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BlackLot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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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當時詩琳童要求刪除不文明留言,我已經幫助她刪除,這是合理的做法。難道保留雞巴是合理的做法?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經過檢查,管理員決定拒絕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儘管他人留言中可能含有不合適的部分,但直接篡改他人留言仍是不可接受的行為。封禁改為3日,望不再犯。
  處理人:Jimmy Xu  ·  · 2013年5月30日 (四) 11:56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首先,感謝ws對本人的關注。而且ws似乎有意主動吸引了幾位維基人對本人的關注,在這裡我一併感謝。
似乎幾個月來,一直有用戶質疑我為何會使用此帳號,以及與原帳號的關聯性。對於此事的真相,其實我也差不多已經遺忘(因為平日解決太多維基百科的糾紛,這種小事也就忘記了)。
及至ws上面的質疑,才讓我想起,其實事情的由來在於我提交改名的失敗。幾個月前,我曾有修改我原有用戶名的打算,並將此要求提交至改名申訴。但最終未獲通過,原因我也沒去看,對,是至今也不知道什麼原因。當時我留意到改名有一個要求,如果貢獻的編輯數太多,是不能做改名移動的。
那,不知道我是不是這個原因(編輯數太多)所以改名失敗呢?至今我也不知道,也懶得看。
自此以後,我就打算改用新帳號。至於我改名的初衷,主要是這個名字看多了覺得很討厭,就換一個用。此後我也沒有使用舊帳號參與先前處理的糾紛,二帳號獨立使用,除了一個維基人的獎項評選。
那時候因為初期我懶得做提名票,引來一堆爭議,後來我覺得好像不投票就有點對不起那位維基人,於是就用另一帳號投下一票。
直至後來,我自行檢視到自己出現的程序漏洞。於是我基於中立的原則,向另一位管理員提交了自己錯誤使用傀儡的問題的報告。
事情的大概經過就是這樣了。
至於各位要求的對方針的修改或解釋(因為這裡是方針版嘛),我覺得本人首先不具備持續主動的破壞行為,不適宜於對所有傀儡作出封禁,這是任何封禁的前提。
而且,有人提及的「如果在被查獲落網時才承認那是傀儡帳號,那麼他在被抓包之前的行徑就已經是構成破壞了。」我應該不屬此例。
本人深知本人所處位置的敏感性,也深知香港團體對本人長期以來的一些積怨甚至誤解。在這裡,我提供我的新浪微博帳號 @光合作用-EDO,歡迎各位在維基以外的地方與我進行交流。同時我也希望,作為一個普通的維基人,各位不要以本人為目標,將本人的個人行為推斷為大陸某社群(尤其是傳說的「五毛黨」)的意見準則。我可以告訴各位,我所在的工作位置與政府有些許關聯,但我不至於為了「每po五毛」為政府做事。
本人歡迎各位維基百科的ACG眾,尤其是看著無線電視成長的維基人,以及WS及YUYU,與本人展開更深層次的對話。我相信更多的對話,將有利於大陸社群與香港社群的理解。
此外,就wing是次作出封禁操作,我對此提出質疑。我新開設的帳戶並沒有任何違規的操作,而目前使用的帳戶之中,被封禁前的版本用戶頁上清晰列出,此為傀儡帳戶。
為此,我對是次封禁提出質疑,管理員可能對我的用戶頁的表述未有詳細了解。以至產生不必要的誤會。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經過檢查,管理員決定拒絕其解封要求。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Wing已通過郵件回復
  處理人:Ben.mq 2013年6月1日 (六) 12:22 (UTC)[回覆]



你知道嗎?
你知道嗎?

恭喜您!您最近建立或大幅改進的條目占海特事件經推薦後,獲選於首頁作新條目展示。如果希望推薦其他您關注的條目,歡迎前往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提名。在您建立或大幅改進的所有條目中,總計有15篇條目獲推薦作首頁新條目展示。

15


對話頁存檔

2013年以前 2013年

RE:餵[編輯]

既然等於台北西門町,那必定有很多來源,那便麻煩你補充一下。現在天天只有我在替被掛關注度的條目補充,實在忙不過。偶一失漏還要千夫所指,而大家都在存廢討論只說不練--Nivekin請留言 2013年5月16日 (四) 03:34 (UTC)[回覆]

2013年5月[編輯]

您似乎參與了一場編輯戰。請留意,您在24小時內不可對一個頁面執行三次以上的回退;在不同頁面進行大量有爭議的回退亦可能被判定是編輯戰。請您不要繼續進行回退操作,否則您將可能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請善用討論頁與其他編者交流以期達成共識,另請參閱爭議的解決。另最後一次提醒:你和wetrace早已經構成長期編輯戰,我希望你們兩位密切注意。如果下次在別的條目再次發生類似的事情,我會按長期編輯戰對你們雙方進行處理。祝好。--♥VC XC 2013年5月18日 (六) 02:41 (UTC)[回覆]

由於長期編輯戰,您已被禁止1周內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在下方加入{{封禁申訴|您的原因}}來為自己辯護

re:新的研究及建議[編輯]

回來了?

我又不是堅持要高麗王朝...很早已經說過,我可以接受高麗 (918年-1392年)。只是他們不停往資料庫搜索去鑽,而後來兩邊衍生的立論又愈來愈莫名其妙,我才插一句下去。資料庫那一堆的問題已貼了,不再重覆。現在就拿你附蘇州的那一大段,「高麗王朝本身的歧義」與「高麗王朝名字的問題」根本就不著邊際。「高麗」廣泛的歧義在於中國歷史將「高句麗」誤植「高麗」,「高麗王朝」本身沒有歧義。把「高麗王朝」誤以為是姓王的人的朝代恐怕根本是蘇州憑空想像出來(沒有惡意,蘇州看到勿怪)。「台灣有學者捨棄高麗王朝」又是一個誤區,老早已經在說,史學界沒有規範用詞,沒有絕對正確,人家喜歡用王氏高麗或高麗王朝只是個人喜好,何來「捨棄」而轉用王氏高麗?反之,若果我去資料庫找到近年大陸學者的出版物用高麗王朝,是不是大陸學者又「捨棄」了王氏高麗?

本來用高麗 (918年-1392年)的立論,就是中國歷史長年將「高句麗」誤植「高麗」,以至所謂煬帝三征高麗的說法還在流傳還在教,就這麼簡單。本來單就這點已經足夠了。後來,因為還有人要堅持「高麗王朝」,而我也不妨分享自己何以傾向「高麗王朝」的原因:王氏高麗是中國史界其中一種代稱,幾乎不見於任何韓國歷史研究;高麗王朝是韓國史界的一種冠以「王朝」的稱呼,但在中國史界甚至民間亦有使用。然而若維基社群要高麗 (918年-1392年),我一直都說沒有所謂,我也不會反對,因為又正如我一再重覆,這根本沒有絕對正確的答案。

直到現在,我只是無法接受那些立論與論證,把整個歧義的緣由愈寫愈亂。由起初的王氏竊國到台灣學者捨棄再到姓王的高麗的朝代,你想想,這樣的立論,怎麼可能說服到那些仍堅持「高麗王朝」的人達成共識?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06:38 (UTC)[回覆]

可供查證恐怕還會陷入更多亂象,因為牽扯的歷史問題及政治原因太多了。最大問題在於,查證的時間點設在哪裡?我在長長的討論串前面有提過,唐朝人已經將「高麗」泛稱「新羅。更甚者,這個泛稱不獨是政權,還包含地區(即「高麗」亦可指今日我們認知的「朝鮮半島」),去大成老舊刊搜尋「高麗」你會找到更多,明明當時已經是「朝鮮」/「朝鮮王朝」/「李氏朝鮮」了很久。把時間點移近,又可能扯入大陸東北工程的問題。因為用所謂中國本位看中國東北,高麗和高句麗都只不過是中國冊封的「高麗」,這部分不再說了。正因為這些亂象,「高麗」用為消歧義頁是合理的。
但到「高麗王朝」那邊,這樣的名從主人又有否參考價值?去國史編纂委員會的朝鮮王朝實錄搜尋,直接用中文字輸入「高麗王朝」吧。如若你轉到中文原文(高麗及朝鮮王朝都是全部使用漢字,以至世宗大王發明諺文都沒有獲士大夫採用,一直到近代朝鮮及日治朝鮮才開始推廣韓字取代漢字),你會看到朝鮮時代的人會用「高麗」及「前朝」來稱呼,但就連國史會在韓字版的漢字附註,也是用「高麗王朝」,反之「王氏高麗」根本就沒有用過作附註。國史會算是認可的官方中文資料吧?這不可能是「韓文漢字」吧?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07:40 (UTC)[回覆]

真理?你是在做夢嗎?看好了,我從來就沒支持過「王朝」。--Zhxy 519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09:40 (UTC)[回覆]

像你那樣無視程序正義,要靠傀儡來推行主張才是感情用事。各人自掃門前雪。--Zhxy 519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09:47 (UTC)[回覆]
都已經被發現了,就別恬然說笑了。學學知恥吧。--Zhxy 519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09:55 (UTC)[回覆]
若以國史會不能用作主人,那麼沒意見了。只是,那邊討論串/最終方案應當澄清:一,按照常用原則,「高麗王朝」與「王氏高麗」俱常用,但資料庫搜尋(不論是蘇州抑或H君的一大堆),只能證明曾經使用,不能斷定何者較為常用,亦不能用作判斷哪個地區較為常用(史學期刊不限制名詞使用,令兩岸三地都有混用,加上大量書籍論文沒有收載,取樣不足)。二,故此,方案立案根基,是以名從主人原則為優先。按名從主人,應用「高麗」,但由於「高麗」有嚴重歧義,故此應用高麗 (918年-1392年)。
有關討論期間出現過的論點,一,「高麗」雖有嚴重歧義,但「高麗王朝」沒有歧義(「高麗」的「王」的朝代,還是「姓王」的高麗的朝代一說,並無根據;反之中國史籍將「高句麗」誤稱「高麗」,或泛稱朝鮮半島為「高麗」,由舊唐書到大成老舊期刊,有冊所載)。二,「高麗王朝」不適用於名從主人(國史會等與之沒有繼承關係),「王氏高麗」不適用於名從主人(華文地區之稱呼),在名從主人原則為優先之下,用作重定向。三,王氏竊國與否的史學觀點不應有關。目前這幾點不澄清,就算高麗 (918年-1392年)本身再合理也好,也太難說服他人了。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0:06 (UTC)[回覆]
問題是,提出王氏高麗不代表高麗王朝就有歧義。如之前引過《東北通史》,冠君主姓氏的做法不獨見於指稱高麗 (918年-1392年),還有指稱小高句麗的高氏之高麗(搜高氏高麗也會找到結果的)。故此真正有歧義的是「高麗」,而不是高麗王朝。問題是中國中心及與之相關的東北工程史觀,認為北齊將高句麗封國號為高麗後,人家就是高麗,高句麗已經不復存在,所以隋朝征高麗還會在東北通史出現。然後唐朝滅掉高麗(高句麗)後很多年,與高句麗沒有任何關係的王建立國,又定名「高麗」,就有王氏竊取「高麗」國號之說。這些東西是一脈相承的,並非只是單純的翻譯問題,所以才說要澄清。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0:29 (UTC)[回覆]
那是因為中國中心的史觀在各地都存在嘛。一直以來中史的教學是根據舊唐書以來的稱呼,所以中港台都會有三征高麗說,而高句麗混為高麗也一直延續至今(也就所以要消歧義)。近幾十年三地史家已經發現這個稱呼有歧義有問題,再加上中國的韓國史研究開始用上對方的史籍資料,而不再局限於中國中心的通史,才陸續開始用高麗王朝/王氏高麗(Snorri舉那幾個例正是這種研究取向的轉變)。那些仍舊抱著中國通史史籍來做韓國史研究的文章(CNKI特別多),或者想證明王氏竊取中國冊封的國號,或者期刊/書籍審核不嚴,才繼續用高麗稱作高句麗。搜到其實不出為奇。
其實接受了高麗消歧、改用高麗 (918年-1392年)本來就沒有什麼問題。最大的爭議是由一開始到現在提出來的理據。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0:59 (UTC)[回覆]
各地都有,程度有別而已,只是大陸近年相對仍較嚴重,香港台灣已經好了很多。但是,高麗王朝並非只是南韓地域性多用,兩岸三地的史學研究也有在用,民間的博客也有在用。我可以起碼肯定,香港浸會大學歷史系的東亞史研究,還有城市大學前幾年開始做的韓國古漢籍資料庫,都是用高麗和高麗王朝,而王氏高麗偶爾教書會提及。至於香港的中學中史教育,由我前幾年畢業到現在,還是在煬帝三征高麗。所以大學第一課中韓史就已經來糾正我們的用詞。也就所以我一開始就不反對將高麗作消歧義。
可惜以前做功課的書目已經不知塞到書架哪個角落。不然,可以找到更多實例,證明近年兩岸三地其實都有用高麗王朝。客棧那邊的討論串,硬是要用有問題的CNKI搜索去判斷常用度,然後不知怎樣得出「高麗王朝也有歧義」了。就算是舊派中國中心的研究學者,最多只會將高句麗稱高麗,從來沒有見過將高句麗稱高麗王朝、高麗王朝/王氏高麗稱高句麗的。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5月26日 (日) 00:01 (UTC)[回覆]

Re請注意[編輯]

此管理員並沒有在我的頁面上提出任何建議, 而您所作出的連結也只是該管理員要求別人去投票而已, 並沒有任何建議成份, 您所作出的指控非常嚴重, 而且如無證據有可能是誣衊, 請提出實際證據支持您的說法. 神話的搜尋者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09:59 (UTC)[回覆]

您所提出的已經不是暗示性質, 您提出有可能, 也請提出證據支持您的講法. 附帶一提, 我在該頁面所提出的意見只是基於支持者大都沒有去平衡功過, 我在英文頁甚至試過以同樣理由反對罷免一個長期與我有過節的管理員. 神話的搜尋者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0:12 (UTC)[回覆]

此乃最後警告
如果您再次破壞維基百科,閣下將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1]--(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12:53 (UTC)[回覆]

別再來[2]--(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5日 (六) 14:29 (UTC)[回覆]

投票不跟你意思就是人頭戶?你的邏輯真是古怪,如果這樣的話,大概每天的新條目推薦都是真人傀儡,請君自重!--史提芬.德廣 >.< 維基態度留言2013年5月25日 (六) 17:21 (UTC)[回覆]

Re.蘇州的解釋[編輯]

Re:很抱歉[編輯]

沒關係,是我操作不當引起社群不安,該道歉的是我--Ws227留言2013年5月26日 (日) 01:46 (UTC)[回覆]

回復【不恰當來源】[編輯]

奧比島_(線上遊戲)BBS來源已刪除。「官方網站來源」是作為遊戲背景介紹的參考,可否保留?- I am Davidzdh. 2013年5月26日 (日) 04:40 (UTC)[回覆]

是啊 現在已經不玩 但相關信息多少還會有了解- I am Davidzdh. 2013年5月26日 (日) 08:57 (UTC)[回覆]
「找個會做遊戲的」?- I am Davidzdh. 2013年5月26日 (日) 09:05 (UTC)[回覆]
什麼類型?不會是兒童頁游吧哈哈- I am Davidzdh. 2013年5月26日 (日) 12:25 (UTC)[回覆]
入群驗證信息的格式?- I am Davidzdh. 2013年5月26日 (日) 12:40 (UTC)[回覆]

給您一隻寵物貓![編輯]

Allah-u-abha! ,有興趣參與Wikipedia: 巴哈伊信仰專題的協作麼?

Tony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3:27 (UTC)[回覆]

可以在這裡選擇感興趣的條目,或從其他語言維基翻譯,或改善現有條目。Wikipedia: 巴哈伊信仰專題/全部編寫計劃Template:巴哈伊信仰經典Template:巴哈伊--Tony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05:38 (UTC)[回覆]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德意志銀行部分香港上市產品列表」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內容,您可聯繫管理員,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Sakamotosan 2013年5月27日 (一) 07:39 (UTC)[回覆]

優良候選[編輯]

BlackLotux好:

近期發現你在優良候選投下支持票時,沒有寫下理由,希望你用點時間補上理由,不然按照規則「注意:2008年9月29日開始,每個投票者投下支持票或反對票,都必須附上投票的具體理由。而沒註明理由的支持票和反對票,在計票時,會被視為無效票。」,謝謝!--晃晃留言2013年5月27日 (一) 13:24 (UTC)[回覆]

要警告請明列警告事項,勿模糊亂槍打鳥[編輯]

要警告請明列警告事項,勿模糊亂槍打鳥,請利用diff 模板,如[3],否則您的警告將沒有實質意義,反而有濫用警告威嚇擾亂其他用戶之嫌,如User_talk:Hanteng/統計所列的問題。--(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28日 (二) 14:17 (UTC)[回覆]

想請教個問題[編輯]

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求助#關於丁錦昊事件圖片的合理使用--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Inspector)(留言(←防河蟹請用HTTPS 2013年5月29日 (三) 08:25 (UTC)[回覆]

由於進行破壞篡改他人留言,您已被禁止1周內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發郵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您也可以於您自己的討論頁頁頂加入{{封禁申訴}}並寫下您要求覆審的理由或您的疑問。重新註冊一個帳戶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

User:Ws227找人關注此討論議題[編輯]

您好,User:Ws227不曉得在進行何事,請參見。--Znppo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08:10 (UTC)[回覆]

(~)補充
2013-05-31T15:57:21 (差異 | 歷史) . . (+278)‎ . . User talk:Mewaqua ‎ (最新修改)
2013-05-31T15:53:19 (差異 | 歷史) . . (+278)‎ . . User talk:Mys 721tx ‎ (最新修改)
2013-05-31T15:38:25 (差異 | 歷史) . . (+278)‎ . . User talk:Nivekin ‎ (最新修改)
2013-05-31T14:19:39 (差異 | 歷史) . . (+278)‎ . . User talk:Yhz1221 ‎ (最新修改)
2013-05-31T13:45:33 (差異 | 歷史) . . (+278)‎ . . User talk:Hanteng ‎ (→‎請關注此討論議題: 新段落) (最新修改)
--Znppo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08:10 (UTC)[回覆]
(~)補充,新增[4]。--Znppo留言2013年5月31日 (五) 08:16 (UTC)[回覆]

請勿無故移除維基百科的內容或模板。閣下新近之編輯(如閣下於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的編輯)並不具建設性且已獲回退。如閣下仍需進行測試,請使用沙盒請您將相同有連續性的討論串(僅因個別用戶另開)一起存檔,否則勿做選擇性存檔[5]--(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5月31日 (五) 15:38 (UTC)[回覆]

占海特事件頁面存廢討論通知[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占海特事件」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守望者愛孟留言2013年7月17日 (三) 08:11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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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星章
不會忘記當初黑雪姬指導在下如何編輯維基的時候,可惜黑雪姬還是沒能解封。你走了之後,和你一直爭執(交流)的hanteng也被封掉了,Wetrce也很少上線了,我也被扣了帽子,大家其實都不開心,最後笑哈哈的還是那伙專門搞鬥爭的當權派。只是沒想到在香港維基大會我一新人會成為公眾人物,雖然不是什麼好名聲,呵呵!還有就是,部分管理員加倍地濫權,維基百科更黑暗了,更多的傀儡橫行霸道了。我實在沒地方訴苦,就來導師這裡上柱香,哀悼一下,還是希望你早點可以回來。--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9月11日 (三) 17:49 (UTC)[回覆]

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頁面存廢討論通知[編輯]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中國的人權維護運動」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條目的存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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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研究維基v百度百科hanteng) 2013年11月14日 (四) 02:44 (UTC)[回覆]

編輯請求[編輯]

請求已處理

這難道是自己被確認為自己的傀儡嗎?--byfserag留言2013年12月16日 (一) 09:39 (UTC)[回覆]

給您的星章![編輯]

和平星章
祝編安 パンサ VI-II Fu7ラツ『『オI love シャナ 2014年3月22日 (六) 12:2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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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星章
望解封 9shi緊急聯絡 2014年3月22日 (六) 12:27 (UTC)[回覆]
於線下拉攏普通用戶,意圖對官僚層集團統治構成威脅,阻止管理員利用規則濫權,予以永久封禁,永無可能解封!這是懲戒,殺雞儆猴!—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80.107.106.62對話貢獻)於2014年6月7日 (六) 12:10‎加入。

給您的星章![編輯]

特別星章
閣下您好。久仰大名。。。不過在下著實很感興趣,您為何會被永封?此事發生時在下還未在WP活躍。。。 --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於中華民國103年暨 2014年6月9日 (一) 12:48 (UTC)[回覆]

給您的果仁蜜餅![編輯]

水一貼 紅茶往事留言2014年10月18日 (六) 05:26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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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星章
到此一遊~ Panzer VI-II·點這裡談笑風生 2016年8月20日 (六) 12:17 (UTC)[回覆]

第三世紀:全面戰爭頁面存廢討論通知[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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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日期20220626留言2023年10月26日 (四) 00:4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