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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乔治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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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目推荐 条目里程碑
日期事项结果
2010年9月10日典范条目评选落选
2010年11月6日典范条目评选落选
2011年3月28日优良条目评选入选
2011年8月7日典范条目评选入选
新条目推荐 本条目曾于2010年9月5日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你知道吗?”栏位。
新条目推荐的题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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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历史专题 (获评典范级高重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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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语言维基专题 (获评典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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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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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用 “(英国)“消歧义吗?乔治四世根本没有用,只是重定向到这里。如果认为有必要消歧义,那么乔治四世应该作为消歧义页,而不是重定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1日 (三) 03:23 (UTC)[回复]

根据英文维基提供的指引:
“乔治四世”最常指英国的乔治四世,但也可指其他国家在历史上的乔治四世,因此存在歧义。
对于英国君主而言,《1707年联合法案》生效前的英格兰君主以“(英格兰)”识别,例子有“威廉三世 (英格兰)”,至于1707年后的英国君主以“(大不列颠)”作歧义识别,例子有“乔治一世 (大不列颠)”和“乔治二世 (大不列颠)”;《1800年联合法案》生效后的英国君主以“(英国)”作歧义识别,例子有“乔治三世 (英国)”、“威廉四世 (英国)”和“维多利亚 (英国君主)”等;1953年以后的英国君主,由于不再以“英国”君主的名义担任其他共和联邦王国的元首(例子有“加拿大女皇”等),因此不加歧义,以资识别。有见于英文版的做法行之有效,即便采用亦是出于歧义需要,再者,一直以来也没有人提出反对,反映有关做法未有对其他读者构成障碍。
进一步资料可参考Wikipedia:Naming conventions (royalty and nobility)内“Sovereigns”段第5点及第11点。多谢垂注!--ClitheringMMX 2010年9月2日 (四) 15:50 (UTC)[回复]
英文的指引是解决歧义问题,而现在乔治四世重定向到乔治四世,消歧义页面是乔治四世 (消歧义),也就是说用的主从消歧义方式,因此乔治四世应该作为主条目名称。即使英文版也是en:George IV of the United Kingdom,而不是消歧义方式的George IV (United Kingdom)--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3日 (五) 02:43 (UTC)[回复]
英文不使用“George IV (United Kingdom)”是因为英文可更直接使用“George IV of the United Kingdom”,而中文版使用“英皇乔治四世”会分外累赘,这恐怕是中英文法差异、以致在歧义上有不同的处理方法。而事实上,同类的消歧义方法已被广泛应用当中,包括在台风系列条目当中,条目按台风程度和出现年份作分类,例子有“强烈热带风暴狮子山 (2010年)”,而非直接命名为更广为人知的“台风狮子山”。--ClitheringMMX 2010年9月11日 (六) 06:20 (UTC)[回复]

英文是英文的问题,在中文语境里,乔治四世最为常用,也没有乔治四世 (英国)的用法,如果是为了消歧义,要么就主从消歧义,本条目放到乔治四世,消歧义页为乔治四世 (消歧义);要么平等消歧义,把乔治四世 (消歧义)移动到乔治四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13日 (一) 02:04 (UTC)[回复]

新条目推荐讨论

在候选页的投票结果

Lords Commissioners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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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s Commissioners翻成上议院专员似乎有点奇怪,也从来没听过这种翻法。-- Marcus Hsu  talk  2010年11月11日 (四) 10:41 (UTC)[回复]

我没有找到任何关于“Lords Commissioners”的译名,你如有听过任何合适的译名,欢迎提出。本人认为,“Commissioner”多作“专员”,而“Lords”指“上议院”或“上议院议员”,且专员由上院议员组成,故“上议院专员”是合适的译名。--ClitheringMMXI 2011年3月21日 (一) 14:00 (UTC)[回复]

优良条目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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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自Wikipedia:优良条目候选~(最后修订

乔治四世 (英国)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分类:政治与军事人物 - 贵族与王族 提名人:--140.130.12.44 (留言) 2011年3月21日 (一) 00:55 (UTC)[回复]

此外,文内有一些斜体字,可能需要调整。-cobrachen (留言) 2011年3月25日 (五) 12:05 (UTC)[回复]

国皇/联合皇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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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HK)搜寻"英国国皇"(加上引号排除其他搜寻结果)只有6000多个结果,反而搜寻英国皇帝的结果却有26000个。另外,联合皇国的结果是5800个,联合王国却有259万个。

另外,香港只有称呼英皇和英女皇,有没有相关的政府文件可以证明香港政府曾经称英国君主为国皇,联合王国为皇国?皇与帝对应的英文本来就是一个意思,难道日本天皇没有帝的称号就被外国人翻译为"King"而不是"Emperor"吗?

可能以前曾经有国皇的称呼,不过近来的官方文件注明的是国王:

隶属政府的香港电台也称现今的英国君主为英女王,而非英女皇:

伯理玺天德 (留言) 2011年8月13日 (六) 09:00 (UTC)[回复]

请参考相关讨论--ClitheringMMXI 2011年8月21日 (日) 06:27 (UTC)[回复]

建议改名:“乔治四世 (英国)” → “乔治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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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四世 (英国)” → “乔治四世”:本人认为,本条目名称不需要消歧义。--Ehrijrf留言2014年6月1日 (四) 00:52 (UTC)[回复]

汉诺威选侯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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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中的汉诺威盾章,居于正中的应该是红地神圣罗马皇冠,代表汉诺威选侯例兼的“Archtreasurer of Holy Roman Empire”(窃译作神圣罗马帝国大司库官,恳求对欧洲宫廷宫内职熟悉方家指教),可以参照英文维基的此链接:https://en.wikipedia.org/wiki/Prince-elector#High_offices ,皇冠形象参照 https://en.wikipedia.org/wiki/Imperial_Crown_of_the_Holy_Roman_Empire。

传统上神圣罗马帝国选帝侯除了19世纪新增的那些基本上都有帝国宫内职的荣誉兼衔,并且大总管(Archidapifer,普法尔茨选侯=莱茵兰行宫伯兼任)、大司马(Archimarescallus,萨克逊选侯=萨克逊公爵兼任)、大司礼(Archicamerarius,勃兰登堡选侯=勃兰登堡藩侯兼任)和大司库(Archithesaurarius,汉诺威选侯=不伦瑞克-吕讷堡公爵兼任)均有独有的纹章,会加到自己的纹章上。

ChristZhou1989留言2015年5月26日 (二) 01:5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