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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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
紅旗
用途民用旗陸)、政府旗(海陸)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比例1:2
啟用日期1923年11月12日 (最初版本)
1980年8月15日 (最後使用的版本)
形式左上角繪有金邊紅星、金色的鐮刀錘子的紅旗。
蘇聯國旗的背面圖案(1980年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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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用日期1980年8月15日(國旗法修正案)
蘇聯國旗(深色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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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用日期1923年11月12日 (最初版本)
1980年8月15日 (最後使用的版本)
蘇聯國旗(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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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用日期1923年11月12日 (最初版本)
1980年8月15日 (最後使用的版本)

蘇聯國旗為紅旗,左上角繪有五角星與交叉的鐮刀和錘子。鐮刀和錘子象徵組成國家的工人階級農民階級的聯盟。根據《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國旗法》第一條中的規定,蘇聯國旗為「蘇聯國家主權以及為建設共產主義社會奮鬥的牢固的工農聯邦的象徵」。[1]

第一版蘇聯國旗在1923年11月12日制定。1955年版調整了錘子的把手長度和鐮刀的形狀。直至1991年12月25日蘇聯解體,該版蘇聯國旗一直沿用。

設計[編輯]

1955年8月19日蘇聯政府制定了《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國旗法》,並規範了鐮刀錘子的樣式。國旗法的設計規範如下: [2]

  1. 國旗寬度與長度的比例為1:2。
  2. 鐮刀錘子應被放置在一個邊長為國旗寬度四分之一的正方形內。鐮刀的最高處與此正方形最上邊正中相切,錘柄與鐮刀柄與正方形下面兩角邊相切。錘子連同把手的長度為此正方形對角線長度的四分之三。
  3. 五角星位於一個直徑為國旗寬度八分之一的圓中,圓與正方形在其上邊正中相切。
  4. 五角星、鐮刀錘子的對稱軸距離旗杆的距離為國旗寬度的三分之一。五角星中心距離國旗上邊為國旗寬度的八分之一。
繪製方法
繪製方法

1980年蘇聯政府規定蘇聯國旗背面沒有鐮刀錘頭的標誌,僅是一面純紅色的旗。[3]

象徵含義[編輯]

紅色俄羅斯文化中一直帶有積極的含義,「紅色」(俄語:красный,轉寫:krasny) 一詞在語義學上與俄語美麗的相關。國旗上的紅地象徵着工人農民灑下的鮮血,同時也是向1871年巴黎公社紅旗致敬。[4]紅星鐮刀錘子象徵着共產主義和社會主義的理念。鐵錘象徵工人階級;鐮刀象徵農民階級,兩者組合,是工農聯邦的標誌,也是共產主義的標誌。

金邊的紅星代表蘇聯共產黨的領導,也象徵着全世界共產主義的最終勝利。[5]紅色是革命的顏色,黃色則是革命光芒的顏色。

使用[編輯]

蘇聯法規規定蘇聯國旗在最高蘇維埃蘇聯部長會議主席團所在建築物上永久懸掛。此外國旗也在蘇聯最高蘇維埃會議期間懸掛。聯盟及各共和國的最高部長主席團會議、部委、地方蘇維埃執行委員會、以及其他政府和公共組織機構也懸掛國旗。居民通常在3月8日、4月22日、5月1日、5月2日、5月9日、11月7日、11月8日以及12月5日懸掛國旗。條例同時規定「根據蘇聯商船條例和蘇聯內河水域執照註冊的船隻在船尾懸掛國旗。在蘇聯民用航空管理局註冊的國際航班須在航空器上繪製蘇聯國旗。另外據部長會議規定,軍用船舶也需要繪製國旗。國旗可以政府、國營企業、機構和組織主辦的典禮和節日活動中使用。」[6]

歷史[編輯]

蘇維埃俄國剛成立時,列寧和他的一些同事們決定將當時國徽草案上鐮刀、錘子和劍的圖案放置在國旗上。這個方案最終因為看起來過於具有進攻性而被取消了,列寧同時也說:「劍不應該作為我們的標誌。」[7]

第一面正式的蘇聯國旗在1922年12月的第一屆蘇維埃代表大會上正式通過,最終決定:「紅旗應當從黨的旗幟變成整個國家的旗幟,各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的人民將團結在這面旗幟下,聯合起來成立一個統一的社會主義國家——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在1922年的12月30日,蘇維埃代表大會宣告了蘇聯的成立,在宣言的第22條規定:「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有屬於自己的旗幟和徽記」。第一面蘇聯國旗在1923年7月6日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中得到確認,並在1924年的蘇聯憲法有所規定。憲法的第71條提到: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的國旗是一面帶有國徽的紅旗,比例為1:4,國徽置於紅旗中央。然而,這面國旗僅使用了四個月,從未大量生產。

在1923年11月12日,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將「鐮刀錘子旗」定為國旗。並將憲法第71條修改為:「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的國旗是一面左上角繪製有金色的鐮刀和錘子,並在上方有一顆金邊紅色五角星的紅旗,比例為1:2。」1955年8月19日,《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國旗法》在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的會議上得到通過,決定將國旗上的錘子的把手長度變短,並將鐮刀的鋒尖縮短。1980年8月15日,對1955年的法令進行了修訂,移除了旗幟背面的錘子和鐮刀,法律描述保持不變。[8]

衍生旗幟[編輯]

其他蘇聯旗幟[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原文:俄語: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й флаг Союза Советских Социалистических Республик является символом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го суверенитета СССР и нерушимого союза рабочих и крестьян в борьбе за построение коммунистического общества.,《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邦國旗法》,1955年8月19日
  2. ^ USSR Supreme Soviet Presidium. Положение о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м флаге СССР. 19 August 1955 [2008-1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1-03) (俄語). 
  3. ^ 存档副本. [2012-03-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2-27). 
  4. ^ "Story of the Red Flag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Revolutionary Communist Party, USA Revolution, 05-19-2006. Retrieved 12-02-2007.
  5. ^ 存档副本. [2012-01-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1-09). 
  6. ^ Положение о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м флаге Союза Советских Социалистических Республик (утв. Указом Президиума ВС СССР от 19.08.1955) — Законодательство СССР.. [2012-02-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1-03). 
  7. ^ Konstantin Andreevich Ivanov. Flags of the states of the world. Moscow: Izd-vo Transport. 1971: [頁碼請求]. OCLC 20146023 (俄語). 
  8. ^ Положение о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ом флаге Союза Советских Социалистических Республик | Геральдика.ру. geraldika.ru. [2022-05-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0-07) (俄語). 
  9. ^ FOTW-Army flags of the Soviet Union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