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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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通志》是清朝政府編修的一部有關江南省的地方志,分兩次編輯。首先於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由兩江總督于成龍與江蘇巡撫余國柱、安徽巡撫徐國相等按禮部要求編纂,共76卷。雍正七年(1729年),朝廷下詔要求重修。雍正九年(1731年)十月,[1]當局在江寧設局重修江南通志,兩江總督高文良、江蘇巡撫尹繼善、安徽巡撫程元章聘請黃之雋和翰林院編修邵泰任江南通志纂修。至雍正十一年(1733年)冬,江南通志成稿,黃之雋便告別志局回家。此志後經別人作了些改動,至乾隆元年(1736年)書成,由兩江總督趙宏恩等告知朝廷。[2]新修的江南通志共204卷。[3]
參考資料
[編輯]- ^ 《中国古今工具书大辞典》 盛广智,许华应,刘孝严主编 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0 第524页. [2022-01-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08).
- ^ 《奉贤史志图志》 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党史研究室,上海市奉贤区地方志办公室,上海市奉贤区史志学会编 上海:学林出版社 2002 第406页.
- ^ 《黄河志 11 黄河人文志》 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志总编辑室编 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 1994 第487页. [2022-01-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1-08).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江南通志 (四庫全書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