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乌拉跨氪/201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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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新条目推荐/候选[编辑]

感谢你的提醒,已经处理了“美国陆军第173空降战斗旅”中参考文献网址裸露的问题,希望这样子不会再有争了?--Howard61313留言2013年11月4日 (一) 03:35 (UTC)[回复]

请问上海市条目这种保护处理的依据[编辑]

条目相关内容存在近一年,包括通过优良条目评选时就有这一内容。条目讨论页双方理据都在那里,我也知道你个人的观点,但是作为管理员来说,难道就可以以此保护新近出现的、删除大量可查证内容的编辑?还是你认为完全没有经过讨论的暗箱操作、严重偏颇误导、原创研究的所谓“投票”能够代表“共识”?-Msuker留言2013年11月4日 (一) 09:06 (UTC)[回复]

依据是编辑战,很好。那么请问,如果一个条目在11月2日出现编辑战,进行两个星期的全保护,应该保护的状态是4月通过优良条目评选时、之后六个多月始终存在的内容,还是11月2日某用户单方面挑起编辑战之后无理据进行大范围删除后的“战果”?作为一个讲道理、讲原则的管理员,你认为哪种保护更有利于通过讨论解决争议、更有利于让今后出现争议时不要主动通过明知有争议编辑来单方面试图获取哪怕暂时性的“战果”?从最近条目历史来说,9月19日前后解除保护之后,一直到10月6日某用户删除某IP用户添加的内容之间的两周多时间内,并没有任何争议,按照维基发展中的共识、稳定版本等观点,是这种相对稳定的版本值得保护,还是11月2日到现在不足48小时内连续多次编辑战的版本更值得保护?一个条目从9月之后讨论页没有人发言,11月2日突然“开战”,然后保留“战果”两星期,那么以后为什么还要讨论,大家一人占领两星期不好么?-Msuker留言2013年11月4日 (一) 17:44 (UTC)[回复]

能否post一下确认为傀儡的依据?是CU结果还是duck测试?谢。--广雅 范 2013年11月4日 (一) 09:55 (UTC)[回复]

THX。--广雅 范 2013年11月5日 (二) 00:07 (UTC)[回复]

乌拉阁下您封错了[编辑]

那个是我专用的ip啊,我在我的用户页早有声明。这次我只是在ip的讨论页再做了一个专用声明,没有滥用更没有破坏,请您明察,谢谢!——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1月4日 (一) 10:57 (UTC)[回复]

那是在下不对了,我会谨慎使用这个专用ip的,您能否考虑解封或者缩短这个ip的封禁期限呢?谢谢。—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1月5日 (二) 11:36 (UTC)[回复]
管理员乌拉跨氪您好,是我误会有人要假冒User:守望者爱孟,请问能解封吗?让他能顺利编辑吗?谢谢。--Outlookxp留言2013年11月6日 (三) 13:26 (UTC)[回复]
在下早就说过,您是师父,所以该讲的道理我还要讲明白。在下是曾经在一个“提报破坏”里面看见您的一个处理的结论:“用户有权处理自己的讨论页”,所以我认为这个IP用户也是用户,也可以编辑自己的讨论页,于是就用这个IP直接在IP讨论页上面强调了一下专用宣告,去掉了吉米Xu的留言,我认为并不构成破坏或者扰乱,且也是善意所为,所以我希望您还是能否考虑一下解封或者缩短封禁时限,在下以后一定多加小心,再有违反那就是我不道义,您可以长期封禁,如何?--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1月7日 (四) 06:32 (UTC)[回复]

回复:黄文优[编辑]

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乌拉跨氪。您在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关于首页的特色条目栏[编辑]

您好!目前于首页展示的特色条目栏底部,“其他特色条目:”中所列恩尼格玛密码机已非特色。可否麻烦抽空修改一下?谢谢--镜海水手留言2013年11月6日 (三) 11:10 (UTC)[回复]

现在又换了3个条目了。不知是不是别人改了。打搅了--镜海水手留言2013年11月6日 (三) 12:16 (UTC)[回复]

RE:特色条目与列表更新[编辑]

你是指在更新特色条目及列表时,注意需要一同更新模块:首页。是指更新特色条目与列表的数量吗?

如果是,要怎么进入到那个部分,#invoke:BASEPAGENAME|rnumber|article,不知道怎么进入到那个页面耶?另外那个部分不能用Template:FA number或Template:FL number就好吗?--游戏人间留言2013年11月6日 (三) 14:48 (UTC)[回复]

乌拉大大,能否降低苍蓝钢铁战舰的保护等级?[编辑]

已经在WP:PT说明。——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3年11月7日 (四) 11:14 (UTC)[回复]

一项申诉已于11月1日提出,但本人未见该条目有任何改善处置或提示,而一周内先后其他破坏报告显然都已经加以处置。若申诉有问题请管理员明确提出,若管理员有明显失职行为只能向上提报。-- Camomile 2013年11月8日 (五) 18:40 (UTC)[回复]

根据维基百科:不要人身攻击的定义上我看不出三次以上的撤回理由不包含非针对编辑者的发言,如果您认为确实有请解释该方面的原因。-- Camomile 2013年11月8日 (五) 19:05 (UTC)[回复]

Re: AWB[编辑]

AWB 20-30s 1次可以? 9shi留言2013年11月8日 (五) 09:47 (UTC)[回复]

Thx 9shi留言2013年11月8日 (五) 09:56 (UTC)[回复]

现时大约7-8/min (7-9s ) Thx a lot 9shi留言2013年11月8日 (五) 10:13 (UTC)[回复]

你好[编辑]

请问11月底到12月初是否有时间参与在广州的聚会呢,到时候我想搞个。如果你有时间我就去组织。--李冬树留言2013年11月9日 (六) 08:21 (UTC)[回复]

给您的星章![编辑]

原星章
感谢前辈为维基百科做出的杰出贡献,但在下还有一事请求,请求前辈能抽时间看看维基百科讨论:AutoWikiBrowser/CheckPage,审核新申请。感谢!祝安,谨上。 ZLC. RE: 2013年11月9日 (六) 11:48 (UTC)[回复]

关于在下的自动维基浏览器的使用权。[编辑]

关于在下滥用此权限,在下否认,具体理由这里,在下已解释,并非乱用此权限呢!是由于技术原因,且已道歉,并且已改进,不应该除我的权限啊!望前辈能明察秋毫啊! 祝安,谨上。-- ZLC. Talk 2013年11月10日 (日) 07:41 (UTC)[回复]

请问下[编辑]

我想问下条目评分系统是取消了吗?为何我好多个月都没看到了?还是我的设置存在问题?--Huandy618留言2013年11月10日 (日) 10:05 (UTC)[回复]

2013年11月[编辑]

您参与编辑的条目柳孝荣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关注度指引[编辑]

感谢你参与维基百科的编辑. 您参与编辑的条目柳孝荣被编辑Changnick (讨论)认定为不符合维基百科关注度指引.

发生这种情况通常是因为该执行编辑认为条目中第二手来源过少或没有. 如果条目被搁置超过一定时间(30日)而没有这种来源能够彰显其关注度, 条目有可能在经过复审后进入存废讨论流程, 在此期间, 请尽量帮助这个条目扩充条目来源. 当条目的来源足够充足可靠, 这个条目将会通过复审并在存废讨论程序中得到保留. 为了防止您未能及时存档导致工作内容丢失, 您的页面的最后内容已经被存档至此, 希望有帮到您.
另外, 若您要对关注度判断提出质疑异议, 请在执行编辑或通知者的讨论页留言, 当您删除关注度标签时, 建议您在条目讨论页和编辑摘要中出示理由, 再次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贡献.

您收到这个通知是因为关注度模板对您的页面具有中重要度.

--Bluedeck 2013年11月12日 (二) 02:31 (UTC)[回复]

user Rotlink[编辑]

我想问一下,这是机器人?老外?因为我这边也遇上死链接了,想找人帮忙查查,哪里还有救么。谢。--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3年11月12日 (二) 09:51 (UTC)[回复]

User:乌拉跨氪\vector.css[编辑]

如题--AddisWang (留言) 2013年11月13日 (三) 01:36 (UTC)[回复]

关于条目事项[编辑]

关于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3/11/04#Mayday×五月天 the Best of 1999‐2013讨论结果为保留。请移除Mayday×五月天 the Best of 1999‐2013条目上的删除模板。--アシュウ会话2013年11月13日 (三) 17:00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 欧付宝 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11月15日 (五) 03:37 (UTC)[回复]

RE:签名[编辑]

签名已修正。

对管理员不满如下:

  • :翻看wp,签名只是态度指引,和礼仪有关。阁下使用禁止带有强制性命令词汇并不妥当。
  • :为何之前无中文维基管理员出面干预签名带图片?现在提醒干预当然不晚,那谁为之前滥用图片签名负责?总应该有管理员为自己失职道个歉吧。这样很为难吗?

希望签名礼仪能在整个中文维基推广,不单单只是某人某时。私下交换意见,如留言不妥,还望海涵。另:与其一个个留言指正,不如完整翻译Wikipedia:Signatures

--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3年11月16日 (六) 15:18 (UTC)[回复]

在下对中文维基管理员任劳任怨素来敬仰,可为啥不能完整翻译Wikipedia:Signatures,以避免口水。阁下理解禁止和需要避免竟然是一个意思,只怪在下语文老师死的早,不敢苟同,汉语博大精深也不是一两个人可以引申曲解的。另:管理员权力从何而来,若有其他用户提出对管理员滥权傲慢的控诉,读者和编辑也可罢免管理员的权限。平等交流不挺好吗。--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3年11月16日 (六) 15:45 (UTC)[回复]
WP:忽略所有规则,这是维基百科运作的基石之一。作为新手,在下享受到了维基人善待新手的温暖。乌拉履行管理员监管的责任,在下无可厚非。但只因不同言论,就以欲加之罪,威胁恐吓,无理禁封,恐怕在提倡客观中立的维基也非易事,在提倡法制的港岛就更不容易了。建议观摩卢梭《社会契约论》后能更好的投入工作,造福中文读者。就此罢战,鸣金收兵。--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3年11月16日 (六) 16:15 (UTC)[回复]
啊呀,拔营回寨,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却又来喊阵。维基阁下开的,在下这就打包袱走人。年龄不大脾气不小。什么叫共识,什么叫广泛,比如:水电煤涨价总要开个听证会把,按照以注册用户数量对比投票用户数量得出一个意见,这才叫广泛共识。几个人的意见就称为广泛共识,好像很流行的样子。

请教:

  • 在下签名现在有无违反指引?
    管理员权限是否可以合理罢免?
    善待新手是否有效?

--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3年11月16日 (六) 16:46 (UTC)[回复]

好,感谢阁下确认。大家睡觉,用户:乌拉跨氪晚安。--白开水 打针吃药 查水表 )☺ 2013年11月16日 (六) 17:09 (UTC)[回复]

全部无差别回退理由?[编辑]

为什么?--Berthe留言2013年11月16日 (六) 18:01 (UTC)[回复]


请求封禁疑似TVB破坏者爱莎的傀儡[编辑]

请求封禁疑似TVB破坏者爱莎的傀儡:User:PortscropsdfgbfUser:Enfanychankaki9898User:Tightsilksvrbaefbee22。--Lanwi1(留言) 2013年11月16日 (六) 19:39 (UTC)[回复]

报告IP用户[编辑]

今天我发现有两位IP用户上在锺欣潼上编辑时出现破坏行为,这两个IP分别是219.92.172.76和14.198.164.96,他们把名字写成了“黑鲍潼”、“黑鲍桐”和“黑西励”,希望你们能查一下,如果这是破坏行为,望你们可以给他们发警告,如果再犯,必须封禁。谢谢。Shwangtianyuan留言2013年11月17日 (日) 01:36 (UTC)[回复]

版主,望您体察民意[编辑]

版主您好,我非常感谢您对这个百科的维护,避免了这个百科出现的混乱现象。

许多用户在这个页面里面进行了讨论: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3年11月#体育俱乐部冠军展示模板到底用国旗还是队徽?,大多数人的意见是,体育俱乐部冠军展示模板应该使用队徽。

我不知道我个人的意见是否准确,恳请版主您能够明察。


younis7435留言。

17 novembre 2013 à 02:28 乌拉跨氪 (discuter

——contributions) a supprimé la page Template:Medicinal plants (G5: 曾经依存废讨论被删除的重建内容 (TW))
哦, 我没说明白. 这个存废理由是原作者G10之后, 因为贡献者不止一人才被转给存废讨论的. 删除本页面, 符合G5准则, 应该没错, 这条存废讨论持续到几时呢? 往后中文维基中不能建立相同模板了, 有点不太对劲...... ..我嘴笨....说不明白 囧rz…… Bluedeck 2013年11月17日 (日) 07:50 (UTC)[回复]


请教一下[编辑]

请教一个私人问题:如果要在条目中描述“中国大陆、香港(港澳)和台湾”这个概念,能否使用“两岸三地”?使用“两岸三地”和“台湾与其他国家”哪个更加合适?—Snorri留言2013年11月18日 (一) 10:19 (UTC)[回复]

请教[编辑]

您好,早前燃玉对我作出封禁,范看到我的申诉后认为那是不合理封禁,但封禁期已过,他也不知怎么办,删除封禁记录是否合适?--Risk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10:23 (UTC)[回复]

谢指教!。--Risk留言 2013年11月18日 (一) 14:02 (UTC)[回复]

腾讯街景地图[编辑]

你好,我是腾讯街景地图的原作---CKJORDI。首先很感激你帮我的SOSO街景地图更名,但同时SOSO地图,另一页面也被删了,所以我希望你能够帮我将腾讯街景地图更名为腾讯地图,因为这将更全面地概括。thanks!!CK.JORDI留言2013年11月18日 (一) 17:18 (UTC)[回复]

您好,对于您近期的管理工作的一些提醒[编辑]

管理员要注意
在维基百科中管理作业的热忱值得加许,但是您最近对几位编辑所作的封锁行为已经过于浮滥 ,而且竟然都没有事先对用户发出警告或封禁提示模板,这行为已经违反管理员方针。请尊重用户来进行管理作业,或参见Wikipedia:封禁方针如何进行适当的封禁动作。谢谢合作。 安可 ♪留言2013年11月19日 (二) 03:37 (UTC)[回复]

苏州宇文宙武[编辑]

User:苏州宇文宙武在阁下封闭罗唐战争前就多次对该进行破坏。如今封禁解除后又继续捣乱。阁下是否可以也对User:苏州宇文宙武进行封禁。螺钉留言2013年11月20日 (三) 12:10 (UTC)[回复]

串门子[编辑]

乌拉跨氪管理员,已有四个月未至贵宝地打声招呼,岁末年终前还是该致意一下的,留言与其说是来讨战,不如说是表示尊重...

几乎天天见面,我自然知道您承担了许多百科运作所需的日常事务,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其中,我对多数处理都心表支持。譬如,许多时候,针对被提报之明显破坏者,我们确实都希望这些恶意账号与编辑能被强力扫荡。但有些,我则未必认同。可我也知道,常务工作繁杂,通报者所述很可能非全面或存有偏见,各管理员匆促间未及了解脉络,这盲点也就难免导致执行上有误差。这些在人与人、事与事间总会发生。

关于已大致告一段落的混战,程序上, 我8/30与11/18的编辑均未执行超过三次回退。而Wikipedia:封禁方针有这么一段话:“明显错误封禁如:封禁理由是违反三回退原则,但很明显该用户只进行了三次回退。”我不清楚8/30对A条目之警告和11/18在B条目的编辑有无直接关系?论实质文字, 多数台湾人对这两个台湾主题条目之台湾vs.非台湾编辑内容差异大概都自有公论。在这种情况下以3rr为由封禁台湾编辑七天是否符合比例原则?这是学法律者感兴趣的。

您大概也知道我主要的编辑领域,台湾人依台湾通常观点与用字、亲身经历及可靠可查证来源编辑台湾相关条目自属当然,许多关心台湾的台湾维基人亦同。发生争端时,除非非台湾维基人有可靠可查证理据,否则在这类条目中,多考量台湾编辑或台湾社群对自身之认知、及各种实践界限与非台湾维基人显有差异之事实,应该是有益的。

祝好!

--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20日 (三) 12:16 (UTC)[回复]

综合各项方针之文义:编辑战可以被警告,但只有恶意破坏(如滥删有合理可查证内容者)与超过3rr才该被封禁,尤其是对可被善意推定的正规编者(台湾维基人很少会对台湾条目抱持恶意吧)。而且,编得越多,碰上编辑战的次数就越多,但这未必等于编辑战的几率/倾向。从某个角度说,维基是个未通盘整合的大杂烩,所以您可以找到您的依据,我可以找到支持我的规范/事证,他可以有他的说词,或者说大家都有些漏洞。但我相信我在该页回应所举多项论据之完整性和有效性是强过对方的。该条目名以“台湾”起头,所以内文接着用台湾。根据编辑纪录,并无任何人将叙述改为“中华民国与各国”,因此将台湾作为“1949年后之中华民国”之代称/通称/简称,完全符合文义与内容需求。若改为“中华民国”,我个人是没意见,但条目名称也该相应更改,但这又涉及1945年前的台湾是否也有食安问题(虽然目前似无此记述)。很少台湾编辑会要求对中国大陆条目也常来“中间处理”处理一下吧...这样的“对等互惠”不该凌驾维基对于事实、论证、用字等准确性的追求。--WildCursive留言2013年11月20日 (三) 14:52 (UTC)[回复]

请求对上海市条目半保护[编辑]

那个IP用户对在下的破坏指控是子虚乌有的,在下删除的是他加入的原创研究内容,他加入的是一个商品房价格的表格[1],但来源是一个GDP数据列表[2],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所以在下请求半保护页面,不要再让他来破坏了。--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1月24日 (日) 13:31 (UTC)[回复]

不好意思。阁下若有时间可以前往此处讨论[3]。-- 上海滩维基悍将  守望者传奇  2013年11月25日 (一) 01:51 (UTC)[回复]

感谢您的提醒[编辑]

感谢--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话不投机半句多 2013年11月25日 (一) 14:33 (UTC)[回复]

请帮忙留意![编辑]

请管理员留意用户 Alancheung5566778899香港科技大学条目内屡次加入的非正规及没有正式参考来源的名称。谢谢!

Biomedicinal留言)17:47,2013 11月25(UTC)

Re: TW[编辑]

加回来了。--Jimmy Xu  ·  · 2013年11月26日 (二) 16:54 (UTC)[回复]

是哦~--Jimmy Xu  ·  · 2013年11月26日 (二) 17:00 (UTC)[回复]

关于香港独立媒体[编辑]

本人早前已在“当前的破坏”一页提出投诉,并在该条目的讨论页面提出了理据,也陈明条目所载并非不可靠来源。查有维基人,以粗暴的手段去回退一整个条目,无视条目细节,亦无讨论条目哪言哪句“孰不可靠”,让条目全部编辑都被牺牲,该人的举措无疑是情绪使然以及对人不对事,阁下不问理由不看实情便将条目回退,做法与该维基人的粗暴无异。

以下,是被回退操作所牺牲掉的内容,内含大量可靠来源,当中包括出自相关当事人的真实对白以及报章摘要。

参与社会运动 2013年6月,“保护斯诺登”行动 4.2 世贸会议报导疑美化示威韩农 5 编辑中立性受质疑

   5.1 「港鐵柔道手對朱凱迪行使暴力」不實報導
   5.2 疑抹黑關注新移民問題人士
   5.3 未經審稿粗疏推介「反霸權」文章
   5.4 「置安心計劃官商勾結」事件
   5.5 「編輯推介」文章被指營造單一觀點

6 编辑群政治取态控制言论空间

   6.1 為受爭議社運人士提供言論平台
   6.2 坦護社運人士阻止批評聲音

7 其他事件

   7.1 誹謗東方報業訴訟

据维基方针,作为维基人或管理员,如果认为条目某个章节是有问题的,应善用讨论页说出你的见解和解决办法,而并非不发一言即移除的手段,这无异于对条目作出破坏,亦惹人猜疑维基人有对个别条目主人公隐恶扬善之嫌,只要条目是以客观中立的原则记事而又属于事实,便没理由将之移除。

再者,有关独媒网站争议乃基于该处编辑群而来,条目引述独立媒体编辑所言(包括行文及留言回应)乃理所当然,如有人要以欲盖弥彰的手段,以“网络媒体”、“网民留言”是不可靠来源也非事实。事实上维基有海量条目均涉及网络社群,亦广见引用网民留言作为根据,也为维基方针容许,有关独媒网站争议乃基于该处编辑群而来,条目引述独立媒体编辑所言(包括行文及留言回应)更是理所当然。事实上,在维基走一转,看到很多条目如社民连D100香港人民广播电台普罗政治学苑这些时政网上媒体、网上讨论区Uwants巴哈姆特百度贴吧2ch,甚至是去蒋化网络爆红...各式各样的条目,若按照该位老兄的标准,以上举出的各个条目都是“来源不可靠”或“没有来源”的,可是,强言“不可以”的他在修理本条目之前居然从未见过他“修理”过以上任何一条“跟网络社群有所关系”的“问题条目”。

强言“不可以”者在处理本条目之前也未见“修理”过任何一条“跟网络社群有所关系”的条目,究竟这种择事而为是以维基为前题还是个别机构为前题,不言而喻。而阁下亦未能具体回应回退理由,但你的动作却牺牲了大量有可靠来源根据的资料,让条目三不像,作为管理员,理应慎重行事,在作出任何动作之前了解条目前文后理也是阁下的责任。124.244.209.241留言2013年11月27日 (三) 04:12 (UTC)[回复]

意见[编辑]

阁下对于香港独立媒体的编辑争议的处理手法,值得相榷。

正早前提出的,在香港独立媒体条目 (也泛见于其他条目,当两派意见对垒的时候) ,当A在讨论页已经作出讨论,但另一方B却无视讨论,在这种情况下固然永远不能达成共识,以回退手段去删清某某不欲看到的,也无助优化条目。

较早之前也曾与书生谈过,条目记载的是看事情本身是否有真确性,而客观事实是相关资料已被记载到相关页面,已经能满足到中立和维基的方针。相反,坚持要将条目大刀阔斧声声别人违反方针只属强词夺理甚至是误导众人,声称站在维基方针立场实际做出破坏来。

阁下则身处广州,而独媒网站本身却是被长城隐屏的网站,阁下可能因此未能完全了解关于该网的具体情况。但不幸地,阁下日前的回退令很多资料都被移除,当中包括包括出自独媒编辑群、高层的真实对白,以及香港报章的连结。

维基不是一个宣传的平台,当其他同类条目被如实记载其事迹沿革的同时,个别条目的主角是不应该享有被隐恶扬善的特权,相信阁下也会同意。crazy>d留言2013年11月28日 (四) 12:42 (UTC)[回复]

回应[编辑]

维基百科成立多年,方针也不见得应该一成不变。一如我和一些网友之前所言,维基记载网络社群的条目比比皆是,只要是中立而无扭曲个中原意,引用网络社群页面作为根据并无不当

事实上,若基于阁下的理由,这里有很多条目应该被大整顿才是,上面已经举出了很多“多年来未见被修理”的例子,如网络爆红百度D100等等,甚至是丁丁是个人才也不能够被 维基收录──该条目早于2007年被创建,但所谓‘第三方来源’要到2008年才被列举。我会怀疑,这是因为此条目比较“无伤和气”才会整整一年都未被管理员修理。

至于说本条目“无任何第三方/可靠来源”也是不尽是事实之全部,重点是,香港独立媒体在香港传媒圈、记者协会以及很多市民眼中已属媒体中的一员,更常被报章引用数据,因此不能将之当作一般讨论区看待。而“使用www.inmediahk.net作为香港独立媒体负面内容的引证”并非单纯引用单方意见留言,风波之沿起乃因该网的编辑群以及具名编辑的言与行而起,引用该网所载实属理所当然,这并非原创研究,反而,网民当中更出现实名和知名人物,就如你所举出的"FACEBOOK连结",该留言正正就是由疑被抹黑的谭凯邦本人发表的。

事实上,如阁下或任何人对条目有意见,理应善用讨论页讨论,务求达至共识,但该维基人从来都无视讨论,不但无明确指出哪言哪句需要调整,甚至自行将一整个条目予以回退,这种举措无疑等同破坏。而阁下所做的回退动作,甚至将有报章来源连结 (参见上面的留言罗列)都一并移除,更将“明明属于编辑争议,却又未议”的编辑定性为“破坏”,试问受到遭遇如此谁会不感气馁?如果阁下愿意花时间将被你回退的编辑版本从头到尾阅读一次,应该也会认同条目的中立性和真确性。

我个人认为,既然维基上一直充斥着大量同类条目,而所谓“网民意见”就不见得完全不能应用,要不,只会被误以为是选择性执法,扶助个别条目主角,相信阁下也不会希望被别人误解或抹黑。crazy>d留言2013年11月29日 (五) 00:44 (UTC)[回复]

再回应[编辑]

引用“更差/未尽完善的条目”作例子,并非要阁下或维基放弃既有原则,相反我正正基于维基的“海纳百川”。

网上新媒体涌现,令传统媒体读者数下降,甚至有取代传统纸媒体之势,无论网民舆论还是主编专栏作者都转到网上作互动,这是媒体的进化,属是现实情况。而所谓的“第三方来源”亦未必一定指报章,评论员在一个网络平台发表意见受到网民的非议,而网民的回应又属于言之有物并引用数据反证的,那就可以成为可靠的第三方来源。

可靠不可靠,不是死守方针,也须看条目是否反映实际情况;我们在上面提出多个“未尽完善的条目”并非要贼喊捉贼,相反它们正正就是海纳百川的体现,我希望对阁下作出善意推定,我理解阁下可能基于种种原因未能环顾该网站的实际情况,以及未能参照相关当事人发表过什么言语,我想我的编辑态度和风格都是务实中立的。

维基亦有一点说明,如遇阻碍到条目优化的,可以绕过它,但我不打算这样做,所以在这一年来一直讨论,但那位坚持回退的维基人从来未有对相关章节的论点作出反对,其回退的理据就变得无理,试问在这种气纷下可以达成什么共识?不幸的是,阁下的回退不但导致你所声称“非第三方来源”被移除,更秧及附有报章连结的来源,对于那种“不作讨论就清洗太平地”的做法,恕不能认同。

如果阁下或任何人认为条目很有问题,将整个条目数万字回退,肯定不会比在个别争议语句挂上相关模板来得好,在云云维基方针确有一说,“应以讨论达成共识而非立即回退移除”,希望向来尊重方针的阁下也勿忘此则方针。crazy>d留言2013年11月29日 (五) 02:29 (UTC)[回复]

TW[编辑]

AfD日期归档页面每个标题右边应该多了个红字链接的,有看到么?--Jimmy Xu  ·  · 2013年11月29日 (五) 15:26 (UTC)[回复]

目前是作为一部分,但其实是本地搞出来的,enwiki没有。目前留意下同时进行的操作别太多,不然可能会编辑冲突……--Jimmy Xu  ·  · 2013年11月29日 (五) 17:04 (UTC)[回复]

请帮忙测试[编辑]

(北京时间)30日中午如果有空的话,请帮忙封禁我十分钟,从12:00到12:10,允许编辑讨论页。我有个测试要做。多谢帮忙。Bluedeck 2013年11月29日 (五) 17:24 (UTC)[回复]

中文维基百科没有接受这种请求的惯例吧?当时改方针的时候好像也是讨论了一阵然后没放进去的。--Jimmy Xu  ·  · 2013年11月30日 (六) 04:35 (UTC)[回复]
那要怎么定性?去处理下WP:REVOKE吧~--Jimmy Xu  ·  · 2013年11月30日 (六) 04:4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