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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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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大受(?—1751年),占咸湖南祁阳人。清朝官员。

雍正十一年(1733年)进士,选庶吉士乾隆元年(1736年)散馆,授翰林院编修,次年超擢,五迁至吏部侍郎乾隆十一年(1746年)加太子少保,调任福建巡抚乾隆十二年(1747年)任兵部尚书乾隆十三年(1748年),进协办大学士军机处行走乾隆十四年(1749年)加太子太傅乾隆十五年(1750年)出任两广总督,次年卒于任上。赐祭葬,文肃。有《陈文肃奏议》。有子陈辉祖、陈严祖。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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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314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307》,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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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周学健
福建巡抚
乾隆十一年-乾隆十二年
(1746年-1747年)
继任:
潘思榘
前任:
彭维新
兵部汉尚书
乾隆十二年九月丁巳-乾隆十三年四月乙卯
(1747年11月2日-1748年4月28日)
继任:
梁诗正
前任:
刘于义
吏部汉尚书
乾隆十三年四月乙卯-乾隆十五年正月丁未
(1748年4月28日-1750年2月9日)
继任:
梁诗正
前任:
硕色
两广总督
乾隆十五年正月丁未-乾隆十六年
(1750年2月9日-1751年11月14日)
继任:
阿里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