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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回退不过三原则/存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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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编辑战与回退不过三原则的关联

最近发现回退不过三原则的判别标准“一位编辑者对于一个维基百科的页面,在24小时内,不可以执行多于三次的回退”、与编辑战的定义“一系列非建设性,反复的编辑行为”并未有直接逻辑关联。如果一名用户在同日、同个页面,分别在4个时间点遇到4个人对不同字句的编辑;但他都觉得不满意,而选择各1次回退并使用编辑摘要、讨论页解释等方式沟通,但依照“一位编辑者对于一个维基百科的页面,在24小时内,不可以执行多于三次的回退”的字面定义,该名用户将会被封禁。

从两个页面中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编辑战”与“回退不过三原则”有着密切的关系;而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之所以要遭封禁,是因为编辑战的缘故。然而如果变成单纯依照“一位编辑者对于一个维基百科的页面,在24小时内,不可以执行多于三次的回退”字面解释,将会闹出笑话。由于封禁的目的为“防止维基百科遭到持续或严重破坏”,编辑战的封禁也是“意在终止编辑战”。因此我提出几个字句的增添建议:

  1. 在“编辑战”与“回退不过三原则”首段,加入“‘编辑战’与‘回退不过三原则’为两个互相补充的规定。
  2. 在“回退不过三原则”的“3RR的目的是阻止编辑战”一句,增添“3RR的目的是阻止编辑战,管理员应判断是否有发生一系列非建设性、反复的编辑行为如果双方回退的同时亦有进行讨论(如过度使用编辑摘要作为对话方式),保护页面会是更好的方法 其处理方式可见管理员指引。”(根据Innocentius的意见进行修改)

这次修改主要是细致化编辑战的判别,不知各位意见如何?--KOKUYO留言2016年4月9日 (六) 05:12 (UTC)

首先WP:EWWP:3RR本身的目的,就是希望我们不要参与任何一场编辑战,但您现在却希望一个人可以一天内在一个条目打四场编辑战(不管那些编辑战是否因您而起),实属不妥。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在不能即时结论别人在第四个时间点的编辑是否确为破坏时,第四次回退是否必须在24小时内作出?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注意3RR是希望可以停止条目内所有的编辑战,而不只是停止其中一个系列的编辑战便算,所以您上面提到的情况导致被封禁,敝人觉得一点也不可笑;而正确的做法是请求局外人来处理,而不是亲自出马。另外3RR已经提到:“事实上,过度回退可能导致用户被封禁,但并不意味着该用户一定要被封禁。管理员对于打破3RR的用户,并非必须要采取封禁措施,例如当他们的问题已经通过其他方式得以解决时。”这已经赋予了酌情权给执行封禁管理员,即是如果管理员看到四次回退但已经看到所有战事已有停止的迹象,管理员是可以不执行3RR封禁,而且进行讨论期间未有明确结论时也不应该同时编辑有关内容,是故“进行讨论同时进行回退”也已不当;所以您提到的第二点,本身就有问题。--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4月9日 (六) 05:54 (UTC)
对不起,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表达不清(我修正了内文),我并不是想指一个人可以打四场编辑战,而是说一个人同日的4次回退并非等同于编辑战。回退仅是“将页面恢复到早期版本的编辑行为”,回退不过三所处理的编辑战是指“一系列非建设性,反复的编辑行为”。当前如果只照“一位编辑者对于一个维基百科的页面,在24小时内,不可以执行多于三次的回退”的字面定义,该名同日做4次正常编辑的用户将会被封禁,尽管他的回退是维基百科所允许的。另外,第二个建议则是当有人提出编辑战的申请时,要求管理员去真正判断事实情况。
关于你所提的现有规则,我的见解是他只说真正发生编辑战的时候,而仍没处理只依照次数错误判断的情况。同时封禁的目的应当是去处理破坏的问题,如果双方仍在沟通(但是已经使用3次编辑摘要讨论之类)的,管理员并非去封禁第一个违反四次的用户(这样也也不能说是公正的处理),而更好的方法是保护页面已加强讨论。另外我不认为这里是要讨论回退+编辑摘要的伦理性问题(你的经验可能告诉你1RR最有效,我的经验告诉我2RR最有效),如果要讨论的话,我们就该转而讨论是否要实行1RR政策,那就会是另外的讨论。--KOKUYO留言2016年4月9日 (六) 06:37 (UTC)
纵使第四次回退对内容无害,但也请思考敝人上面提出的问题:“第四次回退是否必须在24小时内作出?”
我想您的意思大概是:“只要某次回退的目的本身并不是想打编辑战,则不应受3RR的管制。”但恕我不能100%同意,如果某人的内容受到各方修改,一定程度上可能表示某人的内容有问题,而某人在不断回退四个不同人的编辑,管理员绝对可以依情况视某人为霸占条目,而将四次本来不同目的的回退视为同一系列的编辑战,而消耗某人的3RR机会;当然这种情况对于执行封禁的管理员来说,要很有智慧和下很大的酌情考量才行。
至于我上面引用的条文,敝人认为已经暗示了做处理的管理员应当自行判断战事的存在性和合理性、中间哪些回退次数的算与不算、以及被封用户有否采取过适量与适当措施减低争议。也请注意封禁并不仅用来应对破坏,而且要减低潜在问题发生的机会,若您被封,这即意味着管理员可能认为您继续地回退下去即使不是打编辑战也都存在问题,当然管理员判断得是否整确则要另当别论。至于“保护比封禁好”,WP:3RR本身就已经有说到:“这就表明该条目在其争论得到解决前,应该被保护。”--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4月9日 (六) 08:21 (UTC)
囧……我表达得有那么糟糕吗?我是要强调“一位编辑者对于一个维基百科的页面,在24小时内,不可以执行多于三次的回退”的判断必须跟对编辑战的认定同时进行,如果单就字面判断来说就会导致我的举例中出现的情况。就像我所举的例子,回退本身就是正常的编辑,我所举的案例(我修正了字汇中也提到个别在不同地点回退一次)中也非是不理性的编辑,更连编辑战都谈不上。另外如果要说24小时过后才去编辑,那我觉得更是倒果为因,本来限制破坏行为的规定反而也在限制一般编辑。
同时别人的修改不一定是内容的问题(实际上用“问题”这两个字,本身就是个预设被修改的版本内容较差的词),而可能是单纯拣选的问题;否则我们干脆直接采行0RR就好,因为你的内容除非遭遇破坏,否则就是内容有问题、完全没有理由进行回退的。也正因为如此,“霸占条目”的指控也言之过早,一个用户长期关注一篇条目的任何修改就是霸占?我认为现阶段的问题在于,单纯计算次数与编辑战的性质本身并没有直接的逻辑关联,这两条的规则的添加是明确当前两个页面的连结,而不需所谓的暗示造成模棱两可的情况。
另外,我认为这“‘编辑战’与‘回退不过三原则’为两个互相补充的规定。”与“3RR的目的是阻止编辑战,管理员应判断是否有发生一系列非建设性、反复的编辑行为。如果双方回退的同时亦有进行讨论(如过度使用编辑摘要作为对话方式),保护页面会是更好的方法。”这两则的添加没有开放更多规则,而是更加明确了管理员的判断方式。管理员仍然可以因为“非建设性、反复的编辑行为”的行为,而在非3RR的情况下进行直接处理。--KOKUYO留言2016年4月9日 (六) 08:45 (UTC)
敝人上面说的都只不过是“可能”(但是您把我的话都当成是必然来看……),本来就不应仅单凭“字面”理解之,而要利用更多的合理思量,这些思量更不限于“双方回退的同时亦有进行讨论”。“3RR的目的是阻止编辑战”仅这一句话我认为已经很足够地说明两者之关联,是故我仍然不认为WP:3RR现在有如此修改的必要。--街燈電箱150號 开箱维修 抄表 检验证明 2016年4月9日 (六) 10:03 (UTC)
(!)意见个人认为需要同时发生编辑战才算可封禁的理由,而不只是单纯违反3RR就封禁。--叶又嘉留言2016年4月9日 (六) 10:24 (UTC)
其实破坏编辑的回退还有裁量权,方针也有提到。但麻烦的是如果只是ip的一般编辑,例如多加连结、全称与简称之类的,但这些可能因为某些理由所以你回退并告知原因。如果单纯计算次数,像你所提这样回退4次非破坏、但你觉得原本样貌更好的连结,那么就会遭到封禁了。--KOKUYO留言2016年4月9日 (六) 10:38 (UTC)
如何裁定编辑战是一件很头痛的事情,因此规定一个死数字是一件很得当且必须的事情。
KOKUYO桑第一条建议同意,然而第二条则有心理偏差。有讨论的编辑战就不算是编辑战么,此时应当双方同时封禁+保护页面才是。--Innocentius留言2016年4月9日 (六) 13:19 (UTC)
我想第二条建议这可以分成“3RR的目的是阻止编辑战,管理员应判断是否有发生一系列非建设性、反复的编辑行为。”和“如果双方回退的同时亦有进行讨论(如过度使用编辑摘要作为对话方式),保护页面会是更好的方法。”,我想被质疑的是后者。在我看来,这时的封禁的目的“是教育可能漠视维基百科礼仪的用户;施加压力,并予以导向”,不过这里我想表达在还有沟通的情况下,保护条目或许是更加有效率的方法(讨论尽快展开才能解除保护修正,如此对条目才是更好的做法)。
或许两者提到相互补充后后,我们可以保留前段“管理员应判断是否有发生一系列非建设性、反复的编辑行为”。关于后续处理,则是参考编辑战提到的“管理员的行动主要是为了警告正在进行中的编辑战。如果编辑战已经明显结束,没有明显地或可预见的进一步行为时,可以考虑采取警告或(对于反复的情形)其他管理手段,例如在告示板中进行讨论或保护页面。累犯可能会发现自己因为最近的一次编辑战而被封禁;这种情形下,封禁不是对过去编辑战的阻止或是对上次监管的补偿,而是对其进行的威慑和强制教育,防止其在未来再次发起编辑战。”--KOKUYO留言2016年4月9日 (六) 13:44 (UTC)
@KOKUYOLnnocentiusCdip150葉又嘉、@Jimmy XuBluedeck追迹未来Wetrace和平奮鬥救地球、@霧島聖:那24小时内在同一条目回退刚好三次,要怎么判定呢?--Engle跃筑梦踏实梦想起飞‎安装文字动画效果2016年4月12日 (二) 06:28 (UTC)
原则上不算,但若某人多次打擦边球,则属WP:GAME。--4Li 2016年4月18日 (一) 02:39 (UTC)
回退只能用于最明显的破坏(比如,添加乱码),若如此,则回退不受到3RR限制。然而,任何可观的对一笔编辑是否是明显破坏的争议将自动将该笔编辑归类为争议性编辑,从而使其不能因“破坏、扰乱”的理由被回退。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是否已达三次,回退本身都是不合适的。Bluedeck 2016年4月18日 (一) 08:24 (UTC)
回退本质就只是正常的编辑行为,否则照这逻辑来讲绝大部分正常的编辑都是争议性编辑。另外“维基百科鼓励编者勇于更新页面。一个潜在争议更改可能只是为了检测是否有反对声音,并开启讨论的手段。如果另一用户有充足的理由反对此项更改,他们可以采取回退行动。这就是所谓的更新,回退,讨论(BRD)循环,而非编辑战。只有在出现一系列非建设性,反复的编辑行为时,才成为编辑战。”很明显地,我们反对的不是回退,而是过度回退这件事情。--KOKUYO留言2016年4月18日 (一) 08:31 (UTC)

废止3RR及改为2RR

根据管理员User:Antigng在朱元璋词条中的判例,以及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御容一词的使用及朱元璋词条Antigng的不当判例段落中的解释说明。建议废止回退不过三,改为回退不过二。理由详见user:antigng在有关部分的解释。--SP RailwayGuest 2016年6月22日 (三) 05:51 (UTC)

两码子事呢,3RR是指回退超过三次会被封禁(亦即一个低标准的上限),跟条目被保护根本无关--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6月22日 (三) 13:22 (UTC)
(:)回应,都被保护了,怎么还会产生3RR呢?自然就可以废止了嘛--SP RailwayGuest 2016年6月23日 (四) 03:10 (UTC)
非也,3RR定义是回退超过三次会被封禁,这代表可能在管理员还没来得及处理时,编辑战就已经扩大到回退超过三次,所以是种事后处理。而保护则是,只要出现编辑战,就该保护,所以保护的时间可能是事后(已经发生了3RR),也可能是赶在还没严重到3RR就先保护。所以不管是哪种情况,3RR跟保护都八竿子打不着,只要有编辑战就有保护的选择--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6月23日 (四) 05:39 (UTC)

WP:回退WP:回退不过三原则对于反破坏的指导

此建议不是取消反破坏不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而是建议反破坏仍不过三
建议指导回退员甚至所有维基人在回退破坏时仍不要过三,应该尽速请求保护或是封禁,并在保护或封禁前不要再进行回退,若是无法有效限制破坏者,与破坏者打编辑战虽然反破坏的一方不违方针,但是容易造成编辑历史杂乱(例如这个),故建议应对方法写进WP:回退WP:回退功能WP:回退不过三原则。--A2093064#Talk 2016年7月24日 (日) 00:22 (UTC)

其实您看编辑历史就知道,那个破坏者出没的时间在UTC+8的半夜,当时没有任何管理员登入,破坏者持续闹了近50分钟,但是我讲明了没有管理员在线上他就停止破坏(原因我不知道)。该条目编辑历史有多次回退,这不是方针的问题,是因为当时没有任何一位管理员跳出来处理。不过我强调,管理员是自愿性质,也没有必要因为破坏者半夜出没,管理员也跟着在半夜待命,反正维基百科可以一次回退到旧版本,就默默任他破坏到天亮,装做没看到就好。(我离题了抱歉)--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7月24日 (日) 00:59 (UTC)
没错,方针是没有问题,我认为的是应该先让破坏放着,直到保护或是封禁执行,才予以回退,以此举例,WP:回退、封禁、不理会或许改成封禁、回退、不理会会好些。--A2093064#Talk 2016年7月24日 (日) 02:41 (UTC)
对于热门高浏览度的条目,放着不管似乎也不太对(记者最喜欢拿热门条目被破坏做个大新闻了,有时会怀疑有些破坏根本就是记者自己做的)-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7月24日 (日) 03:59 (UTC)
理想中的3RR就是“0RR”:每个编者都不需回退他人的编辑。但现实就不可能,因为破坏者确实存在,而管理员也确实常常不处理。楼上不就有其他维基人说过举报破坏都放到过时,竟然还没有任何一个管理员处理,以至于其他不知情的编者跟着破坏者后面编辑错误的版本。而像本例中的条目,50分钟内回退次数当然远超3RR的好几倍,和平所说的“热门高浏览度的条目,放着不管似乎也不太对”这话就欠妥,不是每个破坏者都挑热门条目在闹,所以我楼上的意思是,当回报破坏后,没有任何管理员处理时,就放着不要管装没看到,结束。说白了,被社群投票选出的管理员都不烦恼,都能装作没看到,我们烦恼个X,对吧?另致A2093064君,所谓3RR的三次是一个指标,但不代表它就是超过3次才叫违规,发现明显违规,管理员也有权立刻封禁不须等超过三次,因为封禁的出发点不是要惩罚用户,而是阻止破坏。--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7月24日 (日) 08:06 (UTC)
不是装作没看到,而是当时都没人在线,在线的人难道不能帮忙一下吗?-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7月24日 (日) 09:02 (UTC)
总是会有所有管理员都不在的时间,但是只有管理员能够保护或是封禁啊,其他人只能予以回退而已,就沦为我提的问题。--A2093064#Talk 2016年7月24日 (日) 09:07 (UTC)
对啊,所以我才说要大家帮忙回退。但假发君竟然说“没有任何管理员处理时,就放着不要管装没看到,结束”,这我非常不同意。“被社群投票选出的管理员都不烦恼,都能装作没看到”把管理员都当24小时在线了,还“装作”没看到。管理员不是吃空气喝水蒸气就能过活的,把站务都丢给管理员是很不合理的。而且站务量可不是只有您们看到的那么少,管理员得要处理各式各样奇形怪状的积压,不要把管理员都当成闲闲没事干。还有,有些人一天到晚抱怨说什么今年新上任的管理员都没在做事、站务处理比以前还慢、都老管理员在做事,还阻止更多管理员上任的,自己看看这个:“处理站务量前十名的管理员,有七个是今年选出来的,一只是机器人,二个才是比较久的管理员”,不知道那种“新上任的管理员都没在做事,都老管理员在做事”的论调是从何而来的?(还是我眼睛业障太大,一切都是假的?)现在站务量那么大,还不希望增加管理员的数量来分担积压,甚至要非管理员用户把所有反破坏任务都推给已经负荷不过来的管理员,吾未见其明也。-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7月24日 (日) 09:14 (UTC)
  • 不断回退对反破坏人员都是有被封禁的风险,因为3RR是明文规定,执行这类反复回退的反破坏维护,在下都感到有点压力。一旦此被错误以编辑战为由查封,是否属于反破坏仍得在被封后解释。相对而言,破坏方可以换多个IP,注册多个新帐户轻轻松松进行多次不当编辑,即使有两、三个用户进行反破坏回退,如果没有管理员保护条目,破坏方仍是处于上风。--Thomas.Lu留言2016年7月24日 (日) 15:28 (UTC)
回和平君,我只是点出这个问题,因为没人说。我楼上也讲过了,管理员是自愿的,没有必要因为破坏者半夜出没,所以管理员就半夜必须在线;同理,管理员对破坏视而不见,也是他的自由(事后确实有管理员在,但也不处理,我不想讲是谁,您可去查sysop的登入纪录就知),这是社群大多数人投票选出的。但,破坏者并不会因为有无管理员在,就继续或停止破坏也是事实。例如本例中破坏者闹了近50分钟,看编辑历史就知道已经回退几十次。而3RR原则当初的设计,是我们对破坏者不需做到3次以上的回退,因为理论上管理员在3次回退时就会出手封禁破坏者,其他维基人不需做到三次以上的回退;可现实当然没有这样,所以就回到楼主提到的“总是会有所有管理员都不在的时间,但是只有管理员能够保护或是封禁啊,其他人只能予以回退而已”,那么我们回退一百次又有何用,这是一个问题,你们比我聪明,或许有解决的办法。另外,今年新任管理员有无在处理站务,这查编辑贡献与日志就知,我不是针对和平君,我知道你有做,而且我不想离题讨论到这一块。--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7月24日 (日) 10:20 (UTC)
(~)补充:同样也是致和平君,那您怎么解释楼上提到,已举报破坏到过期了也无管理员处理这件事(我不是针对新或老管理员,您跳出管理员身份,转换角度以一个维基人来看这事),结果是老管理员出手封禁也是事实啊,您觉得新任管理员有做事但被冤了,却没想过反破坏的维基人也很无奈吗?谁希望选出了新管理员,结果棘手封禁还是老管理员当机立断?--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7月24日 (日) 11:29 (UTC)
1.选出了新管理员,结果棘手封禁还是老管理员当机立断[来源请求] 2.除了封禁,管理员还有很多事要做,不是千手千眼,不可能每件事都一登入马上了若指掌,所以即便这段时间有管理员登入,也不一定会看到那项提报的破坏,人家可能在忙别的事,所以请不要说什么“对破坏视而不见”,因为可能连视都没视。 3.上面您签名签成日期了 4.说一点建设性的:当看到“举报破坏到过期了也无管理员处理”时,您可以直接去找几个比较活跃的管理员的讨论页提醒。-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7月24日 (日) 11:03 (UTC)
多谢指出错误,已修正签名。您楼上挂的fact部分,或许您还是站在新任管理员角度去看(这只是我无根据猜想,就不用再挂fact了吧XD),而您的回答还是没有解释楼上其他维基人指出的问题啊,白话讲就是为什么结果会是老管理员把问题解决掉,而不是您提到的7位活跃新管理员的其中任一位呢?您回想一下,之前没做管理员的时候也处理过反破坏,第一时间回报管道或许是IRC,也或者是直接到与您相熟的管理员那留言,但您不能要求每个维基人都直接找管理员留言,那么我们设置VIP页面,或把管理工具授权给可信赖的维基人就没有意义了。您可以说“管理员还有很多事要做,不是千手千眼,不可能每件事都一登入马上了若指掌,所以即便这段时间有管理员登入,也不一定会看到那项提报的破坏,人家可能在忙别的事”为理由,但这对于反破坏的维基人也是同样的,只是他们发现了破坏,第一时间用TW提报也是会列入到VIP板,没有到您所谓活跃的维基人讨论页,但这并没有错,因为其他维基人“还有很多事要做,不是千手千眼”,因此我也说了,任何管理员有不处理的自由。人与人是互相的,面对问题是先找出解决之道,不是先站在自己立场去解释。--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7月24日 (日) 11:28 (UTC)
所以我就说了解决之道,就是请若摆在VIP过久没人处理时直接去通知管理员,这是最简单也最快的方法,怎么会说我没回答呢?fact部分跟我是不是新管理员毫无关系,因为您的“猜想”并未见事实支持,上面所说的封禁案也根本不是什么棘手封禁(那都叫棘手了那我的手早就...)。解决之道绝不是不让更多管理员上任,也不是光抱怨管理员都视而不见。另外,为何那个结果会是老管理员把问题解决掉,这还不简单,因为他看到了、而且又刚好有空,就去处理了。如果是新管理员,也是一样的,这跟新旧毫无关系。设置VIP页面怎么会没意义,我只是说“过久”没回应时直接找管理员,不是说“所有”都去找管理员,请看清我的回答。-和平、奋斗、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7月24日 (日) 11:56 (UTC)
就近期一宗严重的恶意破坏,在下真的在提报超过24小时都无人处理后,查找并邀请在线管理员尽快处理[1],但是否会处理仍是管理员的自由。--Thomas.Lu留言2016年7月24日 (日) 15:15 (UTC)
路过,无关话题:我不认为管理员多有什么不好的啊。希望给出反对管理员多的理由。。--Nbfreeh 2016年7月24日 (日) 09:30 (UTC)
没人说多管理员不好,而是多要有多的意义。大部分管理员都是学生,时间不充裕我可以理解,破坏发生时无法第一时间处理我也能接受,但不要已回报也不处理,或者明明就看到你登录,看到你有编辑(我不是说管理员就不能写条目);不想得罪人,等破坏者发泄过之后再封禁也可以的(同样的,我也不是针对阁下,只是刚好回应阁下)。--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7月24日 (日) 10:21 (UTC)
有时候编辑但不一定会去看破坏、保护的页面w--Nbfreeh 2016年7月24日 (日) 10:29 (UTC)
没错,我再重复一次,管理员也有权利可以对破坏视而不见,也没有必要半夜在线,因为是自愿做管理员的,没人逼你,所以只专心写条目的管理员,我不会责怪他。但目前问题明摆着确实存在,那么既然管理员有不作为的权利,又何必要求其他维基人有所作为,毕竟没有工具,再引述我自己的话一次,你回退了一百次也没用。我能想到的解决办法就是半夜遇到破坏就放烂,等事后看有没有管理员处理,我只希望管理员们白天看到有回报破坏就去关注一下,不确定该如何处理的管理员可以问其他管理员。--秋意假发浓(我已关闭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7月24日 (日) 10:42 (UTC)
目前没有规定管理员数量的上限,而是身为“管理员”就应理解‘管理’在维基百科的意义。--Thomas.Lu留言2016年7月24日 (日) 15:08 (UTC)
@秋意假髮濃:大部分的管理员不是学生。--Jasonzhuocn留言2016年7月25日 (一) 01:00 (UTC)

修改3RR方针

此增修内容原为逆袭的天邪鬼于2016年11月4日径自追加,嗣后经编辑者本人主动于近9个月后撤回“破坏”;然查该编辑内容确符中文维基百科习惯,且确有效助于辨认何种行为系与3RR相关的游戏维基规则,故提案修改本方针

现行条文

== 实施 ==
选举对此规则赋予了进一步的实施权力:

如果你违反了回退不过三原则,在你24小时内第四次回退后,管理员就可对你执行为期24小时的封禁。如果有几伙人违反此规则,管理员应该平等地看待各方。

这不代表违反3RR只会被封禁24小时,明知故犯、游戏维基百科规则或屡教不改等可能被长期封禁甚至永久封禁。

另外,此规则的实施,用以:

  • 教育可能漠视维基百科礼仪的用户;
  • 施加压力,并予以导向;
  • 解决回退纠纷,管理员可以将页面保护起来,可采纳过度回退的对手编辑,这是根据最新的页面保护方针,当然,管理员也可以采取就近保护,以维持一定的中立性。

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者,可以将其放到当前的破坏上,以使其他管理员知晓。

长期违规者可以由社群讨论进行相应的处理。这点也可适用于“玩弄”规则者,比如仅仅在24小时多一点后执行第四次回退,或者进行“花样回退”,将回退乔装成普通的编辑。

由于此条款被封禁的管理员,不可以自我解封。

当违规编辑者对其行为表示悔意后,管理员应该重新考虑,可以酌情取消封禁。

提议条文

== 实施 ==
选举对此规则赋予了进一步的实施权力:

如果你违反了回退不过三原则,在你24小时内第四次回退后,管理员就可对你执行为期24小时的封禁。如果有几伙人违反此规则,管理员应该平等地看待各方。

这不代表违反3RR只会被封禁24小时,明知故犯、游戏维基百科规则(例如故意等24小时之后再回退、每天只回退一次但每天都进行回退等)或屡教不改等可能被长期封禁甚至永久封禁。

另外,此规则的实施,用以:

  • 教育可能漠视维基百科礼仪的用户;
  • 施加压力,并予以导向;
  • 解决回退纠纷,管理员可以将页面保护起来,可采纳过度回退的对手编辑,这是根据最新的页面保护方针,当然,管理员也可以采取就近保护,以维持一定的中立性。

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者,可以将其放到当前的破坏上,以使其他管理员知晓。

长期违规者可以由社群讨论进行相应的处理。这点也可适用于“玩弄”规则者,比如仅仅在24小时多一点后执行第四次回退,或者进行“花样回退”,将回退乔装成普通的编辑。

由于此条款被封禁的管理员,不可以自我解封。

当违规编辑者对其行为表示悔意后,管理员应该重新考虑,可以酌情取消封禁。

主要差异系于第二段酌增内容,有关细部条文请参上开对照。欢迎提出意见。-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7月25日 (二) 15:08 (UTC)

  • 你引用的这段下方就写着“这点也可适用于‘玩弄’规则者,比如仅仅在24小时多一点后执行第四次回退,或者进行‘花样回退’,将回退乔装成普通的编辑”。这加进去的内容不是重复的吗?--Kuailong 2017年7月25日 (二) 15:33 (UTC)
上方之“游戏维基百科规则(例如故意等24小时之后再回退、每天只回退一次但每天都进行回退等)”系与“可能被长期封禁甚至永久封禁。”对应;下方之“比如仅仅在24小时多一点后执行第四次回退,或者进行“花样回退”,将回退乔装成普通的编辑。”系与“可以由社群讨论进行相应的处理”对应,两者所对应的目标并不相同。-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7月25日 (二) 16:38 (UTC)

即起公示七日。-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8月1日 (二) 11:05 (UTC)

@南极熊蘇州宇文宙武霧島聖:在下觉得三位阁下可能有所误会,这次的修改并不影响“游戏维基百科规则或屡教不改等可能被长期封禁甚至永久封禁。”的条文主文,仅是在游戏维基规则的部分以括号方式提示游戏维基规则的一些可能方式。- Aotfs2013(这位用户正在接受管理员投票,欢迎发表意见) 留于 2017年8月8日 (二) 16:14 (UTC)

  • 如果动态ip用户和注册用户发生编辑战,动态ip用户可以每天甚至每次编辑都换一个ip,而注册用户只能用一个用户名,那么发生此类事件应该如何执行?封禁IP段?动态IP的分配每个运行商的分配规则都不一样。如果运行商ip资源丰富,每次分配都在一个ip段上,可能段封禁有用。但ip资源少的话每次大都不在一个区段上,段封禁不仅无用而且可能阻止其他ip用户的正常编辑。而在中国乃至整个亚洲,ip资源都是紧缺的。故(-)反对。--WAN233 (留言) 2017年8月14日 (一) 02:21 (UTC)
现行条文

== 由于3RR,我被封禁,我该怎么办? ==
...略...
请注意,按照惯例,公开地揭发执行封禁的管理员,并不合适,你应该将执行失误的案例报告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求助;对于更为严重的情况,请参考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中的“管理员权限的使用”章节。

提议条文

== 由于3RR,我被封禁,我该怎么办? ==
...略...
你可以将严重执行失误的案例报告到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理由:本段具有矛盾以及显然的错误,当初应该是英文版翻译来的,原本两个连结分别是Wikipedia:管理员通告板/3RRen:Wikipedia:Requests for comment,因为3RR通告板改到WP:VIP所以此句改成互助客栈/求助,而Requests for comment改成不对应的Wikipedia:正在讨论的条目,而后正在讨论的条目也改成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以上就是改动历史。

前半,既然报告到互助客栈,客观上应该就是“公开地揭发”,明显矛盾,因此提议移除(除非有人能建议出一个在互助客栈之前可提报位置)。后半,据前一段所述显然不正确,我们也没有RFC(若有人想看英文RFC的"use of administrator privileges"请见这里)。至于把求助改成其他,我觉得这不是求助,且根据WP:RAA也是指向其他。

综上所述提议此修改,目前仅是针对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删减,若有人有其他方案提出,讨论后可再变动。--A2093064#Talk 2017年8月22日 (二) 13:43 (UTC)

讨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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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已事前与在下及其他人讨论过,在下认同该条文前后矛盾且明显错误——尤其在后段,除了在WP:VPD显然没有“管理员权限的使用”章节外,未能通过的WP:RFC抑是如此。故(+)支持此案修改。——Aotfs2013 留于 2017年8月22日 (二) 13:52 (UTC)

为什么不直接在vip讨论?--Temp3600留言2017年8月22日 (二) 16:00 (UTC)
@Temp3600这里指的并不一定是与封禁的时间上接近,若是时间上接近要在VIP或许可以;这里互助客栈的功用是对应英文版的Requests for comment,可能是针对管理员多次执行失误才提出讨论。--A2093064#Talk 2017年8月23日 (三) 11:36 (UTC)

已公示7日且期间无有效反对意见或有效反对意见已被妥善解决,此案通过并已完成修订。——Aotfs2013 留于 2017年9月13日 (三) 18:10 (UTC)

请问这样的操作是否违背“回退不过三”原则,并且是否应该给予提醒或警告?

在近期的编辑中,我与Hijk910就红链与绿链标准产生争议,在我提交的优良条目重审中,有编辑Chantxu64协助将词条逆转裁判4AKB48第27张单曲选拔总选举中的红链替换成绿链。但是编辑Hijk910执意将Chantxu64的编辑回退,其中逆转裁判回退了5次编辑,而AKB48第27张单曲选拔总选举回退编辑次数多达6次(此词条回退我已经撤销)。请问这样的操作是否违背“回退不过三原则”。而且Hijk910的回退是否构成恶意破坏,是否需要就此给予警告或处罚? --冰心相谈室✉ 2018年1月23日 (二) 09:33 (UTC)

@Hijk910:“不必使用绿连”的原因,阁下可以稍微说明一下吗?--苞米() 2018年1月23日 (二) 09:38 (UTC)

就行为而言确实违反3RR-- 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1月23日 (二) 09:40 (UTC)
……这里是一次回退,一次回退您阁下的六次编辑。-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8年1月23日 (二) 11:40 (UTC)
(:)回应:我回退的理由不是红链或绿链问题,虽然我个人觉得能绿链尽量绿链,但是这次回退阁下的原因是回退不过三原则。阁下再度回退我的回退,我认为阁下已经有“恶意破坏”的行为了。如果阁下真要觉得词条内不能绿链,那么烦请阁下在社群达成共识之后再操作。不能因为你不喜欢绿链,所以就要回退其他编辑的操作。维基百科不是阁下一个人的百科。--冰心相谈室✉ 2018年1月23日 (二) 12:25 (UTC)
我重复,那一次回退,并没有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8年1月23日 (二) 12:54 (UTC)
@Baomi:我想先请阁下说明一下“必须使用绿连”的原因。-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8年1月23日 (二) 11:48 (UTC)

麻烦随便一个管理员过来说说我有没有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8年1月23日 (二) 13:15 (UTC)

1.我认为绿链要比红链更好, 无论是对于编辑者还是读者来说都更方便, 因为如果是绿链我只需点击鼠标一次就可以得到相关信息, 但是红链我需要打开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 然后搜索条目, 有时可能会出现有歧义的条目, 甚至有时候红链后并没有对应的其他语言条目名称, 我还得使用Google搜索, 很不方便. 2.我认为既然有编辑者想把条目提到特色列表那么按照特色列表标准把红链改为绿链就没有做错,是正常编辑, 编辑者'hijk910'直接把别人的正常编辑回退是欠妥的. --Chant留言2018年1月23日 (二) 13:59 (UTC)

修改回退不过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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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条文

=== 回退破坏 ===
如果由于受限用户或者破坏你发觉被回退了许多次,这时就可以适当地采取封禁用户或者IP地址的措施。如果你不是管理员,你应该在当前破坏中列出此人。如果你是管理员,你应该根据封禁方针,封禁该用户。

提议条文

=== 回退破坏 ===
如果由于全域编辑禁制或者破坏编辑多次回退,这时管理员就可以根据封禁方针采取封禁用户或者IP地址的措施。如果你不是管理员,你应该在当前破坏中列出此人。

现行条文

=== 回退破坏 ===
如果由于受限用户或者破坏你发觉被回退了许多次,这时就可以适当地采取封禁用户或者IP地址的措施。如果你不是管理员,你应该在当前破坏列出此人如果你是管理员,你应该根据封禁方针,封禁该用户。

提议条文

=== 回退破坏 ===
如果由于破坏编辑多次回退,这时管理员就可以根据封禁方针采取封禁用户或者IP地址的措施。如果你不是管理员,你应该在当前破坏举报此用户另外,受到全域编辑禁制的用户亦不在此限。

--安迪4讨论|留名2018年3月22日 (四) 10:14 (UTC)

条文修改

现行条文

=== 回退破坏 ===
如果由于受限用户或者破坏你发觉被回退了许多次,这时就可以适当地采取封禁用户或者IP地址措施。如果你不是管理员,你应该在当前破坏列出此人如果你是管理员,你应该根据封禁方针,封禁该用户。

提议条文

=== 回退破坏 ===
反破坏将不受回退不过三原则的限制。如果由于用户作出明显的破坏其编辑多次回退,此时作出回退的用户将不受回退不过三原则的限制。当然,这时管理员就可以根据封禁方针封禁用户或者IP地址。如果你不是管理员,你应该在当前破坏举报该用户

=== 编辑禁制 ===
虽然编辑禁制在本地尚未生效,但回退受到全域编辑禁制基金会全域编辑禁制用户的编辑,则不受回退不过三原则规范。

--安迪4讨论|留名2018年3月26日 (一) 06:3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