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副总统
| 美國副總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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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副總統旗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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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稱 | 副總統閣下、副總統先生 |
| 任期 | 4年 |
| 首任 | 約翰·亞當斯 |
| 成立日期 | 1789年 |
| 繼任 | 第一順位 |
| 美利堅合眾國 |
美國政府與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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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合众国副总统,简称美国副总统,是美国总统的第一继任人选。当在任的美国总统出缺(於任内死亡、辞职或者遭到弹劾)时,副总统将继任,成为新一任的美国总统。目前美國聯邦政府行政部門中,只有總統及副總統兩個職位是由選舉產生的。根据美国宪法的相关规定,副总统兼任「美国参议院议长」一职。通常情况下,其在参议院不具有投票权,仅当参议院的100位议员表决结果为平局时,副总统的投票有實際决定權。因此,副總統是整個政府內所屬兩個機關的官員。副总统可能会被总统委任以其他权利,但是美国宪法规定,副总统不得拥有行政实权,所以在这些时候,副总统仅仅是作为总统的代表人来行使相关权利。总之,副总统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其实质意义。
美國現任副總統為喬·拜登。
目录 |
任职条件 [编辑]
根据美国宪法第十二条修正案的相关规定,“无资格担任总统的人,也无资格担任合众国副总统”。因此,担任美国副总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在美國出生的公民
- 年满35周岁
- 在美国居住不少於14年
但与「当选担任总统职务不得超过两次」的规定不同的是,宪法第二十二条修正案没有限制副总统的连任次数。
誓词 [编辑]
与美国总统就职必须进行宣誓的规定不同的是,美国宪法没有规定一份正式的副总统就职官方誓词。所以自1789年至今,已经出现和使用了数个誓词版本,既是副总统的就职誓词,也是其作为参议长代表全体参议院议员和政府官员进行宣誓的誓词。而较为普遍的是一个自1884年开始使用的誓词版本(括号内文字均无统一规定):
我, XXX(副总统的姓名) ,郑重宣誓(或“保证”) ,我将支持並捍卫美国宪法,抵禦内外所有的敌人;我将堅定信念並忠心不二;我願承擔此責任,絕無私心或意圖逃避;並將恪尽职守。愿上帝帮助我。
宪法的最初规定和修改 [编辑]
根據憲法最早的規定,得到第二多選舉人票的總統候選人會當選為副總統。但是因為制定憲法時沒有考慮到政黨的組成,所以總統及副總統來自不同政黨的情況於1800年發生。結果美國於1804年6月通過憲法第12條修正案,將選舉人團的總統及副總統的選舉分開。
另外,憲法第25條修正案獲通過前,如果副總統因為繼任總統職位或辭職,職位空缺不會於任期內填補。根據第25條修正案,如果副總統職位出現空缺,總統可提名填補人選(但需要參議院確認)。
選舉 [编辑]
美國副總統是在美國總統選舉中夥拍總統候選人出選的,待總統參選人當選後,副總統候選人才正式出任副總統。
一般來說,總統候選人都會找一些來自黨內不同派系的人士(例如來自國家不同地區、或持有不同政見等等)來擔任副總統候選人,因而可提高參選團隊的代表性。
职责 [编辑]
參議院議長 [编辑]
根據美國憲法,副總統是參議院議長。但是副總統在議會內管理規程事務,而不能提出議案或參與辯論。而且,副總統只能於參議院表決中支持反對票數相同時才可投下關鍵性的一票。
另一方面,副總統亦都於總統大選中,點算選舉人票的主持人。2001年,兼任副總統及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的戈爾就需要宣佈自己於選舉落敗。
繼任美國總統 [编辑]
美國副總統是總統的第一繼任人選,一旦總統於任內死亡、辭職或被撤职,副總統會立刻繼任。所以,副總統經常被指與總統「只有一個心跳的距離」。副總統繼任總統的先例於1844年由約翰·泰勒成立,並於1967年通過的美國憲法第25條修正案列明。
在美國史上共有8位副總統因總統死於任內而繼任,只有杰拉尔德·福特是因為總統理查德·尼克松辭職而繼任。因为没有总统被撤职(尼克松是自己辞职的),所以没有副总统因撤职而继任总统。
其他 [编辑]
副總統會視乎不同總統的需要,擔任一些並非在憲法列出的職責,例如政策發言人或某事務的顧問等。
备注 [编辑]
- 有两位副总统曾分别在两位美国总统任内任职:
- 有七位副总统在任内去世:
- 有三位副总统都姓约翰逊:
- 有两位副总统在任内辞职:
- 有九位副总统接任了总统职务,他们是:
- 约翰·泰勒在威廉·亨利·哈里森总统逝世一个月后接任总统职务(1841年)。
- 米勒德·菲尔莫尔在扎卡里·泰勒总统逝世后接任总统职务(1849年)。
- 安德鲁·约翰逊在亚伯拉罕·林肯总统遇刺后接任总统职务(1865年)。
- 切斯特·A·阿瑟在詹姆斯·加菲尔德总统遇刺后接任总统职务(1881年)。
- 西奥多·罗斯福 在威廉·麦金莱总统遇刺后接任总统职务(1901年)。
- 卡尔文·柯立芝在沃伦·G·哈定总统逝世后接任总统职务(1923年)。
- 哈利·S·杜鲁门在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总统逝世后接任总统职务(1945年)。
- 林登·约翰逊在约翰·肯尼迪遇刺后接任总统职务(1963年)。
- 杰拉尔德·福特在理查德·尼克松总统辞职后接任总统职务(1974年)。
- 现在仍然有五位前任副总统在世:
历任美国副总统 [编辑]
- 由於美國副總統一職於1967年獲通過的憲法第25條修正案之前沒有填補的機制,所以職位只會於下屆大選時才會填補。副總統職位於憲法第25條修正案通過前出現了16次空缺。副總統職位於憲法第25條修正案通過後,因為獲提名的繼任人需要等候國會確認,出現了兩次空缺。
注释:
1 作为副总统,亚当斯比当选总统乔治·华盛顿提前抵达纽约市(当时为美国首都),并在总统宣誓就职前9天宣誓就任美利坚合众国副总统。
2 在任期内去世。
3 在任期内辞职。
4 因前任总统去世或辞职而以副总统身份继任总统。
5 依据美國憲法第二十五修正案接任美国副总统。
副总统像册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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