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重點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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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5月17日,中共中央印發《中共中央關於在高等學校中指定一批重點學校的決定》。
1960年10月22日,中共中央印發《中共中央關於增加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的決定》。
1978年2月17日,《國務院轉發教育部關於恢復和辦好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的報告》

全國重點大學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受到國家重點建設支援的某些大學。在1990年代中國高校體制改革後,這一名稱不再被官方所使用[1]

歷史[編輯]

建國初期[編輯]

1954年10月5日,高等教育部印發《關於重點高等學校和專家工作範圍的決議》,確定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北京農業大學北京醫學院6所大學為全國性重點大學[2][3][4]

1959年5月17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在高等學校中指定一批重點學校的決定》,指定以下16所高校為全國重點大學:

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北京工業學院中國人民大學天津大學北京航空學院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北京農業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北京醫學院上海第一醫學院華東師範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5]

1959年8月增加4所重點大學:中國協和醫科大學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工程學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軍醫大學中國人民解放軍通信兵學院[6]

1960年10月22日,中共中央下發《關於增加全國重點高校的決定》,決定在原來20所(16+4)重點大學[註 1]的基礎上,再增加武漢大學、吉林大學等44所普通高校為全國重點高校,由此,全國重點高校增至64所[8][7][3]。1963年9月,教育部決定增加3所重點大學;1963年10月,教育部再次決定增加1所重點大學,至此,全國重點高校共計68所[9]

(下文中粗體為首批全國重點大學,下劃線為1959年8月增加的4所重點大學,斜體不在文革後88所重點大學名單)

綜合大學13+1所

工科院校32+1所

師範院校2所

農林院校3+1所

醫藥院校5所

外語學院1+1所

政法、財經學院3所

藝術學院1所

體育學院1所

軍委所屬院校3所

文革後[編輯]

1978年2月17日,國務院轉發教育部《關於恢復和辦好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的報告》,恢復「文革」前60所全國重點高等學校[註 15],並增加28所,確定了共88所全國重點高等學校[10][3]

下列為1978年88所全國重點大學(按1978年初校址排列,粗體為文革前60所全國重點高等學校):

省區名(院校數目) 院校名稱
北京市(16) 北京大學(及分校[註 16])、清華大學(及分校)、北京航空學院北京工業學院北京鋼鐵學院北京化工學院北方交通大學北京郵電學院北京師範大學北京中醫學院北京醫學院北京外國語學院北京對外貿易學院中央音樂學院北京體育學院中央民族學院
天津市(2) 南開大學天津大學
河北省(3) 河北電力學院[註 17]華北農業機械化學院[註 18]華北農業大學[註 19]
山西省(1) 大寨農學院
內蒙古自治區(1) 內蒙古大學
遼寧省(4) 大連工學院東北工學院阜新煤礦學院[註 20]大連海運學院
吉林省(3) 吉林大學吉林工業大學長春地質學院
黑龍江省(4) 哈爾濱船舶工程學院哈爾濱工業大學大慶石油學院東北重型機械學院
上海市(8) 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化工學院上海交通大學上海紡織工學院(及分院)、上海師範大學[註 21]上海第一醫學院上海外國語學院
江蘇省(7) 南京大學南京工學院南京航空學院華東工程學院華東水利學院鎮江農業機械學院南京氣象學院
浙江省(1) 浙江大學
安徽省(2)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
福建省(1) 廈門大學
江西省(1) 江西共產主義勞動大學
山東省(3) 山東大學華東石油學院山東海洋學院
湖北省(6) 武漢大學華中工學院武漢水利電力學院湖北建築工業學院武漢地質學院武漢測繪學院
湖南省(4) 湘潭大學長沙工學院中南礦冶學院湖南大學
廣東省(4) 中山大學華南工學院廣東化工學院[註 22]中山醫學院
四川省(含重慶市)(8) 四川大學重慶大學成都電訊工程學院重慶建築工程學院四川礦業學院[註 23]西南交通大學四川醫學院西南政法學院
雲南省(2) 雲南大學雲南林業學院[註 24]
陝西省(5) 西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北電訊工程學院西北輕工業學院
甘肅省(1) 蘭州大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 新疆大學

1978年4月,國務院批准恢復中國人民大學[11]。1978年9月,中共中央批准《調查部關於重建國際關係學院的報告》,並決定將其列為全國重點高等學校[11]。1978年,國務院批准成都工學院改為成都科學技術大學,並列為全國重點大學[12][13]。1979年1月,中共中央同意恢復南京農學院;4月27日,農業部、教育部、江蘇省革委會聯合向國務院提出《關於恢復南京農學院為全國重點高等學校的報告》,後獲批[14]。1979年5月4日,教育部、農業部、山西省革委會聯名向國務院提出《關於將大寨農學院併入山西農學院更名為山西農業大學的請示報告》;1979年7月27日,國務院批准該報告,同意將大寨農學院併入山西農學院,山西農學院更名為山西農業大學,列為全國重點高等學校[15]。1979年7月31日,教育部發出《關於改變北京中醫學院、中國首都醫科大學領導體制的通知》,指出國務院批准將首都醫院醫科大學改名為中國首都醫科大學,並列為全國重點高等學校[11]。1979年10月4日,經國務院批准,教育部與農業部聯合發出通知,西北農學院西南農學院華中農學院華南農學院瀋陽農學院列為全國重點高等學校[11]。此外,因廣東化工學院併入華南工學院、長沙工學院改為國防科技大學歸屬軍委,至1981年底,中國共有96所全國重點高等學校[16][11][17]

後續變遷[編輯]

1993年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正式發布《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其中明確指出:「要集中中央和地方等各方面的力量辦好100所左右重點大學和一批重點學科、專業。」之後全國重點大學的提法也不再使用,取而代之的是納入國家「211工程」、「985工程」的重點建設大學。

2015年8月,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的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15次會議審議通過《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2015年10月,國務院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雙一流」建設總體方案),將「211工程」「985工程」及「優勢學科創新平台」等重點建設項目統一納入「雙一流」建設。

名單[編輯]

數量變化[編輯]

時期 數量 備註
1954.6 6 最早的六所(北大、清華、人大、北農、北醫、哈工)
1959.4 16 [5]
1959.8 20
1960.10 64 [8]
1964.10 68 文化大革命爆發,8所國家重點大學停辦或下放
1978.2 88
1981 96
1990年代停止使用「全國重點大學」稱呼
1997.12 102 「211工程」第二批
2002 95 世紀之交的高等院校合併
2009.2 112 最後一批「211」
2017.9 140 「雙一流」建設高校
2022.3 147 「雙一流」建設高校第二輪

註釋[編輯]

  1. ^ 16所高校指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華東師範大學、復旦大學、天津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北京工業學院(現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學院(現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上海第一醫學院(現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北京醫學院(現北京大學醫學部)、北京農學院(現中國農業大學)、北京師範大學;
    4所高校指協和醫科大學(現北京協和醫學院)、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工程學院(現國防科學技術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第四軍醫大學、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電信工程學院(現西安電子科技大學)[7]
  2. ^ 1969年遷往山東東營,次年改名為華東石油學院。
  3. ^ 1970年遷往湖北江陵縣,更名為湖北地質學院;1974年改名為武漢地質學院。
  4. ^ 1970年,北京礦業學院從北京搬遷到四川省合川縣三匯壩(今重慶市合川區三匯鎮),改稱四川礦業學院
  5. ^ 1970年改名為北方交通大學。
  6. ^ 1971年遷至四川峨眉山,次年改名為西南交通大學。
  7. ^ 1972年更名上海化工學院。
  8. ^ 1972年更名上海紡織工學院。
  9. ^ 華東師範大學1972年-1980年曾名為上海師範大學。
  10. ^ 1970年8月遷往陝北甘泉縣。1971年併入延安大學。1973年4月遷往河北涿縣,稱華北農業大學。
  11. ^ 1970年,北京農業機械化學院遷至重慶市北碚區,改稱四川農業機械化學院與重慶農業機械化學院。1975年遷河北邢臺市,改稱華北農業機械化學院。
  12. ^ 1970年遷往麗江,更名為「麗江林學院」,後轉遷至下關市,並再次更名為「雲南林業學院」。
  13. ^ 1966年,下放到地方,更名為「哈爾濱工程學院」,不再列入全國重點大學。1970年,遷往長沙,更名「長沙工學院」。
  14. ^ 1966年,下放到地方,更名為「西北電訊工程學院」,不再列入全國重點大學。
  15. ^ 5所尚未復校的原全國重點高等學校及3所軍委所屬院校除外。
  16. ^ 1985年,北京大學分校、清華大學分校等校合併為北京聯合大學。
  17. ^ 同年改名「華北電力學院」。
  18. ^ 1979年,遷回北京原址,復名「北京農業機械化學院」。
  19. ^ 華北農業大學1978年初校址位於河北涿縣;同年遷回北京,復名「北京農業大學」。
  20. ^ 同年改名「阜新礦業學院」。
  21. ^ 華東師範大學1972年-1980年曾名為上海師範大學,和現在的上海師範大學無關。
  22. ^ 同年併入華南工學院。
  23. ^ 1970年,北京礦業學院從北京搬遷到四川省合川縣三匯壩(今重慶市合川區三匯鎮),改稱四川礦業學院; 1978年,四川礦業學院遷至江蘇省徐州市,更名中國礦業學院。
  24. ^ 1979年遷回北京,復名「北京林學院」。

參考文獻[編輯]

  1. ^ [网友]: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全国重点大学有什么区别?.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2006-12-23 [2013-03-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26). 
  2. ^ 吳鎮柔,陸叔雲,汪太輔主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史. 北京: 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 2001: 495. ISBN 7-81045-864-7. 
  3. ^ 3.0 3.1 3.2 邵興江著. 中国教育战略研究. 杭州: 浙江教育出版社. 2014: 116. ISBN 978-7-5536-2564-5. 
  4. ^ 陳翠榮著. 反思与建构——大学办学特色问题研究. 武漢: 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 2012: 153. ISBN 978-7-5622-56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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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11.0 11.1 11.2 11.3 11.4 郭福昌,韋鵬飛,吳德剛等主編. 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简论. 北京: 教育科學出版社. 1993: 211. ISBN 7-5041-1228-3. 
  12. ^ 成都工学院已改为成都科学技术大学. 新華社新聞稿(第3203期). 1978-11-05. 新華社成都十一月五日電 為了適應新時期總任務的需要,經國務院批准,成都工學院已改為成都科學技術大學,並列為全國重點學校。 
  13. ^ 韓天雨,劉全福主編. 当代中国经济大辞库·经济名录卷. 北京: 中國經濟出版社. 1993: 145. ISBN 7-5017-26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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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教育大辭典編纂委員會編. 教育大辞典·第三卷. 上海: 上海教育出版社. 1991: 60. ISBN 7-5320-2397-4.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