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铁路101型电力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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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铁路101型电力机车
DBAG 101 047 Deutscher Feuerwehrverband 20070331.jpg
概览
動力種類 电力
生产 Adtranz
型号 101
生产年份 1996–1999
产量 145
技术数据
AAR軸式 B-B
UIC軸式 Bo'Bo'
轨距 1.435m
机车长度 19,100 mm
整备重量 83,000 kg
受流电压 15kV 16⅔ Hz AC
最高速度 220km/h
牵引功率 6,400 kW
牵引力 300 kN
列车制动 KE-GPR, 电子刹车
安全系統 Sifa, PZB, LZB

德国铁路101型电力机车是由Adtranz生产制造的三相电力机车,用于长途客运(DB Fernverkehr)。该型机车共于1996年1999年间制造了145辆,用以替换使用了长达30年的103型电力机车,后者曾经是德国铁路客运的主力车型。 此外,美国使用的ALP-46机车的原型也是101型电力机车。

目录

背景与发展史 [编辑]

90年代初,用于城际快速客运的BR103型电力机车开始逐渐力不从心。每年高达35万公里的运营里程和逐渐增加的列车重量使得103型机车的控制系统、发动机和转向架框架开始出现损坏的迹象。同时,承担相似任务的60辆120型电力机车也面临技术问题和已达使用年限的困扰。当时的解决方案是使用130辆已经显得过时的、最高速度169km/h的前东德制112型电力机车。因此,德国铁路(DB)决定沿120型电力机车的设计思路,研制全新的电力机车。

1991年,DB向各机车制造厂家征集新的机车方案,代号是121型。新型号使用三相电,输出功率6000千瓦,最高速度为200km/h。但是提交的方案价格过高,而且由于德国铁路内部部门的分化,这样一款全能型的机车便不再显的必要了。

1993年12月,第二轮、面向全欧洲的招标开始了。由于此次招标给与了各厂商相当大的自由空间,所以提交上来的型号有多达30多个,输出功率从不到5000千瓦的到超过六千千瓦的都有,也有单侧驾驶室的型号(类似于意大利E464)。

非德国厂商,如斯柯达阿尔斯通等很快退出了竞争。过去的基于原型进行修改的设计制造模式已经不符合DB的要求了。此时,一些国内厂商如西门子、 Adtranz、AEG等所提倡的模块化制造模式开始引起关注。根据这种思路,生产厂商可以根据用户的需要使用不同的模块,从而制造出适合不同需要的车辆。

西门子公司此前已经制造过号称“欧洲飞毛腿”的127型机车,AEG也很快推出了128型的原型车。 ABB Henschel 的方案并不是全新的,他们拿出的Eco2000概念车型实际上是基于服役十五年的120型电力机车的。 ABB Henschel 改装了两辆120型机车,004号和005号,以测试新的设计及系统。

出乎意料的是,1994年最终同德国铁路签约的是ABB Henschel公司。1995年,该公司接受了DB的生产145辆机车的订单。1996年7月1日,第一辆101型机车下线。随后,ABB Henschel与AEG合并,它的一部分成为了现在的Adtranz。101型的零部件在不同的地方生产,然后再由公路车辆运输到一起并组装。1997年2月19日,101型机车正式投入运营。

车体广告 [编辑]

由于101型机车侧面平滑,且运行路线遍布全德国,101型机车成为了流动的广告牌。1998年5月,101型的第一辆(101号)在车体上装上了了音乐剧《星光特快》的广告。很快,拜耳CMA等企业以及巴登-符腾堡州政府都跟风而上,在该型机车上涂装广告。DB也在车上加广告宣传本公司的减价政策。不过,这些广告并不是直接喷涂在车体上的,而是先涂在塑料膜上,而后贴在车体上的。

101型092号事故 [编辑]

2000年2月6日,101.092执行从阿姆斯特丹到巴塞尔的d203此特快列车任务。列车行驶至德-荷边境车站Emmerich时更换了驾驶员。

车过科隆后不久,司机根据信号将列车速度降低到60km/h。当时D203次所行驶的线路上正在进行线路维修,列车经过几次转辙,进入左侧轨道行驶。此后驾驶员按照规章加速到130KM/h(也是区间限速)。然后d203次以大约100公里的时速经过了Brühl站的进站信号。随即驾驶员接到停车指令,开始减速。该信号要求列车以40km的时速进入车站。

然而,经过信号后,驾驶员开始了短暂的加速,并以120km的时速经过了下一个道岔(限速40),随即出轨。机车驶离了线路及路基、撞进了一栋路边的房子,亦有数节车厢脱轨,有的插进了车站的站房。此次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149人受伤。

一开始,舆论普遍职责D203次列车缺乏经验的年轻司机(当年28岁)。而后,人们开始注意司机之外的因素。早就有过驾驶员抱怨Brühl车站信号混乱,易使人误解。事故发生时车站确有120公里限速的信号,但这一信号实际上是适用于对面线路的。但即使如此,该列车司机也犯下了一个重大的错误,那就是他应该发现40公里限速信号是先于其他信号的,如果他仅按照这一信号行车,那么一切便会安然无恙了。

事后,司机和3名DB员工因为玩忽职守致人死命而被起诉。司机被认定忽视信号,错误操作。而三名工作人员的罪过则是没有安装自动超速警示系统,而非发送错误指令。

参考资料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