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留郡,中國南朝梁時設置的僑郡。
梁武帝時,置建州(治高平城,今河南省商城縣東),領高平郡、新蔡郡、陳留郡、魯郡、南陳郡、光城郡、清河郡七僑郡。
東魏孝靜帝武定七年(549年),因侯景之亂取南朝梁建州,改為南建州,陳留郡仍屬之。至此,陳留郡領三縣:陳留、京兆、潁川[1]。北齊文宣帝天保七年(556年),廢陳留郡及其領縣。[2]
- ^ 《魏書·卷一百六中·地形志二中第六》
-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十六國北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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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不詳 | 新蔡郡(內史575-589) | 晉熙郡(內史575-589) | 巴東郡(內史586-589) | 臨江郡(內史586-589) | 新興郡(內史583-589) | 岳山郡(內史583-589) | 梁城郡(相582-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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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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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宋 大明八年(464年)、齊 建武四年(497年)、梁 中大同元年(546年)、後梁 廣運元年(586年)、陳 禎明二年( 588年)的實州、實郡。下劃線者為南朝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註明曾用名。 注3: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註「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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