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之椿
李之椿(1600年—1651年),字大生,號徂徠,直隶如皋县人。明末官員。
生平
明天啟元年(1621年)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進士,與王思任、倪元璐、黃道周、王鐸合為“天崇五才子”。授行人,升吏部主事,因直言見忌,歸里築指樹園閒居。明亡後長期從事抗清活動,順治四年與如皋人赵云、李七等举兵反清。兵败被逮捕入獄。
顺治六年(1649年),大赦出獄,暗中与海上鲁王通信。其子李旦被任命为御史。後因家童謝庭蘭告密被捕。李之椿绝食七日死,李旦被斩于西市,同死者有48人。李之椿妻许氏被关于嘉兴玄妙观,亦绝食亡。著有《徂徕集》、《指树园集》、《霞起楼诗集》等。
參考書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