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宣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薛宣(?—?),赣君西汉东海郡郯城县(今山东省郯城县)人,薛宣出身小吏,通晓律令,举茂才后,历任冤句县县令长安令,治理地方声名远播。汉成帝年间,薛宣屡迁御史中丞临淮郡太守陈留郡太守、左冯翊少府御史大夫等职,其任官赏罚分明,恩威并施,颇有政绩。鸿嘉元年四月,薛宣接替张禹为丞相,封高阳侯食邑一千户,任相数年后,薛宣于永始二年因邛成太后逝世,办理丧事不周而遭罢官,后在翟方进的推荐下,重得起用,再度获封为列侯,加官特进,迎娶汉宣帝之女敬武公主为妻。汉哀帝时期,薛宣因受儿子薛况买凶伤人之事的牵连被免为庶人,返回故乡东海郡,在家中去世[1][2]

生平[编辑]

初露锋芒[编辑]

薛宣年轻时做过廷尉书佐都船狱史,后来以大司农所属的斗食小吏经过考核,被委任为不其县县丞琅邪郡太守赵贡到县里来巡视,见到薛宣,十分欣赏他的才能,让薛宣随从巡视经过所属各县,回到府宅,让夫人、儿子和他相见,告诫说:“赣君是丞相之才,我的两个儿子也符合丞相史的条件。”赵贡考察薛宣为官廉正,升迁乐浪郡都尉丞,经幽州刺史推举而参加茂才科的考试,被委任为冤句县县令大将军王凤听闻薛宣的才能,荐举他担任长安令,薛宣治理地方名声响亮,因参加明习文法科考试合格被委任为御史中丞[1]

这时,汉成帝初即位,薛宣担任御史中丞,在朝廷中执行法令,对外总管部刺史,他以书面向汉成帝陈述政见道:“陛下有最高尚的道德与深厚的仁爱之心,哀怜百姓,有整日亲自操持政务之劳,而无安逸之乐,诚信执行圣王之道,刑罚正确,然而吉祥之气仍未通顺,天地万物尚不协调,这是由于臣下不称职,圣王之道还不够普及的缘故。臣私下里恭敬地思考其中的部分原因,大概是官吏苛政繁多,刑赏和教化繁琐,这些大多在于部刺史的罪过,有些人不遵守六条问事的职责,各自以主观之意采取措施,过多干预郡县事务,甚至大开行私请托的门路,听信佞人的谗言,凭借它来寻找官吏与百姓的过失,连细小的事情也加以责问,劝勉从善苛求于人。郡县官吏互相催促,官员之间互相侵害,其流毒影响到百姓之间。因此,乡里缺少迎送宾客的欢乐,同性亲族忘记亲戚之间的恩情,饮食救急的深厚情意更加衰微,送往劝勉的礼节无法实行。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规范不通顺,使天地万物闭塞阻隔,和协顺从之气不能兴旺,未必不由此造成的,《诗经》说:‘百姓失去德义,因为吝惜干粮的小事而被责备。’俗语说:‘有苛政就无法亲民,百姓有烦苦就会损伤朝廷的恩情。’当刺史向朝廷奏事时,应当明确告诫他们,让他们明白了解朝廷当前的主要任务,臣下我愚昧不通晓治国之道,请圣明的皇帝加以考察。”汉成帝赞美并采纳薛宣的意见[1][2]

威德并施[编辑]

薛宣多次进言对国家适宜并应及时办理的事情,上奏推举或揭发部刺史、郡国二千石等级官吏,所贬退或举进,白黑分明,由此而闻名,外调出任临淮郡太守,刑赏和教化能够普遍推行。恰巧陈留郡有大贼作乱而政教失序,汉成帝又外调薛宣担任陈留郡太守,盗贼得以禁止,官吏与百姓皆敬重他的威信,其后薛宣调入左冯翊试职,满一年后因称职而转正[1]

最初高陵县县令杨湛栎阳县县令谢游都贪赃狡猾且狂妄自大,抓住郡守的是非不放,前任郡守虽然多次想追究查考,但都没有结果。等到薛宣上任,他们到官府拜见,薛宣设酒饭与他们相对,接待极为周到,过后再暗地里调查两人的罪状和赃证,全盘掌握他们收受赃物的罪证,薛宣观察杨湛有悔改与敬重自己的意思,于是亲自写了书札,分条列出他私自侵吞的赃物,封好交给杨湛说:“官吏和百姓分条揭发你的问题都写在书札上面,有的议论认为犯有主管者把公家财物据为己有的嫌疑,我作为左冯翊长官敬重你,又考虑到贪污十金就要罚以重罪,不忍心公开揭露,所以秘密地用书札告诉你,想让你自己谋划进退的办法,可在今后重新作官,若真没有那些事,再封好书札退还给我,以便为你分清是非。”杨湛自知罪状与赃物都与书札相吻合,而薛宣言语温和,没有伤害之意。杨湛立即解下印绶交给郡吏,写下书信感谢薛宣,始终没有怨言[1]

而栎阳县县令谢游自以为是有名的大儒士,轻视薛宣。薛宣单独移送文书严加谴责说:“警告栎阳县县令,官吏与百姓都说你治理政务繁杂苛刻,让千人以上因犯轻罪罚做苦工,收取赋税计有数十万,以供给非法之用,听任富商和官吏控制贸易,价款数目不加以了解。我查考检验已清楚,想派官吏对你进行审查,又怕对不起荐举你的人,使身为儒士的你感到耻辱,所以让属吏去督责你。孔子说:‘在职位上尽力施展才力,不能则退去。’你详细思考这个道理,我即将换人来试职。”谢游接到官府文书后,也解下了印绶离去[1]

适才适所[编辑]

频阳县北边面对上郡西河郡,为数会合之地,盗贼众多。频阳县令是平陵县薛恭,他是本县的孝子,靠着功劳次第逐渐升迁,不曾治理百姓,该做的官事没有办理好。而粟邑县是个小县,僻处山中,百姓恭谨朴实容易治理,粟邑县令是钜鹿郡尹赏,他长期在郡府担任出巡之事的小吏,之后任楼烦县县长,察举茂才时迁往粟邑县。薛宣便按照法令条文奏请把尹赏和薛恭互换所治之县,二人任职数月,竟然两县都治理的十分良好,薛宣于是移送文书慰劳他们说:“过去孟公绰晋国赵氏、魏氏的家臣力有余却不适合当滕国薛国大夫,所以有人以德高而著名,有人以功劳大而被选用,‘君子做事各有所长,怎么可以被蒙蔽啊!’所属各县都有德才兼备之人,我垂衣拱手接受成功,希望你们努力做好本职政务,成就功勋事业”[1]

政绩斐然[编辑]

薛宣只要得到郡中官吏或百姓的犯罪情况,立即通知该县县令,让他们自己执行处罚,告诉县令说:“郡府之所以不亲自揭发检举,是不想代替县令治罪,夺取贤明的县令、县长的美名。”那些县令、县长没有不既喜悦又害怕,纷纷脱冠感谢薛宣并表示接受恩惠和劝戒[1]

薛宣做官赏罚分明,用法公平且坚决做到,住所都有教令可供记诵,富于仁爱宽容以利于民。池阳县县令荐举廉洁的官吏狱掾王立,郡府尚未下达召见通知,就听说王立收受罪犯家属的金钱,薛宣责问县令,原来是王立的妻子私自接受在押的囚犯一万六千钱,收受之后加以窝藏,而王立确实不知情。王立感到既羞愧又恐惧,竟然因此自杀了。薛宣得知后,移送文书给池阳县令说:“你所荐举的廉吏狱掾王立,家属私下收受贿络,可是王立本人并不知道,他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而舍弃生命,王立确实是一位清白高洁之人,非常值得怜惜啊!可由郡府决曹掾写死者王立的旗幡立于柩前,以颂扬他的精神,郡府掾吏平常与王立认识的人,都要参与葬礼”[1]

日至官吏休假的时候,唯独贼曹掾张扶不肯休假,仍在官署办事,薛宣就出示教令说:“礼以和为贵,人道以通顺为要,日至,官吏按照法令规定休假由来已久,官署虽然有公家职事,家里也希望享有私人的恩惠与情义,你应该跟大家一样,回家善待自己的妻子儿女,摆设美酒佳肴,邀请邻里好友,一同欢乐,这也是应该的啊!”张扶感到惭愧,下属官吏也都十分赞赏这道教令[1]

薛宣做人讲究礼仪细节,进退举止容仪温文,很有可观之处,性格安静而善于思考,关心和视察官吏任职的情况,只求他们能安适任职,下到节用,皆要制定计划安排,既便于使用又节省经费,官吏和百姓都颂扬他,郡中清境无事,其后薛宣擢升为少府,任上他亲自掌管供具张设之事[1]

受荐为相[编辑]

一个多月后,御史大夫于永去世,谷永向汉成帝上书说:“帝王的道德恩惠没有比能辨识别人的贤愚善恶更重大,知人便百官称职,各种职位不会有空缺,所以皋陶说:‘知人就明智,所以能授人以官职。’御史大夫对内能秉承本朝的风俗教化,在外能辅佐丞相总领全国,任务重,职权大,不是一般庸才所能胜任的。现在应当从朝廷大官中选拔,用来弥补此空缺,得到合适之人选就人民欢喜,百官心悦臣服,无法得到合适之人选则使国家大事遭到破坏,帝王的功业未能兴旺发达,虞帝的圣明,在此一举,岂可不详加考虑啊!臣所见到的少府薛宣,才能优秀,品行高洁,能精通掌管政务,从前担任御史中丞时,在京城执行法令,不欺软怕硬,措施适时又恰当,出任临淮、陈留郡太守期间,两郡皆称赞治理的好,任左冯翊时,崇尚教化,培养善良品德,刑罚与恩惠并行,各部门修整有条理,为非作歹的人灭绝,去官府告状的人多年不到丞相府,三辅地区赦免后剩下的盗贼只有原来的十分之一,功效特异,自左内史初置以来不曾有,孔子说过:‘如果有值得称赞,他一定有好的成绩。’薛宣担任官吏的政绩,写在丞相府和御史府的简牒里,臣不敢言过其实称赞他以致犯欺骗蒙蔽之罪。臣听说贤良有才能没有比治理人民更重要的,薛宣已有成效。他所掌握的法律与知识担任廷尉绰绰有余,他有关经学、典籍和礼乐的知识足够用来谋划帝王实现统治的办法,决断国事的计议,身兼多种本领,有‘减退膳食从官府开始’的节操,薛宣没有私结党与游说的帮助,臣担心陛下忽略〈羔羊〉之诗所赞美的节操,舍公正之臣,任用华而不实、虚有其表之人,因此越过自己的职权范围,向您陈述薛宣的品性才能,希望陛下留神考察。”汉成帝认为谷永说的对,于是任命薛宣为御史大夫[1][2]

几个月后,薛宣便接替张禹为丞相,受封高阳侯食邑一千户。其后薛宣任用赵贡的两个儿子为史官,赵贡是赵广汉的侄子,做官也以有才能而闻名。薛宣任相期间,到丞相府诉讼的案例不满一万钱的不给移送文书,后来都遵循薛宣定下的制度,然而,下属官吏却讥笑他繁琐而不重视本质,不能称为贤明,而当时汉成帝喜爱博学的儒士,薛宣的经学功底又不深厚,汉成帝也就轻视他了[1][2]

两度罢官[编辑]

过了一段时间后,广汉郡盗贼群起作乱,丞相及御史大夫派遣掾史追捕却无法致胜,汉成帝遂任命河东郡都尉赵护为广汉郡太守,按照军法办理,几个月后斩杀了盗贼的大头目郑躬,几千人投降,乱事才得以平息。恰巧邛成太后去世,丧事仓促,官吏额外收聚赋钱以便迅速办理,汉成帝得知后,为此责备丞相及御史大夫,下诏书罢免薛宣说;“你做丞相,出入朝廷六年,有关忠孝的传播,以做为百官的表率,朕没有听说过。朕已因为德行不显明,灾异多次出现,年年粮食歉收,储藏米谷的仓库空虚,百姓遭遇荒年,流离于道路,疾病瘟疫使数以万计的人身亡,甚至出现人吃人的情况,盗贼并起,百官众多职能部门都不能行使权利,这都是由于朕德行不佳辅佐大臣不良的缘故,前些日子广汉郡众多贼盗横暴恣肆,残酷杀害官吏百姓,朕对此感到伤心,因此多次询问你,你总是不如实地回答,西州与朝廷隔绝,几乎不成为,三辅地区无限度地收据赋钱,严酷的官吏相互勾结为非作歹,侵害骚扰百姓,朕下诏让你加以审查,你又没有想要查明事实的意愿,九卿以下的官吏都听从你错误的指示,同时陷入欺骗之罪,他们的罪过是由你引起的啊!有关部门依法弹劾你总领政务懈怠松散,为欺骗开路,伤害了风俗与教化,不能在全国各地起带领示范作用。朕不忍心把你交给司法官去查办,可交上丞相高阳侯的印绶,免职回家”[1][2]

起初,薛宣担任丞相,而翟方进担任司直,薛宣知道翟方进士有名的儒生,有宰相的才能,与他结交深厚,后来翟方进在代替薛宣担任丞相后,感念其过去的恩情,便在薛宣免职两年后,举荐薛宣通晓法令条文,熟悉国家制度,以前所犯的罪过较轻,可以重新进用,汉成帝于是征召薛宣,恢复他高阳侯的爵位,尊加特进官衔,爵级的等次低于汉成帝的师傅安昌侯张禹,加官给事中,兼任尚书事务,薛宣重新得到尊重,管理政务数年,后来他因与定陵侯淳于长友善而受牵连,再度被免职归家[1]

兄弟失和[编辑]

薛宣有两个弟弟,分别是薛明薛脩,其中薛明官至南阳郡太守,薛脩则历任太守、京兆尹、少府等职,善于和他人交往,得到乡里好友们的称赞,薛宣的后母经常随薛脩住在官府的宿舍。薛宣任丞相时,薛脩正担任临菑县县令,薛宣准备迎接后母,而薛脩不肯让后母前去,后母病逝后,薛脩辞去官职在家守孝,薛宣告诉薛脩能够做到守孝三年的人很少,兄弟两人各自看法不同又无法调和,最终薛脩仍是守完三年孝,从此兄弟不和[1]

受子牵连[编辑]

过了些日子,汉哀帝即位之初,博士申咸给事中,他与薛宣同样都是东海郡人,却毁谤薛宣不肯供养后母又不穿丧服,轻视骨肉亲情,加上从前因传布忠孝不力被免职,不应重新列次封侯在朝廷任职。此时薛宣的儿子薛况正担任右曹侍郎,多次听闻申咸的毁谤之语,便贿赂门客杨明,想叫他毁伤申咸的面孔,使申咸不能继续在朝廷任官,恰巧这时司隶校尉缺位,薛况害怕申咸会升任该职,于是让杨明在宫门外拦路砍伤申咸,申咸被砍断鼻梁和嘴唇,身上也伤了八处[1]

案情下达有关部门,御史中丞等人上奏道:“薛况是朝廷官吏,他的父亲为前任丞相,重新获封列侯,非但不能相诫宣承教化,骨肉之间反倒相互猜疑,怀疑申咸听了薛脩的话而毁谤薛宣,申咸说的话都是薛宣所作所为,大家有目共睹的,政府是应当了解的。薛况知道申咸担任给事中,害怕他成为司隶校尉后会上书弹劾薛宣,便明目张胆指使杨明等人靠近宫阙,于大道中当众拦截砍伤朝廷近臣,妄图堵塞聪明智慧,杜绝议论朝政的开端。凶暴狡诈,无所畏忌,万众哗然,流传到全国各地,这与一般平常之人因愤怒引起的争斗有所不同,臣听说尊敬皇帝左右亲近之臣,这是亲近皇帝的表现,按照礼的规定,经过公门要下车,遇到天子的路马要俯身用手按式,对君王的牲口尚且表示致敬,《春秋》的要旨提到,虽然有成就但用意不善,也免不了受惩罚,伤害皇帝近臣的毒苗不可助长,薛况为首作恶,杨明亲手伤人,主谋与凶手同样罪大恶极,皆犯下大不敬之罪,杨明应从重论处,包括薛况都应弃尸闹市以示众”[1]

而廷尉则认为:“法律规定‘斗殴时用刀伤人,服城旦刑的一种,如果杀害则罪加一等,参与谋划的人同罪。’诏书不能把污蔑和欺骗定成罪名。传言说:‘不用善意对待别人而遭人打伤的,与打伤人的同罪,憎恨他为人不正直。’申咸虽然对薛脩很友善,却多次讲薛宣的坏话,传闻不义之事,不能说是正直的。薛况因此想要伤害申咸,计划已定,后来听说朝廷要补设司隶校尉,便按照此前的计划催促杨明,并非怕申咸升任司隶校尉才匆促谋划的,本是互相之间权力的争斗,演变为阴谋陷害,虽然在宫中旁门外的道路上砍伤了申咸,其实与平常人之间的互相争斗没有差别,杀人者要判处死罪,伤人者要处以刑罚,这是从古至今的常道,历经都是不曾改变的,孔子说:‘一定要辩正名分。’名分不正,就会造成刑罚不当,刑罚不当,老百姓便无所适从。假如现在以薛况为首恶,杨明动手伤人为大不敬,那么反对政府与私人恩怨之争的处罚就没有差别了,《春秋》的要旨,追究最初的动机来定罪,薛况最开始因父亲被诽谤而爆发愤怒情绪,并没有其他大罪恶,加上诬蔑和欺骗,把小过错合成死刑,让薛况陷入死罪,这违背了圣明的诏令,恐怕不是法律的本意,不可施行。圣明的君主不因自己的愤怒增加刑罚,杨明应当以杀伤人不正直来治罪,薛况与同谋的杨明皆因有爵位可减罪服完城旦的徒刑”[1]

汉哀帝根据这两种不同的意见询问公卿大臣,其中丞相孔光大司空师丹同意御史中丞的看法,而从将军以下至博士议郎等众官员都认可廷尉的意见,最终薛况罪减一等,被流放到敦煌郡,薛宣亦受此牵连被免职为平民,回到故乡,死于家中[1]

妻儿通奸[编辑]

起初,薛宣再次被封为列侯时,妻子死了,正巧敬武公主守寡独居,汉成帝便让薛宣迎娶敬武公主为妻,等到薛宣被免职回归故郡的时候,敬武公主并未随同而是留在国都长安,薛宣逝世后,敬武公主上书汉哀帝希望把薛宣的遗体迁回延陵安葬,奏书得到许可。这时被流放的薛况私自从敦煌返回长安,恰好遇上大赦,便留下来和敬武公主私通淫乱,当时汉哀帝的外戚丁氏、傅氏两家都很尊贵,敬武公主归附奉承他们,却和王氏家族疏远[1]

汉哀帝元始年间,王莽自加尊号为安汉公,敬武公主又说了一些诽谤王莽的话,因薛况与吕宽二人交情匪浅,因此当吕宽所犯事情被发觉后,王莽便一起惩处薛况,宣扬他的罪行,并派遣使者以太皇太后王政君的名义下诏赐敬武公主毒药,敬武公主愤怒地说道:“刘氏皇族势单力薄,王氏家族独揽朝政,排挤刘姓皇族子弟,嫂子为什么要干预此事,撬开我内室的大门抓拿并杀害我?”使者严加看守并逼迫敬武公主,敬武公主终于饮毒药而死,薛况则在闹市中被斩首示众。其后王莽向太后禀告说敬武公主突然病故,太后原本打算亲自去给敬武公主料理丧事,在王莽固执地争辩阻拦下,太后最终没有前往[1]

轶事[编辑]

薛宣的儿子薛惠也做到二千等级的官员,开始时薛惠担任彭城县县令,当薛宣从临淮郡调任陈留郡,途经彭城县时,发现县内的桥梁与邮亭都没有整治,薛宣心里明白薛惠没有才能,因此在彭城逗留的数天里,仅仅巡视县府的馆舍,购买安放日常生活用具,查看菜园,始终不询问薛惠担任县令的事,薛惠自知治理县事不合父亲的心意,便派遣门下掾送薛宣至陈留郡,让门下掾去见薛宣,假装是自己询问薛宣不教戒薛惠吏职的本意,薛宣笑着说:“做官的思想与方法以法令为导师,可以问的到,至于能否做到,自有天生的资质,怎么可能学到呢?”众人对薛宣的话加以传颂称赞,认为薛宣所言极是[1][2]

评价[编辑]

  • 班固:宣所在而治,为世吏师,及居大位,以苛察失名,器诚有极也[1]
  • 黄震:宣吏才有余而仁恕多爱,可谓贤矣,为相虽属吏讥其无大体,终亦无罪可言[3]

参考文献[编辑]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汉书/卷083》,出自班固汉书
前任:
于永
西汉御史大夫
前20年-前20年
继任:
王骏
前任:
张禹
西汉丞相
前20年-前15年
继任:
翟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