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用户讨论:乌拉跨氪/2013年5月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User talk:乌拉跨氪/2013年5月/header

本条目已完全重新编写,请求验证。

您好!你对本条目的评论十分客观。我已按照你的要求对文字、语调和风格改写了,请指正。另外由于本条目原名以括号内容注释,以及张永和本人系20年生态科学师的经历及交叉科学研究院的创办人的职务和发展到普世哲学领域的研究范围,我在当初所立的条目原名“张永和(化学家)”似乎有所局限。现建议并请求改为“张永和(科学家)”,请你审准。谢谢! Fenhmm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01:05 (UTC)[回复]

Re:[编辑]

因为用手机编辑太麻烦了嘛……> <好吧下次注意喵--广雅 范 2013年5月1日 (三) 15:01 (UTC)[回复]

关于裸露网址[编辑]

抱歉打搅了。冒昧请问一下何为裸露网址?因见到阁下在新条目候选中对罗马尼亚铁路投了反对票,而我本人对于参数技术不甚了解,即便查阅了分类:含有裸露网址的引用的页面也不太明白。可否举例说明是哪些地方发生了问题?应如何修改?谢谢!-- 慕尼黑啤酒  畅饮  2013年5月2日 (四) 01:46 (UTC)[回复]

已明白裸露网址的意思了,现已将其全面修正,感谢指正!-- 慕尼黑啤酒  畅饮  2013年5月2日 (四) 05:45 (UTC)[回复]

移动讨论页[编辑]

您好,请相应移动美利坚合众国制宪会议的讨论页Talk: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制宪会议,谢谢。--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2日 (四) 08:44 (UTC)[回复]

我没有请求您把美利坚合众国制宪会议移动到其他地方,我请求的是,您既然把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制宪会议移动到美利坚合众国制宪会议了,那至少请把其讨论页Talk: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制宪会议也移动到Talk:美利坚合众国制宪会议,OK? --Pengyanan留言2013年5月3日 (五) 03:06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1947年NBA季后赛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5月3日 (五) 02:22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禁忌游戏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5月4日 (六) 06:40 (UTC)[回复]

“含有DOI错误的引用的页面”[编辑]

您好,我看到您把Category:含有错误DOI的页面移动到了Category:含有DOI错误的引用的页面,但是我不是很理解这个新名称。能否麻烦解释一下,谢谢。--Patvoiiage留言2013年5月4日 (六) 10:21 (UTC)[回复]

Re:[编辑]

不是广告么?目测购物网站……--广雅 范 2013年5月4日 (六) 10:33 (UTC)[回复]

第二个是,第一个现在还没打开……--广雅 范 2013年5月4日 (六) 10:40 (UTC)[回复]
好吧看样子乃搞定了--广雅 范 2013年5月4日 (六) 10:43 (UTC)[回复]

你好,我想问问你是怎么写出优良条目的?[编辑]

你好,朋友,我看了你写的马来王猪笼草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是这样写的吗:你是先收集了大量的参考资料,然后读懂了之后用自己的话写出来,写好之后在资料关键位置添加资料来源的吗?操作过程是不是这样的?另外用自己的话写,原创内容一般占多少?如果太多会不会出现“与参考资料无对应”的情况?我想和你学习。--VIP-LV9留言2013年5月6日 (一) 02:04 (UTC)[回复]

  • 您好,收到你指明的问题。想请教说,是否要先消化所参考的资料后,再用自己的想法(或是说法)去表述事情呢?那若是要引用一些对话或是标题,可行吗?不好意思,新手加入,还有很多还没弄清楚,若在不经意造成困扰还烦请见谅。慵懒痞馋喵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19:43 (UTC)[回复]
  • 那我大致了解了!不好意思,您可能要处理非常多笔这样的状况,造成您的困扰,很抱歉。此外,还想请益一下,若原资料为英文版的,我以自己的方式做翻译去表述,是否也会有侵权之问题呢?慵懒痞馋喵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20:07 (UTC)[回复]

翻译通知:Fundraising 2012/Translation/Thank you letter[编辑]

Hello 乌拉跨氪,

You are receiving this notification because you signed up as a translator to Chinese (China) on Meta. The page Fundraising 2012/Translation/Thank you letter is available for translation. You can translate it here:

这个页面有中重要度。 翻译这个页面的截止日期是2013-05-18。

Your help is greatly appreciated. Translators like you help Meta to function as a truly multilingual community.

Thank you!

Meta translation coordinators‎, 2013年5月6日 (一) 19:05 (UTC)

麻烦保护日产汽车(Nissan)与丰田汽车(Toyota)一个月[编辑]

麻烦保护日产汽车(Nissan)与丰田汽车(Toyota)一个月,不然遭到破坏,就糟糕了。--zj10014898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12:56 (UTC)[回复]

麻烦保护日产Cefiro两周[编辑]

麻烦保护日产Cefiro两周,不然遭到破坏,就糟糕了。--zj10014898留言2013年5月7日 (二) 13:13 (UTC)[回复]

聚会初期可行性探讨[编辑]

你好。

根据之前在客栈的留言,我找到你的讨论页。初步考虑我希望聚会能有以下议题:

  • 是否就8月份的wikimania收集意见;
  • 对制作维基百科推广用的周边生产的研究。

你是否有兴趣参与广东人聚会呢?--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10:45 (UTC)[回复]

汗.........请冷静。毕竟有人还是喜欢搞旅游活动神马的。--黑雪姬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10:52 (UTC)[回复]

每个这类条目的内容其实都不同,应该依内容判断条目名称。这个条目包括了与中华民国完全无关的内容,也不包含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前的资讯,纯粹是从台湾史的角度来看,因此应以台湾与澳大利亚关系为名称,中华民国-澳大利亚关系当重定向。有些条目包括1949年前的中华民国对外关系、且不存在1945年秋天前之内容,才使用“中华民国-xxxx关系”。与各国的关系不同,没必要强求一致。--WildCursive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14:28 (UTC)[回复]

好吧,若之后扩充、修订这条目后,再以个案之基础提命名与重定向对调。--WildCursive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15:06 (UTC)[回复]
您的意思是:若尔后有扩充,就把现有的重定向当成条目来编、并纳入现存不属于中华民国的内容,再比较两者,内容丰富的并内容少的?--WildCursive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15:21 (UTC)[回复]
从纵向时间的角度看,中华民国只是台湾的一个时期;从横向空间的角度看,台湾与中华民国有联系后,64/68的时间是几乎重叠的。但两者要完全分开写,似乎有些难度(如果维基百科是3D的,也许较容易)...不过我对这条目尚无大幅扩充计划,就先搁著好了,有适当资料再说吧。--WildCursive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15:47 (UTC)[回复]

王仁侃破坏[编辑]

他的编辑还是加入了“春仁亲王”,见闲院宫载仁亲王久迩宫邦彦王,这到底怎么回事?——星光下的人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23:14 (UTC)[回复]

请一并把“春仁亲王”、“纯仁亲王”、“春仁大公爵”、“纯仁大公爵”加入过滤器。——星光下的人留言2013年5月8日 (三) 23:19 (UTC)[回复]
Hello, 晚安,刚发现春仁亲王春仁天皇春仁大王春仁大公等也成为国民政府主席了...--WildCursive留言2013年5月10日 (五) 17:00 (UTC)[回复]
把“春仁亲”这个词加入过滤器会不会解决当前问题?——星光下的人留言2013年5月12日 (日) 13:55 (UTC)[回复]
这根本没消停啊,[1][2][3][4],拜托把“春仁亲”这个词加入过滤器。——星光下的人留言2013年5月20日 (一) 13:12 (UTC)[回复]
如果彻底一点恐怕要把春仁二字加入过滤器,怎么王仁侃就给成功过滤,春仁XX就不行,奇怪。——星光下的人留言2013年5月20日 (一) 13:31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汉口路22号民国建筑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5月9日 (四) 02:36 (UTC)[回复]

RE签名[编辑]

已改。多谢提醒。--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5月9日 (四) 05:41 (UTC)[回复]

寻求半保护[编辑]

演员表编辑战!!: http://zh.wikipedia.org/wiki/守業者

Pyruvate留言2013年5月9日 (四) 19:25 (UTC)[回复]

帮我吧![编辑]

我是新加入维基百科的,我编辑了美国军衔制度但我是抄了其他网站的内容,因为我当时不知不可抄的,对原谅我。这对我日后晋升或参加小组有没有影响,对我现在申请的反破坏工作小组有没有影响(因为我己有破坏纪录)?
另外,我申请维基百科:圆桌会/圆桌会成员申请维基百科:反破坏工作小组/反破坏工作小组成员申请,希望可尽快批淮我的申请。
--麦柏乔(Makivan23)留言2013年5月9日 (四) 11:31 (UTC)[回复]

帮我吧 2 ![编辑]

如何在关注及检查Special:最近更改维基百科:圆桌会/圆桌会成员申请维基百科:反破坏工作小组/反破坏工作小组成员申请--麦柏乔(Makivan23)留言2013年5月9日 (四) 11:45 (UTC)[回复]

帮我吧 3 ![编辑]

我申请维基百科:圆桌会/圆桌会成员申请维基百科:反破坏工作小组/反破坏工作小组成员申请,希望可尽快批淮我的申请。任何有效圆桌会成员/反破坏工作小组成员只要将*完成贴在申请者底部,便可核准愿意加入者加入。请帮我吧加完成吧!——麦柏乔(Makivan23)留言2013年5月9日 (四) 11:55 (UTC)[回复]

关于您封禁Marvin_2009一个月[编辑]

乌拉管理员您好,

  1. 突然发现,您刚刚以“长期编辑战”为理由,对User:Marvin_2009封禁“1个月”...。在下不大明白。去看了他的“用户贡献”。
  2. 例如他最近回退的张林 (中国民运人士) ‎ 条目,处理的内容都是显然违反生者传记方针、来源里面根本不存在的“原创/无来源负面内容”,是在反破坏。关于法轮功条目,则是被添加不合方针的内容,Marvin也不是为了回退而回退。至于神韵艺术团条目,对于模版的争议,他也没有坚持到底,也尊重了其他编辑。
  3. 此外,他在2月、4月都被封禁过。不知您现在以“长期编辑战”封禁的具体理由何在?其他和Marvin发生编辑战(如果那些算是编辑战)的用户(而且更长期、更频繁、更涉入争议),也都没有被封禁;更不用说是“封禁一个月”。举例:User:BlackLotux(本尊User:Edouardlicn)长期参与编辑战、滥用多重傀儡多次被举发,(请参阅Edouardlicn封禁记录BlackLotux封禁记录),但JImmy于今年3月以“长期参与编辑战”(当时也确实是刚刚参与了编辑战)封禁“一星期”;滥用多重账户在3月被举报,Bencmq也不过封禁此账号“10~11天”。
  4. 最后,如果在下没记错,您个人与Marvin多次在不同立场,您本身亦为长期涉入争议的一端...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该适度回避以避免执法中立性的争议?综上,此时,您突然长期封禁Marvin“一个月”,在下不是很理解?因此,希望您能考虑撤销此封禁,或者提供妥当的事证与理由。Wetrace留言2013年5月9日 (四) 13:16 (UTC)[回复]
  • 也许,对于一些条目的不同看法,让您对一些不同意见用户有些成见,也或许多少累积些摩擦、误会、情绪。但是,这不正是维基百科珍贵之处。在下真的觉得,最近Marvin的编辑并非编辑战。敬请 乌拉管理员 再行思考。感谢!Wetrace留言2013年5月9日 (四) 14:00 (UTC)[回复]

条目“几何光学”有点不知所云,请问您能够帮忙改善吗﹖[编辑]

您好像对科学有一定的认识,请问你有没有兴趣帮忙改善几何光学吗﹖这条目从创立至今只有零星修改,连清楚的简介也没有,就直接说一些理论,更不用说历史之类的章节了。对了,那植物的图片很好看,几乎忘了说。112.118.206.67留言2013年5月9日 (四) 14:31 (UTC)[回复]

最近有新注册用户不断于以上三个条目加入与被封禁IP用户123.202.18.241相同的(被指)过时资料,劳烦 阁下多加留意这些条目,谢谢。112.118.63.139留言2013年5月10日 (五) 14:26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编辑]

管理员星章
恩,你懂的……--CHEM.is.TRY 2013年5月10日 (五) 15:31 (UTC)[回复]

优良条目重审[编辑]

请乌拉前辈来审视下,在下发起的三峡工程优良条目重审是否合理?守望者爱孟留言


注:此处原有文字,因为WP:HYIP,已由GZWDer留言)于2013年5月21日 (二) 10:55 (UTC)删除,尚祈见谅。若有异议请至互助客栈或向管理员反映。[回复]

Wikipedia:防滥用过滤器/错误报告,建议把警告拿掉吧(反正对破坏者也没用,而且那个警告没有具体信息让人莫名其妙),误伤太多了:朱明国朱明新等等。--Makecat 2013年5月12日 (日) 04:26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编辑]

隐形星章
谢谢你常常帮助我,却一直保持低调。--麦柏乔 2013年5月12日 (日) 04:37 (UTC)[回复]

请注意应该隐藏6个版本,只做了1个,[6]还是骂人的。--GZWDer留言2013年5月12日 (日) 11:11 (UTC)[回复]

根菾菜页面存废讨论通知[编辑]

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根菾菜”已被提出存废讨论正在讨论条目的存废
维基百科非常欢迎您的编辑,但请先看看编辑帮助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免犯了常见的错误
请不要自行移除页面存废模板,讨论是因为有编者认为页面不适合维基百科。请参与页面存废讨论,您亦可以与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在讨论期间欢迎继续完善原先的页面,多谢合作!
帮助:互助客栈删除指导存废复核请求IRC聊天频道--GZWDer留言2013年5月12日 (日) 12:56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香港怡安集团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5月12日 (日) 16:10 (UTC)[回复]

刻意破坏?[编辑]

您好!

近日,我收到来自一名IP用户(219.79.44.176)的信息,因我在港大条目里的模板“昵称”一列加入了一个新的称呼而指我“刻意破坏”(可见我的讨论页最底部),加入有关称呼的原因我已经作出解释并提出了相对应的理据及参考,惟希望能有管理员介入,查看有关“刻意破坏”的定义是否适用于我的编辑。

除了此IP地址外,以前已经有多个IP地址有相同的编辑举动(将我加入的资讯删去),惟每个地址均只作出过这一次的编辑,故怀疑有疑似傀儡的情况出现(可见港大编辑历史页面),亦望管理员一次查证。

User talk:14.198.203.200 2013年5月13日 (五) 01:47 (UTC)[回复]

关于中华民国-XXX关系[编辑]

阁下早前更改中华民国-澳大利亚关系,但不少条目是台湾与XXX关系如台湾与斐济关系... 可参考Template:中华民国外交关系

是否应该半保护,Siyuwj不是管理员。--GZWDer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05:47 (UTC)[回复]

你把Ws227写成Ws277了。--GZWDer留言2013年5月13日 (一) 05:56 (UTC)[回复]

过滤器156[编辑]

建议把百度百度知道百度百科也排除--GZWDer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0:20 (UTC)[回复]

检查阻止历史时发现用户无法提报copyvio--广雅 范 2013年5月14日 (二) 10:29 (UTC)[回复]

请帮忙创建Template:F(x)模板页面、及Category:F(x)分类页面[编辑]

  • 您好,韩国偶像团体F(x) (组合)之模板页面Template:F(x)无法建立,肇因于有IP用户欲建立Template:F(x)模板用来供相关条目,诸如:F(x) (组合)页面、宋茜刘逸云朴善英崔真理郑秀晶一起使用,但迟迟无法建立,因为老是跳出维基百科页面讯息权限错误,根据以下的原因,您并无权限去建立讨论页面:
    本页已被禁止创建和编辑,只有管理员可以作出改动。因为标题“Template:F(x)”和本地或全域黑名单 (\S)*\([^IV]*\)$ #避免消歧义空格错误配合。这通常是为了防止破坏性的编辑。如果您看到此讯息并想作出修改,创建或移动现在的标题页面,请遵照以下指示:所有管理员都可以帮助您创建或移动本页。请把请求张贴在管理员通告板。
    所以我想请阁下帮忙创建Template:F(x)以供IP用户及一般维基用户使用,现在的状况为在韩国偶像团体F(x) (组合)页面里面最底层积了一堆{Navbox Musical artist},这本来是要提供所有相关页面互享的模板,但因无法创建相关模板页面而积在此地,在此先谢谢阁下的帮忙。--Znppo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7:18 (UTC)[回复]
  • 您好,韩国偶像团体F(x) (组合)之分类页面Category:F(x)无法建立,肇因于在下想建立Category:F(x)分类页面把韩国偶像团体F(x) (组合)之相关页面诸如:F(x) (组合)页面、宋茜刘逸云朴善英崔真理郑秀晶这几个页面都分类整理在一起,但理由同上,迟迟无法建立,因为老是跳出维基百科页面讯息权限错误,根据以下的原因,您并无权限去建立讨论页面:
    本页已被禁止创建和编辑,只有管理员可以作出改动。因为标题“Category:F(x)”和本地或全域黑名单 (\S)*\([^IV]*\)$ #避免消歧义空格错误配合。这通常是为了防止破坏性的编辑。如果您看到此讯息并想作出修改,创建或移动现在的标题页面,请遵照以下指示:所有管理员都可以帮助您创建或移动本页。请把请求张贴在管理员通告板。
    所以我想请阁下帮忙创建Category:F(x)以供IP用户及一般维基用户使用,在此先谢谢阁下的帮忙。--Znppo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7:18 (UTC)[回复]
我忘了提及阁下只要以管理员的权限创建Template:F(x)模板页面、及Category:F(x)分类页面这两个页面即可,我看到页面被创建即到该页面扩充模板内容、分类页面内容,这两个页面只有管理员权限才能创建十分恼人。--Znppo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7:18 (UTC)[回复]
  • 需要建立之Template:F(x)模板页面的内容为F(x) (组合)页面底下被IP用户累积之F(x)模板内容,我把他列在下面:
    (已被管理员创建完成,故我先移除内容,以免妨碍其他用户于此对话页之正常讨论。)
  • 需要建立之Category:F(x)模板页面的内容,我把他列在下面:
    (已被管理员创建完成,故我先移除内容,以免妨碍其他用户于此对话页之正常讨论。)
    麻烦阁下了。--Znppo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7:35 (UTC)[回复]

送给您一枚星章![编辑]

编辑星章
客观公正的评论和指导。--Fenhmm留言2013年5月14日 (二) 17:28 (UTC)[回复]

保护模版有误[编辑]

注意到阁下在Template:河北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增加的争议保护模版未包含在 noinclude 之中,导致包含页面被加入Category:由于争议而保护,烦请修正,谢谢。—思域无疆 讲大道 做事体 拿窝机器 2013年5月15日 (三) 02:58 (UTC)[回复]

打扰了!

我最近在麻省理工学院条目里作出了修订,主要是改善了介绍段,原因已经清楚列出在编辑摘要内。惟有用户将之撤销,由于内容过于偏重强调排名声誉,我感到不当,故改回了其修订并于其用户页面中告知(见user talk:WikiTaiwan)。

因为我见您在此条目中曾加入了半保护指令,故希望您能介入查看哪个版本更恰当。个人怕这将会变为编辑战而望能有更多用户加入讨论。 谢谢! user:Biomedicinal (留言) 2013年5月15日 16:50 (UTC)

琉球民族独立综合研究学会[编辑]

琉球民族独立综合研究学会不能创建,因为有独立二字。为什么要和谐独立?--大郑州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3:56 (UTC)[回复]

关于京温事件的版权验证[编辑]

你对京温事件提出了版权验证。由于原链接已删除,我找到了缓存页,未发现侵权内容。 缓存页 此页需翻墙 --Wangjinting留言2013年5月15日 (三) 15:44 (UTC)[回复]

您好,根据WP:RFDA/A,解任投票必须写理由,请补上,谢谢。--CHEM.is.TRY 2013年5月16日 (四) 06:31 (UTC)[回复]

刻意破坏?(续)[编辑]

您好,我曾经留言提及有关香港大学条目“刻意破坏”的事宜。

现在,有关用户以另一个IP地址(219.79.43.203)向我发出相同的“警告”(请见我的讨论页底部),并将我放上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页面。

对于他所提出的解释我已经作出了回应,列在了港大编辑摘要(请见港大历史页面)及其讨论页内。望管理员能处理。

User talk:14.198.203.200 2013年5月16日 (四) 14:21 (UTC)[回复]

Wikipedia:讨论页指导方针[编辑]

移除不允许的资料,例如诽谤和个人资料等。您必须在移除这些文字后在原处加上--Deltalk--模板,以便让该用户和其他用户知悉您的删除。 --(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16日 (四) 09:30 (UTC)[回复]

我是在和当事人(前后任理事长)通过email确任无此事才deltalk,注意中间的时间差。已确认不是事实的中伤,就是诽谤,维基方针对什么东西该存档什么东西不该存档您清楚,我不多说。请您帮忙收尾deltalk,否则我再deltalk又被人说成是破坏,若您不愿帮忙,我只好上meta。--(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16日 (四) 10:31 (UTC)[回复]
您要核实再帮忙deltalk也行,为保隐私,请您转往email通联。--(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16日 (四) 10:49 (UTC)[回复]
嗯嗯收到了,谢谢,我已把您的email 转给他们了,他们有空就会回复您。--(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16日 (四) 11:36 (UTC)[回复]
相关人士都已回复,请您前往deltalk,并尊重他人意愿。--(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18日 (六) 16:00 (UTC)[回复]

你好,你不在百度那边玩了吗?[编辑]

看过你编辑的条目,很羡慕啊!怎样提高写作能力呢?--VIP-LV9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12:04 (UTC)[回复]

你好,前辈,有什么办法提高编辑条目的水平呢?我也是刚刚从百度转过来的,以前在百度上编辑词条时都是复制粘贴,来到这边看了马王来猪笼草、宁波市等优良条目,实在是太羡慕啊!写的太好了,我现在也想用自己的话写,但是写作能力不好,有什么好的方法提高吗?--VIP-LV9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12:43 (UTC)[回复]
哦!那还有个问题,添加参考资料的时候,我看到有的人写的网站名是第一手资料来源的网站,但资料来源的却是在转载的网站,这和百度上是相反的,我该怎么填?也就是说:我在新浪网引用的是文章,但新浪上的文章又是转载成都晚报的。网站名该填写成都晚报吗?PS:我以后编辑的条目想给你审核,不知道你是否愿意呢!好让我得到些宝贵的意见。--VIP-LV9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13:15 (UTC)[回复]
在“功夫熊猫”条目的“获奖情况”下补充了内容,你看是不是侵权了?--VIP-LV9留言2013年5月16日 (四) 13:56 (UTC)[回复]
那就有点不明白了,内容和时光网原文差不多啊!难道是因为是陈列式的就不算吗,那七小罗汉这个条目的剧情(剧情不是我编辑的),和原文有很大区别,有个用户说疑似侵权,做了小小的改动,我看不出来哪里侵权了。很疑惑。--VIP-LV9留言2013年5月17日 (五) 03:56 (UTC)[回复]

Re[编辑]

OK,我会注意的,多谢指点。JuneAugust留言2013年5月17日 (五) 00:04 (UTC)[回复]

有关晚清各事件条目[编辑]

先谢谢您帮忙维护那些条目,那位新用户编辑的很急,而且好像还没有熟悉编辑规则……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做才能解决这件事--Altt311留言2013年5月17日 (五) 12:21 (UTC)[回复]

怎样用google来判断条目是否侵权呢?[编辑]

难道侵权的内容用google查出来是无法显示的?还是有提醒?--VIP-LV9留言2013年5月17日 (五) 14:02 (UTC)[回复]

哦!我发现《王的盛宴》条目的剧情完全是照抄官方资料的,我复制剧情内容用google搜索后,没有搜索到结果,出现414的页面,这说明条目上的这段内容是侵权的,已经被过滤掉了,是这个意思吗?--VIP-LV9留言2013年5月18日 (六) 09:48 (UTC)[回复]
谢谢了,我明白了。--VIP-LV9留言2013年5月18日 (六) 10:28 (UTC)[回复]

想请问您关于在条目里面维基百科日期之写作方式[编辑]

  • 您好,根据维基百科中文社群共识是移除年、月、日内部链接。这点我很确定。
    但我最近遇到IP用户不按照内文格式写作的情况,按照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日期和数字里面所说:“公元纪年以年月日表示时,不加上不必要的零,如“1995年3月5日”不应写成“1995年03月05日”。”
    我是以维基百科条目内文叙述写作规定,关于日期月日时间写作应直接书写,不能加累赘(dummy)字元。举例:应写1月1日,不能写成01月01日。为理由回退。
    该用户被回退后却变本加厉,故意编辑成错误的格式,请参见[8][9][10][11]
    想请问遇到这种情形如果我用上述理由把他的编辑全版本回退,因为如果不全版本回退,我还要去细分及修正哪个是错误格式须要修正,哪个是正确的不用修正,会让我改的很烦,我在众多条目都以这种理由回退他的编辑后,会不会被认定为大规模的编辑战?我是认为我是在维护条目、回退破坏,但不晓得这方面管理阶层是如何认定?我会不会因此被3RR封禁?我想确认所以提出此问,如果阁下了解麻烦告知在下,感谢。--Znppo留言2013年5月19日 (日) 13:11 (UTC)[回复]

user:Latinguiltfdsf[编辑]

似乎是kellymok--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3年5月20日 (一) 04:15 (UTC)[回复]

繁简转换问题。[编辑]

您好!这里又有问题想找您帮帮忙。

近日我在哈佛大学条目里加入了资讯及参考,惟之后发现该条目在不转换的状况下,标题“哈佛大学”为简体,但内文全是繁体。故想问问有没有办法使其统一。

Biomedicinal留言2013年5月20日 (五) 18:50 (UTC)[回复]

回复:移动[编辑]

了解。--zj10014898留言2013年5月20日 (一) 11:53 (UTC)[回复]

革命机Valvrave[编辑]

似乎WP:RFP的处理人手不足?麻烦跟进。当然,现在每天冒出一个IP用户来,对我来说负担当然不算重,不半保护也完全顶得住,就是编辑记录难看就是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3年5月21日 (二) 03:24 (UTC)[回复]

演员表恶意编辑 + 寻求半保护[编辑]

!!:
http://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用户贡献/121.210.226.224 http://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用户贡献/Damphavegogo

多次编辑战, 寻求永久半保护
http://zh.wikipedia.org/wiki/翡翠台電視劇集列表_(2010年代)


Pyruvate留言2013年5月21日 (二) 23:45 (UTC)[回复]


投诉会员2404:C800:9002:8:0:0:0:12 http://zh.wikipedia.org/wiki/Special:用户贡献/2404:C800:9002:8:0:0:0:12 = 1. 傀儡或真人傀儡 = Phatamof 2. 演员表恶意编辑

Pyruvate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17:18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周文彬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04:18 (UTC)[回复]

user:Tonicbevygurg[编辑]

又新开了一个MJ号--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3年5月22日 (三) 08:06 (UTC)[回复]

没有G5历史?--广雅 范 2013年5月23日 (四) 08:44 (UTC)[回复]

灵体会条目参考文献已更正[编辑]

重新申请DYK条目。--茶烟留言2013年5月23日 (四) 11:29 (UTC)[回复]

收到你的疑似侵权提问...[编辑]

你好, 我刚收到你的提问, 但是我不明白你认为疑似侵权的文字是哪一段...请指教..谢谢 Juchu留言

user:115.164.131.141[编辑]

似乎某位又换了IP用户上来,嘛,继续长期下去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3年5月24日 (五) 15:44 (UTC)[回复]

222.241.145.102[编辑]

请求封禁该IP。--GZWDer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5:24 (UTC)[回复]

翻译通知:Wikimedia Highlights, April 2013[编辑]

Hello 乌拉跨氪,

You are receiving this notification because you signed up as a translator to 中文(简体)‎、Chinese (China)和中文 on Meta. The page Wikimedia Highlights, April 2013 is available for translation. You can translate it here:

这个页面有中重要度。


Please help non-English-language Wikimedia communities to stay updated about the most important Wikimedia Foundation activities, MediaWiki development work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Wikimedia news from last month. Completed translations will be announced on Facebook, Twitter, Identi.ca and project village pumps. If you have questions about the translation notifications system, you can ask them at [12]. You can manage your subscription at [13].

Your help is greatly appreciated. Translators like you help Meta to function as a truly multilingual community.

Thank you!

Meta translation coordinators‎, 2013年5月25日 (六) 23:47 (UTC)

抱歉又打扰了(香港大学条目事宜)。[编辑]

今日,又有新的IP用户在香港大学条目作出相同的修订。用户为:112.119.76.197。烦请查看是否出现傀儡。谢谢!

User talk:14.198.203.200 2013年5月26日 (日) 16:24 (UTC)[回复]


警告[编辑]

先前我是警告过请阁下不要用小标题刷版的。如果阁下忘记了,那么我就再警告一次。乌拉跨氪 2013年5月26日 (日) 10:12 (UTC)[回复]

您给我的警告我还给您,注意若您要警告他人“用小标题刷版”,请您至少也要警告先用“用小标题刷版”的用户。您采取的警告行为通常不是平衡地给参与的用户。这次我当您是因为他人片面之言未查证而出此言。您是否以同样的标准要求所有用户,别人自会看在心理。--(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6日 (日) 14:33 (UTC)[回复]

警告

好的,到时候大家各打五十大板好了。反正你是要执意和那帮人斗到底的,那你就去吧,我不拦着。乌拉跨氪 2013年5月26日 (日) 14:38 (UTC)[回复]

我没有要跟谁斗的意思,我只对事不对人,我只是提醒您的警告,应该要有比例原则。您若选择能降低两方冲突而对两方进行行为上的警告(而不是只对一方进行警告),那我没话说,今天您这样子回,难到摆明地偏袒一方(更不用提高丽这条目上不只有两方意见)。所以我没有要和任和一帮人争斗的意思,我也受够这种男性荷尔蒙过多的争斗方式,然后再由像您霸气地来宣称“到时候大家各打五十大板好了”的大家长态度。所以你要管,就得在手法上公平,否则有纵容一方可加小标题之嫌。--(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6日 (日) 14:47 (UTC)[回复]

警告

你滥用标题是有前科的,我现在再次提醒你。你想不想遵守讨论指引都是你的自由。若你再犯,我会封禁。对方也如此。希望阁下好自为之。乌拉跨氪 2013年5月26日 (日) 14:52 (UTC)[回复]

我只能提醒您,有不少所谓关于本人“滥用标题”的说法是某一用户刻意加上的,讨论指引若您要执行管理员的权限,也注意管理员权限的比例原则。若您这此高丽条目的事,执意只警告被迫反应的用户而不去警告率先“滥用标题”的用户的话,这此讨论亦有记录,您要再单方面警告我后再封禁我,我只能就您可能使用管理员权限不当的方式再提醒您勿犯此问题。

至于您的“前科”,我个人觉得是您对特定用户的要求特别容忍(如可靠来源的要求或讨论页的任意为他人留言加上或反复更改副标的睁一只眼闭一集眼),若您想要继续为特定用户情绪或技术操作来对本人下加不必要的警告,本人自然也会记录并提醒您过当或不成比例的做法。 --(研究维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6日 (日) 15:08 (UTC)[回复]

陈良宇根本不是编辑战[编辑]

加入内容与参考来源不符从而欺骗读者,属于破坏--来源不符的人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5:02 (UTC)[回复]

【内容的真实性】与【 加入的内容与参考来源不符】不是一回事[编辑]

如果编者加入的内容与可靠的参考来源一致,即便内容不真实,的确可以接受,但是【 加入的内容与参考来源不符】就属于破坏。--来源不符的人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5:13 (UTC)[回复]

报告可能的傀儡[编辑]

乌拉前辈,这个用户可能是傀儡,也可能是这个被封禁用户再次注册后的。另外,目前陈良宇的版本是被该用户破坏后的,原本的版本在下花了三年时间编辑的啊,且几个月来一直稳定!!乌拉前辈,拜托您改回被破坏之前这个版本啊!万谢!!!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5:16 (UTC)[回复]

反驳理由很简单:“该用户的理由不成立,他是故意破坏(出于个人的某种目的),等查清楚他是谁就知道了。”恳请您在保护结束前暂时先改回之前的版本,不胜感激!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5:25 (UTC)[回复]
这个用户刚刚注册什么都不做就开始破坏陈良宇,这不是故意破坏又是什么!?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5:51 (UTC)[回复]
一个刚注册的账号,在8小时内,能如此熟练的使用以及运用维基法则,学会各种申诉途径。不是傀儡又是什么!?乌拉前辈是看着我进维基的,当初我刚刚进来的时候是多么白痴,到现在我还不会在客栈进行申诉什么的,CU、报告破坏也是别的管理刚刚告知我我才知道,这个人一来就这样,不是傀儡那就是被封禁后在注册的,我相信以前辈的经验应该也明白!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6:43 (UTC)[回复]
  • (:)回应楼上,你现在已经严重跑题,即便账号是傀儡,即便封禁账号,也无法改变你加入的内容与来源不符的事实,与其在傀儡上纠缠不休,不如找与事实相符的来源,这样才是对维基百科最好的贡献,相反,你加入的内容与来源不符,读者点击来源查看后会摸不着头脑,会认为这样的维基百科很荒唐很不严谨,这其实是对维基百科的伤害。do you got it?--来源不符的人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6:56 (UTC)[回复]
  • (:)回应乌拉跨氪,请乌拉阁下理解,我不进行任何“所谓的反驳”的原因:就如同“中国政府不会接受任何拍卖会上的海外流失文物”一样,如果接受就等于间接承认当年侵略中国掠夺文物的合法性,也承认了目前现在私藏中国海外流失文物的合法性。如果我进行了任何反驳或解答,就等于承认这个“傀儡用户”是在进行编辑而不是破坏。但既然,乌拉前辈提了,我就说一个方针问题,对于这么一个条目如果某位编者觉得来源有问题,应当在内容后加注“来源请求”,要求我补充,也可以挂模板“疑似原创”等等都行,这样子直接大段大段删除,纯属破坏!因而没有必要浪费时间讨论这种犹如强盗行为的必要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7:21 (UTC)[回复]
  • 我用人格加生命担保:陈良宇条目准确性无疑!来源问题是这条目的难点,或许会被质疑,但也能解决。而准确性,则是无容置疑的!请前辈相信!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7:28 (UTC)[回复]
  • 我理解乌拉前辈作为资深维基人和管理员也有自己为难的地方,我只是重申一下,我以人格担保内容的准确性无误!算了,我等保护期过了再把部分内容重新编辑下,补点来源,不过我不会去回应那个破坏者,因为那是合法化他的行为。不过请乌拉前辈去看看用户核查里面,有人提的意见比较重要。另外话说陈良宇这个条目还是得到很多人认可的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7:45 (UTC)[回复]
  • 大略看了一下他的所谓“质疑”,有的是他理解错误,大部分是他找错来源的地方了,有的是几个来源拼起来的一句话,不过对于非要破坏的人来说,强加他人“莫须有”的罪名真的最方面了。。。如果一个人就是要整人要破坏的话,无论对方怎么解释或者拿证据都是无用的。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8:05 (UTC)[回复]
  • (:)回应:鉴于乌拉前辈和耶叶爷等均要求我给出来源,那我不让管理员为难,我决定给出来源,大家稍待些时间,鉴于大陆的网络环境,我还需要一点时间,跑跑档案馆等等,甚至要去拜访下陈家和亲上趟北京秦城,目前已给出一部分。不过乌拉前辈,为了一个傀儡要我这么大费周章,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实在有不妥的地方,你说对不?光是浪费的这么多时间里我就可以写好几个条目了,而且都是目前中文维基了缺乏的石油化工类。因此建议完善相关制度方针,谢谢您!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03:13 (UTC)[回复]
PS:还请乌拉前辈能够在这段时间内尽快查出那个傀儡,不胜感激!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03:24 (UTC)[回复]
  • (!)意见:我已经按您的要求逐一反驳,今天跑了大半个上海为找来源来源,找到了大部分,还差一点,不过基本上可以了。我决定采纳另一位老维基的意见,不再纠缠争议,待您解除保护后,对条目进行重新大幅修订,那位维基人也说了,陈良宇非原创,是内容来源之争议罢了。很抱歉让您操心陈良宇条目的争议,是我当初刚入维基,编辑的时候也有考虑不周。另外能不能还是请您帮个忙,我对查傀儡一窍不通,您能否帮我拜托某位用户核查员查一下,这个用户是傀儡是显而易见的,谢谢!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15:04 (UTC)[回复]
  • 乌拉前辈,我们回到主题,还是看陈良宇这个条目,你看看条目现在的样子,根本前言不搭后语狗屁不通,如果善意假定对方不是傀儡或者重新注册后专搞破坏,那么至少修改者必须把文章合理修缮,你只要对比一下“在下的版本”和“现在的版本”,谁在贡献谁在破坏一目了然!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16:57 (UTC)[回复]

的确不是一家之言,但是作为管理员可以去看看[编辑]

比较一下,一目了然。--来源不符的人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5:22 (UTC)[回复]


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E9.99.88.E8.89.AF.E5.AE.87,已经通知相关编者前去探讨。--来源不符的人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6:01 (UTC)[回复]

关于注释与参考文献混用[编辑]

感谢指正,关于条目德国足球甲级联赛的注释与参考文献我已分列,请检阅。如仍有任何问题可在个人对话页中告知,我将及时更正。非常希望能够再次得到阁下在特色条目评选中的支持!-- 慕尼黑啤酒  畅饮  2013年5月27日 (一) 10:09 (UTC)[回复]

恕我不才,之前会错意了。现已重新修正,请检阅。再次感谢!-- 慕尼黑啤酒  畅饮  2013年5月27日 (一) 13:02 (UTC)[回复]

请问——关于厦门大学图书馆[编辑]

你好!刚才那个链接看了一下,有“版权所有”。。。额,新手一枚,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抱歉啦。所以现在可以考虑重写是么?--WSDONNY留言 2013年5月27日 (一) 16:31 (UTC)[回复]

好的,谢谢~我尽量这几天内重写。(不过有可能没时间的说。。)另,晚安~--WSDONNY留言 2013年5月27日 (一) 16:37 (UTC)[回复]

翻译通知: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 2013/Voter e-mail[编辑]

Hello 乌拉跨氪,

You are receiving this notification because you signed up as a translator to 中文(简体)‎、Chinese (China)和中文 on Meta. The page Wikimedia Foundation elections 2013/Voter e-mail is available for translation. You can translate it here:

这个页面有高重要度。 翻译这个页面的截止日期是2013-06-03。

Your help is greatly appreciated. Translators like you help Meta to function as a truly multilingual community.

Thank you!

Meta translation coordinators‎, 2013年5月28日 (二) 03:07 (UTC)

IP用户 112.119.161.197、112.120.129.210[编辑]

不排除又换了IP上来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3年5月28日 (二) 06:55 (UTC)[回复]

翻译通知:User:SamoaBot/Wikidata Summary/translate[编辑]

Hello 乌拉跨氪,

You are receiving this notification because you signed up as a translator to 中文(简体)‎、Chinese (China)和中文 on Meta. The page User:SamoaBot/Wikidata Summary/translate is available for translation. You can translate it here:

这个页面有低重要度。


It is a new and improved version of User:Addbot/Wikidata Summary, featuring full support for "plural" directives and a new "$user" variable. We are working on enabling these summaries for all "new-generation" interwiki bots.

Your help is greatly appreciated. Translators like you help Meta to function as a truly multilingual community.

Thank you!

Meta translation coordinators‎, 2013年5月28日 (二) 07:57 (UTC)

Re: 性别[编辑]

这个可不是我作投票的考虑因素,因此无论是支持、反对那一方所提出,也不会左右的投票意向。再者,小弟不太明白为何你要为此事,突然在我的User Talk page留言,希望能了解了解。(欢迎再到我的Talk page留言) Βικέντιος×Vincent×瘟神×やくびょうがみ 2013年5月28日 (二) 18:34 (UTC)[回复]

你也别打紧,我也是问一问,跟进一下talk page的内容而且。而且你引述的句子不是我在投票时所留下的内容。是不是找错了人? XD -Βικέντιος×Vincent×瘟神×やくびょうがみ 2013年5月29日 (三) 14:27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编辑]

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赵和民陈彦蓉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3年5月29日 (三) 02:27 (UTC)[回复]

中午用学校的建立的,不过建立后就上不去百科了。关键是,我怎么能建立这种带冒号的页面呢?这样会显示在主名字空间里吗?还是就此创建了一个新名字空间呢?Bluedeck 2013年5月29日 (三) 13:19 (UTC)[回复]

3RR[编辑]

“回退或撤销是指将一个页面改变或编辑至一个较早版本的动作。”--WP:回退

自该页面2013年5月29日 (三) 12:08编辑将现版本改为较早版本至今,已超过三次,并非潜在3RR。

--AddisWang (留言) 2013年5月30日 (四) 06:17 (UTC)[回复]

也就是在资深用户明知回退不过三的情况下回退了第四次只要之前没有因此事被警告就没有关系?--AddisWang (留言) 2013年5月30日 (四) 06:23 (UTC)[回复]

此事与诸如“新用户发布广告先警告一次”的做法性质不同,此外对于明显SPAM的新用户,也有“不经警告直接封禁”的处理方法。--AddisWang (留言) 2013年5月30日 (四) 06:27 (UTC)[回复]
“如果相关的维基人要铤而走险而违反此方针,这就表明该条目在其争论得到解决前,应该被保护。”-WP:3RR--AddisWang (留言) 2013年5月30日 (四) 06:42 (UTC)[回复]

BlackLotux被您封禁?[编辑]

您好。我注意到BlackLotux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被您封禁。我查看了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似乎没有人提报 BlackLotux。修改他人留言不经提报可直接封禁吗?--Gqqnb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08:18 (UTC)[回复]

答复[编辑]

很久之前,有一位被我封禁的用户,骚扰我好几个月。他用我的名注册搞破坏,那是其中一个泄漏我姓名的马甲。--Jasonzhuocn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17:15 (UTC)[回复]

Ben.mq帮我处理了,谢谢你的关心。--Jasonzhuocn留言2013年5月30日 (四) 17:18 (UTC)[回复]

传爱事务所[编辑]

你好,可否帮忙进行更改?详情请阅讨论页。Pryuvate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06:42 (UTC)[回复]

佛教如来宗[编辑]

报告 刚刚被您保护的佛教如来宗条目又遭到人为蓄意破坏 使用者为Tunerlife,Tunerlife在过去短短一两小时内在某几个条目刻意编辑 已达到需求

DYKN通过错误[编辑]

占海特事件参加新条目推荐候选,6票赞成,7票反对,可是不知道被谁操作为“提名通过了”?还劳烦阁下纠正,谢谢!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6月2日 (日) 13:3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