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工委会铁路部分组织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台湾省工委会铁路部分组织案台湾白色恐怖时期之政治案件,爆发于1950年,为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被破获后的后续案件。

国防部保密局官方资料显示,台湾省工委会铁路支部为中国共产党台湾党员吴思汉李水井等人筹画,自1947年起,以台铁司机员司炉以及员工及工会会员为对象,先后以读书会型式在台铁成立铁路局支部、台北机厂支部、台北机务段第一支部、台北机务段第二支部。1950年5月,于吴思汉、李水井被捕后滥捕25人,并于8月31日判决;其中李生财、张添丁、林德旺、许钦宗、朱永祥等5人判处死刑,郭兆庆等20人判15年有期徒刑。该案件造成中国国民党于铁路设置台湾区铁路党部,并以国民党干部组织台湾铁路工会。之后,相关案件还有松山第六机厂支部案,该案则有傅庆华张万枝枪毙,吴声润等两人则被判刑12年。

以国民党干部为主的铁路党部或工会组织,至2000年民进党执政后才略有改变。

参考文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