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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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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直屬機構。負責國有資產管理。財政部歸口管理[1]

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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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1988年8月成立。1988年8月13日《國務院關於國務院機構設置的通知》中明確: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是直屬局級的部委歸口管理的國家局,由財政部歸口管理。內設:

  • 辦公室
  • 工業、交通、建築國有資產管理司
  • 商業、貿易、金融國有資產管理司
  • 農業、文教、行政國有資產管理司
  • 境外國有資產管理司

其他下屬單位:

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1993)26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為財政部管理的國家局(副部級)。內設:

  • 辦公室
  • 政策法規司
  • 產權登記與資產統計司
  • 企業司
  • 行政事業資源司
  • 地方司
  • 機關黨委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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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国资局副局长[[蒋乐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基本职责和任务”,《中南财经大学学报》 1989年04期. [2020-01-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