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视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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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视大厦
China Television Building
2017年的中国电视大厦
别名中视大楼
概要
类型办公大楼
地点 台湾
地址台北市南港区东新里重阳路120号
现居租户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
原住民族电视台
花样年华文创有限公司
竤洋传媒设计
澎湖福朋喜来登酒店(台北办公室)[1]
ViVa TV
时艺多媒体
起造1983年3月14日
竣工日1986年7月
造价投资总额将近新台币11亿元
托建方中国电视公司
所有者中国电视公司
技术细节
结构系统钢筋混凝土柱梁结构
建筑面积1650坪
设计与建造
建筑师丁达民
建筑商华升营造有限公司(今华升上大营造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视大厦中国电视公司(中视)第二代总部暨第一代独栋总部,简称中视大楼,1986年7月竣工,1987年2月2日启用,在中视搬离后成为原住民族电视台(原视)、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原文会)与时艺多媒体等公司总部所在的商业办公大楼,位于台湾台北市南港区重阳路120号。

历史[编辑]

1980年代,台湾电视节目蓬勃发展,老三台竞争愈趋激烈;中视在广播电视大厦(中视第一代总部所在地)内的制作空间已经不敷使用,既不适合制作大型节目,更难以应付每年制作量高达两千五百小时的节目录制之需求。因此,中视决定招标兴建自己专属的空间,投资总额将近新台币11亿元,此空间就是中国电视大厦。

“中国电视公司南港电视中心新建工程”比例模型,比例为两百分之一。左为中国电视大厦,中为重阳公园,右为南港摄影棚(现已被拆除改建为中视第二大楼)。

1980年,中视在台北市南港区购地5600,作为中国电视大厦与中视南港摄影棚建筑用地。1981年9月2日,中视南港摄影棚动土奠基。1983年3月5日,中国电视大厦第二期工程签约仪式,得标者“华升营造有限公司”(2003年与“上大营造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为“华升上大营造事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兴建中国电视大厦。1983年3月14日10:00,中视举行中国电视大厦破土奠基典礼,中视董事长楚崧秋中国国民党秘书长蒋彦士中国国民党中央文化工作会主任周应龙共同主持破土。[2] 1983年12月,南港摄影棚落成启用,第一个录制的节目是该年年底播出的萧㛤珠电视专辑《萧㛤珠专辑》。[3]1984年1月13日,南港摄影棚补行启用典礼。[4]1986年7月,中国电视大厦全部营建工程宣告完成,工作人员随即展开机器安装及搬迁工程,在三个月内完成全部装机测试作业。1986年9月9日,中视各单位搬迁至中国电视大厦;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中国电视大厦前之新开马路遂定名为“重阳路”,中国电视大厦门牌号码为台北市南港区重阳路120号。[5] 1986年10月12日夜间收播之后,中视员工随即由广播电视大厦搬来部分必要之播出用设备,完成中国电视大厦主控室播出作业所必需之完整系统。1986年10月13日,中视正式在中国电视大厦播出各节目。[6]中视是第一家在南港区设置总部的电视台。

1987年2月2日(大年初五)16:00~18:00,中视举行中国电视大厦落成茶会[7],中国国民党中央文化工作会主任宋楚瑜、中视董事长楚崧秋与中视总经理锺湖滨共同主持落成茶会[8]中华民国总统府资政谢东闵按钮启用占地2918坪、建筑面积1650坪、总楼地板面积12013坪的中国电视大厦[9];从此以后,中视才有自己专用的空间,不必再负担租金,就可以创造更多的盈余。

1993年11月1日晚上,中视接获一通匿名男子电话宣称“中视大楼有炸弹,请撤离”,中视值日人员赵嘉兰立即通知中视安全卫生室主任郭长荣联络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南港分局警员至中视进行安全搜索,并于21:45撤离正在中视大楼第一摄影棚参观综艺节目《欢乐传真》录影的现场观众,至22:20搜索完毕,未发生爆炸事件,中视公关组组长洪虎调查结果为虚惊一场[10]

1997年11月18日,台北市政府都市发展局第二科科长李得全说,中视大楼坐落住宅区,长期以来一直作为办公大楼及媒体制作中心使用,不符合住宅区原定的土地使用分区,而邻近地区仅有一处规模很小的邻里公园,因此该局“南港区城市规划通盘检讨”结果认为有必要在该区提供更多的公园,将重阳路以南、兴南街以北、重阳路18巷西侧住宅区以西的0.7公顷住宅区土地变更为公园用地,完全是专业考量,并未夹杂政党政治因素,台北市政府一旦决定在该处开辟公园就有权征收土地,而中视大楼内的设施可采取“以地易地”方式迁往规划中的媒体科学园区;同日,中视总经理江奉琪说,中视不能接受台北市政府泛政治化的作法,中视当然会向台北市政府提出异议。[11]

1997年12月4日,中国国民党4位台北市议员林庆隆陈芬谢英美李金璋台北市议会质询时批评,台北市政府都市发展局规划将中视大楼所在地变更为邻里公园用地,是假城市规划变更之名行政治斗争之实;台北市政府都市发展局局长张景森回应,这是基于城市规划通盘检讨的结果,没有政党或政治考量;台北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执行秘书谢牧州回应,中视已向该会提出异议。[12] 1997年12月11日,台北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收到中视陈情书,中视陈情书列举十大理由驳斥台北市政府说词。陈情书指出,中视大楼于1982年取得建筑执照、1986年取得使用执照,且有办理营利事业登记,完全合法;至于台北市政府所谓的“违规使用”,在信赖保护原则下,1983年台北市政府发布的《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规则》无由约束1982年取得建筑执照的中视大楼;中视大楼的机器设备初估总值新台币30亿元,土地建物初估总值新台币21亿元,搬迁费初估总价新台币三亿元,台北市政府征收所需的土地建物及搬迁费总值至少新台币24亿元,台北市政府却舍弃可建公园的公有低廉土地不用,不但违反行政法规,也违反南港区城市规划通盘检讨说明书所称“原公告住宅区以维持住宅使用为原则”;中视大楼西侧正在整建的中视第二大楼即将完工,拆迁中视大楼将造成中视两大楼营运阻隔,台北市政府的作法不顾中视员工、股东及观众的权益;中视大楼周边都是工业区,住户少,中视大楼附近的国民小学也已提供绿地,少有公园使用需求。[13]

2001年6月13日,中视与超级电视台(超视)签约组成策略联盟;超视总部将在同年7月1日迁至中视大楼四楼,拥有485坪的办公室,且与中视共享工程硬件设备。[14]

2001年9月,纳莉台风侵袭北台湾,带来了达到“四百年防洪频率”(也就是平均每四百年才会发生一次)的洪水;中视大楼的一楼与地下楼遭洪水侵袭,一楼大厅被洪水淹没了一大半,地下楼的停车场、新闻企划室与新闻资料片库被洪水全部淹没,新闻资料片库内保存的不少新闻录像带(资料带)也遭洪水沖毁。中视紧急将抢救出来的发射设备搬到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崇圣大楼19楼中视北部新闻中心(现为东森财经新闻台总部),作为中视各节新闻的临时录影地点;并以魏少聪先生自行研发出来的洗带方式(先雇用运水车沖洗大批录像带外部,再将录像带逐卷放入大桶蒸馏水中摇晃,取出后用毛巾包裹放入脱水机脱水,脱水后以棉布擦乾录影带,最后人工整带)[15][16],复原了一部分的资料带,让日本Sony原厂的专业技师都极为赞叹。2001年9月25日,中视综艺节目《欢喜玉玲龙》成为纳莉台风过后第一个恢复在中视大楼录影的节目。[15] 现在中视播过的旧节目,有些是当时抢救成功的。

2001年9月18日,因纳莉台风而断讯的宏观卫视与超视分别在11:00与15:00复播。[17] 2001年9月19日11:00,中视总经理江奉琪在中视临时主管会议中说,纳莉台风所生损失金额初步估计约为新台币三千万元;但由于中视大楼与中视第二大楼各有事先投保水险新台币五千万元,中视的设备也皆有投保机器险,因此虽然淹水情况严重,整体损失在员工抢救下已降到最低。[17] 2005年5月10日,对于《民生报》读者建议中视择期重播综艺节目《黄金拍档》,中视回复:“由于5年前中视大楼因纳莉台风来袭严重淹水,导致包括《黄金拍档》在内的许多节目母带脱磁受损,因此无法全面性重播《黄金拍档》,在此向读者致歉。”[18]

中视总部已从中视大楼搬至中视第二大楼。图为中视大楼广场围墙右大门内的告示牌。
拍摄于2010年4月26日

2004年,由于中视转投资的博达科技皇统光碟科技等公司陆续爆发掏空案(详见“博达科技掏空案”条目),中视连带受到冲击。[19] 2004年11月15日,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投保中心)决定代表博达科技投资人,向博达科技的董事监事、签证会计师等19名对象求偿,并声请假扣押资产;投保中心以“投资人损失新台币六亿三千余万元”、“防止中视脱产”为由向士林地方法院声请假扣押中视大楼与中视第二大楼,获准[20]

2004年11月15日下午,投保中心与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假扣押中视大楼与中视第二大楼,禁止产权移转;假扣押后,中视立即召开常务董事会,成立危机因应小组,决定向士林地方法院声请命债权人限时起诉及撤销假扣押,以维护中视权益。[21]

2004年11月16日上午,中国国民党发言人张荣恭说,士林地方法院假扣押中视两栋大楼,明显是过度扣押,因为投保中心求偿新台币六亿元,中视两栋大楼总值新台币25亿元以上,其实只要扣押一栋即已足;张荣恭说,士林地方法院应该说清楚“这种处理在博达案中究竟是个案还是通案”,投保中心总经理为民主进步党大老吴乃仁之妻詹彩虹,投保中心应保护的对象是全体投资人,中视也有广大投资人,投保中心不能为了保护博达科技投资人而不公平地处理中视的事;张荣恭讽刺,任何有关中国国民党党产争议的事情都应该依法处理,请民主进步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并且证明是“非法党产”,法治国家执政党不应以政治宣传手段达成选举目的;民主进步党副秘书长李应元则说,该案与陈水扁政府无关,请中国国民党不要将个案泛政治化。[22] 同日,投保中心董事长朱兆诠表示,假扣押的动作绝无政治考量;同日,投保中心发布声明稿宣称,中视在11月2日宣布以两栋大楼质押借款新台币十六亿五千万元,引发脱产疑虑,才会紧急将中视纳入假扣押范围,在11月16日取得士林地方法院裁决后才赴中视执行假扣押,但只对不动产产权进行保全,绝对会考量中视投资人的权益,中视仍可继续正常营运[23]。同日,永然联合法律事务所所长李永然说,中视大楼遭假扣押的案子在国内造成震撼,但是公司董监事的责任类型是“过失责任”而非“保证责任”,一般不必就公司舞弊案所造成的投资人损失负责;李永然说,虽然《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法》授权投保中心无须提供担保金即可声请假扣押,但是财产权属《中华民国宪法》保障范围,《强制执行法》也规定扣押应符合比例原则,投保中心不能打着“保护投资人”的旗号大肆扣押他人财产,否则投保中心即侵害其他投资人权益,须负担假扣押所生损害的损害赔偿责任。[24] 同日,中视副总经理陈车台湾证券交易所召开重大讯息说明会时强调,中视拿大楼去抵押,纯粹是因为承租中视第二大楼与设备的大爱电视将搬离中视第二大楼,中视必须将新台币11亿元押金退还大爱电视,中视董事会早已通过质押借款的决议,只是执行的时间点恰巧引发联想,绝无意图脱产。[25] 中视随即以“遭假扣押的两栋大楼价值远高于新台币六亿余元”、“应由19名债务人共同负责”等理由,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抗告[20]

2004年11月22日上午,中视向投保中心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希望以替代方案换回中视大楼与中视第二大楼的财产处分权;2004年11月24日,投保中心表示,已请中视提出确切的替代担保品内容,未来2日内将召开咨询会议,请学者专家等公正第三人参与,评估中视赔偿责任、可能赔偿金额及后续处理方式,不排除在一个月内召开临时董事会解除中视大楼与中视第二大楼的假扣押。[26] 最后,中视向法院提存新台币1.2亿元,才免除假扣押。[27]

2005年1月4日,台湾高等法院以投保中心“未释明”为由,判决废弃士林地方法院的假扣押中视两栋大楼的处分,发回士林地方法院更为裁定[28][20];投保中心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决;陈车表示,中视目前净值还有新台币30多亿元,没必要脱产[29]。台湾高等法院本次判决废弃假扣押处分之理由有二:㈠投保中心声请假扣押时,未释明请求与保全程序的原因;㈡《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法》并未规定投保中心声请假扣押时不须提供担保,自应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提供担保后才得补所欠缺的释明。[30] 2005年3月6日,律师陈明晖(明晖法律事务所所长)评:“以中视公司而言,中视公司虽系博达公司股东并担任博达公司监察人,投保中心纵认为‘博达公司所有董事、监察人甚至于会计师均未善尽善良管理人责任,故应与博达公司对投资大众负连带赔偿责任’,但中视公司是否有投保中心所称‘日后不能强制执行’或‘甚难执行之虞’情形存在而须假扣押,仍有斟酌余地。盖中视公司系上市公司,资本额达36.4亿元,更是国内四家无线电视台之一;而投保中心声请假扣押主张之金额仅为6.3亿元,中视公司之资产远大于投保中心主张债权,以中视公司现今之地位,实无可能有脱产行为;投保中心称其有脱产之动机,实难令人赞同。尤其投保中心选择在立委选举前作此一大动作,更让人有‘政治介入运作’之联想;则投保中心是否全系为投资大众之权益而为假扣押,令人质疑。……中视公司并无脱产之必要,而投保中心亦无法证明中视公司有符合假扣押之要件;是投保中心声请对中视公司之财产进行假扣押,显然草率而失当。”[31]

2007年3月28日,中视召开董事会,通过将规划处理不动产以改善财务结构,经营团队将提出中视大楼与中视第二大楼的搬迁使用计划并呈报下次董事会核定。[32]2008年1月25日《中视新闻全球报导》收播后,中视新闻部搬至台北市内湖区民权东路时报广场大楼中天电视及《时报周刊》总部所在地),与中天电视新闻部资源共享;中视节目部则搬至中视第二大楼,与中天电视节目部资源共享;中视大楼半净空[33]

2009年10月30日,中视在中视大楼举行40周年台庆茶会,旺旺中时媒体集团董事长蔡衍明当场宣布中视将重返中视大楼计划,预计将中视大楼大改造[34][35]中视新闻主播沈春华也当场宣布,中视将于2009年11月开始实施为期八个月的中视大楼改建计划[36]。中视大楼改建计划仅停滞于规划阶段而没有任何进展,最终中止,但因此完整保留中视大楼原貌。

2013年12月25日13:00,中视新闻部在中视大楼一楼大厅举行“中视主播与你温馨过耶诞”[37][38][39],是中视大楼半净空后少见的开放活动。

2014年1月1日,原住民族电视台(原视)改由原住民族文化事业基金会(原文会)经营,原视与原文会总部迁入中视大楼五楼。[40]

2015年2月2日,中视举办与三立电视联播的综艺节目《综艺玩很大》开播记者会[41],主持人吴宗宪在《我猜我猜我猜猜猜》停播三年后重返中视,吴宗宪自我调侃:“只有中视有让我回来的感觉,当年发生好多事。像是当年中视淹大水,我边掉泪、边帮忙抢救珍贵的资料带;当年与詹仁雄陈孝萱的‘宗孝仁爱’三角恋也是在这里。”[42]

ViVa TV总部迁入中视大楼

2015年7月5日,台湾第一个农业专业电视频道农视开播,标榜得到行政院农业委员会的支持,总部置于中视大楼内[43]。同年,ViVa TV总部迁入中视大楼六楼。

2019年10月25日,中视综艺节目《饥饿游戏》主持人王仁甫透露,以前他上通告最想去中视大楼地下一楼餐厅,“那时候觉得当中视的员工很幸福,现在自己成为中视一分子”[44]

2019年10月31日,中视在中视大楼一楼大厅及前方广场举行50周年台庆茶会及园游会

结构[编辑]

原始规划
中视大楼的基地位于南港路与重阳路之间,呈南北走向。筹建时,四个方向的地界线皆不平行地形东凸西凹,东南、西南各侧毗邻当时现有公寓群或废弃厂房,西北侧有公园预定地,北侧面向基隆河,河岸为当时禁止建筑之农业区。取得中视大楼设计权的建筑师丁达民将中视大楼规划为四大区块:⑴六个电视摄影棚及制播控制系统、⑵布景制存空间、⑶行政管理中心、⑷电视参观带。基地南侧设置以电视摄影棚为主的制播中心,重机械等的运输划归其后门处理。基地北侧设置以行政管理中心为主的办公、接待、服务等设施。基地南侧与基地北侧以七层楼高的中庭作为缓冲区。中央通道两侧设置六个摄影棚,六个摄影棚各有三层楼高、四层楼高、五层楼高等不同高度的挑空,其长、宽、高之比例也各不相同,以适应录影、录音、灯光架空间及回音等因素。布景制存空间的面积是摄影棚的三倍大,往地下发展,在中央通道正下方两侧各设置两部大升降机,负责对外运输与各摄影棚布景拆除及搭建。中央通道北端设置行政管理中心,面向基隆河,距离20米就是重阳路。一楼设置新闻部,二楼设置工程部,三楼设置节目部,五楼设置行政室。完全独立的四楼,净面积大约900坪,参考NHK放送中心NHK摄影棚公园韩国放送公社(KBS)总部的电视参观带,设置中国电视城。基地北侧广场的东西两端设置四楼专属出入口。四楼设置一个综艺棚与两个戏剧棚的参观窗,开放观众参观节目录影实况且不致干扰录影。外墙使用二丁挂瓷砖玻璃帷幕。摄影棚内与控制部门室内使用钻泥板玻璃纤维、穿孔石膏板、浮动地板等断音/吸音建材。“巨鼎结构技师事务所”负责结构工程,中兴电工负责水电与空调工程。[45]
启用时情形
中视大楼中庭采用中国传统建筑中的天井设计,仰望即可看到天空景象。中庭大柱上挂着一个以仿材质绳索打成的梅花结,它是中视的精神标志,造价新台币47万元:梅花是中华民国国花,五花瓣象征五权宪法,绳索两端的三穗象征三民主义。中庭有楼梯通往地下一楼,地下一楼大多是员工福利设施:餐厅、美容室、医护室、商店。一进中视大楼,大门左手边是业务部。二楼三大单位是新闻部、主控室、副控室,而新闻部横跨二楼、一楼、地下一楼。新闻部从广播电视大厦迁入中视大楼的日期是随着猫九山转播站完工时间而定的,工程部的一部分员工要配合新闻部工作,所以他们是最后迁入中视大楼的单位。二楼、一楼、地下一楼之间有新闻部专用楼梯,方便跑新闻。新闻部一楼办公室分为片库、资料室、公共电视节目制播组新闻杂志节目《新闻眼》制作小组、中视体育新闻节目《大运动场》制作小组。中视新闻杂志节目《九十分钟》制作小组在新闻部地下一楼办公室。[46]
中视大楼三楼属于节目部。走出三楼电梯后,左边第一间办公室是管理组,管理组隔壁是电影组,再隔壁是编审组、企划组、经理室、副理室、导播组。管理组设有监看室,每晚设有一位职员专职监看各家电视台节目并将监看心得写成书面报告,在隔日早上将书面报告放在节目部经理的办公桌上,节目部经理据此交待节目部转达各节目制作单位改进节目缺失。电影组整理各类影集,配上中文字幕,部分影集加配国语配音。编审组整理存放行政院新闻局审查通过的歌词曲目。三楼后栋中间有电影组的好几间剪接室,往内走是导播组的音效室,再往内走是美术组。五楼有图书室、行政室、人事室、专员室、会计室、研考室、中文打字间,全以透明玻璃隔间的是图书室。五楼后栋在各大摄影棚之上的位置,有两间大会议室。走出会计室就是研考室,研考室内有礼堂、简报室与玻璃隔间的电脑室。从六楼阳台仰望七楼,七楼两边分别是董事长总经理等首长的办公室,其间设有贵宾室。公共关系室与工程部在六楼。走出六楼电梯后,梅花结对面是公共关系室,分为宣传组与服务组。[46]
中视大楼启用时设有六个摄影棚,以及相关的副控室、主控室、录影室、剪接室、微波室、重电冷气室等主要工程设施。这六个摄影棚的编号、大小及用途是:⑴综艺棚,面积220坪,棚高17.6米;⑵新闻专用棚,面积70坪,棚高10.6米;⑶戏剧棚,面积180坪,棚高17.6米;⑷社教棚,面积70坪,棚高10.6米;⑸戏剧棚,面积180坪,棚高17.6米;⑹综艺棚,面积150坪,棚高14.1米。这六个摄影棚位在中视大楼一楼。中视大楼内共设有两个录影室、四个剪接过带室及两个后期制作中心。第一录影室录制第1至3棚之录影节目,第二录影室录制第4至6棚之录影节目,各录影机均由副导播在副控室遥控操作。[6] 这六个摄影棚各有双层墙、双层门、双层地与双层绝缘天花板,以橡皮达成隔音效果。全自动电脑控制的摄影机调整,用电脑记忆各个不同场景的烛光色度,设有显示器显示调整后的结果,且设有故障显示器显示哪个部位故障。副控室采用活动高架地板,表层贴有耐高温的防火铝合金建材,用吸盘吸起地板即可变更设备布线。主控室的全部机架、控制桌等都是中视工程部副控组配合设计而成的,依不同机器安装而设计后到外面订做。成音控制室有32路混音控制器等当时台湾少见的设备。[46]
主控室标准时钟
2008年1月26日以前,中视无线台会在每整点播放整点报时音效(每逢整点前三秒内,一秒一短声低音“Do”;1990年代以前每逢整点后一秒内一长声高音“Do”,1990年代以后每逢整点后三秒内一长声高音“Do”),是使用中视自行研制的标准时钟所附的标准报时信号;这个标准时钟是中视大楼主控室设备之一,精确度高达千分之一秒,于每小时整点自动报时一次,供主控室播出节目时使用;并以特别设计之“PISO”线路分送中视大楼各作业场所及各楼主管办公室、会议室等,作为中视大楼作息时间的统一标准。[47]
1999年10月中,中视大楼主控室标准时钟系统汰旧换新,主控室工程师自行施工完成启用全套卫星自动校正主控标准时钟系统(GPS Master Clock),以其自动对时功能因应无线数字电视开播后对时序同步之准确性的需求。[48]
员工福利设施
中视大楼员工福利设施之重要者,依1992年6月资料,略述如下:中餐厅每日供应自助餐快餐,晚间增加客饭及酒席服务与晚班员工宵夜。自助餐每份定价新台币50元,每日一餐中视补助员工新台币30元、员工自付新台币20元,刷卡自动记账。咖啡室提供员工招待亲友、接待来宾、商谈业务及休憩用餐之场所。消费供应部是开架式商店,曾于1991年获得台闽地区劳工保险局转颁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绩优职工福利社奖”。健身房占地一百余坪,内有舞蹈教室、更衣室与多种健身器材,更衣室内有淋浴设备。男士理发室与女士美容院,约聘专业美容师服务员工。门诊医疗所是员工诊所,每周一至周六均有合格的各科知名医师驻诊,另置护士2人。四楼设置KTV视听中心,五楼设置图书阅览室。[49]

外观与周边设施[编辑]

轶事[编辑]

丁达民在设计中视大楼之前,偶然结识当时中央电影公司(中影)总经理梅长龄,获梅长龄邀请参加高雄市“寿星大楼”设计图比图;寿星大楼比图后,梅长龄高度肯定丁达民,丁达民开始随着梅长龄转换职务而担任中影顾问、中视顾问。中视购地作为中视大楼建筑用地以后,已转任中视总经理的梅长龄推荐丁达民参加中视大楼内部建筑设计的沟通会议,并邀请丁达民参加中视大楼设计图比图。丁达民取得中视大楼设计权后,梅长龄以中视公费资助丁达民组成访问团赴全球各国考察电视台建筑,许多股东极力反对,梅长龄独排众议使访问团得以成行。中视大楼破土动工的第三天,梅长龄因癌症病逝于台北荣民总医院[50]

1990年代初期,中视每日开播晨间节目,会打出以中视大楼正面全景为主体的静态图卡显示中视类比电视频道表。静态图卡以中视大楼右前方全景为背景,中央以黄色黑体叠印中视类比电视频道表,下方以黄色叠印孙中山楷书体“中国电视公司”六字,无背景音乐,搭配中视女播音员旁白:“早安。一日之计在于晨。中国电视公司,现在开始播映晨间节目,欢迎观赏,并祝您有个美好的一天。”

中视大楼曾经被用作中视一些八点档连续剧的场景:在《妈妈·吉利·小叮当》片头中,中视大楼一楼大厅入镜[51];在《财神爷报到》中,中视大楼外墙上的中视第三代商标被片头“点石成金”[52],希汉(安迪饰)与李旦旦(马宗郁饰)在外用餐的餐厅是中视大楼的餐厅[53];在《爱在他乡》中,程威(寇世勋饰)与李秀中(郑裕玲饰)在美国一家餐厅大门外摆摊卖便当,该餐厅大门是中视大楼大门;在《青梅竹马》(2009年版)第二代片头中,中视大楼一楼大厅入镜。

台湾电视公司(台视)综艺节目《龙兄虎弟》,在黄安徐乃麟主持期间的第二代开场动画,是先走出一只仿哥斯拉的怪兽踩扁中视大楼,然后飞出一只仿摩斯拉的怪兽吐出火焰焚烧中华电视公司(华视)电视制作大楼,象征意图夺下同时段节目收视率第一名,最后带出“龙兄虎弟”四字。

中视综艺节目《红白胜利》,在徐乃麟、董至成曾国城主持期间,曾租用流动式起重机,在中视大楼大门对面空地(现为住宅大楼群)玩反高空弹跳

注释[编辑]

  1. ^ 澎湖福朋喜來登酒店. [2020-09-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8). 
  2. ^ 中华民国电视学会电视年鉴编纂委员会 编纂,《中华民国电视年鉴第三辑:民国六十七年至七十二年》,中华民国电视学会1984年6月30日出版,第178页。
  3. ^ 李亚,〈中视南港棚落成启用〉,《扫描线杂志》第23期(1984年2月号)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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