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言
|
|||||||||||||||||
清真言(阿拉伯语:الشهادة),又稱為作證詞,是伊斯蘭教的信仰基石。清真言代表的是穆斯林的認主獨一信念,並接受穆罕默德為真主的使者。清真言的讀法如下:“La illaha ill Allah, Muhammadur Rasul Allah”,意為「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使者」。清真言又稱為「凱里麥」,意為「美好的語言」。念誦清真言是穆斯林的五功當中最重要的一種,每日都必須誦讀。非穆斯林若要信仰伊斯蘭教則須公開誦讀清真言,表示歸信。[1]什葉派穆斯林不把清真言視為五功中獨立的一功,而是將它併入什葉派特有的信條阿奇達之中。[2]
目录 |
誦讀[编辑]
阿拉伯語:
- أشهد أن لا إله إلاَّ الله و أشهد أن محمد رسول الله
羅馬化:
- ʾašhadu ʾan lā ilāha illā-llāh, wa ʾašhadu ʾanna muḥammadan rasūlu-llāh
中文翻譯:
- 「我作證,萬物非主,唯有真主;我作證,穆罕默德,是主使者。」
根據大部分的教法學派,誦讀清真言是成為穆斯林的必要途徑。 清真言的兩個詞 'ašhadu 'an(我作證)通常是省略的。
歷史[编辑]
現存最早譯成外語的清真言是希臘語版本,是在瓦利德一世(705-715年)統治期間翻譯的。其希臘語譯文如下:Οὐκ ἔστι[ν θεὸς εἰ μὴ ὁ θεὸς μόνος·] Μααμὲ[τ ἀπόστολος θεοῦ]。[1]「真主」一詞譯為ὁ θεὸς,「穆罕默德」譯為Μααμὲτ。
誦讀清真言的條件[编辑]
誦讀清真言有七個前提,缺一不可:[來源請求]
- Al-`Ilm:掌握清真言的真義、陟罰臧否之處。
- Al-Yaqeen:對清真言毫無疑異──完美的清真言知識,足以消除對信仰的懷疑之心。
- Al-Ikhlaas:打從心底揚棄多神崇拜。
- Al-Sidq:不接受錯誤的信仰與虛偽的心。
- Al-Mahabbah:喜悅清真言及其真義。
- Al-Inqiad:服從正義的戒律,懷著虔誠之心尋求真主的喜悅。
- Al-Qubool:誠心接受清真言,永不反對。
國旗[编辑]
許多國家的國旗都書有清真言的句子:
- 沙烏地阿拉伯的國旗,襯托著綠色的背景。
- 未受國際承認的國家索馬利蘭國旗。
- 阿富汗自1990年至1992年使用的國旗。
- 塔利班政權治下的阿富汗伊斯蘭酋長國國旗,自1997年使用至2001年。
- 2004年的阿富汗憲法草案中的清真言,紅底白字。
- 索馬利亞境內的聯合伊斯蘭法庭的旗幟。
清真言的旗幟也被廣泛使用於其他領域,例如哈馬斯的旗幟。
寫有清真言的旗幟不得下半旗。
差異[编辑]
穆斯林承認穆罕默德之前的先知都是真主的使者,一些派別(特別是蘇非派)則特別強調《古蘭經》中指名道姓的眾先知的名字。[來源請求]
有時候“اشهد ان” 'ašhadu 'an(我見證或我作證)都會出現在清真言的前後兩句之前。
有時候“و”wa(以及、與,相當於英文的and)則置於清真言下半句的第一個單詞前面。
有些印尼的穆斯林向真主祈求庇祐時會念「Allah il Allah」。這種禱告辭是清真言前半句的變體。[來源請求]
有些什葉派穆斯林還會加上「阿里是真主所喜悅的」(wa-Aliyun waliyu 'llah)。但他們不認為這句話是強制的義務,標準的清真言「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使者」已經足夠了。[來源請求]
參見[编辑]
參考資料[编辑]
- ^ Farah (1994), p.135
- ^ If You Decide to Convert. [2007-07-09].
外部連結[编辑]
- (英文) LivingHalal.com 伊斯蘭語音資料庫
- (英文) 阿布杜拉赫曼·梅達的伊斯蘭資源網-蒐羅許多關於清真言的文章
- (中文) 誦讀清真言的尊貴
- (中文) 淺析清真言
- (中文) 河南發現十分珍貴的古體阿拉伯文清真言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