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致金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包致金The Honourable Mr. Justice Kemal Bokhary PJ,1947年10月25日[1])現為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2],在任期間曾處理不少具有影響力的訴訟。

目录

[编辑] 早年經歷和家庭

包致金父親是巴基斯坦裔人包大衛,於西北邊境省(當時屬印度,現屬巴基斯坦)出生,香港重光時跟隨不列顛印度軍隊到香港,於1950年代至1970年代開設證券公司[3][4]。包致金生於香港,就讀於英皇佐治五世學校,並於英格蘭學習法律。包致金的兄長包志雄也是證券從業員,其妻子為香港交易所主席夏佳理的胞姐。包致金妻子包鍾倩薇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兩人育有三名女兒。[5]

[编辑] 事業

包致金1970年在中院得到大律師資格,次年成為香港大律師。1983年獲任命為御用大律師,1989年成為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曾任藥劑業及毒藥上訴審裁處主席、遞解離境審裁處總裁、民事法庭使用者委員會主席。

1993年蘭桂坊慘劇發生後,包致金在獲港督彭定康委任下作獨立調查,並於兩週內完成中期報告,供日後多個大型活動的控制人流措施作參考。1月11日,包致金提交中期報告,指警方沒有試圖控制聚集人數,雖然是出於不想破壞節日氣氛的好意,卻低估了控制秩序的困難度。中期報告提出建議,包括建議警方針對參與大型活動的人數進行評估及執行必要的人流限制措施、加強市民注意大型活動安全的宣傳、大型活動安排醫療人員及民安隊支援等。最後報告於1993年2月26日發表。

完成蘭桂坊慘劇調查後,包致金同年獲任命為上訴庭法官。1997年,成為香港回歸後首批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2012年03月28日香港政府公佈包致金因年屆65歲退休年齡退任,後轉任非常任法官。

[编辑] 參照

  1. ^ The Judiciary, 1997年8月10日
  2. ^ 關於司法機構
  3. ^ Good life fit for a hero, The Standard, 2005年5月26日
  4. ^ 撞車拒吹波波 包致金姪女摑警員,《星島日報》,2010年1月28日
  5. ^ 包致金巴裔港生女兒曾高買受警誡,《太陽報》,2010年1月28日

[编辑] 參見

个人工具
名字空间
操作
导航
帮助
工具
其他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