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Wong128hk/Archive content/Archive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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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

有个问题:一项源自一个宗教的资料,我们该以该宗教的正统经典作为权威参考资料?还是以该宗教以外的朋友的习惯作为权威参考资料?这问题源自对于“撒但”一词的讨论Xtctjames 2007年7月2日 (一) 11:04 (UTC)[回复]

我 已简略地看了您们讨论的内容。以本人作为一名基督徒,基于身份上的冲突,在此事上本人实不应发表过多的意见,不过本人亦支持讨论中妙诗人的意见,即“我相 信重点是不论撒旦或撒但都不会影响他人理解此条目是什么,只要有重定向,基本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对于今次未能给予您一些有用的意见,实在抱歉。—J.Wong 2007年7月2日 (一) 13:43 (UTC)[回复]

不怕吧?也来聊聊吧? ^_^

我虽然好像很坚持,但我不是纯粹想来拉帮手,也不是非得辩赢全世界不可,我其实最想做到的,是看看按维基的制度,和群众的智慧和理解能力,是不是有论证、有书证、有考证,有沟通的诚意,有语言的能力,真相就可以彰显。

维基的制度的成效,可以作为民主是不是能有效地运作的实验场:)

即使最后没能得到共识,我也总算是知道这套制度的成效可以去到哪里嘛:)

一起来作个见证吧^_^—Xtctjames 2007年7月9日 (一) 06:34 (UTC)[回复]

抱歉!本人太迟发现阁下的留言了。在讨论中,虽未见共识的达成,但其他用户已接受了您的修改,只少他们没有回退。:p 本人渐觉得您的坚持是正确的。最后,请恕在下私下授予您维基荣誉。恭喜您荣昇维基助理编辑。—J.Wong 2007年7月10日 (二) 06:48 (UTC)[回复]

没想到会这样,感谢之余,也感到一点惶恐,因为小弟对维基的规条、制度、语法、系统功能仍然很陌生^^"

以后小弟要更加谨言慎行了,往后的日子,请前辈继续指导^^"—Xtctjames 2007年7月11日 (三) 09:50 (UTC)[回复]

顺道一问,我在瑜伽瑜珈师地论条 目发现了问题,但一来由于涉及条目名命名及图的改动,我不懂语法和功能,二来恐像上次那样被指在没得到大家共识下就擅自改动,所以在该两条目的讨论页提出 了问题所在处,但又没人回应。按维基的规矩,该如何处理?有没有法定的等候期之类的规矩,过了一定的等候期就可以当作大家都不反对了?—Xtctjames 2007年7月11日 (三) 11:54 (UTC)[回复]

正如{{honor}}所言,本人是根据您的贡献来授予您适当的荣誉(条件所需,请见Wikipedia:维基荣誉Category:维基助理编辑)。阁下实在无必要妄自菲薄,阁下绝对是符合资格的。本人不知在这三个月以来,阁下感觉如何?但阁下在三个月里证明了阁下是一个文明的,尊重其他用户,尊重讨论共识的用户。放心,当您有问题时,本人定会尽力协助。顺带一提,阁下得到荣誉后,可以开始投票了。 令外,{{tools}}中,有许多的有用的连结。
至于,瑜伽这个问题,阁下尽管去办吧!维基中并没有什么法定等候时间,却有一个基本观念叫忽略所有规则 (Ignore all rules)——如果规则阻碍你提升或维持维基百科的品质,那么忽略这些规则吧!及Wikipedia:勇于更新页面。只要于编辑摘要中表明原因,请Wikipedia:勇于更新页面吧!毋须过虑。您只要熟悉维基五大支柱就已足够,其他毋须过于故虑。
令外,本人建议您创建您自己的用户页(可以用wikipedia:用户框的),这令其他用户更了解您。
如在瑜伽的修改中,仍有任何问题,欢迎问之。—J.Wong 2007年7月11日 (三) 13:14 (UTC)[回复]

原来有忽略所有规则 (Ignore all rules),很喜欢!^_^

前辈慷慨陈辞,晚阅后为之血脉沸腾,晚以后自必在能力范围下,继续以提升或维持维基百科的品质为己任!^_^

顺道一问,前辈可是香港Mensa的前副主席?事缘香港Mensa的前副主席恰巧也是叫Jonathan Wong,也是基督徒:)—Xtctjames 2007年7月12日 (四) 09:28 (UTC)[回复]

阁下客气了。在维基中,人人是平等的,实毋须称本人为前辈,阁下为后辈。本人的IQ尚未是全港最顶尖的百分之二十,令本人的英文名是Jason而非Jonathan,所以本人绝非Mensa的前副主席。令阁下误解,实在抱歉。
本人实希望对阁下有更深入的认识,未知本人有无这个机会呢?—J.Wong 2007年7月12日 (四) 12:45 (UTC)[回复]
其实我也有留意到Jason兄的建议,只是一来参观过其他维基人的用户页后,想不起自己有什么可以写在用户页的,而且小弟有某方面的学习障碍,要学习那么多功能和语法,对我来说有点沉重:P,不过Jason兄如果有什么想知道的,但问无妨,无任欢迎 ^_^—Xtctjames 2007年7月12日 (四) 14:54 (UTC)[回复]
如 果因为一些障碍,而不能建立自己的用户页,实是可惜。本人愿就此作出协助。可先由阁下挑选一个用户的用户页作为蓝本,其后本人会根据阁下所提供的资料及喜 好修改,使其成为阁下的用户页。其实阁下可在用户页中输入阁下自我介绍会说的资料,简单即可。又可以使用用户框,这比较方便。如未学懂使用,则可告诉本人 阁下希望使用那一个,本人则代为加入。如对维基中的功能及语法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欢迎问之。—J.Wong 2007年7月12日 (四) 15:33 (UTC)[回复]

谢谢,其实“用户页”这概念其实一直让我感到很迷茫,因为我的理解,过去,工具书的编辑工作参与者,是不会成为工具书里的资料之一的,充其量留个名字,所以我刚才到Wikipedia:用户页看 过一下,不全都懂,不过我留意到有“您应该用它来组织您在维基百科的工作,例如要编写的条目,以及协助其他编者明白您会怎样和他们合作”的内容,阅后,我 觉得,如果是全职参与一项编辑工作,“用户页”这种内部沟通机制应该是有其作用和价值的,但我相信,其实更多维基的新手(如我)最初只是打算来观看,不过 有时看到有错的地方没人处理,恰巧自己又知道,才忍不住手顺道修正一下而且,如果要这样的新手(如我)我很有计划地说要编写什么条目,我实在说不上来 ^^"

我唯有报导一下我过去是在什么情况下会改动条目资料的吧:我是James,我最早改动的条目,以及改动得最大的条目,好像都是陶笛(凭记忆,不知道有没有记错),因为恰巧觉得内容有错,而自己又恰巧觉得知道自己所相信的真相,不过改动是在诚惶诚恐的心情下进行的,幸好改动陶笛之后,又好像没人理会、没人骂我,所以“恰巧觉得内容有错,而自己又恰巧觉得知道自己所相信的真相”就给人乱乱改的情况就渐多了:P

印象中,过去改动的资料多数是轻微字误(我曾当过校对,职业病,加上改动轻微字误少引起争论,又不用学习太多维基规条、系统功能和语法)以及自己的兴趣范畴(如陶笛)。曾经因为认为某项资料犯上诉诸群众的从众谬误,因而引发我在这里暂时遇上过最大的争论。

对 于引发争论,以至要独排众议(不从众),我的感觉是既惶恐又疲倦,但个性和信念又不容许我放弃,面对渐多的反对声音,对自己的信念也渐感迷茫,也深深感到 要运作一个开放性的百科全书所要付上的代价(好比要民主需要付上的代价 ^^"),由于自问并非才识魄力过人之辈,加上个性懒惰,因此,深深盼望自己不用再遇上需要独排众议、验证真理的机会,宁当个快乐胡涂人^_^

基于上述种原因,暂时没有计划扩大活跃范围,迷茫和诚惶诚恐的心情也仍然一如初来的时候(也许更甚:P)—Xtctjames 2007年7月13日 (五) 05:43 (UTC)[回复]

James, 客气了。回想自己刚刚注册时,本人绝无感到诚惶诚恐,却非常胡涂。本人连什么是Template也不知,只是慢慢地研究,从错误中吸收经验。其实注册至 今,本人仍未加入足一年。对他人的问题也只是范范之谈,对维基,本人仍有很多需要学习的地方。如本人没有估计错误,阁下患的应是学习障碍(纯粹估,希望不 要介意)。本人对此症,未有深入的认识,只是凭著名称去估。本人现实中也有一位朋友是学障的。
“难得胡涂”,不错!无论是校对,还是洋洋千字的写文章,都是贡献,都应该嘉奖的。在用户页这问题上,不希望为您构成压力,待您认为可以时,本人必予以协助。用户页上加入一两句文字也可:)。
当然,现在有时本人编辑一些文章后,也恐怕会变成炮轰对象。处理一些讨论时,更是惶恐。犹以删除讨论,最为“恐怖”。那怕结果是删除、保留,还是无共识,只消一个错误的决定,都有机会变成炮灰。无奈必须有一处理。更无奈是少人处理。唉~—J.Wong 2007年7月13日 (五) 08:29 (UTC)[回复]

编辑人员们的无私奉献的可敬之处,就在此显明了^_^Xtctjames

奉献只为了给予一众编辑者一个好的编辑环境。您已荣昇为维基助理编辑,您已经可以投票了。当然,投票与否,您可以选择的。—J.Wong 2007年7月13日 (五) 13:16 (UTC)[回复]

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2007年6月15日#人名表按照姓名排列的所有子列表中的讨论统计似乎有误?我统计的是3保留,6删除。我已经暂时加回到Wikipedia:删除投票和请求/积压投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7月5日 (四) 03:25 (UTC)[回复]

似乎是提删者的一票,计与不计的问题。本人从不计算提请者的提请作一票删除票,所以,保留及删除票的比例为3:5。又因支持的票数不足全部票数的三份之二,所以本人以无共识结束此讨论。当把提删一票也计算成删除票,支持的票数就刚刚为全部票数的三份之二。所以此票是否计算在内,应要小心处理。除非再多一些用户投票,否则此问题只会纠缠不清。—J.Wong 2007年7月5日 (四) 04:41 (UTC)[回复]

长人列表

有人在提删,我觉得有些人名在中文中没有对应的名称,不如将不知名的和没有中文名的长人从此表中删去,你的意见呢?—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7月5日 (四) 09:41 (UTC)[回复]

本人是看见此条目被提删,才尽一点绵力翻译小许。希望条目被保留及创建者继续翻译。但本人对人名的翻译实在有点无能为力。所以是否删去这些名称,本人没有什么意见。令外,本人认为条目应更名为“高人列表”或“巨人列表”〈List of tall men〉。未知阁下意见如何?—J.Wong 2007年7月5日 (四) 10:27 (UTC)[回复]
那样甚好,关于是用高人还是长人巨人或是高人,巨人似乎都用于传说中的生物,如泰坦巨人,高人似乎是一些仙人,如世外高人,而长人多见于篮球界可以看这个链接[1]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7月5日 (四) 10:35 (UTC)[回复]
阁下认为Tall men应直译为高人??还是应该不变呢?—J.Wong 2007年7月5日 (四) 10:45 (UTC)[回复]
高人需要消歧义,如果能找到比长人更好的词语,最好,目前还是长人比较能精确反应原意—Ksyrie(Talkie talkie) 2007年7月5日 (四) 10:50 (UTC)[回复]
多谢您的意见,本人会再作考虑。—J.Wong 2007年7月5日 (四) 12:33 (UTC)[回复]

邀请出席香港维基媒体协会成立典礼暨2007香港夏聚


谨订于2007年7月14日 (星期六)下午三时
假香港城市大学康乐楼9楼城峰阁举行




敬备茶点 恭候光临 恳赐花篮


如未克拨冗光临,请到这里覆示

关于您的签名

这是一个小小的提醒→ 根据Wikipedia:在讨论页上签名#需要避免的签名的指引,避免在签名中使用外部链接页面或者模板,但我见到您的签名是“{{subst:User:Wong128hk/sign}}”,这样做会带来的后果是(看看指引吧)。建议在您的参数设置设为“{{subst:User:Wong128hk/sign}}”(而不是“{{subst:User:Wong128hk/sign}}”),这样做的好处是(也是看看指引吧)。注意:这只是一个提示,不是强制性的,但也希望您可以对维基百科的服务器着想。—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7月9日 (一) 04:18 (UTC)[回复]

感谢您的提醒。本人的签署太长了,实不想阻碍他人,且本人不会再转换签署,所以应该不会为服务器带来太大的工作量。—J.Wong 2007年7月9日 (一) 06:57 (UTC)[回复]

新条目推荐:一问多荐解决方案投票中

Wikipedia:投票/新条目一问多荐的相关问题正进行投票,以得一条提问举荐多个条目的解决方案。希望阁下参与表决,谢谢!—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7月9日 (一) 11:20 (UTC)[回复]

已表态。J.Wong 2007年7月9日 (一) 13:15 (UTC)[回复]

关于翻译导引

页面在此->User:Woc2006/草稿,欢迎斧正。--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7月10日 (二) 12:04 (UTC)[回复]

已经细阅此文,是一不错的资源。且本人亦已加上本人习惯使用的网上字典的网址。—J.Wong 2007年7月10日 (二) 12:34 (UTC)[回复]

第五次动员令

第五次动员令将在7月15日开始,8月31日结束,欢迎各方维基人参加。

本次动员令是大动员令+小动员令的模式,3个主题的小动员令分别是:消灭外文动员令历史动员令世界遗产动员令。规制与前次大致相同。

“消灭外文动员令”要求参与者从翻译任务的100个条目中选择条目,完成翻译。

详细规定参见Wikipedia:动员令/第五次动员令

请收到此邀请函的维基人,将此邀请函发给其他维基人,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高维基的品质。能否将动员令传播出去,是成败关键之一,谢君之合作。—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7月10日 (二) 17:59 (UTC)[回复]

感谢邀请,本人已参加这次动员令。—J.Wong 2007年7月11日 (三) 01:46 (UTC)[回复]

关于首页放置动员令内容之投票

人神之间已经新建了投票的页面Wikipedia:投票/首页放置动员令内容相关问题,欢迎各位前往投票和讨论并转发这个消息。详细规定参见Wikipedia:动员令/第五次动员令Wikipedia talk:动员令/第五次动员令。—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7月11日 (三) 13:03 (UTC)[回复]

已表态。J.Wong 2007年7月11日 (三) 13:35 (UTC)[回复]

邀请出席香港维基媒体协会成立典礼暨2007香港夏聚


谨订于2007年7月14日 (星期六)下午三时
假香港城市大学康乐楼9楼城峰阁举行



敬备茶点 恭候光临 恳赐花篮


如未克拨冗光临,请到这里覆示
2007年7月11日 (三) 15:56 (UTC)

请教阁下

你好!今日(7月12日),香港政府宣布了沙中线的落实路线图了,然而将会删除兴建铜锣湾北站,希望阁下会在你的地铁模拟图上作出及时修改。另外,本人发现阁下所编制的模拟图有很多的差异。本人愿意为新的模拟图作出讨论。如可以的话,可否以MSN作联络的讨论呢?—agostinho 2007年7月12日 (四) 17:36 (UTC)[回复]

抱歉,惜本人并非此图的作者。本人只是认为此图甚有特色,才用此图“装饰”本人的用户页。惟本人愿意协助修改此图。—J.Wong 2007年7月12日 (四) 17:43 (UTC)[回复]
那么阁下知道那图是由谁编制的呢?—agostinho 2007年7月12日 (四) 17:46 (UTC)[回复]
从历史上看,应是用户Xavier114fch。—J.Wong 2007年7月12日 (四) 17:54 (UTC)[回复]
谢谢。—agostinho 2007年7月12日 (四) 17:57 (UTC)[回复]

别客气。阁下有否打算何时修改此图呢?—J.Wong 2007年7月12日 (四) 18:00 (UTC)[回复]

这要等待该图的原创作者的同意下才会进行相关的编制,以免日后的口角。—agostinho 2007年7月12日 (四) 18:14 (UTC)[回复]
那本人唯有期待修改后的图。当然,如在修改上遇上问题,本人愿意提供协助。—J.Wong 2007年7月13日 (五) 08:34 (UTC)[回复]

简繁面包

浏览到号角报条目,看到有“版面 包括……”的字样,而繁体版自动把跟“包”字相连的“面”字改成“面”字(“面包”:D),看来这问题应该不止出现在个别条目,而是系统设定问题,恐要透过调整系统设定才能解决了—Xtctjames 2007年7月14日 (六) 09:38 (UTC)[回复]

本人已到相关页报告这个“面包问题”。不过也有语法用以处理这个问题,便是以-{}-括着文字,这样该文字便不会被系统繁简转换。—J.Wong 2007年7月14日 (六) 12:36 (UTC)[回复]

re:关于三氧化二砷

非常感谢您的意见。本人会循着您所提供的方向扩充此文。惟本人见提请将毋法通过,所以先撤回申请,待扩充后再提请。而在撤回申请时,本人亦必须删去您的留言,现就此向您道歉。还望以后多多指教。 而本人也希望在扩张三氧化二砷上,得到更多的意见。如果对此仍有任何意见,烦请至本人的讨论页写下。—J.Wong 2007年7月14日 (六) 15:56 (UTC)[回复]

不存在道歉阿,这个我也没有什么意见呢,其实我也挺希望能够加快科学条目的进展,不过像这个条目,就算我不反对肯定有一堆人反对的。我有空也会来扩充一下这个条目,最近手上有有些关于元素方面的书。一起努力哦—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14日 (六) 16:32 (UTC)[回复]
本人手上也有一本关于无机化学的书。也有提及砒霜的两种形态,即非晶体玻璃状及八面体形态。但涉及它的化学作用则不多,只有四个。—J.Wong 2007年7月15日 (日) 05:01 (UTC)[回复]
我这本书有9个关于其的反应,分别是它与卤化氢、水、硝酸、碱、硫、醇、烷基铝、卤代烃、芳基重氮化钠的反应。另外我觉得可以介绍一下于其相关的含氧酸盐,不知道你的意见如何。今天我没太多事应该会完善以下这个条目,期待与君合作。—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07年7月15日 (日) 06:49 (UTC)[回复]
本人的书中有写它和臭氧、过氧化氢、氯等的反应(它被氧化为砷酸),三氧化二砷与碳或氰化钾共热或与氯化亚锡溶液反应(被还原为棕色砷),三氧化二砷与浓硝酸共热产生水合砷酸及加热它与硫得出三硫化二砷。
可以的。合作愉快。—J.Wong 2007年7月15日 (日) 07:18 (UTC)[回复]

动员令翻译条目评分

看到您参加这次翻译动员令了,请到Wikipedia:动员令/第五次动员令/翻译条目评分,谢谢。——≡¤≈☆★☆  2007年7月15日 (日) 02:53 (UTC)[回复]

已评分。J.Wong 2007年7月15日 (日) 05:08 (UTC)[回复]

现在如何查询编辑次数??

看阁下似乎一直关注与维基荣誉,不过近期编辑次数查询工具似乎罢工了,请问现在如何查询编辑次数?—小Prinz 2007年7月16日 (一) 13:34 (UTC)[回复]

本人是用这个工具。这个在有那个罢工工具以前比较常用的。—J.Wong 2007年7月16日 (一) 13:38 (UTC)[回复]
谢谢!—小Prinz 2007年7月16日 (一) 13:43 (UTC)[回复]
客气了。—J.Wong 2007年7月16日 (一) 13:44 (UTC)[回复]

电视播放歌曲时,有打出歌名“天这样蓝”。连英文维基中也表示主题曲是“天这样蓝”。请勿再回退。—J.Wong 2007年7月18日 (三) 03:18 (UTC)[回复]

哪个MV版本有写歌名是《天这样蓝》?? 我看的版本是翡翠台播的4分钟版本, 只有克勤和小刚, 并无剧集画面。—No1luvME 2007年7月18日 (三) 03:21 (UTC)[回复]
无论如何这次是本人不小心犯下的错误,本人先在此道歉。以本人是留言后,才看到您以上留言。所以语气有点强硬。(即留言时不知歌曲已改名。)不过本人在网上搜寻过,又没有几多个网站表明主题曲名字是岁月风云,应该说是没有。 —J.Wong 2007年7月18日 (三) 03:49 (UTC)[回复]
无所谓啦, 因为之前TVB周刊的而且确系写咗歌名《天这样蓝》,我今朝在改岁月风云时﹐已经贴了消息来源连结, 不过就唔太起眼。—No1luvME 2007年7月18日 (三) 03:56 (UTC)[回复]
本人还是喜欢“天这样蓝”这个名多些。本人已用<ref></ref>套住条link,另于文末加了参考资料的部分。这使参考资料更为显眼。—J.Wong 2007年7月18日 (三) 09:14 (UTC)[回复]

Re: 请问

请问如何使用Popup回退别人的编辑呢?—J.Wong 2007年7月21日 (六) 12:52 (UTC)[回复]

似乎在IE和Firefox下预设显示Popup的弹出都不同。我主要是用IE的,那我先说下IE的方法:

  1. 在“最近更改”、“监视列表”等有“历史”和“差异”连结的页面中:用鼠标指向“历史”,随即显示一个列表,指向其中一个时间连结(也就是你想条目恢复到的版本),再点在新弹出的Popup上的“回退恢复”(也就是“编辑旧版”和“当前”之间那个),然后等它自动操作;或指向“差异”,也就弹出一个与之前版本比较的Popup,点在这个Popup上的“回退恢复”就可进行回退操作。
  2. 在页面的“历史”页面中,指向其中一个项目的日期连结,就会弹出一个显示该版本的摘要的Popup,点这个Popup上的“回退恢复”就可进行回退操作了。此外在比较两个版本的差异中,指向其中一个版本的日期连结也会有同样的效果。

P.S. 似乎Popups还没加入“撤销某个修订版本的修订”这个功能。看来笨笨的小B那个版本,最近加入了撤销功能了(至少在Firefox下可用),Firefox的界面也变得与IE下的差不多。--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07年7月21日 (六) 13:37 (UTC)[回复]

等等,看来你也把我另外建立strings-zh.js也复制过去了 :) 其实本身笨笨的小B也包含了这个文件了,只是我开始用Popups时,那个版本内的字串似乎还没完全翻译好,所以我才自己再弄一个而已。--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07年7月21日 (六) 13:31 (UTC)[回复]
另外,这个工具在中文维基百科本地也有解说,可参见WP:POPUP~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07年7月21日 (六) 13:39 (UTC)[回复]
首先,感谢您的回复。本人是用firefox的,和您所云的方法无异。不过,popup上的是“回退”而非“恢复”。本人本想复制您的js码,然后使用。但试了好几次仍不能,初误会要把令外两码也复制才行。但复制后,仍毋法执行。—J.Wong 2007年7月21日 (六) 13:53 (UTC)[回复]
或者你去检查一下,每行前面是否有至少一个空格(不清楚空行是否也需要这样,不过我也这样做了),然后清理一下Cache后再试试?--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07年7月21日 (六) 13:59 (UTC)[回复]
这次行了。多了许多功能。 再一次感谢您的协助。:)—J.Wong 2007年7月21日 (六) 14:24 (UTC)[回复]
别客气 :) --Moonian♨一盅两件立即叹贡献 主要 全部 2007年7月21日 (六) 14:52 (UTC)[回复]
Seen.—J.Wong 2007年7月21日 (六) 14:57 (UTC)[回复]

不好意思

我本来没打算申请荣誉,既然给了,就说一下,我编辑2000+,新条目推荐3+,好像是执行编辑C的标准吧。--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7月23日 (一) 13:08 (UTC)[回复]

不好意思,一时傻了,在使用工具查看阁下的编辑数时,看了下一行的数字。已更正。再一次恭喜阁下荣昇。—J.Wong 2007年7月23日 (一) 13:20 (UTC)[回复]

re:翻译名词

本人现正翻译脊髓一文,在翻译时遇到一个本人不懂翻译的专有名词--interposed nuclei。未知阁下懂不懂呢?—J.Wong 2007年7月23日 (一) 13:06 (UTC)[回复]

应该是“中间核”。--一叶知秋切磋 2007年7月23日 (一) 13:12 (UTC)[回复]

Thank you!—J.Wong 2007年7月23日 (一) 13:24 (UTC)[回复]

2007年香港新界北第一次聚会

Wong128hk/Archive content/Archive 03

相信各位已参与了维基一段日子,在这一段时间中,“您”的心里有否曾遇到以下的问题:

  • 要隔着电脑来跟其他维基人沟通,但又有感虚无缥缈,有如“隔山买牛”?
  • 自己居于新界,没空/没钱/没心机/没精神参与在多于九龙举行的香港维基人聚会?
  • 自己很想把维基百科推广出去,但又从来没有勇气说:“自己有份参与这一有意义的工作”?

如果你在以上的问题有任何一项答“有”的话,在此诚邀阁下报名参与一个属于“”的维基聚会:

  • 日期:2007年8月3日(星期五)
  • 时间:晚上8时20分
  • 地点:大埔太和邨麦当劳(见图)

在会上,你可以跟同住新界北的“隔离邻舍”以及其他来自不同地区的维基人见面,又可表达“”对维基的心得和意见,论尽天下事。敬请各位踊跃支持、积极参与,为维基各项计划给些意见!多谢各位!

请按此报名及查看详情!

筹办人:维基人TYC

邀请你的维基人是:—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费勒姆对话贡献)于2007年7月29日 (日) 05:14加入。

未能出席,预祝成功。—J.Wong 2007年7月29日 (日) 09:15 (UTC)[回复]

首次巡回定期聚会将在元朗

Seen.--J.Wong 2007年7月30日 (一) 15:16 (UTC)[回复]

Re: 有新条目推荐的时间门槛

新荐究竟应以大扩/翻译完成日计算,还是推荐日计算呢?令可谓推荐日?是用户交上WP:DYK的日期?还是举荐讨论完成即登上首页“您知道吗?”的日期呢?这令本人非常混乱。盼望指教。—J.Wong 2007年8月2日 (四) 03:24 (UTC)[回复]

推荐日应指交上WP:DYK的日期,但新荐究竟怎么我也不太肯定,依我理解应该是大扩完成日计算。怛实际是怎样我想要再请教一下User:Cloudcolors。—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8月3日 (五) 18:52 (UTC)[回复]

感谢您的回应。—J.Wong 2007年8月4日 (六) 02:27 (UTC)[回复]

RE:授予维基见习编辑

留言J.Wong 2007年8月4日 (六) 08:19 (UTC)[回复]

明白。--DoraConan 与本人商谈 2007年8月4日 (六) 08:17 (UTC)[回复]

Seen.—J.Wong 2007年8月4日 (六) 08:19 (UTC)[回复]

不同译名

前辈,小弟又有事请教^^"

事缘小弟在维基经验尚浅,下面的讨论,小弟的观点、措辞可有问题?可真有触犯Lecter君所指的相当不尊重文字原作者问题?应如何处理才能避免、才能符合维基的规则?

请停止在各条目转换亚里士多德的译名,斯与士两种译法都存在,不同译名的原则是先到先得、繁简或地区用词转换是在繁简转换请求页面进行,这与其主条目的名称无关,单边的在其他条目更改译名是相当不尊重文字原作者的行为,之前已经有其他人向阁下做出提醒了。Lecter 咖啡馆♨ 2007年8月5日 (日) 11:37 (UTC)

恕小弟直言,前辈言重了^^"
小弟明白两种译法都存在,我改动“亚里斯多德”不是因为翻译偏好问题,是系统繁简转换的设定问题。原因是在繁体显示模式里,“亚里斯多德”会变成“亚裡斯多德”(有些条目甚至用了“亚裏斯多德”呢,这是字误问题,字误不存在先到先得吧?^^"),而“亚里士多德”的“里”在繁体显示模式里却会自动保留,前辈请用繁体显示模式观看您发给小弟的前文里的“里”即知。
尚祈先亮察^^"—Xtctjames 2007年8月5日 (日) 12:29 (UTC)
的确,系统的问题应至Wikipedia:繁简体转换请求申请更正。在维基百科中,条目是不属于任何一人的,所以并没有所谓的“原作者”,但编者与编者之间应互相尊重。至于这是否不尊重曾参与者,实属见仁见智。应如何避免︰在发现繁简转换问题时,到wikipedia:繁简体转换请求中申请。不要私下大规模更改,由管理员修改系统会更有效率。维基百科中没有这方面的方针。
本人令开一个标题是为了不中断阁下与Lecter之对话,昐汝能理解。—J.Wong 2007年8月5日 (日) 13:48 (UTC)[回复]
‘在维基百科中,条目是不属于任何一人的,所以并没有所谓的“原作者”’←按情理,小弟也是这样想,再说,我看见编辑页面也有“若您不希望您贡献的内容被任意修改或被他人再度分发,请不要提交这些内容”,不过由于我还是不熟这里的规矩,也不想扩大争论,所以先前不敢提出这想法^^"
要做到不卑不亢、恰到好处还真不容易,这些讨论,总是让我犯胃病,希望小弟三不五时来请教J兄,不会也让J兄头痛吧^^"—Xtctjames 2007年8月5日 (日) 14:23 (UTC)[回复]
做到恰到好处是不容易的,我亦正向此方向努力。您的提问令我回想年内所学所累积的经验,不断的回顾便可加深记忆,对我也是一次重温的好机会。所以我不会头痛的,等著您问一条会令我头痛的问题。:)
宣传文字︰“到中文维基协会讨论维基事吧!”
纯粹宣传,喜欢就浏览一下,不喜欢的毋须理会。^^.—J.Wong 2007年8月5日 (日) 14:52 (UTC)[回复]

谢谢

谢谢您那么快就看到我的申请,授予见习编辑,不过当了见习编辑后有什么可以做?—爱神 2007年8月6日 (一) 03:24 (UTC)[回复]

当了见习编辑后,已可以在各大投票中投票。除非特别注明,否则可在所有投票中表态。这是最底资格要求。其余没有太大分别。—J.Wong 2007年8月6日 (一) 03:30 (UTC)[回复]
是不是那些什么新条目推荐之类的东西?—爱神 2007年8月6日 (一) 03:46 (UTC)[回复]
wikipedia:投票中已列出维基百科内进行中的投票。—J.Wong 2007年8月6日 (一) 04:03 (UTC)[回复]
噢,谢谢您,我们可以交个朋友吗?我是个新手,多多指教!—爱神 2007年8月7日 (二) 03:42 (UTC)[回复]
无任欢迎。—J.Wong 2007年8月7日 (二) 03:49 (UTC)[回复]
十分谢谢您。这阵子外出了,没回应您,让您待久了,实在对不起!—爱神 2007年8月14日 (二) 06:54 (UTC)[回复]
客气了。—J.Wong 2007年8月14日 (二) 06:57 (UTC)[回复]
谢谢您,想问一句,您可否告诉我一些写条目较好的维基人,好参考一下他们的条目?—爱神 2007年8月14日 (二) 07:02 (UTC)[回复]
您可参考一些特色优良新荐条目。这些条目皆被一众维基人评定为好的条目。—J.Wong 2007年8月14日 (二) 07:38 (UTC)[回复]

香港维基人第一次巡回定期聚会

Seen.—J.Wong 2007年8月9日 (四) 14:30 (UTC)[回复]

优良条目候选(晋朝条目)

晋朝条目正于候选中,期望阁下前往评定或给予建议,谢谢--Jason22(请留言) 2007年8月17日 (五) 06:21 (UTC)[回复]

已表态。J.Wong 2007年8月17日 (五) 06:34 (UTC)[回复]

用户Comeag

用户Comeag的确有破坏性的修改之举,我刚发现他曾经把山姆·雷米的一些已改正的字误改回之前错误的版本。—Xtctjames 2007年8月17日 (五) 11:51 (UTC)[回复]

我已开始监视山姆·雷米。令外会密切注意他/她的一举一动。现在对此用户的编辑先假定善意,如他/她再施行破坏,我便会报告至相应页面和作出警告。—J.Wong 2007年8月17日 (五) 13:01 (UTC)[回复]
好的,小弟会保持沟通,紧密合作,以配合大家的工作^_^
事缘我发现的只是一桩,但不知道对方所做的是不是只一桩,所以跟管理员报告啰^^"
有并肩作战的战友真好:)—Xtctjames 2007年8月17日 (五) 13:15 (UTC)[回复]
早前,他/她对另一条条目作出破坏,我警告了他/她。初意为他/她不会再作出破坏,没了他/她会固态复盟。
保持联络吧﹗有您这样的战友,本人的荣幸。—J.Wong 2007年8月17日 (五) 13:29 (UTC)[回复]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8A%89%E7%85%92%E5%A0%85&diff=prev&oldid=1739568
↑又发现破坏性修改—Xtctjames 2007年8月19日 (日) 15:05 (UTC)[回复]
此外,丰收教会条目有沦为讨论页之虞,不知算不算破坏性修改^^"—Xtctjames 2007年8月19日 (日) 15:30 (UTC)[回复]
刘炜坚的破坏是发生于2006年,且有令一位ip用户试途收复,惜不正确,现在既已被您修正。终归已是年多前的事,似乎不应再作追究。
我已经在talk:丰收教会加入两个模板,劝导用户不要把其当作讨论区。如再有,可视为破坏。—J.Wong 2007年8月20日 (一) 03:50 (UTC)[回复]
令外,下一次再遇见用户在讨论页中留一些与维基百科无关的文字,请删除之并在原处使用模板({{deltalk}})标示。请恕小弟使用了您于talk:丰收教会的留言做了一个例子。您可看一看,亦可回退。^^—J.Wong 2007年8月20日 (一) 04:10 (UTC)[回复]
统仰卓裁^_^—Xtctjames 2007年8月20日 (一) 08:55 (UTC)[回复]
客气了。—J.Wong 2007年8月20日 (一) 09:16 (UTC)[回复]
又发现一个需要监察的IP了→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B1%B1%E5%B4%8E%E6%8B%93&diff=prev&oldid=3313848
辛苦了^^"—Xtctjames 2007年8月22日 (三) 17:31 (UTC)[回复]
抱歉抱歉!这么久才发现您的留言。根据生者传记,文中没有可靠参考资料的负面批评或语句,应立即删除且毋须经过讨论,以免对文中主角做成诽谤。—J.Wong 2007年8月27日 (一) 04:03 (UTC)[回复]
此ip用户没有再作出破坏,我也不会予以追究。不过我会加倍留意他/她作出的编辑。感谢您。—J.Wong 2007年8月27日 (一) 04:08 (UTC)[回复]

关于image:Toshikatsu Matsuoka.jpg

留言J.Wong 2007年8月20日 (一) 14:05 (UTC)[回复]

来源在此Image:Agriculture Secretary Mike Johanns and Toshikatsu Matsuoka, Ag Minister of Japan answer questions from the media at the U. 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January 11, 2007) USDA 07di1208-0041.jpg。—Iflwlou [ M {  2007年8月20日 (一) 10:27 (UTC)[回复]

Seen.—J.Wong 2007年8月20日 (一) 14:05 (UTC)[回复]

积压投票

留言--2007年8月22日 (三) 15:21 (UTC)[回复]

好呀,但是能否由简单一点的办法,例如用模板来实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22日 (三) 16:05 (UTC)[回复]

回应一--2007年8月23日 (四) 02:13 (UTC)[回复]
回应二--2007年8月23日 (四) 02:36 (UTC)[回复]
目前的做法似乎有些问题(至少我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使用了包含语法后,积压投票中显示的内容旁边的“章节编辑”链接,并不对应于该章节。例如我点击最上面的“高追、低吸、坐艇、套牢股票(蟹货)”章节编辑,但是出现的却是“超过三十天条目主题未突显其知名度或重要性”的章节。看来还是要想其他的办法,或者这是一个bug?--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8月28日 (二) 02:04 (UTC)[回复]
回应三2007年8月28日 (二) 03:30 (UTC)[回复]

谢谢你

谢谢你如此支持我,我已要求结束投票,但我实在很希望维基百科能原谅我。—Chaplin 参谋部战绩 2007年8月28日 (二) 11:19 (UTC) [回复]

高兴您重回。如果您不嫌弃我是一个颇烦的人,我们可否交个朋友?其他见e-mail。^^—J.Wong 2007年8月29日 (三) 03:11 (UTC)[回复]

姑息心态正是造成这种沽名钓誉的编辑充满社群

姑息心态正是造成这种沽名钓誉的编辑充满社群,维基并没有禁止他来,谈不上原谅不原谅,自己赌气就自己回来!或许你也是属于13岁的那一群,不论你有多大,去好好体会编辑阿佳说的话,

‘上次您被出木杉指责时就曾经这样,今天再度重施故技。是真也好假也好都由得您吧,您认为想如何就如何。大家都认为您年纪轻,所以在以往都会希望能给您有比较大的空间改善,不过在这几件事情之后,我认为您其实相当成熟,懂得使用各种手段来达到目的,许多行为都已超出您实际自爆的年纪。如果您真的是个成熟者,相信您会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如果您执意作您自己认为的事情,那等您心智再成熟些之后再来也不迟。→♥ 啰唆的阿佳 ♥ 2007年8月28日 (二) 02:27 (UTC)’

‘我觉得阿佳虽然反对您,但有句话是对的:“上次您被出木杉指责时就曾经这样,今天再度重施故技。是真也好假也好都由得您吧,您认为想如何就如何。大家都认为您年纪轻,所以在以往都会希望能给您有比较大的空间改善,不过在这几件事情之后,我认为您其实相当成熟,懂得使用各种手段来达到目的,许多行为都已超出您实际自爆的年纪。如果您真的是个成熟者,相信您会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如果您执意作您自己认为的事情,那等您心智再成熟些之后再来也不迟。”您如果希望在维基的世界里不断成长,还是收回您的话,不要退出。这是我以一个长者的身份对您的劝告。——顾心阳≡¤≈☆★☆ 2007年8月28日 (二) 02:35 (UTC)’

‘看到您把User:WhiteShadow的留言删除,我觉得您仍然在逃避。虽然他的用词严苛了点,但仍能起到警醒自己的作用。对别人的指责不是像鸵鸟般把头栽进沙子里就行的,应该正视他人的指责,而不是刻意抹去,这样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希望您能明白。-Fernandes(留言簿) 2007年8月29日 (三) 05:54 (UTC)’
- 旗人 2007年8月29日 (三) 07:04 (UTC)[回复]

或许您认为本人不够成熟,甚或幼稚。但我相信每个人也有机会做错事,改过后仍希望得到他人接纳。无论他正如您所言是在玩把戏,还是真心认错,本人在维基中手执的是一个宗旨︰假定善意。“姑息”这一词,未免太过了。在一件事中总有两面,您见到的是令您反对的一面,我见到的却是值得支持的一面。每个人也有不同的观点,恕本人不会认同阁下的观点,我只希望阁下放开胸怀接纳他人以及不要人身攻击。
User:WhiteShadow的留言︰““荣誉:光荣的名誉。抱朴子˙外篇˙行品:闻荣誉而不欢,遭忧难而不变者,审人也。唐˙常建˙渔浦诗:荣誉失本真,怪人浮此生。反意:羞耻、耻辱--教育部国语辞典”。Chaplin的行为已经到不知羞耻,荣辱不分!-白翎 2007年8月28日 (二) 04:13 (UTC)”对于这极度严重的指控及人身攻击,何回?与之对骂?极力否认?不回?删之?一法不可取。二法是没用的。留之不回,不信也。何不删之?我记得孟子曾说:“无羞恶之心,非人也。”不分与无,无差也。如此严重之指控,何回?不可删之?这亦非善意之批评。—J.Wong 2007年8月29日 (三) 08:03 (UTC)[回复]
  1. 不是“或许”,看了你的留言后是100%肯定,“或许”与“甚或”都可以删去。
  2. 你不会认同我的观点,我为何要认同阁下的观点?可笑的逻辑!
  3. ‘对别人的指责不是像鸵鸟般把头栽进沙子里就行的。-Fernandes 2007年8月29日’

- 旗人 2007年8月29日 (三) 09:06 (UTC)[回复]

善意的批评,本人乐意接受且不会拒绝。但那些恶意批评或带有人身攻击的批评,请怒本人不会接受。
我成熟与否,随您认为。没有一个人一件事可让全部人接受。
我这观点,您接受与否,与我无尤。—J.Wong 2007年8月29日 (三) 09:28 (UTC)[回复]

User:WhiteShadow的留言︰““荣誉:光荣的名誉。抱朴子˙外篇˙行品:闻荣誉而不欢,遭忧难而不变者,审人也。唐˙常建˙渔浦诗:荣誉失本真,怪人浮此生。反意:羞耻、耻辱--教育部国语辞典”。Chaplin的行为已经到不知羞耻,荣辱不分!-白翎 2007年8月28日 (二) 04:13 (UTC)”对于这极度严重的指控及人身攻击,何回?与之对骂?极力否认?不回?删之?一法不可取。二法是没用的。留之不回,不信也。何不删之?我记得孟子曾说:“无羞恶之心,非人也。”不分与无,无差也。如此严重之指控,何回?不可删之?这亦非善意之批评。—J.Wong 2007年8月29日 (三) 08:06 (UTC)

Seen.—J.Wong 2007年8月29日 (三) 13:35 (UTC)[回复]

RE:互助客栈/其他->对不起 中的留言......

留言2007年9月1日 (六) 14:38 (UTC)[回复]

“只知道Seeder的当头棒喝(实需谢之)令我恢复冷静”←其实每一位都需要冷静,包括Seeder他自己(Seeder不介意小弟直言吧:P)不过,庆幸的是,我看见每一位到最后都知道要主动寻求冷静,这是我敬佩每一位的原因:)
旗人用语激进,这点小弟并不支持(又得罪一位朋友了,希望旗人君如果看见我这么说,不要见怪吧^^"),首要原因不是要友善、不能人身攻击等原因,而是过激会扯阔战线,让大家都不能集中精神和注意力在问题核心上。如果大家也一起被激怒,问题就扯得更远,更无望谈到核心,这只会让事情永远解决不了。
不过,J.Wong君实不应太过自责,记得从某些资料中读到,J.Wong君是一位中学生(然?),我常跟内子说,这位常来扶持我的J.Wong君如果真的是一位中学生,那他的成熟稳重程度实在不可多得,在香港,要当个在教会内和教会外的行为都不会作坏见证的基督徒不容易,在维基这个百家争鸣的地方,要当个不偏不倚的基督徒更是困难,但J.Wong君在这点上一直做得很好。回想我念中学时(甚至中学毕业很长时间后的现在),跟您相比,很多地方都大大有所不及 ^_^
即使是有时冲动了,出于热诚的冲动有时同样是珍贵的,只要有反思能力,走过的路就不枉了:)
在这次事件当中,有几点观察结果让我蛮感兴趣的,这些观察结果有限度地检证了一些前人的话的真确性:
  1. 维基里的仁人君子实在不少,这点可能跟维基的制度、风气有关
  2. “君子可欺以方”这句古语又一次得到验证
  3. 还有一句得到验证的古语是君子有所不为,有些人无所不为,正因为如此,有所不为的才有机会被无所不为的所利用
  4. 圣经说撒但会装成善良的天使
  5. 佛祖有降魔伏妖的时候,耶稣也有说:“撒但,退去吧”的时候
  6. “预设”是用于还没有其他可审视证据前的,正如决庭的“无罪预设”,定罪前,假定人人无罪,但如果有可审视证据呢?
  7. 社工、父亲的职责包括、爱护、宽恕;执法者管执法;至于施法机关呢,施法机关也有轻判的时候,但会先考虑很多因素,包括法例容许他宽恕的权力有多大(有些事情,法律约束下,不是法官想宽恕就有权宽恕的)、案例一开对社会的影响、还有最首要的是犯人有没有悔意,而法官往往不是光凭他一句“我有悔意喔:P”就判断他有悔意这么轻率的。
  8. 有时候,想“从心所欲地直言”这种需要,跟想“不逾矩”这种需要有矛盾,未能同时满足两种需要的朋友,就陷入两难论证的痛苦中了,所以,直言的朋友有他的痛苦,暂停发言的朋友同样有他的痛苦,有些先发言后默然的朋友,更是两种痛苦都承受了。真正自由的却不是发言或不发言的,而是能“从心所欲不逾矩”的。
  9. 如果“从心”都能“不逾矩”,也许即使未能称为“无原罪”,也是心中有“义”和没愤怒的人。
  10. 有些心中有义的朋友,即使目前不是基督徒,如果他有机会跟耶稣对话,他是会敬畏耶稣的。反之,圣经也预言过末世有很多满咀“主啊主啊”的人,祂却不认识这些人,坏小子正是一例(不过他的心计绝对不只十三岁)。
  11. 世上很少战争是“正义”跟“邪恶”对决的,大多数时候都是一种“正义”跟另一种“正义”对决。
  12. “接纳”现况如何如何,不等如颓废和放弃努力,只是很少人两者都做得到,更多人以为两者是非此即彼的。
  13. “不可含怒到日落”是一项非常好的建议
  14. "first thing first"也是一项非常好的建议
  15. 对自己的定位感到迷失的人,正是对自己有所要求的好人(对自己没要求的人没有定位,无所不为,也不以为耻,所以不感到迷失^_^),保持着这种知道自己“不知”的心去做,口渴的终能找到水,寻找的必终能看见。
人老了,有点长气,也有点老气横秋,见谅^^"
btw,Chaplin在维基尚有其他傀儡正在使用中,不访试找找^^"—Xtctjames 2007年8月31日 (五) 08:22 (UTC)[回复]
又,我其实也曾在维基犯过很多错,J.Wong君最清楚不过了,以我的经验,光是单纯的犯错和认错,并不足以为维基带来那么大的风波(我的犯错和认错,还保留在我的对话页中),这点请J.Wong君深思。—Xtctjames 2007年8月31日 (五) 08:33 (UTC)[回复]
虽然小弟不是基督徒,不过圣经有很多金句我是非常认同的。
J兄本于善意,为这件事付上了很多心血,这情操,在我看来都是宝贵的
不过圣经也说“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恐怕他践踏了珍珠、转过来咬你们”(Matthew 7:6)
在爱里不应该有羞耻和恐惧,如果J兄的心血是为义人做义事而付出,J兄不应该会陷入目前的烦恼和痛苦中—Xtctjames 2007年8月31日 (五) 08:49 (UTC)[回复]
非常多谢您珍贵的分享。无误,吾现为一预科生。
其实我真的不明为何旗人总喜欢人身攻击,挑起笔战,而且措词强硬。(只为感觉,希望旗人不要介意,亦请勿作出任何回复。谢谢!)其实您的劝告(论点),我在互助客栈(我对它的感觉与您于用户页写下的对互助客栈的感觉相同^^)中亦曾见过。不过他的目的为何?使用心计的目的只为追求维基百科中那虚无的荣誉?而且我在此事上颇为固执,我仍然是相信他。对一个人的评定应是长期的,单凭此事,要下任何定论,实在有点卤莽。好,足够了,不谈我对旗人及卓别林的感觉了。
谈些别。“不可含怒到日落”,我非常赞成,不过人总是知易行难。只要有反思的能力,路是不会枉走的。我也听过令一句,给予一些站在十字路口,陷入决择的痛苦的人︰时间总不会被浪费,每一条路的风景也不同,每一条路也可令您学会不小。令,小弟有些孤陋寡闻,请问"first thing first"的意思是?
只希望日后的维基百科小些戾气。讨论时,不要用些过激的语气,否则,讨论就变成浪费时间。
因要细心咀嚼,迟覆了。抱歉。—J.Wong 2007年9月2日 (日) 09:06 (UTC)[回复]
Xtctjames的回应2007年9月2日 (日) 11:09
回应J.Wong 2007年9月3日 (一) 04:44
回应J.Wong 2007年9月3日 (一) 10:46
好的,在此之讨论告一段落,电邮谈吧!—J.Wong 2007年9月3日 (一) 11:14 (UTC)[回复]
非也,十字架的路是难行的,通往天国的门亦是窄的。即使我非义人,为义人做义事是难的,为主在世上作工尤甚,请J.Wong小心异端所言。—Chaplin 参谋部战绩 2007年8月31日 (五) 08:57 (UTC)[回复]
回应J.Wong 2007年9月2日 (日) 02:55 (UTC)[回复]
Seen.—J.Wong 2007年9月2日 (日) 02:55 (UTC)[回复]

无题

Chaplin︰

我已看过您于Xtctjames及我自己讨论页中的留言。在适当时候为自己申辩,不是一样坏事。但是过分的申辩,只会做成他人之误会。在我阅读Xtctjames的回应时,我发现了这个回应︰“非也,十字架的路是难行的,通往天国的门亦是窄的。即使我非义人,为义人做义事是难的,为主在世上作工尤甚,请J.Wong小心异端所言。—Chaplin ♨参谋部 ★战绩 2007年8月31日 (五) 08:57 (UTC)”您的反应,令我联想到几个可能性或感觉︰
  1. 您非常珍惜我们之间的友谊,不想我误会。
  2. 您不相信我。您意为我的立场非常容易动摇(可说是朝令夕改)。事实可从这次“风波”中反映,事实是本人的立场由始至终未曾改变。都是相信您已改过。
  3. “无私显见私”
  4. 不希望我知道这事实

三个差的可能性或感觉。本着假定善意,我的选择是第一个可能性。希望我的固执是没错且盼您明白我的意思。—J.Wong 2007年9月1日 (六) 15:26 (UTC)[回复]

Seen.—J.Wong 2007年9月2日 (日) 02:50 (UTC)[回复]
旗人君,J.Wong君提出的其实是物极必反的道理,这不能叫朝令夕改,再说,万一朝令有错(比如说董建华的“八万五”:D),夕改何妨?这才是大义,这同样值得我们深思喔 ^^"
很明显,大家的动机都是出于正义感和爱维基。世上很少战争是“正义”跟“邪恶”对决的,更多时候是“一种正义”跟“另一种正义”对决,而“邪恶”站在哪里呢(就像以巴事件和美国的关系^^")……这样说吧,宜小心审视,但不直轻率断言 ^_^
诚如前述,把战线扯得更阔,只会让当事人更易逃脱,打个比喻,如果“六四”事件我们只指控当时政府清场不用防暴武器而用杀人武器,那么六四元凶就很难开说过去的了,只是更多人把指控扯得太远,不集中,六四元凶反而有很多机会把自己的做法说成大义所在,或者装成受害者,也引来更多不察的好心人支持六四元凶了(其实马力也是个好人^^")。互助客栈的讨论结束后,很多朋友(包括孔明居士等,其实还有更多更多……)对事情都有更深刻的冷静反思和新观察角度,如果这样下去,事情必会向更好的方向发展,所以,我们也是时候放下火气,自己也做点功课如何?
毕竟,十年树木,树苗栽种了,也得给时间札根成长喔,爱之深,除了责之切外,还有很多不同的帮助的手法的 ^^
以前有位老师教导我说做人要“义正辞婉,理直气和,得理饶人”,不错,义既正,理既直,其实真的不必辞严气壮,只有义歪理曲的,心里感到不踏实的,才要辞严气壮,或以壮声势有之,或以之泄愤有之,或扰乱视听有之,不一而足(看阿扁这种坏小子就知道),至于哪种人才会得理不饶人(甚至还没得理已经不饶人了),大家在互助客栈已经有深刻的体会和见识了,实不心再赘。
几位都是好人,乞请给小弟赏个薄脸,不要再“一种正义”跟“另一种正义”对决了,这徒令亲者痛,仇者快,作恶者窃笑并有机可乘,何苦?旗人君以为如何?
btw,小弟在互助客栈有一项关于“有没有‘蒙族旗人’的查询”,旗人君既为旗人,也给点意见,指教指教如何?:)—Xtctjames 2007年9月2日 (日) 11:45 (UTC)[回复]
  • Xtctjames君既然这么说,事情就交给您善后了。‘蒙族旗人’再找时间聊。
  • Wong128hk你若真是(只为感觉,希望旗人不要介意,亦请勿作出任何回复。谢谢!),“亦请勿作出任何回复”就是句不上道的废话。-- 旗人 2007年9月2日 (日) 15:13 (UTC)[回复]
君称本人之言论为废话,即阁下根本不懂自我检讨,亦不愿接受他人之批评。您亦没有想过他人打下此句之原因。(请勿再作出任何回复。)—J.Wong 2007年9月3日 (一) 03:47 (UTC)[回复]
  • 没错,百分百的废话,有没有想过他人打下此句之原因,根本不懂自我检讨,亦不愿接受他人之批评。回不回由不得你,你以为你是谁?不可理喻! -- 旗人 2007年9月3日 (一) 05:05 (UTC)[回复]
Seen.—J.Wong 2007年9月3日 (一) 05:08 (UTC)[回复]

实在对不起,J.Wong兄,也许我引起了你的误会,但我并非不相信你,也不是之后的几点。另,你不需用“您”来称呼我,不用拘束嘛!-Chaplin 参谋部战绩 2007年9月2日 (日) 09:52 (UTC) [回复]

毋须道歉,我没有为此嬲怒。我只是希望你知道人应该在适当时候做适当的事,否则只会令人产生误会。我的选择已表明,不多说了。—J.Wong 2007年9月2日 (日) 10:45 (UTC)[回复]
谢谢你。—Chaplin 参谋部战绩 2007年9月2日 (日) 11:00 (UTC)[回复]
客气了。—J.Wong 2007年9月2日 (日) 14:33 (UTC)[回复]

另,我知道您还有一些傀儡户口正在运作。虽然维基中没有明文规定不许用户使用傀儡,劝一句︰“没有必要的,请尽快停止运作或对外公怖此为您的傀儡。拥有傀儡的用户而不公开的不太能给其他用户安全感,且也难于令人信服。”—J.Wong 2007年9月3日 (一) 04:58 (UTC)[回复]

关于此事,傀儡是不能公布的,不过该傀儡早已停止运作,因为新手欢迎的测试亦早已完毕,但该傀儡用户一直是秘密,一定不能公布,但我可以保证,它已停止运作。—Chaplin 参谋部战绩 2007年9月3日 (一) 09:29 (UTC)[回复]
奇怪,我真怀疑我的对话页是否已被人监视?这次旗人问了我想问的问题了。盼Chaplin回复。—J.Wong 2007年9月4日 (二) 05:35 (UTC)[回复]

街灯电箱150号有2项讯息给您

您好!以下是2则重要讯息,烦请 阁下阅读:

第五次动员令──最佳条目评选

第五次动员令已经结束,并正进行动员令最佳条目评选,欢迎您前往参与。

紧急:User:石被提名罢免

维基管理员User:石提名罢免,但理由有争议,恳请 阁下前往协助调停。谢谢!

以上讯息 by: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注:这个讯息是从User:Cdip150/PKMSG透过“subst:”语法所产生的文本,可能会与其他人的讯息重复。

Seen.—J.Wong 2007年9月7日 (五) 09:40 (UTC)[回复]

SOMEBODY SET UP US THE BOMB

IT'S YOU.
CATS:HOW ARE YOU GENTLEMEN!!
CATS:ALL YOUR BASE ARE BELONG TO US.
CATS:YOU ARE ON THE WAY TO DESTRUCTION.
WHAT YOU SAY.
CATS:YOU HAVE NO CHANGE TO SURVIVE MAKE YOUR TIME.
CATS:HA HA HA HA...—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18.103.137.179对话贡献)于2007年9月5日 (三) 00:46加入。

Seen.—J.Wong 2007年9月7日 (五) 09:41 (UTC)[回复]

J.Wong君遭人玩弄于股掌之中而不自知。可悲!

上智者洞烛机先不被人欺,中智者遭人欺后能自知,下智者人欺且自欺,J.Wong君遭人玩弄于股掌之中而不自知。可悲! - 旗人 2007年9月5日 (三) 17:12 (UTC)[回复]

旗人君,无论现在事情发展到哪个阶段,我的确看到J.Wong君有向您作出释出善意的举动,我们也来投桃报李如何?^_^
又,楼下的讨论您有兴趣参与吗?^_^—Xtctjames 2007年9月6日 (四) 09:58 (UTC)[回复]
可能本人入世未深,以至被人玩弄于股掌中也不知。或是君过虑。—J.Wong 2007年9月7日 (五) 09:44 (UTC)[回复]

我们可不可以透过讨论达改动或补充维基的编辑方针

想请教,如果目前维基的编辑方针有可以补充使之更完善、更能消除争议的地方,我们可不可以透过讨论达致改动或补充维基的编辑方针?(有点像修宪 ^^")

有兴趣的话,不妨也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的“条目命名该积非成是吗?”一起研究研究如何? :)

我们既然人在这里,身负其职,要做的就是帮助改善维基这个计划和维护学术良心。我相信,无论是哪个宗教的,只要本着学术良心发言,都不影响中立性的,不然,难道黑人提出要为黑人争取人权就不中立吗?希望J君不要拘于个人宗教取向而担心中立问题^^"—Xtctjames 2007年9月6日 (四) 09:58 (UTC)[回复]

Talk:拂晓的讨论,已遭遇到编辑历史被清除的删除改动了,文明友善的讨论总是会遇到伤害... -_-—Xtctjames 2007年9月6日 (四) 10:31 (UTC)[回复]

个人比较支持“正确性”优先。
至于talk:拂晓的历史被删去,本人深表遗憾。本人建议您至Wikipedia:页面恢复请求中提请恢复,本人不知事件来龙去脉,帮不上手,敬希见谅。—J.Wong 2007年9月7日 (五) 10:03 (UTC)[回复]

talk:撒但的表决暂时还是两票对两票的时候,已经有人把“撒但”条目移动为“撒旦”了。这种漠视表决结果的举动,是不是违规行为?—Xtctjames 2007年9月8日 (六) 16:10 (UTC)[回复]

在维基百科中,讨论的共识是凌驾于投票的结果,而讨论中的共识已算明显了。您尝试把整个翻看一次。在讨论中有一个转捩点,即小山君于2007年9月6日 (四) 15:11 (UTC)的发言,在此以后,大家已经改变了态度。既然共识已经得出,投票已是非必要。投票只是表达众人共识的一种方法。
或是,定下一投票时间,后挂上模板待一众维基人表决,后以一个更大更多人的共识推翻这一次移回的决定。建议在互助客栈中的讨论结束后进行。—J.Wong 2007年9月8日 (六) 18:08 (UTC)[回复]

迟了通知大家,不过我想你是住在屯门区的,因此也会出席吧?聚会详情已经公布,请立即报名!!Stewart~恶龙 2007年9月7日 (五) 10:50 (UTC)[回复]

回应J.Wong 2007年9月7日 (五) 13:42 (UTC)[回复]

半保护

Hi!注意到您的用户页遭到无聊的匿名用户攻击,因此暂时帮您用半保护状态锁起来,假如您觉得无此必要或是过段时间后想要解除,欢迎随时跟我或其他管理员说一声。—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9月8日 (六) 18:34 (UTC)[回复]

感谢及时之保护。—J.Wong 2007年9月8日 (六) 18:39 (UTC)[回复]
留言
关于您的请求,由于保护跟封禁不一样,没有预先设定期限到时会自动解除的机制,因此如果方便的话,请到时您觉得差不多该解除时再通知一声,不好意思我没有办法帮您一直注意日历数日子的啦。—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9月9日 (日) 09:35 (UTC)[回复]
回应
封禁功能的期限栏是一个下拉式选项字段,可以选择不同的封禁期限与程度,但是保护功能的期限栏只是单纯的一个文字讯息输入框,直觉来看那比较像是使用该功能的管理员所留的一句讯息,而非时间设定机能。如果该字段真的有时间设定的功能,很惭愧我还真的不知该怎样使用呢!我查查看是否哪里有说明文件解释这方面的细节,如果找不到,可能就要麻烦您请其他比较内行的管理员帮忙设定了。抱歉。—泅水大象 讦谯☎ 2007年9月9日 (日) 09:49 (UTC)[回复]
回应

|)|@0 (|{0|\|6 x|@0 _||

7|{3 5||V||o|_3 |33|_|3\/37|{ 3\/3|)\y |/\|0|)\|): |3|_|7 7|{3 |o|)\|_||)3|\|7 |V|@|\| |_00|<37|{ |/\|3|_|_ 70 |{|5 60||\|6. -- 旗人 2007年9月8日 (六) 20:23 (UTC)[回复]

| /\/3\/3/2 7#()(_)6#7 (_)'|23 (_)/\/|)3|2574/\/|) 1337. $33/\/.—J.Wong 2007年9月9日 (日) 05:04 (UTC)[回复]

|\/|0\/3 0|\|, 83 #4ρρ¥.

I>[] |\|¤+ \_:_/4z+|=- (u)0®[- -|-1|\/|ë aye{\}|) 3[\]€[z(γ,Ψ ()/\/ {#/-\|º|_][/V, /|\0\/€ ¤/\/, )3ë (-)^[]D|*λ. -- 旗人 2007年9月9日 (日) 06:09 (UTC)[回复]

()#! $()/\/\3 6/2||o 4|23 4|o|o3412. 7#47 `/ | [4/\/'7 /=(_)11`/ (_)/\/|o3/2574/\/|o \\/#47 (_) $4||o.^^ :P—J.Wong 2007年9月9日 (日) 06:21 (UTC)[回复]


Hardcore 1337: |)0 |\|07 |/\|@573 |V|0|)\3 7||V|3 @|\||) 3|\|3|)\6y 0|\| (|{@|o|_||\|, |V|0\/3 0|\|, |33 |{@|o|oy.

Advanced 1337: I>[] |\|¤+ \_:_/4z+|=- (u)0®[- -|-1|\/|ë aye{\}|) 3[\]€[z(γ,Ψ ()/\/ {#/-\|º|_][/V, /|\0\/€ ¤/\/, )3ë (-)^[]D|*λ. -- 旗人 2007年9月9日 (日) 06:56 (UTC)[回复]

()|{! (_)'/23 /2|6#7. 7#3 |/\/[||o3/\/7 #4|o |o4553|o. 4/\/`/\\/4`/, 7#4/\/|{ /=()/2 (_)'/23 4/o\/|53. 4/\/|o /v\`/ [()/v\|o(_)73/2 |$ (_)/\/4/313 7[] $#[]\\/ 6/233|{ 41|o#4|337. $() /v\4/\/`/ 6/2||o.^^—J.Wong 2007年9月9日 (日) 07:51 (UTC)[回复]

是时候专心为升学而努力了^^"—Xtctjames 2007年9月9日 (日) 17:21 (UTC)[回复]

()|{! | \\/|11.—J.Wong 2007年9月10日 (一) 09:13 (UTC)[回复]

删除投票和请求

不好意思打扰您一会,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程式码在这里?我看这似乎是用subst语法上的错误,望修正。—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9月20日 (四) 19:38 (UTC)[回复]

感谢提醒,模板已被修正。J.Wong 2007年9月23日 (日) 03:17 (UTC)[回复]
我测试过还是有问题啊(希望您不介意我test您的东西,如有冒犯先sorry,见这里),我查过原来是#switch没有用subst:而发生的问题,望再修正。—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9月25日 (二) 09:24 (UTC)[回复]
不介意,我正需要意见,多谢您。但是我自己测试时,没有这个问题(见)。不知是我测试错误,还是......望指教。令外,在此模板后签署,签署就会被自动换行(见此),有没有办法修正呢?祝 中秋节快乐。—J.Wong 2007年9月25日 (二) 11:07 (UTC)[回复]

您测试的时候的确有误,因为您没有用subst:替代来测试。另外自动换行问题,在中间应该要改成这样:

...
|r=[[Image:Symbol redirect vote.svg|25px]]已'''重定向'''。
|m=[[Image:Symbol merge vote.svg|25px]]{{subst:#if:{{{2| }}}|'''已合併'''至{{{2}}}。|'''已合併'''。}}
|#default={{{1}}}}}<noinclude>
<nowiki>{{subst:User:Wong128hk/tool}}</nowiki>
...

关大括弧和<noinclude>之间不留换行,这应该没问题。还有我发现在开头的#switch:语法漏掉了subst:去替换,建议把这句改成:

...
----
:{{<includeonly>subst:</includeonly>#switch: {{{1|}}}
|nc1=[[Image:Symbol neutral vote.svg|25px]]討論中最後意見發表...
...

那么用{{subst:User:Wong128hk/tool}}的时候就不会有多余的程式码。我估改成这样应该OK了,再有问题欢迎再提出。—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抢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07年10月3日 (三) 18:43 (UTC)[回复]

行了。非常多谢您的意见。—J.Wong 2007年10月4日 (四) 09:58 (UTC)[回复]

讨论开始

是否要有罢免制度的第一主题:“投票名称”已正式开始,请支持推动投票的朋友加入讨论。--百楽兎 2007年9月30日 (日) 01:10 (UTC)[回复]

阅。—J.Wong 2007年9月30日 (日) 03:20 (UTC)[回复]

维基研究协助

Wong128hk您好,我是就读于中国文化大学新闻研究所的学生邱家纬,目前正进行一项对两岸三地维基人的研究,需要许多维基用户的协助。这份研究曾在07年的维基年会发表过,也访问过来自中国大陆、香港与台湾的维基用户。现在更需要大量的问卷资料辅助,希望您能够提供维基的编辑经验。这份问卷只需要花您两分钟时间,但是对维基领域研究有很大贡献,谢谢您的帮忙!

这份问卷的询问范围仅于编辑过程与经验,不涉及私人资料,请您安心。

问卷网址:http://www.my3q.com/home2/184/loat5oo/88988.phtml

看在我挨家挨户去留言的份上,帮帮我吧!—樱花猴 2007年11月4日 (日) 11:56 (UTC)[回复]

已完成。近来现实生活忙碌,连上来的时间也几乎没有,更别说可以看到您的留言和填写问卷。希望我不会太迟。—J.Wong 2007年11月12日 (一) 12:48 (UTC)[回复]

谢谢你帮我填写问卷

你好,Wong128hk

真的很感谢你抽空帮我填写问卷!

这份问卷因为需要大量的维基用户帮忙,所以我才会挨家挨户的到用户面页面留言,希望没有打扰到你。

最后,谢谢你的帮忙!如果可以的话,请帮我转寄给认识的维基用户,感谢!-樱花猴 2007年11月13日 (二) 07:07 (UTC)[回复]

Seen.—J.Wong 2007年12月23日 (日) 11:24 (UTC)[回复]

文言维基bot

你提到的文言维基上的两个bot,早已经被其他steward赋权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7年12月5日 (三) 12:14 (UTC)[回复]

在本人向您作出授权申请时,两个bot并未被授权。无论如何,多谢您的回复。—J.Wong 2007年12月23日 (日) 11:3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