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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九龍塘站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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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條目落選九龍塘站 (香港)曾獲提名優良條目評選,惟因其尚未符合標準而落選。下方條目里程碑的連結中可了解落選的詳細原因及改善建議。條目照建議改善之後可再次提名評選。
條目里程碑
日期事項結果
2006年5月10日頁面存廢討論保留
2008年11月18日優良條目評選落選
2008年12月24日優良條目評選落選
2009年2月19日優良條目評選落選
2014年9月15日優良條目評選落選
當前狀態:優良條目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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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分拆[編輯]

建議把九龍塘站分拆為九龍塘站 (地鐵)九龍塘站 (東鐵)兩個獨立條目。原因:兩站並非同一結構,也有一段步行距離。--Toblerone 16:50 2006年2月15日 (UTC)

  • 我已經分拆了,有心人不妨多改正指教 --妙詩人 20:17 2006年3月7日 (UTC)
  • 本人建議將兩個九龍塘合併,雖則結構不同,可是機乎同一位置,有別於旺角站。--Kenneth Tsang 20:46 2006年7月13日 (UTC)
  • 小弟早己在Talk:美孚站說過,這根本不成理由,何況討論早已結束。--Mtrkwt 12:09 2006年7月14日 (UTC)

兩鐵合併[編輯]

建議把九龍塘站 (地鐵)九龍塘站 (東鐵)合併為九龍塘站條目,並於2007年12月2日的00:00生效。
原因:地鐵及九鐵合併,兩站成並打通成同一結構。 Hoising 2007年11月9日 (五) 09:47 (UTC)[回覆]

回退Hokachung和Pan3858有關參考的不當編輯,並訂正一些參考資料[編輯]

截止當前版本,該條目僅有三個參考資料,很容易親自查證一遍。一個是地鐵的服務時刻表,僅能支持幾個時刻信息;一個是明報的一條短小新聞,僅能支持「利用狀況」一段中的一句話;最後一個是該地鐵站的地面地圖,可以支持「車站出口」和「車站周邊列表」兩段,以及「接駁交通列表」中的小段內容。該條目的其它大段重要內容(如「車站樓層」,「車站大堂」,「車站月台」,「接駁交通」,「歷史」,等章節)皆無參考資料支持。請問外地人該如何知道該條目的信息是否準確?鑑於太多內容無參考資料支持,所以我掛了一個要求補充來源的模板{{refimprove}}。
另外,我曾經根據Wikipedia:列明來源來規範已有參考資料的引用,Hokachung和Pan3858未經說明或查證就撤銷了我的修改,我只好再改回來了,並在此說明。—塔下人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08:37 (UTC)[回覆]

我是同意的,但現時此條目是優良條目,快手快腳加來源。此外,那個叫做Pan3858的人有口你叫,古怪的Pan3858,可能做錯也不知。多多包涵。--218.102.129.167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15:57 (UTC)[回覆]
這是人身攻擊吧,請你遵守維基禮儀。-Xavier Fung (留言) 2008年11月18日 (二) 16:09 (UTC)[回覆]
個人認為塔下人的修改當中有部份是不必,甚至將整個條目的參考資料誤用。在車站出口一段,維基常規根本不應在分段標題顯示來源,反而這做法真的不當編輯;而車站頁首的資料表部份數據,而由資料更為不合適的連結及文字,違反資料表的原意(特色條目也不是這樣處理)。在車站樓層、車站大堂、車站月台及接駁交通,均為描述性內容,描述性內容無須加上參考文獻,在各特色條目均有這樣處理方法,舉個例子,現實上真的有4個月台,而除了實際考察外,暫無一本完整的書籍可以引用有關資料,究竟如何在現實存在而沒有可用文獻的內容加上參考文獻?只有歷史一段,才應必要加上車站來源的資料。如果因為沒有非觀察的參考資料而說別人不當編輯,個人對有關指責感到有問題。—Mtrkwt (留言) 2008年11月19日 (三) 11:38 (UTC)[回覆]
即使不用根據我所受的十幾年的正規學術訓練,單依據維基已有的說明,也可以證明,你對如何處理參考資料還有些誤解或錯誤。(1)車站出口一處,你加了一句話後,將參考從標題移入文內,是正確的改動。我當時有些偷懶了,一時找不到更好的位置,就臨時放在了標題上。(2)你將資料表中的外部連結改回,這是不妥的。Wikipedia:列明來源清楚寫到「凡是引用前人(包括作者自己過去)已發表的文獻中的觀點、數據和材料等,我們建議都要對它們在文中出現的地方予以標明,並在文末列出參考文獻表。」英文維基中也有更詳細的說明。Wikipedia:外部連結也對應提到「如果某個網站或網頁包含了條目中並未提到的資訊,在將它加入到外部連結章節之前,請先考慮將該網站或網頁當成資料來源。請參考來源指引中有關的說明。」更有指引考慮到維基文章有可能會有印刷版本,隱含在文中的外部連結並不符合要求。如果你參考要求更嚴格的英文維基的特色條目,就很難在條目正文中看到以外部連結代替顯式列明參考來源的。(3)就事論事,如「車站樓層」,「車站大堂」,「車站月台」,「接駁交通」,等章節的內容大部分應該可以在網上或出版資料里找到。比如[1][2]。無來源的「描述性內容」的引用應該是謹慎的,Wikipedia:非原創研究建議儘可能引用已發表的來源,而且我相信本條目中那些未標明來源的內容大部分都是有出處的,如此大段的引用他人資料,卻推說是「描述性內容」而不列出已有的來源,怕是不妥吧。所以我還是把大部分改動還原了。—塔下人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02:01 (UTC)[回覆]
個人認為編輯維基百科和甚麼正統學術訓練等沒有關係,無關本文的討論無需要太多,免得引起誤會。
首先,我只寫了一句,並沒有什麼「太多」。其次,這一句也不是與維基無關,我的潛台詞是中文維基對參考資料的要求已經很低了,離真正高質量的標準還差的很多。如果有真正負責和善於吸取意見的編者,將來可以自己循序向更高的標準前進。我的引證已經很特意局限在中文維基已有的內容上。—塔下人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15:11 (UTC)[回覆]
作一個善意提醒:在維基也好還是在現實世界,別人都不會理會甚麼潛台詞的。閣下的言論恰好就是在容易引起誤會之處,Wikipedia:禮儀也有這樣的論述。把文章繼續提高質素固然可喜,但閣下所持的標準跟其他貢獻者,我認為不應該草率地作出評價。
亦因為這些討論無關本條目,本人就在此話題打住。-Xavier Fung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16:12 (UTC)[回覆]
回應(3)的一段,車站大堂、車站樓層、車站月台及接馱交通的資料只是閣下認為可以在出版資料及網頁上找得到。比如你提到的MTR Shop Engine,只是一個列出車站商店的列表及位置,而《特區聯合交通網》的資料,無非也是實地考察的資料。如果閣下硬要說這些資料是大段地引用,請列出證據證明。況且實質性或描述性的資料,不論是維基人或是他人的實地考察結果也是一樣。當這些實際資料最終來源是港鐵一方的指示牌,閣下提到的資料來源理應是「港鐵的站內指示」,而不是《特區聯合交通網》。-Xavier Fung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05:32 (UTC)[回覆]
查找參考資料是一篇高質量的文章的不可缺的環節之一。網上資料只是參考資料的來源渠道之一,而且還是不太推崇的渠道,基於版權問題,網上不可能包含很多東西,很多時候,我們還是要依賴於紙質出版物的。比如,並不是所有的報紙,或是某報的所有過刊都可以在網上查到的。我隨手貼上兩個通過google得來的鏈接,只是想說明通過努力還是可以找到一些資料來佐證一些描述的。如果那些大段的描述都是通過實地考察的結果,我建議參考一下Wikipedia:非原創研究。很常見的情況是從沒有列明參考的fans的個人網站裡拷貝大量的內容到維基來。負責任的編者應該是儘量找出其它可信來源去佐證或修訂那些內容。以被刪除的我原列在「車站出口」的那條參考為例,我列出的那條參考可以可靠的佐證該章節的大量內容。在正規文章里,一個表格或資料是諸多參考資料的匯集,是很常見的事情,這也是為什麼我僅把我加的參考填補在已有的注釋旁而不是取代它。作為評審者,依慣例,我沒有責任為我的質疑舉證,我也沒時間花費在我無興趣和不熟悉的內容上。至於我說如「車站樓層」,「車站大堂」,「車站月台」,「接駁交通」,等章節的內容大部分應該可以在網上或出版資料里找到,只是基於我所受過的有關如何查找參考資料的專業訓練。這裡我再多說些,希望可以給真正負責的編者一些線索。比如,一些有關建築結構布局的描述的,應該可以在公布的專業的給政府的評估報告或設計報告中找到線索;關於商家,服務內容的變更,交通信息,以及周邊情況,應該可以在當地報紙,政府公報,旅遊指南等處找到線索。—塔下人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15:11 (UTC)[回覆]
本人覺得閣下無必要把一些狂熱的維基用戶定性為fans,一方面無助於提升文章質素,另一方面在言語上容易引起他人誤會。況且在上述的實際資料,的確是有一個這樣的指示牌豎立在出口處。閣下可以提出質疑,但事實上的確存在(如果閣下有興趣可以我的用戶頁留言)。我認為在沒有實質證據質疑這些實際資料的可信性時,就不宜一口咬定一些資料一定能在網上找到參考資料。或許閣下身處之地可以在報章雜誌甚至是政府公文找到公交資料,或許連某個出口可通往的地方都悉數列出,但是在香港不一定是成立的。在專門的學問上我認為是要嚴謹,但在一些生活上的小資料,也許要有一點彈性。-Xavier Fung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16:12 (UTC)[回覆]
首先,閣下堅稱特區聯合交通網此等網上資料可以成為其一的佐證描述來源。可是,根據本人在多年前於某討論區中得悉,有關網主是以個人考察及零碎的資料綜合而成,在正式的專題研究中,編撰者必須研究有關來源的真實性才可引用。在香港有不少報章及傳媒均會提及某些事情,並有助我們用作維基的參考來源,但亦有當年不少涉及未反映事實的全部等情況而生,因此驗證有關來源的真實性才有有助佐證,而非只有有誤來源,才是一條高質素的條目。而且,在老師教授小弟撰寫有關報導時,實地考察而加以描述比利用疑似原創研究的資料更加實際及更有力進行論證。因此個人不見得以實地考察,為條目提供車站列表有何問題。閣下在文中提及「比如,一些有關建築結構布局的描述的,應該可以在公布的專業的給政府的評估報告或設計報告中找到線索;關於商家,服務內容的變更,交通信息,以及周邊情況,應該可以在當地報紙,政府公報,旅遊指南等處找到線索。」。可是在香港中,有一些建築結構布局大多為公司內部資料(不公開),市民根本無法找到上述的報告,根據Wikipedia:可供查證:「應該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因此我們是無法引用這些非公開的資料。在個別論文而言,不論是否曾經接受專門訓練,有關不公開的來源必須在得到有關持有人允許才可引用。—Mtrkwt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16:49 (UTC)[回覆]
(1)請不要隨意誇大我的話,比如「一定」,「堅稱」等等。(2)我已經解釋的很清楚,我列在討論頁里的,包括特區聯合交通網在內的兩個鏈接,只是我隨手找到,然後貼在這的。正因為我不熟悉本條目,無法判斷它們的可靠性,我也沒有把它們加入條目中。而且,我貼出這些鏈接只是為了說明那些沒有列明來源的內容,可以在網上找到相關內容,我甚至都沒有斷定那個是第一來源。我只是以此標明,在補充來源這一點上還是有可以繼續努力的可能的。(3)我在討論中基本上沒有涉及「是否真實,正確」的問題,我是在強調「可查證性」,以及「非原創研究」。查證資料的正確永遠都值得鼓勵,但維基對「什麼資料能用,如何運用資料,以及如何查證資料」等問題有自己的原則和標準。(3)資料「公開」不等於「容易」和「免費」獲得,事實上,諸如學術刊物,專業書籍,報紙過刊,政府報告公告等不少資料是較稀有的,能查閱到的地方有限,但確實是對基本上所有人都公開的。(4)比如地鐵站,公交信息之類嚴重涉及公眾生活的東西,我很難想像沒有公開的諸如政府評估報告,審查報告,公告,項目總結報告,年報,聽證會報告等等資料。即使是在信息閉塞的內地,這些東西也是可以通過合法渠道獲得的,號稱民主的多的香港會如此對公眾如此不透明?我無法相信!可惜我無法親身查證,只有讓香港的編者去驗證了。(5)關於「應該依靠於可靠的、第三方的、公開的來源」,維基有詳細的討論和舉例,我就不多說了。但我所舉出的那些可能的資料來源渠道,(基於維基的原則)都優於「親身驗證」。—塔下人 (留言) 2008年11月25日 (二) 17:57 (UTC)[回覆]
再者,閣下堅稱我們的修改為錯誤改動,不論是維基的指引,或是個人所學習的引用來源,均只需以[1]引號及在文底加註參考文獻即可,因此,資料表上我們只需提供引號來源即可。反之,資料表應是方便讀者以超鏈結的方式進行鏈接,把一張外部鏈接的圖片/文件轉為文字,並以引用來源才提供相關鏈結,似乎有違資料表的使用原意。而在車站出口列表中,個人是按照各站車站的出口指示牌排列,不妨可參考此討論區的有關上水站的實地照片,若果閣下仍認為九龍塘站街道圖可滿足整個車站出口列表的大量內容,小弟可以實地考察的結果告知,九龍塘站街道圖未能解釋整個車站出口列表的排列方式,反而為錯誤引用資料。—Mtrkwt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16:49 (UTC)[回覆]
這裡,我可能有些因為時間關係說的不詳細的地方。我說指的主要有兩處,一是「車站出口列表」處我曾經並列的那個地圖資料;二是公交信息里,我曾經列出的地圖資料。因為,我認為,所謂」客觀描述「的理由不能成為不補充來源的藉口,「親身驗證」也不是合適的參考來源,所以在沒有其它更好來源前,那份地圖可以驗證很多條目中的內容,不應該去掉。如果認為這個資料有不準確的地方,可以在注釋中暫時說明。我說過資料可以只是部分驗證條目中的內容。更好的資料來源需要大家的努力。—塔下人 (留言) 2008年11月25日 (二) 18:14 (UTC)[回覆]
最後,我也懶得改回又被錯誤改動的地方了。從這次該條目參加優秀條目評選過程中發生的篡改他人選票的事件,我已經領教了fans的「熱情」,沒必要再浪費時間了,有需要建議的編者可以在我的用戶討論頁留言。祝該條目早升優秀!—塔下人 (留言) 2008年11月23日 (日) 15:11 (UTC)[回覆]

優良條目評選落選[編輯]

~移動自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最後修訂
移動完畢木木 (發呆中) 2008年11月18日 (二) 09:56 (UTC)[回覆]

第二次優良條目評選落選[編輯]

移動自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最後修訂

第三次優良條目候選[編輯]

以下內容移動自Wikipedia:優良條目候選最後修訂版本
移動完畢木木 (發呆中) 2009年2月19日 (四) 07:36 (UTC)[回覆]

第四次優良條目評選[編輯]

九龍塘站 (香港)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鉄路,提名人:Sanmosa—(留言2014年9月9日 (二) 09:50 (UTC)[回覆]

投票期:2014年9月8日 (一) 16:28 (UTC) 至 2014年9月15日 (一) 16:28 (UTC)
:3支持,2反對,未能入選。-日月星辰【留言簿】 2014年9月15日 (一) 18:36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編輯]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九龍塘站 (香港)中的2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6月12日 (一) 19:17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編輯]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九龍塘站 (香港)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器人忽略某個鏈接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器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8月3日 (四) 22:39 (UTC)[回覆]

關於墮軌事故提及傷者身份問題[編輯]

過往有車站發生墮軌事故都有提及傷者的背景身份,但在這個車站的墮軌事故,用戶DarkWizard21卻認為毫無重要性,刪去傷者是香港跆拳道代表隊成員的身份,更批評本人不要太「自以為是」。不過事實是多間媒體報道墮軌事故時,標題也有提及傷者的身份(),本人不明白為何不能提及,希望大家能提供意見--Wpcpey留言2020年3月10日 (二) 10:59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