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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多芬」重新導向至此。關於荷蘭城市Eindhoven,請見「
埃因霍溫」。
內啡肽(endorphins)亦稱腦內啡、腦內嗎啡[1],音譯安多酚,是可於動物體內自行生成的類阿片生物化學合成物,是由脊椎動物的腦垂腺和視丘下部所分泌的胺基化合物(肽)。
在1975年,腦內啡分別由兩組獨立的研究人員同時發現。
- 蘇格蘭的約翰·休斯(John Hughes)及漢斯·科斯特利茲(Hans Kosterlitz)首次由豬的腦中發現有α(alpha)、β(beta)及γ(gamma)3種腦內啡。當時他們稱它為enkephalins(由大腦的希臘文εγκέφαλος, 變化而成)。
- 同一時間,另一組美國研究人員Rabi Simantov和Solomon H. Snyder在牛的腦中發現腦內啡。埃里·西門(Eric Simon)(日後發現人類體內的嗎啡受體)把它稱為 "endomorphin",是「內生嗎啡」的縮寫。事實上嗎啡本身並不是肽,但近期的研究發現,人類或動物的肌肉細胞組織能產生嗎啡。[2]
科學家對於審度人類體內的腦內啡水平有所爭論,現時關於腦內啡的大量資料是由動物的實驗結果得來的,不是由人類臨床實驗。因為人類實驗只能量度人體血漿內的腦內啡水平,這並不是真正量度中樞神經系統內的腦內啡水平。有些實驗利用一些類嗎啡的對抗藥(例如naloxone),間接地量度腦內啡水平。
跑步者的愉悅感是指當運動量超過某一階段時,體內便會分泌腦內啡。長時間、連續、中等至高強度的運動、深呼吸也是分泌腦內啡的條件。長時間運動把肌肉內的肝糖用盡,腦內啡便會分泌。這些運動包括跑步、游泳、越野滑雪、羽毛球 、長距離划船、騎單車、舉重、有氧運動舞或球類運動(例如籃球、足球或美式足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