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修权
伍修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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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南斯拉夫大使 | |
任期 1955年2月 - 1958年9月 | |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 | |
任期 1958年10月 - 1967年4月 | |
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 | |
任期 1975年4月 - 1983年1月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别名 | 吴寿泉 |
出生 | 光绪三十四年2月4日) 大清湖北省武昌府 | 1908年3月6日(
逝世 | 1997年11月9日 中国北京市 | (89岁)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配偶 | 徐和 |
专业 | 军人 外交家 |
宗教信仰 | 无 |
军事背景 | |
效忠 | 中国共产党 |
服役 | 中国工农红军 国民革命军八路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 |
学历 | |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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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修权(1908年3月6日—1997年11月9日),曾用名吴寿泉,男,湖北阳新人,生于湖北武昌。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人物、外交官。
伍修权早年入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回国后任中国工农红军闽粤赣军区司令部参谋,瑞金红军学校第一期连指导员、第二期政治营教导员、第三期军事团教育主任,军委模范团政委,军委直属第三师政委,福建军区汀连分区司令员兼政委、共产国际派驻中共中央军事顾问李德翻译、红三军团副参谋长、红十五军团七十三师参谋长,参加长征。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处长、中央军委总参谋部一局局长、总参谋部作战部副部长。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奔赴东北,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二参谋长,东北军区参谋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苏联东欧司司长、外交部副部长、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文化大革命中遭迫害,此后出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副庭长、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等职。
生平
[编辑]早年经历
[编辑]1923年在国立武昌高师附中求学,经陈潭秋介绍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担任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支部书记[1]。1925年赴苏联,入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27年9月入莫斯科步兵学校学习,1928年毕业后留校任翻译。1929年中东路事件后,被共产国际派往远东任苏联红军翻译。1930年12月加入全联盟共产党(布尔什维克)为预备党员,1931年7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2]。
1931年5月,回国后任闽粤赣军区司令部参谋,中央苏区瑞金红军学校第一期连指导员、第二期政治营教导员、第三期军事团教育主任,军委模范团政委;其间,参与编写了中国工农红军早期的军事教材,编译了苏军战斗条令,参加了第三、四次反围剿战争。1933年,部队整编,伍修权任军委直属第三师政委[3],后改任福建军区汀连分区司令员兼政委。同年秋,伍修权任共产国际派驻中共中央军事顾问李德的翻译[4]。1934年10月参加长征,1935年1月列席遵义会议[5]。遵义会议后,任红三军团副参谋长,参与组织抢渡金沙江、吴起镇、直罗镇等战役战斗。1936年4月,任红十五军团七十三师参谋长,参加了东征战役。1937年12月,昇任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长,负责边区政府日常工作[6]。
抗日战争与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
[编辑]抗日战争爆发后,1938年任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处长[7]。1941年8月起任中央军委总参谋部一局局长。1945年参与起草了朱德在中共七大的军事工作报告。同年8月,任总参谋部作战部副部长[6]。
抗战胜利后,伍修权赴东北,负责统筹战后复原工作,被中央军委临时授予少将军衔[8]。1945年9月起,伍修权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东北人民自治军第二参谋长。1946年1月,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二参谋长,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驻沈阳小组中共代表[9]。1948年1月后任东北军区参谋长兼军工部政委,参与辽沈战役,战役后兼任沈卫戌区司令员[10]。在此期间,他还担任东北军区军政学校校长,参与筹建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所航空学校和第一所海军学校。1949年4月,伍修权任东北军区参谋长[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苏联东欧司司长。次年1月,随周恩来赴莫斯科参加中苏会谈,并参与起草《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等一系列工作[6]。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政府派第七舰队巡弋台湾海峡,因此1950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向联合国安理会提出“美国武装侵略台湾案”,伍修权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特派代表赴会,发表谴责美国武装侵略台湾的演说[12][13]。但该案最终以1票赞成(苏联)、9票反对、印度代表缺席之情况下被否决[14]。1950年12月,任外交部副部长。1954年,调任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15]。1958年10月,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16]。1960年2月4日,随康生、刘晓、阎明复参加在莫斯科召开的华沙条约国首脑会议。[17]
文化大革命中,伍修权遭受迫害,被关押达8年[6]。1975年4月,伍修权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分管情报和外事工作[18]。1978年1月前兼任总参谋部二部部长。1980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伍修权为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审判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副庭长、第二审判庭审判长,参加了对四人帮审判工作[19]。1982年9月,伍修权当选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1988年7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20]。
伍修权是中共第七、八、十一、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特邀代表,第八届、十一届中央委员,中共十二大、十三大相继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常委。第三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997年11月9日,伍修权在北京逝世,终年90岁[6]。
参考文献
[编辑]- ^ 伍修权. 伍修权回忆录. 北京: 中国青年出版社. 2009: 14. ISBN 978-7-5006-8593-7.
- ^ 武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武汉市志 1980-2000 第8卷. 武汉: 武汉出版社. 2006: 190. ISBN 7-5430-3559-6.
-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编写组.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第一卷. 军事科学出版社. 2010: 293. ISBN 978-7-80237-381-5.
- ^ 叶永烈. 历史选择了毛泽东. 四川人民出版社、华夏出版社. 2014: 276. ISBN 978-7-220-09205-3.
- ^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中国共产党历史 第1卷 1921-1949 上. 北京: 中共党史出版社. 2011: 386. ISBN 7-5098-0981-9.
- ^ 6.0 6.1 6.2 6.3 6.4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传》编审委员会,中国中共党史人物研究会《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传》编撰委员会编. 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传 第17卷. 北京: 解放军出版社. 2013: 469–549. ISBN 978-7-5065-6616-2.
- ^ 伍修权将军在八路军兰州办事处. 凤凰网. 2014-08-26 [2015-0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2).
- ^ 叶永烈. 他影响了中国:陈云全传. 四川人民出版社、华夏出版社. 2013: 125. ISBN 978-7-220-08775-2.
-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战史》编委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战史. 北京: 解放军出版社. 1998: 68. ISBN 978-7-5065-5401-5.
- ^ 戴茂林、赵晓光. 高岗传. 陕西人民出版社. 2011: 194. ISBN 978-7-2240-9634-7.
- ^ 张明金、刘立勤. 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的200个军区. 北京: 解放军文艺出版社. 2010: 347. ISBN 978-7-5033-2252-5.
- ^ 李同成主编. 中国外交官在联合国. 太原: 山西人民出版社. 2003: 1–9. ISBN 7-203-04710-5.
- ^ 新中國外交初體驗 — 1950年伍修權的紐約聯合國之行 (PDF). 《台大历史学报》第59期. 2017年6月.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
- ^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正式紀錄 第七十二號 第五三0次會議. 纽约发拉星草场: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1950-11-30 [2015-08-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8-24) (中文(繁体)).
- ^ 刘晓等著. 我的大使生涯. 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 1993: 41. ISBN 7-214-01154-9.
- ^ 徐则浩. 王稼祥传. 北京: 当代中国出版社. 2006: 337. ISBN 978-7-80092-540-5.
- ^ 阎明复. 1960年康生的什么发言惹赫鲁晓夫恼怒:拆苏联的台. 凤凰网资讯. 羊城晚报. [2019-04-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30).
- ^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编写组.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史:第六卷. 军事科学出版社. 2011: 245. ISBN 978-7-80237-427-0.
- ^ 关于成立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检察、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的决定. 1980-09-29 [2015-08-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 ^ 郭伯雄. 在纪念伍修权同志诞辰一百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新浪网. 2008-02-28 [2015-01-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4-30).
中国人民解放军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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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挺 少将 |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情报部部长 1975年4月-1978年1月 |
继任: 刘光甫 大校 |
外交职务 | ||
新头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南斯拉夫大使 1955年2月-1958年9月 |
继任: 曾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