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周武帝滅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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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武帝滅佛,即建德毀佛,是三武滅佛之一,指的是在中國南北朝時期的北周武帝建德年間(公元572-578年),在經過多次辯論,周武帝下令罷斥佛教,在全境內展開了一場聲勢浩大的滅佛運動。在這次運動中,佛像全都被毀,寺廟被收為國有,寺均被勒令還俗,還俗僧人達三百萬。[1]

簡介[編輯]

北周武帝即位之初,循例事佛,但更重視儒學天和二年(567年)因寺僧日多,滋生是非,國庫收入驟減,還俗沙門改宗道教衛元嵩上書請刪寺減僧[2],此論深合帝心[3]

武帝為製造輿論,從天和至建德年間(566年-578年),曾七次召集百官及沙門道士等辯論儒釋道三教先後;甄鸞道安等屢上書駁斥道教,紛紜不息。天和三年,武帝御大德殿,集百僚及沙門、道士,親講《禮記》,欲以儒術治天下。

建德三年五月始議禁佛,詔僧人、道人大集京師,斥佛教不淨,下詔禁佛道二教:經像悉毀,並令沙門、道士還俗,三寶福財散給臣下,寺觀塔廟賜予王公。其他奉祀崇拜,禮典所不載者,盡除之。當年六月,設置通道觀,選佛、道名士120人,普著衣冠,為「通道觀學士」,並置官吏統管。建德六年,北周滅北齊,周武帝入鄴城,在原齊境內推行禁佛之令[4],沙門慧遠與帝爭論不果。禁佛後,北方寺像幾乎滅絕,僧眾多逃奔江南[5]。武帝死後,宣帝靜帝先後繼位,佛法又興。

影響[編輯]

武帝這次滅佛較為徹底,華北佛教勢力幾乎禁絕,在中國文化史上有重要的意義。南北朝時代佛教從印度傳到中國,蓬勃發展的同時,造成許多嚴重的社會問題。各大寺院積累了大量銀錢田地,逐漸形成與朝廷分庭抗議的新政治力量。出家人依仗寺廟的權勢胡作非為,苛扣農民,不受平常法規約束。大量土地和稅捐被宗教組織控制,嚴重侵蝕國力。在這種背景下,北周武帝決心禁佛。

經過滅佛運動,一方面迫使源自印度佛教積極漢化,在儒教的思想基礎上發展出中土佛教,使原先以講究因果報應和以寺廟財產為基礎的早期佛教,轉化為一種開放平和的教派,使得佛教在中國得到新生,發展轉變成為世界上唯一一個不干預政治力的大宗教。北周武帝滅佛運動還確立了沙門必須尊重皇權的政治原則,斷絕了寺院與政府分權抗儀,發展成為政教合一政權的可能,確立了中國皇朝政教分離的傳統。

參考文獻[編輯]

  1. ^ 廣電總局和中國社會科學院. 中国通史. 2016年: 第三十七集:北周武帝. 
  2. ^ 廣弘明集》(卷八):「張賓譎詐罔上,私達其黨,以黑釋為國忌,以黃老為國祥。帝納其言,信道輕佛,親受符籙,躬服衣冠。有前僧衛元嵩,與賓唇齒相扇,惑動帝情,雲僧多惰,貪逐財食,不足欽尚。」
  3. ^ 北史·周本紀》:「初斷佛道二教,經像悉毀,罷沙門道士,並令還俗。並禁諸淫祀,非祀典所載者,盡除之。」
  4. ^ 《廣弘明集》(卷十):「五眾釋民減三百萬,皆復軍民,還歸編戶」。
  5. ^ 續高僧傳》(卷二十三):「數百年來官私佛寺,掃地並盡!融刮聖容,焚燒經典。禹貢八州見成寺廟,出四十千,並賜王公,充為第宅;三方釋子,減三百萬,皆復為民,還為編戶。三寶福財,其貲無數,簿錄入官,登即賞費,分散蕩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