“可靠来源”以中文用法来看可以解释成1个以上(中文毕竟表达单个和复数表达与英文习惯不同),但是在后面几个详细介绍仍然是建议以多个来源作为创建条目的凭据。--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07:11 (UTC)
        • 机器人大批次建立的条目部分只提供单一参考,更多连一个参考都没有,的而且确是个问题。解决方法应从创建方面入手,移磡就船的话可能有点儿本末倒置。--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月6日 (一) 07:22 (UTC)
  • (!)意见第5点“‘有效介绍’要求能直接且仔细地应证主题内容,进而使得条目中并没有原创研究。”:这是内容的问题,而不是关注度要否删除整个条目的问题。--Nivekin请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07:20 (UTC)
    • (:)回应:原句为“"Significant coverage" addresses the topic directly and in detail, so that no original research is needed to extract the content.”,如果是后面那句问题的话那改回原先的“编者无需通过原创研究来发掘(或者改成“获得”)条目的内容”如何?--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07:47 (UTC)
      • (:)回应:我先改成“‘有效介绍’要求能直接且仔细地应证主题内容,进而使得编者无需通过原创研究来原创研究获得条目来源”了。--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3:38 (UTC)
  • 依照英文版copyedit了一下草案的导言,看看会否比较通顺?(代码里有两段注释。)-Lif…lon 2014年1月6日 (一) 08:57 (UTC)
    • 感谢你的修改。至于注释部分,我个人是觉得“值得独立描述”看起来好像是在编辑条目而不像是创建新的条目;而“不一定是新的条目,也可能是从现有条目分拆出来的内容”这部分,即便是分拆出来的内容在另立页面时应该也要视为新条目或者新列表看待。--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3:38 (UTC)
      • 第二点注释说“不一定是新的条目”,是针对我对那一句作出的修改而言(我将之前阁下写的“……值得创立新的条目”改为“……足以让其成为条目”),因为关注度指引的有效范围也包括现有条目,而不只是新建的条目(即现有条目也可以按指引检核是否具关注度)。英文版说的也是“to merit an article”。
      • 至于第一点注释,是针对阁下写的“值得另外写出”而提出的修改。不过修改与否也好,其实这一句的问题是读上去语意不明:“条目和列表的主题必须……‘值得另外写出’”,是另外于什么?是指独立为文?(英文版的对应部分则只是“must be notable, or "worthy of notice"”,其实是同一个意思说了两遍,就是“有显著之处”。)-Lif…lon 2014年1月6日 (一) 14:19 (UTC)
        • 喔……原来如此(因为我英文并没好到哪里去)。第二点注释的确是你的修改比较好,至于第一点注释我想当时是要提关于主题具有关注度以及主题足以独立成一篇条目。--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4:32 (UTC)
          • 关于第一点,由于关注度指引的目的就是要确定某主题应否拥有条目,所以“条目和列表的主题必须……”(条件)背后隐含的意思是“……才值得拥有条目或列表”(结果)。如果像上面这样写的话,就会变成循环论证:“条目和列表的主题必须……‘值得另外写出/独立描述/独立为文’(才值得拥有条目)”,这样等于没有说任何东西。所以我觉得只写“条目和列表的主题必须‘值得注意/有显著之处’”就可以了。-Lif…lon 2014年1月6日 (一) 15:27 (UTC)
  • (!)意见:非常感谢您的翻译,尤其那段“为什么有这些要求”实能教导那些视关注度指引为“洪水猛兽”的用户,亦为其他关注度子标准的建立订立方向。建议“有效介绍”中用回原先“意味着相关之来源直接、详细地讲解了主题的实体,编者无需通过原创研究来发掘条目的内容”已可,倒是后面那句有更新的必要。所谓“一个来源的门槛提升至数个来源”,现在关注度指引已有“这来源独立于主题实体”,一个来源能否符合“这”?一个来源就能使条目被维基百科收录,实为一厢情愿的想法。(+)支持更新。--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12:04 (UTC)
    • 关于“有效介绍”部分,我认为现行的讲法跟英语维基百科有所差别。英语维基百科的讲法类似于来源中可以直接且仔细地应证条目内容的部分为称为有效介绍,而有效介绍的长短则应该在顺带提及以上但不必作为主要议题。--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3:47 (UTC)
  • (+)支持更新的大方向,不过上述讨论中不应把数量定型化,而是要将"数量"和"几方"区分开来。英文方针有下面这一段
  • "Sources"[sources 1] should be secondary sources, as those provide the most objective evidence of notability. There is no fixed number of sources required since sources vary in quality and depth of coverage, but multiple sources are generally expected.[sources 2]
  1. ^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newspapers, books and e-books, magazines, television and radio documentaries, reports by government agencies, and academic journals. In the absence of multiple sources, it must be possible to verify that the source reflects a neutral point of view, is credible and provides sufficient detail for a comprehensive article.
  2. ^ Lack of multiple sources suggests that the topic may be more suitable for inclusion in an article on a broader topic. It is common for multiple newspapers or journals to publish the same story, sometimes with minor alterations or different headlines, but one story does not constitute multiple works. Several journals simultaneously publishing different articles does not always constitute multiple works, especially when the authors are relying on the same sources, and merely restating the same information. Similarly, a series of publications by the same author or in the same periodical is normally counted as one source.
  • 以上文字交待了多方来源的一般期待,单方来源若无中立性及查证问题的可能性,以及单方数个来源只能算单一来源。这句话"There is no fixed number of sources required"应该要翻。做为保留派维基人,我会觉得这方针若要更新的话,上述文字有必要讨论出共识以避免落入纯数来源注脚数的迷思,而是要看内容和来源的对映需要。另外,独立来源一词或可中翻成独立第三方来源,以避免“相对主题而独立”的意思被误解为“绝对独立来源”。--❦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6日 (一) 12:54 (UTC)
  • (-)反对此次提议的更新,明文提高“独立第三方的有效介绍”数目的门槛,后果必然是数以万计甚至十万计的“条目大屠杀”,为更大规模的关注度提删开绿灯如同慢性自杀,此外也不符合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会在2011年的决议提出"working with colleagues to improve and make friendlier policies and practices regarding templates, warnings, and deletion;"[1]。--Mewaqua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3:10 (UTC)
    • 英语维基百科用了这些关注度指引,有超过400万个条目,中文维基百科用了这些关注度指引,就“必然”是数以万计甚至十万计的“条目大屠杀”,实在笑话。维基媒体基金会理事会的决议是"make no deletion"?--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13:17 (UTC)
      • 我也可以说如果英语维基百科放宽了这些关注度指引,也许会有六百万个条目也说不定,又或者可以说百度百科、互动百科没有这些关注度指引,所以可以增长至几百万个条目呢。“相比起数年之前,中文维基百科的关注度执法似乎有不断收紧之势,近期甚至连一些在过去数年从没人认为需要删除的条目也要拿出来提删,如果情况继续恶化下去,不但会令中文维基百科条目增长速度持续放缓,更会打击不少热衷建立新条目的维基编者之参与热诚,不利中文维基百科长远发展。”[2]--Mewaqua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02:30 (UTC)
        • 为何有六百万个条目比400万个条目好?找个Blog说明了什么?关注度指引等于“关注度执法”?收录没关注度的条目有利中文维基百科长远发展?--Risk留言 2014年1月7日 (二) 02:47 (UTC)
作了个小修改。另外,“数个可靠来源”建议还是去掉“数个”,通过上面说的脚注方式来进一步阐明即可。建议这样表达“如果一个主题获得独立于主题实体的可靠来源之有效介绍时,则基本上可以假定该主题适合单独成立其条目或者是列表。”(话不要说的太满,总可能会有一些例外情况,也符合对于““假定””的描述:“假定”意指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只构成推论,并不能保证某项主题因此独立出新的条目或者列表。在更深入的讨论后可能会得出“该主题其实不应该另立一篇条目”这样的共识结论,例如.....)还有在WP:SBST,原来的“例如,对宣告、体育的日常新闻报道乃至小报新闻都不足以让某个主题拥有其独立条目。维基媒体下属的维基新闻项目是发表当前新闻报道的场所。”在草稿中没有了,是否加上会更有说服力?更容易让人明白?在“是否需要独立页面”章节的“相关主题”部分,是否可以提一下维基百科不是未经筛选的资料收集处之类的话更为稳妥一些?最后,有人说“除了动漫电玩外,就连明清进士、知县、生物物种、小行星、法国/西班牙/奥地利/巴西小镇、各国小岛/小湖/小河、南极冰川之类条目都难逃被大规模提删”,这其实不太可能。这些事物通常都不会仅仅有一个可靠来源,不用多虑。而有人说“机器人大批次建立的条目部分只提供单一参考,更多连一个参考都没有,的而且确是个问题。”,这其实不是问题。因为“关注度需可供查证”中已经说明了这种情况:“关注度只需要合适地独立且可靠的来源存在着,并不需要它们直接被引用或者参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月6日 (一) 13:21 (UTC)
所以现在问题的关键就是“是否需要数个可靠来源”的问题。乌拉跨氪 2014年1月6日 (一) 13:26 (UTC)
会不会“数个”改成“多方”更好?因为“为什么有这些要求”指出多方观点是必须,以符合中立的观点方针,那多方可靠来源确应为要求。--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13:28 (UTC)
拿生物物种而言,基本上发现人/命名人就会有至少一篇论文,各种生物志至少会有一个独立介绍,很多还会有DNA测序、生态环境、繁殖育种、生境分布、保护状况之类的后续研究论文。如果说可能会有关注度问题的,一般可能会是一些古生物物种的条目(例如发现了几块骨头命名一个物种,可能发篇论文后就完了。一般这种适合合并到属、目等分类下),亚种、变种的条目(例如一些人工栽培的花卉品种数以百计,很多都是商业公司流水线式培育出来的新品种,没有什么关注度可言)--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月6日 (一) 13:35 (UTC)
但是事物的发展是需要时间的。从一个物种发现到发表数篇文章短则数年长则数十年。存废讨论出现争议往往就是对于新进事物的存废讨论中。特别是对于一些新进艺人,若出现了一篇可靠来源我们是否还应该等待第二篇,第三篇甚至第N篇报道后才将其条目保留下来,而这期间又将花费多少无意义的重建-删除-重建-删除的精力。乌拉跨氪 2014年1月6日 (一) 13:45 (UTC)
WP:SBST已解答此问题:关注度非推论出的:随着时间推移,之前尚不符合本指引的主题有可能在未来会符合,但也不应仅凭推论某主题将在未来获得足够关注度,当下就记录之。--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13:52 (UTC)
我的意见是弱化数量问题,不提“一个”或“数个”,而在指引中具体阐述,详细说明。重要的不是数量,而是合理性--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月6日 (一) 13:35 (UTC)
使用“一个”或“数个”,反而使复杂问题简单化了。而简单化的结果就是使争议复杂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月6日 (一) 13:40 (UTC)
但是只有一方来源就一定不合理,只有一方来源不符WP:NPOV,“多方”也能弱化数量问题。--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13:43 (UTC)
将“数个”改成“多方”,不过是把毒药的糖衣颜色改了,用“随机条目”找几十个条目去试,就知道有许多条目难以在网上找到“数个的”或“多方的”独立来源。--Mewaqua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3:52 (UTC)
对,英语维基百科用了这些关注度指引,有超过400万个条目,中文维基百科用了这些关注度指引,用“随机条目”找几十个条目都不能符合。确保条目符合中立的观点是毒药?--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13:57 (UTC)
随手拈来Category:清朝南汇县知县,每个条目仅有《南汇县志》一个来源,看来很难符合阁下要求了,我也不期望会有“数个”来源、“多方”来源为这些清朝知县写下“有效介绍”,另外Special:用户贡献/Trymybestwikipedia也是差不多,在新指引下大概可以排队等待删除。--Mewaqua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4:18 (UTC)
这作为草案的反驳要成立,就要说明为何这“可以排队等待删除”是不合理,以及只有在草案通过后这些条目才会“可以排队等待删除”,而现时指引已说了“如若缺少多方来源,那么就意味着,更好的做法也许是将特定主题写入主题更加宽泛的条目中去。”--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14:26 (UTC)
我倒认如果草案获得共识的,提删仍应该适用“此时如果针对条目可能获得独立消息来源的有效介绍而可以找到一篇来源的话,以缺乏关注度为由删除条目便是不恰当的行为”这句,除非讨论时得出能出除了该单一来源以外再也找不到其他来源的结论。--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4:38 (UTC)
赞同。所以我们是否有必要规定一定是“数篇”?因为如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不是单纯的点数,而是考虑能不能找到。乌拉跨氪 2014年1月6日 (一) 14:43 (UTC)
理由同下,“我现在只找得到一篇可靠来源,但是可能还有其他来源足以应证之”跟“我现在创建条目只需要一个来源,但是该主题只有那么一个可靠来源”应当是不同的想法。--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4:50 (UTC)
┌─────────────────────────────┘
回Shizhao的“这其实不太可能。这些事物通常都不会仅仅有一个可靠来源,不用多虑”,在现时的“页面存废讨论”和“存废复核请求”大概没有这回事,主张保留者拿不出“数个独立第三方来源”摆在大家面前,条目就会被人不断挂模板和提删,提删分子不会接受“不会仅仅有一个可靠来源”的空话,就算条目被保留了,也会有人闹上Wikipedia:存废复核请求要求删除。--Mewaqua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3:41 (UTC)
“如若缺少多方来源,那么就意味着,更好的做法也许是将特定主题写入主题更加宽泛的条目中去。”一个来源就能使条目被维基百科收录,实为一厢情愿的想法。--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13:48 (UTC)
我看到的情况,这类问题一大类是对关注度方针的理解出现偏差或歧义,另一大类一般还是因为条目主题本身的关注度的确有问题,比较常见的就是对于保留者提出的参考来源是否符合关注度要求存在争议。而且我也没看到“被人不断挂模板和提删”这种行为很常见。我看到的类似情况一般是因为关注度模板被人30日内去除,然后有人再挂上这种;或是存废讨论以无共识保留后过一段时间再次提删。另外,关于“多方”问题,我认为也不用说的这么直接,在指引中详细阐述就可以了。关于乌拉跨氪的问题,关注度只能考虑现时的,无法考虑到未来的情况(指引中也已经明确的说明了这个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4年1月6日 (一) 13:53 (UTC)
但现在的草案是要把现在部分符合关注度要求而存在的条目划归至不符合的范围内。所以若草案通过,我们是不是需要把这些条目都删掉。这样做是否最好的选择?或者说我们只能这么做?乌拉跨氪 2014年1月6日 (一) 14:22 (UTC)
既然“这些指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确保编者创建符合主要内容政策的条目”,POV又要求多方来源,看不为何不把多方来源列为要求,英语维基方针写"multiple sources are generally expected",现在成为“更受欢迎”,过于宛转。--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14:09 (UTC)
我个人是认为删除条目部分部分应该是适用现行的“如果一个主题所需的来自独立来源的有效介绍仍有被找到的可能,那么就不宜以缺乏关注度为由删除条目,除非在作出了足够的努力后仍然无法找到这样的来源。”或者是草案中所提的“此时如果针对条目可能获得独立消息来源的有效介绍而可以找到一篇来源的话,以缺乏关注度为由删除条目便是不恰当的行为。”因为提删的情况应该是提名者找不到来源,而在决定是否要删除条目时仅找得到的一个来源,那么善意地推测说创建当时或者现在仍然有许多较难找到的来源可以验证关注度而将条目予以保留。相对地当编者创建条目时,应该可以假设其在拥有或者能够掌握最多来源参考的情况下决定创建这篇条目,这时候他创建了只有一个符合关注度指引来源的条目并说明其有关注度并无法说得通吧。--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4:12 (UTC)
接上段的讨论。我们来考虑实际操作的问题。如何定义可靠来源应该达到的量,即几篇算来源充分?若一个条目只能找到2个可靠来源,可否提删,可否视作不符合新的关注度要求?乌拉跨氪 2014年1月6日 (一) 14:57 (UTC)
“此时如果针对条目可能获得独立消息来源的有效介绍而可以找到一篇来源的话,以缺乏关注度为由删除条目便是不恰当的行为”是译自哪里?现行的“仍有被找到的可能”不是空说,经37日期限已是“足够的努力”,如果在提删通知后连创建的编者也不能拿出足以验证关注度的来源,就不能再不顾关注度需要可查证的证据而凭空推测关注度。另外,“数篇”不保证“多方”,“多方”才符合POV,量应由是否“进而使得编者无需通过原创研究来发掘条目的内容”决定,这反映了来源的介绍深度。--Risk留言 2014年1月6日 (一) 15:01 (UTC)
该死我严重翻错了……所以请把我先前的理解当成错误的想法。似乎应该翻成“但如果有可能找到针对该主题的(数个)独立来源之有效介绍的话,以缺乏关注度为由删除条目便是不恰当的作法。”(If it is likely that significant coverage in independent sources can be found for a topic, deletion due to lack of notability is inappropriate.)。另外个别来源的深度问题我认为应该是由“来源的有效介绍应该要比顺带提及更为深入,但是它不必是来源资料的主要议题”(Significant coverage is more than a passing mention but it need not be the main topic of the source material.)所提供指引。--KOKUYO留言2014年1月6日 (一) 16:37 (UTC)
第一句的译法可能会有歧义并与第二句产生矛盾。第一句开头译成“但如果有可能从(数个)独立来源中找到针对该主题的有效介绍的话……”会否比较直观?要针对主题的是来源中具有效介绍作用的内容,但整个来源不一定要只针对该主题?-Lif…lon 2014年1月6日 (一) 17:39 (UTC)
我改成“但如果有可能从(数个)独立来源中找到‘有关’该主题的有效介绍的话”,因为讲针对好像是说专门为主题所写的来源,不过前方有效介绍中便提到“来源的有效介绍应该要比顺带提及更为深入,但是它不必是来源资料的主要议题”这句。--KOKUYO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09:57 (UTC)
改来改去都是在为更大规模的关注度提删开绿灯,“但是一旦条目的关注度遭到质疑时,仅仅声称有不明来源的存在是鲜少有说服力的,尤其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实际证明并没有出现时。但如果有可能从(数个)独立来源中找到有关该主题的有效介绍的话,以缺乏关注度为由删除条目便是不恰当的作法。”后面的“有可能找到”用什么来证明?最终还是只有“真的找到了”才能证明,找不到就自然变成“仅仅声称”,例如挂上notability模板后一年内都找不到“数个独立来源的有效介绍”,是不是要删条目?--Mewaqua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0:42 (UTC)
说了很多次:这作为草案的反驳要成立,就要说明为何只有在草案通过后才会有“更大规模的关注度提删”““有可能找到”用什么来证明”的问题,而现时指引已说了“如果一个主题所需的来自独立来源的有效介绍仍有被找到的可能,那么就不宜以缺乏关注度为由删除条目,除非在作出了足够的努力后仍然无法找到这样的来源。”草案又如何为更大规模的关注度提删开绿灯?--Risk留言 2014年1月7日 (二) 10:56 (UTC)
你拿“现时指引”来哄我根本无用,你支持的Wikipedia:关注度/更新草案最新版本已经删掉了“如果一个主题所需的来自独立来源的有效介绍仍有被找到的可能,那么就不宜以缺乏关注度为由删除条目,除非在作出了足够的努力后仍然无法找到这样的来源。”这一段。--Mewaqua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1:34 (UTC)
要补充的是,现在的通常做法是“找到一个第三方的有效介绍”就可以保留条目(如果你不同意,大可以从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找近期实例反驳我),但是根据Wikipedia:关注度/更新草案文句和这里一些人的解读,如果新指引生效就要“找到多个第三方的有效介绍”才可以保留条目。--Mewaqua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1:43 (UTC)

没想到还是在数量上打转,英文方针上述注脚有此句:

In the absence of multiple sources, it must be possible to verify that the source reflects a neutral point of view, is credible and provides sufficient detail for a comprehensive article.

基本上就是为来源单一的状况做解套,基本上意思是,只有该来源能提供足够内容撑其一篇条目,且符合可验证及中立观点的要求,就有可能可以过关。这或许是个可以形成的共识。--❦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6日 (一) 16:00 (UTC)

英文方针上述注脚有此句:

Lack of multiple sources suggests that the topic may be more suitable for inclusion in an article on a broader topic.

我认为综合可理解为欠缺多方来源的情况下,如果有一个来源能提供一篇条目的足够内容,且符合可验证及中立观点的要求,就有可能可以过关,若非如此,更好的做法也许是将特定主题写入主题更加宽泛的条目中去。--Risk留言 2014年1月7日 (二) 02:24 (UTC)

从技术和操作来说,对于一个有经验和资历的编辑,寻找到数个来源并非难事;但Mewaqua讨论的一个问题是我在过去几年经常遇到的——批量提删,比如一次性提删20个、50个、甚至上百个条目以上的;那么从工作量来说,对创建人会有非常大的挑战,往往在保留日期内无法全部拯救。如果不能够对一次性一类条目提删的数量进行限制,我恐怕很难赞同这个“要求数个来源”的草案。--Walter Grassroot () 2014年1月7日 (二) 02:38 (UTC)

为什么好像说到创建条目时创建人是没责任确保条目有多方来源似的?以不要求“数个来源”或“多方来源”来解决这问题不是本末倒置了?还有现在的指引已有“若缺少多方来源,那么就意味着,更好的做法也许是将特定主题写入主题更加宽泛的条目中去”,这不是草案新加的。--Risk留言 2014年1月7日 (二) 03:01 (UTC)
这个指引新版本如果生效,单是Special:最新页面的条目就至少有8成(2014年1月6日,减去批量创建的全国人大代表条目后估计)可以挂notability模板了(没有至少三篇来自独立第三方的有效介绍),加上现有条目,面对大量有资格入选Wikipedia:关注度/提报的条目,就算是删除分子也不敢每日提交几百个条目去激起众怒,最后当然就会是“选择性提删”,例如有仇日用户会专挑动漫轻小说条目挂notability模板而放过仅得一个来源的南极山峰条目。--Mewaqua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03:12 (UTC),后有修改
Mewaqua学懂对事不对人及善意推定,不要再表演“读心术”,连人家不敢什么仇视什么专挑什么放过什么都知。都说了:这作为草案的反驳要成立,就要说明为何这“至少有8成(估计)可以挂notability模板”是不合理,以及只有在草案通过后这些条目才会“至少有8成(估计)可以挂notability模板”,而现时指引已说了“如若缺少多方来源,那么就意味着,更好的做法也许是将特定主题写入主题更加宽泛的条目中去。”|球门何时收窄了?--Risk留言 2014年1月7日 (二) 08:46 (UTC)
某位用户说过“倭寇一般没有写注脚的习惯”、“哈日族认贼作父”的话,不需要读心术也看得出。--Mewaqua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08:59 (UTC)
你懂不懂对事不对人?现在的讨论与某位用户说过什么有何关系?请回应上面,不要再因人废言。--Risk留言 2014年1月7日 (二) 09:16 (UTC)
有人要对号入座或者是护主心切,我们是没有什么可以做的……--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1月7日 (二) 09:54 (UTC)
To:User:Mewaqua,你为何不说仇韩用户User:Changnick,他故意大量提删韩国艺人条目,堪称维基奇杷,没看过仇韩仇到那么明显的。--Znppo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2:13 (UTC)
中文维基百科大约有100万个已注册账号,有编辑的大约有10万个,我怎能记得那么多人?以前有个不喜欢基督教的User:Player-23就喜欢用关注度提删基督教会堂及人物条目。--Mewaqua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2:30 (UTC)
有人不要乱扣帽子,之前自己的言论就打脸自己了,还扯说中文维基人力不够,然而不是韩国艺人的条目又是什么态度?我提关注度的原因是韩国艺人的状况比较夸张,有人就是没办法平心而论。--Changnick留言2014年1月12日 (日) 08:42 (UTC)
有够难看,光看你的提删理由,根本鬼扯一堆,什么个人条目关注度小于母团体关注度,这种鬼扯理由还好意思拿出来在存废讨论里面讲,根本就为仇韩而提删,路人都知道你专门在仇韩,也不晓得这种心理是怎么养成的,要我打你脸就不要自己跳出来被打。--Znppo留言2014年1月12日 (日) 09:59 (UTC)
还有什么这里是中文百科,韩国地区的新闻报导不能当做关注度来源这理由也很搞笑,不晓得User:Changnick你这人的心智年龄是几岁?--Znppo留言2014年1月12日 (日) 10:03 (UTC)
还有身为回退员,利用自己是回退员身份,参与钓鱼岛编辑战
身为巡察员,连基本提删手续都不会:
不敢在条目里面“写编辑摘要”说你本人要提删,只敢私下偷删,连半个字都不敢写。
提删页面时,除了不敢在条目里面“写编辑摘要”说你本人要提删外,只敢在“编辑摘要写你这次提删是小修改(Help:小修改,我这算是开了眼界,第一次看到有人提删条目,在页面放置提删模板,却不敢写编辑摘要,只敢写这次提删是小修改Help:小修改)。
不敢在页面存废讨论提删条目“写下自己的名字”,只敢躲在User:Nivekin的背后利用他的30天存废批次提删,在他的批次提删里面‘偷提删但不挂名’。
身为巡察员,连基本提删手续都不会,连提删条目要通知条目创建者,这种基本知识都不晓得,我看不是不晓得,而是不敢在条目创建者讨论页去留言吧,提删条目完全没按照标准流程。
你根本就是来乱的。
--Znppo留言2014年1月12日 (日) 10:15 (UTC)
请各位对事不对人,不要讨论个别用户。“个人条目关注度小于母团体”即草案中“是否需要独立页面”的“主题可能具关注度,但是可能不会有太多关于它的内容可以撰写,此时编者应该考量条目可能成为永久性小作品的利与弊”,我想这不会比把“穿上情侣服合照、保养无方看起来很“臭老”、年龄最小成员”当成一个歌手的有效介绍更搞笑。--Risk留言 2014年1月12日 (日) 10:27 (UTC)
这倒不会比User:Riskchard因为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被封禁还要搞笑。被封了也只能跑到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哭诉,看有没有人要理你,还好有User:ffaarr出面理你,但也仅看到你跟他在鸡同鸭讲。
还有User:Riskchard在页面存废复核被T.A白河打脸,只会跑到User:Wong128hk讨论页哭诉跟找他取暖,直说“页面存废复核不能没有你”这更搞笑。
只会在页面存废讨论玩“谁先停止回文谁就输了的游戏”,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态。现在比较有争议的页面存废讨论都有你参与“这种谁先停止回文谁就输了的游戏”。
还有我已经讲过都有新闻报导能单独提出来形容此人:“穿上情侣服合照、保养无方看起来很“臭老”、年龄最小成员”,这就已经是有效介绍,还被你这人鬼扯成花边新闻不是“有效介绍”。
也不晓得你这人常识是有多缺乏,没有名哪来这种花边新闻,如果花边新闻不是有效介绍,那什么才是有效介绍,只会搞这种推托之辞,令人不屑。--Znppo留言2014年1月12日 (日) 10:39 (UTC)
看来您就是不懂对事不对人,红字不会使你的话更有道理。如果你认为“穿上情侣服合照、保养无方看起来很“臭老”、年龄最小成员”就是对一个歌手的“有效介绍”(意味着相关之来源直接、详细地讲解了主题的实体,编者无需通过原创研究来发掘条目的内容,很好奇你平时是怎写条目。--Risk留言 2014年1月12日 (日) 10:52 (UTC)
跟你比起来,略懂
首先,我写“红字”是方便阅读,其他阅者自有定见,我从来也不须要被认为我的话更有道理。
其次,要你跟我讲“不懂对事不对人”,你根本不够格,我没看过你这种“假中立”人士,表面上出来讲说:“请各位对事不对人,不要讨论个别用户。”
实际上却是想讲:‘我想这不会比把“穿上情侣服合照、保养无方看起来很“臭老”、年龄最小成员”当成一个歌手的有效介绍更搞笑。’
少在那边表面装正经,背地行道貌岸然之实。
还有这种花边新闻本来就是有效介绍,“意味着相关之来源直接、详细地讲解了主题的实体”,到底是哪里没来详细地讲解了主题的实体了?
另外你也不用好奇,我所编辑跟创建的条目都在这里,我看你也不是新手了,连查询用户创建条目跟查询用户贡献之功能都不会用,我列在下面你慢慢找我创的条目,自己慢慢看,我不陪你,也不想浪费时间在你身上多作口舌之讥,我老早在跟你在维基百科询问处提及“科学是一种宗教”时,就已经见识过你很爱玩“谁先停止回文谁就输了的游戏”。我不奉陪。--Znppo留言2014年1月12日 (日) 11:37 (UTC)
“要你跟我讲不懂对事不对人,你根本不够格”又是一个对人不对事的表现,请问“我想这不会比把“穿上情侣服合照、保养无方看起来很“臭老”、年龄最小成员”当成一个歌手的有效介绍更搞笑”是对了哪位人?“穿上情侣服合照、保养无方看起来很“臭老”、年龄最小成员”就是条目的所有内容,这也算使“编者无需通过原创研究来发掘条目的内容”?你自己写的条目都不是这样。如果回复别人就是玩“谁先停止回文谁就输了的游戏”,那谁不是在玩?有关那个存废讨论的问题请到存废讨论回复。--Risk留言 2014年1月12日 (日) 11:52 (UTC)

请各位冷静,建议各位思考或许在实作上,若特定冷热门知识范畴若有比较好的来源引用资源、工具及案例,那么以上的争议或许不会那么容易发生并形成情绪之争。请参考WP:来源专题。--❦维基vs百度‽hanteng 2014年1月7日 (二) 10:51 (UTC)

(?)疑问,多少个来源才算是“数个”?--M940504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1:23 (UTC)
看你有效介绍的来源其可靠性和涵盖程度,“关于所需要的来源数量并没有定数,因为来源的文章品质以及深入程度并不一致,但是一般而言多方来源会更受欢迎”,数个/多方是指绝大部分的情况。--KOKUYO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2:35 (UTC)
若有一个来源的可靠性和涵盖程度都非常高,那么只依靠这一个来源是否足以支持关注度?--M940504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2:43 (UTC)
是的,现时版本已有“在缺乏多方来源的情况下,必须能够验证这一点:单一来源所反映的中立观点足可信赖,并且能为一篇全面的条目提供足够详细的信息。”(&)建议集中讨论草案更新了的地方,“多方来源”的要求不是草案新加的。--Risk留言 2014年1月7日 (二) 13:17 (UTC)
我家的大房子美女作家截稿前!的例子,User:KOKUYO在存废讨论只列出一个来源,在新指引下是保留还是删除条目?一句“一个主题获得独立于主题实体的数个可靠来源之有效介绍时”始终是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Mewaqua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3:22 (UTC)
一并回上面你的话:不要自欺欺人,草案有“但如果有可能从独立来源中找到有关该主题的有效介绍的话,以缺乏关注度为由删除条目便是不恰当的作法”,与现时指引那句同是译自" If it is likely that significant coverage in independent sources can be found for a topic, deletion due to lack of notability is inappropriate.",是同一意思。你又是在偷换概念,“现在的通常做法”不是“现在的关注度指引”,新指引不生效也一样是“如若缺少多方来源,那么就意味着,更好的做法也许是将特定主题写入主题更加宽泛的条目中去。”如果现在的通常做法就是不按指引做事,那新指引生效也一样可以不按指引做事;如果你认为不按指引做事是合理,也不必参与任何有关方针指引的讨论。--Risk留言 2014年1月7日 (二) 13:36 (UTC)
等到指引通过了,删除分子又会换另一种说法。另外要提的是,1. 现时版本不是完全依照当时英文版写,因为在第一次提上互助客栈时受到不少人反对,见Wikipedia talk:关注度/2009年。2. 自从“2013年关注度提删潮”在2013年中开始后,中文维基百科的每月新编辑人数从年中的四百多人大跌至11月的279人[3],与2012年11月比较亦大跌近三成。 --Mewaqua留言2014年1月7日 (二) 13:50 (UTC)
原来Mewaqua不只懂“读心术”,还有“预知术”。“现时版本不是完全依照当时英文版写”、“新编辑人数大跌”与草案有什么关系?我不懂“读心术”,只有请你好好解释了。--Risk留言 2014年1月7日 (二) 14:04 (UTC)
Mewaqua所述与草案当然是有关连的,未来修改方针指引也必须避免相关弊病产生,而非变本加厉约束导致编者人数不断下降。这边再补充现行关注度对维基百科的危害,可参见由菲菇创建的维基百科的关注度#争议一节,以及外部的维基百科的积疾,--安可 ♪留言2014年1月9日 (四) 03:05 (UTC)
所谓“弊病”“危害”不就是阻止了你们创建不合规格的条目?这更反映更新关注度指引的必要,看过Wikipedia:关注度/更新草案#为什么有这些要求的根本不会说这些话。真正对维基百科有危害的是“只取‘维基’,舍弃‘百科’”的态度。--Risk留言 2014年1月9日 (四) 10:35 (UTC)
或者需要定性一些问题,关于事物的定义(就是“这是什么,有些什么”的问题),就无需要严格的参考基准,只要至少有一个可靠来源就可以了,而关于事物的评价(就是“它被怎么认为”的问题),就必须有严格的参考基准,需要多个可靠来源来认证。
WP所做的应该是记录这个事物,记录其存在的定义,关注度至少说明它存在并有所关注,只要满足,就行了。现在变成了还要包括评价,一旦包括评价,门槛就高了,如果没有评价,就连定义也“被”否定了。请认为,我们是做一个从严的百科(就像WP前身那个),还是一个相对宽松的百科。
另外针对关联事物(指与其他条目所描述的事物有直接或主题、延伸关联,像作品的虚拟事物),应该在定义或评价上说明其重要性以至于可以被独立关注(在定义上可以使用一手来源,因为是定义,在评价上要使用二手来源,因为是评价),如果只包含定义,则应该优先考虑保留定义让其合并回归主题条目,而非删除(我认为这就是提删与反对提删关联事物条目(像作品虚拟事物条目)的一个争议)。只有连定义都不存在下,就需要考虑删除。

--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月9日 (四) 03:52 (UTC)

这就是“如若缺少多方来源,那么就意味着,更好的做法也许是将特定主题写入主题更加宽泛的条目中去。”的意思。--❦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1月9日 (四) 10:14 (UTC)

(&)建议先将目前关注度指引没有的部分(是否需要独立页面、为什么有这些要求、常见的关注度情况)加上去,其余草案没争议的内容也更新,有争议的就先沿用目前指引,讨论后才决定是否更新及如何更新。--Risk留言 2014年1月11日 (六) 12:27 (UTC)

将一堆“理想情况”提升为“要求”,“目前关注度指引没有的部分”不代表它们就没有争议,拿"has been viewed 365648 times in the last 90 days. This article ranked 6 in traffic on zh.wikipedia.org"的进击的巨人为例,该条目是否“主要依靠独立第三方来源”?--Mewaqua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13:04 (UTC)
“主要依靠独立第三方来源”是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维基百科:非原创研究维基百科:中立的观点的要求,是不是连这些方针都要反?现在如何将一堆“理想情况”提升为“要求”?就算是又有何不合理?进击的巨人是主要依靠独立第三方来源。--Risk留言 2014年1月11日 (六) 13:14 (UTC)
建议先别加入“个别活动”与“独立列表”的部分,因为Wikipedia:关注度_(事件)Wikipedia:独立列表都不是正式指引。--M940504留言2014年1月11日 (六) 23:34 (UTC)
我倒认为正因为Wikipedia:关注度_(事件)Wikipedia:独立列表都不是正式指引,才更有需要在Wikipedia:关注度列出这时内容,不然一些情况下会无指引可依。--Risk留言 2014年1月12日 (日) 03:50 (UTC)
我认为独立列表不需要在关注度中,关注度应该专注于独立条目,而非独立列表;其他分关注度如果在有相应关注度指引的情况(即使是没得出共识的草案),就没必要参照通用关注度。通用的只应该是一个大纲和最终在无其他特殊细化标准下的处理,而非全包。——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1月15日 (三) 00:24 (UTC)
但即使在维基百科:独立列表也指“独立列表需要遵守维基百科的内容方针……知名度(关注度)方针”,可见独立列表也包含在关注度方针中。其他子关注度方针有必要参照通草案中的“为什么有这些要求”,否则我们连订立方针的方向也没有,亦无法检视子关注度方针是否合理。--Risk留言 2014年1月19日 (日) 04:26 (UTC)
  • (+)支持是次“更新”,让全球网民看到中文维基的所谓规则,是如何被Riskchard这类极端删除派[删除线]把玩[/删除线]“改进”,然后让他这类人以规则作[删除线]借口[/删除线]理由,对条目进行[删除线]依自己主观[/删除线]称心满意、多多益善的[删除线]大屠杀[/删除线]“贡献”,使更多用户看到当今中文维基的[删除线]荒谬[/删除线]“德政”。Tvb10data留言2014年1月19日 (日) 01:47 (UTC)

我认为这样争执下去并不会有任何结果,加上这样的解读方式过于苛刻,不利于后续的指引的运行,过去书生在这里就有提到说关注度并非强制性质的方针而是指引,因此关注度并非所有维基人一定要去遵守,我认为当时书生对于关注度删除的解释就已经说明清楚,不过我认为是这次内文本身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长期下来提交关注度的几位用户,却无法了解每位维基人都来自不同的文化跟背景,因此见解都不一样。除非任何一方的理据能够说服大多数的维基人并且达成共识,那么我会思考是不是我说明的方式有误,基于关注度只是指引的地位并没有对于所有用户具有任何强制性质,加上现在的情况非常复杂,双方的意见皆不尽相同,所以这次关注度指引的解释交给行政员来说明。--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4年1月20日 (一) 12:50 (UTC)

  • 能否说明一下为何“每位维基人都来自不同的文化跟背景”会令对方针见解都不一样?先加入较软性的指引如“为什么有这些要求”“常见的关注度情况”您是否支持?--Risk留言 2014年1月20日 (一) 13:02 (UTC)
    • 例如Riskchard阁下对半泽直树的[删除线]破坏[/删除线]贡献,就足以证明阁下如何[删除线]无视社群共识,凭个人喜好删除资料,并借关注度规则名为目空一切,连别国语言维基的惯常做法也遭阁下指称为有违关注度方针要删除[/删除线]对关注度的“见解”之贡献有多大。--Tvb10data留言2014年1月24日 (五) 16:51 (UTC)
      • 删除配音员资料与关注度有何关系?连维基百科的方针也遭阁下指称为有违惯常做法。--Risk留言 2014年1月29日 (三) 01:29 (UTC)
        • 阁下做出人人都看到的问题还要别人花口水解释吗?阁下声称配音员资料没关注度,“根本冇人理”,还要不是在讨论页上寻求共识,只是一来就狂删,别人还原你的狂删后你挟“方针(阁下个人[删除线]扭曲[/删除线]解读版)”以令还原者。如果大家的共识、大家的惯常做法,的的确确有违维基“方针”,那么问题是在过时的不合理的方针上,还是在大家对资讯记录的需求上?更何况,现在所谓“方针”,有目能见,根本是阁下的个人解读,复加力排众议都要令它越来越与资讯记录作对,[删除线]以方便阁下这种删除狂[/删除线]。若阁下还认为阁下的一己解读没有错,那何不去ja:24_-TWENTY_FOUR-_の登场人物en:List of Neon Genesis Evangelion characters移除它们的“吹替”或“voiced by”,若有人还原还要好好斥训他违反“方针”,宣示阁下口中的维基“方针”之神圣与绝对性?--Tvb10data留言2014年2月1日 (六) 04:44 (UTC)
(&)建议若干可靠来源改成确切数量,避免定义模糊导致众多条目遭到删除♠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2月8日 (六) 09:43 (UTC)
  • (!)意见 继续提升来源数量门槛,会使大量的动画以及漫画条目遭到删除,关注度最好能根据内容的区别(介绍和评价所需的可靠来源数量就不同)来进行判断.成伤留言2014年2月16日 (日) 12:49 (UTC)

交通(尤其巴士)条目危机

由今天开始,凡有任何香港巴士条目被删,我会在路线列表中加入 香港巴士大典 有关该路线的连结。删除派的人应该讨论是否放宽有关关注度的要求,否则路线列表在不久的未来只会因充满 香港巴典 的连结而沦为该网站的宣传广告! --灵车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3月22日 (六) 06:40 (UTC)

我也否考虑凡宠物的都拉个wiki.52poke.com,凡ACG类的又拉个萌百?关注度的却不得不认同,但问题是条目的去向,ACG虚拟事物还好,可以优先考虑合并,线路的,的确要考虑现实的影响。好像记得外链不会被蜘蛛follow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22日 (六) 08:00 (UTC)
calm down.--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22日 (六) 08:00 (UTC)
......我好冷静,但反对派的行为已经一再超越我的底线,再者,我最近留意到部分人凡见到交通条目提删就会立即投下删除票,但对于其他无谓条目(例如恶搞、无意义条目甚至无关注度的二次元世界人物条目)却视而不见,这样针对交通条目的行为已经渐渐变成一个群体式,实在不能容忍。--灵车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3月22日 (六) 11:28 (UTC)
如果“沦为该网站的宣传广告”成立的话,楼主是在以破坏作为威胁。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3月23日 (日) 12:06 (UTC)
正经八百到书店买本书作参考吧,市面上有很多出版书都在讲巴士路线。某生留言2014年3月24日 (一) 03:01 (UTC)
@达师:,你真幽默!不加连结,你说冇关注度,就搞来搞去;加连结你说破坏,由此可见达师是一个自相矛盾、自打嘴巴、前后不一、双重标准的人,真令人毛骨悚然!另外,你说我破坏,这是一个严重指控!你讲之前用你个脑谂清楚先la!--灵车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3月24日 (一) 13:14 (UTC)
@某生:,谢谢,我会试试去找了。--灵车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3月24日 (一) 13:14 (UTC)

“沦为该网站的宣传广告”是你自己说的,我只是告诉你“沦为该网站的宣传广告”是破坏而已,由于我并不认为“沦为该网站的宣传广告”成立所以我不会指控您破坏。香港巴士大典并不是可靠来源,因此并不是关注度来源,故不能证明其关注度。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3月24日 (一) 19:08 (UTC)

“沦为该网站的宣传广告”是一个结果,造成的原因是有人投删除票。我没有做任何事导致“沦为该网站的宣传广告”,我只是为那些投删除票的人“执手尾”而已。简单来说,投删除票代表支持“沦为该网站的宣传广告”,我只是被动的角色,责任全属他们负责。--灵车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3月25日 (二) 17:54 (UTC)

投删除票是按方针行事(关注度与删除守则),而乱加外链以“沦为该网站的宣传广告”为要挟就是扰乱。虽然对于一部分投票和基于现有的讨论参与度确实有点缺失,但不能为了表达不满而故意做出不合理的行为。那只是暴徒才出去做的。你可以行使IAR说明你拒绝方针是为了更好地完善WP,但你真打算这样做但如果你真打算把扰乱行为付诸于行的话,只能送你去小黑屋里反思一下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26日 (三) 00:22 (UTC)
投删除票代表支持“沦为该网站的宣传广告”?谁允许你强加看法给别人了?夸张一点,是不是我只要说投保留票代表支持自己应该被封,然后管理员就可以把你封了(这不是威胁,仅是举例)?看来我也需要搬Snorri的声明了:

我的留言不允许任何人在不得到我的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单方面解读、总结、摘要,如有以上行为者,其解读、总结、摘要与本人言论无关,不代表本人任何立场或用意。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3月26日 (三) 03:32 (UTC)

@达师:,既然你对关注度有这么高的要求,你一定会赞成提删如朱宸濠此等全无"可靠来源"的条目吧,是吗?--灵车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3月27日 (四) 09:34 (UTC)
如果你觉得《刑部问宁王案》、《涌幢小品》不算是可靠来源来的话。最终没解决公交线路的关注度问题。——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3月27日 (四) 12:00 (UTC)
WP:OTHERCRAPEXISTS --达师 - 277 - 465 2014年3月27日 (四) 13:13 (UTC)
@cwek:,不是吧?什么<刑部案>、<小品>只有书名,我甚至质疑是否确实存在!既然毋须证明该文献的真确性,我同样可以以一本详列全港古今各巴士路线的书作为所有被提删的巴士条目的免死金牌?--灵车甩尾棺材甩留言2014年4月4日 (五) 07:19 (UTC)
同样地,我也可以按照你的思路,质疑你提出的“一本详列全港古今各巴士路线的书”是否确实存在。但现在问题是,你举得出这本书吗?连糊弄人家都不会,你还好意思呆着那?——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4月4日 (五) 07:28 (UTC)
《刑部问宁王案》《涌幢小品》既然有书名,稍微google一下不就知道存不存在?条目内也有正文引用。与其在这里四处找碴,不如多找几个有用的来源较实际。--Boc 2014年4月4日 (五) 18:42 (UTC)

建议在WP:FAILN中要求将条目提报

条目挂上缺乏关注度的模板后,应该至WP:NP提报;然而有些人挂上后,却没有至WP:NP提报,使得其他编者无法及时改善条目。因此我建议在WP:FAILN中要求将条目提报至WP:NP,不知道各位是否支持?--M940504留言2014年4月21日 (一) 06:31 (UTC)

(+)支持,PS:爱用TW路过~♠小威♥·★来杯咖啡★ 2014年4月23日 (三) 10:23 (UTC)
如果没人反对,我会在本次讨论存档后修改以下语句:
  • “将{{notability}}标签贴上条目,以提示其他编者。”改为→“将{{notability}}标签贴上条目,并且将条目提报至WP:NP,以提示其他编者。”
  • “请确保关注度模板已挂上足够长(至少30日)的时间,足以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改为→“请确保关注度模板已挂上足够长(至少30日)的时间,同时确保条目已提报至WP:NP,足以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M940504留言2014年4月25日 (五) 06:11 (UTC)

条目的关注度来源

在存废讨论中,很多时有编辑提出有效的关注度来源而让条目保留,可是那些来源只放在存废讨论里,却没有加入条目内,对提升条目质素一点帮助也没有。能不能设指引,要求结案的管理员把来源COPY到条目中?--Nivekin请留言 2014年6月15日 (日) 16:29 (UTC)

应该鼓励提供有效关注度来源的编者自己把它加到条目里吧,因为他们自然最清楚要加到哪一部分去。不然结案的管理员还得花时间检查一下要把来源加到哪一字哪一句。-Lif…lon 2014年6月15日 (日) 17:29 (UTC)
然后SiuMai一下子刺破了这个大泡,然后一大群人跟着补锅,深藏功与名。只能怪人少关注少,而且很多类似的条目都在早期时编写,甚至连关注度在那时都没存在的(通用关注度是09年中通过的),本来这类条目也有翻译日文区的风气,基于情景编写,关于作品的参注又懒得写进去。英文胜在参与人多,有问题还能合作修正好,才有保证现实关注的维护。这里要么人都跑去吵架,要么现实太累,完美主义者挑三拣四,又不想自己动手,然后一删了之。这种人如果说是有利于百科的贡献,我只能说“呵呵”了。
PS.不过,也正因为这个,才挖出这么多黑历史出来修补,要不然真有可能要躺倒积灰尘了。——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4年6月18日 (三) 07:01 (UTC)
话说按WP:FAILN,"如果一个主题所需的来自独立来源的有效介绍仍有被找到的可能,那么就不宜以缺乏关注度为由删除条目,除非在作出了足够的努力后仍然无法找到这样的来源。对于关注度不明了的条目,删除应是最后诉诸的手段。"——C933103(留言) 2014年6月22日 (日) 15:59 (UTC)

关于:Wikipedia:关注度/提报 - 公车站、地铁站、捷运站及周边公路运输资料

  • (!)意见:公车站、地铁站、捷运站及周边公路运输资料,独立条目显得单调,又容易失去“关注度”,建议统一合并到母条目,省得一建再建,wiki一再处理,避免双方进入死循环,毕竟,生命应该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误)。浅见 --220.136.17.39留言2014年9月15日 (一) 12:49 (UTC)
  • 其实英文维基百科有这样的共识:巴士总站具有关注度,普通巴士车站没有;铁路车站,地铁车站具有关注度,而规划中的车站没有。见en:WP:OUTCOMES。我有时也在反思这个问题:到底无休止的afd战争对维基百科有什么好处?
    ……The WP community wisely decided a long time ago that all rail stations are considered notable (see WP:OUTCOMES) as it prevents the it from having to tirelessly scrutinize the viability of the tens of thousands of rail station articles when editors time is much better spent improving existing articles or creating new ones as well as improving an amicable working relationship with each other.--Oakshade (talk) 00:12, 3 September 2014 (UTC)

……If we start deleting Chinese railway stations, which have always been presumed notable, albeit borderline, then this must be the first (as Oakshade says) of 10,000s of similar AfD's right across the globe for similar small stations—otherwise we are not applying policy equanaminously. Do we really want to waste thousands of hours of productive editing time on such an exercise? Philg88 ♦talk 16:26, 3 September 2014 (UTC)

--114.81.255.40留言2014年9月15日 (一) 13: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