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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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成為常任理事国的四國聯盟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是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中的五個创始成员国,是二战期间同盟国中的五大国。
目录 |
[编辑] 常任理事國成員
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拥有对非程序性决议案的否决权。
| 国家 | 成员资格 | 现任常驻联合国代表 |
|---|---|---|
| 李保东[1] | ||
| 法兰西共和国临时政府: 1944年至1946年; 法兰西第四共和国: 1946年至1958年;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 1958年至今 | 阿劳德[1] | |
| 丘尔金[1] | ||
| 无变动 | 格兰特[1] | |
| 无变动 | 苏珊·赖斯[1] |
[编辑] 改革中的聯合國
2004年,日本、德國、印度及巴西組成「四國聯盟」,藉由安理會改造的機會積極爭取成為常任理事國,但四國聯盟遭遇到不小的阻力,例如中國、韩国、朝鲜反對日本,美國、意大利反對德國,巴基斯坦反對印度,墨西哥、阿根廷反對巴西。
美國雖然支持日本成為常任理事國,但反對日本、德國、印度及巴西擁有否決權。德日印巴四國讓步,提出爭取六個無否決權的常任理事國議席,四個歸屬德日印巴,其餘兩個給與兩個非洲國家。由於非洲國家一直爭取有否決權的常任理事國,故難以獲非洲國家支持。新增常任理事國方案最終不獲通過。在2007年2月,日本再次計劃與印度、巴西和德國一起組成「四國聯盟」,繼續爭取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而意大利等國發起的咖啡俱樂部一直反對擴充常任理事國的名額。
[编辑] 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
《联合国宪章》有关安理会的章节中并无明确规定“否决权”,但规定“凡非程序性决议案,必须得到安理会15个理事国中至少9票以上赞成,并且5个常任理事国中没有一国投反对票才能通过”,即常任理事国投反对票通常被称为“行使否决权”。联合国历史上首度行使否决权是1946年2月16日苏联在叙利亚、黎巴嫩问题的一次表决中投下反对票。[來源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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