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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討論:Uiophj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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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您能享受編寫人類共有之自由百科的快樂,成為一名快樂的維基百科人我是歡迎您的維基百科人:Mywood--2007年11月16日 (五) 03:21 (UTC)(via Welcomebot) [回覆]

你知道嗎?
你知道嗎?

恭喜您!您最近建立或大幅改進的條目北京潮州會館經推薦後,獲選於首頁作新條目展示。如果希望推薦其他您關注的條目,歡迎前往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提名。在您建立或大幅改進的所有條目中,總計有3篇條目獲推薦作首頁新條目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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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侵權刪除請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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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許烺光可能轉貼了未經GNU自由文檔許可證協議下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其實,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在未獲原作者授權而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他人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希望您能理解。

不過,請不要擔心,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不需要很長的篇幅,區區兩至三行的小作品已經是對維基不小的貢獻。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意見。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的時候,繼續以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謝謝您的配合,更希望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 --Wing (留言) 2007年12月12日 (三) 14:18 (UTC)[回覆]

小小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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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最近創建了大量的小小條目(正文少於50字),根據相關方針,長時間得不到擴充的小小條目將被刪除。希望閣下創建條目時,創建內容翔實的條目。—Ben.MQ留言-郵件 2008年12月8日 (一) 04:47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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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張承業」可能轉貼了未經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下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GFDL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下次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 —Advisory (留言) 2008年12月26日 (五) 01:05 (UTC)[回覆]

December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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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到維基百科。您可能沒有意識到,您最近的一次編輯從張承業移除了維護性模板。當您移除維護性模板時,請確定您已經解決了模板所提到的問題,或者在編輯摘要里清晰的寫出一個合理的理由。如果這只是你操作失誤,請不要擔心,因為你所做的這個操作已經被回退了。如果您還需要進行進一步的測試,請使用沙盒。您也可以閱讀我們的介紹來獲取更多相關信息。謝謝您的合作。 Advisory (留言) 2008年12月26日 (五) 01:45 (UTC)[回覆]

有興趣負責Portal:朝鮮的維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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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到你對朝鮮半島的歷史和文化很有興趣,請問有興趣負責Portal:朝鮮的日常維護嗎?例如更新新條目推薦、新聞動態等--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26日 (五) 17:38 (UTC)[回覆]

漢字文化圈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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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見你有編輯不少朝鮮半島相關的條目,而朝鮮半島又屬於漢字文化圈,現邀請你加入Wikipedia:專題/漢字文化圈,你亦可加入以下Skype聊天室,也可於用戶頁加上以下Skype用戶框: {{Sinosphere Skyperoom}}

漢字文化圈@
SKYPE
假如你有使用Skype3.0,歡迎加入中文維基漢字文化圈討論室,與大家交流。




史學專門討論室:

東亞史學交流@
SKYPE
假如你有使用Skype3.0,歡迎加入東亞(日韓越)史學交流討論室,與大家交流。







語學專門討論室:

東亞語學交流@
SKYPE
假如你有使用Skype3.0,歡迎加入東亞(日韓越)語學交流討論室,與大家交流。






--Ws227 (留言) 2008年12月26日 (五) 17:38 (UTC)[回覆]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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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勿手工複製粘貼條目文字,這樣做會丟失頁面歷史,並被視為Wikipedia:破壞!請仔細參閱Wikipedia:合併和移動頁面,多謝合作。—瓜皮仔Canton 2009年3月21日 (六) 22:29 (UTC)[回覆]

好的,我一定註意。謝謝您的提醒! Uiophjkl (留言) 2009年3月21日 (六) 22:40 (UTC)[回覆]

小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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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一下如果您在移動分類內容的過程中將某個分類清空,確定再也沒有作用後,請記得加上快速刪除模版{{delete}},否則管理員不知要來幫忙清理您改完的殘餘。—泅水大象 訐譙☎ 2009年5月9日 (六) 03:57 (UTC)[回覆]

世界遺產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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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到您把原本分開的亞洲與大洋洲世界遺產分類合併,個人認為這並不是個非常有意義的分類改變方式,建議下次有這種重大變動時應該先行討論。雖然我知道您的目的可能是要與英文、德文等幾個語版的分類法看齊,但請注意中文維基並不是英文版的附庸也不用在分類上處處與英文版看齊,再說英文版的分類方法其實是亞洲與『亞澳地區』的世界遺產而非『大洋洲世界遺產』。雖然很多其他語言的版本可能因為英文版的分類方式之故所以也採了類似的分類法,但也不乏像是法文版與意大利文版之類與中文分類方式雷同的主要語版,重點是,既然傳統上中文領域中習慣把亞洲與大洋洲的的概念分開來整理,我們的分類方式就應該盡量看齊,特別提出希望能跟您討論一下。—泅水大象 訐譙☎ 2009年5月10日 (日) 16:06 (UTC)[回覆]

非常感謝您提出的寶貴意見。我的確是進行了上述分類調整。之所以進行了上述調整,並非因英文版分類的緣故,而主要是看到了『亞洲和大洋洲世界遺産』條目,因大洋洲世界遺産數目不多,且因應該條目進行分類有利於今後編寫世界遺産條目歸並分類。中文中亦習慣於把南美洲和北美洲的的概念分開。既然南美洲和北美洲現在可以統一在『美洲世界遺產』分類下,則亞洲和大洋洲分作一類也屬可以理解。我想之所以以前出現『美洲世界遺產』分類,其主要思路也就是要建立一種與四個世界遺産列表相對應的分類法。若亞洲和大洋洲分開,則南北美洲也理應分開才對,這樣才符合世界七大洲的分法。目前這個分類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中文維基在這一領域的特色。鄙見淺薄,還請您多加指教。希望您今後多提寶貴意見。—Uiophjkl (留言) 5月10日 (日) 18:40 (UTC)

新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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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有不少條目都未有翻譯,在創建後更放棄他們,到底你會不會翻譯它們嗎?另外,個人習慣從自已的用戶頁瀏覽你的意見,希望到我的討論頁回應。—Flame 歡迎泡茶 2009年5月26日 (二) 00:48 (UTC)[回覆]

很抱歉,如果該條目在三個月內未有一句翻譯的話(參看Wikipedia:翻譯守則),我可能會將未翻譯內容刪除,建議你還是將條目一條一條地認真翻如來,如果到了限制再翻的話將會是維基的一個損失。

教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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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所編寫的「教宗XX」的命名好像有點不對。應該為「XX一世 (教宗)」--澳門歡迎你! (留言) 2009年5月31日 (日) 13:42 (UTC)[回覆]

能給我解釋一下你把所有教皇的條目名稱改為「教宗XX」的原因嗎?!只是為了模仿英語維基?這樣做取得共識了嗎?如果沒有,很可能不久就會被其他反對你的寫法的基督教維基人回退(雖然我是無所謂)。--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9年5月31日 (日) 15:38 (UTC)[回覆]

教宗名前加papa乃羅馬天主教會的傳統,這和樞機名中須嵌「樞機」是類似的。這類教會傳統名稱是名字的一部分,非世俗頭銜可比。根據維基百科命名法之名從主人原則,此類條目須依教會傳統立名。況且教宗中許多均已宣聖,稱呼教宗全稱也是聖人稱號中的固定命名法,以區別於其他大量名稱類似的聖人。再者,對立教宗也一律前加「對立教宗」稱號,此乃與教宗的對應稱呼。又,其他教會如東方正統教會中的亞歷山大科普特正教會也有教宗,其教宗名前一般加亞歷山大教宗稱號。

東方雖無此類歷史傳統,但也有相類似的情形。如藏傳佛教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之類,必須把世俗眼中的「頭銜」和名字連起。這雖和天主教傳統並不相同,但可以幫助有興趣的朋友理解宗教傳統的某些特點。

另:教皇非天主教會傳統稱呼。教會內一般均稱教宗。 --Uiophjkl (留言) 2009年5月31日 (日) 20:04 (UTC)[回覆]

按照中文維基百科的命名常規應該不加頭銜。假如想更改命名常規的話請首先討論,然後再更改。請不要隨意破壞常規。謝謝。--Wing (留言) 2009年5月31日 (日) 21:22 (UTC)[回覆]

謝謝您的幫助。

《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中有如下規定:

  • 使用全稱:請儘量不要使用簡稱或縮寫來命名條目。
  • 名從主人:如果一個條目所描述的主體事物,它的擁有者或代表者的官方中文資料里有出現到該事物的中文名稱的,一般使用該中文名稱。

該條附款1對於人物姓名中譯進行了規定,指出「人物,其所工作或隸屬的機構、組織、公司的中文資料中出現他的中文姓名或譯名的,『名從主人』原則僅起參考作用。」

首先,像天主教會內教宗、樞機之類的稱號在其人的名稱中並非普通頭銜,而是名稱的一部分。東方類似的情況如藏傳佛教的活佛稱號,情況雖不相同,但都體現了宗教名稱的某些特點。這種稱號和名稱不能分開,後面所接的名稱也非普通姓名,而是一種宗教名稱,稱號和名是一體不可分的。比如「教宗本篤十六世」,後面那個本篤十六世並非西方家族傳承中的姓名,而屬於特定宗教名稱的一部分,和「教宗」是一體的。「名從主人」條附款1是對人物姓名的規定,而並未涉及宗教名稱。譬如藏傳佛教中的「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堅贊」,並不受此條款影響。應適用名從主人第2條,以宗教組織對該種名稱的擁有為憑,根據該條命名。

其次,教宗名稱確實可以分開使用,比如「教宗本篤十六世」在實踐中既可被稱呼為「教宗」,亦可被稱呼為「本篤十六世」。但根據使用全稱規則,在維基百科命名時,應以全稱命名。

再次,該命名常規中還列出了一個「中國歷代君主」命名常規,而並沒有宗教名稱命名規定。其實應依各宗教組織傳統定條目名稱,實踐上目前維基有關各宗教組織的條目也是如此確定有關名稱的,並無大礙。

又次,天主教、東正教、聖公宗等基督教傳統中還有聖人一節。教宗聖人的全稱均為「教宗聖某某」,如「Papa San Giovanni I」,即應譯為「教宗聖若望一世」。但「聖」字實可謂一種標明聖人身份的頭銜,所加於其上的名稱各異,大部分即為本人姓名,少數如教宗聖人則是宗教名稱。東方情況不同,但類似的如「至聖先師」加於孔子名上,幾可類比。但「教宗」是不能省的。比如「教宗聖若望一世」、「金口聖若望」、「聖若望·鮑思高」,均可去聖字稱「教宗若望一世」、「金口若望」、「若望·鮑思高」。在不引起歧義的情況下,天主教會有時也將同名聖人簡稱為「聖若望」之類。但在全稱中必須完全稱呼。

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中未見有有關頭銜的禁止性規定。即便有此規定,由於其不涉及宗教名稱,故和本主題並無關係。本次修改並不涉及維基百科法規之修訂,若您有興趣對我們各宗教方面的名稱進行規定,還望在命名常規中進行討論。

再次向您表示感謝!歡迎您批評指正。

--Uiophjkl (留言) 2009年5月31日 (日) 22:50 (UTC)[回覆]

您的觀點我不同意。首先,您說「像天主教會內教宗、樞機之類的稱號在其人的名稱中並非普通頭銜,而是名稱的一部分」,請給出來源。--Wing (留言) 2009年6月1日 (一) 08:43 (UTC)[回覆]
不我全部不同意。您最基本的理由是說教宗的名字是「教宗某某」,因為前面的教宗不是頭銜。第二個理由和第四個理由是衍生出來的。第三個理由也不正確,因為歐洲的君主的命名也沒有用英王某某或者法王某某的,而全部是某某 (英國國王),在不必要的情況下直接某某。您的主要理由完全沒有根據。因此整個論據沒有基礎。--Wing (留言) 2009年6月1日 (一) 11:00 (UTC)[回覆]


您好!首先非常感謝您繼續同我進行討論。我拜讀了您的最新回復,現談談拙見。

首先我先談談對您的回復的意見。我的五條理由是以首先、其次、再次、又次,及最後討論順序展開。按您對我第三條的批評,似乎您是將我的第二條即「使用全稱」當作了第三條。為幫助您進行梳理,我已將上次回復中的五條理由逐一編號,當對您進一步批判我的觀點有所裨益。希望您能再次閲讀。

在上一個回復中,我已經説明希望您對我的各項理由逐一進行回復。在您的新回復中,我很高興地看到您對我的前四項理由進行了質疑(雖然我不知道您理解的是哪四項理由)。在此也希望您對我的第五項理由提出有根據的批評。既然您在第一次回復中以「按照中文維基百科的命名常規應該不加頭銜」為由提出質疑,希望您能援引《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中的相關規定條文,以便我進行回復。若無相關規定可據,則您的最初質疑就難以成立,自然不用進一步回復。

我再說說您對我第二條理由(您似作爲第三條?)的質疑。根據您的回復,您是將我的第一和第三條理由(您似作爲第二、四條?)歸為同類,而第二條理由(您似作爲第三條?)則單列。其實第一、二條理由才是一體的。既然我在第一條理由中已經點明宗教名稱的特殊性質,則根據其一體性,方有第二條理由中援引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之「使用全稱」規定進行的說明。在第一條理由中我已説明了教宗不同於普通頭銜,故您用歐洲君主之類普通頭銜的命名例子來反駁我的第二條理由是不能成立的。若如您單獨駁我此條,似應該以同屬特殊宗教名稱的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等寫成「丹增嘉措 (達賴喇嘛)」之類來反駁我。又,建議您依據維基百科·命名常規的條文來進行反駁,畢竟例子再多也還是例子,不是法規,您應當根據正式規定來判斷。若用舉例子的方式進行批評,想必作爲資深維基人的您也清楚,維基百科中尚有以人名加頭銜的方式命名的條目,我不以此為據正是據例子不足采之理。

我的第四條理由即天主教會聖人命名法,這是我據以支持宗教名稱論的一個極顯明的理由,而非您所誤認爲的是後者的結果或與後者同因。有關該命名法的論據,最方便、權威的可見教廷所出聖人歷等。您若對根據名從主人採用教會習慣有質疑,希望您在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中提出,以便修改相關規定。

暫回復如上,待您將我提出的五條理由詳細回復後,咱們再進行進一步討論。 --Uiophjkl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0:00 (UTC)[回覆]

Uiophjkl您好,您已經說過了教宗是名字的一部分,但是您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即這個說法不是您的原創研究,您沒有給出任何來源來支持您的這個說法。在許多西方語言維基版本中,包括天主教的官方語言拉丁語版本中,直接使用教宗名字,因此您的說法完全沒有根據,依然沒有根據。既然這個說法沒有根據,那麼其它理由(全名等等)也沒有根據,因此只要這點不成立其它論點也不必討論。--Wing (留言) 2009年6月2日 (二) 19:36 (UTC)[回覆]


您好!很高興又收到了您的回覆。

首先,您在回覆中指出,「在許多西方語言維基版本中,包括天主教的官方語言拉丁語版本中,直接使用教宗名字,因此您的說法完全沒有根據,依然沒有根據。」此點是不符合維基百科·列明來源的規定的。在維基百科·列明來源中明確規定,「請留意,各維基版本是不能互相參考的。」即便所有西方語言維基版本均直接使用「教宗名字」,也不能即援引其來確定中文維基百科條目名稱與內容。作為資深維基人,我想這一點您比我清楚得多。您特別青睞拉丁語版本維基的內容,似認為該語言版本維基在有關天主教的條目上具有權威性,但需要提醒您的是,語言和權威性是兩碼事。我使用中文編輯維基,但我就對中國的道教、周代禮制、中國核武器之類的主題毫無研究,更不用說具有權威性了。若有道教研究者或道教徒,周代禮制專家,中國核武器研究者在其他語言維基上編制條目,其權威性當然可能比我強。權威性不屬於任何特定語言的維基版本。如果像您說的舉點其他語言維基版本的例子就能當論據的話,那我也能根據意大利文、英文等維基版本來說,「在許多西方語言維基版本中,包括天主教教廷所在地意大利的意大利語版本中,使用教宗本篤十六世之類命名,因此您的說法完全沒有根據,依然沒有根據。」作為維基人,不應這樣講。

其次,您又一次未認真閱讀我的回覆。我在上個回覆中寫得十分明白,「有關該命名法的論據,最方便、權威的可見教廷所出聖人歷等。」您卻說我「沒有給出任何來源來支持您的這個說法」。這說明您對我的回覆並沒有仔細閱讀。

最關鍵的是,即便我沒有指出上述來源,您也應該首先回答我的第五個問題,即您所稱的有關頭銜的禁止性規定的來源在何處。該問題是基於您最根本的質疑,這個問題並不附屬於其他四個問題,是一個獨立的問題,因此您對我其他四個問題的反駁並不能代替您對該問題的回答。您說「按照中文維基百科的命名常規應該不加頭銜」。可能我眼神不濟,我查閱了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但沒找到該規定。首次回復時,我只要請您給出您的來源就行了。您言之有據,咱們進一步討論才有價值。但為了將問題說透,我除了在理由五中向您提出該問題外,還另行向您提出了四個理由,以表討論之誠意。您遲遲不願回答您理應回答的問題,卻僅質疑我的前四條理由。我在理由五中說得很清楚,您如果不能回答您的這個問題,是根本沒有憑據來質疑我前四條理由的。

自您提出要求討論後,我一直感到十分榮幸,幾次回復均秉持維基百科「尊重其他參與者」的關鍵方針,詳細闡述本人觀點,實盼望您能在閱讀後進行認真的回覆,以便咱們共同討論,相互學習。我還為您閱讀方便調整了原回復。可您既不認真看我的回覆,又對我的問題避而不談,令我倍感失望。是您首先提出質疑,您總得先給您的質疑找點法規上的正式理由不是。若您的質疑是基於維基百科的正式規定,那我當然要進一步學習相關規定並進行相應答覆。希望您在答覆中談一談,您所說的「按照中文維基百科的命名常規應該不加頭銜。」的來源。先把您最初質疑的來源談清楚,讓我相信您確有誠意認真討論,咱們再討論我後來提的那四條理由的來源問題。

--Uiophjkl (留言) 2009年6月3日 (三) 23:33 (UTC)[回覆]

為了再次幫助您回復,我特別歸納咱們的第一爭點如下:

  • Wing:「按照中文維基百科的命名常規應該不加頭銜。假如想更改命名常規的話請首先討論,然後再更改。請不要隨意破壞常規。謝謝。」
  • uiophjkl:「請在《維基百科:命名常規》中指出您的質疑的來源,謝謝。」(即我的理由五的第一部分)

--Uiophjkl (留言) 2009年6月3日 (三) 23:42 (UTC)[回覆]

Uiophjkl您好,首先維基百科中的規則不是德國民法,也從來沒有設計為德國民法的用法。一般是在就某問題發生社群中的討論,討論後把共識結果寫下來成的。歐洲君主、貴族,包括教宗的命名方法始終是不加頭銜,過去沒有過討論,因此這個做法實際上是一個至今為止社群一直使用的常規和共識。其次,您說的「教廷所出聖人曆」並沒有說教宗某某是教宗的全稱,想法,比如天主教百科全書中就沒有這樣的說法。因此您提出的「來源」依然不成立。--Wing (留言) 2009年6月4日 (四) 14:19 (UTC)[回覆]

您好!非常感謝您對我問題的回覆。

我在上次回覆中說:「先把您最初質疑的來源談清楚,讓我相信您確有誠意認真討論,咱們再討論我後來提的那四條理由的來源問題。」您這次終於初步回答了您質疑的來源問題,(雖然還糾纏了一下我的那四條理由),讓我初步相信您也有誠意討論。為免模糊焦點,咱們現在只先討論咱們的第一爭點,待該問題討論清楚了再討論其他四個問題也不遲。

首先應當說明的是,我記得我在歷次回覆中從來沒有提到過德國民法。您若對其感興趣可以自行研究,咱們這裏不談。

您既然說這個做法是社群一直使用的共識,那麼我就先說說這個「共識」。《維基百科:共識》中指出,「一個共識是人們依照諸如中立的觀點等方針,並通過有禮貌地討論辯論來達成的。」您自己都明確承認:「過去沒有過討論。」連討論都沒有,哪裏來的共識?您卻說,「過去沒有過討論」,因此這個做法才是共識。這就令人感到十分困惑。照咱們維基百科·共識的規定,恰恰應當相反地說「過去沒有過討論」,因此這個做法才不是共識。不待我辯駁,您的敘述首先就自相矛盾。

您還說,「歐洲君主、貴族,包括教宗的命名方法始終是不加頭銜」。拋開教宗不談,就是您自己提出的歐洲君主、貴族,其條目命名也不像您所說的「始終」不加頭銜。現在維基百科裏就仍有為數不少的「歐洲君主、貴族」條目不像您說的那樣,這一點想必作為資深維基人的您知道的比我多。如果您是想用列舉例子的方式通過數量來證明您的觀點,那麼我已在前幾次回覆中反覆說明,這種通過列舉例子證明規則存在的辦法是無效的,翻遍維基的規定也沒有哪一條說,某種條目的數量達到多少多少或占類似條目的百分之幾,就能自動產生出個「共識」來。您如果知道這種數量要求或百分比規定,不妨提出。一些條目名類似這一事實本身只能證明有若干維基用戶的個人編輯習慣相同而已。您有您個人的編輯習慣,我也有我個人的編輯習慣。咱們應該充分尊重對方的個人習慣,此即維基百科「尊重其他參與者」的關鍵方針之表現。

《維基百科:管理員》中寫明:「應當指出的是,管理員沒有任何高於其他用戶的特權能實現社群討論所得的共識。」這段話說得非常明白,作為管理員,其唯一的天職就是實現「共識」,而且為了強調共識的性質,還重點申明必須是「社群討論」所得。換句話說,沒有討論,不存在共識,管理員就沒有權利干涉其他用戶的正常編輯行為。這就是維基百科對管理員最根本的要求。相信您比我更能理解和體會其中的深義,更相信您不會以個人編輯喜好代替管理員對共識的尊重。

以上敘述並不表明我對您所持的有關條目名稱中頭銜的見解有什麼特殊的反對意見。我充分尊重您的個人觀點,並無特別的意見。條目名稱加頭銜也好,不加頭銜也罷,都和我編輯的這些宗教名稱沒什麼關係。哪怕將來維基百科真的在條目名稱頭銜問題上達成了某種共識,也不能自動擴展其適用範圍至宗教名稱上。更重要的是,宗教名稱的編輯規則也不會自動適用於編輯像您說的歐洲君主、貴族之類的條目上。您和喜歡在條目名里加頭銜的維基用戶各安其便也好,討論並達成共識也罷,都和我們這些宗教名稱的編輯者相安無事,大家各自編輯就好。現在您還不待您所關注的條目名稱頭銜領域裏達成共識,就先強要擴展您所喜歡的條目名稱頭銜編輯方法至我們這些宗教名稱條目上,竊以為似乎有所不妥。還請您千萬再慎重考慮考慮,非常感謝您。

另:鑑於您在答覆中回答了我有關您的質疑的來源的問題,我鄭重撤銷上次對您的誠意的懷疑,並誠心向您表示最深切的歉意。希望您不要介懷。


--Uiophjkl (留言) 2009年6月4日 (四) 20:12 (UTC)[回覆]

第一,請不要把你一個人的意見說成是「所有天主教徒的共識」。沒有任何證據支持這一點。維基上天主教徒很多,他們不見得支持你的做法。第二,漢語中對羅馬主教的標準稱呼現在就是「教皇」,無論天主教內部是怎麼做的。如同英語稱中國為china一樣,這和受體本身的意願無關。--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9年6月5日 (五) 02:34 (UTC)[回覆]

您好!很感謝您的回復。上次您說「雖然我是無所謂」,現在看來您並非認爲無所謂,其實還是很認真的嘛。閑話少敍,咱們言歸正傳。

首先,我在之前歷次回復中從未說過「所有天主教徒的共識」這話。不知這話您是從哪裏看到的。既然我沒說過這話,您也就不必費心找證據了。您說「維基上天主教徒很多」,具體有多少我也不知道,估計不會一個沒有吧。您說「他們不見得支持你的做法」,這話説得很好。雖然他們也不見得不支持我的做法吧,但如果真要有其他維基用戶包括其中的天主教徒不支持甚至反對我的做法,我很願意和他們進行誠摯的討論,就像咱們之間正在進行的討論一樣。您似乎就不必替其他用戶擔心了吧。

其次,您說「漢語中對羅馬主教的標準稱呼現在就是『教皇』」。您既然這麽重視證據,何不先為您所說的「標準」拿點證據出來呢?有哪條證據說漢語中只許說「教皇」,不許說「教宗」,「教皇」為正確,「教宗」是錯誤?這個標準是誰定的呢?如果您是想用例子的數量來證明您所說的標準,那麽好,您用google簡單搜索「教宗」一詞,馬上就能看見大約3,720,000條信息,比單用您鈡愛的「教皇」一詞搜出的2,360,000條還多了1,360,000條(至少在格林尼治時間2009年6月5日19:30是這樣)。一百多萬條呢,數目不算小吧。何況我已經在和其他用戶的討論中說過,單凴舉例子是不能證明規則存在的。如果您是想通過可靠的來源證明您所說的標準存在,那還要請您把它提出來,以便咱們進一步討論。

您還說,「這和受體本身的意願無關」。既然您認爲條目名稱和條目所指對象(您把它稱爲「受體」)無關,咱們不妨就再來説說。維基百科的正式方針維基百科·命名常規裏名從主人項下有不少條規定,恐怕這麽些條規定和您說的「無關」都不是太符合吧。如果都按您說的,「這和受體本身的意願無關」,咱們維基百科又何必有這樣的正式方針存在呢。您還拿「英語稱中國為china」當例子,須知,China也好,Japan也好,這是人家英文維基裏的問題,咱們這裏是中文維基,有咱們自己的方針和規定。如果我記得不錯的話,您初次提出討論的時候,還義正詞嚴地大大質疑了一下「只是為了模仿英語維基」的做法,言猶在耳,您不會這麽快就忘了吧。

我非常高興有機會同您進行討論。既然是您主動提出討論,還望您在回復中先說一說您口中所稱的「標準」的出處,讓我確信您的質疑是有根據的而不僅僅是個人好惡,咱們下一步的討論才有價值。非常感謝!

--Uiophjkl (留言) 2009年6月5日 (五) 19:04 (UTC)[回覆]

說這麼多沒有用,去搞一個投票。拿google這種網絡資源當例子是非常不恰當的。你難道不知道網上的東西是copy來copy去以訛傳訛的嗎?事實上,一切網頁搜索結果都不應作為參考依據,因為網絡作為一個草根媒體其學術價值根本不值一提(例如如果百度百科這種東西的內文中引用了10萬次「教皇」,你前面的例子就完了;而你現在得到的這個數字,就是由同樣多與百度一樣的毫無參考價值的網頁堆積而成的)。紙面出版物(尤其是新聞媒體和工具書)要比網頁有說服力得多。去看看大陸的所有公開出版物就知道「教宗」這用法在簡體字範疇內根本不存在;而且,新教徒也沒有這種叫法。另外,除非你能向教皇或某位樞機親自發出信件證明他要求全部中文媒體把pope翻譯成「教宗」,才能符合名從主人方針;但名從主人原則是否可以實施,還要看對方國家的接受態度(比如以前漢城-首爾的例子,在證實中文媒體已全部改用首爾之後才使名從主人生效),但據我所知中國不是天主教國家。而名從主人和最常用原則之間的牽制關係,也請您去看一看。最後,有義務去查詢其他天主教維基人之意見的人是您,不是我。--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09年6月6日 (六) 12:33 (UTC)[回覆]

您好!非常令我高興的是又收到了您的回復。我先順便提醒您一下,我在上次回復中講得特別明白,「您似乎就不必替其他用戶擔心了吧。」您所稱的「其他天主教維基人」來和我討論也好,不和我討論也罷,那是人家的自由,實在和您一點關係也沒有。您一點義務也不用擔。至於您非得說我有這種義務,我就實在不能理解了。其他用戶如果提出和我討論,那是我的榮幸,我相當歡迎。別人沒提出討論,自然沒有什麽理由強迫人家非跟我討論不行。

言歸正傳,首先,令我倍感欣喜和榮幸的是,不知您是沒仔細閲讀我的回復還是對我的觀點太熱愛,您在您寶貴的449個字的回復中,足足花了180個字(佔您縂字數的40%)來從另一個角度重述我的觀點,非常感謝。我之所以以google搜索結果為例,恰恰就是要説明這種方法是多麽的可笑。我特別高興您也對此發出了鄙夷的笑聲。

可惜我同樣發現,您所恥笑的對象和我並不完全相同。我上次已經說得很明確,「單凴舉例子是不能證明規則存在的。」而您在恥笑列舉網頁例子數量的方法的同時,卻大力鼓吹通過列舉紙面公開出版物數量的方法證明規則存在。須知,網頁和「紙面公開出版物」並非毫不相干,您如果看看您最喜歡的新聞媒體和工具書設立了不知多少官方和非官方網頁,而網上信息又不知多少次出現在紙面公開出版物上,恐怕就不會如此輕率地厚此薄彼了。您堅持「紙面出版物」比網頁「有説服力得多」。不知您是怎樣得出這個結論的。同樣一篇文字,發在網絡上就比發表在紙面出版物上沒有説服力嗎?如果靠改變媒體就能獲得説服力,哪裏還用廣大作者殫精竭慮構思潤色,換個媒體不就行了。您還用百度百科作爲例子,說如果它引用10萬次教皇,「你前面的例子就完了」。我倒要問問您,如果我出上幾百本工具書或發上幾千條新聞,都用上教宗二字,是不是也能說「你前面的例子就完了」呢?專靠例子數量來證明規則存在,不是同樣地不可取嗎。再者,您說「去看看大陸的所有公開出版物」,說這可以證明「『教宗』這用法在簡體字範疇內根本不存在」。先不說您光依據大陸公開出版物是否就能證明有關「簡體字範疇」內的事情(簡體字的使用好像不僅限於中國大陸公開出版物吧,況且大陸中心可是屬於正式方針《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嚴格禁止的哦!),只談大陸公開出版物中的簡體字出版物。蒙您指引,孤陋寡聞的我隨手找了幾個簡體字的大陸公開出版物。且不說大陸天主教會公開出版的不可勝舉的帶「教宗」二字的出版物,就連教會外的大陸公開出版物上,教宗二字也不是「根本不存在」。就拿您舉的工具書來説,不用説一些專業宗教辭典,就是翻開簡體字本《中國大百科全書》、《辭海》之類,您也不會找不到教宗。至於新聞媒體的公開出版物,其中最常見的就有報紙雜誌。先不談天主教期刊報紙,在下手邊正好有本《南風窗》雙週刊2008年第11期報道中國愛樂樂團等赴梵蒂岡演出事,裏邊就不僅用了「教皇」,還用了「教宗」。面對這種唾手可得的證據,您怎麽就能說出「根本不存在」這樣的話來呢?您既然敢說「大陸的所有公開出版物」,估計一貫嚴謹求實看重「學術價值」的您把大陸出版的數以萬計的公開出版物都看過一遍了吧(這一點我非常非常欽佩您),那麽上述幾個漏網之魚恐怕您早就看過了吧。是您數百年來遍覽大陸公開出版物時眼睛疲勞偶爾看花了,還是您故意略去不提呢?如果是前者,我倒可以原諒,畢竟人縂有失誤嘛,只要您收回您說的話就可以了。如果是後者,那可就不得不令人懷疑您的誠意和「學術價值」了。出於「善意推定」,我還是很願意相信您屬於前者的情況。

您還說什麽「網絡作為一個草根媒體其學術價值根本不值一提。」真是不知道抱持這種態度的您正在維基上做什麽。您既然這麽看不起網絡,估計自然更看不起網絡上的維基百科,看不起我們在網絡上辛辛苦苦進行編輯和討論的廣大維基人了,又何必跑到這裏來進行什麽討論呢。我們這些在「草根媒體」上的「根本不值一提」的維基人有我們「根本不值一提」的維基共同目標。您如果確實不喜歡這裏當然可以自行選擇退出,但您如果真打心眼裏熱愛維基,就實在不應該說出這樣侮辱維基百科的尊嚴和價值的讓我這個維基人倍感痛心的話來。

您特別請我去看一看「名從主人和最常用原則之間的牽制關係」,還說什麽「中國不是天主教國家」就不能適用名從主人采天主教會稱法定條目名。我認真尋找了一下,在命名常規中看到一個「命名衝突」的規定,不知是不是就是您所指的。通過學習這個規定,我發現只有在一種情況下「名從主人」原則不具有優先性,即「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在全部中文使用地區皆不常用時,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而不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的名稱。」您給出的證據頂多是希望説明您認爲在「簡體字範疇」內「教皇」常用而「教宗」不常用,但按維基的規定卻是「中文使用地區」,而非您認爲的「簡體字範疇」,也不限於「中國」(只看中國可是又一次嚴重違反正式方針《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哦!)。

您尤其看重簡體字,非得以「『教宗』這用法在簡體字範疇內根本不存在」來論證維基條目不能用「教宗」。「教宗」一詞繁體、簡體寫法皆同,我想您的意思可能是指簡體字文章而非「教宗」這個名詞吧。先不說簡體字範疇內也存在「教宗」,即使真如您所說,簡體字範疇內不存在「教宗」這種用法,我只要找幾篇用了「教宗」的繁體字的文章變變字體豈不就有了。況且最重要的是,作為維基百科正式方針的《維基百科:文明》裏清楚說明,「人數居多的簡體用戶不會侵害繁體(正體)用戶的應有權益。」維基百科不是簡體字維基百科,也不是繁體字維基百科,它是中文維基百科,是使用中文的維基人的共同家園。每個希望用中文編輯的維基人都有權利選擇他們喜歡的字體。您個人喜歡簡體字,我對此表示完全尊重,但也請您同樣尊重廣大繁體字使用者的權利,不要把簡體字作為維基的唯一選項。

您又說讓我去「向教皇或某位樞機親自發出信件證明他要求全部中文媒體把pope翻譯成『教宗』」,「才能符合名從主人的方針」。首先,不知道您是覺得遍佈全世界的天主教會僅僅等於您所稱的「教皇或某位樞機」,還是覺得「教宗」這個名稱僅屬於您所稱的「教皇或某位樞機」。哪天您當了國家主席,您自己說「我不叫國家主席,我叫玉皇大帝」,這有效嗎?其次,您還非得讓「教皇或某位樞機」「要求全部中文媒體把pope翻譯成『教宗』」。如果您看看「名從主人」的規定就知道,這個規定從來沒有提到必須「全部中文媒體」都使用或被要求使用同一中文名稱才能適用該規定。即使真按您的説法,那麽當上國家主席的您只要哪天心血來潮,不僅說「我不叫國家主席,我叫玉皇大帝」,還同時要求全部中文媒體都稱您玉皇大帝,維基百科就可能適用名從主人規定把您稱爲玉皇大帝了嗎?除非您是金口御言,說什麽是什麽,一言即可代制度、規定、習慣、傳統等等,否則無論您怎樣稱呼、怎樣要求,恐怕都屬無效。須知天主教會乃一法治團體,且有其深厚的傳統與長久形成的習慣,不像是一言九鼎的黑幫老大加一幫小弟(就連黑幫也不能說一概全都是老大就等於組織,老大説話就頂組織的規定等。中國皇上還有個祖宗家法在呢)。放着符合名從主人規定的天主教會各級官方資料不用,偏去找什麽個人信件,不知您這做法依據何來?

您說「新教徒也沒有這種叫法」,這未免也過於武斷了吧。全世界數以億計的新教徒中,不知有多少使用中文者,其中有沒有用教宗這種叫法的,我不敢斷言。可是您不應該利用您認爲的新教徒的叫法來説明天主教會內存在的叫法就不正確。各個宗教應該相互尊重。現在維基百科中,就既有按一些新教派別習慣訂立的條目,也有按照天主教會習慣所撰寫的條目,大家相互尊重,相處融洽。維基百科的關鍵方針之一就是「尊重其他參與者」嘛。您在提到您所稱的「簡體字範疇」、「紙面出版物」、「公開出版物」的時候,似乎絲毫沒有考慮天主教的紙面出版物、公開出版物,仿佛天主教就不能有「公開出版物」,不能涉足「簡體字範疇」一般。天主教難道只有繁體、網絡、地下出版物嗎?(另:凴什麽繁體、網絡、地下出版物就不能作數呢?這是誰規定的呢?)凴什麽天主教的簡體、紙面、公開出版物就不能納入您的計算中呢?難道這些出版物因爲沾上天主教的邊就不存在了嗎?您非得以宗教劃綫,把一部分出版物從您的統計中抹去,是不是不能不讓人覺得您對宗教有點「另眼相看」、不夠平等呢?

您非得說「說這麼多沒有用,去搞一個投票。」我記得維基百科·爭論的解決裏寫得十分明白,它建議對某個問題存在爭議的用戶先進行對話討論,對話不成再考慮投票。我不認爲咱們的討論已經結束。相反,我認爲它才剛剛開始。我非常願意繼續同您進行對話,可您還不待提出可靠的證據證明您抱持的維基中只能用教皇而不能用教宗的觀點以供進一步討論,就想結束討論,這似乎過於草率。《維基百科:不適合維基百科的文章》中明確規定:「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這裏尋求共識的主要方法是討論,而不是投票。」您似應根據這一正式方針繼續討論,而不宜半途而廢,放棄這個對你我都很難得的機會。況且目前進行討論的只有你我而已,討論爭取意見並不是什麽難事。

熱切盼望早日看到您的回復。您如果真有誠意討論,只要您能為您所持的維基條目只能用「教皇」不能用「教宗」的觀點找出切實可靠的依據,和我共同切實遵守維基百科正式方針中對於禁止地域中心、繁簡歧視、宗教歧視等的嚴格規定,我想我們的討論就有進一步開展的價值。謝謝您! --Uiophjkl (留言) 2009年6月7日 (日) 20:53 (UTC)[回覆]

對不起最近比較忙所以未能及時回復。我把您和我的討論提到這裏去了。--Wing (留言) 2009年6月9日 (二) 05:13 (UTC)[回覆]

需要您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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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文化圈語言專有名詞的中譯規則的草案剛剛完成,尚需要進一步的完善和討論以獲得社群的共識。如果可以的話,懇請您閱覽一下這個提案,我們非常需要您的意見和建議以讓它更完善。非常感謝!--서공・Tây Cống・セイコゥ (相談 / / ) 2009年6月5日 (五) 12:59 (UTC)[回覆]

景山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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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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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 ♨迎仙宮 ★尚書省 2009年6月9日 (二) 05:40 (UTC)[回覆]

關於移動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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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提醒您在提出移動請時時,應參考Wikipedia:移動請求#移動請求的步驟,在提出移動請求的同時,請務必在該條目的討論頁(Talk:太克斯的格魯吉亞人起義)上發起討論並加上移動模板{{move|建議之新名稱}},以讓其他關切該條目之用戶可以了解您提出的建議。—Alberth2-汪汪 2009年7月12日 (日) 14:10 (UTC)[回覆]

關於教宗匝加利亞移動至聖匝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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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發現您在6月25日將教宗匝加利亞移動至聖匝加。我查看了維基百科有關移動請求的規定,該規定稱「在請求提出七日後,管理員將依據討論共識進行處置:如已有共識,則依共識決定是否移動,並進行存檔。如未有共識,或仍存有爭議,則予以延長繼續討論;未有共識之請求在最後的討論意見發表一星期後,視為無共識並存檔結束討論。」按照這一規定,我又查看了本次移動的討論,發現在6月9日用戶Begantrue提出討論後,一周內(即6月16日前)我就提出過兩次不同意見,而且對用戶Begantrue的各條理由均進行的反駁。這很明顯是尚未達成共識。按照上述管理員規定,本討論又進行了延長,而最後討論意見是用戶:蘇州宇文宙武之太陽殿於6月22日發表。按照上述規定,應該在6月22日之最後意見發表一星期後,即6月29日,將本次討論「視為無共識並存檔結束討論」。我看您卻在6月25日,即距離一星期期限還有4天時間時就結束了討論,而且沒有按照規定「視為無共識並存檔」,反而是徑行決定移動。上面的規定說得很明白,只有「已有共識」時,方能「依共識決定是否移動,並進行存檔。」現在您還不待討論時限完成,又不待討論取得共識,就徑行移動頁面,竊以為似乎大有不妥,希望您能再斟酌斟酌。盼您依照規定取消您當時所做的移動,並將本次討論實事求是地按照其無共識之結果結束討論並存檔。非常感謝您!--Uiophjkl (留言) 2009年7月13日 (一) 18:27 (UTC)[回覆]

對方之意見是否不正確,並不是我們可以自行判斷的;當雙方意見不同時,必然都是認為自己的意見是正確的。雖然參予此次討論的人並不多,但是您的意見仍是屬於少數,因此我執行了這項移動。如果您仍然堅持您主張的名稱是正確的,建議您繼續在該討論頁中提出,如果希望可以獲得更多人之意見,也可以至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提出看看。—Alberth2-汪汪 2009年7月13日 (一) 18:58 (UTC)[回覆]

您好!剛剛收到您的回復,非常感謝您。在認真閱讀了您的回復後,我現有以下幾點意見,在此冒昧提出,供您批評指正。 一、您可能沒注意看我上文的內容。我在上文中一個字也沒對對方意見進行評判與攻擊。我只是陳述了我在討論期限內及時在討論頁提出過和另一用戶不同的觀點這一事實。您的頭一句話我非常贊同,但這似乎和我上文所述沒有關聯。 二、參與了該次討論的用戶總共有三位,您說「參予此次討論的人並不多」,我很贊同。我查看了維基百科關於共識的正式方針。根據維基百科正式方針的規定,若想取得共識,須循如下四種方式之一。(1)觀點一致:「嚴格意義上,『共識』意味着大家觀點一致,這是最理想的情況。」顯然,由於在本次討論中,我和其他兩位討論者觀點不一致,故本條不能適用。(2)無人反對:「提出一個觀點或建議,在相關頁面的討論頁或者更醒目的地方放置一段時間,一般為1個月,如果是很醒目的地方則放置時間可以縮短,比如在互助客棧中放置1周就會引起足夠多人的注意,在確保有足夠多的編輯者了解這一觀點後,如果沒有人反對,則共識就達成了。」而在本次討論期限內,明顯三位用戶相互反對對方意見,這自然和無人反對的要求相差甚遠。況且,您說「參予此次討論的人並不多」,故本次討論也有滿足不了足夠多編輯者這一要求的嫌疑。(3)反對者妥協:「如果在討論期限內各種反對觀點都得到了圓滿的解決反對者不再反對修正後的提議,則共識也達成了。」這一條就更不符合本次討論的實際情況。首先,我和其他用戶都未表示不再反對對方的意見,且我們三人中誰也沒有提出折中的修正後的提議。其次,您還不待規定的討論期限到達就徑行結束了我們的討論,更何談在討論期限內達成什麽共識呢。(4)投票:您在回復中強調,「您的意見仍是屬於少數,因此我執行了這項移動。」由於上述三種取得共識的方式均不能適用於本次討論,故我只能認爲您是根據某項投票的結果認定我們達成了共識。然而在重新閲讀了本次討論的討論頁後,我並沒有發現成功舉行過任何投票。首先,我們來看看舉行投票的條件。根據維基百科關於通過投票達成共識的正式方針,投票只能在如下情況下舉行:「單純投票可能會使一些維基人覺得聲音被淹沒,所以僅僅在充份討論後才可以進行。」本次討論連維基規定的討論時限還沒到達就被您結束了,而且您又說「參予此次討論的人並不多」,我不知道這能不能算得上「充分討論」。其次,我們來看看投票的功能。維基百科的方針中還說,「但注意:投票結果不必是共識。投票只是建立共識的工具,絶大多數同意只是共識的指標。」也就是說,即使投票取得了任何結果,這種結果也並不能徑行被視爲共識。況且「當討論仍爭持不下,才適合藉着投票尋求解決糾紛的方案,但投票不能代替討論。」「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這裏尋求共識的主要方法是討論,而不是投票。」再者,本次討論中根本沒有發起任何有效的投票。維基正式投票中沒有關於本議題的任何投票。如果您是認爲我們三個用戶在討論頁進行過什麽非正式投票的話,那麽我在又一次看了討論頁留言後發現,那裏根本沒有誰發起過投票。如果您將用戶:蘇州文武……的發言當作投票的話,那麽根據維基百科關於投票程序的規定,該用戶只表明的態度而並未「說明理由」,故不能算作有效投票。況且哪裏有隻有一個投票者的投票可以作數的道理呢?上述四個達成共識的方法在本次討論中都未實現,您究竟又是從哪裏「依共識決定是否移動,並進行存檔」的呢?您這個共識是怎麽超越維基百科規定的四項條件而產生出來的呢?

我們三位(主要是兩位,第三位沒有提出任何可討論的理由)這次討論本來是很好的,有不同觀點的編輯者在一起就共同關心的問題相互討論,互相提出值得認真研究的有價值的觀點,非常符合維基善意、文明、尋求共識的方針。但是,我們的這次很有價值的討論卻被您斷然結束,既不待維基規定的討論時間完成,又不待我們各位用戶討論達成共識就自行決定頁面移動。這給我們參與討論的各方都帶來了莫大的遺憾。您還在回復中說什麽「建議您繼續在該討論頁中提出」。您連上次正常的討論都不讓我們繼續,哪裏還能容我們搞什麽「繼續提出」?況且所謂繼續提出,只有當上次討論取得某種共識後,有用戶不同意此種共識的情況下才有意義。現在上次討論大家沒達成共識時就被您給強行結束了,您又怎麽好意思提出這樣的「建議」來呢?

根據維基百科的善意推定,我非常願意相信您上次的移動和結束討論是無心之疏漏。畢竟人非聖賢。大家每天都會在各種工作中出現各種各樣的疏漏,這種情況大家都能理解,也都能原諒。當然,如果您上次的移動並非疏漏而是有根有據的話,那麽還望您説明您上次移動時所遵循的「共識」究竟出於何處,以及為什麽提前結束我們兩三位用戶的討論的理由說一說。您只要是完全嚴格依照維基的各項方針和規定行事,我相信大家都會認同您上次的管理行為的。再次向您表示由衷的感謝,並祝您工作順利,萬事如意!--Uiophjkl (留言) 2009年7月13日 (一) 20:42 (UTC)[回覆]

我已經在Talk:聖匝加簡單回覆,如還有疑問,可以繼續在那邊提出。-Alberth2-汪汪 2009年7月14日 (二) 01:35 (UTC)[回覆]
首先建議您未來在留言時,希望可以盡量精簡字數,文字太多會讓他人閱讀的有點......辛苦。另外,我也建議:不需要對於條目的名稱太過於執著,一次移動的成功或不成功,並不表示這就會是此條目未來永遠的名稱。回到您的主題,我重新看了一次當時的討論,我還是認為此次的移動沒有太大的問題,當時提出請求之理由加上同一時間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之討論,確實有部分理由是被多數人認同的,因此我完成這項移動。如果真的認為此次的移動不妥,建議是繼續在討論頁中提出,甚至是可以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中尋求更多人的意見及看法。—Alberth2-汪汪 2009年7月15日 (三) 14:09 (UTC)[回覆]
抱歉我的建議讓你有這樣的感覺!不過,我是從來不以個人喜好來決定是否移動,但是不同人對於同一個討論確實是會有不同的解讀,對於方針的文字也可能會有不同的解讀。關於此次移動是否洽當,看來我們兩個暫時還無法取得一致的看法;個人建議是如果希望變更此次的移動處理,可以尋求其他管理員協助處理,或是可以至互助客棧提出討論。—Alberth2-汪汪 2009年7月15日 (三) 16:00 (UTC)[回覆]
有點尷尬,想一想之後,其實我也不知道該建議誰給你,而且由我推薦人選來確認我自己過去的處置內容似乎也怪怪的......;雖然每個管理員的作法可能都會有些不同,不過目前活躍的管理員應該都是可以信賴的,我大概只能請你從Wikipedia:管理員名單中挑自己常在社群中看到的管理員吧。-Alberth2-汪汪 2009年7月21日 (二) 01:26 (UTC)[回覆]

Template:Usage of IPA templates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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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Template:Usage of IPA templates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投票表決是否應該刪除。有編者認為條目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參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條目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的意見;請在WP:頁面存廢討論#Template:Usage of IPA templates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條目,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頂端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Bcnof留言 2009年11月10日 (二) 15:14 (UTC)[回覆]

邀請您參加第八次動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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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維基百科 第八次動員令次動員令邀請函
查查資料,完善條目!
查查資料,完善條目!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Uiophjkl您好:

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的條目數量及品質,第八次動員令會於2010年7月1日開始,8月28日結束,我們竭誠邀請您積極參與。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中、小動員令,中動員令的四個主題分別是世界各地自然與自然科學最多語言待撰寫條目基礎條目,小動員令的二個主題分別是戰爭及軍事武器以及侵權待拯救條目

  • 請收到本邀請函的維基人,將 {{subst:動員令/8}} 此模板指示轉貼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也請參考工具),如果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之關鍵,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維基的服務及品質!感謝您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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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不要直接剪貼內容來改名,這樣會淹沒編輯歷史,請用移動功能或提出移動請求,謝謝。--Gakmo (留言) 2010年7月28日 (三) 10:54 (UTC)[回覆]

哥哥好棒,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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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星章
中國的天主教教區,撲朔迷離。哥哥整理出T:中國天主教主教團中國天主教教區,實在是功德無量。--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1年11月1日 (二) 04:52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醇親王墓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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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醇親王墓」被認為與他人的文字雷同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版權常見問題解答何為侵犯著作權,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修改疑似侵權頁面,或再重複創建相同內容的頁面,版權驗證皆因維基百科十分重視版權。請前往問題頁面了解情況。您亦可以與提出檢查的維基人進行溝通。維基百科只能接受公有領域或兼容共享創意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3.0協議的內容,若要繼續保留該內容在維基百科,您可:

  • 捐獻版權 —— 適用於內容原創者或版權持有者;
  • 請求版權許可 —— 適用於複製他人文字,且希望繼續使用者;
  • 重寫 —— 用您自己撰寫的文字重新建立該條目;
  • 申訴 —— 這也許只是個誤會。

謝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 Wolffy.C跟我去環校跑雪梨及獎牌·手冊·扣分 2014年9月21日 (日) 08:50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清代碉樓可能侵犯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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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清代碉樓」被認為與他人的文字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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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訴 —— 這也許只是個誤會。

謝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IRC聊天頻道 · 版權常見問題解答 · 何為侵犯著作權 -- Wolffy.C跟我去環校跑雪梨及獎牌·手冊·扣分 2014年9月21日 (日) 09:46 (UTC)[回覆]

三所會館並非獨立。[1]"馬大猷是潮陽人。他父親原在上海當律師。他母親是河北人。父親去世後,家庭生活發生了變化。馬大猷從 畢業,他都一直住在北京潮州會館。馬大猷和他母親先住在北館,後搬至西館 ..."--114.81.255.37留言2014年10月2日 (四) 08:28 (UTC)[回覆]

三所都管。這是原始資料[2]--114.81.255.40留言2014年10月2日 (四) 08:55 (UTC)[回覆]

之前也沒太注意閣下寫的條目。主要是這個編輯令我出離憤怒了。--114.81.255.37留言2014年10月2日 (四) 09:01 (UTC)[回覆]

Special:Contributions/180.172.239.231 Special:Contributions/180.155.78.186 Special:Contributions/180.155.72.174在這裏--114.81.255.40留言2014年10月2日 (四) 09:19 (UTC)[回覆]

優良條目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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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最近對韓流一文做了大幅度的提升並提名參與維基百科:優良條目評選,如果閣下有空,不知是否可以投票支持下?謝謝!螺釘留言2014年11月2日 (日) 08:54 (UTC)[回覆]

Category:住宅類型的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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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東東留言 2017年2月12日 (日) 17:31 (UTC)[回覆]

維基百科獎勵紙本授獎機制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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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使用者及患心理疾病使用者交流上的實踐策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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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身為一個較新使用者具備更多經驗的的維基百科社群成員,您可能已經了解到中文維基百科一直以來都有許多罹患精神疾病的使用者參與貢獻的狀況,而為尋找優化中文維基百科使用者與患心理疾病使用者的交流的更佳策略,我們舉辦了一場調查,希望利用調查取得的結果作為研究及策略規劃參考之用。這個調查不會花費您太多寶貴時間,經過測試,完成調查所需的時間約為2到3分鐘。這一調查的有效時間至 2017年10月28日 (六) 23:59 (UTC) ,我們由衷期待您的參與。

[-現在就參與調查!-]

十分感謝您的參與!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17日 (二) 19:37 (UTC) (使用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執行)[回覆]

Template:Death date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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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Template:Death date」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IN討論→按此簽名← 簽名時間: 2020年3月13日 (五) 11:39 (UTC)[回覆]

李孝貞 (韓國演員)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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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李孝貞 (韓國演員)」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內容,您可以前往已刪除內容查詢。如需對刪除結果上訴,請在存廢覆核請求處按格式提出請求,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IN·· 簽名時間: 2020年3月25日 (三) 11:31 (UTC)[回覆]

Catholic-Hierarchy.org的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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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編者認為您創建的頁面Catholic-Hierarchy.org內容不當,符合快速刪除條件,該頁面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查看已刪除頁面的頁面內容,您可訪問已刪除內容查詢。如果您認為刪除不當,請到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5月26日 (三) 10:44 (UTC)[回覆]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Category:天主教禮拜儀式禮儀」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残夢 2023年5月26日 (五) 11:56 (UTC)[回覆]

管理人員選舉及問卷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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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維基百科管理人員選舉正在進行,ASidATannedBurgerManchiuUjuiUjuMandan四名用戶參選管理員,另有行政員AT參選監督員。投票期為2024年5月29日6月12日,誠邀您踴躍參與投票並表達對候選人的意見。

請注意管理人員選舉無當選限額,各候選人分開計票,支持票不限於一票。

投票連結 · 管理人員選舉問答


社群亦正就未來仲裁委員會對管理人員除權的權力進行問卷調查,您可在上方投票連結找到表單匿名表達意見,或直接前往討論頁發表意見。


回饋請求服務已上線,誠邀您訂閱有興趣參與有關討論的話題。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4:13 (UTC)[回覆]

兆惠墓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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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兆惠墓」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1日 (四) 02:17 (UTC)[回覆]

圖海家族墓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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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圖海家族墓」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1日 (四) 02:24 (UTC)[回覆]

海望家族墓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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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海望家族墓」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1日 (四) 02:24 (UTC)[回覆]

松王墳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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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松王墳」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1日 (四) 02:25 (UTC)[回覆]

費揚古墓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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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費揚古墓」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1日 (四) 02:36 (UTC)[回覆]

李萬春故居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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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李萬春故居」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Sanmosa 蚌埠 2024年7月11日 (四) 02:37 (UTC)[回覆]

管理人員解任投票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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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_721tx的管理員解任投票(第2次)正在進行,投票期為2024年7月12日7月26日,誠邀您踴躍參與投票。


投票須知
  • 依據方針,本次投票必須按照指定格式在安全投票的「投票留言」框內填寫文字來進行投票,並給出理由
  • 由於技術原因,因而保留空白的投票選項,但空白選項是無效的,請在「投票留言」一欄留下您的投票及理由
  • 請注意,中立票意見僅供參考,僅能計入總有效票數,但不會計入得票比率
  • 在系統中,每個用戶只有一票會被儲存。您可以在投票期間重複更改您的投票,但系統只會儲存最新的投票,並覆蓋之前的記錄。
  • 請儘可能讓您的留言簡潔。請注意,您的投票留言將在投票結束後打亂順序並公開可見
指定格式
  • 支持解任:您的理由
  • 反對解任:您的理由
  • 中立:您的意見留言

建議在您的投票留言最前面寫「支持解任」或「反對解任」或「中立」,之後是冒號「:」,接着是您的理由。

明確填寫「支持解任」或「反對解任」或「中立」並給出理由,中立票意見僅供參考不會計入得票比率,未填寫「支持解任」或「反對解任」或「中立」的為無效票


進入投票頁面查看解任理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7月14日 (日) 14:32 (UTC)[回覆]

邀請您參與管理人員任免及仲裁委員會制度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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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此通告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於2024年9月21日 (六) 13:42 (UTC)寄送。若您未來長期或目前暫時不欲接收任何類似訊息,可考慮婉拒消息發送[回覆]

管理人員及仲裁委員會選舉(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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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員選舉
二〇二四年十月梯次
2024年10月梯次管理員選舉一覽
申請成為管理員一覽 申請頁 安全投票頁
0xDeadbeef
ASid
ATannedBurger(申請續任)
S8321414
SCP-2000
申請成為行政員 申請頁 安全投票頁
Peacearth
申請成為監督員 申請頁 安全投票頁
Peacearth

2024年10月梯次管理人員選舉正在進行。本梯次有五名用戶申請成為管理員,並有一名管理員申請成為行政員監督員。您因符合投票資格而收到此訊息。

投票期從2024年10月25日 (五) 00:00 (UTC)起至2024年11月8日 (五) 00:00 (UTC)結束,您可在右方(或上方)的一覽工具欄找到每名候選人的個人選舉頁面及投票連結;誠邀您踴躍參與投票。請注意所有符合當選條件的候選人均會當選;各候選人的支持率均分別計算,支持票不限於一票

第一屆 仲裁委員會選舉
二〇二四年

經社群超過一年的持續討論,中文維基百科仲裁委員會將在2025年1月正式成立,而首屆仲裁委員會選舉將在十一月舉行。本屆仲裁委員會選舉共有16名編者參選,其中12名編者獲確認符合參選資格。您因符合投票資格而收到此訊息。

您可點擊此連結查看獲確認符合參選資格的候選人名單及對應的參選聲明和問答頁面。

投票期從2024年11月1日 (五) 00:00 (UTC)起至2024年11月15日 (五) 00:00 (UTC)結束,您可點擊此連結參與投票;誠邀您踴躍參與投票。

請注意本屆仲裁委員會選舉共開放13個席位,首13名符合當選條件的候選人均會當選;各候選人的支持率均分別計算,支持票不限於一票

回饋請求服務已上線,誠邀您訂閱有興趣參與有關討論的話題。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06:10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