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賓
外观
王者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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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字 | ? |
号 | ? |
出生 | ?年?月?日 |
逝世 | ?年?月?日 |
墓地 | ? |
政党 | 中國民主社會黨 |
配偶 | 王錦葵 |
亲属 | 弟王翰章 |
居住地 | 北京北城辛寺胡同 |
王者賓(?年—?年),字。熱河省朝陽縣人。民國37年(1948年)在熱河省選區遞補當選第一屆立法委員。
生平
[编辑]- 曾在宋哲元將軍部下服務二十年
- 熱河省高等法院判決何梅志當選立委無效,由王者賓遞補熱河省立委[1]
- 民國37年7月18日,下午三時四十分搭乘中國航空公司霸王號機從北京到上海,在龍華機場經海關稽查及憲警查獲在攜帶皮箱中鴉片十公斤半,被當場扣押[2][3][4][5][6][7][8][9][10][11][12][13]
- 判處徒刑七年[14],交保2億元出獄[15]
- 經立法院第6會期第4次祕密會議決議註銷名籍[16]
參考文獻
[编辑]- ^ 「熱河省原選出何梅志、李慧民2名婦女立委。李慧民控告何梅志當選立委無效,因為:1.何為熱河省立女子中學校長,直至當選仍未辭去職務,據選罷法第13 條之規定:現任文職或軍職之官吏,應於選舉前五個月前辭職。而現任國立大學校長或公立中等學校之校長均為現行選舉法上所稱之官吏。2.何梅志與承德縣選舉事務所勾結,復假權勢操縱,學生因無選舉權證,竟冒名婦女會會員,在中山鎮投票,並用女中學生進入選舉場內宣傳,復充任代書人,以圖為之拉票,雖經各投票所令其出場,實已構成利用職權,威脅選民之行為。熱河省高等法院判決何梅志確實未於期限前辭職,當選立委無效,由王者賓遞補」。天津《大公報》,民國37年5月12日,2版
- ^ 「貴客空運毒品民社黨提名之立委王者賓解地院訊究」,上海申報,1948-07-22
- ^ 「王者賓運毒解地院立法院電滬請嚴究民社黨立委稱王與黨的關係不深」,上海申報,1948-07-23
- ^ 「立委王者賓販毒被捕立院昨聞訊大憤提緊急動議請盡法嚴辦」,陶牧之,南京人報,1948-07-23
- ^ 「王者賓昨移滬地院」,南京人報,1948-07-23
- ^ 「生活逼迫罪案增多查院長稱後果堪慮王者賓案決予法辦」,上海申報,1948-08-02
- ^ 「物價瘋狂罪案增多王者賓案依法辦理查良鑑昨向記者發表談話」,上海前線日報,1948-08-02
- ^ 「民社黨人羞憤請求殺王者賓」,南京人報,1948-08-06
- ^ 「王者賓運毒內幕」,北平日報,1948-08-06
- ^ 「王者賓運毒內幕」,南京人報,1948-08-11
- ^ 「徐傅霖等抵穗談民社黨願參加各省地方政府王者賓運毒案民社黨決不袒護」,香港華僑日報,1948-08-16
- ^ 「聽到丈夫在滬被捕王者賓太太急瘋了整日外出飲食失常求籤問卜竟占下下」,南京大剛報,1948-08-19
- ^ 《趙自齊先生訪談錄》,趙自齊口述,遲景德,吳淑鳳訪問,吳淑鳳記錄整理,國史館, 2000
- ^ 「王者賓判刑」,《時事新報晚刊》(1949-02-09)
- ^ 「煙毒犯一批交保 王者賓昨出獄」,《新聞報》(1949-05-11)
- ^ 「熱河省立法委員當選人王者賓曾因販毒案被羈於上海地方法院,經立法院第6會期第4次祕密會議決議註銷名籍,其缺額以該省第一名候補人遞補備案,俟查明動態另案辦理」,臺統(一)字第276號(39.11.3),《總統府公報》26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