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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关注度/存档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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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关注度指引增设“关注度准则之意义”一节

已通过
公示期无反对意见,已通过。--Antigng留言2021年7月15日 (四) 19:21 (UTC)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 问题的提出:本站现行关注度指引虽指明“如果一个主题得到了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并且这些来源独立于主题实体,则可假定该主题或符合独立条目的收录标准”,然而,无论是来源的可靠性、独立性、介绍的有效性,都不是简单非黑即白的概念。究竟多少介绍可谓深入,多有声誉可谓可靠,都没有明确客观的标准。本人多次从站内外渠道接到过部分用户对该指引的投诉。为减小这种模糊性,并引导参与关注度讨论的编者从条目编写的角度考虑问题。拟依英文站现行关注度指引中"Why we have these requirements"的内容,结合本地条文,为本地关注度指引增设“关注度准则之意义”一节,如下所示:

初稿

关注度准则并非为条目收录人为、任意地划定的一道门槛——毕竟,维基百科并非印刷品,无限制条目数量之必要。关注度准则设立的初衷,乃是为了确保,为每个符合该准则的主题,皆有可能撰写一篇符合内容方针的合格百科全书条目。具体而言:

准则 意义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需包含对条目主题的有效介绍。 确保在不进行拼凑来源原创总结的前提下,能够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基本完整的条目,而非难以扩充的简单定义只言片语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须为可靠来源。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满足可查证性要求,非通篇流言蜚语、虚假资讯、原创研究琐细信息的条目。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须为独立于主题实体的第三方来源。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非广告文宣严重偏颇的条目。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不宜为第一手来源。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满足非原创研究方针中“应主要依赖二手来源”要求的条目。
多方来源更受欢迎。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中立持平、兼顾多方观点的条目。
关注度准则的满足应视作为某一主题撰写独立条目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在特定情况下,对于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亦可能有更好的呈现方式(例如,合并至母主题的条目中加以介绍)而无需独立成文。关注度准则并不为此等建设性的编辑行为设下限制。

运用关注度准则衡量条目主题的关注度时,请编者以上列目标为先,合理把握尺度。

意见区

该增订妥否?请社群审议。--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7日 (日) 18:51 (UTC)

(-)反对提案有多处与现行条文相抵触及矛盾:
  1. 第一、二、四、五点与现行条文重复,没必要再赘述。
  2. 现行条文的“独立于第三方”是指主题和来源“利益冲突”,包括但不限于付钱打广告,现行条文比修订条文较好,也更符合方针精神。
  3. 现行合并的最合理理据是关注度不足及主题重复,提案却以模糊的标准“更好的呈现方式”来增加合并的借口,与现行条文也相抵触及矛盾。
  4. 本站GNG门槛已经很高,提案是把GNG的门槛再次提高。
  5. 我经常收到用户投诉,现在已经有不少用户热血提删,胡乱提删本来已经符合关注度的条目;而且无故提高关注度门槛会令现存的条目也要删去。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21年6月27日 (日) 23:00 (UTC)
(:)回应@蟲蟲飛::
  1. “第一、二、四、五点与现行条文重复,没必要再赘述”:该修订旨在解释现行条文存在的意义,自然在表述上力求与现行条文一致。现行条文只是孤立地叙述“独立可靠来源有效介绍”等等要求,而该修订则在解释这其中每一个限定的意义乃至所预期达成的目标。
  2. “现行条文的“独立于第三方”是指主题和来源“利益冲突”,包括但不限于付钱打广告,现行条文比修订条文较好”:现行条文的表述是“并且这些来源独立于主题实体”,本案在“准则”部分采用的表述是“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须为独立于主题实体的第三方来源”,并指出该修订的目标是为了避免出现“广告文宣”和“严重偏颇”的问题,并未有限于“广告”的情形。本人看不出该份说明中的表述与现行条文有何冲突之处。
  3. “现行合并的最合理理据是关注度不足及主题重复,提案却以模糊的标准“更好的呈现方式”来增加合并的借口,与现行条文也相抵触及矛盾。”:该条来自于现行条文中“意味着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只构成必要条件,而不能保证某主题一定能收入维基百科。即使某个主题符合上述标准,编者们也有可能达成共识,认为不应该为其另立一篇条目”一条,在表述方式上与该条相一致,未见抵触和冲突之处。
  4. “本站GNG门槛已经很高,提案是把GNG的门槛再次提高”:这不是事实。由以上分析可知,本修订相当于为现行GNG条文作一个“法律解释”,而没有对GNG的门槛进行大幅度的提高或降低。
  5. “我经常收到用户投诉,现在已经有不少用户热血提删,胡乱提删本来已经符合关注度的条目;而且无故提高关注度门槛会令现存的条目也要删去。”:恰恰相反,本案第一句即阐述“关注度准则并非为条目收录人为、任意地划定的一道门槛——毕竟,维基百科并非印刷品,无限制条目数量之必要”,并在最后要求编者“以上列目标为先,合理把握尺度”。这反而有利于抑制您所述的这种不顾条目实际“热血提删”的行为,而非助长之。--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2:17 (UTC)
(?)异议
  1. 请看一下现行条文吧,除了正文,还有注脚,基本上您要解释的东西,方针都已经有记述,不用再重复。
  2. GNG的“来源独立于主题”是意思避免“利益冲突”,详见注脚四,这也符合方针精神,因为如果是媒体自己访问自己员工或老板,或者您付钱打广告,这就不能反映您因为有知名度而受到访问,而是因为您和媒体有关系。但您改为“广告”,就和方针精神有差异,而且范围扩大了。前者是找证据证明来源与主题“有没有关联”或“利益冲突”,但后者就在考究一篇专访文章的语句是否中立问题,而且这个标准是很主观,而且专访语句与“来源独立于主题”是没有关系的。
  3. 提案声称“本修订相当于为现行GNG条文作一个“法律解释””,但实际上对来源及合并要求都提高了门槛,提案既以“释法”为目的,但实际却提高了GNG要求,因此提案已经不成立。
  4. “抑制您所述的这种不顾条目实际“热血提删”的行为”也不成立,详见上面几点论述。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02:47 (UTC)
@蟲蟲飛(:)回应
  1. “基本上您要解释的东西,方针都已经有记述”并不是事实。以本人引入的第一条解释为例,其指出,“有效介绍”是为了在不进行原创总结的情况下写出一篇基本完整的条目,而非简单定义或只言片语。这里提及了三个概念:原创总结简单定义(条目不是词典解释)、只言片语(小小作品),皆是既有条文所不涵盖的。“要解释的东西,方针都已经有记述”无从谈起。
  2. “但您改为“广告”,就和方针精神有差异,而且范围扩大了”。并非如此。本人没有将“独立于主题实体”、“主题与来源不得存在明显利益冲突”的要求改为广告;而是在解释,考察独立性的目标是要确保依据该等来源写出的条目没有“广告宣传”或“严重偏颇”的问题。这有利于为“关联”和“明显利益冲突”划下相对明确的界限。科学工作者可能因研究其所研究的对象而获得资助;第三方咨询机构可能因为向某一实体提供咨询服务而获取薪酬;政府有介绍本地事物的倾向;某一媒体可能在形式或实质上受到某个团体或政党的控制。但这些都算“关联”、“明显利益冲突”么?不尽然吧。这些情况下就要考量,这种潜在的利益关联是否足以使得其支持的条目内容“严重偏颇”乃至沦为“广告宣传”。
  3. 基于以上两条,3/4中的异议没有说服力。--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3:14 (UTC)
(:)回应
  1. 重复的部分,如果您希望再说明,我不反对,但您把“来源独立于主题”新加了不同的附加条件,令来源更难符合GNG要求,我还是(-)反对;此外您把“合并”的要求改为以模糊的标准“更好的呈现方式”来增加合并的借口,我也是(-)反对
  2. “来源独立于主题”重点是“利益冲突”,新加了不同的附加条件,令来源更难符合GNG要求。
  3. 基于上面两点,提案的“释法”目的已经不成立。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03:26 (UTC)
(?)疑问,关于合并的问题,请问“在特情况下,编者亦可能通过讨论达成共识,认定对于某一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亦可能可以有更好的呈现方式(例如,合并至母主题的条目中加以介绍)而无需独立成文。关注度准则并不为此等建设性的编辑行为共识的建立设下限制。”这种表述您是否能接受?--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3:45 (UTC)
(-)反对现行方针很全面,而且要求已经很高,没有必要在进一步提高门槛,否则没有什么条目了,外面已经有论坛对中维乱删条目表示不满。大部分创建者和编辑者对于每个条目都花了很多心血和时间,除非条目有明显的质量问题,不应该动不动就以关注度来作为提删理由。Sammypan留言2021年6月27日 (日) 23:31 (UTC)
(:)回应@Sammypan:,该案未“进一步提高”关注度门槛,而恰恰是在解释关注度门槛与写出的条目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之间的关联性。--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2:23 (UTC)
您的提案本意可能没有“进一步提高”关注度门槛,但您把英维对GNG的解释套进中维,不但与本站方针原意不一样,而且间接提高了GNG门槛。--虫虫飞♡♡→♡℃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03:05 (UTC)
该案的蓝本是en:WP:WHYN不错。但您也可以看出英文条文与该草稿之间存在者一定程度的差异。例如英文条文的表述是"we require multiple sources",这里则根据本地条文弱化为“多方来源更受欢迎”;英文条文的表述是"we require at least one secondary sources",这里根据本地条文放宽到“非一手来源不宜用于论证关注度”(既包括第二手来源也包括第三手来源)。在有差异的地方,该案都遵照本地条文处理,不应出现“间接提高了GNG门槛”的问题。--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3:19 (UTC)
我对于第6条是强烈反对,是大幅提升GNG门槛,无论怎么用词我都反对,应该予以否决删除。--Sammypan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3:58 (UTC)
@Sammypan:,请问您反对的是第六条的“准则”部分还是“意义”部分?“准则”部分几乎是照抄现行指引(“假定”:意味着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只构成必要条件,而不能保证某主题一定能收入维基百科);修订后的意义部分也几乎是在复述现行指引中的一句“即使某个主题符合上述标准,编者们也有可能达成共识,认为不应该为其另立一篇条目。”大幅提升之说从何而来?--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4:06 (UTC)
@Antigng:第六条现行指引就有问题,此类假设对搜索引擎极度不友好,例如我用Google搜某个子主题,Google的结果第一页极大可能找不到母主题的条目,反而会给出子主题的百度百科词条和英文维基百科条目。--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4:48 (UTC)
然后关于上面的第六条。现行指引明确指出“即使某个主题符合上述标准,编者们也有可能达成共识,认为不应该为其另立一篇条目。”换言之,按照现行的指引,编者们即有权通过达成共识而取消独立条目,即使其符合关注度准则也不例外。而本人的表述“在特殊情况下,编者亦可能通过讨论达成共识,认定某一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可以有更好的呈现方式(例如,合并至母主题的条目中加以介绍)而无需独立成文。关注度准则并不为此等共识的建立设下限制。”与现行指引的表述基本吻合。不知您的疑虑在什么地方?--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4:46 (UTC)
您看漏了后面一句“即使某个主题符合上述标准,编者们也有可能达成共识,....例如,当条目违反维基百科不是什么方针的时候。”至于“合并”的论述也不符合现行方针,因为“编辑意见”不能作为条目的存废理据。--虫虫飞♡♡→♡℃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05:56 (UTC)

第二稿

关注度准则并非为条目收录人为、任意地划定的一道门槛——毕竟,维基百科并非印刷品,无限制条目数量之必要。关注度准则设立的初衷,乃是为了确保,为每个符合该准则的主题,皆有可能撰写一篇符合内容方针的合格百科全书条目。具体而言:

准则 意义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须包含对条目主题的有效介绍。 确保在不进行拼凑来源原创总结的前提下,能够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基本完整的条目,而非难以扩充的简单定义只言片语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须为可靠来源。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满足可查证性要求,非通篇流言蜚语、虚假资讯、原创研究琐细信息的条目。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须为独立于主题实体的第三方来源。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不因依赖有明显利益冲突的来源以致内容严重偏颇的条目。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不宜为第一手来源。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满足非原创研究方针中“通常应基于二手来源”要求的条目[1]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的数量与种类应取决于描述的深入程度以及来源的品质,且多方来源更受欢迎。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不以单一质量相对不佳的来源作为事实查核的唯一来源,且不存在偏重单一观点的问题的条目。

运用关注度准则衡量条目主题的关注度时,请编者以上列目标为先,合理把握尺度。

参考资料

  1. ^ 第三手来源基于第二手来源。若关于某个主题的第三手来源存在,则可以假定关于该来源的第二手来源存在,进而可以假定条目能够满足以上要求。

意见区2

结合上方编者的反对和意见。现提出第二稿。相较于第一稿,有如下的更动:

  1. 第一条“准则”部分的“需”改为“须”,以与之后的条文相一致;
  2. 第三条“意义”部分吸收上方编者的意见,更改为“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不因依赖有明显利益冲突的来源以致内容严重偏颇的条目”,更为强调利益冲突以及其造成的负面后果;
  3. 第四条的“意义”部分将NOR方针中的要求重新表述为“通常应基于二手来源”,该种表述更为契合现行方针条文(即“我们的方针:维基百科的条目通常应基于第二手来源。”)方针中的措辞“通常”相对柔和,这也与本条“准则”部分的措辞“不宜”(而非“必须”、“不得”)相呼应。同时,新增注释以补充说明为何使用第三手来源能够令条目满足上述要求。
  4. 第五条的“准则”部分将相关要求补充完整(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的数量与种类应取决于描述的深入程度以及来源的品质),“意义”部分新增“多方来源”在“避免单一质量不佳来源作为事实查核唯一来源”方面的作用,并依下方意见调整措辞为“不存在偏重单一观点的问题”;
  5. 第六条因争议较大,部分编者即使对现行规则亦有反对意见,故删去。

--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5:19 (UTC)

(?)疑问:您这句“且中立持平、兼顾多方观点的条目。”在GNG哪里看到?而且有些主题不一定有多方观点,而且这是WP:中立方针处理的事情,不是GNG 要处理的。--虫虫飞♡♡→♡℃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06:06 (UTC)
(:)回应。已将措辞由“且中立持平、兼顾多方观点的条目”调整为“且不存在偏重单一观点的问题的条目”。的确如您所述有主题a). 根本没有观点,有的b). 有观点但没有多方观点,有的则c). 有多方观点。对于情形c),依赖单一质量不佳的来源会出现“偏重单一观点”的问题。原有措辞仅涵盖了情况c),现在的措辞同时涵盖了a) b) c)三种情况。--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6:27 (UTC)
我想举一个实例,容祖儿的Show Up!专辑当时因关注度不足而被删除,现找到两个来源[1][2],按照现时讨论的标准,能否还原?--Sammypan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9:11 (UTC)
此案不是关注度准则修订案,而是为关注度准则订明合乎本站运作逻辑的解释;此讨论区也非存废讨论存废复核。故该问题实属离题,恕本人没有回答的意愿。--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9:23 (UTC)
你现在这个纸上谈兵的政策我没有看到任何利与网站良性发展的趋势,部分就是重复原先的方针,部分就是制造更高的门槛和歧义,只会造成以后各大的条目争议,故我继续还是投反对票。--Sammypan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9:33 (UTC)
请您明确指出“部分就是制造更高的门槛和歧义”之所在,并论证“只会造成以后各大的条目争议”。--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09:44 (UTC)
重看方针,我对最后一点还有些担忧,因为方针的注脚六解释GNG所谓的“中立”是指“利益冲突”,而不是来源的语句风格:“还应存在中立的来源,以确保我们可以撰写出一篇中立的条目——自我宣传的资料(显然)不是中立的,......,参见维基百科:自传和维基百科:利益冲突。”因此,既然提案是释法,那么根据方针的意思去解释会比较妥当。此外,“多方来源”与事实查证,GNG也没提及,建议可以删去,建议“多方来源更受欢”应就“关注度的来源的数量与种类应取决于描述的深入程度”这个点去解释。--虫虫飞♡♡→♡℃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09:51 (UTC)
@蟲蟲飛:,两号脚注的内容疑似抵触上位方针:该脚注在探讨来源的中立性,而上位方针NPOV则明确指出,“维基百科条目需要展示中立的观点。但是可靠来源并不要求是中立的,客观的或者没有偏见的。”因此该脚注的内容本应予以大幅修改,而不是反过来用来指导新条文的行文。--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0:02 (UTC)
  • 该脚注则明确是从中立的角度筛选来源(原文:“还应存在中立的来源,以确保我们可以撰写出一篇中立的条目”),这明显您上方复述的中立方针(来源不要求中立,只要求用可能不中立的来源写出中立的条目)的要求有所抵触。
  • 而关于单一来源的问题,虽然Wikipedia:单一来源的条目仅仅是论述;但在实务上,本地长期视单一来源为一种需要解决的条目问题({{Onesource}})。参考上面这篇论述,并从单一来源的角度去解读“多方来源更受欢迎”的问题,个人感觉没有额外的风险。--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0:17 (UTC)
@Antigng:第五条中提到的“质量相对不佳的来源”是否可以视为不可靠来源?--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0:58 (UTC)
我反而觉得“质量相对不佳的来源”这个修饰好,应保持来源的质量。--虫虫飞♡♡→♡℃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11:03 (UTC)
@Googol19980904:来源的可靠与否不是简单二分的——即使简单粗暴如WP:RSP,也有五个质量等级。这里的“质量相对不佳的来源”指那些可靠性相对不那么高但仍然勉强符合可靠来源最低标准的来源。在单一来源的情况下,仅有这样的一个来源是否能够支持一篇条目,是需要打一个问号的。--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1:13 (UTC)
@Antigng:第五条意义给人的感觉像是“单一来源无法证明关注度”,会对单一来源证明关注度造成麻烦,即变相提高关注度门槛,准则原文并没有这么说,只是说“多方来源更受欢迎”。--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4:00 (UTC)
@Googol19980904:,准则的原文是说“来源的数量和种类取决于报道的深度和品质,一般而言,多方来源更受欢迎”,在这个基础上本人做出的解释和解读是“避免出现依赖单一质量相对不佳的来源作为条目事实查证的唯一来源”,并没有将其放宽到“避免依赖单一来源作为条目的唯一来源”。(“来源的数量和种类取决于报道的深度和品质”解读为“质量相对低下的来源需要靠数量弥补”应该是合理的吧。)理论上不应该会导致您那种“单一来源必然无法论证关注度”的理解。--Antigng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4:16 (UTC)
(-)反对
  1. 意见同Googol19980904,第五条意义给人的感觉像是“单一来源无法证明关注度”,这是间接提高了GNG门槛,如果删去这条,我可以改为支持。论述中提到“如果一个主题得到了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而且这些来源独立于主题实体,则可假定该主题或符合独立条目的收录标准。”因此如果不删除,我建议就“多方来源更受欢迎”与“有效介绍”的关系去论述。
  2. GNG的的来源饰选,重点是注脚二:“来源要独立于主题”,即注脚二所述:“自我宣传、自传.....,必须由其他人独立撰写,并且与特定主题有关。....,以确保我们可以撰写出一篇中立的条目——自我宣传的资料(显然)不是中立的,而个人出版物往往会带有偏见,.....,参见维基百科:自传和维基百科:利益冲突。”而不是媒体的观点和立场,而且如果涉及政治的条目,就等同于审查媒体。此外,条目的语句问题已经有G11、G12去处理,不是GNG处理。GNG的重点是提供一个尺度,让人去撰写真正有人关注的主题,而“独立于主题”的来源的“有效介绍”是主题有关注度的证据。
以上。--虫虫飞♡♡→♡℃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10:48 (UTC)

第三稿

关注度准则并非为条目收录人为、任意地划定的一道门槛——毕竟,维基百科并非印刷品,无限制条目数量之必要。关注度准则设立的初衷,乃是为了确保,为每个符合该准则的主题,皆有可能撰写一篇符合内容方针的合格百科全书条目。具体而言:

准则 意义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须包含对条目主题的有效介绍。 确保在不进行拼凑来源原创总结的前提下,能够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基本完整的条目,而非难以扩充的简单定义只言片语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须为可靠来源。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满足可查证性要求,非通篇流言蜚语、虚假资讯、原创研究琐细信息的条目。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须为独立于主题实体的第三方来源。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不因依赖有明显利益冲突的来源以致内容严重偏颇的条目。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不宜为第一手来源。 确保为符合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满足非原创研究方针中“通常应基于二手来源”要求的条目[1]

运用关注度准则衡量条目主题的关注度时,请编者以上列目标为先,合理把握尺度。

参考资料

  1. ^ 第三手来源基于第二手来源。若关于某个主题的第三手来源存在,则可以假定关于该来源的第二手来源存在,进而可以假定条目能够满足以上要求。

意见区3

(+)支持--虫虫飞♡♡→♡℃留言 2021年6月28日 (一) 15:12 (UTC)
(+)支持,能够有效地将关注度指引与其他相关方针指引厘清。-- [雪菲🐉蛋糕🎂] >[娜娜奇🐰鲜果茶☕](☎️·☘️2021年6月28日 (一) 15:14 (UTC)
(+)支持,对于第二条可靠性,请注意不得对某一个来源实行统一反对,比如某网站的来源一律视为不可靠来源。Sammypan留言2021年6月28日 (一) 15:27 (UTC)
(!)意见:第四条的“不宜”应该改成“不应”或“不能”。--【和平至上】💬 2021年6月30日 (三) 18:33 (UTC)
(:)回应,可遵照现行指引的表述(“应该是第二手来源(二次文献)或第三手来源”)改成“不应”;但是,再严厉的措辞就与上位方针对使用第二手来源的态度(“通常应基于第二手来源”)不一致了。--Antigng留言2021年7月1日 (四) 03:26 (UTC)
(✓)同意安亭的看法。--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日 (四) 03:47 (UTC)
(&)建议:首段这句“关注度准则设立的初衷,乃是为了确保,为每个符合该准则的主题,皆有可能撰写一篇符合内容方针的合格百科全书条目。”不符合现行方针的意思。现行方针的意思是“条目的主题应当证明为受关注和值得注意的,否则便不应单独成为一个条目。.....有关维基百科关于内容的方针,请见中立的观点、可供查证、非原创研究、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及生者传记。”即GNG的方针精神应该只是“条目的主题应当证明为受关注和值得注意的”,而不是规定“内容”,内容是由其他内容方针去规限,如“中立的观点、可供查证、非原创研究、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以及生者传记”等方针,GNG不应与其他内容方针混淆。--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1日 (四) 03:56 (UTC)
这件事情的根本逻辑是这样的:内容方针限制的是条目的内容没错,但是如果条目不存在满足关注度准则要求的来源,那么无论再优秀的编者去写,也没法写出满足内容方针的内容。想象一下下面的场景:
  1. 如果关于一个主题只有非可靠来源介绍,那么如何写都不可能满足可供查证方针关于可查证性“所有内容...需附有公开、可靠的来源以供查证”的要求;
  2. 如果关于一个主题有且仅有一个可靠来源介绍,但是其中只有顺带提及。那么编者将面临以下的选择:要么严格按照来源写,这样最多只能写出词典定义式的小小条目,违反了WP:NOT;要么不按照来源来写,作一些引申,或是引用不可靠来源,这就违反了WP:V或者WP:NOR。无论选择哪一者都要至少违反一项内容方针。
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来源是米,内容是饭,来源不达标那么无论怎么写内容都不可能达标(当然来源达标内容也未必达标,这里是一个必要而非充分条件)。关注度准则的意义就在于预先筛选出那些“无论怎么写内容都没有达标的可能性”的主题,并指出为这样的主题不适合撰写独立条目。
特别地,关于“证明值得关注”这个条件,本人不止一次在站内或站外看到用户对该条件的误解,诸如“xx有这么多粉丝,为什么还无法证明值得关注”,“一个事物只被地方媒体报道如何能用以证明‘值得关注’”云云。归根结底,这是因为“值得关注”太过空泛,不具备可操作性。本案则本着务实的态度去引导编者从编写条目——“给定现有来源,是否有办法写出一篇符合规则的合格条目”——的角度思考问题。--Antigng留言2021年7月1日 (四) 04:49 (UTC)

第四稿

上列准则并非为条目收录人为、任意地划定的一道门槛——毕竟,维基百科并非印刷品,无限制条目数量之必要。通用关注度准则设立的初衷,乃是为了确保,为每个符合该准则的主题,皆有可能撰写一篇符合内容方针的合格百科全书条目。具体而言:

准则 意义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须包含对条目主题的有效介绍。 确保在不进行拼凑来源原创总结的前提下,能够为符合通用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基本完整的条目,而非难以扩充的简单定义只言片语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须为可靠来源。 确保为符合通用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满足可查证性要求,非通篇流言蜚语、虚假资讯、原创研究琐细信息的条目。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须为独立于主题实体的第三方来源。 确保为符合通用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不因依赖有明显利益冲突的来源以致内容严重偏颇的条目。
用以佐证关注度的来源不应为第一手来源。 确保为符合通用关注度准则的主题能写出一篇满足非原创研究方针中“通常应基于二手来源”要求的条目[1]

运用通用关注度准则衡量条目主题的关注度时,请编者以上列目标为先,合理把握尺度。

参考资料

  1. ^ 第三手来源基于第二手来源。若关于某个主题的第三手来源存在,则可以假定关于该来源的第二手来源存在,进而可以假定条目能够满足以上要求。

意见区4

  • 第四稿相较于第三稿,一是将第四条中“不宜”调整为“不应”,以更符合原指引的文本。二是纠正了一个自行发现的问题:该章节仅探讨了“通用关注度准则”中各要求的意义,而没有探讨学科关注度准则,而“关注度”包括“通用关注度”和“学科关注度”。故将拟增条文调整为“通用关注度指引”章节下的子章节,并明确探讨的是“通用关注度”指引的意义。这也可能可以规避上方有用户提及的“(一般)关注度的意义”问题。--Antigng留言2021年7月1日 (四) 06:25 (UTC)
(+)支持--虫虫飞♡♡→♡℃留言 2021年7月2日 (五) 05:02 (UTC)
(+)支持,同上,能够有效地将关注度指引与其他相关方针指引厘清。-- [雪菲🐉蛋糕🎂] >[娜娜奇🐰鲜果茶☕](☎️·☘️2021年7月3日 (六) 01:57 (UTC)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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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条目关注度与相关条目的问题


已通过:
根据讨论结果,重新将金扫帚奖相关内容加入关联条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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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在看到周立波条目下方的金扫帚奖模版时觉得很有意思,于是都点进去看了一下,发现在吴亦凡孟美岐条目中并没有添加相关内容或模版。我检查了这两个条目的历史,前者并没有相关的记录(或者至少我没找到)因此我直接进行了添加。而后者我的确看到了相关的记录,比如 [3][4][5][6]。当时编辑回退的理由为知名度,条目讨论页并没有找到相关讨论,在编辑的用户讨论页上的确找到了当时讨论的记录,但其中更多的讨论似乎与这个变更无关。我认为关注度这个理由并不成立,因此这次我重新添加了相关内容,同时在条目的讨论页留下了相关的想法,但我们目前依然没有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想发到这儿听取一下更多的意见。

我们目前争议的焦点在于金扫帚奖已经符合WP:关注度的前提下,能否依然以“知名度不足”为理由在相关的得奖者页面中添加相应的内容、模版和分类?如果可以,那么在遇到此类情况时(指的是某一个已经满足关注度的条目,在另外一个相关条目中,而非仅仅是此处引发争议的孟美岐条目)编辑时我应该遵循的方针或者界限是什么?--虾米飞鸽传书 2021年8月10日 (二) 18:56 (UTC)


七天无新留言,根据上面讨论结果,我将近期将金扫帚奖相关内容重新加入关联条目中。--虾米飞鸽传书 2021年8月26日 (四) 18:1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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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关注度指引》与《专题关注度指引》之间的关系

  • 本人在此讨论中对《通用关注度指引》与《专题关注度指引》之间的关系产生了疑惑。
  • 维基百科:关注度中有写到“如果某一主题符合下述的通用关注度指引,那么我们便可认为该主题的受关注程度满足创立条目的要求。此外,如果某一主题符合任何一项专题关注度指引之标准,则其同样可视为具备关注度。”,并且在Wikipedia:关注度#通用关注度指引和其他关注度细则的关系中也有写到“一般而言,条目应该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如果条目不能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但能满足任何其他关注度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关注度 (人物)》等指引,但不包括论述或草案),且符合可供查证、生者传记等方针的要求,那么该条目同样可获得保留。”。
  • 本人对此的理解为:只要一个条目符合上述任一准则的标准,那么其就可获得保留,准则之间没有相互的限制。
  • @Wong128hk对此发表了不同的看法,其认为准则之间有些许的限制,即使在满足《通用关注度指引》的情况下,也要满足《专题关注度指引》的部分细则:“虽然《关注度(音乐)指引》有表明,就算未能满足该指引,只要满足《关注度指引》则仍可收录,然而前述指示是明确而作用在排除,而非如同页其他条件,只要满足则视为有关注度。如此一来,在社群进一步厘清前,该等指示应该理解为强制条件,而非能与《关注度指引》等价之交换条件。”。
  • 对此,我产生了疑惑,请求社群解答。--MoJieCPD留言2021年10月2日 (六) 11:47 (UTC)
    我的见解是只要符合其中一种关注度指引就可以了,无论是通用关注度还是其他。由于这些专题关注度本来就是在无法即时从通用关注度指引的规定下作出判断而成的产物,如果仍然要同时满足两者的话,那专题关注度就没有设立的意义,甚至反而让收录条件变得更加严格,我不认为这是其初衷。--AT 2021年10月2日 (六) 11:57 (UTC)
  • 比通用关注度指引更严格的指引往往都是有问题的,比方说台风关注度指引。Itcfangye留言2021年10月2日 (六) 13:05 (UTC)
  • 容在下补充一下︰
  • 的确,《关注度通用指引》及《关注度(音乐)指引》其实都表明只要符合两者其一即可。
  • 而这次之所以有疑问产生是因为《关注度(音乐)指引》载有两项条件表述与其他表述并不一致。
  • 该两项分别为︰
    • “通常音乐团体成员的条目比较适合重定向到该拥有关注度的团体条目中,而非设置独立的个人条目,除非他们有足够个人关注度,比如拥有个人专辑等等。 ”
    • “选秀节目只收录前五名参赛者,五名后除非具有其他关注度,否则一般不予收录。
  • 此两句与上下其他条件,如“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之一,音乐家或音乐团体(包含乐队、歌手、饶舌歌手、乐队、嘻哈乐队、DJ、音乐剧团等)被视为具有关注度: ”,有着显著差异。
  • 最明显差异,在于后者并无就不符合《关注度(音乐)指引》订出进一步指示,而上述两句则有订出明确指引。
  • 而上面加粗语句或者可与《关注度通用指引》“主题关注度并不可以上伸下延”对应。如果大家认同这个,那就会是互补关系。
  • 以上。--J.Wong 2021年10月3日 (日) 03:23 (UTC)
    两者没有任何互补关系,是完全独立的两个指引。如果符合通用关注度,就不需要再理会专题关注度。反之亦然,如果某一位艺人是选秀节目前五名或者是有关注度组合成员并且有个人专辑,那就符合音乐关注度,而不需要再理会通用关注度,请阁下在存废讨论或者存废复核时切勿把两个指引放在一起考虑。--Sammypan留言2021年10月3日 (日) 12:06 (UTC)
  • 能不能这样去理解:假设,《通用关注度指引》的范围为A,《关注度 (音乐)》的范围是B,其个别细则的范围为b1(只收录前五名参赛者),b2(在至少一个国家或地区取得金唱片或更高级的唱片认证),《关注度 (人物)》的范围为E,其个别细则的范围为e1(音乐人,作品集卖出不少于5000张)。
  • 当一个条目不符合b1的范围时,其符合b2,那么其是不是成立呢?当一个条目,即不符合b1也不符合b2,但符合e1,是不是也成立呢?当一个条目对b1,b2,d1都不符合时,但符合A的四条准则,是不是也成立呢?
  • 如果以上成立的话,那就证明,各个关注度的指引就是一个个独立的范围,各种指引之间没有互相的限制,只要一个条目满足某一个范围,那么其就成立。--MoJieCPD留言2021年10月5日 (二) 14:22 (UTC)
  • Sammypan君︰如此,请问应该如何理解上面加粗字句呢?--J.Wong 2021年10月5日 (二) 05:17 (UTC)
    团体成员不设立单独条目,除非该成员有个人专辑(或者有其他关注度),即有个人专辑的团体成员符合音乐关注度,可以有独立条目,不需要再考虑通用关注度。没有个人专辑的团体成员和选秀节目五名以后的成员不符合音乐关注度,其是否能够有独立条目只能够依靠通用关注度来指引。--Sammypan留言2021年10月5日 (二) 11:33 (UTC)
  • GNG与SNG是等价的。理论上,SNG是维基人观察所得,认为条目必然符合GNG,因而豁免立即提供来源的条目名单。实际上SNG会比GNG寛松一点点。--Temp3600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14:47 (UTC)
    • 您指的等价,意思是只要符合 SNG 或 GNG 中的一个就可以了嘛?
    • “SNG是维基人观察所得,认为条目必然符合GNG”很抱歉,我没能理解这句话,您的意思是否为,符合 SNG 的条目其本身一定是符合 GNG 的,只不过,通过 SNG 可以进行快速的S筛选嘛?可是也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一个条目符合 SNG 但不符合 GNG,这时是否依旧沿用之间的解释,对条目进行保留嘛?
    • 我认为 SNG 更多是对 GNG 的补充,覆盖了 GNG 没有囊括的方面,只是,就会出现上面提到的情况,条目在不符合 SNG 的情况下还能否存在?准则之间有没有限制呢?
    • 能否麻烦您提出您的意见。--MoJieCPD留言2021年10月13日 (三) 14:39 (UTC)
  • (:)回应
    实务上,的确是符合SNG和GNG当中一个就可以。理论上,条目应能同时通过(或同时不通过)两者。
    GNG的要旨在于确保条目有足够的可靠来源以支撑条目。GNG为此目的提出了一个最低标准,即条目主题本身如有来源的有效介绍,即可独立成条。条目部分内容(如infobox中的数据)没有来源则不会导致条目需要被删除。
    然而,考虑到来源的种类十分多样,维基人寻找的能力有限;或者按照过往推断,条目即将出现有效来源;为了避免条目因这些行政上的理由(如短期内没有熟悉该方面的编者出现,导致条目无法找到来源而被移除),SNG提供另一种途径,协助维基人界定那些条目主题极度可能符合GNG,并豁免删除它们。
    如果根据某一SNG,有大批条目符合保留条件,但它们无法找到来源,这就说明那一条SNG订得太寛松了。
    “ SNG 更多是对 GNG 的补充”得看看您怎样解读。如果您指“SNG协助不熟悉该主题的维基人,判断条目主题是否很可能符合GNG”,那么我同意;如果您指“SNG就是比GNG寛松”,那么我反对。SNG与GNG在理论上是等价的:它们是两种找出同一批符合收录要求的主题的方法。
    所以,条目不符合SNG当然也能够存在。例如,某无名艺人成为重要的新闻主角,那么他的条目就能以新闻事件为基础构建出来。不符合艺人相关的关注度并不等于他就没有可靠来源介绍。
  • 以上。--Temp3600留言2021年10月14日 (四) 04:11 (UTC)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我很赞同您的看法,并且我也认为 SNG 的作用是“协助不熟悉该主题的维基人,判断条目主题是否很可能符合 GNG”。--MoJieCPD留言2021年10月14日 (四) 13:38 (UTC)

提议设立通用的列表关注度指引

从这个删除争议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21/10/10#30天后仍挂有{{notability}}模板的条目_2可以看到列表的关注度目前没有定义。 关注度规范的是主题,而列表的主题是一系列主题的集合,而目前对于“主题的集合”的关注度还没有任何规范(仅有虚构事物有规范),导致目前不知道列表可以怎么收录。(&)建议参考已经在执行的《虚构事物列表关注度指引》(原名为《虚构事物集合的关注度指引》)来制定一个通用的列表关注度。-- [雪菲🐉蛋糕🎂] >[娜娜奇🐰鲜果茶☕](☎️·☘️2021年10月18日 (一) 06:25 (UTC)

@A2569875:这里我可以问两个问题:(1)其他wiki有通用的列表关注度指引吗?(2)如果zhwiki要写通用的列表关注度指引,那你会怎样写?(你上面给了写的方向,不过我会想你写个具体的草稿出来,写好后继续改也可以,反正不是公示时改就好。)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18日 (一) 13:12 (UTC)
对于独立列表,有WP:LISTD方针。但该方针并未约束诸如Unicode一览表_E0000-E0FFF的列表,也未约束抗疫优等生列表这种离谱列表。Itcfangye留言2021年10月18日 (一) 16:13 (UTC)
仔细一想前者是受约束的,并且符合该方针条件。@SanmosaA2569875:上面这段方针你们要不琢磨一下能不能扩充成完整的方针,提个草案?Itcfangye留言2021年10月18日 (一) 16:21 (UTC)
我觉得确定要设立再拟就好。另外有关条目疑似被U:A1Cafel批次提删关注度,但我认为这类列表的关注度根本没有共识!!,根本任人自由心证,烂删滥造争议。c.c.@SanmosaItcfangye:,因为有人试图无共识乱删,不能坐视不管。-- [雪菲🐉蛋糕🎂] >[娜娜奇🐰鲜果茶☕](☎️·☘️2021年10月24日 (日) 15:03 (UTC)
我觉得现在的讨论情形已经算是“确定要设立了”,所以你已经可以开始拟稿。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5日 (一) 03:09 (UTC)
那么方向是基于《虚构事物列表关注度指引》《独立列表之存废标准》吗?-- [雪菲🐉蛋糕🎂] >[娜娜奇🐰鲜果茶☕](☎️·☘️2021年11月1日 (一) 07:05 (UTC)

@立足东方:补足议题:712年国家领导人列表713年国家领导人列表的列表内容差不多一样,要怎样避免这些问题。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4日 (四) 17:22 (UTC)

近期很多老条目(如台湾老电视剧条目)被大批量以“不符关注度”提请删除,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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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很多台湾老电视剧的条目(又见邮差来按铃草地状元 (电视剧)等)都被上了不符关注度的模版,多个条目已提删,也多个条目已被删除,其中很多条目确实很难找到来源,以关注度来看,已几十年前又是在台湾电的视剧,现今还要有关注度难度很高,当中很多条目也已建立十年了,当时的条目常常没来源或早已失效。 综合上述,删除的理由很充足,但想探讨以下几点:

  1. 这些条目如果删掉了,很多就真的难以找到这么详细的资料
  2. 当时台湾也只有老三台的电视剧,不论是八点档戏剧,或是其他时段播出的类戏剧,都是当时大多人收看的节目,收视率非常高,已是很多人的共同回忆
  3. 同样关注度状况的老戏剧、老节目的条目其实很多,也不限只有台湾的条目,更可能扩及到其他类型的条目,是否都可被提删

--ZephyrChen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03:16 (UTC)

这些条目你直接将youtube、流媒对应电视剧片尾名单作资料来源则可,完成后改用模板:Notability Unreferenced/auto标记就可以了。--凄凄惨惨戚戚回应请ping我,谢谢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03:38 (UTC)
我觉得这个标题下得很奇怪。既然关注度不足,那当然删掉很合理。WP:关注度如果本来就有的话,那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消失,很难找跟找不到来源不是同一回事,旧报章翻一下,如果是收视率高的节目,不可能没有报导吧?说到共同回忆的话,那肯定有相当的后续报导才对,不能靠空想和假定,而是要去亲自寻找和求证。删掉就难以找到详细资料更是诡辩,本来撰写条目就需要WP:可供查证,没有基于来源写出来的东西,是否可靠也存疑了,那这样的不确定资讯确实可以不要也罢,没什么好可惜的。当然制订一些下级关注度来快速确认也是一种可行的做法,这时候就需要思考一下怎样的标准才适用,而不是像这个讨论一样一刀切地假设某主题的所有条目均一定需要收录,这没有任何的合理性。--AT 2021年9月23日 (四) 04:20 (UTC)
确实这问题不妥,该删就删-ZephyrChen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08:42 (UTC)
问题很多时候关注度并不是没有,当年的旧报章、或者向电视台拿资料基本上都会有资料,你得有编者扩充,全中维闲得去翻旧书、资料馆的有多少啊。2000多个字节就这样没了少感觉很可惜的。我也不认为某主题的内容一定要有,但是既然有了,还是尽力保留好,毕竟也是维基人可能辛辛苦苦对着片尾名单写的作品。凄凄惨惨戚戚回应请ping我,谢谢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09:06 (UTC)
结果这些低关注度的条目就会全部边成百度、搜狗百科的大作,感觉实在不太好。--凄凄惨惨戚戚回应请ping我,谢谢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09:08 (UTC)
如果您觉得可惜就请作实际的行动,不然没什么好可惜的,可供查证本来就应该做好,而不是当有人质疑的时候反过来怪责别人,这是原则问题,要知道感情论在条目存废上是毫无意义的。--AT 2021年9月23日 (四) 12:35 (UTC)
我既不是台湾人,又没看过以上电视剧,手上还有一大堆日剧积压工作。你仔细看看我也没有批评挂模板的人。这不是感情论,而是抱着关怀新人的想法,无论是写的还挂模板的还不是为了维基好?凄凄惨惨戚戚回应请ping我,谢谢留言2021年9月23日 (四) 12:50 (UTC)
那您就交给有意去处理的人去做就好。谢谢。--AT 2021年9月23日 (四) 14:36 (UTC)
  • (!)意见 “不符关注度”与WP:可供查证本质上是不相等的,开初提删的理由是“不符关注度”,去到讨论时却转换成WP:可供查证,这是提告与审判的搬龙门,实有欠公允。针对关注度的话,该电视剧在两岸三地的电视台均有放映,关注度是肯定符合。针对可供查证的话,正如上述提到的例子先生贵性连外部链接和参考都欠奉,但这电视剧至少也是香港土生土长80后的集体回忆吧,自2008年存在至今亦保持一定编辑量且安然无恙,可以说一定程度反映维基的包容性。而同样的包容性理应亦可让其他条目参考。--Chunlaw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10:32 (UTC)
    (▲)同上:提删理由为不符关注度,讨论时却要求可供查证,有欠公允。--薄蛍留言2021年10月4日 (一) 06:35 (UTC)

江湖奇侠传 (电视剧)再叫一声爸爸都有我查联合知识库增补的1997年9月21日联合晚报10版报导〈新闻搬风 民视争功〉佐证其关注度,却依然被删?--Solomon203留言2021年9月24日 (五) 12:24 (UTC)

@User:Solomon203我稍微研究了一下,应该是User:渝晴没有能力判断关注度、后续存废讨论又没人发现所致。又从Special:Diff/67814183Special:Diff/65666962Special:Diff/65649270这几笔看起来他应该是善意编辑,只是没人提醒、引导所致。看谁愿意介入帮忙啰。--回廊彼端留言2021年9月24日 (五) 16:12 (UTC)
(!)意见 WP:NTEMP关注度不是一时的,不需要有持续的现下的关注度,曾经公开在电视台播放过的,而且网上直接可以找到片源的电视连续剧条目被删,本身就是很奇怪的事情。电视剧的片头和片尾自带credit,其实就可以拿来作为来源的凭证了,因为原则上只是要证明曾经受到过关注就可以。维基百科又不是热点新闻,英文的Notability,不止是关注度一义,也有够不够分量的意思,道理上,但凡曾经涉及到公共领域,或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或是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都符合后者之含义。在中文维基百科对方针指引精神不甚了解就笼统刻板进行套用攻防的情况很普遍,当然很多方针指引本身的质量就非常不理想,加上翻译的问题,结果出现很多违反常识的论述和处理。一般出现违常识的情况,深究都是方针指引本身不够完善的原因。--Bluewhalie留言2021年9月24日 (五) 17:42 (UTC)

(?)疑问:不是有收视就有关注度吗?-hiJK910 走先喇 係咁先喇 下次再玩吖 2021年9月24日 (五) 17:45 (UTC)

在下必须提醒一下,“关注度不足的老条目(如台湾老电视剧条目),是否该因不符关注度而删除?”这个标题词不达意,会让讨论发起者陷于自承错误、困兽之斗、甚至强辩的境地。一个数学命题两千多年来没有人能证明它是对的不代表它就是错的,这仅仅是无人能证明而已;类似地,这些条目未必关注度不足,只是没有人能够且愿意提供足够多的可靠来源证明其关注度罢了。讨论发起人立这个标题就如同问“一个错误的数学命题是否不能被称作定理?”一样,旁人还能怎么回答你?你自己都说“错误”了。所以麻烦标题修改一下,不要反害一些不该被删除的条目加快被删除,或让自己陷于窘境。-游蛇脱壳/克劳 2021年9月25日 (六) 01:33 (UTC)
@ZephyrChen,谨据克劳君意见稍作修正案题。可继续补充不同意见。--约克客留言2021年9月25日 (六) 02:10 (UTC)

解决方案:现在一步一步来,第一步留意每天的存废讨论,请一定要把来源写在存废讨论里,只写在条目里管理员是不会去看的。第二步在存废复核拯救被删除的条目,目前看来有两个可以在存废复核提出,江湖奇侠传 (电视剧)再叫一声爸爸,麻烦请把来源写在这里。第三步被用户渝晴挂上关注度模板的条目加上来源后移除模板,这样就不会被提删了。Sammypan留言2021年9月26日 (日) 23:36 (UTC)

又来一个捣乱的:Special:用户贡献/2404:0:8020:7E3A:0:27:7BAE:1201--Sammypan留言2021年9月27日 (一) 09:26 (UTC)
(!)意见请各位寻找旧报纸的网页存档作为来源,到时候再存废复核也不迟,现在仍然应按程序决定是否删除。--🎋竹之初生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11:03 (UTC)
如果某些人真要一票否定LTA的编辑,麻烦去把林浩生叔叔建的大越史记全书给G3了,谢谢。--🎋竹之初生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11:07 (UTC)

(*)提醒:实务上寻找2000年前的台湾新闻网页库存有相当困难度,因为在台湾雅虎新闻改版后,许多过往新闻都被一并删除,连网页存档都很难找到;而当时台湾最知名的搜索引擎是蕃薯藤奇摩站,如今也是连库存都难见。除非至公立图书馆或自行花费金钱购买各大报的付费数据库,较有可能找到2015年前的旧报纸资料。所以个人提出对此种提删还请谨慎,毕竟新闻库存因时代或媒体企业整并消失后,许多资料只能存在于论坛之中;但不代表没有关注度。--薄蛍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12:59 (UTC)

(*)提醒:部分被提删的电视剧根本是互联网时代之前的,需要以报纸作资料来源。这边推荐大家去线上注册国立公共资讯图书馆网站的借书证,然后就可以免费使用许多新闻数据库,像中国时报全版影像暨标题索引(民国39-88年)、中华日报全文影像数据库(1996-2003;2007-2008)、台湾新闻智慧网(台智网)_国资图版等等应该都可以找到不少报导,或是民生报、大成报之类的。--回廊彼端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13:54 (UTC)

(以下这段可以帮忙复制到客栈相关讨论,我不想去重复发言了)

3.AT等人认死理,道理是那么讲完全不错,但也就仅此而已。总结一下目前大概的实际情况,1.被提删的,最近的大概是20-30年前的,也就是90年代初的东西,我不排除有70、80年代的东西,没有看见21世纪(00年以后)的东西。2.基本都是经典老剧(就我个人来说,8成左右都知道或者听说过,4-5成是看过,准确说是基本全部看完了),从收视人群来说,80后或更早的人才看过(准确说需要85前,类似89年的80后根本是婴儿,不可能去看电视剧),90后及往后的人根本帮不上忙的(当年娱乐匮乏吧,90后可以看KB系女团了。喜欢的也是小鲜肉。谁还会去看古董电视剧)3.当年没有网络(这是最大的问题,00年以后之所以不可能是因为有网络了,会有留存的)依靠的是报纸、杂志这些纸质媒体,纸质媒体不等于没有关注度。下一个问题,我们应该到哪儿去找旧报纸旧杂志呢?因为afd是有时限的,如果能变成条目照旧可以查看编辑,只是多挂一个模板,可以转变成长期积压任务,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4.或者说,有人打算为电视剧条目网开一面?(找到来源不等于找到可靠来源,你认可贴吧吗?这不就完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今天, 02:12 pm (UTC+8)

  • 这个问题,恐怕需要第三方成立资料网站,作为参考来源的出处才能解套。不然很多相关条目都会因为在网络上难以搜寻到,而会误以为关注度不足而被提删的。-P1ayer留言2021年10月1日 (五) 12:44 (UTC)
  • 大家只会跳针没有网络来源,那有没有想过其他手段可以证明?像上面提到的国立公共资讯图书馆,此外电视剧也有发行DVD,这边也可以透过版号查询。另外电视剧还有奖项、社会影响等多个面向可以佐证,没必要卡死在一点。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0月1日 (五) 16:27 (UTC)
    (?)疑问:给予电视剧出版DVD的版号之后,即可符合来源要求了吗?即便该版号的网页不符合WP:可供查证的网站?我认为较严格的审查者会认为连提供版号的第三方网站都必须符合许可,这就是现行的矛盾。--薄蛍留言2021年10月4日 (一) 06:43 (UTC)
    不是只有网络来源才是可供查证,如果是这样那么纸本来源都可以替除了,版号这种东西不会因为网页挂了就不能查,你也可以去政府部门查阅。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0月4日 (一) 13:18 (UTC)
    (?)疑问:抱歉再询问一下,请问DVD版号是什么?因为查询了法规,我找不到这个东西…只有政府部门机关的出版品才需要版号和可供查阅。--薄蛍留言2021年10月5日 (二) 03:46 (UTC)
    台湾每个出版品都会有版号,例如《低俗小说》的“局影外字第106126号”[7]、《麻辣天后宫》的“新广四0940626996”、《中天 1300 新闻》的“通传字第09505091940 号”[8],不过台湾好像会根据类别有不同的称呼(NCC不知道在想什么)
    (:)回应:原来您指的是这个…这不是DVD版号,这是NCC的公文编号与电影上映分级字号,“局影外字”是电影作品上映前的“分级证明字号”之一。而您提出的麻辣天后宫与中天新闻那两件的编号,皆是NCC的“公文案件编号”,与两项节目本身没有关连。我查询了一下,现行电视剧发行DVD似乎无须审查,所以应该只要给予商品页(如博客来)证明该节目官方有发行DVD即可?--薄蛍留言2021年10月6日 (三) 07:52 (UTC)
    原来那不叫版号啊,话说发行DVD不可能不审核(同人展画R18本都要加注了,你发行DVD不审核那不就是走私)。另外我的重点不在是否发行,而是想说要证明关注度,使用这类讯息也是一种方法(但社群是否认可又是一回事)。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10月11日 (一) 12:03 (UTC)
  • (!)意见,目前的关注度提报,就是给网络的连结而已。一望而知的关注度,不必以此提删--叶又嘉留言2021年10月1日 (五) 21:1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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