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徐麗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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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998年 立法會主席 1998年-200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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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別 | 女 |
| 政黨 | 無 |
| 籍貫 | 浙江省寧波 |
| 出生 | 1945年09月20日 (63歲) |
| 配偶 | 范尚德(已歿) |
| 學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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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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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徐麗泰,大紫荊勳賢,GBS,CBE,JP(Rita Fan Hsu Lai Tai,1945年9月20日-),本名徐麗泰,香港政治人物,現任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及常務委員會成員,並曾自1997年至2008年先後擔任臨時立法會及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早年在香港理工學院工作,1983年起獲委任為立法局議員,1989年起兼任行政局議員,任內曾關注教育和越南船民問題等事務。
范徐麗泰在1992年與新任港督彭定康意見不合,在當年10月辭任所有公職,引起社會廣泛討論。到1993年,范徐麗泰轉投中方陣營,先後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預備工作委員會委員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等職,再次引起廣泛爭議,並為不少輿論猛烈批評。
在香港主權移交後,范徐麗泰先後出任臨時立法會及立法會主席,任內主持立法會會議,成功逐漸挽回民心,自2005年至今在香港大學民意調查中,更持續當選為民望最高的立法會議員。在2004年,她首次參選競逐立法會直選議席,最後成功以65,661票當選。另一方面,范徐麗泰一家曾多次受疾病困擾,但她仍然能夠堅強面對,頗受稱譽。
2008年3月,范徐麗泰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常務委員會成員。為免角色衝突,她當選後向人大常委會請假,繼續擔任立法會主席,至同年9月正式卸任。
目录 |
[编辑] 生平
[编辑] 早年生涯
范徐麗泰祖籍浙江省寧波,1945年9月20日生於上海,父親徐大統(1909年-1982年)為「上海紙業大王」[1]。她的名字「麗泰」取自美國1940年代荷里活著名女星麗泰·海華斯,她在家中排行第三,有一位兄長和姐姐,分別比她年長九歲和八歲,但極少聯絡[1]。受戰亂影響,范徐麗泰於1949年隨父舉家遷到香港定居[2]。
范徐麗泰幼年受教於家庭教師[3],後在1952年入讀般含道聖士提反女校,並於1964年在該校預科畢業[4]。畢業後,范徐麗泰入讀香港大學理學院,後在1967年以理學士身份畢業[4]。自1969年至1971年,她進而修讀了香港大學人事管理文憑,又自1970年至1973年修讀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碩士[4],主修心理學[5]。取得碩士資格以後,她又成為了英國心理學會會員和香港心理學會會員[5]。
取得碩士學位後,范徐麗泰在1974年加入香港理工學院(今香港理工大學)出任學生輔導處主任,至1979年升任該處處長[2]。後在1987年,范徐麗泰再度獲擢升為理工學院助理院長[2],到1990年因為獲委任為教育統籌委員會主席,為免利益衝突而離開理工學院[6]。
[编辑] 公職生涯
[编辑] 殖民地時期
在1983年夏天,范徐麗泰獲港督尤德爵士委任為立法局非官守議員,至1985年立法局引入功能組別議席後,范徐麗泰繼續以委任議員身份獲得留任。任內,她出任了多項公職,當中包括公民教育委員會主席、兩局議員公共關係小組召集人、兩局議員稅務小組副召集人、香港工業邨公司副總經理和紀律部隊薪酬及服務條件檢討委員會委員等職[7][5]。至1989年,范徐麗泰復獲港督衛奕信爵士委入行政局,兼任非官守議員,至1991年選舉再一次連任立法局委任議員[7][8]。
[编辑] 香港前途
范徐麗泰獲委任立法局議員之時,適逢中、英兩國正就香港前途問題展開談判,至1983年12月,由於連番談判失利,英方在得到行政局議員同意下,秘密決定放棄爭取在1997年以後繼續對香港作出管治。在當年12月16日,尤德爵士親自到兩局議員辦事處向立法局議員首次透露有關決定,當時引起立法局議員極大震盪,不少議員對英國將於1997年撤離香港表示不能接受,其中,范徐麗泰與另一位立法局議員張鑑泉更因此低頭落淚[9][10]。
未幾在1984年3月14日,立法局首席非官守議員羅保爵士在議會提出「羅保動議」,表示「任何有關香港前途之建議,在未達成最後協定前,必須在立法局辯論」[11]。當時范徐麗泰亦有發言,並對動議加以支持[12][11]。
[编辑] 越南船民
另一方面,范徐麗泰曾對越南船民問題十分關注,並曾自1986年至1988年出任立法局議員研究越南難民問題小組召集人,以及自1990年至1992年擔任兩局議員保安小組召集人[7]。任內,范徐麗泰積極反對香港繼續實行「第一收容港」政策,並要求英國政府增收越南船民。另一方面,她又多次出遊歐、美等地,游說各國准許香港及早落實「強迫遣返」政策[13]。
幾經遊說下,港府終在1988年6月16日開始實施「甄別政策」,把政治難民分為「難民」,經濟移民等非難民則分為「船民」,而凡是因經濟問題而進入香港的越南船民,將被視作非法入境,不能被轉送到第三國,並會被遣返越南。然而,為了使越南政府同意收容船民,范徐麗泰更曾聯同林貝聿嘉及楊孝華兩人,親身前往越南,游說有關遣返之事,最後成功促使港府在1991年10月落實推行「有秩序遣返計劃」[14]。
[编辑] 教育事務
在教育事務上,有見於范徐麗泰曾長年在專上學院工作,所以她在行政、立法兩局供職期間亦主理了教育事務,並曾在1986年至1989年出任教育委員會主席[7],任內有份遊說香港中文大學由「四年制」改為「三年制」,以及支持推動中學直接資助計劃。自1990年至1992年,她改任教育統籌委員會主席一職[6]。
擔任教統會主席任內,范徐麗泰曾分別在1991年和1992年發表《第四號報告書》和《第五號報告書》,當中除了落實大幅增建大學,以及增加大學學位外,並計劃在1994年以後,讓全港百分之18的適年齡青年入讀大學,以作為六四事件後,港督衛奕信爵士用作穩定人心的施政之一。此外,有關「母語教學」的政策方針,也首次寫入《報告書》內[6][15][16]。
[编辑] 退仕兩局
在1992年7月,第28任港督彭定康抵港履新。由於彭定康計劃在任內推行連串政改,而衛奕信勳爵留下的行政局班子大多支持對華行妥協路線,因此他甫上任就以英國憲政傳統為理由,在7月13日着以鄧蓮如女男爵為首的行政局非官守議員提出總辭,當中范徐麗泰亦包括在內[17]。
彭定康在辭退所有行政局非官守議員的同時,原本希望范徐麗泰能繼續留任立法局議員,以體現「兩局分家」精神。可是,范徐麗泰本身卻對彭定康十分不滿。其時身為啟聯資源中心成員的她認為,彭定康計劃推出的連串政治改革,將會打亂尤德爵士和衛奕信勳爵所建構的穩定政局[18]。結果范徐麗泰在同年10月7日於督憲府向彭定康提出辭任立法局議員,同時又辭任所有公職,結果引起媒體的廣泛報導[19][20]。
[编辑] 轉投陣營
辭任所有公職以後,范徐麗泰曾短暫離開政壇一段時間,但未幾就連番引起爭議。在1993年,她獲本地商人楊受成聘到英皇集團出任總經理,但由於楊受成曾牽涉一些刑事案件,故其在英皇集團的工作曾引起輿論質疑[1][21]。到1994年,范徐麗泰復以照顧女兒為理由,辭去英皇集團的工作[21]。
除此以外,范徐麗泰在1993年更高調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任命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預備工作委員會委員[7],由以往的親英陣營搖身一變,轉投親中陣營[21]。不過,當時中、英雙方早已經因為彭定康的政改方案,陷入新一輪的角力之中,因此范徐麗泰的高調「轉軚」,使其民望劇跌,不少輿論更猛烈抨擊她是「變色龍」、「舊電池」、「香港江青」和「范婦人」等等[22][23][24]。
此後,不利范徐麗泰的言論接踵而來,在1994年9月,前廉政公署高級助理處長徐家傑於立法局供稱,指政府有一份《政治審查目標人物名單》,要廉政公署竊聽名單內的電話,其中范徐麗泰榜上有名。未幾,有美聯社記者還披露范徐麗泰的父親徐大統曾經與上海青幫有關係,並質疑范徐麗泰如何有說服力出任預備工作委員會的社會及保安小組組長[21]。
無論如何,至1995年,她進而獲中方委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於1996年9月成為候選特首董建華的核心助選團成員[25],到1996年11月更進而獲委任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7][2]。
[编辑] 特區時期
[编辑] 立法會主席
由於港督彭定康單方面實行「九五直選」,遂引發中方放棄原擬的立法局「直通車」方案,使殖民地的立法局議員不能過渡到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以後。在1996年,中方決定「另立爐灶」,自立臨時立法會,其中范徐麗泰在同年12月獲委為臨立會議員,1997年1月25日第一次臨立會會議上當選主席,至1997年7月1日特區成立日,她帶領一眾臨立會議員宣誓[2]。
另外,在1998年,臨時立法會亦正式解散,並在當年舉行了特區第一屆立法會選舉,結果范徐麗泰循選舉委員會當選第一屆立法會議員,同時又擊敗黃宏發,當選第一屆立法會主席。其後在2000年,范徐麗泰再度循選舉委員會連任議員並續任主席。到2004年,由於選舉委員會的議席被全數取消,范徐麗泰遂決定參選地區直選議席,出選港島選區,最後以65,661票成功當選,並繼續出任立法會主席之職[26]。
在任立法會主席期間,范徐麗泰堅守中立,客觀公正,這一方面有機會讓她避開政治紛爭,另一方面也成功讓她重拾民心[27][28][29]。而自2005年起,根據香港大學所作的民意調查,其民望更一直領先於其他立法會議員[30]。可是,范徐麗泰同樣也有為人垢病的地方,例如在2005年1月,她就曾以「立法會歷年來只曾為港督尤德及中共元老鄧小平的去世默哀」為理由,否決在立法會為前國務院總理趙紫陽默哀[31][32],另外,她亦多次否決就六四事件提出的動議辯論,結果引起不少非議[33]。
在2007年7月17日,范徐麗泰宣佈將不會參加2008年立法會選舉[24][34],並於同年9月30日正式卸任立法會主席一席,離開立法會。
[编辑]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香港回歸後,范徐麗泰首次參選全國人大代表,並於1997年12月8日成功當選為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區代表。其後分別於2002年12月3日獲連任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區代表[2][7],2008年1月25日再獲連任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區代表。
2008年3月15日,范徐麗泰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常務委員會成員。由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擁有對《基本法》的解釋權,為免與立法會主席的職務發生角色衝突,她當選後向人大常委會請假,繼續擔任立法會主席,直至同年7月中第三屆立法會會期結束為止。同年九月,其人大工作官方網頁(http://www.npcfan.hk)投入運作,是首個有工作官方網頁的人大代表[35]。
[编辑] 家庭
范徐麗泰在1974年7月14日與范尚德(1939年-2004年)結婚[28][1],從此冠上夫姓。范徐麗泰原本與范尚德的胞妹范尚霞是港大舊同學,兩人因此結識[29]。范尚德為註冊會計師,由於他是廣東人,故范徐麗泰的母親曾對婚事表示反對[28][1]。在婚後,范尚德在1977年合夥曹輝烈成立尚德會計師行,至2000年獲委任選舉委員會會計界代表[28]。范氏夫婦以恩愛著稱,兩人育有一女一子,分別名范凌華和范駿華。
范家曾長年受疾病困擾,在1994年6月,范凌華在加拿大唸書時被診斷患上急性腎臟衰竭,范徐麗泰即辭去英皇集團的工作,前赴加拿大照顧女兒,後來在1995年,她更捐出左腎救女。在2001年,范徐麗泰又證實患上二期乳癌,結果動手術切去左邊乳房,而手術後,她仍然患有淋巴腺腫脹後遺症[34][36]。
另外,范尚德曾在八十年代一次輸血手術中感染丙型肝炎,其後逐步發展為肝硬化及肝癌。雖然如此,范尚德仍然在2004年支持妻子,參與立法會競選活動。在2004年尾,范尚德被送往北京協和醫院治理,儘管范徐麗泰要處理立法會事務,但她每逢星期三立法會會議完結後,都會立即前往北京照顧丈夫,至星期二才會返港,惟范尚德最後仍於2004年11月6日病逝北京。范徐麗泰對家人的支持和付出,以及其堅強面對的精神,一直獲得不少讚譽和認同[36][28][1][29][34]。
[编辑] 榮譽
[编辑] 殊勳
- J.P. (1986年1月31日[38])
- O.B.E. (1988年元旦[5])
- C.B.E. (1992年女皇壽辰[1])
- G.B.S. (1998年[39])
- G.B.M. (2007年[39])
[编辑] 榮譽博士
[编辑] 參見
[编辑]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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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徐丽泰向母校捐资百万,图书馆以其丈夫名命名〉,中新网,200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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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關范徐麗泰與張鑑泉落淚一事,乃《鍾士元回憶錄》在2001年9月26日發行時,首次披露之事。儘管鍾士元爵士自言「清心直說並無虛言」,但其回憶錄發行後翌日,范徐麗泰即指自己當年只是「垂低頭」,並稱「做女人,在公開場合灑淚,會有好大威力,可惜我不識!」(參見〈鍾士元:「清心直說並無虛言」〉,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P07,200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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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局總辭在7月提出,但是在10月生效,范徐麗泰在10月未及《施政報告》宣讀,就獨自辭任立法局議員,並即時生效,所以說范徐麗泰在1992年10月辭去所有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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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實上,除尤德和鄧小平外,立法會的確曾經有為其他前港督、英皇,與及立法會議員以外的人士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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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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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FFICIAL REPORT OF PROCEEDINGS,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1984年3月14日。
[编辑] 外部連結
| 政府職務 | ||
|---|---|---|
| 前任 黃宏發(立法局主席) |
臨時立法會主席 1997年–1998年 |
繼任 立法會主席 |
| 前任 臨時立法會主席 |
立法會主席 1998年-2008年 |
繼任 曾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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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席 | 港督尤德爵士(至1986年12月)、港督衛奕信爵士(1987年4月起) | |
| 當然議員 | 布政司鍾逸傑爵士(至1986年)、霍德爵士(1987年起) · 財政司彭勵治爵士(至1986年)、翟克誠爵士(1986年起) · 律政司唐明治 | |
| 選舉團議員 | 黃宏發(新界東) · 雷聲隆(新界南) · 戴展華(新界西) · 李汝大(港島東) · 廖烈科(港島西) · 謝志偉(九龍城) · 潘志輝(觀塘) · 鍾沛林(深水埗) · 陳濟強(南九龍) · 林鉅成(黃大仙) · 張有興(市政局) · 劉皇發(臨時區域市政局) | |
| 功能組別議員 | 格士德(商界1) · 何世柱(商界2) · 張鑑泉(工業界1) · 倪少傑(工業界2) · 李國寶(金融界) · 譚耀宗(勞工界) · 彭震海(勞工界) · 許賢發(社會服務界) · 招顯洸(醫學界) · 司徒華(教學界) · 李柱銘(法律界) · 鄭漢鈞(工程、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 | |
| 委任議員 | 李鵬飛 · 鄧蓮如 · 陳壽霖(至1987年) · 王澤長 · 何錦輝 · 胡法光 · 黃保欣 · 陳鑑泉 · 施偉賢 · 張人龍 · 周梁淑怡 · 譚惠珠 · 陳英麟 · 范徐麗泰 · 伍周美蓮 · 潘永祥 · 楊寶坤 · 葉文慶 · 湛佑森 · 潘宗光 · 蘇海文 · 王䓪鳴 · 何承天(1987年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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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席 | 港督衛奕信勳爵 | |
| 當然議員 | 布政司霍德爵士(1986年起) · 財政司翟克誠爵士(至1991年)、麥高樂(1991年起) · 律政司馬富善 | |
| 選舉團議員 | 黃宏發(新界東) | 林偉強(新界南) | 戴展華(新界西) | 陳英麟(港島東)| 蘇周艷屏(港島西) | 謝志偉(九龍城) | 潘志輝(九龍城) | 鍾沛林(深水埗) | 薛浩然(南九龍) | 鄭德健(黃大仙) | 杜葉錫恩(市政局) | 張人龍(區域市政局) | |
| 功能組別議員 | 麥理覺(商界1) | 何世柱(商界2) | 張鑑泉(工業界1) | 倪少傑(工業界2) | 李國寶(金融界) | 譚耀宗(勞工界) | 彭震海(勞工界) | 許賢發(社會服務) | 梁智鴻(醫學界) | 司徒華(教學界) | 李柱銘(法律界) | 鄭漢鈞(工程、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 | 周美德(衛生界) | 黃匡源(會計界) | |
| 委任議員 | 李鵬飛 | 周梁淑怡 | 譚惠珠 | 葉文慶 | 范徐麗泰 | 潘永祥 | 潘宗光 | 王䓪鳴 | 劉皇發 | 何承天 | 夏佳理 | 鮑磊 | 鄭明訓 | 張子江 | 方黃吉雯 | 林貝聿嘉 | 劉健儀 | 劉華森 | 梁煒彤 | 田北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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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 | 港督衛奕信爵士(至1992年7月)、港督彭定康先生(至1993年2月)、施偉賢(1993年2月起) | |
| 副主席 | 施偉賢(1991年10月至1993年2月) | |
| 當然議員 | 布政司霍德(至1993年11月)、陳方安生(1993年12月起) · 財政司麥高樂 · 律政司馬富善 | |
| 地方直選議員 | 李柱銘(港島東) · 文世昌(港島東) · 楊森(港島西) · 黃震遐(港島西) · 劉千石(九龍中,辭職) · 林鉅成(九龍中) · 李卓人(九龍中,補選) · 司徒華(九龍東) · 李華明(九龍東) · 涂謹申(九龍西) · 馮檢基(九龍西) · 狄志遠(新界北) · 馮智活(新界北) · 李永達(新界南) · 陳偉業(新界南) · 黃宏發(新界東) · 劉慧卿(新界東) · 吳明欽(新界西,已故) · 戴展華 (新界西,放棄議席) · 黃偉賢(新界西,補選) · 鄧兆棠(新界西,補選) | |
| 功能組別議員 | 張鑑泉(工業界(第一),已故) · 許賢發(社會服務界) · 李國寶(金融界) · 倪少傑(工業界(第二)) · 彭震海(勞工界) · 譚耀宗(勞工界) · 劉皇發(新界鄉議局) · 何承天(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 · 夏佳理(地產及建造界) · 梁智鴻(醫學界) · 麥理覺(商界(第一)) · 杜葉錫恩(市政局) · 黃匡源(會計界) · 張文光(教學界) · 詹培忠(金融服務界) · 何敏嘉(衛生界) · 葉錫安(法律界) · 梁錦濠(區域市政局,罷免) · 黃秉槐(工程界) · 黃宜弘(商界(第二)) · 楊孝華(旅遊界) · 田北俊(工業界(第一),補選) · 曹紹偉(區域市政局,補選) | |
| 委任議員 | 李鵬飛 · 周梁淑怡 · 范徐麗泰(辭職) · 鮑磊 · 林貝聿嘉 · 劉健儀 · 劉華森 · 陳坤耀(辭職) · 鄭海泉 · 鄭慕智 · 張建東 · 夏永豪 · 麥列菲菲(辭職) · 林鉅津 · 李家祥 · 潘國濂 · 唐英年 · 陸恭蕙(補充委任) · 陸觀豪(補充委任) · 胡紅玉(補充委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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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 | 范徐麗泰 | |
| 議員 | 王紹爾 | 田北俊 | 朱幼麟 | 何世柱 | 何承天 | 何鍾泰 | 吳亮星 | 吳清輝 | 李家祥 | 李國寶 | 李啟明 | 李鵬飛 | 杜葉錫恩 | 周梁淑怡 | 范徐麗泰 | 林貝聿嘉 | 胡經昌 | 倪少傑 | 唐英年 | 夏佳理 | 袁武 | 馬逢國 | 張漢忠 | 曹王敏賢 | 梁振英 | 梁智鴻 | 梁劉柔芬 | 莫應帆 | 許賢發 | 陳財喜 | 陳婉嫻 | 陳榮燦 | 陳鑑林 | 曾鈺成 | 程介南 | 馮檢基 | 黃宏發 | 黃宜弘 | 黃英豪 | 楊孝華 | 楊釗 | 楊耀忠 | 葉國謙 | 詹培忠 | 廖成利 | 劉江華 | 劉皇發 | 劉健儀 | 劉漢銓 | 蔡根培 | 鄭明訓 | 鄭耀棠 | 鄧兆棠 | 霍震霆 | 簡福飴 | 顏錦全 | 羅叔清 | 羅祥國 | 譚惠珠 — 蔡素玉 | 譚耀宗 | |
| 連接號「—」表示為同一議席,連接號前的議員離任后由連接號后的議員經補選接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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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 | 范徐麗泰 | ||||||||||||||
| 地方選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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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舉委員會 | 范徐麗泰 | 吳亮星 | 吳清輝 | 劉漢銓 | 朱幼麟 | 馬逢國 | 楊耀忠 | 陳鑑林 | 蔡素玉 | 何世柱 | ||||||||||||||
| 功能界別 | 丁午壽 | 田北俊 | 何承天 | 何敏嘉 | 何鍾泰 | 李家祥 | 李啟明 | 李國寶 | 呂明華 | 吳靄儀 | 周梁淑怡 | 夏佳理 | 張文光 | 張永森# | 許長青 | 陳國強 | 陳智思 | 陳榮燦 | 梁智鴻 | 梁劉柔芬 | 單仲偕 | 黃宜弘 | 黃容根 | 楊孝華 | 詹培忠 — 馮志堅 | 劉皇發 | 劉健儀 | 鄧兆棠# | 霍震霆 | 羅致光 | ||||||||||||||
| 注釋:連接號「—」表示為同一議席,連接號前的議員離任后由連接號后的議員經補選接任 #1張永森議員任期至1999年12月,因抗議市政局被解散而辭職,沒有補選 #2鄧兆棠議員曾被裁定當選無效,補選的結果依然由鄧兆棠勝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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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 | 范徐麗泰 | ||||||||||||||
| 地方選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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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舉委員會 | 范徐麗泰 | 劉漢銓 | 楊耀忠 | 吳亮星 | 朱幼麟 | 吳清輝 — 馬逢國 | ||||||||||||||
| 功能界別 | 丁午壽 | 田北俊 | 何鍾泰 | 李家祥 | 李國寶 | 呂明華 | 吳靄儀 | 周梁淑怡 | 張文光 | 許長青 | 陳國強 | 陳智思 | 梁劉柔芬 | 梁耀忠 | 單仲偕 | 黃宜弘 | 黃容根 | 楊孝華 | 劉皇發 | 劉健儀 | 霍震霆 | 羅致光 | 石禮謙 | 李鳳英 | 胡經昌 | 張宇人 | 麥國風 | 梁富華 | 勞永樂 | 葉國謙 | 劉炳章 | ||||||||||||||
| 連接號「—」表示為同一議席,連接號前的議員離任后由連接號后的議員經補選接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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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 | 范徐麗泰 | ||||||||||||||
| 地方選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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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能界別 | 何鍾泰 | 李國寶 | 呂明華 | 吳靄儀 | 張文光 | 陳智思 | 梁劉柔芬 | 單仲偕 | 黃宜弘 | 黃容根 | 楊孝華 | 劉皇發 | 劉健儀 | 霍震霆 | 郭家麒 | 石禮謙 | 李鳳英 | 張宇人 | 方剛 | 王國興 | 李國麟 | 林偉強 | 林健鋒 | 梁君彥 | 張超雄 | 黃定光 | 詹培忠 | 劉秀成 | 鄺志堅 | 譚香文 | ||||||||||||||
| 連接號「—」表示為同一議席,連接號前的議員離任后由連接號后的議員經補選接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