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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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 / 中国历史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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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年: 辛未年(羊年)、中华民国20年 |
大事记
[编辑]1931年起,留俄国际派掌控中国共产党大权,观念和目标并不切合中国实际状况,仍然高谈无产阶级革命,企图占领都市,继而使各省独立[1]。
- 1月1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举行庆祝元旦大会,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等党政要员在南京首都机场阅兵,同日蒋介石发表新年文告,提出民国二十年最切要之两事为敬教、劝农,立法院院长胡汉民发表《我们今后的任务》一文,称今后惟一之任务是协助人民筹备地方自治;国民政府令:张学良、何应钦、朱培德、杨树庄特赐荣褒;国民政府令:授予刘峙、韩复榘、何成濬、陈调元、王金钰、陈济棠、朱绍良、徐源泉、王树常、于学忠等68人宝鼎勋章[2]:3757。
- 1月3日——红一方面军在东韶从西、南、北向谭道源师发起猛攻,至下午,红军突破谭师阵线,形成合围之势,谭率残部突围东逃,是役谭师被歼大半,团长黄敬、团附谭济康被击毙,弃步枪千余支,机枪40余挺,至此对江西红军发动之第一次“围剿”结束[2]:3758。
- 1月5日——蒋介石在国民政府纪念周报告本年政府最重要之两大工作,一为召开国民会议,一为废除不平等条约[2]:3758-3759。
- 1月6日——国民政府任命马麒代理青海省政府主席;国民政府铨叙部成立,为负责官吏甄别考核和任用之政府机构[2]:3759。
- 1月8日——国民政府任命钱永铭为驻法国特命全权公使,原任高鲁免职[2]:3760。
- 1月10日——蒋介石在励志社设宴招待在南京党政军要员,并发表演说,略谓“中国贫弱的原因是由于现在处在二十世纪的消费时代,而中国本身只有十八世纪的生产能力”,并强调要“节流”[2]:3761。
- 1月11日——蒋介石原定新年后北上巡阅,因“剿共”紧张,须坐镇调遣,是日宣布延期北行,同日蒋电令各“剿共”部队限本年4月30日为“剿共”结束日期[2]:3761。
- 1月13日——国民政府特派邵元冲为高等考试复核委员会委员长[2]:3762。
- 1月15日——国民政府令:军政部常任次长陈仪改任军政部政务次长,任命曹浩森为军政部常务次长;天津比租界收回,中国政府在天津比租界工部局举行接收典礼,中国外长王正廷,接收专员臧启芳,河北省政府主席王树常及比利时总领事代表比国政府出席,收回之比租界改名为天津市第四特别区;中共苏区中央局在江西瑞金成立,任命周恩来为书记,未到职前由项英代理,同时成立革命军事委员会,项英兼军委主席,毛泽东、朱德为副主席,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撤销[2]:3764。
- 1月16日——蒋介石、张学良联名代电,委任宋哲元、商震、徐永昌、杨爱源、傅作义分别为陆军第三、四、五、六、七军军长委任庞炳勋、孙殿英、杨效欧、冯鹏翥、孙楚、杨澄源、王靖国、杨耀芳、李生达分别为陆军第一至第九师师长,傅作义兼任第十师师长,周玳为炮兵监,至此西北编遣问题告一段落;国民政府通电,陆海空军副司令官张学良业已宣誓就职,自本年1月起,总司令部各公文均由张学良副署[2]:3764-3765。
- 1月17日——国民政府令:特派林森、刘纪文为首都建设委员会常务委员;国民政府据内政部呈准河南省政府咨请裁撤开封、郑州两市,是日指令照准,并令行政院转饬遵照[2]:3765。
- 1月19日——蒋介石设宴招待内政会詓之各省民政厅长,并指示“介绍当地官吏加入国民党”,1月21日蒋函嘱内政会议秘书处通知出席会议人员,凡大月未加入中国国民党而愿意入党者,均可入党[2]:3766。
- 1月21日——张学良在沈阳东北边防公署接受日本天皇所赠旭日大勋章,日驻沈总领事林久治郎代表日本天皇授勋,东北各军政要员均参加授勋仪式[2]:3767。
- 1月22日——蒋介石电委孙连仲为“江西清乡督办”,并令孙部自本月27日开拔,限2月14日前全部入江西[2]:3767。
- 1月26日——国民政府令:特派戴季陶为国民会议选举总事务所主任;蒋介石在国民政府向何成濬、王金钰、陈仪、杨杰、贺耀组、冯轶裴、张治中、张惠长、贺国光、陈绍宽、俞飞鹏、谷正伦、夏斗、上官云相等参与“剿共”作战有功之军事将领24人授予宝鼎勋章;蒋介石任命韩德勤为南昌卫戍司令,所有第五十二师及独立第十四旅均归其指挥[2]:3769。
- 1月27日——蒋介石为统一指挥湖南、湖北、江西、福建“剿共”事宜,特令军政部长何应钦任“湘鄂赣闽剿匪司令”,代行总司令职权,指挥四省“剿共”部队及武汉、南昌两行营,同日蒋电令鲁涤平兼任第十八师师长[2]:3769。
- 1月31日——国民政府任命各部常务次长:内政部张我华、外交部王家桢、军政部曹浩林、财政部李调生、教育部陈布雷、交通部韦以黼、铁道部黄汉梁、实业部郑洪年、穆湘玥[2]:3772。
- 2月初——蒋介石派何应钦兼任南昌行营主任,20万人推进中央革命根据地;3月下旬,毛泽东、朱德率领红一方面军主力3万多人从根据地北边后撤到广昌县、宁都县、瑞金县;毛泽东随方面军总部到宁都县青塘[3]:242。
- 2月1日——蒋介石约陈济棠、黄绍竑商谈桂军编制及桂省善后事宜,同日蒋介石、胡汉民接见中国国民党四川省党务指导委员向育仁询问川事[2]:3772。
- 2月6日——蒋介石颁布豫鄂皖边区绥靖訲划,并召第二十三师师长李云杰到南京面授机宜[2]:3776。
- 2月7日——国民政府令:特派孙科为国民会议选举总事务所副主任[2]:3776。
- 2月8日——蒋介石邀莫德惠商洽对俄方针[2]:3777。
- 2月13日——蒋介石、张学良联名电委高桂滋为第十一师师长[2]:3780。
- 2月14日——国民政府令:特派黄绍竑为广西善后督办,伍廷飏为广西善后会办[2]:3781。
- 2月19日——内政部为整顿全国警政,将公安局改为警察局,省警务处改为厅,分咨各省、市遵行[2]:3785。
- 2月21日——国民政府特任茹欲立为审计部部长,审计院撤销[2]:3786。
- 2月27日——国民政府令:特派刘湘为四川善后督办,所有四川各军归刘湘全权编遣[2]:3787。
- 2月28日——蒋介石与胡汉民因“约法”问题矛盾激化,蒋极力坚持在召开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时,制定“训政时期之约法”,胡则坚决反对国民会议议及“约法”,是日蒋以胡操纵党务、把立法院、阻止外交、包庇反动(指许崇智)、破坏约法等罪,在南京将其拘禁,宁粤分裂自此开始;国民政府任张静江为建设委员会委员长,曾养甫为副委员长;国民政府令:刘镇华、蒋光鼐晋给一级宝鼎勋章[2]:3788-3789。
- 3月1日——第二十五军军长王家烈被委为湘黔边区“剿匪”司令[2]:3790。
- 3月2日——中国国民党中常会开临时会议,出席者为丁惟汾、叶楚伧、朱培德、于右任、戴季陶、孙科、蒋介石,在南京中央委员均列席,通过蒋介石等12人提议召开国民会议制定约法之提案,并推吴敬恒、李石曾、于右任、丁惟汾、王宠惠、叶楚伧、邵元冲、刘芦隐、孔祥熙、邵力子、蔡元培11人为约法起草委员,会议以胡汉民反对在国民会议上制定约法,决议免去胡国民政府委员、立法院院长本兼各职,选任林森为立法院院长,邵元冲为国民政府委员兼立法院副院长,林森未回国前,由邵代理院长;蒋介石在国民政府纪念周报告“约法”问题,略谓召集国民会议,制定“约法”是“中华民国能否确保和平统一、永免战祸之唯一关键”,胡汉民“身负党国重任”,对制定“约法”“独持异议”,“不顾本党与国民全体之公意,在中央未有具体决议之前,徒凭个人见解,发表国民会议不当议及约法之言论”,“重贻党国无穷之祸患”,但念胡“曾著劳绩”,准胡“称病辞职”,以求“公私两全”[2]:3790-3791。
- 3月3日——第二十六路军总指挥孙连仲偕参谋长赵博生等抵南京,向蒋介石示入江西机宜,3月5日蒋在总司令部召集孙部入江西营以上军官训话,交待进攻红军之手段和方法,并派人对孙部官兵分发赏洋,3月9日孙率指挥部全体人员离开南京赴江西,骑兵师长关树人随行;张学良委戢翼翘、富占魁为晋军正、副点验委员长;东北大学改行委员制,张学良任委员长,臧式毅等任委员,副校长刘凤竹辞职[2]:3791-3792。
- 3月5日——中国国民党中常会决议:增选张景惠、刘尚清为中央政治会议委员,圈定蔡廷锴、谢仪仲、余汉谋、冯天如、陆匡文为广东省党部第四届监察委员;戴季陶、孙科往汤山看望胡汉民,陈济棠电胡表示慰问[2]:3793。
- 3月7日——戴季陶、邵元冲、刘芦隐、陈立夫在立法院会商胡汉民事,决定由戴、邵二人赴汤山迎胡回南京,同日南京卫戍司令通知各报,不得登载胡发表之任何文字;古应芬由广州电国民政府请辞文官长职,并表示俟病愈后即出洋[2]:3794。
- 3月8日——胡汉民由汤山回南京寓所,门前贴有“遵医生嘱须静养,凡来访宾客概不接见”之启事[2]:3795。
- 3月10日——陆海空军讨逆阵亡将士追悼大会在南京举行,蒋介石主祭,于右任、王宠惠、蒋介石分别代表中国国民党中央、国民政府、陆海空军总司令致词,蒋称自北伐以来6年中死亡士兵达30余万,上年阎、冯叛变及“剿共”死亡官兵2,480人,士兵3.4453万人,伤者7万余人,抚恤费已发2,200余万元[2]:3796。
- 3月11日——中国国民党中政会决议:设立警察总监,直隶于行政院,总揽全国警务,首都警察厅移归其管辖,3月14日国民政府特任吴铁城为警察总监[2]:3797。
- 3月12日——李文范自香港电国民政府请辞立法院秘书长职[2]:3798。
- 3月13日——江西省地方整理委员会在南昌成立,以何应钦为委员长,鲁涤平为副委员长,孙连仲、王金钰等为委员[2]:3798。
- 3月18日——项英主持召开中共苏区中央局第一次扩大会议,毛泽东反对红一方面军撤离根据地[3]:243。
- 3月20日——张作相因张学良即将赴北平陆海空军副司令行营办公,是日回沈阳坐镇[2]:3801。
- 3月23日——蒋介石电第二十八师师长公秉藩,以该师在吉安附近进攻红军有功,特呈国民政府颁给二等宝鼎勋章一枚,并赏给该师及罗霖之第七十七师各一万元[2]:3802。
- 3月24日——蒋介石通令全国各军、师,今后对“匪共”一律改称“赤匪”,一利宣传,二利军事[2]:3803。
- 3月27日——南昌行营下达向江西红军进行第二次“围剿”总攻击令,限各部4月1日开始攻击前进,各路军均已调集完毕[2]:3804。
- 3月30日——柯维喇出任澳门第112任总督[2]:3806。
- 3月31日——陆海空军总司令部所设战史编辑委员会组织就绪,朱培德、葛敬恩分任正、副委员长,陈绍宽、杨杰、陈辉、毛思诚、俞飞鹏、邵力子等3人为常委,钱卓伦等22人为委员,定一年后完成北伐以来之战史[2]:3806。
- 国民政府决定,今后外国军舰抵华,在吴淞口停泊[2]:3825。
- 4月1日——何应钦奉蒋介石命率部队20余万人,对江西中央苏区红军第二次“围剿”,采用“稳札稳打,步步为营”之作战方针,兵分四路进迫中央革命根据地;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书记兼军事委员会主席张国焘、少共鄂豫皖中央分书记陈昌浩,由上海启程赴鄂豫皖苏区,4月14日到达黄安七里坪,旋即布置红四方面军以一部兵力肃清苏区顾敬之团匪,打通商城至光山之联系,主力准备截断国军长江防线,配合中央红军第二次反“围剿”;张学铭就任天津市市长,同日天津卫戍司令部成立,王树常任司令[2]:3807。
- 4月3日——内政部、教育部规定4月4日为儿童节[2]:3809。
- 4月7日——陈诚奉蒋介石令任国民革命军第十八军军长,节制第十一、十四两师及炮兵、攻城两旅,是日在武昌成立司令部[2]:3811。
- 4月8日——中英庚款董事会在南京正式成立[2]:3811。
- 4月17日——中共苏区中央局在宁都青塘开第一次大会,增选彭德怀、林彪、周以栗、曾山、陈毅5人为中央局委员;张学良离开沈阳赴北平主持陆海空军副总司令行营,4月18日抵达北平,驻顺承王府[2]:3817。
- 4月19日——蒋介石偕宋美龄奉化返回南京,王正廷向蒋报告法权问题交涉情况[2]:3818。朱德、毛泽东命令:“目前敌军的行动似以宁都为目标,步步为营地向我军前进……决心以极迅速行动首先消灭王金钰敌军,转向敌军围攻线后方与敌军作战,务期各个消灭敌军,完成本军任务”[3]:246。
- 4月23日——外交部长王正廷在南京分别与挪威公使欧伯、荷兰公登科签订中挪、中荷撤销领事裁判权协定草案;蒋介石电令武汉行营,升任第四十八师旅长张振汉为第四十一师师长,张师由该旅原有部队扩编[2]:3821。
- 4月24日——国民政府公布《国民会议组织法》,凡28条;张学良召集副司令行营全体职员训话,谓本人不在北平时,行营工作由参谋长戢翼翘负责,同日张在私邸接见欧美记者,谓此来北平专为组织行营,将来沈阳设办公处,北平设办事处,本人三分之二时间住沈阳,其余时间分住北平、南京[2]:3821。
- 4月26日——鲁涤平到达南京,向蒋介石报告江西省最近“剿共”情况,称“剿共”军齐集广昌、宁都,正联络由湖南入萍乡、万载之各军联合对红军实行大包围;西藏驻京办事处成立,该处总代表为棍却仲尼[2]:3822-3823。
- 4月27日——中国国民党中常会决议:改派陈果夫、刘纪文、林焕庭、黄为材、赵棣华、蒋介石、何应钦、王柏龄、熊斌、傅焕光、夏光宇为建筑阵亡将士公墓筹备委员会委员,刘纪文为主席[2]:3823。
- 4月28日——张学良在北平接见山西、绥远各军将领,对山西、绥远善后提三办法:一、各军自动实行裁减,俾达收支适合;二、山西、绥远驻军太多,拟请中央调开一部;三、山西、绥远裁厘后,收入甚微,拟整税收,维持现状,核发各军军费[2]:3824。
- 4月29日——张学良离开北平赴天津,次日自天津飞南京出席国民代表会议[2]:3824。
- 4月30日——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委邓泽如、林森、萧佛成、古应芬于广州联名通电弹劾蒋介石,电中指“蒋氏猜忌为心,阴险成性,总理以其长军旅,畀以练兵之任,未及期年,总理逝世,迭乘时变,窃夺军权,浸而盘踞中枢,把持国柄,潜植羽翼,威胁老成。诸同志仰总理之遗志,急国家之危难,庆其才勇,降心相从。乃濒年以来,不知敛抑,肆虐愈深,为祸滋甚”[4]:151-152,胪列蒋介石违法叛党、窃夺军权、潜植羽翼、养兵自重、“剿共”不力、包庇宋子文侵食烟赌款项、操纵金融、鬻官卖缺、滥发公债、起用公群丑、迫害功臣等累累罪行,请“爱护党国诸同志急起图之”,对蒋介石给予严厉处分[2]:3825。
- 上海两江女子篮球队远征日本,是为中国第一支女子篮球队出国比赛[2]:3847。
- 5月1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召开临时全体会议,通过《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草案》及《首都建设案》,张学良列席并在会上发言,表示对北方治安负完全责任;汪精卫通电中国国民党海内外各党部,略谓蒋介石祸党祸国,“暴横日甚,言之痛心”,现广东方面奋起讨蒋,“事变至此,宜即依据总章,召集临时全国代表大会,解决一切”;蒋介石在国民政府纪念周报告,略谓古应芬等通电,似以监委资格弹劾本人,而手续不合,似别有作用,本人对此电决不计较,如有武人弄兵,相信中央可不用一兵,在最短期内平乱,不虞动摇时局;张国焘根据中共中央决定,宣布撤销鄂豫皖边特委,成立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和鄂豫皖军事委员会;中央银行奉国民政府令于是日起发行“海关金单位兑换券”(简称“关金券”),专供缴纳关税之用[2]:3825-3826。
- 5月2日——蒋介石呈中国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会自请议处,略谓广州邓泽如、古应芬等4监委联名通电“指斥中正罪状”,“倘果确实,则在党纪国法皆无可恕”,邓等通电,虽“于正式弹劾手续有所不合,但中正为尊重党纪计,不得不请求中央彻底查办”,并表示“中正理当静候查办,服从党命,决不稍有恋栈”,中监会旋致书蒋介石,谓邓泽如等通电,“其语皆摭拾浮言,任意指斥”,所言不合弹劾手续,请蒋“暂勿深究”[2]:3827。
- 5月4日——中国国民党中常会决议敦劝胡汉民出席国民会议[2]:3828。
- 5月5日——国民会议在南京开幕[2]:3830。
- 5月6日——出席国民会议之全体代表由蒋介石带领冒大雨前往中山陵谒陵,并在陵前宣誓,誓毕,一一在誓词上签名盖章;国民会议预备会议选定张继、戴季陶、吴铁城、周作民、林植夫、陈立夫、刘纯一(女)及中国国民党中央推派之于右任、国民政府推派之张学良共9人组成大会主席团[2]:3830。
- 5月7日——国民会议召开第二次预备会议,于右任为临时主席,主席团指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47人,由吴敬恒召集[2]:3831。
- 5月8日——国民会议举行第一次大会,于右任主席,讨论《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草案》,蒋介石讲演“约法”意义,戴季陶报告“约法”起草经过[2]:3831。
- 5月9日——国民会议开第二次大会,张学良主席,讨论《教育设施之趋向案》,蔡元培对该案作详细说明[2]:3832。
- 5月11日——国民会议举行第三次大会,张继主席[2]:3833。
- 5月12日——国民会议开第四次大会,戴季陶主席[2]:3834。
- 5月13日——国民会议开第五次大会[2]:3835。
- 5月14日——国民会议开第六次大会,于右任主席[2]:3835。
- 5月15日——国民会议开第七次大会,张学良主席[2]:3836。
- 5月16日——国民会议开第八次大会,戴季陶主席[2]:3837。毛泽东、朱德先后登上白云山,指挥红三军、红四军、红三军团打败王金钰部公秉藩师,占领富田[3]:248。
- 5月17日——国民会议举行闭幕典礼,周作民主席[2]:3838。
- 5月19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发表《告全国同胞书》,略谓对内消灭红军,对外废除不平等条约是今后两大主要任务,自今以后,“当积极完成训政建设,凡有破坏和平统一者,皆为国家之公敌”[2]:3839。在毛泽东、朱德指挥下,在吉水县白沙战斗打败郭宗华部[3]:243。
- 5月20日——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吴敬恒、张继见蒋介石,商调停粤事[2]:3840。
- 5月21日——何应钦乘“豫章”舰离开南京返江西,临行时对记者谈,本人到南昌后,当再以全力“剿共”,深信最短期内必可肃清[2]:3840。
- 5月22日——红军在中村打败高树勋师[3]:249。红军第一方面军临时总前委重组,书记毛泽东,委员朱德、彭德怀、林彪、黄公略、谭震林、周以栗[3]:249。
- 5月23日——“中国共产主义左派反对派”遭受破坏,除陈独秀、彭述之、罗汉外,其他中委悉被逮捕,整个托派中央陷于瘫痪[2]:3841。
- 5月27日——第一方面军夺取广昌县,打败第五师一部,师长胡祖玉重伤致死[3]:249。
- 5月28日——汪精卫、唐绍仪、陈济棠等在广州成立“国民政府”,并发表《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成立宣言》,称南京政府已成为蒋介石独裁之工具,广州“国民政府,自今日始,事事当反蒋中正之私,而向于总理之公”,对于军人,“信赏必罚”,对于财政,“收入支出,一切公开”[2]:3844。
- 5月29日——蒋介石发动之对江西中央苏区之第二次大“围剿”被红军完全打破,15天内,红军由西向东横扫700里,共歼敌3万余人;广州“国民政府”第一次会议决议:推孙科、汪精卫、古应芬、唐绍仪、许崇智为常务委员,以陈融为秘书长,陈友仁为外交部长,邓召荫为财政部长[2]:3845。
- 明月歌舞团与联华影片公司订立集体合同,改称联华歌舞班,黎锦晖任主任,演员有王人美、聂耳、周璇、黎莉莉等[2]:3870。
- 6月1日——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即日生效,并发表宣言,谓约法“为训政时期之根本大法”,全体国民应对约法“竭诚拥护”[2]:3847。苏区中央局发表《为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宣言》,宣布8月1日开会成立中华苏维埃临时政府,因第三次“围剿”改期为11月7日[3]:263。
- 6月2日——蒋介石电令原陆军第四十五师番号改为陆军第十师,师长仍由卫立煌充任[2]:389。
- 6月3日——上海世界商业储蓄银行开业[2]:3851。
- 6月6日——国民政府令:特任何应钦兼空军司令,未到任以前,由朱培德代理,特任金树仁为新疆边防督办,特派戴朵陶为高等考试主考官[2]:3853。
- 6月9日——国民政府任命冯轶裴为国民政府警卫军军长兼第一师师长,俞济时为第二师师长[2]:3856。
- 6月12日——陆海空军总司令部委杨虎城代理洛阳行营主任,6月20日杨电总部称,因不能离开陕西,设设行营潼关,7月6日杨在西安宣誓就任潼关行营主任[2]:3858。
- 6月13日——中国国民党三届五中全会开幕[2]:3859。
- 6月15日——中国国民党三届五中全会第三次大会决议:由国民政府主席提请,蒋介石兼任行政院院长、宋子文任副院长,林森任立法院院长、邵元冲任副院长,王宠惠任司法院院长、张继任副院长,戴季陶任考试院院长、刘芦隐代理副院长,于右任任监察院院长、陈果夫任副院长,任张学良为陆海空军副司令,同日三届五中全会闭幕,吴敬恒致词[2]:3860-3861。
- 6月16日——江西省地方整理委员会电中国国民党中央,谓该会成立已三月,届期已满,即日宣告撤销;军政部委任毛邦初为航空学校少将校长,负责筹备航校[2]:3862。
- 6月17日——中国国民党中央会议推定蒋介石为政治会议主席[2]:3862。
- 6月19日——国民政府特任李书华署理教育部部长,连声海署理铁道部部长,王树翰为国民政府文官长,王未到任前由叶楚伧代理[2]:3863。
- 6月21日——蒋介石离开南京赴南昌亲自组织对江西红军实行第三次大“围剿”[2]:3864-3865。
- 6月23日——国民政府核定“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八字为训民要则,是日训令各直属机关并转饬各学校及地方团体将此八字制成蓝底白字之匾额悬挂显处[2]:3866。
- 6月26日——蒋介石为集中一切力量“围剿”红军,在南昌成立“陆海空军总司令行营党政委员会”,蒋自兼委员长,鲁涤平、曹浩森、程天放为副委员长,杨杏佛等16人为党务设计委员,杨绵仲等17人为政务设计委员[2]:3868。
- 6月27日——国民政府任命陈布雷为教育部政务次长,钱昌照为教育部常务次长,钱宗泽为铁道部政务次长[2]:3868。
- 7月1日——蒋介石在南昌行营发出第三次“围剿”江西苏区红军之命令,蒋自任“围剿”军总司令,何应钦为前线总司令,聘用英、日、德军事顾问,调集30万国军采取“长驱直入”之战略,即日开始行动,何应钦之左翼集团军赵观涛部、陈诚部及卫立煌部向南城以北地区攻击前进,陈铭枢之右翼集团军上官云相部由永丰向沙溪前进,孙连仲部由招携向宁都、黄石之线推进:上海地产经理处开业[2]:3871-3872。
- 7月6日——张学良电东北政务委员会称:“此时如与日本开战,我方必败,败则日方将我要求割地款,东北将万劫不复,亟宜避免冲突,以公理为周旋。”[2]:3875
- 7月10日——上海炼钢厂开炉,7月11日首次出钢[2]:3878。
- 7月12日——蒋介石密电张学良,对日军在东北之挑衅,须极力忍耐,勿生事端,“此非对日作战之时”[2]:3878。
- 7月21日——蒋介石任命张学良为“剿赤军北路集团军总司令”,于学忠为第一集团军总指挥,王树常为第二集团军总指挥[2]:3885。
- 7月22日——蒋介石任命韩复榘为“剿赤军总预备军团总司令”,马鸿逵、孙桐萱、曹福林分别任预备军第一二、三军团总指挥[2]:3885。
- 7月25日——国民政府令:特派许世英等9人为赈务委员会委员,指定许世英、王震、刘镇华、王守、朱庆澜为常务委员,以许世英为委员长[2]:3888。
- 1931年江淮大水。
- 8月4日——蒋介石在南昌电中国国民党中央,坚持“安内可以攘外”,中央对当前国民排日运动“应取慎重态度,免为日方借口”[2]:3895。
- 8月8日——石友三在山东德州通电声明解甲归田,将所部交孙光前、米文和统率,归韩复榘指挥[2]:3897。
- 8月11日——国民政府令:任命马麟代理青海省政府主席,准山西省政府主席商震辞职,任命徐永昌代理山西省政府主席[2]:3899。
- 8月25日——清朝末代皇帝溥仪妾室文绣从天津住所静园出走,并通过律师向天津地方法院正式要求与溥仪离婚,又称刀妃革命。
- 9月1日——中央航空学校在杭州成立[2]:3912。
- 9月2日——国民政府任命吉鸿昌为军事参议院参议[2]:3912。
- 9月6日——张学良电令驻沈阳北大营旅长王以哲称:“中日关系现甚严重,我军与日军相处须格外谨慎。无论受如何挑衅,俱应忍耐,不准冲突,以免事端。”,同日张学良电臧式毅、荣臻称:“对于日人,无论其如何寻事,我方务须万万容忍,不可与之反抗,致酿事端。”[2]:3915
- 9月14日——中华民国当选国际联盟理事会非常任理事国。
- 9月15日——毛泽东指挥红三军团、红四军及红三军在方石岭歼灭“剿赤”军韩德勤师6个团及蒋鼎文师直机关及炮兵、步兵各一营,韩师损失大半,毙旅、团长3人,营长6人[2]:3919。
- 9月18日——日本关东军进攻沈阳,九一八事变爆发[2]:3921。
- 9月19日——零时20分,关东军司令本庄繁令辽师攻沈阳近郊,独立守备队攻辽宁,骑兵旅攻长春,独立旅攻凤凰城和鞍山,炮兵团从旅顺向沈阳进发;中国国民党中常会临时会议决议,急电蒋介石回南京主持一切[2]:3922。
- 9月20日——中国国民党中常会续开临时会议,讨论日军侵占沈阳事件,决议三项:一、电粤方对外交表示态度,二、定本月23日全国下半旗并停止娱乐一天,表示沈阳被陷哀悼,三、推定戴季陶、邵元冲、陈布雷、王正廷、陈立夫起草告全国国民书及告各国国民书[2]:3924。
- 9月21日——蒋介石自江西回南京,在陵园官邸召集在南京中央委员讨论时局及应付日本侵略办法,议定:一、外交方面:加设特种外交委员会,为对日决策研议机关;二、军事方面:抽调部队,北上助防,并将攻粤部队及“剿共”计划,悉予停缓;三、政治方面:推出蔡元培、张继、陈铭枢专程赴粤,磋商统一团结御侮办法;四、民众方面:由国民政府及中央党部分别发布告全国军民书及党员书,要求国人镇静忍耐,努力团结,准备自卫,并信赖国际联盟公理处断[2]:3926。
- 9月22日——蒋介石电告张学良,若日方胁迫以签字承认“二十一条”为退兵条件,望设法严拒,此案已在南京归为国际交涉;陆海空军副司令行营委孙殿英为第四十一军军长[2]:3929。
- 9月24日——中国国民党中常会决议: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延期至1月12日召开[2]:3931。
- 9月25日——国民政府任颜惠庆为驻美国特命全权公使,原任伍朝枢辞职照准[2]:3933。毛泽东、朱德等〈中国工农红军为日本帝国主义强占满洲告白军士兵兄弟书〉:“现在日本帝国主义的军队已经占据了满洲最重要的一切城市,用枪炮炸弹屠杀着满洲劳苦的工农群众与兵士,把满洲已经完全看做是他们的殖民地了。”[3]:263
- 9月30日——国民政府任命陈铭枢为京沪卫戍总司令官,兼代淞沪警备司令[2]:3938。
- 政府禁止一切示威活动,但是数以千计学生主张对日抗战,涌入南京,再次袭击政府高阶官员;警方疲于奔命弹压;外界批评又集中在蒋身上,蒋再度和亲信讨论引退一事;不考虑批评者要求对日抗战,因为蒋认为此时抗日将是一场灾难[5]:111。
- 10月3日——国民政府令:阎锡山免于通缉,外交部长王正廷呈请辞职,准免本职,特任施肇基为外交部长,施未到任前,由外交部政务次长李锦纶代理部务[2]:3942。
- 10月14日——胡汉民离开南京赴上海,结束自2月28日以来被蒋介石幽禁之生活,陈铭枢、吴铁城、张静江偕行[2]:3954。
- 10月16日——黑龙江省政府代理主席马占山由黑河抵齐齐哈尔就职,并电各军协剿张海鹏军[2]:3957。
- 10月19日——中国国民党中常会决议:“凡本党同志自第二届第四次全体会议以后因治关系而开除党籍者,一律恢复党籍,俟第四次全国代表大开开会时提追认。”[2]:3958
- 10月21日——何应钦奉蒋介石电召由南昌返回南京,南昌行营事务由参谋长贺国光代理;马占山在齐齐哈尔正式就任黑龙江代理省主席[2]:3960。
- 11月1日——国民政府派顾维钧、张作相、张群、吴铁城、罗文干、汤尔和、刘哲为接收东北各地事宜委员会委员,以顾维钧为委员长[2]:3970。
- 11月4日——江桥抗战开始[2]:3973。
- 11月6日——国民政府任命谷正伦为宪兵司令,11月7日谷向蒋介石请示关于组织宪兵司令部及其职权问题;南京“剿匪”总司令部奉蒋介石令取消,南京卫戍司令部改番号为第八十三师,移防蚌埠[2]:3975。
- 11月7日——中国共产党于苏联国庆日在中央苏区创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定都江西瑞金[6]。
- 11月14日——中国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大会,出席代表341人,中执监委24人,蒋介石任大会主席[2]:3984。
- 11月15日——全国财政委员会在南京成立,主席蒋介石;全国经济委员会在南京成立,蒋介石报告经济建设、农工商振兴及交通建设等情况和计划[2]:3985-3986。
- 11月17日——国民政府令免黑龙江省政府委员兼省主席万福麟本兼各职,任命马占山为黑龙江政府委员兼省政府主席[2]:3988。
- 11月21日——张学良委万福麟为陆海空军副司令行营总参议[2]:3992。
- 11月23日——国民政府特任顾维钧代理外交部长;中国国民党四全大会闭幕,蒋介石致闭幕词[2]:3994。
- 11月25日——胡汉民为调解粤方中国民四全大会分裂局面,是日离开上海赴香港,伍朝枢等偕行[2]:3995。
- 11月2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在瑞金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2]:3997。
- 11月28日——国民政府令:外交部长施肇基代表政府出席国际联盟会议,责任重大,一时不能回京,特任顾维钧署理外交部部长,即日就职任事[2]:3999。
- 11月29日——蒋介石致电汪精卫,请促粤方早息纠纷,从速入京,俾中央全会得以定期举行,“中正以一人之身,急图北上,立待全会开成,俾奉命遄征,得有遵循”;蒋介石下令将第三党领袖邓演达秘密杀害于南京麒麟门外沙子岗[2]:4000。
- 11月30日——国民政府令:特派何应钦为驻赣绥靖主任,刘峙为驻豫绥主任,何成濬为驻鄂绥靖主任;陆海空军总司令部正式取消,所有文职人员交国民政府文官处任用,武职人员分发国民政府参军处及军事参议院任用[2]:4000。
- 12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出第一号布告,内称,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苏区召开,会议通过政纲、宪法、土地法、劳动法、红军问题、经济问题等重要法令,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选出毛泽东、项英、张国焘、周恩来等63人为中央执行委员,组织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全国代表大会之后之最高政权机关[2]:4001。
- 12月3日——国民政府令:准驻赣绥靖主任何应钦辞职,特派朱绍良继任[2]:4004。
- 12月5日——蒋介石电张学良严令阻止北平学生南下请愿,“如不能劝阻,宁可停车,不予通行,以免效尤”;署外交部长顾维钧以外交棘手,向蒋介石求辞职,蒋表示殷切挽留[2]:4005。
- 12月9日——中国国民党中政会决议:一、召开国难会议,推定叶楚伧等为筹备委员;二、设立特种教育委员会,推定蔡元培、戴季陶、吴敬恒、何应钦、李石曾、朱培德、邵力子等25人为委员,蔡为委员长[2]:4009。
- 12月15日——蒋介石通电下野,略谓因粤方“胡汉民等同志微(5)日通电,且有中正必须下野,解除兵柄,始赴京出席等语。是必欲中正解职于先,和平统一方得实现”,“权衡轻重,不容稍缓须臾,再四思维,惟有恳请中央准予辞去国民政府主席等本兼各职……”;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临时常务会议决议:准蒋介石辞国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院职务,推选林森代理国民政府主席,陈铭枢代理行政院院长;张学良电蒋介石,请辞陆海空军副司令职,同日国民政府准张学良辞职,改任北平绥靖公署主任;国民政府令:免马鸿宾甘肃省政府主席兼职,任邵力子为省政府委员兼主席,甘肃省政府委员马文车免职听候查办,任贺耀组为省政府委员;特派贺耀组为甘宁青慰使,任孙蔚如兼甘肃宣慰使;国民政府令:马鸿宾前已被任命为甘凉肃边防司令,所有该三路军队归其节制[2]:4015-4016。
- 12月16日——邵力子向国民政府呈辞甘肃省政府主席职[2]:4017。
- 12月21日——国民政府任命戴戟为淞沪警备司令,原任熊式辉免职[2]:4021。
- 12月22日——中国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在南京开幕;蒋介石出席四届一中全会开幕后,下午偕宋美龄乘飞机赴上海转返原籍浙江奉化,临行前致函于右任等,表示决还乡归田,从此拒绝任何函电来往;张学良电蒋介石,谓“公今旋里,毋任痛心!日寇近迫锦州,河北局面如何善处,乞公赐最后指针”;顾维钧向国民政府再辞外长职,乘机飞上海,外交部务由常务次长金问泗代理[2]:4021。
- 12月23日——教育部长李书华向国民政府呈请辞职[2]:4022。
- 12月24日——中国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举行第一次正式会议,出席委员共00人,孙科主席;国民政府警卫军两师改番号,警卫军第一师顾祝同部改为第八十十,调第二师师长楼景樾充任师长,警卫军第二师改为第八十八师,仍由俞济时任师长[2]:4023。
- 12月26日——国民政府令:任命杨杰为陆军大学校长[2]:4025。
- 12月28日——中国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第四次会议决议:一、推举胡汉民、汪精卫、蒋介石、于右任、叶楚伧、顾孟余、居正、孙科、陈果夫9人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委,叶楚伧为秘书长;二、选任林森为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汪精卫、胡汉民、唐绍仪、张静江、蔡元培、萧佛成、邓泽如、谢持、许崇智、王法勤、李烈钧、邹鲁、邵元冲、陈果夫、叶楚伧、宋子文、王伯群、方振武、熊克武、阎锡山、冯玉祥、赵戴文、王树翰、薛笃弼、刘尚清、柏文蔚、程潜、经亨颐、孔祥熙、恩克巴图、杨庶堪、马福祥33人为国民政府委员;孙科为行政院长、陈铭枢为副院长,张继为立法院院长、覃振为副院长,伍朝枢为司法院院长、居正为副院长,戴季陶为考试院院长、刘芦隐为副院长,于右任为监察院院长、丁惟汾为副院长;三、通过中央政治会议组织原则,推选蒋介石、汪精卫、胡汉民三人为中央政治会议常委,轮流充当会议主席等[2]:4026-4027。
- 12月29日——中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闭幕,孙科致闭幕词,称此会“为党开一新纪元”;伍朝枢向中国国民党中常会请辞司法院院长及代理特种外交委员会委员长职[2]:4028。
- 12月30日——国民政府令:内政部长刘尚清、外交部长施肇基、署外交部长顾维钧、军政部长何应钦、海军部长杨树庄、财政部长宋子文、署教育部长李书华、交通部长王伯群、署铁道部长连声海、实业部长孔祥熙、代理司法行政部长朱履龢呈请辞职,均准免本职,特任李文范为内政部长、陈友仁为外交部长、何应钦为军政部长、陈绍宽为海军部长、黄汉梁为署理财政部长、朱家骅为教育教长、陈铭枢兼交通部长、叶恭绰为铁道部长、陈公博为实业部长、罗文干为司法行政部长;国民政府令:蒙藏委员会委员长马福祥、禁烟委员会委员长刘瑞恒呈请辞,准免本职,特任石青阳为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刘瑞恒为禁烟委员会委员长;国民政府令:参谋总长朱培德、训练总监何应钦、军事参议院院长张景惠呈请辞职,均准免本职,特任朱培德为参谋总长、李济深为训练总监、唐生智为军事参议院院长[2]:4029。
逝世
[编辑]- 2月2日——孙宝琦,前北洋政府国务总理,在上海病故[2]:3774。
- 6月24日——冯轶裴,国民政府警卫军军长兼第一师师长,于南京病故[2]:3867。
- 8月——杨贤江,在日本长崎病逝[2]:3911。
- 8月11日——岳维峻,国军第三十四师师长,被红安苏维埃政府处死[2]:3792-3793。
- 8月31日——蒋光慈,现代诗人、小说家,病逝[2]:3911。
- 9月——黄公略,红军第三军军长,率部在江西吉安、东固转移途中,遭到空军飞机轰炸扫射,中弹身亡[2]:3940。
- 9月17日——杨度,前“筹安会六君子”之一、中共党员,在上海病逝[2]:3921。
- 10月28日——古应芬,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广州国民政府委员,在广州病故[2]:3967。
参考文献
[编辑]- ^ 费正清/戈德曼. 《費正清論中國——中國新史》. 台北: 正中书局. 2002: 346. ISBN 9570913924.
1931年起,著名留俄派“二十八个布尔什维克”掌控了中国共产党的大权,苏俄的影响力更为加强。这一派人的观念和目标都属于马列正宗,并不切合中国实际状况。他们仍然高倡无产阶级革命,企图占领城市,继而使各省独立……
- ^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2.026 2.027 2.028 2.029 2.030 2.031 2.032 2.033 2.034 2.035 2.036 2.037 2.038 2.039 2.040 2.041 2.042 2.043 2.044 2.045 2.046 2.047 2.048 2.049 2.050 2.051 2.052 2.053 2.054 2.055 2.056 2.057 2.058 2.059 2.060 2.061 2.062 2.063 2.064 2.065 2.066 2.067 2.068 2.069 2.070 2.071 2.072 2.073 2.074 2.075 2.076 2.077 2.078 2.079 2.080 2.081 2.082 2.083 2.084 2.085 2.086 2.087 2.088 2.089 2.090 2.091 2.092 2.093 2.094 2.095 2.096 2.097 2.098 2.099 2.100 2.101 2.102 2.103 2.104 2.105 2.106 2.107 2.108 2.109 2.110 2.111 2.112 2.113 2.114 2.115 2.116 2.117 2.118 2.119 2.120 2.121 2.122 2.123 2.124 2.125 2.126 2.127 2.128 2.129 2.130 2.131 2.132 2.133 2.134 2.135 2.136 2.137 2.138 2.139 2.140 2.141 2.142 2.143 2.144 2.145 2.146 2.147 2.148 2.149 2.150 2.151 2.152 2.153 2.154 2.155 2.156 韩信夫、刘明逵、郭永才、王明湘、齐福霖、范明礼、张允侯、张友坤、章伯锋、胡柏立、耿来金、刘寿林、锺碧容、锺卓安、陈崧、王好立、朱信泉、任泽全、蔡静仪、丁启予、陈永福、严如平、柏宏文、吴以群、罗文起、查建瑜、娄献阁、白吉庵、李静之、张小曼、石芳勤、徐玉珍、江绍贞、熊尚厚、吴以群、刘一凡、郭光、郭大钧、王文端、李起民、李隆基、常丕军、刘敬坤、陈道真、李振民、张振德、梁星亮、陈仁庚、董国芳、张守宪、王荣斌、陈敏、章笑明、汪朝光、卞修跃、贾维、陈民、朱宗震编著. 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韩信夫、姜克夫主编 ,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华书局. 2011. ISBN 978710107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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