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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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主义被称为“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马克思主义”。它最早是由斯大林命名的,是列宁在20世纪初形成的思想体系,社会主义阵营内部认为列宁主义是在俄国实践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修订和补充。
列宁主义同马克思主义的其它流派相比,最大的特征就是其“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如何取得政权”和“无产阶级政权如何治理国家”两个问题上出现了重大分歧。以考茨基为代表的一派认为,无产阶级政党应当致力于合法斗争,在取得政权之后可以保留民主制度。而列宁为代表的另一派认为,无产阶级政党寻求合法斗争的努力必然使其修正主义化,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只能通过暴力革命的手段,而在取得政权之后,不应当保留资产阶级民主制度,而应实施无产阶级专政,在无产阶级获得政权之后,即使一国的资产阶级已经不存在,仍然有必要采取专政的方式保卫无产阶级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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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编辑]
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則如下:
- 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需要有一个过渡阶段,这个过渡阶段是而且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
- 工人阶级要以暴力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权,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权。
-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民主是而且只能是以无产阶级为领导的人民群众的民主,是对被剥削者的民主和对剥削者专政的统一。
反对者认为,过去列宁主义的实践已经证明它的不可行。奉行列宁主义的國家(共产主义国家)主张实行财产共有,宣称由工人阶级作为统治阶级并对资产阶级进行专政。其后斯大林主义使官僚体制之出现和令到社会体制构成的人群不平等。比如在这些制度依然残留的中国大陆,同样为产业工人的人群,一群人有城市户口,另一群人有农村户口(也被称为农民工),两类人群的境遇,包括经济、福利、社会地位截然不同,造成了极大的社会不公平。不少反對者认为列宁主义体现暴力、集权、不尊重人权,给人类带来灾难,值得人们进行深刻反省。
而列宁主义者则认为,斯大林主义的官僚集权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无产阶级民主及无产阶级专政是有严重区别的。斯大林主义的主体是官僚特权等级。而列宁主义的主体是无产阶级,并且通过无产阶级的民主,选举出来的代表对资产阶级进行专政。资本主义的民主,是建立在财产之上的等级制的民主。而无产阶级是全社会最受压迫最底下的等级,他们得到了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
此外,当代的民主国家,无产阶级并不能真正地参与到民主中来,并不能有代表本阶层的代表,就是因为资本主义把选举的身份后面加入了身份和财产。而列宁主义者同时也认为,如果不通过暴力及专政,无产阶级将更困苦。历史上,巴黎公社失败后,资产阶级政府,枪杀三万余名公社社员。所以马克思主义者们认为,革命在关键的时刻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那时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都将争夺社会的领导权。
特点[编辑]
根据斯大林的总结,认为列宁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主要从以下6个方面:
- 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后阶段,在这个条件下,社会主义可能在个别的资本主义国家内获得胜利。
- 无产阶级专政是阶级社会中民主的最高类型,是代表多数人利益的,和代表少数人利益的资本主义民主是完全相反的。
- 证明被帝国主义国家包围的无产阶级专政可能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改造小农经济和农民群众的最强有力的工具是合作社。
- 无产阶级不仅在反对资本主义的革命中,而且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都必须要掌握领导权。
- 民族殖民地问题是推翻帝国主义和总的国际无产阶级革命问题的一个组成部分。
- 党是无产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无产阶级专政只能由一个有铁的纪律的共产党来领导,不应该和其他政党分掌。[1]
在现代社会由于国际形势的变化,以及“社会主义”(官僚化的斯大林主义)国家的实践,列宁主义的这些理论在斯大林体制下有许多方面证明是不可行的,因此在苏联解体后,一些仍自称是社会主义的官僚国家,包括中国,在正式场合经常只提马克思主义,而不再提列宁主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