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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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 国务院组成部门
行政级别 正部级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1]
机构沿革
被接替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
成立时间 1993年3月
撤销时间 2003年3月
接替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經存在的部門,負責對外貿易事務。1982年,由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联络部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四個單位合併,設立对外经济贸易部,主管中國對外貿易。1993年3月1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銷对外经济贸易部,新設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它的工作职能,基本延续了之前的机构,主要負責對外貿易事務。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基础上,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历任部长[编辑]

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编辑]

  1. 陈慕华(1982年3月-1985年3月)
  2. 郑柘彬(1985年3月-1990年11月)
  3. 李岚清(1990年11月-1993年3月)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编辑]

  1. 吴 仪(1993年3月-1998年3月)
  2. 石广生(1998年3月-2003年3月)

组织结构[编辑]

内设职能机构[编辑]

  • 办公室(办公室、秘书一处、秘书二处、秘书三处、综合信息处、通信处、档案处、保密处、机要处)
  • 政策体制司(办公室、综合政策研究处、外贸体改综合处、外贸体改规划处、文件起草处、新闻处刊物处)
  • 人事教育劳动司(干部一处、干部二处、干部三处、干部四处、干部五处、干部六处、劳动工资处、机构编制处、干部培训处、学校教育处、保卫处、办公室)
  • 综合计划司(办公室、出口计划处、以进养出处、进口计划处、规划基地处、外资计划处、外经计划处、统计处、外汇处、物价处)
  • 财务会计司(基建处、外经财务处、会计处、外贸财务处、制度处、企业管理处、经济调节处、办公室)
  • 对外贸易管理司(出口管理处、进口管理处、配额管理处、公司管理处、外商管理处、商标管理处、综合处、办公室)
  • 进出口司(综合处、出口贸易处、进口贸易处、苏东贸易处、港澳贸易处、对资贸易处、灵活贸易处、运输管理处、办公室)
  • 对台经贸关系司(综合调研处、贸易管理处、台湾投资政策处)
  • 欧洲司(办公室、一处、二处、三处、四处、五处、六处)
  • 亚洲非洲司(办公室、一处、二处、三处、四处、五处、六处)
  • 美洲大洋洲司(办公室、一处、二处、三处、四处、五处)
  • 对外援助司(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亚洲处、东非处、南太处、西非处、中非处、西亚北非处、拉美处、多边援外处)
  • 国外经济合作司(办公室、一处、二处、三处、四处、五处、公司管理处、计划财务处)
  • 国际联络司(办公室、一处、二处、三处、四处、五处、六处)
  • 交际司(办公室、外宾接待处、翻译处、联络处、护照签证处)
  • 行政司(办公室、人事处、党政办、基建处、财务处、疗养院管理处、房屋调配处)
  • 外国货款管理司(办公室、一处、二处、三处、四处、五处、综合处)
  • 条约法律司(办公室、一处、二处、三处、综合处)
  • 技术进出口司(办公室、一处、二处、三处、四处、五处、综合处)
  • 外国投资管理司(办公室、项目业务一处、项目业务二处、项目业务三处、项目业务四处、综合处)

参考文献[编辑]

  1. ^ 外经贸部新录用公务员报到须知. 外经贸部人事司. 2002-06-05 [2023-02-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24). 报到地点:北京东长安街2号,外经贸部机关大院 
先前机关:
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联络部以及
进出口管委会外国投资管委会合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属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贸易经济合作)部
1982年3月-(1993年3月改名)-2003年3月
后继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