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21年5月
本頁是以往討論的存檔。請勿編輯本頁。若您想發起新討論或重啟現有討論,請在當前討論頁進行。 |
請協助清理Special:用戶貢獻/125.59.121.192加入的侵權內容
如題,該IP自去年起在反修例相關條目及其他條目加入大量新聞報道內容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5月2日 (日) 07:33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見此討論,此IP段涉及其他非代理之IP,而現時封禁將會不必要地影響到其他非代理之IP,即造成誤判的情況。故請求其他管理員覆核該IP段之封禁,以及將封禁改為針對197.189.224.0/20此段,即最初的封禁 [1],謝謝。--SCP-0000(留言) 2021年5月5日 (三) 10:25 (UTC)
- 已經轉交到管理員通告版。--痛心疾首 2021年5月5日 (三) 14:57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請求在全域標題黑名單增加針對不當用戶名之規則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是次討論是基於元維基管理員的要求,在中維發起相關的討論。
基於以下理由,本人請求透過全域標題黑名單,禁止在全域創建用戶名包含「肏」此字的帳號:
- 根據全域帳號搜尋結果顯示,絕大多數包含「肏」此字之用戶名為不當用戶名,而那些帳號不但在中維創建,也有在日維等地創建,且由13年起已有相關帳號被創建。另當中有數個帳號因不當用戶名、長期破壞者等理由而被全域鎖定。
於其他中文語種的小維基中,如文庫、詞典等,已透過標題黑名單禁止創建帶該字的用戶名。
綜上,「肏」此字已經在全域中被長期濫用,應予禁止。謝謝。 --SCP-0000(留言) 2021年3月30日 (二) 16:04 (UTC)
- cc@Antigng、Xiplus: --SCP-0000(留言) 2021年3月30日 (二) 16:06 (UTC)
- (×)刪除那麼,在越南語wiki上胡志明也是禁詞,我們要不要把我們的領導人也設置成禁詞呢?中文wiki不是元或enwiki。(×)刪除
- Pavlov2(留言) 2021年3月30日 (二) 17:25 (UTC)
- (+)支持 誤判誤判,我看成因為元維基有,因此討論禁止在全域創建用戶名包含「肏」字的賬號,如果是處於社群本身做出的決定我是絕對支持的。--Pavlov2(留言) 2021年3月30日 (二) 18:11 (UTC)
- 小維基的黑名單都是本站複製過去的,而不是他們也決定禁止該關鍵字,故這點不成理由。--Xiplus#Talk 2021年3月31日 (三) 09:04 (UTC)
- 已劃掉,感謝說明。--SCP-0000(留言) 2021年3月31日 (三) 10:14 (UTC)
- (!)意見:「屄」、「屌」等關鍵字也應該禁止。--12З4567(留言) 2021年4月3日 (六) 07:40 (UTC)
- 現公示「透過全域標題黑名單,禁止在全域創建用戶名包含『肏』此字的帳號」此提案七天。--SCP-0000(留言) 2021年4月17日 (六) 09:00 (UTC)
- 已通過,煩請管理員提請修改全域標題黑名單。謝謝。--SCP-0000(留言) 2021年4月24日 (六) 12:26 (UTC)
1234567的建議
[2][3] ,故此也建議透過全域標題黑名單,禁止在全域創建用戶名包含「屄」和「屌」這兩字的帳號。謝謝。--SCP-0000(留言) 2021年4月17日 (六) 09:31 (UTC)
經查,大多數包含「屄」和「屌」的用戶名為不當用戶名- 可。有需要的話也可以將這事情回報給meta。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17日 (六) 11:04 (UTC)
- 此事就是回報給meta,不然在下也不會特意在這裏發起討論。--SCP-0000(留言) 2021年4月24日 (六) 12:26 (UTC)
- 現公示上述提案七天。--SCP-0000(留言) 2021年4月24日 (六) 12:26 (UTC)
-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嘉傑的問題
雖然嘉傑因為濫用傀儡而被永久封禁,但根據維基百科: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嘉傑列出的編輯傾向來看稱不上破壞,充其量只是編輯爭議或政治爭端,且檢視其以往的編輯,大多還算正常。我不認為嘉傑符合上榜資格,甚至一筆沒問題的編輯[4]在LTA頁面居然被認為是「其他編輯有時常常違反WP:AFC,扭曲引文的原意,或者加入難以查證的原創研究內容,違反WP:V,不易察覺」,這筆編輯嘉傑已給出來源,而且內容基本複製原文,不存在所謂的扭曲引文或是原創內容。還有這個頁面列出的第五點,「編輯摘要內容有時違反WP:NPOV」,WP:NPOV什麼時候管到編輯摘要頭上了?「嘲諷不喜歡的政治派系」,別人只是說「一國兩制玩完」,沒有嘲諷哪個派系。
此外立場與嘉傑相似的香港用戶不少,那以後一旦有親泛民主派以及反共的新用戶或ip作出與親共用戶觀點相斥的編輯,很有可能被扣上「嘉傑傀儡」的帽子而被封禁[5][6]。--Googol19980904(留言) 2021年5月7日 (五) 15:26 (UTC)
- (?)疑問那類似情況的LTA:User:Πrate、User:Lovehksingers(這個最類似吧,也是喜歡政治爭端,只不過立場正好反一反)、User:Why you are here(這位看介紹都不太編輯。。。與世無爭。。。)要不要放出來。。。--MINQI(留言) 2021年5月7日 (五) 19:53 (UTC)
- Lovehksingers的行為要嚴重的多,很大一部分都屬於破壞,而嘉傑只是純粹不斷濫用傀儡編輯,二者不可一概而論。--Newbamboo(留言) 2021年5月8日 (六) 04:59 (UTC)
- 其IP傀儡的編輯包含不少編輯破壞,並不是僅濫用傀儡。——ClayM300(留言討論🧐) 2021年5月8日 (六) 14:55 (UTC)
- Lovehksingers的行為要嚴重的多,很大一部分都屬於破壞,而嘉傑只是純粹不斷濫用傀儡編輯,二者不可一概而論。--Newbamboo(留言) 2021年5月8日 (六) 04:59 (UTC)
- 論入這個持續出沒的破壞者名單,嘉傑肯定是不夠格,第一資歷不夠,第二影響有限。--Newbamboo(留言) 2021年5月8日 (六) 05:04 (UTC)
- 那另兩位呢?一位再被永封且上榜就是因為濫用傀儡,另一位看他介紹更是只是濫用傀儡的「無聲者」(影響更有限,另不知道閣下對夠格的標準是什麼)。--MINQI(留言) 2021年5月8日 (六) 07:52 (UTC)
- 影響有限嗎?我認為未必如此。--ClayM300(留言討論🧐) 2021年5月8日 (六) 14:28 (UTC)
- 已提刪,請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1/05/08#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嘉傑--Billytanghh 討論 歡迎參與亞洲月 2021年5月8日 (六) 05:36 (UTC)
- Special:Diff/65166703這次編輯雖然加入了來源,但是事主高福在嘉傑編輯的前一天就已經過媒體發佈聲明,告知自己的言論被誤讀或者誤傳。我認為編輯有必要核實內容的正誤,在加入內容之前驗證內容的準確性。在當時那個版本「嘲諷不喜歡的政治派系」這一說法有問題,但是「嘲諷」這一行為本身是存在的。比如對「紫荊黨」的這次編輯,暫時沒有可靠來源證實這群人屬於建制派、泛民還是商界,但在編輯摘要中把這群人嘲諷作「只驚黨」;再比如這次對「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編輯把國家安全處比作「東廠」,並在正文原始碼加入了ref name="東廠",除了嘲諷以外甚至可能具有侮辱性。
- 這個頁面是我在勞動節假期之前編輯的,不過沒有完成編輯就放假旅遊去了,少數內容與舉例可能對不上,但是多數內容我認為沒有冤枉他。另外考慮到嘉傑傾向於濫用IP傀儡並作出了好幾次難以察覺的破壞編輯,原有的LTA頁面有必要保留,更詳細的理由在這裏(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1/05/08#Wikipedia:持續出沒的破壞者/User:嘉傑),不在此處再複述一遍。
- 我不認為此頁面會被用於「扣帽子」,因為行為模式與編輯傾向(特別是列出的前三條)對得上就是一望而知的傀儡,對不上則須另案處理,如果真有人想扣帽子,刪除此LTA頁阻止不下這種行為,這不是LTA頁面本身的問題。--ClayM300(留言討論🧐) 2021年5月9日 (日) 02:27 (UTC)
該用戶不僅濫用註冊傀儡和大量IP傀儡、被永封后仍繼續使用傀儡,而且有作出破壞性編輯(詳見編輯傾向),並非「只是純粹不斷濫用傀儡編輯」。其行為已經符合WP:VAND,即便作出一部分建設性編輯,也無法抵消其作出的破壞性編輯。--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5月8日 (六) 06:38 (UTC)
- LTA頁面列出的所謂的「罪名」,沒幾個算是破壞性編輯,不涉及對事實的篡改或刪除。比如這筆編輯[7],LTA頁面說是「使用不同的IP傀儡堅持在條目插入無關內容」,顯然別人只是在編輯摘要提出,沒有寫進條目正文,並且媒體在提到習近平時確實會在他本名前加上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三個頭銜[8],嘉傑在國家主席前加入中共中央總書記實屬正常。
- 還有這筆[9],LTA頁面說是「脫離條目背景刪除或者隨意篡改中國國家主席等政治人物頭銜」,嘉傑修改前的版本裏面,在上文已提到中共領導人頭銜的情況下,每次講到人名時就要提到職務,甚至還出現一些「胡錦濤主席」、「溫家寶總理」之類的尊稱。原版本其實沒必要這麼做。嘉傑的編輯沒有不當之處。
- LTA頁面說這筆是會引起編輯戰[12],我同意此說法,但沒有造成事實上的篡改,問題不大。--Googol19980904(留言) 2021年5月8日 (六) 07:28 (UTC)
- 「編輯摘要破壞:在編輯摘要內寫入令人反感的內容」、「稚氣的破壞:在文中加插塗鴉、惡作劇、冒犯性內容或完全無意義的內容。」——WP:VAN;「本頁簡而言之:每位用戶只使用一個賬號(即一位用戶,一個賬號,或一戶一號)。切忌使用傀儡來偽造對某件事的支持度,誤導他人,挑起爭端,協助破壞,或迴避封禁。」——WP:MJ--MINQI(留言) 2021年5月8日 (六) 07:50 (UTC)
- 看了一下Googl19980904的理由,該用戶對中國政治的相關術語、專有名詞缺乏了解。現作出以下反駁:
- 「主席特使」是專有名詞,指的是代表國家主席執行的一種臨時性「特殊任務」的部長級及以上的官員[13][14]。
- 使用稱謂時,要看領導人以什麼身份參與。這點可以在官方新聞稿件中查證。雖然中國國家主席兼任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等職務,但在一些場合(如,外交),通常只以國家主席身份參與。
- --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5月8日 (六) 08:43 (UTC)
- 那也不是故意破壞,不過是嘉傑不了解有主席特使這個職務,他看成了胡錦濤主席/特使,就算遇到這種情況只需提醒一次就行。--Googol19980904(留言) 2021年5月8日 (六) 09:41 (UTC)
- 根據列舉出來的編輯摘要可以看出,他不是不了解,而是想表達自己的政治觀念。@ClayM300早前就曾對該用戶作出提醒,然而該用戶依然堅持這種行為,後來被管理員封禁一段時間[15]。--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5月8日 (六) 13:51 (UTC)
- 給出的鏈接沒看到有封禁記錄。--Googol19980904(留言) 2021年5月8日 (六) 15:21 (UTC)
- 出於WP:AGF,我認為是內容太多導致你沒有找到相應的提報。還是直接給出封禁日誌吧[16]。--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5月8日 (六) 16:35 (UTC)
- 給出的鏈接沒看到有封禁記錄。--Googol19980904(留言) 2021年5月8日 (六) 15:21 (UTC)
- 一次兩次的編輯可以認作不了解,但是類似表達政治觀念的編輯有很多。--ClayM300(留言討論🧐) 2021年5月8日 (六) 14:30 (UTC)
- 根據列舉出來的編輯摘要可以看出,他不是不了解,而是想表達自己的政治觀念。@ClayM300早前就曾對該用戶作出提醒,然而該用戶依然堅持這種行為,後來被管理員封禁一段時間[15]。--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5月8日 (六) 13:51 (UTC)
- 那也不是故意破壞,不過是嘉傑不了解有主席特使這個職務,他看成了胡錦濤主席/特使,就算遇到這種情況只需提醒一次就行。--Googol19980904(留言) 2021年5月8日 (六) 09:41 (UTC)
(~)補充:而且,我很奇怪為什麼要在提交編輯時留下類似這種的編輯摘要:
“ | ……總書記職務的排名比國家主席要前,如果習近平沒有擔任總書記,只擔任國家主席,這樣也不算是中國的最高領導人。這裏是維基百科,必須要讓讀者清楚了解中國的政治制度,習近平不僅是中國的國家元首,還是領導中國這個社會主義國家的唯一執政黨的最高領袖。 | ” |
其實如果只是表達觀點那無所謂,但是這位用戶很喜歡使用IP傀儡,而且屬於一望而知。我不懂也不想猜測緣由,只是覺得如果不喜歡登錄賬戶那就不必登錄,為何要來回切換?後來從幾個IP用戶編輯中歐全面投資協定之後,我注意到了幾個IP傀儡注意到了幾處隱秘的破壞編輯,比如在這一次Special:Diff/65170256編輯,提交的正文與引文完全對不上,這就是典型的破壞(WP:VAND)了吧? ——ClayM300(留言討論🧐) 2021年5月8日 (六) 15:03 (UTC)
- 這段話內容太多了,是正文裏面哪句話與引文對不上?--Googol19980904(留言) 2021年5月8日 (六) 15:21 (UTC)
「《金融時報》專欄作者」之前的內容沒有一句話對的上引文,另外這段新增內容與「赤納粹」沒有關聯。--ClayM300(留言討論🧐) 2021年5月8日 (六) 15:40 (UTC)- 沒有一句話對得上引文。——ClayM300(留言討論🧐) 2021年5月8日 (六) 15:45 (UTC)
- 這段話內容太多了,是正文裏面哪句話與引文對不上?--Googol19980904(留言) 2021年5月8日 (六) 15:21 (UTC)
順便說一下,在頁面提刪第二天,管理員霧島聖就急着關閉頁面,聲稱「無共識」[17],這管理員連存廢需要7天討論都不知道?--Googol19980904(留言) 2021年5月9日 (日) 07:18 (UTC)
- (?)疑問:「存廢討論」不適用或例外於WP:SNOW?--MINQI(留言) 2021年5月9日 (日) 07:36 (UTC)
關於User:Comezgirl的永久封禁
5月6日,User:Comezgirl被管理員User:蟲蟲飛以「確認為傀儡」的理由永久封禁,被指控為傀儡的User:Gomezgirl同時被管理員User:Ch.Andrew封禁。
本人反對這兩項封禁,理據如下:
- 兩個賬號都沒有負面編輯。在假設其為同一人的前提下,也沒有出現《傀儡方針》中列明的「被視為濫用多重賬號」的行為。由於用戶名相似,合理推斷並非在冒充他人。
- 存在兩個賬號不是同一人的可能性。若他人模仿編輯,不應導致自己被封。
先前給蟲蟲飛君留言及代此用戶提出封禁申訴均告無效,故請社群審視此案。
多年前我也曾用IP代新手申訴,同樣以「申訴須由本人提出」的理由遭拒絕。新手可能並無意願/能力提出封禁申訴,或許就此離開維基百科。在誤封不可避免的情況下,我認為應有代他人申訴的渠道,否則除了提報到客棧外別無他法。--Lt2818(留言) 2021年5月7日 (五) 09:02 (UTC)
- 我懷疑這兩位管理員是不是真的理解WP:BLOCK。--痛心疾首 2021年5月7日 (五) 09:21 (UTC)
- 「申訴須由本人提出」確實不妥,就算當事人默認,不代表封禁就一定沒問題。--Googol19980904(留言) 2021年5月7日 (五) 15:29 (UTC)
- Lt2818的質疑其實有一些道理值得反思,不過我還是先單說我的部份。首先雖然Gomezgirl(以下簡稱G用戶)似乎沒有直接違反WP:BADSOCK,可是也並不符合WP:SOCK#LEGIT,依然是並非方針容許的行為,那麼就還是需要處理。請注意G用戶直接在Comezgirl(以下簡稱C用戶)下方「頂替」C用戶回答(Special:diff/65500595)可以認為當中行為有異。現行明文規定若是符合「一望而知」,採取的措施是直接永久封禁傀儡,而且不適用CU,所以對於G用戶的管理措施並沒有超出現行規定。至於C用戶則不是我封的。--章安德魯(留言) 2021年5月7日 (五) 18:41 (UTC)
- WP:SOCK:「用戶不能利用多重賬號對同一頁面或討論作出貢獻來製造多人參與的假象。但只要已公開賬戶間的關係(如:主賬號和公用電腦專用賬號、主賬號和機械人賬號),我們不禁止用戶以多於一個賬號編輯同一條目。」「分身賬號是名稱近似主賬號的賬號。主賬號用戶可創建這些賬號,以避免其他人註冊這些賬號造成混淆。這些賬號的用戶頁須加上{{doppelganger}}(或直接重定向到主賬號用戶頁),並且不能進行其他編輯。」WP:AGF:「善意的人們依然可能犯錯誤,當他們做錯時,你應該糾正。但你不應該認為他們的錯誤是故意的。」
- 沒有證據說明Comezgir刻意的使用了傀儡進行混淆發言:他可能只是建立了分身賬戶,在回復的時候不慎用錯了賬戶。根據SOCK方針,應當封禁其分身賬戶,而非同時封禁分身賬戶和主賬戶。Itcfangye(留言) 2021年5月7日 (五) 19:24 (UTC)
- 同上。不認為應當僅因一次貢獻就這麼快判定為傀儡就封。--Milky·Defer 2021年5月8日 (六) 18:09 (UTC)
- 認同Itcfangye和MilkyDefer兩位上面的分析和看法。--Gluo88(留言) 2021年5月9日 (日) 00:06 (UTC)
- 認同MilkyDefer的看法。--痛心疾首 2021年5月9日 (日) 07:46 (UTC)
- 同上。不認為應當僅因一次貢獻就這麼快判定為傀儡就封。--Milky·Defer 2021年5月8日 (六) 18:09 (UTC)
- 感覺Lt2818閣下的提議 "應有代他人申訴的渠道,否則除了提報到客棧外別無他法" 很值得考慮, 也值得仔細分析一下「代申訴」合法化的利弊。
- 在下認為Lt2818閣下所提到的下面理由好像是合情合理的,考慮到了「善意」和 「幫助新手」。
- 「否則除了提報到客棧外別無他法」 (客棧討論會牽扯更多編輯時間和精力?)
- 「新手可能並無意願/能力提出封禁申訴,或許就此離開維基百科。」 (維基社區的損失?)
- 在下還覺得:
- 第三者來代為申訴的列出理由,在多數情況下更為客觀可信,更能跳出有爭議雙方的主觀或情緒化的見解,而更理性化。
- 第三者觀查到需要應用 WP:AGF:「善意的人們依然可能犯錯誤,當他們做錯時,你應該糾正。但你不應該認為他們的錯誤是故意的。」時, 在多數情況下更為客觀可信。
- 不知該提議是否有那些更值得考慮弊端?
- --Gluo88(留言) 2021年5月9日 (日) 18:25 (UTC)
- 對於代申訴的行為不贊同,是否申請質疑封禁是被封禁用戶的權利,而且被封禁後有不少提示如何申請封禁爭議,對於用戶是否想在被封禁後繼續在維基項目共享那是用戶他的問題,而不是其他人代其操心。但不反對其他用戶在其他討論區域上質疑管理員的封禁操作或者要求解釋合理性。——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5月10日 (一) 01:11 (UTC)
- 現在過濾器和機械人都能封禁用戶,也增加了誤判的可能性。我認為至少對一目了然的誤封應當允許他人申訴,不應墨守成規。
- 我一位已故好友的實名知乎賬號被永久禁言,理由相當於維基百科的純破壞用戶,其實不是。現在搜她名字,排第一的就是該賬號被永久禁言的消息。我曾聯繫知乎請求解封或者刪除賬號,得到的也是「需用該賬號申訴」這樣的機械式答覆。她本人大概無所謂,我倒蠻遺憾,只能祝禱知乎早日倒閉。--Lt2818(留言) 2021年5月10日 (一) 15:02 (UTC)
- 看來你沒有看完我後面還說了些什麼了。「不反對其他用戶在其他討論區域上質疑管理員的封禁操作或者要求解釋合理性。」實際上這裏就是試過一次過濾器誤封,有人在知乎上抱怨,被轉載回來後,讓管理員確認誤封情況的處理。——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5月11日 (二) 01:20 (UTC)
- 不必重複發言,我都看過,希望不要對他人做揣測。如果你細緻觀察,會發現我在開頭已經提供了該案例的連結。
- 在封禁管理員拒絕認錯的情況下,當然可以每次都來客棧留言。但申訴能處理掉的話,就不必大動干戈。--Lt2818(留言) 2021年5月11日 (二) 02:40 (UTC)
- 看來你沒有看完我後面還說了些什麼了。「不反對其他用戶在其他討論區域上質疑管理員的封禁操作或者要求解釋合理性。」實際上這裏就是試過一次過濾器誤封,有人在知乎上抱怨,被轉載回來後,讓管理員確認誤封情況的處理。——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5月11日 (二) 01:20 (UTC)
- 如果是過濾器之類的話,那我也認為可以考慮容許代為申訴。不過,如果是一般封禁的話,完全可以直接找相關管理員,不一定就要代為提出申訴,尤其是明顯誤判的話,我相信處理的管理員不可能在被提醒的情況下仍然注意不到。--AT 2021年5月10日 (一) 15:41 (UTC)
- 似乎客棧討論中,即使大多數人認為處理不當,如果涉事管理員主觀的堅持己見,而且涉事被處理者失望不去申述,維基有可能失去一個多年貢獻良多的編輯。 其它管理員在被處理者失望不去申述時,好像不便介入。第三者的代為正式申訴,能使得其它管理員儘快正式介入。對主觀的堅持己見的涉事管理員,能多些客觀的監督和提醒渠道。
- 例子見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21年2月#Mys_721tx濫權,任意封禁用戶: 由於ArikamaI君被Mys_721tx以創建沒有可靠來源的條目作為理由而永久封禁, 被第三者認為涉事管理員處理不當, 提到客棧討論。由於ArikamaI君之前並未有因為創建沒有可靠來源的條目作為理由的封禁,近5年都沒有被封禁的情況下,大多數人認為不該永久封禁(包括在下和User:Uranus1781君)。 儘管如此, 由於Mys_721tx仍堅持己見, 第三者也無法來代為正式申訴,其結果是ArikamaI君好像離開了維基, 從其討論頁看到不少編輯對其多年的貢獻很讚賞。
- 最近看到有用戶連續兩次把 「批判性思維」改為「耶和華思維」,管理員第一次封禁1星期,管理員第二次封禁2星期;對比Mys_721tx因為創建沒有可靠來源的條目作為理由的永久封禁,大多數人認為不該永久封禁時,主觀的堅持己見, 顯得非常不公正。
- 第三者的代為正式申訴時,也因為第三者和其它管理員的正式介入,一般能更客觀一些。對主觀的堅持己見的涉事管理員,在有被多數人認為是濫權的情況下,並在問題還沒有大到要提出管理員解聘的情況下,多些客觀渠道。 能更好的監督和提醒。
- --Gluo88(留言) 2021年5月11日 (二) 00:00 (UTC)
- 重點是被封禁用戶自己願不願意申訴,或者人家就是需要一個理由不想幹了。ArikamaI的情況本身就是有闖紅燈的情況,而且本身是可以改善的,當然更大的問題是一直沒人跟他提一下補一些來源的問題。——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5月11日 (二) 01:25 (UTC)
- 在下上面的意見解釋了為麼不認同只靠被封禁用戶自己申訴的方法,不認為被封禁用戶主觀上願意保持被不正當的封禁, 抱歉我的意見與閣下不同。 同意閣下「ArikamaI的情況本身就是有闖紅燈的情況,而且本身是可以改善的」,只是大多數人認為不該永久封禁時,並在問題還沒有大到要提出管理員解聘的情況下,沒有多些客觀渠道, 更好的監督和解套涉事管理員主觀的堅持己見似乎成為死結的情況(被多數人認為永久封禁是不對,被封禁用戶可能對不公正做法灰心了的情況下)。--Gluo88(留言) 2021年5月11日 (二) 01:40 (UTC)
- 那要看是不是規則上辦事。例如ArikamaI是長期沒加來源(有一部分能補加的情況下),Mys_721tx留意到,已經按照封禁前給夠警告了,但最後還是封了。至於封禁期,考慮到長期性,其實給永久好像也沒啥問題,如果ArikamaI意識到沒來源的問題,承認是疏忽,再找其他管理員介入處理,那也能解封掉。但是ArikamaI應該沒有去做,或者覺得沒這個必要吧。——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5月11日 (二) 02:53 (UTC)
- 討論中有編輯指出:Mys_721tx做出的永久封禁被編輯質疑後才提「長期性」為理由;Mys_721tx的該理由被有的編輯駁回,提到:如按此理由, 在大多數工作過多年的編輯中,都可找出沒來源段落(包括合理的沒來源段落), 也都可被永久封禁(包括Mys 721tx君本人),參見(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21年2月#Mys_721tx濫權,任意封禁用戶)段落:
- ...Mys_721tx君創建六十餘個條目便最少有三十餘個有種種來源問題,甚至全無來源或參考出處,屢次違反可供查證方針,問題條目所佔比率超過50%,相比起 ArikamaI君建立千餘個條目所出現的情況更屬尤有過之,若以持續建立所謂「劣質條目」作為永久封禁的理由,Mys_721tx君是否也應遭到永久封禁... ...
- 如果User:ArikamaI一事的封禁標準成為「案例」,恐怕中文維基百科有一半活躍用戶都有機會要「三振出局」(對用戶發出警告留言也算作一次好球)。--Mewaqua(留言) 2020年12月2日 (三) 04:46 (UTC)")。
- 進一步分析,由於個人看法有主觀性不一定正確,如疑似是不合理的沒來源段落, 也應該先提醒和討論. 正是如此, 討論中大多數編輯認為不該永久封禁。如果涉事管理員,尊重大多數編輯的意見,改成短期封禁,那也能解決該問題, 但是Mys_721tx沒有去做。 目前,在這種情況下討論中給出的意見是:非涉事編輯們對處理感到不公平時,正式的方法只能是提請解聘涉事管理員。
- 涉事管理員的個案處理不公正時,不只是應該被處理的編輯的關心問題, 也是維基社區編輯們關心的工作環境問題, 應該從方針上讓非涉事編輯們能見到不公正的處理時,能更便利的正式介入。維基社區中,改善看到的不公平處理,同樣是非涉事編輯們義務和願望,幫助相對弱勢的普通編輯也是幫助自己, 能有一個公正的工作環境。 對還不到該提請解聘涉事管理員地步時,目前的方針還沒有在非涉事編輯們對處理感到不公平時, 能正式申述的方法。所以我支持第三者來代為申訴。
- --Gluo88(留言) 2021年5月11日 (二) 15:13 (UTC)
- 我的見解是第三者如果認為封禁不妥的話,可以通過找其他管理員與相關管理員商討如何處理,通常效果比代為申訴要更好。--AT 2021年5月11日 (二) 16:31 (UTC)
- 謝謝,閣下有道理,「代為申訴」是代表「該用戶」, 可能不當。
- 我覺得,第三者如果認為封禁不妥的話,可以代表第三者本人而不代表「該用戶」, 通過找其他管理員與相關管理員的進行正式申訴。申述過程和效力應該類似於,「該用戶」代表自己的申述。
- 目的是所有過程公開透明,能很好的受大家的監督, 包括對提申述第三者本人監督(如:是否涉嫌真人傀儡等), 接到申述的管理員的監督。接到申述的管理員於是有義務接受申述, 而不是退回該申述堅持讓涉事用戶自己申述, 如目前的本案 和(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21年2月#Mys_721tx濫權,任意封禁用戶)案。
- 修改後的提案, 不知有什麼沒有考慮到的更大的弊端? --Gluo88(留言) 2021年5月11日 (二) 17:40 (UTC)
- 基本上沒有問題,不過形式上仍然應該避免直接使用封禁申訴模板,而且如果管理員不同意第三者提出的理據的話,所謂申述本身便不成立(實際上也就等同於駁回封禁申訴)。--AT 2021年5月11日 (二) 18:03 (UTC)
- 謝謝閣下回復。
- 如果容許第三者代表其本人正式申訴,是否應該在客棧/方針討論對現有的「Wikipedia:封禁方針#解除封禁 」修改, 增加第三者如何正式申訴的方法?
- 目前的封禁申訴模板 {{Unblock|1=被封禁用戶的理由(由被封禁用戶填寫)|2=接受、拒絕、無效或過期(由管理員填寫)|3=理由(由管理員填寫)|4=~~~~(由管理員填寫)}} 只是針對被封禁用戶, 是否可能括展包括第三者代表自己正式申訴,或者建立新模板, 以便正式紀錄第三者代表自己正式申訴理由(由第三者填寫), 和管理員填寫的處理意見?
- 「而且如果管理員不同意第三者提出的理據的話,所謂申述本身便不成立」 那是當然了。
- 關於Wikipedia:封禁方針#有爭議的封禁中談到: 如果管理員確信有必要封禁:懷疑是傀儡的用戶,有貢獻登錄用戶..., 請管理員 「更仔細的取證」,「聯繫其他管理員共同討論...與其他維基用戶討論。 是否是要求先管理員開展討論,再執行封禁?
- Wikipedia:封禁方針#有爭議的封禁中沒有提到是否應該在客棧上的充分討論的基礎上採用大多數人的觀點。 是否該加上下面這段的意思: 客棧上的有關封禁的討論中, 由於任何個人的見解都會帶有主觀性, 很需要多聽一聽維基人「同一事宜」的各種不同看法。封禁論題很難像形式邏輯的命題,可以靠純粹的邏輯推理解決。而更像政治論題評判,主要靠充分的討論, 理解雙方論點和理由, 然後靠民意的多數。 這是民主式的方法,雖然不能保證一定正確, 但的確能排除很多的不正確的東西,並且比個人主觀評判正確的概率高。 這樣一來, 編輯們可以請求管理員尊重民意的多數來作如何封禁的決定?
- --Gluo88(留言) 2021年5月11日 (二) 19:27 (UTC)
- 回復第4、5條。封禁有即時的必要性,不應要求封禁前討論,可以在封禁後進行。在封禁事宜上,民意易受誤導,前例在在,封禁理據也不一定公開可見。但不妨採取大多數【管理員】的觀點作解封決定;對爭議性大的封禁,討論後交給管理員群體投票,應當是可行的解決方法。--Lt2818(留言) 2021年5月12日 (三) 03:29 (UTC)
- 有道理,我認同閣下上面的觀點。但是,好像現在的 Wikipedia:封禁方針#有爭議的封禁 解釋中,對封禁「懷疑是傀儡的用戶,有貢獻登錄用戶」非常慎重, 現條款隱含「更仔細的取證,聯繫其他管理員共同討論」後才能封禁? --Gluo88(留言) 2021年5月12日 (三) 03:45 (UTC)
- 現條款看起來只是對管理員的建議。如現行犯之類情況,當然先封了再說。--Lt2818(留言) 2021年5月12日 (三) 04:11 (UTC)
- 有道理,我認同閣下上面的觀點。但是,好像現在的 Wikipedia:封禁方針#有爭議的封禁 解釋中,對封禁「懷疑是傀儡的用戶,有貢獻登錄用戶」非常慎重, 現條款隱含「更仔細的取證,聯繫其他管理員共同討論」後才能封禁? --Gluo88(留言) 2021年5月12日 (三) 03:45 (UTC)
- 回復第4、5條。封禁有即時的必要性,不應要求封禁前討論,可以在封禁後進行。在封禁事宜上,民意易受誤導,前例在在,封禁理據也不一定公開可見。但不妨採取大多數【管理員】的觀點作解封決定;對爭議性大的封禁,討論後交給管理員群體投票,應當是可行的解決方法。--Lt2818(留言) 2021年5月12日 (三) 03:29 (UTC)
- 基本上沒有問題,不過形式上仍然應該避免直接使用封禁申訴模板,而且如果管理員不同意第三者提出的理據的話,所謂申述本身便不成立(實際上也就等同於駁回封禁申訴)。--AT 2021年5月11日 (二) 18:03 (UTC)
- 我的見解是第三者如果認為封禁不妥的話,可以通過找其他管理員與相關管理員商討如何處理,通常效果比代為申訴要更好。--AT 2021年5月11日 (二) 16:31 (UTC)
- 討論中有編輯指出:Mys_721tx做出的永久封禁被編輯質疑後才提「長期性」為理由;Mys_721tx的該理由被有的編輯駁回,提到:如按此理由, 在大多數工作過多年的編輯中,都可找出沒來源段落(包括合理的沒來源段落), 也都可被永久封禁(包括Mys 721tx君本人),參見(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21年2月#Mys_721tx濫權,任意封禁用戶)段落:
- 那要看是不是規則上辦事。例如ArikamaI是長期沒加來源(有一部分能補加的情況下),Mys_721tx留意到,已經按照封禁前給夠警告了,但最後還是封了。至於封禁期,考慮到長期性,其實給永久好像也沒啥問題,如果ArikamaI意識到沒來源的問題,承認是疏忽,再找其他管理員介入處理,那也能解封掉。但是ArikamaI應該沒有去做,或者覺得沒這個必要吧。——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5月11日 (二) 02:53 (UTC)
- 在下上面的意見解釋了為麼不認同只靠被封禁用戶自己申訴的方法,不認為被封禁用戶主觀上願意保持被不正當的封禁, 抱歉我的意見與閣下不同。 同意閣下「ArikamaI的情況本身就是有闖紅燈的情況,而且本身是可以改善的」,只是大多數人認為不該永久封禁時,並在問題還沒有大到要提出管理員解聘的情況下,沒有多些客觀渠道, 更好的監督和解套涉事管理員主觀的堅持己見似乎成為死結的情況(被多數人認為永久封禁是不對,被封禁用戶可能對不公正做法灰心了的情況下)。--Gluo88(留言) 2021年5月11日 (二) 01:40 (UTC)
- 重點是被封禁用戶自己願不願意申訴,或者人家就是需要一個理由不想幹了。ArikamaI的情況本身就是有闖紅燈的情況,而且本身是可以改善的,當然更大的問題是一直沒人跟他提一下補一些來源的問題。——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5月11日 (二) 01:25 (UTC)
- 似乎客棧討論中,即使大多數人認為處理不當,如果涉事管理員主觀的堅持己見,而且涉事被處理者失望不去申述,維基有可能失去一個多年貢獻良多的編輯。 其它管理員在被處理者失望不去申述時,好像不便介入。第三者的代為正式申訴,能使得其它管理員儘快正式介入。對主觀的堅持己見的涉事管理員,能多些客觀的監督和提醒渠道。
- 以前User:BlackLotux、User:Snorri第一次被指違規使用傀儡帳號時主帳號都不是「被永久封禁」。「Wikipedia:傀儡」:「如果某人被發現操縱傀儡,其傀儡帳號應被永久封鎖。至於主帳號是否一併查封,可由不涉及此事的管理員按下述規則決定。...」--Mewaqua(留言) 2021年5月11日 (二) 02:18 (UTC)
道歉聲明
台灣和香港 維基人很多上傳的室內建築照片都涉及到FOP政策,若提刪則影響甚廣
繼2018年的討論後,今日commons用戶JWilz12345 將一個已經封存多年的連結給我,指台北101大樓室內拍攝的照片是不符合FOP政策,因而進行提刪。用戶JWilz12345 在103年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網頁,寫到「所詢拍攝「台北101大樓」(僅限大樓外觀,不包括大樓內部) 之照片並將其製成明信片販賣,依前揭規定,無須取得著作權之授權」。不過本人發現同一部門在109年發佈的電子郵件查詢,卻改為 "拍攝101大樓或台中國家歌劇院等建築地標,依上述著作權法第58條合理使用之規定,亦得主張合理使用,並無侵害該等建築著作之著作財產權,惟應依著作權法第64條規定註明出處。"
其後用戶JWilz12345在commons提出詢問,指建築物室內部分照片也涉及到FOP政策。如果改變做法的話,台灣和不同地區維基人(包括自己)很多上傳的大量室內照片(包括車站,歷史建築,公共建築和商場等)都要面臨被提刪的危機。我的理解是,似乎只有原汁原味的重製(複製整個建築再興建/模型/完完全全的翻拍)才不算合理使用,否則都可以合理使用,而且台灣這個合理使用亦包括商用。而根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網頁,也提及到拍攝"室內"裝潢的行為是將實施結果的實體物為拍攝,並不涉及著作權之侵害
希望大家也多留意commons的討論--Wpcpey(留言) 2021年5月13日 (四) 06:22 (UTC)
也請@Roy17、Outlookxp、WQL、克勞棣、Cyora0815、Pbdragonwang:去commons關注一下,這裏的用戶認為建築物室內部分照片不可以保留。--Wpcpey(留言) 2021年5月14日 (五) 01:58 (UTC)
UAA處理相關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21年5月16日 (日) 02:49 (UTC)之前加入的。
為何有些IP位址會被永久封鎖?
為何這些IP位址會被永久封鎖?--210.3.246.178(留言) 2021年5月28日 (五) 04:33 (UTC)
- 沒有記錯的話IP應不能被永久封鎖。210.3.246.178(留言) 2021年5月28日 (五) 04:51 (UTC)
- 元維基有好多IP封永久的。--安憶Talk 2021年5月28日 (五) 05:31 (UTC)
- 有些IP為「確定為傀儡」,但傀儡IP不能永久封鎖。Proxy的我不清楚。@Outlookxp、Shizhao、Antigng、Liangent:請覆檢這些IP是否應被永封。221.124.241.44(留言) 2021年5月28日 (五) 06:17 (UTC)
- 該IP段被封鎖是因為其為wmf cloud vps的段,運行在wmf cloud vps上的機械人/工具必須登錄相應的賬戶才能做出編輯,而不能匿名編輯或是創建賬號。--Antigng(留言) 2021年5月29日 (六) 11:49 (UTC)
- 有些IP為「確定為傀儡」,但傀儡IP不能永久封鎖。Proxy的我不清楚。@Outlookxp、Shizhao、Antigng、Liangent:請覆檢這些IP是否應被永封。221.124.241.44(留言) 2021年5月28日 (五) 06:1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