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存档/201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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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图片的授权信息
图片的授权信息能不能同时写在图片文件文件头中,这样的话,授权信息是一直和图片在一块的。 —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09年12月25日 (五) 08:58 (UTC)
- 可以呀。你找一个EXIF修改软件就能做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25日 (五) 13:11 (UTC)
- 曾经用windows做了几个。然后是不是上传到维基上?如果这个合适的话,书生你能不能和commons建议一下。不过总感觉是个积压工作—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09年12月26日 (六) 02:55 (UTC)
- 这个不是所有格式通用吧--Liangent(留言) 2009年12月26日 (六) 11:25 (UTC)
- 也是。JPG的可以,但是SVG的不清楚-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09年12月28日 (一) 03:43 (UTC)
- 这个不是所有格式通用吧--Liangent(留言) 2009年12月26日 (六) 11:25 (UTC)
- 曾经用windows做了几个。然后是不是上传到维基上?如果这个合适的话,书生你能不能和commons建议一下。不过总感觉是个积压工作—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09年12月26日 (六) 02:55 (UTC)
- SVG直接可以写到源代码里—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12月28日 (一) 03:47 (UTC)
- 那不就很好了,对了,怎么写SVG?—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09年12月28日 (一) 03:49 (UTC)
- 呼叫菲菇達人,樓上有人想學SVG.......—章·安德魯 (留言) 2009年12月28日 (一) 04:19 (UTC)
- 直接用记事本等文本编辑软件打开就可以修改了。svg--玖巧仔卐佛陀绣谱 2009年12月28日 (一) 13:18 (UTC)
- 呼叫菲菇達人,樓上有人想學SVG.......—章·安德魯 (留言) 2009年12月28日 (一) 04:19 (UTC)
- 开始这个行动如何?—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09年12月29日 (二) 02:52 (UTC)
- SVG和JPG之外呢?--Liangent(留言) 2009年12月31日 (四) 13:48 (UTC)
- 图片可以改文件头,但是视频就不好说了。我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1日 (五) 00:53 (UTC)
- SVG和JPG之外呢?--Liangent(留言) 2009年12月31日 (四) 13:48 (UTC)
回退侵犯版权的编辑,可以不填写原因吗?
我一直认为,添加侵犯版权的内容不是破坏,在回退时一定要注明侵犯了谁的版权。只有这样,才能让编者知道回退的原因,也只有这样才能让编者知道从其他网站抄袭内容是不正确的行为。
今年7月,我发现User:Istcol回退了不少侵权的内容而没有填写编辑摘要,于是我在Wikipedia:对管理员的意见和建议/历史档案/2009年7-12月#在使用回退功能时请注意!提醒了他。
但是后来,我发现不仅是Istcol,许多其他管理员和回退员都这么做。User:Wcam也是回退侵权内容不填写编辑摘要,于是我在Wikipedia:申请成为管理员/Wcam投了反对票([1])。最近看到User:KeepOpera也这么做([2]),因此我认为有必要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大家的意见如何?--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31日 (四) 22:26 (UTC)
- 我觉的可写可不写吧,但是尽量写上,我会尽量填的。—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1日 (五) 00:49 (UTC)
- 在下認為第一次應該寫上,可是接著就無必要。—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1日 (五) 02:18 (UTC)
- 请问回退功能怎么填写摘要?--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1日 (五) 04:01 (UTC)
- 用Friendly。—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1日 (五) 04:06 (UTC)
- 使用Friendly時,比較條目歷史版本中會有「回退至此」的選項。同意菲菇,能寫儘量寫吧。但要不要規定呢?這個我就不肯定了—Altt311 (留言) 2010年1月1日 (五) 04:14 (UTC)
- 用Friendly。—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1日 (五) 04:06 (UTC)
- 请问回退功能怎么填写摘要?--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1日 (五) 04:01 (UTC)
能写尽量写,太多了写不下或者保存的时候忘了写,就应该在讨论页说明。不然谁知道你撤销的是侵权。退侵权的时候不要用不能填理由的回退,要用撤销。--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1月1日 (五) 04:10 (UTC)
- action=rollback的可以加summary参数写摘要--Liangent(留言) 2010年1月1日 (五) 10:41 (UTC)
我認為該盡量寫上,以便日後跟進。—Yravi.kJ 2010年1月2日 (六) 07:26 (UTC)
香港動漫迷、配音迷對中文維基的不滿
年份条目里究竟该写什么?
比如说:
- 某事件N周年
- 某人诞辰/逝世N周年
- 某铁路线(预计)开工、(预计)完工通车,甚至是车站开工或完工
- 某年度体育赛事(即每年都办的赛事)开赛、完赛等
- 轮值主席国替换
- 希望社群讨论这些内容是否应当写入年份条目中。--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日 (六) 10:39 (UTC)
- 我认为只应该写具有世界级或国家级影响力的事件。周年纪念完全没有必要,只要在事件发生当年写上就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月2日 (六) 14:14 (UTC)
- 英文維基的指引值得參考,見en:Wikipedia:Recent years#Inclusion and exclusion criteria,有以下幾個條件:
- 三洲定律:事件必須得到三個洲的獨立新聞報道。
- 一年一度或不是多過一個洲的國家參與的體育賽事都不符合資格,合資格的例如奧運和世界盃
- 還有更多,恕不逐一翻譯,請自行細閱……
- 希望中文維基引入這套指引。如果根據該指引,樓主提到的事件都不應該寫入,除非個別事件有國際性的重要性,例如符合三洲定律。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0年1月2日 (六) 17:55 (UTC)
- 这个recent year要怎么翻译?现代年份条目?--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3日 (日) 03:29 (UTC)
- 英文維基的指引值得參考,見en:Wikipedia:Recent years#Inclusion and exclusion criteria,有以下幾個條件:
如果說「事件至今已發生x年」,x可用模版?— Yravi.kJ 2010年1月4日 (一) 10:42 (UTC)
- 生日用户框?--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6日 (三) 04:49 (UTC)
在删除守则中加入小小作品和关注度相关信息
提议在WP:DP#或许不需要提交删除的条目问题中,表格下面,加入“请勿对未挂关注度或小小作品模板的条目直接以相关理由进行提删”或类似的内容。可见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1/01#秦倚天。--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6日 (三) 04:57 (UTC)
Wikipedia:可供查证的一个细节
之前社群一直纠结的一句话:“可以移除任何缺乏来源的内容(特别是受合理质疑且确无可靠来源查证的内容),但如果在移除前未为编者们提供充足的时间以提供来源的话,他们有可能会反对这么做”。这句话在英文方针中对应的是“Any material lacking a reliable source may be removed, but how quickly this should happen depends on the material and the overall state of the article”。实际上,社群纠结的就是这一点,如果是为“孙中山是男性”这种语句挂上fact模板,那么就不能算是合理的质疑,因此就不能适用上面的规定;所以,中文维基百科的可供查证方针才被极有特色地加上一条“特别是受合理质疑且确无可靠来源查证的内容”。然而,过于模糊的规定会带来扩大化的解释,之前在某化学条目的讨论中就已经出现了这个问题:为化学物质的性质挂上fact模板,这算不算是“合理质疑”?什么样的“质疑”算“合理”,这里有没有什么章法可言?如果不解释清楚这里“合理”的意思,那么最糟糕的情况就是导致“不合理的质疑”被一般化,而“合理的质疑”反而成特殊化的了。如此,那么这个“合理”反而会成为累赘,会沦为限制编者质疑条目内容的工具。
因此,我建议删掉括号中注释的这部分(也就是“特别是受合理质疑且确无可靠来源查证的内容”)。而至于为“孙中山是男性”这种语句挂上fact模板的行为,我想用两个字来概括它:破坏。所以,只有被社群公认为破坏的行为,其破坏的句子才能免除上述规定而不受“质疑”。--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29日 (二) 17:01 (UTC)
- 挂缺乏来源模板和标签之前最起码应该用关键词搜索一下,如果搜索结果中列出的可靠来源十有八九是这么讲,那么这种模板自然就没有意义挂上。—Choij (留言) 2009年12月29日 (二) 23:12 (UTC)
- 搜索結果不可以作為證據,因為有可能那些網站都是在引用維基中缺乏可靠來源的資訊。-- 同舟 (留言) 2009年12月30日 (三) 01:28 (UTC)
- 至少挂无来源模板的理由不应是“我没听说过这个”。至于有可靠来源将改写过的维基内容发布,那维基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时刻提防这种来源不会被引用。—Choij (留言) 2010年1月2日 (六) 12:57 (UTC)
- 搜索結果不可以作為證據,因為有可能那些網站都是在引用維基中缺乏可靠來源的資訊。-- 同舟 (留言) 2009年12月30日 (三) 01:28 (UTC)
- (!)意見 - 就改成「(特别是受合理质疑的内容)」。想一想,如果有人肉機械人把府兵制、宋孝宗、張學良、文化大革命及其它條目中所有無來源的內容刪去,算不算破壞?--Mewaqua 2009年12月30日 (三) 13:24 (UTC)
- 删之前先挂模板,这点是礼仪,而且规定的后半句已经明确说明了后果:“如果在移除前未为编者们提供充足的时间以提供来源的话,他们有可能会反对这么做”。我现在关注的问题在于现在的这个“合理”:在实际操作中,它并没有被拿来阻止“删之前不挂模板”的行为,而是被扩大化解释,拿来阻止“挂模板”的行为。--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30日 (三) 14:54 (UTC)
- 請保留「合理質疑」。我不明白這有甚麼難去理解,“孙中山是男性”這句為例,合理質疑可以是一幅孫中山穿女裝的照片、或者已知一位叫X中山的女性。如果每句沒有引用的句子都要掛上fact模板,大概可以弄個bot出來,每個句號之後掛上fact模板。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0年1月1日 (五) 14:10 (UTC)
- 那么退一步,请删除“且确无可靠来源查证”,亦即改成“特别是受合理质疑的内容”。注意这里写的是“特别”,亦即它并没有完全限定“非合理质疑”的内容,因为这里的合理与否需要由我们的常识针对具体案例进行判断,而不是由方针来规定何为合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1月1日 (五) 15:27 (UTC)
- 另外,如果保留“且确无可靠来源查证”这一附加条件,则会让方针无法自洽:方针的本意,是在实际操作中,通过一些合理的手段来促使那些容易被质疑的语句被添上可靠来源,但如果有“确无可靠来源查证”这一附加条件存在,则会导致我们无法促使那些容易被质疑但又“确有可靠来源查证”的语句被加上可靠来源。简单的说,这会导致“既然这句话有可靠来源支持,那就不必给出该可靠来源”的论调,推而广之,则所有能保留的内容都不必给出可靠来源,因为它们都有可靠来源支持。--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1月1日 (五) 15:35 (UTC)
- 受质疑语句确无或鲜有可靠来源支持或者受质疑语句反面陈述受到可靠来源支持是确保质疑为“合理”的关键。否则任何一句内容都可以成为质疑的对象,质疑理由不过是该句内容的反面陈述前面带上“我总以为”、“我听说”、“好像”、“我记得”……而已。举个例子,与氧相邻的氮、氟形成的"氢化物"在常温常压都是气体,我以此质疑氧生成的"氢化物"——水在常温常压下为液体,是否为合理质疑?如果是合理质疑,这是否意味着“常温常压下水为液态”也需要用参考来源支持?—Choij (留言) 2010年1月2日 (六) 12:49 (UTC)
- 应该这么说,某个事实或观点,在已成年的非专业人士中了解程度的多少,可以作为判断这种质疑是否“合理”的常识性依据。水是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能接触到的,因此它在常温常压下为液态这点,也是不会有人去认真质疑的。但对于水的一些特性,比如“水的密度在3.98℃时最大”这种,就不是每个人都了解的,对于这句话的质疑,就可以算作是“合理质疑”。为什么要允许这样的合理质疑?因为我们要允许为这种不是每个非专业人士都了解的事实(或观点)添加来源,让他们能通过我们列出的来源去查找原始资料(在此例中,就极有可能是大学的教科书)。维基百科的内容并不可靠,所以我们要尽可能地为每句可能被质疑的话都提供来源,让读者自己去查证,以提高我们的可靠性。--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1月4日 (一) 17:55 (UTC)
- 这同样不是合理质疑,比如用关键词在Google上搜索相关内容,可以很轻易地找到大量的相关查证资料[3]。因此如果在“水的密度在某某度时最大”还要加fact,这只是徒浪费其他人的时间和精力,因为这种质疑根本不具有合理性、毫无根据(无可靠来源支持),为明显的原创质疑,与质疑“水在常温常压是液体”从性质上没有根本差异。—Choij (留言) 2010年1月5日 (二) 13:05 (UTC)
- 并不是每个读者都会用Google来检索资料的。另请见en:Water#cite_ref-12。再者,与其打无穷无尽的加fact、删fact的编辑战,不如加上来源让质疑消除了事。而且,就算是现行方针,也是“可以移除任何缺乏来源的内容(特别是受合理质疑且确无可靠来源查证的内容)”,这个“特别是”可不是“必须是”——如果你要解释成“必须是”,那反而是违反方针了。维基百科不是可靠来源,读者不应采信编者的个人信用,而应采信编者所使用的文献。但如果编者不为读者提供这样的文献,那么读者就绝不应轻信维基百科的条目。--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1月5日 (二) 14:10 (UTC)
- “任何缺乏来源内容均可移除”的逻辑有意思,英文维基页面后面还有一句话“It has always been good practice to make reasonable efforts to find sources oneself that support such material, and cite them.”,再点进去还有一句“Try to fix problems: Preserve information: fix problems if you can, flag or remove them if you can't. ”,为什么同样的内容翻到中文就消失不见了?这个“合理质疑”是翻译英文中challenged or likely to be challenged(注意不是doubt)的最佳词汇,有其他来源的支持在很大程度上是证明质疑为合理的条件,至少目前的做法不应是把后面的解释完全去掉,任由各位“巡查员”每点进一新条目,未见“参考”二字便甩下个unreferenced走人。—Choij (留言) 2010年1月6日 (三) 00:48 (UTC)
- 并不是每个读者都会用Google来检索资料的。另请见en:Water#cite_ref-12。再者,与其打无穷无尽的加fact、删fact的编辑战,不如加上来源让质疑消除了事。而且,就算是现行方针,也是“可以移除任何缺乏来源的内容(特别是受合理质疑且确无可靠来源查证的内容)”,这个“特别是”可不是“必须是”——如果你要解释成“必须是”,那反而是违反方针了。维基百科不是可靠来源,读者不应采信编者的个人信用,而应采信编者所使用的文献。但如果编者不为读者提供这样的文献,那么读者就绝不应轻信维基百科的条目。--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1月5日 (二) 14:10 (UTC)
- 这同样不是合理质疑,比如用关键词在Google上搜索相关内容,可以很轻易地找到大量的相关查证资料[3]。因此如果在“水的密度在某某度时最大”还要加fact,这只是徒浪费其他人的时间和精力,因为这种质疑根本不具有合理性、毫无根据(无可靠来源支持),为明显的原创质疑,与质疑“水在常温常压是液体”从性质上没有根本差异。—Choij (留言) 2010年1月5日 (二) 13:05 (UTC)
- 应该这么说,某个事实或观点,在已成年的非专业人士中了解程度的多少,可以作为判断这种质疑是否“合理”的常识性依据。水是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能接触到的,因此它在常温常压下为液态这点,也是不会有人去认真质疑的。但对于水的一些特性,比如“水的密度在3.98℃时最大”这种,就不是每个人都了解的,对于这句话的质疑,就可以算作是“合理质疑”。为什么要允许这样的合理质疑?因为我们要允许为这种不是每个非专业人士都了解的事实(或观点)添加来源,让他们能通过我们列出的来源去查找原始资料(在此例中,就极有可能是大学的教科书)。维基百科的内容并不可靠,所以我们要尽可能地为每句可能被质疑的话都提供来源,让读者自己去查证,以提高我们的可靠性。--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1月4日 (一) 17:55 (UTC)
- 受质疑语句确无或鲜有可靠来源支持或者受质疑语句反面陈述受到可靠来源支持是确保质疑为“合理”的关键。否则任何一句内容都可以成为质疑的对象,质疑理由不过是该句内容的反面陈述前面带上“我总以为”、“我听说”、“好像”、“我记得”……而已。举个例子,与氧相邻的氮、氟形成的"氢化物"在常温常压都是气体,我以此质疑氧生成的"氢化物"——水在常温常压下为液体,是否为合理质疑?如果是合理质疑,这是否意味着“常温常压下水为液态”也需要用参考来源支持?—Choij (留言) 2010年1月2日 (六) 12:49 (UTC)
- 請保留「合理質疑」。我不明白這有甚麼難去理解,“孙中山是男性”這句為例,合理質疑可以是一幅孫中山穿女裝的照片、或者已知一位叫X中山的女性。如果每句沒有引用的句子都要掛上fact模板,大概可以弄個bot出來,每個句號之後掛上fact模板。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0年1月1日 (五) 14:10 (UTC)
- 删之前先挂模板,这点是礼仪,而且规定的后半句已经明确说明了后果:“如果在移除前未为编者们提供充足的时间以提供来源的话,他们有可能会反对这么做”。我现在关注的问题在于现在的这个“合理”:在实际操作中,它并没有被拿来阻止“删之前不挂模板”的行为,而是被扩大化解释,拿来阻止“挂模板”的行为。--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30日 (三) 14:54 (UTC)
- 有些人從來不思考什麼需要來源、什麼不需要。而這些人也從來不檢查一些翻譯者所照抄的來源是否屬實,也不懷疑一些編輯者是否只是隨便填幾個書名。--百楽兎 2010年1月7日 (四) 02:16 (UTC)
回退不过三原则的例外情况
在Wikipedia:回退不过三原则中写明“自我回退,以及修复恶意破坏不受此限”,那么回退侵犯板权的内容、或者违法的内容(如儿童色情、盗版软件等)可以不受此限吗?在英文维基百科,回退侵权内容或违法内容都不受该方针的限制(en:Wikipedia:Edit warring#Exceptions to 3RR)。--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6日 (三) 18:27 (UTC)
- 应该符合,破坏已经属于特殊情况了—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7日 (四) 01:48 (UTC)
- 话没说清楚,回退破坏应该符合不受3RR限定的情况-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8日 (五) 01:29 (UTC)
- 這些都是嚴重的破壞行為,應該加入到不受此限。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0年1月7日 (四) 10:06 (UTC)
強烈建議限制外來語使用
外來語很大的程度影響到漢語,我覺得有必要限制使用,特別是純粹音譯的部份。日語維基很多內容均使用外來語,而且已經嚴重到氾濫的程度了。身為中文使用者深感有必要提出訴求,盡快取締外來語的使用,否則漢語的將來將變成跟日語一樣,成為外文的混雜語言。--俠刀行 (留言) 2009年12月29日 (二) 09:29 (UTC)
- 語文本來就是每天都在變化的,中文從古至今吸收的外來語不知凡幾,這些外來語也大為豐富了中文的表意能力。維基百科確實不宜擅自率先採用在社會上流傳不廣的外來語,但只要一個外來語在中文世界已經有某種程度的通行,維基百科就應該接納。此外維基百科只應忠實反映漢語的使用現況,漢語的將來不是維基百科應該干涉的事情。—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12月29日 (二) 10:30 (UTC)
- (:)回應:那即使漢語變成跟日語一樣外來語氾濫,也沒關係嗎?--俠刀行 (留言) 2009年12月29日 (二) 10:41 (UTC)
- (:)回應:1.漢語的發展,自會因漢語使用者的共同習慣來決定。阻止中文外來語氾濫不是維基百科的義務或責任,維基百科只忠實反映現況。維基百科不主動積極使用罕用的外來語,相對地也不應反對已經獲得某種程度通行的外來語。2.外來語「氾濫」的定義很難界定,外來語本身也不是壞事。中文早就存在極為大量的外來語。—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12月29日 (二) 10:59 (UTC)
- 因为美国的强势与教育产业的原因,英文的影响对中文群体是非常大的。说到音译,在许多时候,就算有中译也都很少用,如超微、超威amd 英伟达nvidia 奥多比adobe,说到底还是部分中文群体本身的问题,媚外,,以会英文为荣,还有全球化的因素在内。中外文夹杂,其结果会严重影响中文的表意功能。这个问题不只中文存在,许多语言都有类似问题,都存在本国文字与英文参差,要想改变,单单一二人是无能为力。--玖巧仔卐佛陀绣谱 2009年12月29日 (二) 11:37 (UTC)
- 维基百科不是预言家,不能单纯说明某种做法有合理性或正确性就按照这种做法来,不要试图用维基百科来改变大众的看法,只能通过改变大众的看法来改变维基百科。--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29日 (二) 11:56 (UTC)
- 外來語也是語言的一部分,這在日文尤其如此,認為多用就是「氾濫」這個只是一種主觀看法。維基百科本身不應作這種判斷。--ffaarr (talk) 2009年12月29日 (二) 13:03 (UTC)
語言乃一活物,語言和用詞會「生」,亦會「死」,亦猶如人與人,會互相影響,互相學習,至於程度大小,就得看誰強誰弱,優勢無非三種,一曰政治,一曰經濟,一曰文化,要抵抗「入侵」,加強優勢吧。而且中文裡確有大量外來語,有些「定居」已久,不說或者都不知「他」來自他方,如︰「佛」、「魔」(魔法、魔鬼……,都是「他」的兒女,真的是落地生根……)、「天堂」、「地獄」、「剎那」、「劫」、「的士」、「羅漢」、「世界」(常說吧,但「他」確是隨佛東來);「相對」(relative,從前相對真的是解兩人相向而對,哪來此相對?不就日本)、「絕對」、「歷史」、「共產主義」、「科學」、「原則」、「政策」、「單位」、「條件」、「成分」、「系統」、「代表」、「現實」(太多……他們都來自日本),還有「什麼癌」、「什麼癌」的「癌」字是日本造的,現在大家還知他是「移民」來的嗎?大家都把上面多不勝數的外來詞用到出神入化……就別理他是「過去」、「現在」,還是「未來」來了(不好意思,他們當今的意思都是隨佛東來),表達得了,不就行。何況漢語不僅有輸入,也有輸出,Tea、Bohea、Oolong……就是例子。重點仍在詞是會「死」,當今還有人會說「德謨克拉西」(民主)、「賽因斯」(科學)、「柏里璽天德」(總統)嗎?從前都是紅極一時的外來詞,當今不都入棺安眠。俠刀行君,我在此厚着面皮獻醜,只想告訴你,語言的生命力非你我所能想像,亦非數人所能控制,他自會排斥一些非他所能接受的外來詞,亦會保留有所裨益的外來詞,且加以同化。還請君別過慮,亦別以為人力可完全控制語言,這善變的傢伙。—J.Wong 2009年12月29日 (二) 16:54 (UTC)
- 外來語條目中還有些有趣的例子,可供吾人參考。若要聚焦在「音譯」型的外來語(俠刀行君最初所指的應是日文中的片假名外來語吧),那麼不要忘記引擎、馬達、雪茄、威士忌、白蘭地等詞語也都是外來語。—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09年12月29日 (二) 17:11 (UTC)
- 「維基」也是外來語。-Kolyma (留言) 2010年1月2日 (六) 05:49 (UTC)
- 囧rz...--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3日 (日) 14:22 (UTC)
- 「維基」也是外來語。-Kolyma (留言) 2010年1月2日 (六) 05:49 (UTC)
(-)反对,即使在英语维基百科中,外来词还是照用不误,比如时常出现的法语词(譬如“名义上的”),外加数不胜数的拉丁语(如“维持原状”),总之,语言的事我们无从干涉,我们如果想阻止外来词,请上报中央,立即查禁所有外来词。—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10年1月8日 (五) 11:52 (UTC)
(-)反对,維基百科只應忠實反映漢語的使用現況,漢語的將來不是維基百科應該干涉的事情。况且,好像汉语中也有很多日语词(如“数学”、“时间”、“函数”、“人格”),我们不都照样用吗?--Bcnof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15:45 (UTC)
強列(+)支持,如{{japanese}} 等的模板加入電梯小姐,於中文維基百科是否多餘。然而本人發現有這些模板的不在少數,尤其是翻譯文章或日本事物更為嚴重。—Mokaw (留言) 2010年1月9日 (六) 16:06 (UTC)
今年
寫其他條目時,根據指引,不宜用「昨天」「今年」之類有時效性的詞語。但是到了年份條目,卻加入「今年」,見2010年首段。我認為這樣做法不妥,希望其他人一起討論。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0年1月1日 (五) 13:53 (UTC)
- 此做法是否不妥應該沒多少異議吧,因為「今年」的確容易造成混淆的。如果來不及改的話,2011年時被不明就裡的讀者看到就被當成那時候的事了。所以立即改掉就好。—Altt311 (留言) 2010年1月2日 (六) 07:37 (UTC)
- 我有时遇到这种词会用magic words+parserfunction处理……如[4]--Liangent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05:16 (UTC)
提議把優良、特色及基礎條目全予以半保護
如題。Player23 (留言) 2010年1月7日 (四) 09:40 (UTC)
- 確保條目品質、防止破壞、減低其他用戶工作量。受影響的可以用Template:Editprotected。Player23 (留言) 2010年1月7日 (四) 10:19 (UTC)
- 没必要……尤其是基础条目更不应该,维基对新手的门槛已经够高的.——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1月7日 (四) 17:48 (UTC)
- 如果基礎條目爭議性不大又冷門我認為可以不用。如可實行的話這大概可以減少一些優良條目重審。Player23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14:08 (UTC)
Wikipedia:半保護政策:「半保護政策只應用於回應那些已經證實的嚴重破壞,而不是用來預防可能會發生的破壞,如有些頁面最近受到關注,令到編輯量突然大增,又或某些頁面因被某些熱門網頁連結而編輯量大增。只有確實證據證明的嚴重破壞才可啟用半保護政策。」 -- Kevinhksouth (Talk) 2010年1月10日 (日) 01:50 (UTC)
- 半保護不能用來預防可能會發生的破壞的話,那就用全保護吧。--百楽兎 2010年1月10日 (日) 08:31 (UTC)
- 英文維基目前似乎已實施「穩定版本」。—章·安德魯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11:24 (UTC)
关于维基百科:巡查豁免權方针的一个理解问题
关于维基百科:巡查豁免權方针中的这一句话:
- 任何一位管理員均可依其判斷向經常創建頁面且熟知維基方針及指引(特別是生者傳記和關注度)的可信賴用戶授予此權。建議門檻乃在於75個有效條目,不包括重定向。
我的理解是管理员可以根据自己对其他维基人的了解和信任,作出判断并赋管巡查豁免权给一位维基人。在这句的理解上,user:Wong128hk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管理员不能自行授权,而是向维基百科:權限申請/申請巡查豁免權提出申请,由其他管理员判断是否符合要求而授权。
我想这个问题别的人可能也会遇到,想请社群给一个清晰,无歧义的解释,补充到方针中去,以便更好地理解并按照方针执行。--用心阁(对话页) 2009年12月30日 (三) 15:57 (UTC)
- 至少根据我的了解,英文维基百科的管理员是可以直接向自己“了解和信任”的用户赋予回退和IP封禁例外这些权限的。比如我在英文维基的这些权限,就是我私下向一位管理员请求IP封禁例外(其实原本是想问该怎么申请的)时被直接赋予的。他除了封禁例外,还把回退权限也赋给了我;并解释他直接赋权予我的原因:是因为我在中文维基社群能获得足够的信任;而赋予我回退权的原因则是这能方便我回退英文维基中的破坏,云云。--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09年12月30日 (三) 19:20 (UTC)
- 在下較支持user:Wong128hk的看法。首先,該用戶未必願意擁有權力,管理員卻私下向其賦予權力,使到該用戶最終要前往相關頁面撤權,實屬浪費時間。其次,既然已設有申請頁面,就應該讓用戶前往該頁申請,這樣在統籌上會比較容易。最後,私下賦予權力會使到該用戶在無需申請的情況下獲得權力,導致在申請存檔不存在相關用戶的紀錄,可能在日後引起用戶是否具備相關資格的爭議,最重要的是私下賦予權力使到申請獲得權力失去了原本應有的意義,如果社群容許私下賦予權力,那麼申請頁的存在還有什麼意義?大家去管理員的討論頁留個言不就好了嗎?淺見。—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09年12月31日 (四) 01:46 (UTC)
- 个人认为该用户的主观意愿并不重要,因为这项权利不是一种主动的权利,而是一种被动的权利。也就是说不存在获得这项权利的用户不作为的情况,也就没有撤权的必要。其次,这项权利的主旨是减少巡查人员的工作量,也就是说对豁免权拥有人并不带来直接的好处。 授巡查豁免权的危险就是拥有该权限的用户创建和编辑违反维基百科方针的条目内容,而这个问题就依赖于管理员的判断了。当然申请页还是有必要存在的。--用心阁(对话页) 2009年12月31日 (四) 02:36 (UTC)
- 主觀意願非常重要!用戶不希望擁有權利,任何人也不應該強加在其身上,這是最起碼的人權。任何用戶都沒有責任減輕巡查員的負擔,巡查豁免者願意接受權限是因為他們希望減輕巡查員的負擔,擔任巡查豁免者的確是沒有好處的,不過這與是否私下賦予權力並無任何關係。—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09年12月31日 (四) 02:50 (UTC)
- 拜托,这和人权搭边么?我给一个用户赋予巡查豁免权,就影响他的人权了?巡查豁免权不是一项权利,只是权限,没有权利义务关系,从技术上来讲,只是管理员给用户上的一个属性,有这个属性的用户的新建条目不出现在新页面巡查列表的未巡查项中。只是一个技术手段而已,和权利义务无关,更和人权无关。--用心阁(对话页) 2009年12月31日 (四) 06:54 (UTC)
- 补充一点:权利的英文是right,权限的英文是permission。另外,反对将维基百科的方针法律化。--用心阁(对话页) 2009年12月31日 (四) 06:58 (UTC)
- 如果權利也不能受自己控制,那不是權利而是規限。大前題必需是得到用戶願意才可賦權,這是最起碼的原則問題。—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09年12月31日 (四) 07:35 (UTC)
- 主觀意願非常重要!用戶不希望擁有權利,任何人也不應該強加在其身上,這是最起碼的人權。任何用戶都沒有責任減輕巡查員的負擔,巡查豁免者願意接受權限是因為他們希望減輕巡查員的負擔,擔任巡查豁免者的確是沒有好處的,不過這與是否私下賦予權力並無任何關係。—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09年12月31日 (四) 02:50 (UTC)
- 个人认为该用户的主观意愿并不重要,因为这项权利不是一种主动的权利,而是一种被动的权利。也就是说不存在获得这项权利的用户不作为的情况,也就没有撤权的必要。其次,这项权利的主旨是减少巡查人员的工作量,也就是说对豁免权拥有人并不带来直接的好处。 授巡查豁免权的危险就是拥有该权限的用户创建和编辑违反维基百科方针的条目内容,而这个问题就依赖于管理员的判断了。当然申请页还是有必要存在的。--用心阁(对话页) 2009年12月31日 (四) 02:36 (UTC)
如果單指巡查豁免權,我是中立偏支持。設立巡查豁免權的目的,就是要讓一些可信賴但不願意擔任職務的編輯,在創建條目時,自動標籤為已巡查以減輕巡查員的工作負擔。與其說是獲得「權利」,倒不如說是獲得進一步「確認」的用戶。但作為折衷方法,容許其他人提名也許是一個好辦法。—Altt311 (留言) 2010年1月1日 (五) 04:25 (UTC)
- 如果按照LUFC的逻辑,自动确认用户的图片上传,移动功能也应当得到用户意愿才可以授权,注册和用户的创建页面功能也应该得到用户许可才能授权(因为匿名用户不能创建页面)。以后,每一项新功能的增加,每种权限的使用,都要得到每个用户的许可,用户不同意就不能授予权限,给予功能。那这样的网站至少在现在看来,是完全不能实现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月2日 (六) 14:10 (UTC)
- 自動確認用戶可以上傳圖片是與身俱來的功能,用戶是需要註冊才可獲得此項功能,用戶註冊表示他願意接受這項權限,其他權限亦然。巡查豁免權則不同,正常通徑是前往相關頁面進行申請並等候批核,現在卻有人認為應該可以私下賦予權利,這與私下賦予ip用戶有創建條目的權利有什麼分別?—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3日 (日) 00:00 (UTC)
- 还有一个问题是,这个权限赋予有没有数量上的上限。如果达到上限,是不是对后来的其他申请人有失公平?关于和巡查员比例的问题,也就是说现在的巡查员有多少,应当赋予多少人拥有这个权利?有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来监管这些人使用权力的过程。有没有取消权限的规定。如果作为完整的方针,这些东西都要考虑到。有人被赋予权力,原则上就有滥用权力的可能出现。—qquchn (留言) 2010年1月12日 (二) 07:59 (UTC)
- 这种信任性的权限本来就不应是让用户自己去申请,谁信任谁便可授权,谁有充分理由不信任、谁撤权即可,哪里有“我信任你,因此希望你申请下来,帮我个忙”的道理。这好比有些“巡查员”,一边跟其他用户讲“创建条目不少且大多没有任何问题”,劝别人去“申请巡查豁免权”,另一方面一看到该用户有创建条目,便赶紧去挂上一连串的模板“完成巡查”,这难道不自相矛盾么?所谓“巡查”难道就是对付几个模板完事?—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2日 (二) 11:47 (UTC)
- 請閣下解釋為何沒有“我信任你,因此希望你申请下来,帮我个忙”這個道理。另外,勸說別人申請巡查豁免權與自身去巡查其條目並無直接關係,用戶需要獲得巡查豁免權才能豁免巡查,在未獲得權限前條目是不受豁免的,仍然需要巡查員巡查,只有當相關用戶成功申請巡查豁免權後才能豁免,所以其實並沒有自相矛盾的問題。—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12日 (二) 12:02 (UTC)
- 第一,这种权限对用户没有丝毫影响,属于完全无关痛痒一类,用户不会因获得此权限而获得任何权利,也没有任何相应的因为申请这个权限而获得的责任,所以有必要为了一个标签而走上 巡查员 -> 用户 -> 管理员 这样迂回的途径么?看到这里有人要说了:用户对此应该有知情权,主动申请能够证明知情权的存在。没错用户对于自己的义务和权利是应该有知情权,可是这个权限是什么?不过是个方便巡查员工作的标签而已,这个“知情权”根本无需在事前发生,甚至根本无需意味着用户因为得到该知情权而需要付出什么。再看Wikipedia:权限申请/申请巡查豁免权,申请理由中满篇的因为“应LUFC邀请”,所以怎么怎么样。仔细分析一下之后这无非说明两个问题,即过来申请这豁免权的动机有两种可能性:一,用户自己都不信任自己,幸好LUFC说信任他/她,于是以这个为理由过去申请豁免权;二,用户本身对这个权限并不在乎,只是因为LUFC过去通知有这个权限,因此才来申请。这样分析以后问题的性质已经很清晰了,第一种情况下用户巴不得得到这个权限,你主动授予他这个权限自然会让他乐得合不拢嘴;而第二种情况下用户自身对这个豁免权根本不感兴趣,这种情况下“知情权”自然也就无所必要。
- 第二,前面已说“大多没有任何问题”,难道这所谓“巡查”,便是为了让“大多没有任何问题”的条目显得满篇问题么?—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2日 (二) 12:54 (UTC)
- 請閣下解釋為何沒有“我信任你,因此希望你申请下来,帮我个忙”這個道理。另外,勸說別人申請巡查豁免權與自身去巡查其條目並無直接關係,用戶需要獲得巡查豁免權才能豁免巡查,在未獲得權限前條目是不受豁免的,仍然需要巡查員巡查,只有當相關用戶成功申請巡查豁免權後才能豁免,所以其實並沒有自相矛盾的問題。—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12日 (二) 12:02 (UTC)
- 真的沒有絲亳影響?得到權限也算是沒有影響嗎?「这个“知情权”根本无需在事前发生,甚至根本无需意味着用户因为得到该知情权而需要付出什么」,請問這句的邏輯是什麼?為何根本無需?此外,其他維基人使用在下的名字作理由並不代表他們不信任自己,其實只要細看,很多只是複製下面申請的理由,可見,他們一般是為填寫理由而填寫的。用戶在不在乎權限,在下未能猜度,不過這權限的目的是減輕巡查員的負擔,這是一個非常清析的目標,同樣地為何在這種情況下「“知情权”自然也就无所必要」?請解釋。
- 這話什麼意思?在下沒看懂。—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12日 (二) 16:25 (UTC)
- 创建什么样的条目是用户自己的自由,用户可以在一段时间新建“符合标准”的条目(在一些巡查员看来),也可以紧接着创建不怎么“符合标准”的条目,完全是用户的自由。是否授予用户这种权限完全是以管理员自身的判断为根据的,这个责任完全落在授权者身上。因此如果日后出现多个条目被速删之类的问题,而牵扯到权限的撤销,那么受到责备的仍然是管理员,用户没有必要因为去申请一个权限而具有创建“符合标准”条目的义务。现在逼迫用户自己去申请权限只不过是在日后撤权时将理由推给用户而已,说是因为他如何自不量力来申请权限,导致权限被滥用,而忽视管理员是实际负有责任的授权者。
- 照抄“应LUFC邀请”无非表明申请者自己都不知道如何要申请这个权限,自己都不知道为何要申请这个权限。这种情况下,这种“知情权”真的有必要么?特别是动用 巡查员 -> 用户 -> 管理员 这样迂回的路径确保的“知情权”,是否真的有必要?
- 留言中讲“创建条目不少且大多没有任何问题”,再对比这些[5][6][7][8][9],这就是所谓“巡查”的过程?—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3日 (三) 06:49 (UTC)
- 首先,建議用戶申請巡查豁免權並不代表將責任放於用戶身上,況且從沒有任何人逼迫用戶去申請,只是建議,用戶完全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跟從。
- 閣下不可能知道其他用戶的想法,請不要過分斷言。閣下認為申請程序迂回?在下認為複雜但有效的過程總比粗疏來得要好。
- 「大多沒有任何問題」是大多而不是絕對,主要著眼點是放於有否侵權或創建符合速刪的頁面等問題,如果閣下認為自己的條目錯漏百出,大可不用申請。
—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13日 (三) 08:58 (UTC)
无所谓了。如此讲来我对这什么巡查和巡查豁免权也没有兴趣了。请继续“巡查”,为维基“保证质素”。—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3日 (三) 10:20 (UTC)
- 仍然感謝閣下的意見。—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13日 (三) 10:51 (UTC)
Wiki的版权策略可能不适用于中国
已有不少人厌烦于众多繁杂的版权策略,亦有希望贡献的维基人因为维基中过于复杂的设置和编码而感到力不从心或时间不足。这对于维基的“百科”特征会造成影响。
不过我也没有很好的办法让法律、技术和普通的维基人形成最佳的平衡。我只是提议维基能够广泛听取群众心声,做到更好!--Andemo (留言) 2010年1月3日 (日) 10:37 (UTC)
- 请签名。请问难道我们要允许侵权吗?维基百科违法?而且维基百科是由慈善组织维基媒体基金会所营运,每年都要筹钱,根本没钱打官司。--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3日 (日) 10:33 (UTC)
- 就算GFDL有点烦琐,CC-SA-BY3.0已经很好了,侵权还是编辑自身的问题—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3日 (日) 10:34 (UTC)
- 这倒是...--Andemo (留言) 2010年1月3日 (日) 10:48 (UTC)
- 严格的版权策略总比那些视版权为摆设的网站要好,凡事都有个适应过程,维基的策略不是不适用于中国,而是中国根本不存在这个什么版权策略。
- 而要在这方面让更多人能了解,还需要将那什么gfdl ccsaby3.0 用纯粹的中文说清楚。[10]—玖巧仔卐佛陀绣谱 2010年1月3日 (日) 10:56 (UTC)
- WP:CC说的比较清楚了。--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3日 (日) 11:05 (UTC)
中国大陆的互联网还没有形成这种用户自发性地尊重著作权的他例。观诸前段时间发生的新浪、优酷版权之争,优酷网提出的一大策略,是和多家传媒合作,通过获取授权的方式来播放影视作品——但这种方法治标不治本:用户不尊重著作权的习惯是政府、网站的放纵培养的,而如今网站为了迎合用户的这种习惯,反而要通过获取其他媒体的授权来避免侵权。你获取了这个媒体的授权,却无法获取另一个媒体的授权,而由用户上传的由另一个媒体所有版权的视频,仍然会置你于侵犯版权的境地。真正要阻止侵犯版权,就要严格尊重版权:对商业网站而言,争取合法授权是一个途径,但根本途径应是禁止用户发表侵犯版权的作品;而对维基百科这样的非商业网站,我们没有那么多钱去争取合法的授权,因此我们就只有从根本上禁止用户发表侵犯版权的作品。迫使用户养成尊重版权的习惯,不仅可以避免网站面临版权之争,还能将这种良好的习惯推而广之——进而促使社会进步。--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1月3日 (日) 15:45 (UTC)
- 版权问题恐怕没有让步的余地,但目前“复杂的设置和编码”倒是很让人遗憾,不知是否有改进的空间。—Chief.Wei 2010年1月4日 (一) 04:27 (UTC)
- 好像ICP的版权保护原则是服务器在哪里就要遵守哪里的版权法律规定。维基百科的服务器不知道是分布式还是集中在一个数据中心。但是肯定不在中国,所以相关法律还得看服务器所在地的。—qquchn (留言) 2010年1月12日 (二) 08:03 (UTC)
- 就算是中国大陆法律也不支持侵权啊-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13日 (三) 05:52 (UTC)
佟麟阁条目编辑战
我和一位新用户在上述条目发生编辑战,原因是条目中佟麟阁的民族问题,新用户引用新华网的内容说佟麟阁是汉族(新华网本身就有汉族、满族两种描述),并使用大量原创分析(详见讨论页),而我则认为一个人的身份,最好的说明无外是其本身和其家人。这是最充分的佐证。可以参考一下佟麟阁长子佟兵的自述,
* http://news.ifeng.com/history/1/200707/0712_335_154091_4.shtml * http://cjsb.cnxianzai.com/wenhua/wenhua/2009/0630/146857.html * http://www.pway.cn/view/fc/200707/19626_3.htm
(还有很多其他的网站的满族描述) 欢迎朋友们发表意见,或者提供解决的建议!--荒野土豆 (留言) 2010年1月12日 (二) 04:35 (UTC)
- 两种说法都有,两种说法都出自可靠来源,那就并列写出;先后顺序上已经体现了观点的主次之分。--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1月12日 (二) 09:19 (UTC)
关于首页的一点想法
TOR
注册用户为什么使用tor无法编辑条目?--荒野土豆 (留言) 2010年1月14日 (四) 03:28 (UTC)
問:我想請問我在國際象棋頁面在相關網站的項目貼了幾個遊戲連結 , 為什麼要將我的遊戲連結刪除 ?
方針投票應公告
因為不是所有人都會來逛互助客棧或相關的討論頁,而方針(指引)的創建或改變是很重大的事情,有必要讓更多人參與,避免淪為少數決定,所以個人希望能規定,有關維基方針與指引的創建、變動投票,需要公告於維基網站上方,就像現在的首頁投票一樣。
就以Wikipedia talk:扫兴警示來說,當初決定是否廢除SpoilerH、SpoilerF才幾個ID?比例是否太少?反而是有人把這個投票結果轉到PTT以後,總票數才開始比較多,可是那時候這個指引已經定案了。我雖然反對Spoiler模版的廢除,但個人不覺得這個模版非要不可(至少沒差點被一起廢掉的醫學警告和成人警告重要),只是如果以後方針或指引的決定都如此草率,將有違首頁「海納百川」的中文維基格言。--User:Orion-留言 2010年1月17日 (日) 10:09 (UTC)
- (-)反对,这种通告也就在最近更改里放放,要是大大小小二十几行都在顶上放着,那维基百科就只剩社群不剩百科了。--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17日 (日) 10:07 (UTC)
- 這就是目前投票的問題了。究竟投票何時開始何時結束?完全沒有個限制,才會造成同時有十幾個方針投票在進行。如果不置頂也可以,至少放在首頁吧,或者規定贊成票的下限,不到下限視為不通過。總之參與討論的人要有一定的數量,不然幾個人就可以決定方針,不是有些荒唐?--User:Orion-留言 2010年1月17日 (日) 10:11 (UTC)
- (&)建議,可以像之前募捐那樣隨機顯示,最好同一時間最多只同時顯示二至四個。可以用客戶端 javascript 做,好處是避免加重伺服器端運算負荷,如果想避免加重使用者的負擔,則可以改用parse function 或 Ajax 。能夠用設計和技術解決的問題不應該成為問題。
- (!)意見,為何頁頂公告要同時放简体中文和繁體中文?兩者連結有不同嗎?
(!)意見,為何頁頂公告沒有顯示在「台灣正體」版頁面?「马新简体」、「港澳繁體」、「大陆简体」和「不轉換」版都有顯示。(為了求真求好,我習慣使用「不轉換」版,現在「不轉換」頁頂標籤沒有放出來,很不方便,妨礙求真求好。)- --LungZeno(talk) 2010年1月20日 (三) 02:05 (UTC)
- 可能是我的瀏覽器的問題,現在又顯示出來了。--LungZeno(talk) 2010年1月20日 (三) 02:13 (UTC)
- 互助客栈已经是流量最大的地方了,如果都不来,也都不看公告栏,我们也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给大家推荐一下WP:社区主页,另外可以在目前的首页改版计划第三阶段提议增加公告栏。--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0日 (三) 10:23 (UTC)
- 這就是目前投票的問題了。究竟投票何時開始何時結束?完全沒有個限制,才會造成同時有十幾個方針投票在進行。如果不置頂也可以,至少放在首頁吧,或者規定贊成票的下限,不到下限視為不通過。總之參與討論的人要有一定的數量,不然幾個人就可以決定方針,不是有些荒唐?--User:Orion-留言 2010年1月17日 (日) 10:11 (UTC)
建议twitter上的中文维基百科tag
有现成的吗?#zhwp如何? --farm (talk) 2010年1月16日 (六) 13:44 (UTC)
- “中华网评”吗?—Humorright (留言) 2010年1月19日 (二) 02:04 (UTC)
- 我记得好像已经看到zhwiki还是zhwp的标签了。——快龙☀到此一游 2010年1月20日 (三) 14:45 (UTC)
稍微改几个字是否仍然侵权?
User:Choij认为,条目只要稍微改几个字就不算侵权([11]),而我和User:PhiLiP则认为“如果是你在原文上改的,就算你改得面目全非都算侵权”([12])。塔沃加岛条目就是这样,与[13]相比只修改了几个字。由于这个问题,我跟Choij争吵了很长时间(User talk:Choij#Re:侵权、User talk:Symplectopedia#231. “侵权”)。大家的看法如何?--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07:17 (UTC)
- 什么叫“稍微改几个字”?玩断章取义么?我什么时候发表过“条目只要稍微改几个字就不算侵权”这样的理论?—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11:49 (UTC)
- 这么说,你现在承认条目稍微改几个字也算侵权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11:52 (UTC)
-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理解力有问题还是什么,我声称那些条目不为侵权是因为内容在改写过以后已经成为纯粹的数据性内容,而你质问我某某条目虽然短小是否也算“侵权”,我回复说不,因为这样的内容在改写以后脱离了“想法的创新表达形式”限制。你倒是真可以,我的留言居然摇身一变成了“条目只要稍微改几个字就不算侵权”的理论,这算是哪个星球的逻辑?—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11:58 (UTC)
- 就我理解,文字版權是在表達方式上,所以只要用自己的表達方式就行了,這裡的問題應該是,稍微改几个字算不算是自己的表達方式吧了--218.189.226.239 (留言) 2010年1月15日 (五) 03:50 (UTC)
-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理解力有问题还是什么,我声称那些条目不为侵权是因为内容在改写过以后已经成为纯粹的数据性内容,而你质问我某某条目虽然短小是否也算“侵权”,我回复说不,因为这样的内容在改写以后脱离了“想法的创新表达形式”限制。你倒是真可以,我的留言居然摇身一变成了“条目只要稍微改几个字就不算侵权”的理论,这算是哪个星球的逻辑?—Choij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11:58 (UTC)
- 这么说,你现在承认条目稍微改几个字也算侵权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11日 (一) 11:52 (UTC)
- (!)意見,看情況而定。原作或原始出處已著作權TimeOut或已公開釋出版權,則不侵權。以不同言語去描述一件廣為人知的公共事物或常識,不侵權。引用法律條文,不侵權。……等。引用各式著作的內容,則須顧及比例原則,避免過度劇透或掃興。-P1ayer (留言) 2010年1月17日 (日) 12:06 (UTC)
- TimeOut,这比喻真形象。--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1月18日 (一) 19:00 (UTC)
- (!)意見,其实比较难以把握。但如果非常容易看出和原文的相似之处,应该还是侵权。蓝色的顶夸克-对撞机|气泡室- 2010年1月23日 (六) 10:48 (UTC)
問:關於「外部連結」是否含有「參考資料」之意?
- 關於{{unreferenced}}模板是否濫用於有「外部連結」段落,卻沒有「參考資料」段落的條目中?
- 如果「外部連結」無法視同「參考資料」的話,難道「外部連結」裡是放了跟該條目無關的網頁連結嗎?
- 關於User:LUFC所言:「外部連結與參考資料並不相同」,因此其在竹下堅次朗掛上{{unreferenced}}模板是否恰當?日文維基也沒這麼狠吧?
—P1ayer (留言) 2010年1月16日 (六) 09:25 (UTC)
- 首先,參考資料是指條目使用了其中的一些網站或書籍作為參考;外部連結則是單純連結性質,條目沒有使用相關網站或書籍作為參考。個人意見,如有不妥,還望見諒。—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16日 (六) 09:29 (UTC)
- (!)意見,書名不足當參考?該作者的公式網站不足參考?難道要再補滿一堆ISBN嗎?還是要把賣書的購物網站的相關頁面當參考資料?還是你想要看到盜版的線上漫畫的網址當參考資料嗎?所以除非您認為「外部連結」不足以佐證該條目非原創研究的話,請勿濫掛{{unreferenced}}模板。-P1ayer (留言) 2010年1月16日 (六) 09:44 (UTC)
- 在下不明白什麼是「書名不足當參考」,目前條目的確沒有參考兩字,所以自然是沒有參考資料。—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16日 (六) 09:50 (UTC)
- 日本漫畫家的條目,「作品」段落的書名,無法佐證該作者是否存在嗎?那要用這個當參考嗎?博客來網路書店 - 目前您搜尋的關鍵字為: 竹下堅次朗或Google結果-P1ayer (留言) 2010年1月16日 (六) 10:05 (UTC)
- 既然閣下認為書籍是參考資料,就請改善字眼,在下認為參考資料不是要讀者猜出來的。—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16日 (六) 10:13 (UTC)
- 算了,麻煩您能者多勞,把所有不合您的標準的動漫條目通通都掛上{{unreferenced}}。可能有近萬個,甚至更多的條目等您處理。因為在您的眼中,「外部連結」不足以當「參考資料」。-P1ayer (留言) 2010年1月17日 (日) 11:34 (UTC)
- 不論是英文維基或日文維基的動漫相關條目,外部連結都可以佐證該條目非原創研究。但中文維基如此計較「參考資料」段落的必要,是否矯枉過正了?-P1ayer (留言) 2010年1月17日 (日) 11:53 (UTC)
- 在下不過是正常人,請閣下不要予以苛求,如果有見到話,自然會掛,惟不會主動尋找,還望見諒。另外,是否矯枉過正則留待其他維基人評論,在下在上面已經表明過立場。感謝閣下。—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17日 (日) 12:02 (UTC)
- LUFC说的没错,外部链接只是与该条目主题有关的网站或网页,参考资料则是条目内容中所参照的资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1月18日 (一) 03:40 (UTC)
- 如果外部链接能当参考资料来用,干吗还要分开呢?—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1月18日 (一) 18:14 (UTC)
- 一個很快的問題:外部連結與參考資料中是否能放置相同的網址連結?因為有時某些特定的連結(最常見到的大概就是某事物或單位組織的官方網站),會同時具有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的特性。而如果以上問題的答案是『是』的話,本條目的爭議就很好解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0年1月18日 (一) 22:52 (UTC)
- 我认为:有外部链接而无参考文献的条目需不需要挂Unreferenced模板,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外部链接中给出的网址能够证实条目中的内容是正确的,则这个网址就可以当作参考文献,不需要再添加Unreferenced模板。因此竹下坚次朗条目现在没有必要挂Unreferenced模板。但如果有人把该条目扩充了一番,添加了竹下坚次朗的生平等资料,那就可以挂Unreferenced模板了,因为那个网站并没有介绍他的生平。再举一个例子,函数条目虽然给出了五个网页,但这些网页与该条目的内容无关,因此可以挂Unreferenced模板。--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26日 (二) 12:22 (UTC)
- 一個很快的問題:外部連結與參考資料中是否能放置相同的網址連結?因為有時某些特定的連結(最常見到的大概就是某事物或單位組織的官方網站),會同時具有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的特性。而如果以上問題的答案是『是』的話,本條目的爭議就很好解了......—泅水大象 訐譙☎ 2010年1月18日 (一) 22:52 (UTC)
- 我感觉后来编辑可以把网站内容整理一下,用内文脚注标在条目里-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29日 (五) 00:10 (UTC)
巡查员有维基化的义务
作为维基的条目,必须要符合维基的标准。不能侵权,必须中立,这些都是很重要的。但是我认为,维基化也是极其重要的。只有维基化才能让我们编写的文章成为真正的“条目”。但是当巡查员在例行巡查中,遇到未维基化的条目时(此处的未维基化条目一般指未挂特定模板的条目有个例子),一般只挂个模块就放走了。但是在被挂上模块后,这些条目未维基化的情况还是没有得到解决。个人认为,作为守门员的巡查员有义务将这些没有维基化的条目拒之门外,当然,最后好的方法还是帮助其修改。所以,我恳请各位巡查员在日常的工作中能抽出点时间帮助我们的维基人进行维基化。个人也同时建议,将“维基化”正式加入巡查员的日常工作列表中。
以上仅为一家之言,不同意的亦可骂之。--思源如宁&维基驻百度办事处欢迎您 (留言) 2010年1月24日 (日) 14:43 (UTC)
- 把「掛模塊」打倒了,中文維基靈魂何在?2010年1月24日 (日) 14:58 (UTC)
- 挂模块当然是由一定用处的,但是挂模块之后并没有人过来帮助我们,这就是问题的所在。--思源如宁&维基驻百度办事处欢迎您 (留言) 2010年1月24日 (日) 16:36 (UTC)
- 一些百科内容比较专业,并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怎么维基化。—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1月25日 (一) 04:12 (UTC)
- 但是如同生物,学校,足球运动员这类条目的模板巡查员们应该都会挂吧。--思源如宁&维基驻百度办事处欢迎您 (留言) 2010年1月25日 (一) 07:24 (UTC)
- 我都不会。--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1月25日 (一) 07:38 (UTC)
- 但是如同生物,学校,足球运动员这类条目的模板巡查员们应该都会挂吧。--思源如宁&维基驻百度办事处欢迎您 (留言) 2010年1月25日 (一) 07:24 (UTC)
- 一些百科内容比较专业,并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怎么维基化。—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1月25日 (一) 04:12 (UTC)
- 要不就是找个现有条目,把信息框copy之后填内容。—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1月25日 (一) 07:39 (UTC)
- 本來維基化對大部分巡查員來說都是輕而易舉的事,因為巡查員多數屬於具備維基經驗的用戶,維基化並不困難;不過,其他人有沒有想過,如果新手不斷創建沒有維基化的頁面,甚至是符合速刪標準或侵權的頁面,那麼巡查員還是要無止境地幫他們修正嗎?如果什麼事情都由巡查員來負責,加重負擔之餘,新手亦不能真正去學習編寫適合的頁面,這對維基有什麼好處?資深用戶的一時不慎多屬無心之失,但是新手的一時不慎卻多屬缺乏相關認知,就算巡查員不斷替其解決問題,新手亦不會因此已學懂解決問題的方法,還是周而復始地創建不合格的頁面,本來一時的幫助就變成無盡的惡性循理,這樣做值得嗎?請大家深思。—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25日 (一) 08:54 (UTC)
- 如果这样的话,那么我觉得这事就让人矛盾了。巡查员的维基化会导致新用户编辑不当,但是如果我们单单直挂个模块的话,那么条目的质量又得不到保证。有什么方法既能指导新用户进行编辑,又能让条目的质量得到保证呢?--思源如宁&维基驻百度办事处欢迎您 (留言) 2010年1月25日 (一) 09:51 (UTC)
- 質量的提升不是單純是巡查員和新手之間所能夠協調而得出來的結果,模板的作用是提醒他們做錯了什麼,按入模板相關連結便可得知改善的方法,當然巡查員亦可主動施予幫助,不過僧多粥少,真正能給予幫助的還是新手自己。—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25日 (一) 10:17 (UTC)
- 那我想现在就有个例子放在我们面前,这位用户是有关湛江条目的编辑者,但是作为一位新手,他的条目总是侵权,我们都想帮助他,但是一切情形到现在都没有改观。我们是放任不管还是怎么办?--思源如宁&维基驻百度办事处欢迎您 (留言) 2010年1月26日 (二) 06:08 (UTC)
- 我也刚刚关注到用户:Lulongchao,稍微拯救了几个,也作了提醒,但毕竟还是要看他的悟性了。—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1月26日 (二) 06:16 (UTC)
- 又是湛江……一年前左右遇上一位在湛江相關條目侵權的新手,那次的結果不太好(一直在另建條目,還有就是回退戰),這次應該不會吧—Altt311 (留言) 2010年1月26日 (二) 13:44 (UTC)
- 今天看到一个印度陆军的条目,格式有问题,改着改着发现有一些格式问题应该是用机器翻译造成的。整个条目特别长,感觉必须重写才能完全纠正,这样的情况要求巡查员全部改过来实在不适当。——快龙☀到此一游 2010年1月26日 (二) 12:43 (UTC)
- 那我想现在就有个例子放在我们面前,这位用户是有关湛江条目的编辑者,但是作为一位新手,他的条目总是侵权,我们都想帮助他,但是一切情形到现在都没有改观。我们是放任不管还是怎么办?--思源如宁&维基驻百度办事处欢迎您 (留言) 2010年1月26日 (二) 06:08 (UTC)
- 挂模块当然是由一定用处的,但是挂模块之后并没有人过来帮助我们,这就是问题的所在。--思源如宁&维基驻百度办事处欢迎您 (留言) 2010年1月24日 (日) 16:36 (UTC)
- 我认为不仅巡查员有义务,任何一个能够维基化的用户有因该有义务去维护百科的条目质量。我们编写维基百科绝不是为了荣誉或者一些事关个人利益的东西,如果自己创建的条目可以不断地去写,而别人创建的条目随随便便挂一个模板了事,这让我觉得比如一个孩子自己的就照顾细微,别人的随便的比划两下。这种方式断然是不可取的。Ciked (留言) 2010年1月31日 (日) 08:23 (UTC)
- 中文维基百科的活跃用户在6000上下,其实挽救一个新手较之于自己写是个条目相比,前者更加的可持续。一个新手可以不间断的编辑,维基百科缺的不就是流动的血液吗?Ciked (留言) 2010年1月31日 (日) 08:25 (UTC)
- 在下也很少关注维基百科的各种讨论,唯独帮助新手,斗胆向各位提出如此建议。不是说我看到了质量不好的条目就一定要去改,起码尽自己的能力,做一点是一点。维基百科如此复杂的语法不是新手一天两天可以学会的,只是挂一个模板各位认为一个新手去哪里寻求帮助,难道一定要其在互助客栈或者条目讨论页寻求帮助才行?Ciked (留言) 2010年1月31日 (日) 08:28 (UTC)
- 不要忘记,你我都曾是新手。Ciked (留言) 2010年1月31日 (日) 08:30 (UTC)
我認為巡查员無义务维基化,但巡查员不應把未维基化的條目標為已巡查。―― ỿuḱḭᶊeàsỉȡe1266354242(ưni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