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2010年亞洲運動會跆拳道爭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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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編輯]

有,CCTV的錄影,不過黑心化將順序倒過了。 -Outlookxp (留言) 2010年11月19日 (四) 20:21 (UTC)[回覆]

0:54 工作人員與裁判開始檢查護具,雙方試踢以檢查訊號
2:28 楊淑君在光頭裁判的陪同下到場邊拔掉兩塊感應器
2:46 可以清楚看到劉聰達把兩塊感應器往椅子下丟
3:07 光頭裁判允許開始比賽,其他三位裁判並無異議
5:44 那個穿西裝的隨便看了楊淑君的腳兩眼
6:28 那位穿西裝的叫光頭裁判去拿那兩片感應器給他
6:46 那位穿西裝的拿到那兩片感應器
真相是什麼?請看清楚,有人公開說謊……-P1ayer (留言) 2010年11月19日 (五) 06:34 (UTC)[回覆]

重新整理問題的關鍵[編輯]

  1. 該舊式的電子襪到底有沒有禁用?
    1. 如果有禁用,禁令是幾時發佈的?有做到事前告知的義務嗎?
    2. 如果沒有禁用,到底是誰在說謊?
  2. 該款新式電子襪到底有沒有22.5號的?
    1. 如果有,是代理商的問題嗎?
    2. 如果沒有,那大會對於這種電子襪缺碼的問題有統一見解嗎?
  3. 趙磊、梁振錫……等關係人在此事件中的角色?是否應追究是否說謊?
  4. 關於比賽前,已撕下的那兩片感應片,照代理商的說法是原廠的設計,那到底是誰誤導說是選手加工的?
-P1ayer (留言) 2010年11月19日 (五) 14:31 (UTC)[回覆]

拜託寫客觀點[編輯]

中文維基百科不是台灣維基百科。不要寫得那麼偏袒楊淑君,還暗含陰謀論的調子。第一段日本聲稱受到打壓的事,和這件事沒有一點關係,不要放在簡介裡面引發誤導,要寫也放在陰謀論那個小節。闡述事件的時候一直強調國籍,明顯是地域主義傾向。請把國籍問題導致的地域攻擊放在民間討論那一節。還有趙磊的角色。看視頻作出決定不是只有趙磊一個人,但文字敘述暗示趙磊是主導者,要改。大陸媒體你捕風捉影拿一兩家來代表,開玩笑了吧。不要在明知台灣媒體有明顯政治傾向的情況下,還把台灣媒體對大陸媒體的描寫直接加進來。請各位台灣維基人自重! --Qilewuqiong (留言) 2010年11月20日 (六) 09:37 (UTC)[回覆]

雖有些許偏頗,但臺灣人目前收到的資訊和條目中所述相去不遠。若您覺得條目中所指的大陸媒體不夠代表性,歡迎幫忙補上更多其他大陸媒體的資訊。Yel D'ohan (留言) 2010年11月20日 (六) 10:30 (UTC)[回覆]

你想要探討真相?可以啊,前提是你自己尊重真相。 第一,你說趙磊位高權重;此一說法毫無根據,你自己去看他的履歷,他在中國政府內部的影響微乎其微;一個連體育總局官員都不算的人,頂多是在一些跆拳道國際組織擔任裁判,會長之類的人物,他有什麼權力控制媒體?你說他是官員,你說他是什麼官員,擔任什麼職務? 第二,你說國台辦都不敢動他就更可笑了。國台辦為什麼要動他?因為台灣人不滿意?國台辦有什麼資格動他?台辦負責的是兩岸事務,又不是案件調查。國台辦有什麼權力動他?他是以跆拳道協會的名義作出的裁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沒有一點關係,中國政府管得着他嗎? 某些台灣人士鼓吹尋找真相,卻一直不願正視事實。強調一遍:陰謀論不是真相 未註冊 2012年11月11日3:59:00

  • 我已將條目內容整理過,剔除一些不適當的內容和修改語病,並將編寫者主觀的評論刪除或改為旁觀評述。其實內容並沒有甚麼大不妥,主要是中國官員和亞跆盟自己的說法事實上就前後矛盾,要改成真正中立很難呀,因為他們本身理不直氣還壯,目前不管是實物證據或調查證言都不利於他們,如果要在維基把事實河蟹,那維基當初的創辦理念還在嗎?-TW-mmm333k (留言) 2010年11月21日 (日) 05:24 (UTC)[回覆]
  • 主要是因為趙磊同時身兼此量級金牌得主的吳靜鈺之教練和跆拳道技術委員,他又是這次事件的主要人物,在這種特殊關係下,難免會令人有偏向陰謀論推論的想法。況且台灣目前正逢五都選舉的前夕,除了媒體延燒外,民眾對於馬英九政府的慢半拍反應和過度親中政策也轉換成長久以來爭論不休的政治議題之一。身為中國官方第一大媒體的CCTV之前又被蘋果報紙爆出剪接比賽影片,並在新聞節目上播放,將過程導向不利於楊淑君。此事件像是中國對台長期打壓的最後一根稻草,引起台灣民眾對中國不滿的一個潰堤缺口。在上述的這些理由下,自然會引起熱烈的反中浪潮。-TW-mmm333k (留言) 2010年11月21日 (日) 14:43 (UTC)[回覆]
  • 雖然真相還是不很清楚,但就算是趙磊為了保住吳靜鈺的金牌(事實上吳靜鈺已經是世錦賽和奧運會冠軍,對楊淑君勝率也較高)而誣陷楊淑君,也不應該算到全體大陸人頭上。我在台灣媒體很難找到對大陸網民的反應評價,實際上大陸網民對韓國人主導的國際跆聯也一向頗有微詞,此次也對楊普遍抱有同情。如果台灣網民因為過去幾年,特別是去年東亞運的事件對韓國人存有怨懟,那麼這次把大陸拉近黑名單顯然是受到了五都選舉的影響,這一點我相信台灣網民應該看得到。Derekjoe (留言) 2010年12月22日 (三) 06:10 (UTC)[回覆]
  • 部分台灣媒體的過度渲染影響了民眾對事件本質的認識,在政治選舉前極力把體育事件往政治上扯,居心叵測。而該事件實際是由亞奧理事會及相關的國際體育單項組織負責的,即便趙磊或亞洲跆拳道聯盟被證明有錯,那錯的也是他個人和該體育單項組織,而非中國。好比陳水扁被懷疑是個騙徒,難道全台灣就都是騙徒麼?中國政府和大陸民眾的態度已經很明確了,人們也未受CCAV的誤導。還請對岸的朋友們能客觀公正的面對事件。-- 慕尼黑啤酒  暢飲  2010年11月22日 (一) 02:59 (UTC)[回覆]
  • 不錯啊,寫得很好嘛,拿著觀點取捨材料,就是現在的結果了www-2010年11月23日 (二) 06:10 (UTC)

這裡對事件寫的相當客觀,對事件來龍去脈寫的相當清楚,不過奉勸楊淑君小姐必須上訴到底,如果不上訴,那是自己判自己失格,如果最後跆拳道因此被踢出奧運,那是亞台盟和世台盟自作自受,對人的道德污衊本來就是不能被接受的。—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60.251.244.146對話貢獻)加入。

我明明記得當時各大媒體都是將報導導向韓國作弊,就算有人舉出趙磊身分跟金牌得主的關係,也被刻意扭曲到反韓情緒上,馬英九政權更是發動全力替中國掩護。61.223.224.164留言2021年1月21日 (四) 22:53 (UTC)[回覆]

相關圖檔提刪中[編輯]

聯合報[編輯]

我不知道為什麼這個條目要需要多次特意提起聯合報。

  • 引用曾柏文和楊照的部份,當天同一版面朱學恆持相反觀點。
  • 「《聯合報》卻無即時引用此澄清」人家社論少了什麼也值得寫進新聞條目嗎?「沒有直接證據指出是韓國或中國作弊」這件事不知道也有多少媒體沒有講,要不要全部列上去?
  • 「《華盛頓郵報》並指出台灣兩大平面媒體企圖淡化此事件」,雖然十之八九是中時和聯合沒錯,但新聞並未指名……

Yel D'ohan (留言) 2010年11月22日 (一) 04:10 (UTC)[回覆]

是嗎?我怎麼記得中時跟聯合報當時的報導刻意帶風向到鼓吹反韓那邊?而且幾乎完全沒報導趙磊涉案,事後也沒有澄清。61.223.224.164留言2021年1月21日 (四) 22:50 (UTC)[回覆]

文章的編排[編輯]

「媒體報導」的段落和其他部份有很大程度的重覆性,因為所有的報導其實也不出事件經過、雙方說法、陰謀論、反省、後續影響等等。眼看這個條目落落長,我建議把此段落併入其他段,整個條目改成如此安排:

  • 事件經過
    • 事件主體
    • 賽後記者會
    • 大會說法
    • 台灣說法
    • 申訴過程
  • 後續效應
    • 對臺灣政治的影響:政府官方處理方式、體委會風波等
    • 臺灣民間看法:含「質疑裁判不公」、「中韓陰謀論」、「反省」等段
    • 臺灣的反中、反韓、呼籲理性,以及中、韓政府的反應
    • 其他,如亞奧會網站等等

各位覺得呢?

Yel D'ohan (留言) 2010年11月23日 (二) 14:24 (UTC)[回覆]

新條目推薦討論

在候選頁的投票結果

(※)注意:事後發現,User:Sdee在以上投票中行使傀儡,是故相關傀儡投票將被換算為Sdee所投,而其所作的票將祇視第一票為有效,第二票及以後均視為無效。參見Wikipedia:傀儡/Sdee事件

刪去華盛頓郵報報道[編輯]

華盛頓郵報》報導指出,台灣民眾普遍認定技術委員趙磊應為此事負責,並因而在台灣引發反中情緒,並指出台灣兩大平面媒體-《聯合報》與《中國時報》企圖淡化此事件,馬英九總統也表現出忍讓的態度

我刪掉了上面一段的原因, 1.華盛頓郵報沒有指出,「台灣民眾普遍認定技術委員趙磊應為此事負責」,郵報同時指出台灣民眾的認知是媒體鼓動的結果。 2.華盛頓郵報沒有提到「聯合報」和「中國時報」的字眼,郵報用負面詞語和語調描述了台灣的極端反華言論,並指出「並非所有台灣人都跳上了反華言論的樂隊花車,有兩家親政府就沒有從反華角度報道此事」 3.郵報沒有說「馬英九表現出忍讓的態度」,郵報指出馬英九雖然沒有指責北京,但向亞委會提出要求調查此事並公平對待並且公平對待台灣運動員。

世跆會仍做出禁賽三個月的裁決[編輯]

  • 不意外的結果,某大官的禍首全身而退,這還要台灣人感謝它嗎?瘟腥到不行的金牌,背後不知牽扯到多少利益?-P1ayer (留言) 2010年12月22日 (三) 06:28 (UTC)[回覆]
  • 選手禁賽3個月、教練禁賽20個月、中華跆拳道協會罰款5萬美元。

NOWnews - 自由時報 -P1ayer (留言) 2010年12月22日 (三) 06:40 (UTC)[回覆]

中立性[編輯]

我發現條目中都刻意遺漏比賽前試踢,技術官員發現問題,後主裁要求取下感應片,之後比賽才正式開始這個重要事實。民粹之後,果然毫無中立可言。-- 豆腐daveduv留言 2012年10月9日 (二) 14:44 (UTC)[回覆]

請參閱爭議事件時程表一節。--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2年10月9日 (二) 14:45 (UTC)[回覆]

2年過去了[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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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7月30日 (日) 14:2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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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8月2日 (四) 10:10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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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9年2月14日 (四) 05:54 (UTC)[回覆]

要不要設消歧義頁[編輯]

這個事件當時又稱黑襪事件,但一般講到黑襪事件都是講美國職棒1919年的假球案,維基百科搜尋黑襪事件也是跳到美職這個事件的頁面,要不要設消歧義頁面呢?-- 未登入 2020年8月11日 18:15(UTC)—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001:B400:E756:E5DA:F69B:AED9:A109:4E7A對話)於2020年8月11日 (二) 10:16 (UTC)加入。[回覆]

優良條目評選[編輯]

2010年亞洲運動會跆拳道爭議事件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歷史-事件-中國大陸,提名人:Nrya留言2021年9月9日 (四) 22:53 (UTC)[回覆]
投票期:2021年9月9日 (四) 22:53 (UTC) 至 2021年9月16日 (四) 22:53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21年10月16日 (六) 22:54 (UTC)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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