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陽郡 (東晉)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高陽郡中國東晉南朝宋時設置的

建置沿革[編輯]

東晉在建康(今江蘇省南京市)僑置高陽郡,下轄博陸縣、北新城縣,屬冀州。東晉末年收復山東半島後,在樂安縣(今山東省鄒平縣東北)。劉宋改治在高陽縣(今山東淄博市臨淄西北三十里北高陽)[1]。領安平、饒陽、鄴、高陽、新城等五縣。後來被北魏佔領,屬青州北齊廢高陽郡。

人口[編輯]

行政長官[編輯]

高陽內史(397年-420年)[編輯]

  • 劉鍾,字世之,彭城彭城人,晉安帝義熙中在任。[4]
  • 向靖,字奉仁,小字彌,河內山陽人,晉安帝義熙十年(414年)至十一年(415年)在任。[5]

高陽太守(420年-556年)[編輯]

國主[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三國兩晉南朝卷》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十六國北朝卷》
  1. ^ 水經·淄水注》: 系水「西徑高陽僑郡南」。
  2. ^ 《宋書 卷三十六 志第二十六》
  3. ^ 《魏書 卷一百六上 地形志二上第五》
  4. ^ 《宋書 卷四十九 列傳第九》
  5. ^ 《宋書 卷四十五 列傳第五》
  6. ^ 《宋書 卷八十八 列傳第四十八》
  7. ^ 《魏書 卷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一》
  8. ^ 《魏書 卷二十一上 獻文六王列傳第九上》
  9. ^ 《魏書 卷四十五 列傳第三十三》
  10. ^ 《周書 卷三十三 列傳第二十五》
  11. ^ 《魏書 卷七十二 列傳第六十》
  12. ^ 《北齊書 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