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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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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人人都願意註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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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遇到好幾個編輯次數已經超過100次的IP(如140.115.110.140218.191.43.3076.11.81.167,在他們的對話頁掛上{{Welcomeip}}模板,模板中的第二句話就是「您可以繼續以匿名身份參與,但這會暴露你的IP地址,不妨考慮登錄」,但他們還是繼續使用IP編輯。當然那些極度渴望創建條目的人最終還是不得不建立一個帳號,但也肯定有不少人剛來到維基百科,想創建幾個條目,但一看到要註冊,心想反正不創建那幾個條目也無所謂,就放棄了。我就是這樣,中文維基禁止IP用戶創建條目,使我加入維基百科的時間推遲了將近半年。想必大家也都有同感吧。--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1:31 (UTC)[回覆]

  • 是沒錯,不過這裡是維基不是百度,百度是什模樣條目都收,我們不是阿--Honmingjun--銘均 2010年9月7日 (二) 11:39 (UTC)[回覆]
    • 建議大家都去了解一下百度百科,事實上在用戶管制方面,百度百科比維基百科嚴多了。首先,維基現在起碼IP用戶還是能編輯的,百度不註冊根本編輯不了,就算你註冊了,寫一個條目還要交去人工審核,審核不通過你的心血就白費了。如果大家都把IP用戶看作洪水猛獸,那不許IP編輯的百度百科的質量應該是比維基百科好的呀。但事實上,維基再不濟,質量也比百度好,為啥?因為百度上梁不正下梁歪,上面人訂的要求低,下面人寫的東西自然差。網絡百科質量高低和開不開放IP創建沒有太大關係,百度百科這個現成的例子在那邊擺着呢。-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12:09 (UTC)[回覆]


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可能(但未必)會降低維基百科條目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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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太贊成開放IP創建條目的。看看互動百科百度百科,充斥大量重複、抄襲的條目,還有人建一些莫名其妙的條目(「草泥馬」等就是明證)。雖然百度百科是註冊用戶才能創建條目,但是百度帳號極易註冊,和不註冊幾乎無區別。 但是,如果Wikipedia能確保做好管理工作,嚴格按照維基質量標準要求IP創建的條目(不像百度百科那樣審核和沒審核一樣),那麼開放註冊也沒什麼。畢竟依我看開放IP創建條目和開放編輯條目幾乎是同一性質。既然開放編輯條目這麼長時間也沒出過問題……只是我有些擔心。 Zms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4:03 (UTC)[回覆]

維基的註冊也不難。百度百科、互動百科等百科站的質量不高,根本在於網站管理層的放任,他們是商業網站,要的是流量而不是質量(從一些網民的角度來看,質量好、內容豐富文章並不一定就更吸引人,東西長了,有些人看都不願意看。惡搞、擦邊球相反更吸引人的眼球。)。而維基與之大不相同,對內容質量、來源的要求都相對嚴格。「有一利必有一弊」,其後果是不利於數量的增長,甚至還傷害了部分新手。
我認為看問題不要以點概全,註冊用戶和ip用戶只是一種分類方法。他們實際上都是由眾多擁有不同背景經歷性格和偏好的獨立的個體所組成,只是以註冊和沒有註冊兩種屬性來區別,所以用個別人的破壞來否定掉一整個群體是不科學的。

--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4:18 (UTC)[回覆]

建議Zms去了解一下百度百科,事實上在用戶管制方面,百度百科比維基百科嚴多了。首先,維基現在起碼IP用戶還是能編輯的,百度不註冊根本編輯不了,就算你註冊了,寫一個條目還要交去人工審核,審核不通過你的心血就白費了。如果大家都把IP用戶看作洪水猛獸,那不許IP編輯的百度百科的質量應該是比維基百科好的呀。但事實上,維基再不濟,質量也比百度好,為啥?因為百度上梁不正下梁歪,上面人訂的要求低,下面人寫的東西自然差。網絡百科質量高低和開不開放IP創建沒有太大關係,百度百科這個現成的例子在那邊擺着呢。-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5:25 (UTC)[回覆]
百度百科確實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審核也不咋地,還有誤殺的正確的修改,有的寫的是正確的就是不能通過還要去投訴區申訴。有的修改明顯是破壞的有得居然也通過了,這裡包括明顯的惡意破壞,如內容清空,詞條結構破壞,甚至是惡意攻擊詞條里人物。這些居然都通過了……百度百科整體質量也就是這麼一回事了,經不起破壞!--Yangzhezhen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6:16 (UTC)[回覆]
百度應對破壞低效的根本原因,是因為百度不相信它的用戶,不相信能依靠大多數善意用戶的力量來應對數量同樣巨大的破壞,連一個小小的撤銷編輯功能都不予以用戶:所以,它只能依靠其雇用的管理員來反破壞,效率相當低效。相反,信任用戶,哪怕連IP用戶也給予充分編輯權限的維基百科,卻能從容應對絕大多數的破壞。歸根結蒂,正因為信任包括IP用戶在內的大多數用戶,善意推定他們將有利於我們這個計劃,才有了今天的維基百科;如果Jimmy Wales他們最初不相信普通人的力量,這個網站的名稱也許依然還是Nupedia,全球排名可能連前100名都無法躋入。信任用戶和不信任用戶,這就是維基百科和百度百科的最根本區別。--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9月9日 (四) 16:32 (UTC)[回覆]
沒覺得草泥馬這個條目有什麼問題,不是挺好的麼?Zms同學是指?--海牛歡迎吐槽~^^2010年9月11日 (六) 14:44 (UTC)[回覆]
可能是指惡搞吧,不過惡搞並不等同破壞。而話說回來,不是用近似惡搞的風格來寫,不被有關部門給跨省,也會直接被艷紅刪掉(最早寫在百度百科,存活一段時間後不幸犧牲)--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4:50 (UTC)[回覆]
百毒的管理。。。請看看百毒氧化鈉詞條,「熔點(℃): 1132 .F 」「相對密度(水=1): 2.27 克每立方米」「爆炸下限%(V/V): 38%」都是我嘗試着搞上去的,完全沒有被發現。但是換過來我們也要提防這樣的破壞。SamiZhan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1:04 (UTC)[回覆]
這算題外話吧,反正這種零碎東西只能靠撞大運了。-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1:14 (UTC)[回覆]

請治癒等用戶停止在反對票區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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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已經說好了,討論跟投票分開進行,為何不遵守?—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7:41 (UTC)[回覆]

之前哪裡有說好?那個規則是一個維基人為了避免投票開始後沒有規則,才臨時倉促定的一個規則。連選管理員都允許討論,為何這裡不允許?再說現在版面弄的也不是很亂,討論不會給計票帶來麻煩。況且討論和投票分開是不太可能的,因為我在投票區的意見都是針對票附上的留言的,分開的話討論效果也許不是那麼好。如果真是引起了大家的不便,那我道歉,見諒見諒,多多包含。。-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7:53 (UTC)[回覆]
因此,此要求已被廢除了。-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07:55 (UTC)[回覆]
唉,好一個「連選管理員都允許討論」。所以我就說維基目前還是起步,連建制都不健全。請問有哪個國家的民主投票會在投票箱上面貼上候選人的照片?好,我只是好言相勸。如果日後類似事情在投票區引發大規模討論,以致嚴重影響投票中立性甚至影響投票程序,你們各位看客自行反思好了,不要說沒有人說過。—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4:51 (UTC)[回覆]
順帶回答一下你的話:
  1. 「再說現在版面弄的也不是很亂,討論不會給計票帶來麻煩。」亂了再後悔悔之晚矣。
  2. 「況且討論和投票分開是不太可能的」那你還在討論頁回復我幹嘛?

苦口良藥,不喜勿怪。—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4:51 (UTC)[回覆]

1.版面還是不會亂的吧,一直有包括我在內的幾位維護,用#:來回應的話也不至於弄到計票不便。2。我說的分開不太可能是指我的留言都是在針對反對票附上的意見,如果移到討論區內的話,投票的人不一定看得見,他人也不知道我的留言是針對哪一句話的。最後,如果您看的不舒服,還請多擔待擔待,不好意思了。-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4:55 (UTC)[回覆]
治癒的確是做的有點過火了 Liuchong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06:09 (UTC)[回覆]
鑑於各位十分反感我在投票區內留言的問題,我又仔仔細細的讀了一遍我的留言,其實,總結起來我的留言一共三百來字就能說完,但是反對者一遍一遍又一遍的提出相同的在上面已經被反駁過的理由,導致我不得不一遍一遍又一遍的重複一樣的理由。維基百科沒有任何一項重大投票是全部只有(+)支持(-)反對,大家有反感我留言的那個時間還不如去想想如何反駁我。這不是我在選管理員,不是我的條目在選優良、特色,不是在給我評選維基內容大師,我不厭其煩的打這麼多字期望能開放與我無任何利害關係的IP創建條目,我自己還是個巡查員,我閒着沒事吃飽了撐的給自己找活兒幹麼?日後如果開放了,外一出了什麼大岔子,那我又難辭其咎,在投票去留言又被人反感惹人罵,我又為了什麼。-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1:03 (UTC)[回覆]
此一現象表示,你的反駁(因各種因素)無法說服用戶。—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1:08 (UTC)[回覆]
不是無法說服用戶,是投票之前根本沒看上面的討論。你投的也是反對票吧,那麼你能不能就我提出的意見進行反駁呢?或者說說我的意見中有什麼什麼不合理的地方。道理我都講的很透了,要麼是沒看見,要麼是不想鳥我。-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1:13 (UTC)[回覆]
我不是沒看見,兩方都有道理,但不想在這個議題上多費唇舌。你不覺得辯論一次就夠了,把結果張貼在投票頁上方就好了,多費唇舌的結果讓人覺得自己的選票不被尊重,反而使選情趨於情緒化。—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1:20 (UTC)[回覆]

給部分維基人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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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已經說了,破壞規則等於自己拿石頭砸自己,尤其是在類似於這種投票中。我雖然支持開放IP用戶的創建功能,但十分反感有些人在人家投票時還在旁邊ZZYY。個人覺得這不是一種文明的行為,更嚴重影響此次投票的中立性和可信性。倘若稍後有人提出「此次投票有人在投票區影響投票者」,則投票結果很容易受到大量維基人的懷疑,最終讓你們這些狂熱信徒走向失敗。你們自己衡量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00 (UTC)[回覆]

雖然我也曾在他人的票下面提出意見,但現在也覺得這樣逐一在投票下發言不太好。雖然本意是希望他們能仔細思考自己的投票理由,但這樣的做法恐怕只會激發他人的防衛心態,達不到效果。老實說我覺得這次投票似乎衝得太快了,這可從規則本身出現爭議看出。如果可以先對之前的討論做個簡單的整理,列出雙方各自的理由的話,或許效果會好一點吧。--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08 (UTC)[回覆]
請Edouardlicn立即拿出不允許在票後面發表意見的方針指引,否則不要說什麼ZZYY,連選管理員都允許討論,在這裡為何不能?那個規則說過一萬遍了,是一位維基人為了避免投票開始後還沒有規則臨時定的。如果反對方對支持方的意見有指教,也歡迎他們去留言。要想說唧唧歪歪就直接說唧唧歪歪,拿四個英文字母來規避攻擊算什麼。-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10 (UTC)[回覆]
那請問一句,有方針規定不可以寫ZZYY四個英文字母嗎?難道你不覺得這樣更簡潔嗎,相比起你們在投票後面的一大串話。因為目前連投票機制都沒有完善,你們搞投票本身就沒有任何方針保護。既然你們沒打算跟其它維基人討論如何構建討論機制,如何理順思路,那很快就會有人以「你們的投票符合方針嗎?」來反對你們。—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21 (UTC)[回覆]
當然可以寫,連SB\BC都沒說不可以寫,但究竟是什麼含義,大家心裡都清楚。這次投票事前都沒人商量策略,導致你說你的我說我的,如果認真的找漏洞,這次投票也是漏洞百出。我個人是支持直接推翻06年投票,立刻提報技術方開放IP用戶創建權的。-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35 (UTC)[回覆]
再說一句,連個別支持開放IP創建條目的人(這裡說我自己,還是個別的)都不贊同你們的方式,說出去是會讓人笑話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25 (UTC)[回覆]
贊不贊同是您的事,做不做是我的事,如果沒有違反到方針指引,也用不着別人來指手畫腳。雖然我們理念相同(開放IP創建權),但行事方法肯定有所不同,如引起雙方的不快,也不是什麼丟人好笑的事情,這種事常有。-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29 (UTC)[回覆]

「我決定撤銷支持意見,因為不想跟一些「逐條指正」反對意見的人為伍。討論當然是合理的,但是在已充分討論的情況下仍不斷質疑他人的決定,很像在否定對方對討論的了解。這個動作也許可以冠冕堂皇地、理性地說是對事不對人,但是在直觀上已經製造出「反對者都無理,所以幾乎每條都被駁斥」的氛圍。我就感情層面認為這個動作是「合理,但極不禮貌」的。基於這個活動討論的,就是針對一群「人」(使用ip編輯者)的禮節,我認為這個核心價值比立場重要,本人依舊支持開放ip用戶具有完整的基礎編輯權限,但拒絕在此次投票中表態。--Reke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8:16 (UTC)」這位用戶說出了我的心裡話。說起來,上次罷免SHIZHAO我起初也是投支持票的,最後卻放棄了。因為我覺得在那次投票裡投上支持票簡直侮辱了我的智慧(大量新用戶甚至傀儡跟我一起投支持票,甚至有人在論壇鼓動註冊並成為合格用戶)。如果你是此次投票的發起人,你說出「用不着別人來指手畫腳」的話來,那大家真的會很難承認你創建的此次投票的。我暫時還是會保持我的支持票,但請各位投票發起人仔細思量,什麼事情是「親者疼仇者快」?—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39 (UTC)[回覆]

最後我補充一句,投票仍未結束,收手為時未晚。建議在反對票區曾發言試圖勸服人家投支持票的朋友,盡快加上DELTALK。投票是為了達到你的理想(開放IP用戶創建條目)而不是為了你自己心裡很爽。—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43 (UTC)[回覆]
這個動機論是不是有點不太WP:AGF……--海牛歡迎吐槽~^^2010年9月12日 (日) 15:47 (UTC)[回覆]
何種動機論?—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49 (UTC)[回覆]
對不起,該段文字是我寫的。我沒有什麼動機論,相反地,我是結果論。也許留意見者動機良善赤誠,但是造成的「效果」就是讓兩種觀點的投票區,出現不公平的競爭。想表態反對但是怕被囉嗦的人,已經有在投票時拒絕寫下詳細理由的現象。這種「沉默螺旋」難道不會干擾到意見的發表?又,就算覺得反對者真的有點搞不清情況,同樣的理由反駁一兩次也夠了,就在同一頁上邊一點點而已,想必會看到的。--Reke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58 (UTC)[回覆]
的確,現在看看投票頁,基本上都是我和S在反對區發表意見,支持區內沒有幾條反對者質疑的留言,但是我希望大家不要為了公平而公平。所謂不公平,我個人認為是指」只許我治癒在反對區發表意見,不許你們在支持區質疑。「,現在並沒有這種情況。您說的第二點,其實我也覺得我夠囉嗦的了,翻來覆去就那麼一個道理,可是我在上面提出過很多遍」在已有條目中添加不實信息比創建不合格新條目的破壞性嚴重「,我也列舉了理由,至今無人反駁,但是下面依舊有人以」增多破壞「作為理由,所以我只有一遍一遍的回應。-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6:07 (UTC)[回覆]
在「沉默螺旋」已造成的情況下,已經快要變成「只許相信IP用戶不會破壞(否則就要聽到囉嗦),不許用『不合理』(誰定義下的?)的理由投反對票了。你的理由意見不同者未必需要反駁,他一樣可以不認同,當所有的「不認同」都要接受說教,這就是我所謂的「合理,但極不禮貌」了。為了讓反對者趕暢所欲言,即便你認為那不合理、那可以反駁,難道不能容忍一下,提供他們「舒服」而不只是「可以使用」的發言空間?--Reke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6:22 (UTC)[回覆]
我並不是逐一反駁,那些沒有附上意見或者理由很好的人我也沒有去叨擾他們。看到」近期發現有人會不定期提刪ip用戶的對話頁。「、」IP用戶既然想編輯,就讓他們註冊嘛。增加維基百科用戶數量「這樣的理由,我實在忍不住在後面發表意見。至於您說的「沉默螺旋」,在下才疏學淺,看不懂。。 囧rz……。。-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6:33 (UTC)[回覆]
投反對還是投支持是看議案,而不是看與你投相同票的人,如果您是看不爽與自己投相同票就決定改票的話,那請自便。對一些反對者的理由有意見,我自然要回應,而且此次投票目前為止並未發現出上次shizhao投票(我沒參與,不知道具體情況,反正 Edouardlicn是這麼說的。)那樣的傀儡、人情拉票,僅是對反對方的理由提出意見而已,並未違反任何方針。deltalk只限於違反方針,我認為我的留言無需自我deltalk。在此之前的很多投票,票的下面都有大串討論,例如優良、特色評選,例如管理員評選,都不見Edouardlicn跑出來提出異議,為什麼我出來發表意見,就要來這裡說我ZZYY(唧唧歪歪)。最後,這個提案通過與否對我沒有任何好處,通過了我自然高興,通不過我自然有點不爽,但目標當然不是為了爽,而是達到我的目的,也就是開放IP用戶創建權。-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6:00 (UTC)[回覆]
問題應該是這次投票規則有寫明不要在投票區討論(暫且不論此規則有沒有被認可),所以才會提出來。此外之前可以這個事實不足以作為這次也可以的理由,以此為理由不太恰當。其實我現在覺得投票進行後還去對已經投票的人進行反駁的確有點不太恰當,雙方意見應該盡可能在投票前就討論好並在投票前大致整理雙方重點供未及時參與者方便參考。雖然閣下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正如我前面提到的,這恐怕會反而引發防衛心態,而達不到原有效果。--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6:11 (UTC)[回覆]
(~)補充:老實說這次投票讓我體認到程序正義的重要性,建議之後能訂出一個明確的投票舉行指引。這個指引並不寫死詳細的規則,而是提醒進行投票前最好能達到怎樣的條件,投票進行時有哪些注意事項及投票如何結束的大綱。例如投票前雙方應進行充分討論並在投票進行前整理雙方論點,而投票規則應在公告後經多久未獲反對才算通過並進行投票等等。--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6:19 (UTC)[回覆]
閣下說的有理。並不是每個參與投票的人都參與了之前的討論,甚至有沒有看過還是個問題,在討論區已經說明了的類似」在已有條目中添加不實信息比創建不合格新條目的破壞性嚴重「這樣的東西,但是依舊有人以開放創建條目會增多破壞來作為理由,我自然要出來講解一番,至於最終他們如何決定是他們自己的事情,我沒有強逼。最後對於防衛心理,從心理學的角度講閣下應該是講的沒錯,但我不認為這是嚴重的問題,我只想把道理講清楚,他人出現何種心理,不在我的考慮範圍內。維基百科還是講理多一點吧,策略性的東西少點好。-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6:17 (UTC)[回覆]

治癒你一直沒看懂我的話:

  1. 你「不認為這是嚴重的問題」的問題,其實非常嚴重。
  2. 你認為「維基百科還是講理多一點吧,策略性的東西少點好。」但你的行為無疑在說「我們就是要搞反對就勸說策略」,「因為本來就沒有理據,所以用可能不合理的手段做正義的事情也是正確的(這種說法不太好,可是在我自己看來就是這個意思)」。

反正像上次Shizhao投票時,Cobrachen跟我說的那樣。發動者已經挖好坑了,就等他們自己跳下去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6:48 (UTC)[回覆]

「 但目標當然不是為了爽,而是達到的目的,也就是開放IP用戶創建權。」上面這句話正好說明了弊病所在。發起投票是「我」的目的,而不是「大家」的目的。要是反對派拿着你這個字做文章,可以寫的內容很多。既然是「我」自己的目的,又何須投票呢?一句話就可以壓死你。當然我不排除你這個「我」是一時興起。當然,我今晚的話也只是一時興起。—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6:53 (UTC)[回覆]
我毫不諱言開放IP創建權是我的目標之一,我投支持票也是為了實現我的目標,此為目的,況且此提案也不是我發起的。至於您說的」我們就是要搞反對就勸說策略「,我只是在講理,懇求別人考慮下自己的意見,並不是純粹的人情勸說(我也沒多少人情。。),上次shizhao的事我真是不了解,至於挖了什麼坑我也不知道,但我保證我沒有挖坑就是了。我很早就在站外某處支持開放IP用戶創建權了,在自己的推特上也是表明支持的,我有過深思熟慮,絕非心血來潮,目前我沒有想過的只有技術層面的事情了(因為我就算想也想不明白,不過有人和我說過有被dos攻擊的風險。)。-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7:11 (UTC)[回覆]

Wikipedia: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的支持率似乎有下降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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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天,Wikipedia: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的支持率似乎有下降的趨勢。9月9日,支持率為63.33%;9月11日,支持率為61.54%;今天早上,支持率為59.375%;現在再一算,只有57.64%。我花了多少心血和時間說服各位反對者,可換來的竟然是這樣的結果。再過一個星期,到投票結束時支持率能否超過50%,誰也說不準。

我以前始終不理解為什麼居然還有人反對允許IP用戶創建條目。現在我終於知道了原因。那些反對者的理由雖然五花八門,但大部分可以歸為三個原因:一、擔心會有更多破壞。二、會增加巡查員的負擔。三、註冊帳號並不難

現在我要告訴大家,這三個反對原因都是站不住腳的。

  1. 擔心會有更多破壞:剛加入維基百科時間沒多久,對維基百科還不夠了解的人,才會有這樣的擔憂。他們沒有監視過最近更改,不知道中文維基到底有多少破壞,也沒有把中文維基百科的破壞情況跟其他語言版本作比較。看一看這裡就知道,其實中文維基的破壞遠不如許多其他語言版本嚴重。
  2. 會增加巡查員的負擔:這也是對維基百科不夠了解的人才會說出的原因。現在中文維基百科每天增加100-150個條目,其中大部分條目都沒有問題,只有大約30個條目是不合格、需要掛模板、需要刪除的。30個條目是怎樣一個數量呢?說實話,每天給30個條目掛模板、維基化、提交刪除,只需要一個人就夠了。不信的話,你們下個星期不做任何巡查工作,只由我一個人來做,你們看看。而現在有79名管理員和74名巡查員,如果還擔心不夠的話,那就是杞人憂天了。
  3. 註冊帳號並不難:沒錯。但要知道,並不是人人都這麼想。有些人因嫌麻煩或其他原因,不管你怎麼勸說他們他們就是不願意註冊帳號,你能對他們怎麼樣?舉個例子,于特森條目就是因中文維基禁止IP創建條目而推遲了好幾天才創建。2008年初,87.122.94.169在許多語言版本創建了這個條目。但因為中文維基禁止IP創建條目,所以該IP沒有在中文版創建這個條目。後來我在Wikipedia:最多語言版本的待撰條目列出了這個條目,才有人創建。波斯語維基百科也是禁止IP創建條目,所以fa:یوترسن到2009年才被創建。

除了這三個理由之外,還有「近期發現有人會不定期提刪ip用戶的對話頁」、「中文wiki內容少完全是因為很多人把心思放在了一些無聊的內容和編輯戰上」等反對理由,更是荒唐至極。

那麼再看看那些支持者和反對者的資歷。支持者中有11名管理員,反對者只有3名管理員。支持者中有15名巡查員,反對者只有7名。除了已經參與投票的人以外,還有許多人被過濾器擋了下來而沒有參與投票,這些人都沒有達到自動確認用戶資格:[1]。這些用戶中,也是反對的比支持的多。這說明了什麼呢?說明了大部分對維基百科已經很熟悉的人,都支持允許IP用戶創建條目。只有那些剛加入維基百科沒多久,或編輯次數不夠多的人,才會投反對票。

說到這裡,大家也許會想到:Shizhao的第四次罷免案也是這個情況。那次投票,也是資深的用戶都反對罷免Shizhao,資歷不足的用戶才贊成罷免。剛加入維基百科的人,剛遇到Shizhao,往往給他的第一印象是:Shizhao只會回退和提刪。在維基百科待了一段時間以後,才慢慢地意識到,Shizhao所做的每件事都是為維基百科好的。

那麼現在應該怎麼辦呢?再繼續對反對者進行勸說,恐怕是行不通了,已經有許多人對我和User:治癒不停勸說反對者的行為表示不滿了:Wikipedia talk: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給部分維基人的話。乾脆把投票資格提高,禁止註冊時間少於30天及編輯次數少於500次的用戶參與投票?我知道大家一定會反對。我以前在互助客棧也提到過要提高投票門檻(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0年8月#建議提高投票門檻),遭到大部分人的反對。那麼還有其他辦法嗎?我反正想不出來了。岳飛北伐,明明可以收復中原,統一中國,因秦檜的阻撓而功虧一簣;康有為推行變法,明明可以富國強兵,因慈禧的反對而終歸失敗;維基百科允許IP用戶創建條目,明明可以大大增加條目數量,會不會重蹈秦檜和慈禧的覆轍,就看大家的投票了。現在離投票結束還有一個星期,我花了好幾個小時寫出這一段話,是希望有更多人能支持開放IP用戶創建條目的權限。當然,在接下來的幾天中支持率會有什麼趨勢,就很難預測了。但是,不管這次投票是成功還是失敗,我始終認為,允許IP用戶創建條目有百利而無一害。--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7:30 (UTC)[回覆]

首先,我不得不慨嘆你打字真的比較慢。其次,你說的話讓我想起一部叫做《天安門》的紀錄片裡1989年一位姓柴的北京大學生對着外國記者的話,我不想打全名了,怕這個頁被牆。你說的三大理由,之前的討論中也有不少人反反覆覆提到,我認為無需再多說。我很理解你的心情,但投票畢竟是開放的,就算是Shizhao這樣被否決,也是無可奈何的。Shizhao雖然出發點是好,但是存在不足之處他在投票中也承認了。人無完人,不能強求。我只是希望你無論投票是否成功,都應該保持正常心態。存在即合理,除非你有辦法改變現狀。話說回來,不但是IP用戶創建條目,就連投票本身的規則、參考性等的方針都一一欠奉,實際上任何人都可以用一句話否決任何一次投票。因為這不是被「法」承認或保護的。所以我前面一再強調,大家不要以自己的出發點去考慮這個問題,而應該從大家出發。你要想着這次投票,無論是目的、手段、結果都是為大家好的。只要做到了這些,是我的話我會覺得雖敗猶榮。畢竟就算投票不受保護,真正的共識是受到全體認同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3:45 (UTC)[回覆]

我不否認我們反對的資歷更低是一個實話,我也不否認開放IP用戶權限可能是好的。但是反對開放IP絕非無一害,中國大陸有李艷紅,一切皆有可能,說不定哪天李艷紅用一百萬的IP給咱們創建了幾億個侵權條目怎麼辦呢?想想當年穀歌涉黃案是怎麼搞出來的吧,那些黃網還不是通過數億次點擊頂上去的。到時候哪天新聞里有多了一個「維基百科大量抄襲百度百科,嚴重侵害的中華民族的版權」或者是什麼「維基百科封禁一百萬個中國大陸IP,簡直是存心反黨」的報道的呢。SamiZhan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2:06 (UTC)[回覆]

不好意思,我的言論是不是顯得很荒謬和牛角尖。恩,對了,我的意思只不過是任何事情總是有利有弊,關於「開放IP用戶權限百利無一害」的說法,本質上與我上述的言論是沒有區別的,甚至還更甚。恩,其實我想試運行還是可以接受的,但必須先做好迎接李艷紅同志大量破壞的準備。SamiZhan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2:12 (UTC)[回覆]
你完全低估艷紅們的智商嘛!本人多次強調過,維基的註冊流程簡單,進入門檻低,再加上處罰也不嚴重,頂多來個禁言,這樣就導致了註冊用戶和非註冊用戶間的區別很小。至少在素質方面,對註冊用戶的限制有限。前段時間的郭德綱事件,在天涯社區上被網友扒出單一個水軍集團(五毛)就數百帳戶,而且註冊時間都很早,相信你也知道天涯社區只有註冊才能發言。還有百毒的爆吧,一直受到人民群眾的熱情圍觀,請問艷紅們的限制ip發言有用嗎?我還要舉例,知道引起谷歌退出中國事件的gmail郵箱被黑客xx的事件嗎?還有推特的賬號掉包?要不要把現在的註冊帳號全封了呢?因為難保哪天就被人給竊取了。

另一方面,維基百科目前的閹割狀態和百度的搜索市占率導致了維基的權威影響雖大,人氣卻並不見得高於百毒百科。至少百毒百度有極快的時效性和流暢的瀏覽體驗,上午出的新聞,下午條目就出來了,也不會一不小心就來一個頁面重置。那艷紅還需要怕什麼維基了?再說本身就是山寨之國,還講版權?全國所有網站都有問題。 --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4:06 (UTC)[回覆]

要是拿資歷來說事兒的話直接搞個管理員巡查員聯席會議來決定一切不就行了?還有什麼必要提請全體維基人投票呢?再說了,有人不願意註冊帳號,還有人不願意當管理員巡查員呢,拿身份論資歷這又算什麼啊?--lavix canvas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44 (UTC)[回覆]

票權分列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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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有人以此次投票在開始前沒有訂立完整規則而對最終結果加以否定,我覺得可以實行票權分列原則。

  1. 所有投票,只要是證實由合資格的維基人投下的,都應視為有效。因為投票時間是一定的,在投票結束前任何維基人都有自主的修改投票的權力。
  2. 所有投票,在投票結束前均假定為理性的維基人投下。
  3. 方案的最終確定與維基人的投票動作(而非其投票選擇)無關。即在投票結束後,所有有效選票均以存在事實予以確認,與方案通過需要的支持比例乃至票數無關。
  4. 任何方案的確定,均可以此次投票的投票內容為依據。

簡單一點說,就是萬一有人認為此次投票手續不完備,則投下的票作為已經參照長時間討論的理性維基人,以自己負責的態度投下的選票。由此產生的所有結果都視為有效,並與投票本身的程序無關。—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5:53 (UTC)[回覆]

若是這樣的話,則只要對每一位投票人告知其在投票結束前閱讀討論內容,則所有投票無論投票規則是否已定都有效。—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5:53 (UTC)[回覆]
目前的狀況下,我支持這樣的解釋及作法,但希望以後的投票不會需要用到這個。ffaarr (talk) 2010年9月17日 (五) 07:07 (UTC)[回覆]

純新人一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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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傾向於(-)反對,我是個剛註冊不久的維基新手,未註冊之前很長一段時間已經使用了若干次維基百科,覺得非常的方便。我註冊的動機是因為某次發現一個頁面的文本有些疏漏,本想修改卻發現註冊後才能修改,但是為了不讓這個頁面上的錯誤誤導更多人,我就註冊了賬號並編輯了頁面,整個註冊的過程不複雜,我想幾乎所有的已註冊用戶都是為了添加以及修正資料而不是為了其他目的才特意註冊了維基的賬戶。這個議題比較集中的還是用戶素質的問題,這個不可迴避,如果允許非註冊用戶匿名修改頁面,無疑增加了巡查員的負擔,雖說能稽查搗亂者的IP地址,但是工作量應該十分繁重。相比之下,如果是註冊用戶搗亂,查證和修復起來也會更加便捷。其次有人提出針對編輯頁面所涉及的賬戶隱私問題,我認為,與其開放IP編輯來實現匿名,不如添加一個編輯頁面隱藏用戶ID功能,只有該用戶以及相應權限擁有者才能看到編輯頁面的用戶ID以及相關信息。有人認為IP匿名才能完全實現隱私保護,不敢苟同,既然用戶編輯了頁面,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不能因為編輯頁面的便捷度而捨棄維基的基本原則——真實性,如果有人多次變換IP惡意編輯頁面,這樣導致的後果只能是維基的頹敗,上面也提到,IP可以稽查,但是稽查起來會很麻煩。

P.S.接下來編輯的同學寫時間戳之前先把UTC維基一下再加。話說這是我第三次編輯頁面,各種代碼頭暈眼花啊!曉風流水明月(給我留言吧!) 2010年9月13日 (一) 22:12 (UTC+1 DST)
對不起各位打時間戳的同學……我犯了錯誤。終於學會了基本用法了,謝謝各位的指教。曉風流水明月(給我留言吧!) 2010年9月13日 (一) 22:46 (UTC)[回覆]

(:)回應,註冊的問題的確並不複雜,但是有時候有些人可能只是想稍微修改一下一些小筆誤而已,這種情況下即使他們註冊了,也可能在這次修改完後就沉寂了。另外為何只見得允許IP用戶進行修改就會增加巡查員的負擔?註冊用戶的大量增加一樣也是會增加負擔,此外註冊用戶的破壞不見得會更容易發現,重點在於該條目有無被人關注(即加入監視列表)。而即使對許多的條目進行監視,如果有人進行所謂的鬼祟破壞(指很難發現的對數據等之竄改的破壞),如果不是對這方面的條目有一定的認識,可能一時也察覺不到這是破壞,而一點不管是IP還是註冊用戶都一樣難以察覺,不過我個人覺得如果有人註冊帳號來進行這種破壞的話,會更難發現,因為很多人似乎對IP用戶的修改更有戒心。此外,何以見得註冊用戶搗亂的查證和修復會更便捷?前面已經提過了,註冊用戶造成的破壞不見得會更容易發現,而基本上所謂的查證如果閣下是指到他人討論頁留言詢問的話,我想如果某人是惡意破壞者的話,他不會進行回覆,但如果以對方不回覆當作他可能是破壞者的理由,這恐怕是說不通的,因為我們無法確定他是不是因為日常生活忙碌而久久上線一次的用戶,至於進行修復的部分,不管是IP還是註冊用戶,能用的都是「撤銷」或「回退」,或是直接編輯,對於兩者能用的修復方法都是一樣的,並沒有哪一邊比較好修復的問題。另外,閣下提到的隱藏用戶ID的功能,我想指的是在編輯歷史中隱藏帳號的意思,可是這麼一來,實際上是讓原本大家互相監督的維基改由特定的一群人來監督,假設是開放給巡查員以上來處理好了,實際上是增加他們的負擔,而也增加了有心人利用註冊帳號來破壞的動機,因為這麼做即使一般用戶知道有人在破壞,也不知道是誰在搞破壞,得向巡察員以上的人通報讓他們去查,而光是這一步驟就可能費上好幾天,不比現在大家都能看到編輯歷史,知道進行編輯者是誰後便能直接到當前的破壞提報便利。是以,閣下的此一建議事實上恐怕是進一步模糊了註冊用戶與IP用戶的界線,不見得減輕還可能加重負擔。此外希望閣下注意的是,維基對於所謂的真實性是依靠「可供查證」方針,也就是提供可靠的資料來源來確保的,並沒有什麼註冊用戶編輯的真實性就一定比IP用戶可靠的道理,難道一位IP用戶註冊後,他編輯的可靠性就大幅提升了?事實上如果一位註冊用戶編輯時(尤其是在編輯爭議性條目時),如果他不附上可靠的資料來源,一樣是可疑的。或許閣下會說可到該用戶討論頁留言要求他進一步提供資訊,的確,大多數情況下這是可行的辦法,只要該用戶不是所謂的「一擊脫離」(編輯完後就不上來了)或是蓄意破壞者的話。是以在真實性方面,註冊用戶做出的編輯不見得可靠,重點還是在於有無附上可查證的資料來源,而這點IP用戶不見得就做不到。至於閣下最後提到,有人多次變換IP來對維基進行破壞之事,事實上一樣也有人故意註冊大量帳號來進行破壞,所以禁止IP用戶編輯並不能了事。而有人提到引入實名制,我想這樣或許是可以減少有人註冊帳號來蓄意破壞,但也可能大幅減少一般用戶願意註冊的動機,因為他們會擔心個人資料的問題。而關於身分的查證方面,我個人並不清楚其他地區是怎麼做的,但臺灣這邊不外乎要求提供身分證字號等方法來避免有人重複註冊,但這個辦法實際上在臺灣已有人開發了身分證編碼程式,來自動生出一組「新的」身分證字號進行迴避(因為一般只會以這組身分證字號的編碼有沒有問題來查證,很難確定這組號碼的持有人到底對不對,那得向戶政機關查證才行)。當然我們可以要求註冊者提供更多資料以供交叉比對,但這又會進一步減少願意註冊的人,而如果我們是請相關機關協助查證,那麼可能就會導致註冊程序曠工費時,亦會減少註冊者的意願。當然,或許在實名制方面還有其他的解決方法是我不知道的,還請對此有了解的人可以多加說明。
其實我想大部分即使支持開放的用戶也是希望IP用戶們能進一步成為維基的一員,我個人主要是基於認為讓IP用戶進行編輯,可以讓他們稍微接觸維基引發興趣,之後才更有可能會轉成長期註冊用戶。支持方裡也有人提到,很多人在成為註冊用戶前是先當過一陣子的IP用戶的,也就是說有不少人與維基的第一次接觸便是匿名編輯。是以,維基百科對IP用戶友善一點,我想可以增加更多人對於編輯維基的興趣,才能進一步地讓他們加入維基社群的行列。而強制限制只有註冊用戶可以編輯,實際上除了減少編輯人力之外,在防破壞方面並沒有更顯著的效果,因為照樣有人可以註冊大量傀儡帳號來破壞。我個人當然希望加入社群的用戶可以更多,但如果是以這種半強迫方式的話,我個人並不太欣賞,我還是希望匿名用戶是在自願的情況下主動加入社群之中,而也唯有是在自願的情況之下,在維基的耕耘才能做得長久。以上是我個人的一點看法,供大家參考。--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21:24 (UTC)[回覆]
(:)回應:先暈一下,我果然很相當生手,用了這麼久不知道竟然可以匿名編輯頁面,我以為只有註冊才可以編輯,所以我就註冊了……話題扯遠了,不好意思。

誠然,越來越多的註冊用戶的管理,的確會給管理員帶來很大負擔,有一點我想通過詢問管理員應該能得出一個比較準確的答覆,就是從管理註冊用戶的途徑與方式來看,相較於管理非註冊用戶雜亂的IP,是否更加簡便。我也相當同意您所提到的,維基之所以提供的信息,能成為大家比較信任的來源,我覺得跟維基百科的頁面信息來源,也就是大家的辛勤勞動是分不開的。就像您說的,註冊用戶都有可能只註冊了一次,創建了一張頁面,就把該賬戶扔在一邊,這張頁面甚至可能一文不名,那IP用戶也會相應存在這個可能性吧。
舉個例子,也許不大恰當,有些情況也太極端,權當一看,若有冒犯請海涵。您是一位註冊用戶,我是個IP眾,假設維基允許我創建頁面,有一天我倆同時創建了一張不同的頁面,內容空洞貧乏,毫無亮點,幾乎沒有存在價值或者完全可以整合到其他頁面中,今後也許有人關注這兩個頁面,或是編輯它,但是我們創建以後就完全拋在腦後了。風雲變幻間,管理員同學出現了,他發現這兩個頁面有問題,於是他要聯繫我們討論各自創建的頁面,他跟您很快就聯繫上了,因為您在註冊的時候填寫了郵箱等作為必要信息,而你們也很快就這個頁面的細節作出了打算。同時,這個管理員也想瘋狂通過各種方式尋找我討論頁面,但是我很懶,什麼都沒有留下,我想維基管理員應該很難判斷這個頁面的存在價值吧,現在有兩種情況,如果這個頁面沒什麼實質性的東西,也沒有多少人補充,他也許可以刪除,但是如果我之後突然想起來又想看看這個頁面,又發現不存在的時候,要麼大罵一通管理員,要麼又再建一次頁面,周而復始,無窮潰焉;而萬一這個頁面已經被大家補充得很完備了,但是跟我當初創建的頁面已經面目全非,難保證是不是我心中所想的那個頁面,忽然我一天心血來潮想看看我的頁面,我一來看到了這個全新的詞條,當然,如果我覺得很高興,那是皆大歡喜,但是萬一我覺得這跟我所想的有很大差距,那我只能又再建一張新頁面,按照老習慣,我可能又忘記了。長此以往,繁縟重複的東西可能一直不斷被加進來,管理員同學焦頭爛額。我呢?我才不管數據庫是不是會爆炸呢!我不敢直接斷言管理員們管理註冊用戶的頁面會不會比管理IP用戶的頁面更加簡單,但是管理註冊用戶是有序而且有章可循的。我前文也說到編輯頁面都需要用戶負責任,那麼直接創建新的詞條、頁面,用戶所要背負的責任應該更大。只要是正當的創建與編輯來源充分合理,問心無愧,根本不用擔心監察。而維基百科也不會因為某些條目而配合某些機構人肉搜索用戶具體身份,對於搗亂的ID,最多也只會封禁賬號,畢竟維基百科是一個信息平台,不是一個第三方搜查工具,這並沒有打擊到用戶註冊的積極性。而關於隱私的問題,我想你是誤會我的意思了,將ID部分隱藏的目的是為了不對管理員和ID使用者以外的人公開,管理員和ID使用者本人,都是可以看到ID的,這保護了其對大眾的隱私,同時管理員依然可以看到創建者的ID,這又何來加重管理員監察一說呢,難道純IP創建者創建頁面的目的是為了避開管理員的監管嗎?以上都是狹隘的一己之見,請您指正。曉風流水明月(給我留言吧!) 2010年9月13日 (一) 22:37 (UTC)[回覆]
(:)回應:首先閣下必須要注意的是,維基的條目不是創建了之後就為某個帳號所有或所管,所有的編輯者都可以對任何頁面進行修改(因某些情形進行全保護或半保護例外),另外一般大家都是以在對方的用戶頁留言來討論各種事宜,而各種針對某條目編輯的爭議則在該條目的討論頁進行,而管理員並不是條目質量的主要監督者,監督者是全體用戶,而管理員主要負責的內容是像條目刪除的「執行者」、條目保護狀態的調整與對做出破壞行為的用戶進行封禁。而假設今天有人發現了有問題的條目,他可以選擇直接對條目進行修改、掛上各種問題模板、或是提交條目存廢討論來討論要不要刪除或合併這個條目等等,以上這些除了刪除或合併的過程外並不需要特別對原創建者提醒(一般是在用戶討論頁留言),因為任何在維基上的條目都是可以由大眾編輯的,沒有一位用戶可以宣稱某某條目是他寫的,所以其他人少來亂動。另外管理員對條目的刪除必須符合規定,一般的刪除必須經過條目存廢討論,由維基社群共同討論,而在某些情況下的「快速刪除」,則一般是由非管理員的用戶(一般用戶或巡查員皆可)掛上符合快刪標準的模板後,管理員覆核無誤或沒人提出異議後才會進行刪除。而如果條目被人掛上模板,提出刪除,若原創者不來在存廢討論提出異議,事後才來申述的話我想是算放棄自己的權益的,而且由於所有的存廢討論都有記錄,所以如果某用戶發現自己很久之前創建的頁面被刪,他可以去找為何社群會決定要刪除條目,而一般來說通常會被社群決定刪除或掛上速刪模板的條目都有相當程度的問題,所以才會被刪,若是具有一定價值的條目,多半會保留掛上問題模板,等其他用戶或原創建者去改善。因此閣下所說的第一種情形,基本上是不用擔心的。
至於閣下所說的第二種情形,基本上由於同名的條目是不能夠再創建的,所以基本上用戶對於某些具有特定稱呼的條目恐怕很難一直增加大同小異的新頁面,除非他是蓄意的破壞者,才會一直小幅修改條目名稱來創建大同小異的頁面,若是發生這種情形,新創的重複條目會被提刪或合併,而創建者不聽勸阻則會被封禁。而一般說來我們建議用戶在創建條目前最好先在維基上搜尋同樣的條目是否已經有了,等確定沒有後再創新條目,因此閣下所說的有人一直創同樣內容的新條目,基本上一般是不會發生的。而如果有用戶對某個條目的內容不滿,他隨時可以進行修改,理論上如果沒有爭議的話,他的修改就會保持下去,而若是有人不認同的話,也會有人再做修改。值得注意的是,當雙方在短時間內對於條目都有不同編輯構想時,可能會引發所謂的編輯戰,這種時候應該立刻停止修改,到條目頁進行討論,而不是雙方互相改來改去。請注意所謂的編輯戰,也就是是雙方互相短時間內回退超過三次以上的行為,稱作是「3RR」,是會導致被封禁的嚴重行為。而基於以上所述,閣下所說有用戶回來看到自己原本的條目已經和自己所寫的版本完全不同,而跑去重新建一個頁面來寫的情況應當是很少且不該發生的行為,該用戶所做的應該是對原頁面進行編輯修改,而且如果是被他人惡意破壞或添加大量不當內容,完全是可以利用「撤銷」或「回退」功能直接將該頁面回溯到該用戶原先所寫的版本(維基百科基本上會將所有的編輯版本記錄下來),根本不需要再刻意重寫一個。(附註:在維基上有新頁面巡查員,負責查看新創建的條目有沒有問題。他們可以利用「最新頁面」直接查看新建的頁面有哪些,所以若是有人一直建重複的新頁面的話,很快就會被發現。而也正是因為有這個巡查員,所以才會提出開放IP創建權的提案,因為若是有新的不恰當頁面出現,很快就會被巡查員查到。)
至於最後提到的部分,或許是我原先的回覆寫得不夠詳細的關係。首先以閣下的提議來看,我覺得似乎是指除了管理員與ID的持有者外,其他用戶無法完整看到編輯歷史是誰做出更改的樣子。而我所說的意思是,現在的維基百科是由所有的用戶共同進行維護,而管理員指是社群共識或規則的執行者,如果將編輯歷史裡的用戶名隱藏起來,一般的用戶利用查看版本差異或許可以知道有沒有破壞行為,但卻不知道做出破壞的是誰,將無法像現在一樣直接向管理員檢舉是哪位用戶做出了破壞行為(檢舉處為「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而必須變成管理員在接獲通知後得親自過去查看用戶編輯歷史來找出對象。此外這種作法也會讓社群不知道做出破壞行為者是誰,即使採取日後會公開的方式,一般用戶亦無法多加警惕留心,因為日後該用戶再做出的編輯無法被察知(請注意不是做出破壞行為就會直接被判永久封禁)。此外一般用戶在編輯歷史中不知道之前的編輯者是誰的話,無論是要討論、先對用戶的不當編輯提出警告或勸阻還是進行我所說的提刪的動作都會很頭痛,因為找不到對象,還是說這些行為亦要經由管理員協調?那麼這樣一來便毫無疑問是加重管理員負擔了,因為原先管理員是不用負責這個部分的。
以上是我的一些看法,如有冒犯請多見諒。另外閣下提到了閣下是位新手,如果日後在編輯上有遇到問題的話,可以到幫助:目錄看看,或是到維基百科:新手求助提出閣下碰到的問題。--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23:52 (UTC)[回覆]
(:)回應:很抱歉,之前沒有看清標題,我是從頂部的鏈接過來的,在此道歉。曉風流水明月(給我留言吧!) 2010年9月13日 (一) 22:35 (UTC)[回覆]
  • 用這種方式來解決問題真的很慢,但這並不代表這樣做就不好。長時間的爭執,令大家有足夠的時間來了解彼此的意見,及修正自己認識上的不足。我一直認為不能用「管中窺豹」的方式來解釋問題,更何況多年來,維基並沒有開放過ip新建條目的權限,許多意見只是建立在各種假設之上。
  • 對於一些人以註冊簡單來否定掉ip用戶建新條目的方案,本人真的很難理解。正如在維基首頁中所說的:「維基百科是一個內容自由、任何人都能參與、並有多種語言的百科全書協作計劃。」;「任何人都可以修改維基百科上的內容,但是請遵守我們的方針和指引。」只要編輯者沒有違反維基的規則,那又何需要在意他是註冊用戶還是ip用戶呢?我們不能主觀認定ip用戶的破壞性大於註冊用戶,原因本人講了很多遍,這裡不再冗述。
  • 樓主所建議的隱藏ip功能,本人也有過思考。如果隱藏ip的話,未註冊用戶用什麼來標識呢?那必然還需要用一個虛擬的名稱,如果是用戶自己設置就失去匿名的意思了。如果是系統直接給出維友2010aaa,維基2010bbb之類的呢?這個倒不好判斷。--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0:20 (UTC)[回覆]

討論頁太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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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應該是靠說理,而不是靠兩黨人互相敵對爭持。但現在討論頁比長篇小說還要長,怎樣說理呢?

在接近十萬字的討論頁裏面,我找到一段非常重要的「06年的投票」,談及2006年暫時關掉IP創建後,隨即有60%投票反對關掉IP創建,但事件竟然不了了之!換句話說當年關掉IP創建根本是違反民意的決定。

某生在「下邊的投票根本不成立」提到必須有超過2/3人士反對開放IP創建,才能繼續封禁IP創建,拜讀過「06年的投票」之後,我個人會支持某生。

但在十萬字的討論頁內,誰會看到這些內容?

就算是我現在這段意見,應該很快也會被其它文字埋沒掉。因此我建議為討論頁建立一個精華撮要,讓有心參與的人士可以最快掌握到最精要的資訊,再進行分析。否則,十萬字的所謂「理性討論」,根本沒有人會有心看,結果只會餘下非理性的爭鬥。 Takahashiai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09:37 (UTC)[回覆]

(+)支持,應該把討論內容條目化(條目不同於討論:條目寫的是關於討論的客觀事實〔已過去〕,主觀看法不能寫在條目中)。這樣可以作為以後決策參考。(放到條目空間下面就不會有人亂改了吧)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03:03 (UTC)[回覆]

做過這類東西,但不久就被淹沒在更多的意見表達之中了。-米爾格拉姆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14:49 (UTC)[回覆]

  • (&)建議目前條目質量提升計畫籌備重新啟動,對於除了會將原本舊計畫全盤檢討並修訂,改變成多型態計畫方式展開,這個計畫非常歡迎IP用戶(需為固定IP)與新註冊戶參與並允許投票,現在非常需要各位提供建議,相信您的寶貴建議與支持,將有可能會成為維基百科成長的重要助益,若您對於IP用戶受到限制現況感到不滿,或許您可透過該計畫改善。請一起進來討論。 —安可 留言請按此請來啟動質量提升討論)發表於 2010年9月15日 (三) 09:51 (UTC)[回覆]

試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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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討論已約一周,而且這個是多人瀏覽的地方,依據方針要求,已達共識,將試運行1~3個月,再行檢討,現時投票繼續進行,以決定是否永久執行。

短期內提Bugzilla,請勿在此段落投票。-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14:00 (UTC)[回覆]

已經開放了嗎?試下先。--Cylbf2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6:23 (UTC)[回覆]
好像不行!!--Cylbf2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6:27 (UTC)[回覆]
已提bugzilla但技術人員未做幕後的修改,bugzilla:25142。-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06:32 (UTC)[回覆]
完成,及關注看看用戶:Waihorace/IP創建風險評估/20100915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5日 (三) 10:09 (UTC)[回覆]
我不說其他的,香港網絡大典現時經允許IP用戶創建及編輯條目(我沒有那邊的賬號)。可以作為參考吧。香港網絡大典不久前經歷過鏗鏘集網絡審判團事件依然堅持開放IP權限(風險就是更容易出現借刀),我們是不是應該借鑑下呢?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8:24 (UTC)[回覆]

建議對匿名用戶創建新頁面添加驗證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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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可以讓匿名用戶創建新頁面時鍵入驗證碼,以防止潛在的惡意程序帶來後果。但不要把驗證碼做的像添加鏈接時那樣「不人道」:

  1. 驗證碼不宜過長(在各大網站的驗證碼中,維基的是最長的),一個簡短的驗證碼往往也是有效的;
  2. 驗證碼宜在用戶編輯時直接向用戶索求,而不必讓用戶多次提交(先「顯示預覽」,再「同意並提交」,然後輸了驗證碼再次提交,輸錯了還要在提交一次),最好能實時確認用戶輸入的正確性。

——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0:21 (UTC)[回覆]

(:)回應:我在試運行開放IP創建頁面那一天用IP創建了一個條目試了試,在提交編輯後,系統有要求鍵入驗證碼。-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0:32 (UTC)[回覆]

我試着創建User:220.181.106.48時,系統未提示。--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0:51 (UTC)[回覆]

(:)回應:我以IP身份創建2000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游泳比賽-女子100米仰泳時系統提示了,問問那些技術帝吧。。-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1:07 (UTC)[回覆]
我認為隨機的四個字母數字就夠了,中文維基百科沒必要把輸入的內容限制在英文單詞內。--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04:55 (UTC)[回覆]

當前是註冊或是加入外連連結是,才需要驗證碼;而驗證碼之長短,是全域一致的。-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6日 (四) 13:36 (UTC)[回覆]

所以建議給新建條目添加驗證碼啊。--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04:55 (UTC)[回覆]
麼戲了,給緊急叫停了。--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05:00 (UTC)[回覆]

建議在這次投票後,討論是否要「試運行」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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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關於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一事,似未達成共識,而且目前看來,贊成的和反對的人數可能差不多,建議在目前的投票結束後,先討論是否「試運行」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1個月,若有共識的話,試運行1個月,之後再決定是否永久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Wolfch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2:23 (UTC)[回覆]

本來就該這樣一步一步慢慢來了。—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2:27 (UTC)[回覆]

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現在已經難以挽回民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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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因為某位用戶擅作主張,不經討論,就直接申請開放匿名創建條目,弄得滿城風雨後才緊急停止。雖然現在緊急停止了,但很多人卻不滿如此擅作主張,紛紛投下反對票。看來那名用戶原想幫助支持方,卻反而利了反對方--海藻腦袋~YA!古埃及建築 2010年9月17日 (五) 14:07 (UTC)[回覆]

如果你認為某個人的行為是和一個針對某事提案的能掛鉤的話,那我只能說你將你對個人的意見發泄到了一個針對事物的投票上。-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13 (UTC)[回覆]
事實擺在眼前,有很多證據證明了HW的所作所為影響到投票趨勢!--海藻腦袋~YA!古埃及建築 2010年9月17日 (五) 14:15 (UTC)[回覆]
如果大家都是將對HW的不滿和此提案分開來的,那麼反對方大幅度增加只說明他們是真心不希望開放IP用戶創建權,如果此提案沒有通過,也無需怪罪任何人,如果提案沒有通過就怪罪HW的話,那麼就正中了那些只是看HW不爽,不管提案是否正確的人的下懷!-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26 (UTC)[回覆]
呵呵,讓我想起了我的小學老師,他就經常這麼幹,為了讓全班同學都去恨某一個違反紀律的人,就宣布因為這個人違反紀律,全班集體留堂半小時。-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28 (UTC)[回覆]
(-)反對,反對標題,我個人沒甚麼不滿。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03 (UTC)[回覆]
(-)反對——同樣反對標題--HuMeng/Kuka對話 2010年9月20日 (一) 05:50 (UTC)[回覆]

請諸位支持者千萬別再對反對者進行「精神喊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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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要投反對是人家的自由,何必般一堆理由來強求他人投支持呢?--海藻腦袋~YA!古埃及建築 2010年9月17日 (五) 14:50 (UTC)[回覆]

我並沒有強求他人投支持,我只是儘量勸說他們而已。如果他們看了我的勸說以後還是不肯改投支持,我也不會強迫他們。--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54 (UTC)[回覆]
要是海藻腦袋你一身清白兩袖清風來說說我也就算了,那個什麼老鼠屎什麼一鍋粥什麼什麼難以挽回民心就在上面大喇喇的擺着,好像投支持的人都失去了民心一樣,這就不是精神喊話了?我們講講道理就是精神喊話就成強求他人支持了?-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56 (UTC)[回覆]
有一方法:直接呼籲投票者不要填寫理由就好了。—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57 (UTC)[回覆]
支持票下面同樣可以討論。況且如果反對者的意見這麼容易被改變的話,說明他們投反對票也是猶豫不決的;如果他們的意見不會改變,又為何不讓支持者「喊話」呢?—藍色☆楓葉拉呱 2010年9月17日 (五) 15:31 (UTC)[回覆]
支持者喊話是支持者的自由,反對者覺得這些人annoying也是反對者的自由,至於喊話的效果怎麼樣,這幾天的投票趨勢顯示得很清楚--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17日 (五) 15:46 (UTC)[回覆]
User:FlamelaiUser:CaiguanhaoUser:Siyuwj划去自己的反對票,改投支持,這就是我跟User:治癒喊話的效果。--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02 (UTC)[回覆]
這也是您的自由,您怎麼認為都行--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17日 (五) 16:06 (UTC)[回覆]
別忘了User:Reke亦以撤銷支持票抗議,多位維基人更以強烈態度表示不滿,我自己對此也相當感冒。—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07 (UTC)[回覆]
由於我們的喊話,三個人撤銷了反對票改投支持,只有一個人撤銷了支持票,哪個更多?由此可見,我們喊話是正面效果大還是反面效果大?--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11 (UTC)[回覆]
效果如何不是重點,就算96位支持者都反感我講話都改投反對方我也會繼續講下去。如果反對方舉出了自己的理由,但此理由不被他人認同,他人自然有權利發起討論,那麼反對方自然也有權無視抑或回應。DKY投票、管理員投票、優良特色投票裡面這種情況屢見不鮮,我不明白為什麼有人會質疑這一點。難不成說理說不過就要求人閉嘴麼。-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21 (UTC)[回覆]
諸位的確對投票結果產生了實質影響,但隨之而來引發其他維基人反感的這項事實也相當遺憾。—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25 (UTC)[回覆]
那些對人不對事的反對票更令人反感。咳咳。-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30 (UTC)[回覆]
嘿嘿,我要真的對人不對事,我就會針對你投反對票,自己再去睜大你的眼睛吧。—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6:32 (UTC)[回覆]
維基有一點好處,就是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無論是刪去還是划去,都能在歷史裡找到,閣下有沒有投過對人不對事的票一看便知。-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0:09 (UTC)[回覆]

「由於我們的喊話,三個人撤銷了反對票改投支持,只有一個人撤銷了支持票,哪個更多?由此可見,我們喊話是正面效果大還是反面效果大?」你怎麼不說說,支持票里有人因為你們的喊話劃掉了,至少2個。還有反對票里出現了反對此次投票的支持IP用戶創建的票?—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01:27 (UTC)[回覆]

避免「精神喊話」的唯一辦法就是要求所有的支持者與反對者在投票頁投票時禁止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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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第一句,就不可能沒有第二句。之所以有人對投票做出回應,是因為投票者將自己投票的理由寫在了投票上。寫了自己的理由,就沒辦法要求別人不回應。--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09:59 (UTC)[回覆]

(+)支持建議以後在投票規則上寫明,禁止表述原因。--HuMeng/Kuka對話 2010年9月20日 (一) 05:53 (UTC)[回覆]

Wikipedia: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已被GFW封禁,中國大陸用戶恐不能繼續投票。投票結果將受此影響。220.181.106.61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0:29 (UTC)[回覆]

訪問Wikipedia: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頁面會導致Wiki訪問暫時中斷,請求確認。--HuMeng/Kuka對話 2010年9月18日 (六) 12:13 (UTC)[回覆]
Wikipedia: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頁面現可正常訪問與編輯。--HuMeng/Kuka對話 2010年9月18日 (六) 12:25 (UTC)[回覆]
仍不可訪問,現象和原來一樣:頁面再如一半後突然中斷,然後就「鏈接被重置」了。220.181.106.61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2:49 (UTC)[回覆]

維基百科在中國大陸發展一向不及百度百科,中國大陸是主要的IP用戶集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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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在中國大陸發展一向不及百度百科,中國大陸是主要的IP用戶集散地。在中國大陸的用戶被禁止投票,將導致票數向限制IP權力方向發展。如果中國大陸的用戶未能參與投票,投票結果將帶有一定的地方觀點,違反NPOV原則。220.181.106.61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0:35 (UTC)[回覆]

建議添加輔助投票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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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為中國大陸用戶添加輔助投票頁,以保證投票不具地區性。另建議:

  • 將輔助投票頁放在告示區公示;
  • 輔助投票頁禁止言論,以防產生敏感詞而再次被GFW自動封禁。

當然,每人只能在兩個投票區中投票一次。 220.181.106.61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0:36 (UTC)[回覆]

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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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中國維基人,如無法訪問投票頁,在此報告。-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8日 (六) 13:06 (UTC)[回覆]

不好意思,我是來報告運作正常的。廣東電信線路。—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4:54 (UTC)[回覆]
遼寧電信,運作不正常。我現在正在使用VPN。我認為是第86票反對票中61.206.112.126的第二則回應中出現了敏感詞而導致投票頁被封--lavix canvas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5:49 (UTC)[回覆]
把法,輪,功,江,澤,民那幾個字用模板分開就行了。Template:BreakChar--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5:57 (UTC)[回覆]

投票經已結束,請管理員點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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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經已結束,請管理員點票,作最後核實。--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02:02 (UTC)[回覆]

因為本次投票處於50%至66%的臨界情況,且雙方意見已經得到了充分的表達(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這次的票數已創中文維基投票史上的新高了),私以為雙方在此事上仍然存有較大分歧,故認為可以採取WP:互助客棧/方針User:Computor提出的妥協方案,試行2至3個月再行決定。管理員和行政員都不具備獨自決定社群共識的權力,故個人意見,僅供參考。--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9月20日 (一) 06:07 (UTC)[回覆]
對上面的建議有意見的朋友請儘快提出,本人對Computor提出的妥協方案是支持的。—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06:48 (UTC)[回覆]
我也支持試行三個月,然後再投票決定是否繼續開放IP創建條目的權限。--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0:16 (UTC)[回覆]
為甚麼是反對方要妥協?完全是將反對的88人都不當投過票。這場投票的結果由你們險勝的說了算嗎?--58.152.255.196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2:29 (UTC)[回覆]
那難道要多數服從少數嗎?更何況妥協的不是反對方,而是支持方,按理過50%就應該永久開放,而不是所謂「妥協方案」的暫時開放--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2:31 (UTC)[回覆]
甚麼少數?這算是共識嗎?投反對票的88人全當透明?多一票支持票就叫達致共識?誰定的?Wikipedia:共識有讀過嗎?不要將這裡當做民主議會--58.152.255.196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5:05 (UTC)[回覆]
建議試運行三個月,兩個半月的時候再辦相同於今次投票的投票,50%以下則關閉,50-66%則再繼續試行三個月後再投票,66%以上則永久開放直至有人推翻。請管理員在共識達成時提至Bugzilla。-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20日 (一) 13:01 (UTC)[回覆]
同意樓上,試運行吧。--HuMeng/Kuka對話 2010年9月20日 (一) 13:37 (UTC)[回覆]
反對,HW的提議毫無疑問是浪費時間,這場投票的主導權完全被你們操縱,誰定的50%以下才禁止開啟?50~66%為甚麼是試行三個月?不會是三個月後才投票?身兼裁判兼球員,自己玩吧。--58.152.255.196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5:05 (UTC)[回覆]
(:)回應:這位不知道是MR 還是MISS説得真動聽!!!那甚麼是共識?不開放是你logic 裡的所謂共識嗎? 如果是的話,你也不是當101位投支持的透明。現在有對那88個透明嗎? 如果真的當他們透明,就直接開放啦,暫時開放是尊重他們--Coeko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21:06 (UTC)[回覆]
恭錄Huib abigor Laurens哥哥聖訓:「This is starting to look like a ping pong game...」--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7:57 (UTC)[回覆]
說實話我不太懂為啥說是ping pong game。。。老變?-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8:09 (UTC)[回覆]

測試性開放前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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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應該在客棧上發出正式公告,參考建議範例: 在社區投票結束後(若干結果)並因有人建議投票結果在某一範圍內進行測試性開放,現在宣布於2010年某月某日開始進行測試性開放,結束期為XXX。結束後將再次展開投票以討論是否長期開放。期間若有影響維基百科正常運作的事件,管理員有權暫停開放並提交bugzilla開發修正補丁。在修正後重新開放並保證總時長為3個月。—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3:54 (UTC)[回覆]

(+)支持並建議給予三天通知期,對於管理員有權提Bugzilla要求緊急暫停應先由最少三名用戶聯署才提出。-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20日 (一) 14:00 (UTC)[回覆]
(+)支持,妥妥的。--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5:28 (UTC)[回覆]
(+)支持--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5:46 (UTC)[回覆]
(&)建議: 之前我是一直持反對意見的,現在仍然沒有改變,但是既然已經決定準備測試,那我也會對測試做出一點努力,畢竟大家的最終目標都是為了讓維基更加完善。我建議如果決定好測試期,不僅僅只在維基百科作出聲明,如果能在其他較有影響力的地方作出宣傳(例如微博),可能會收到更好的效果。當然,也希望大家能幫忙在各自的人際圈中進行宣傳。祝測試順利,也希望維基能變得越來越好。(之前忘記加上時間戳,現在補上)曉風流水明月(給我留言吧!) 2010年9月20日 (一) 21:39 (UTC)[回覆]
謝謝支持,不管是正方還是反方,跟着流程做是好事。—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01:50 (UTC)[回覆]

建議添加驗證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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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在創建條目時就向用戶索要,而不是在用戶點擊提交後在一次又一次的煩擾用戶。——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0:44 (UTC)[回覆]

驗證碼用以防止藉機器濫用,對人來說是十分不快的體驗。故創建或修改過頻(如一分鐘提交n次以上)或觸發過濾器(如可能加入廣告連接等)時才索要較好。在中文版,IP用戶已被要求先預覽,實在並無必要對正常範圍的編輯全部要求驗證碼--尤其是對網速較慢及識別能力有限的用戶而言是一大困難。
關於用戶點擊提交之後一次又一次煩擾用戶的改善建議:宜減少提交後才要求驗證碼的情況,及在要求驗證碼的頁面,不要再重複顯示所編輯的條目內容(網速較慢情況,有時需等待數分鐘或可能傳輸失敗)。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1:11 (UTC)[回覆]
我也是這麼認為的,但是在執行「提交」和「預覽」之前就向用戶索要驗證碼就不對網速慢的用戶造成困難了。——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1:35 (UTC)[回覆]
驗證碼的用戶體驗極糟,另外有不少人辨識是有困難的(如對英文字體印象較弱者;不擅長辨析變形文字者;色盲人士等),所以盡量只在必要時使用,例如錄得新建條目者在xx分鐘內曾建立過新條目,或錄得修改者xx秒內執行過超過xx次修改操作等場合(只要達到防止機器濫用的目的即可)。或降低驗證碼難度,例如僅使用3-4位數字等。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2:02 (UTC)[回覆]
目前,中文維基百科在ConfirmEdit中五項啟用了兩項,已啟用的為「加入外部連結」及「註冊新帳戶」,未啟用的為「每次編輯」、「創建條目」或「登入錯誤」。在技術角度上看,你們的要求有點問題,因為ConfirmEdit與AbuseFilter為兩項分開的擴展,而且沒有關連,因此無法以「引發AbuseFilter而令ConfirmEdit起作用」。-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21日 (二) 13:26 (UTC)[回覆]

關於投票的有效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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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我向對試運行有意見的各位維基人說一句:這次投票本身的策劃就有問題,不管是目標、程序、操作都不明確就開始做,而且在投票過程中出現大量干擾投票公正性的因素,所以我可以這樣說,這次投票是有嚴重舞弊的。但是我已經因應此情況作出補救措施,而且,最重要的是,computor對投票結果操作進行了有益的修改。現在我可以這麼說,即使投票結果判斷從一開始到結束都是不明確的,但最終大部分投票人都有閱讀討論並以其自己的判斷投下選票,所以是次投票反映了維基註冊用戶對IP用戶創文權的看法。因應投票結果未有出現大比數的傾向,我們可以開放試運行3個月,再由社區再次組織投票以決定是否長期開放。謝謝大家。—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0:30 (UTC)[回覆]

另請本次投票的全體組織者,在這裡道個歉。對於你們的組織所帶來的維基社區的混亂,你們是應該做些事情。—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0:31 (UTC)[回覆]

在此更新這三個月內IP用戶創建的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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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夠通過此一行為了解試運行究竟成功與否,由於本人並不能保證此列表準確或無遺漏,還要煩請各位維友與管理員幫忙。

另外,希望各位維友不要為了支持或反對而故意匿名進行建設或破壞,影響試運行公正性的行為最終將對維基百科造成破壞。

此表收集從9月24日至此後三個月內IP用戶創建的文章,格式如下:

早就有Wikipedia: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IP創建風險評估了。-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3:40 (UTC)[回覆]
原來如此,這樣確實方便不少--Mr.Xen留言2010年9月25日 (六) 04:01 (UTC)[回覆]

自2006年起第一個由IP創建的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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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國家電力公司/temp是自2006年起第一個由IP創建的條目,創建此條目的IP為60.247.110.151,是一位來自北京朝陽區的人。-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03:39 (UTC)[回覆]

小小統計,目前共有6個IP用戶創建的新條目,其中:2個侵權,1個G11,3個比較看的過去的條目。2個侵權來自中國,G11來自台灣,三個過得去的條目中,一個來自台灣,兩個來自中國。-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04:10 (UTC)[回覆]
看到了吧?匿名用戶也可以寫出合格的條目,不一定就不熟悉維基百科的方針和指引。--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09:45 (UTC)[回覆]
大家看這裡吧,HW的持續性(應該是)的關於IP創建新條目的數據統計,User:Waihorace/IP創建風險評估/20100915。計算出保留與速刪+CV之比,再與那些未自動確認用戶所創建的條目的保留與速刪+CV之比相比較,就可以得出IP用戶到底差不差於不熟練的註冊用戶的結論。-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1:02 (UTC)[回覆]
最新數據:9月15日16日,IP用戶共創建了37個條目,其中23個條目合格,14個條目不合格(侵權、廣告等)。這14個不合格的條目都已經提刪或掛上維護模板。--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14 (UTC)[回覆]

ip用戶創建權的試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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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豎已經試行, 是不是要讓更多維基以外的人知道(包括可能的破壞者/廣告客)知道, 試行才有意義? 不然只有這版上的人才知道, 那來的ip用戶創建? 也不會知道影響……—祁勳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08:40 (UTC)[回覆]

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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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7日 (五) 13:48 (UTC)[回覆]

這裡和Wikipedia_talk: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那裡是用來討論的?——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0:49 (UTC)[回覆]

皆可,不過建議你到Wikipedia_talk: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5:13 (UTC)[回覆]

第二次投票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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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創建好第二次投票的投票頁,敬請前往參觀:維基百科: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第二次)—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Edouardlicn對話貢獻)於2010年9月28日 (二) 14:25 UTC加入。

這次投票就不需要66%了,簡單多數原則50%決定吧,反正都試運行3個月了。 Yangzhezhen (留言) 2010年9月29日 (三) 13:54 (UTC)[回覆]

我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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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7日 (五) 13:49 (UTC)[回覆]

看到「開放匿名創建條目試運行被緊急停止」這句話我很高興,因為各位維基百科人立刻阻止了中文維基的沉淪!--海藻腦袋~YA!古埃及建築 2010年9月17日 (五) 13:45 (UTC)[回覆]

將近2天裡IP的表現很不錯,實在看不出哪裡沉淪了,經過對比,反倒是未確認用戶所創建的條目的質量比較低,嗯,希望海藻腦袋下次考慮提案禁止未確認用戶創建條目。-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10 (UTC)[回覆]
請討論的各位保持中立。—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5:33 (UTC)[回覆]
海藻像是個搞政治的吧,真不知道你之前用戶頁被圍攻,你請求保護頁面時候端的甚麼嘴臉。我從你的這麼一句話看到的除了立場以外,沒看到甚麼論據。你搗亂比踏實寫條目更了得吧,看不過眼的某人。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5:42 (UTC)[回覆]
同意,就此事,他搗亂過不止一次兩次。現在仍在「當前的破壞」被檢舉中。我不認為這海藻腦袋的破壞力要弱於影武者,有此人在,維基百科前途堪憂啊。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06:02 (UTC)[回覆]
抱歉,但我實在看不出上面海藻腦袋那段話人身攻擊的對象是誰。—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3:39 (UTC)[回覆]
「沉淪」是偷換概念,誰說「開放匿名創建條目試運行」就是維基的沉淪了?海藻連同之前的留言,一直在針對維基的幾名管理員。管理員已經為我們數量龐大的需求絞盡腦汁了,憑甚麼還是讓他在這裏「單單打打」?在維基活動,講的是奉獻,不是索求,有甚麼問題都要通過共識解決。現在管理員久你甚麼了?有甚麼問題可以協商,但不是這樣搞針對的。大家都平等,他們有必要忍受海藻的各色其式的侮辱嗎?(我幾乎沒參加過這場辯論,沒甚麼既定立場,只是我覺得海藻的行為不太收斂,對他維基人的身份有負面影響)有些人不懂Wikipedia:禮儀是甚麼,必要時只有封禁!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6:06 (UTC)[回覆]
這種無差別性的攻擊匿名用戶,是違反方針和指引,而且是屢犯的嚴重行為。先前高喊要維持維基禮儀的用戶,更應該在此刻維持該有的討論態度,方針和指引的運作。-cobrachen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5:30 (UTC)[回覆]
(×)抗議,謹對海藻腦袋的無差別攻擊行為表示強烈抗議與譴責,希望留意海藻腦袋做為破壞者這一存在的事實,並請及時進行處理。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0:37 (UTC)[回覆]
我不是年齡歧視,但我覺得大家對13歲的用戶應該寬容一點。仔細想想,我們13歲的時候或許做出了更多的搗亂的事。—CHEM.is.TRY 2010年9月19日 (日) 09:19 (UTC)[回覆]
海藻他才13歲啊?雖然如此,但是責任感和以禮待人還是不能不學的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09:34 (UTC)[回覆]
(!)意見,在現實世界(リアル)中,可能有人是13歲,在網路世界中,只是一個用戶,並無年齡屬性--至少維基百科是這樣。在其根據許可協議發言時,便決定其需要與成年者一樣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情理上講,或許其他用戶可以寬容某人,但需要他人寬容的人士,一定程度上亦應當給寬容他的人以更多尊重,並積極學習好的東西,而非像該用戶般一意孤行,毫無保留的肆意攻擊,言行舉止極度輕佻不負責任。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1:12 (UTC)[回覆]
  • (!)意見請不要拿年齡說事,維基百科用戶沒有年齡分別,所有一切均依靠既定方針和指引和社區共識行事。不能因為真實年齡小而寬容,也不能因為年齡大而嚴格,除非社區對此事達成共識,更改規則。--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14:04 (UTC)[回覆]

我更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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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維基百科: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投票總結的結果我更高興,因為各位深明大義的維基百科人阻止了維基百科變成沆瀣一氣的家天下。在此,我謹表慶祝,並向海藻腦袋歡呼雀躍:啦啦…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3:32 (UTC)[回覆]

請不要拿年齡當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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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些人說我13歲怎樣的,導致變得我好像拿年齡當盾牌一樣。事實並非如此,我都有遵照「維基百科:給青少年的建議」!--海藻腦袋~YA!古埃及建築 2010年9月20日 (一) 13:36 (UTC)[回覆]

對不起,不過我真的很想說這麼一句:當別人指責你的時候,應該是先反省再指出別人的不是,不管那個人到底說對了沒有。老實說,年齡在此前與現在的討論中一直都是次要項,不管是IP用戶、Ivantalk還是cobrachen,他們的重點都在於海藻你的討論語氣上。我坦白這麼說,海藻你之所以會這麼被指責,原因出在於你的負面用詞上,「沉淪」、「二等公民」、「代罪羔羊」……這些用詞極度負面,完全不該出現在任何討論之中。海藻君,基於善意推定的概念,我相信你只是一時失言,可是請你不要忘記坐在網路線另一端的都是一顆顆會傷心會難過的人心,你的用詞,真的非常傷人,如果有IP用戶因為你的發言而放棄參與維基百科,我也不會感到意外。那麼海藻君,你的發言,對推廣維基百科就是一種負面的影響。
言盡於此,另外我以上的發言沒有半句是針對海藻君的年齡,話也重了些。如果造成諸君困擾,還請見諒。燈火闌珊處點燈Wahrheit wird man frei machen. 2010年9月20日 (一) 14:32 (UTC)[回覆]
從這一段過程當中,也看到對於負面語調與用詞的袒護和鄉愿。難道說這些用戶希望類似的字眼也使用在你們的身上嗎?禮儀不是拿來擋住不同的意見,注意禮儀應該是相同的標準,而不是你要注意,但是別來指責我。-cobrachen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5:11 (UTC)[回覆]
在下覺得之前數位用戶已經反覆強調了發言語氣以及行事方式才是批評User:j87j8787的原因,很遺憾的是,至今User:j87j8787都沒有自我反省的精神。既然表示自己沒有把年齡當擋箭牌,那在發言時就應該注意自己的表現,而不是像現在這般,總是要招惹不必要的麻煩。--快龍此致敬禮 2010年9月21日 (二) 13:19 (UTC)[回覆]
我只能說,盡量尋找共識吧。13歲代表甚麼?13歲代表你有很多東西要向長輩學習、代表你還有很多發展空間、代表你能超越從前看不起你的人。我現在比你大一倍了,都後悔13歲沒好好學呢。沒事,一起努力吧,虛心點。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00:13 (UTC)[回覆]
暈,我好心幫你,沒想到卻被你說成是我認為你「拿年齡當盾牌」?看來我還是不要多管閒事算了。—CHEM.is.TRY 2010年9月22日 (三) 10:10 (UTC)[回覆]

延續我以往立場,我認為維基應考量法律因素下,限制未成年某些權利。例如:不可有投票權;不能擁有管理員職權等。--Winertai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07:34 (UTC)[回覆]

本人質疑維基百科: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的投票通過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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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你同意返還IP用戶創建條目的權限嗎?」有人認為需要2/3多數票才能通過(此投票規則社區未達成共識),那麼同理,我也可以搞一個投票叫做:「你同意繼續禁止IP創建條目權限嗎?」是不是也應該需要2/3多數才能通過?那麼如果都不能通過是不是既不能允許也不能禁止?這樣是不是很尷尬?我認為投票通過門檻為簡單多數決:即超過50%就通過。--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06:11 (UTC)[回覆]

我也認為應以50%就通過,以免不必要的爭議。-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07:23 (UTC)[回覆]
(-)反對,由於HW已表明此投票是重要提案,如以50%為投過票過門檻,那取消「*此為重大議題,須社群明確共識,因此通過門檻為最少25票(+)支持票。」這句必先得到社群及投票者同意,如現在臨時改規則就是硬要讓提案通過(輸打贏要)。-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10年9月16日 (四) 09:11 (UTC)[回覆]
(-)反對上面的(-)反對:三分之二絕對多數票是用於推翻原有既定方針與政策,06年封禁IP創建權之決定為臨時舉措且當時的投票表明未就封禁IP創建權達成共識或者多數票,故此提案不算推翻原有政策,全域維基上IP創建條目的默認參數本來就是允許,嚴格較真兒的話,應該是反對方超過三分之二才應當繼續封禁政策,否則則開放。現在提出的50%只是折中方法,並無任何不妥,反而對反對方有利。-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09:23 (UTC)[回覆]

一點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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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投票,這東西是什麼?是方針還是指引?還是什麼也不是?--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06:34 (UTC)[回覆]

英文版已廢除的指引。-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07:23 (UTC)[回覆]
難道英文版不再需要投票了嗎?--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02:08 (UTC)[回覆]

按照維基百科:投票所記載(雖然我還搞不清楚這個東西的地位):

如投票是關於方針與指引和其他重大事項,宜先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得到相應討論,然後按照多數人的意見發起投票,並應該事先在公告欄公告1至2日以後再進行正式的投票。投票開始前理應公示投票細則及選項,設立數天的冷靜期供人提出意見及就可能的異議取得共識,以避免了不必要的爭執及無效選項,亦使得投票內容不會傾向有利於建立投票頁的一方。

投票規則必須經過數天的冷靜期,而此次投票連一天都沒有。故此請宣布此次投票無效。 請原諒我一下子提這麼多問題,我只是不想看到絕大多數的人的意見不能實現,反而少數人的願望能夠實現,這也太諷刺了。--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06:34 (UTC)[回覆]

既然人們都沒有受討論影響而投票的話,那麼基本上無需劃為無效。-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07:23 (UTC)[回覆]
剛花了時間看完整個過程,我也覺得宣布無效可能是比較好的方法,是否能留言的規則改變也許事少,但多少%能通過的事大,基本上我是比較支持50%通過,但如果這個中途改變了,真的對大家沒影響嗎?真的名正言順嗎?不管投票結果如何,都希望這投票能解決4年前的錯誤,很不希望這個議題持續名不正言不順ffaarr (talk) 2010年9月11日 (六) 08:12 (UTC)[回覆]

(!)意見投票冷靜期,不是叫大家什麼都不作,是為了討論投票的規則的,極其重要。這次投票的規則完全沒有經過任何討論,而且極具爭議。故此投票程序不正義,投票無效。--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3:59 (UTC)[回覆]

但是,討論頁中沒有人反對試運行,因此,試運行在依照共識方針的情況之下,自動通過,不用投票。-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14:02 (UTC)[回覆]
你又說沒有人反對試運行了。AT、Douglasfrankfort和快龍都不是人?--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5:02 (UTC)[回覆]
不應當為了支持自己的觀點扭曲事實,反對的聲音明白的在那裡放着。是疏忽未見還是故意視而不見?--快龍此致敬禮 2010年9月13日 (一) 12:20 (UTC)[回覆]

最講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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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講理的方法:因為06年的投票沒有達成任何共識,封禁IP創建權在程序上來說是不對的,最最最講理,最最最按照程序走的方法應該是立刻開放IP用戶創建權,如果反對方有異議,就重開投票,議題為:「你是支持封禁IP用戶創建權?」支持率超過66%就封禁IP用戶。此法雖然麻煩,但的的確確是按照程序來的。就算一個人殺人了,也認罪了,能不經過法庭宣判就槍斃嗎。-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09:12 (UTC)[回覆]

建議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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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暫停投票
  • 於三天後再次發起,該三天內禁止討論以設「冷靜期」
  • 投票維期一周
  • 重新發起時,設有以下兩個投票:
    • 解除限制
      • (+)支持 (開放權限)
      • (-)反對 (維持禁止)
    • 試運行
      • 一個月
      • 三個月
      • 半年
      • 一年
      • 不設試運行
  • 將投票題目定為「你是否認為應該解除禁止IP創建條目的限制?」及「你認為應否先試運行,再決定是否解除禁止IP創建條目的限制?」
  • 第一個問題以66%為界,66%人認為應繼續維持禁止就維持;第二個問題以最高票數者當選

以上-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10:24 (UTC)[回覆]

無條件(+)支持。-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0:31 (UTC)[回覆]
總之,我贊成先暫停投票,設冷靜期,其他的細節可以再討論。ffaarr (talk) 2010年9月11日 (六) 10:30 (UTC)[回覆]
稍微改了下,第二個問題如果是反對的話有點歧義。另建議設置3個投票才算真正公平,第一個為支持或反對開放ip用戶創建權,第二個投票時設置試運行或不設置試運行,第三個是試運行的期限。以上,-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0:35 (UTC)[回覆]
(-)反對,既然投票已經開始,投票人數甚至已經超過100人,在這情況下腰斬,何有名正言順?程序是應該依從的,但不代表錯過一些細節就將進行中的投票推翻,我們需要的是一個結果,而不是為了程序而先暫停然後再發起一個議題相同的投票,這樣做是費時失事的。另外,試運行投票應該同樣訂於66%,因為贊成試運行的作用與開放權限所產生的效果是完全一樣,只不過前者有時限,就算試運行獲得通過,那麼到限期時是否需要再度表態永久開放還是延長開放,因此建議在試運行期結束後立即禁止,然後再作出表態。—ATRTC 2010年9月11日 (六) 10:49 (UTC)[回覆]
(!)意見:如果要名正言順,應當立即判定06年的投票屬於未達成共識的無效投票,應立即解禁IP用戶的創建權,如有異議,則應由現在的反對方重開提案,這樣才算真正的名正言順。-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1:12 (UTC)[回覆]
(-)反對無法接受這種充滿爭議和不公平的做法
--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9月11日 (六) 11:02 (UTC)[回覆]
(:)回應:公平?現在制定的需要66%支持票才獲通過的規則是公平的?凡是有利於反對方的意見都是公平的,不利的都是不公平的?-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1:12 (UTC)[回覆]
那麼請問海藻腦袋和AT兩位是贊同中途改變通過的比例?例如變成50-50或上面提到的,反過來33-66。目前的比例我認為是完全不合理。如果僅僅是「程序問題」我覺得還好,但目前因為這個程序問題,已經直接影響投票公平性。ffaarr (talk) 2010年9月11日 (六) 11:13 (UTC)[回覆]
另建議,如果怕浪費已投票者的時間精力,也可以折衷,目前投票保留,暫時暫停,大家來討論通過比例應該多少,確定之後再繼續投。ffaarr (talk) 2010年9月11日 (六) 11:21 (UTC)[回覆]
「默認」跟「支持」是不同的東西…。作為那時的參與者之一,不贊同這個說法。ffaarr (talk) 2010年9月11日 (六) 11:49 (UTC)[回覆]
你當然有資格不贊同。--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9月11日 (六) 12:03 (UTC)[回覆]
Douglasfrankfort作為資歷很老的維基人,講的話應該是可信,這隻說明06年時大家不願投票,不願發表意見,不願參與討論,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大家心中是默認應當封禁掉IP用戶創建權的。作為資歷很淺很淺的維基人,我不隨意評論,但不能不讓我評論,06年的投票頁現在依舊可以翻出來,我只從存檔中獲取信息,絕不會隨意揣測當時的維基人的心理活動,也不會代表當時未表態的維基人發表任何意見。-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1:52 (UTC)[回覆]
很好,我也認為你確實就不該揣測「嚴格來說此次投票的通過比率應當反過來,但怕你們接受不了」。既然如此,是否中止此投票或改變任何方針,也應冷靜3天。--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9月11日 (六) 12:03 (UTC)[回覆]
Douglasfrankfort,前半句「嚴格來說此次投票的通過比率應當反過來」是根據06年那次投票名不正言不順所說的,「但怕你們接受不了」是我害怕反對方強烈抵制而提出的,正因為害怕反對方的反對三分之一通過比率,我會才支持通過比率50%。相比較您的「許多方針都是這種樣子通過的,但獲得了社群的默認,表明當時的社群還是支持這些方針的更多。」,我的這句話可不能算是揣測。-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2:14 (UTC)[回覆]
唔?我抵制過你?我沒有這種印象。另外,你最好弄明白這裡面的意思:如果上次的投票是在不成立的情況下通過的,那麼現在就不需要再討論,直接推翻原結論就可以,還用得着「怕誰誰誰接受不了」?為什麼沒人選擇這種策略,反而一再讓步呢?我很感興趣。另外,我就是「當時未表態的維基人」之一。--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9月11日 (六) 12:25 (UTC)[回覆]
我只講「害怕」會被反對方抵制,而不是認準了反對方就一定會抵制。至於為何沒有採取您所說的更好的策略,別人我不知道,對我來說,我一開始並不知道06年的投票有這麼大問題,我一直以為06年時是大家有共識後,決定非短期封禁IP用戶,因為維基百科存檔何其多,我要不經人指點,找不到那次投票的存檔。而當我發現這個問題後,投票都開始兩天了。另外,您如果是「當時未表態的維基人」,那麼肯定您是有資格有權利代表您自己默認支持06年封禁IP用戶的,這點無疑。-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4:42 (UTC)[回覆]
為什麼不直接推翻?因為這件事牽涉太廣,所以還是希望社群能有個彼此都能接受的方式來處理解決這個問題。現下的問題就是,投票開始的太倉促,以致於採用了一個未經充分討論,有一方無法接受的方式來投票。ffaarr (talk) 2010年9月11日 (六) 14:47 (UTC)[回覆]

方針有寬限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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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各位提及方針上有冷靜期,那是否之前的討論可以作為冷靜期呢?—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4:58 (UTC)[回覆]

冷靜期的目的就是要確認各方對於投票規則無異議,但這次是沒有討論投票規則就開始投票了,然後投票開始之後,才補上投票規則(但這個規則卻是還有爭議的)這樣無法說是符合冷靜期吧,我個人是覺得程序細節是還好沒那麼講究。(且維基百科:投票不是正式方針)現在的問題是,如何解決因為沒有冷靜期而帶來的爭議,我們到底要多少%才算通過?既然之前可以投票到一半才補上規則,是否現在投票到一半我也可以自己上去改規則?ffaarr (talk) 2010年9月11日 (六) 15:06 (UTC)[回覆]

暫時性開放 (試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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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上面各位的了解,以及Wikipedia_talk: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討論僵持不下,為什麼不先測試一段時間這個討論我說的「沒有反對三天內提Bugzilla」 (實際上已不只三天了...),我決定提出下列建議:立即開放試運行一個月,一個月後再行檢討,投票繼續進行。短期內提Bugzilla。-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12:03 (UTC)[回覆]

這個地方算是很醒目的了,早期投票的人均看到這個討論,因此,無須再討論,將直接提報Bugzilla,如下:
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12:51 (UTC)[回覆]
三十分鐘內提Bugzilla,請準備開放權限的一刻-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13:59 (UTC)[回覆]
bugzilla:25142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14:23 (UTC)[回覆]
早就應該這樣了。強烈支持。--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4:35 (UTC)[回覆]
好!-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4:39 (UTC)[回覆]
我對此感到遺憾
--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9月11日 (六) 15:04 (UTC)[回覆]
即將面臨匿名破壞的威脅,請做好防護準備。--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9月11日 (六) 15:09 (UTC)[回覆]
對於HW繞過進行中的投票,自行製造共識的行為,在下對此表示強烈不滿。—ATRTC 2010年9月11日 (六) 16:07 (UTC)[回覆]
目前這次在投票頁面中有73位支持開放,有46位不支持,其中全麥麵包雖投了反對票,但是他表明是支持試運行的,故支持率為62%。支持率沒有通過那個有爭議的支持率超過66%的投票規則,但支持者相較於反對者多出27位。我並不想讓中文維基百科變成政治投票的地方,我很想和各位討論,並達成共識,但是在投票頁里,沒幾個人回應我的意見,有人甚至不讓我對反對者的理由提出意見,沒辦法,我只好搬出06年投票的不正當性來說事兒。06年的投票名不正言不順的封鎖了IP用戶的創建權長達4年,當時未達成任何共識,行政員shizhao也說過這是中文維基百科和技術方溝通不夠造成的失誤,所以此次的提案並不是推翻原有既定方針,而是挽回當時的錯誤,無須達到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票。各位反對IP用戶創建條目的維基人們,你們可以試着去回應一下我在投票頁發表的所有針對反對理由的意見,很多反對理由是不夠成熟的。-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6:30 (UTC)[回覆]
真的沒有反對意見嗎?2010年8月7日,AT、Douglasfrankfort和快龍都提出反對意見。而且,要提交Buzilla的事情,為什麼沒有公告?直到提交以後才公告,這算什麼?--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6:44 (UTC)[回覆]
當然有反對意見,但共識不代表全部人同意才叫共識。還是上面說的,到底超過百分之多少才算共識並無明確定論,所謂三分之二的絕對贊同數量那是推翻既有方針用的,06年的封禁就無共識,所以我不能認同三分之二這個標準。現在支持的人已經達到六成以上,我認為已經算是共識了。就算不拿票數說事,誰又去投票頁面與我講道理?至今我針對很多反對票附上的理由的意見都無人回應。又不想討論實質性問題,又要揪住三分之二不放,這叫我如何是好。望飯桶哥哥明鑑。-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6:49 (UTC)[回覆]
我說過完成100個新條目以前絕不投票的。本來這件事情,我也不想插手。算不算有共識,這是有爭議的事情,但是說沒有反對意見,不符合事實。--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7:00 (UTC)[回覆]
如果真的很看重共識的話,那麼應當立即推翻06年封禁IP用戶創建權,立即向Bugzilla提出申請開放IP用戶創建權,如果有反對者的話,再由反對開放IP用戶創建權的人在客棧內提出意見,再達成共識,如果中文維基百科達成了永久封鎖IP用戶創建權的共識的話,再向Bugzilla提交永久封禁IP用戶創建權的申請。這樣才算真真正正的共識。如果社群內真的達成了永久封禁IP用戶的共識的話,我將保證不再叨擾各位。-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7:19 (UTC)[回覆]
這是最符合程序正義的做法。但是恕不投票。--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7:24 (UTC)[回覆]
同意。——虞海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55 (UTC)[回覆]
「至今我針對很多反對票附上的理由的意見都無人回應。」這完全是最初投票規則要求用戶不應在投票區進行討論所導致的,並非他們不想與閣下溝通。—ATRTC 2010年9月11日 (六) 17:15 (UTC)[回覆]
對您提出的這個理由我表示保留,就算不是在投票去提出的意見,也無人回應,例如在討論區內的意見,也不見大家積極回應。況且中文維基百科中連選偉大神聖的行政員都允許討論,不讓討論的規則是沒道理的。鑑於此,我早在兩天(還是3天記不清了)就刪除掉了規則中的「不許討論」。早期的不說,就是近期的意見也沒有人來回應。好吧,拋開一切,現在允許討論,歡迎大家踴躍發言提出實質性的意見,也歡迎意見與我向左的人提出反駁。-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7:25 (UTC)[回覆]

各位,我都想是直接推翻,永久開放的,不過,由於在投票頁中永久開放有人反對,故暫非共識,因此就只提出暫時性開放以滿足大部份人的要求。-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22:46 (UTC)[回覆]

為什麼不等投票完全接受有個定論時再來弄?現在達到66%的比例了?就算你支持比反對多出20位,反對方也有40多人,難道已經有共識了?這樣做實在不妥,望三思。--思源如寧 2010年9月12日 (日) 01:09 (UTC)[回覆]

這根本就是為支持者所做的行為,幾乎漠視了反對者的權益,請HW三思阿三思!
--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9月12日 (日) 02:21 (UTC)[回覆]
既然06年那個根本就沒有共識,理應可以直接推翻;又有大量人建議先開放,以測試其效果;因此,其實投票可以不用開,一早就該直接推翻,請反對者理解。-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02:40 (UTC)[回覆]
那麼其實就根本不需要投票,直接開放即可。但是現在既然已經執行了投票,那麼請按此執行下去。--思源如寧 2010年9月12日 (日) 05:17 (UTC)[回覆]
因為06年封禁不合程序,所以在投票有結果之前應該先回復至開放,再執行投票去決定是否封禁。--onsf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8:48 (UTC)[回覆]

此乃搬石頭砸自己的腳的極為愚蠢的行為。假設有管理員反對此事,是否也可以發到bugzilla要求關閉此功能?這樣走下去不是惡性循環是什麼?—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8:33 (UTC)[回覆]

  • 在下因為網絡問題幾日未上維基,沒有想到這個討論居然發展到如此。或許在下這次要把話說的重一些,如果認為不合適的話,歡迎{{deltalk}}。
強推所謂共識,無視反對意見;強行開投票,無視「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的規則。在下對於HW君此次討論中做法也強烈不滿,這種行為是非常欠妥當、非常不成熟的行為。維基百科要的不是投票大戰,不是三分鐘熱度,不是每隔幾分鐘就能換一個的「新想法」,而是一個能夠融洽的討論,尊重少數意見,能夠真正貢獻智慧的社群。--快龍此致敬禮 2010年9月13日 (一) 12:34 (UTC)[回覆]

我懷疑HW在bugzilla寫的英文能讓人看懂麼?這件事越來越像一個joke了--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13日 (一) 15:49 (UTC)[回覆]

根據Mediazilla:25142的結果,IP創建條目的權限已在UTC時間昨天17時許(UTC+8時間今天凌晨1點左右)被重新開放。--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9月15日 (三) 00:46 (UTC)[回覆]

太好了!我的願望終於實現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09:32 (UTC)[回覆]
HW不尊重行政程序與維基共識,逕行開放。投票真是笑話,中文維基所有行政員、管理員也不用幹了,都給HW幹就好了。—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0:19 (UTC)[回覆]
根據共識上的要求,七天沒有人反對,即成共識,現時投票的人是反對永久開放,只有3人 (約)完全反對開放,但有數十人支持此建議,因此,提報Bugzilla開放試運行實無不妥,亦請勿因此拒絕表態,投票將繼續決定是否永久開放,而目前試運行一天,情況一般,部份條目亦有侵權或快速刪除,與不開放時新用戶所做的編輯無異。-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5日 (三) 12:07 (UTC)[回覆]
直接推翻掉算了,只不過是在Bugzilla換個理由。-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2:27 (UTC)[回覆]
七天內沒有人反對?8月7日你就提出過試運行的建議,那時候是多少人反對?多少人支持?總不能淨撿對自己有利的意見說吧?就算依據的是9月5日提出的意見,到你在9月11日提Bugzilla也還沒滿七天,做事也不能這麼不靠譜吧?--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15日 (三) 13:24 (UTC)[回覆]
HW說的是這個討論,Wikipedia_talk: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討論僵持不下,為什麼不先測試一段時間。-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3:30 (UTC)[回覆]
我知道是這個9月5日的,所以說你們只撿對自己有利的意見說.--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15日 (三) 13:40 (UTC)[回覆]
根本就是避重就輕,A方案還在投票,眼見不能通過,趕緊改個名目提B方案上來緩緩情勢,我是台灣人,這種做法我看多了。我依上面各位的連結過去看,看到3:2的反對共識,投票失敗後,沒想到有人開一話題,三兩人自說自話又重啟通過此一提案,你們還尊重投票的維基人嗎。還說沒人反對,是大家懶得理你們沒想到竟然有人會這樣搞吧!你再開個投票看看,我立馬反對!—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4:46 (UTC)[回覆]
那個討論的的確確沒有人反對,且討論在公告板上放了幾天,我只能說確實是有點投機取巧,鑽了空子。但疑惑懷德閣下所說的「A方案還在投票,眼見不能通過」是指什麼?-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5:06 (UTC)[回覆]
「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不是正在投票嗎?難道在此一A方案投票完成前就去動IP權限是明智的嗎?更何況針對「試運行」的提案還被投票否決了!我對此議題沒有興趣也沒有投票,可是我就是看不過去不尊重行政程序與選票的行為。投票是維基取得共識的重要根基,根基若能操弄,以後任何議案也不用投票了。反正投票不過可以怪比例不對、可以怪以前的維基人提案過時,然後逕自運行自己的腹案,怪東怪西的時候卻不想想為什麼在提出方案前不先針對這些細節取得共識。—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5:21 (UTC)[回覆]
前面的東西我不回應,因為不是我提報的。後面的那個怪東怪西恕在下不能苟同。我提出的比例是55,相較於一位維基人在投票後臨時寫的規則中的三分之二絕對多數票,這是很公平的一個比例。至於你說的「以前的維基人提案過時」,我實在無法理解你的意思,你是在說06年的提案麼?最後,在投票開始前去的細節的共識談何容易。儘管我、HW、Symplectopedia三人都是堅定的支持開放,但三人行事做法完全不同,又不是一個政黨,如何在投票前商量對策。-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5:31 (UTC)[回覆]
我重點針對下面那個標題做回應:「試運行就是違反投票原則」!上頭HW竟然回答試運行有「數十人支持」,真正混淆視聽!試運行投票明明只有2人贊成,有3人反對。(另外,我也反對在開放IP權限投票完成前,就針對試運行進行投票)—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5:36 (UTC)[回覆]
那麼建議您去HW的討論頁說明。-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5:54 (UTC)[回覆]
這不是私事,為什麼不能公開討論?—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15:56 (UTC)[回覆]
請HW出來正視問題。察整個討論過程,幾乎是HW一人在翻雲覆雨,不斷的更換議題、規則,只做對自己有利的解讀。這種操作是在不應當鼓勵。--快龍此致敬禮 2010年9月16日 (四) 05:19 (UTC)[回覆]
(:)回應WiDE,自然是需要公開討論,我只是建議你去HW討論頁說明情況,讓他留言此討論,免得這邊說的熱火朝天,當事人卻一頭霧水不知情。-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52 (UTC)[回覆]
試運行已經被暫停了,可憐的Bugzilla。--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46 (UTC)[回覆]
草泥馬,我都完全不瞭解發生甚麼事。作為一個註冊用戶,我只是對IP用戶創建條目的權限被取消感到可惜。 讓IP用戶只創建條目+1個IP對相同條目有限的編輯數,我覺得很能吸引網友參與編寫維基。還有一件事,這個權限被緊急取消僅僅是因為政治事件,這不是為反而反了嗎?維基不應該是這個樣子的。Ivantalk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24 (UTC)[回覆]
中文維基容不下「他們」以外的東西,都快要變成老人政治了,在出醜於世界之前乾脆提個動議,將中文維基早日關門,免拖累華人地位。--Kelvin Kent Oliver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1:41 (UTC)[回覆]
容不下小圈子以外的東西,跟很多華文論壇接近。沒想到今天維基百科的用戶會變成這個樣子。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21:52 (UTC)[回覆]

我原先投的是反對票,但我接受這個折中方案。只是希望大家做好準備,應對可能的破壞吧(到了戰鬥的時刻了)Etrebil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11:57 (UTC)[回覆]

試運行就是違反投票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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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維基的間歇性活躍者,這個問題,有些朋友如果認為無須投票,直接搞定即可的話,不知為何維基要在那麼醒目的位置提示參與此次投票和討論?2006年不成熟是2006年的事情,說難聽點這連民法的訴訟期都過了很久了。「治癒」兄的心情我當然理解,但一事是一事,何須牽扯那麼多。依我說,按照66%,恰恰說明,此時不應該開放IP用戶的條目創建權。在現在的投票結果是,更接近50,而不是66(當然結果一會一變)。這種情況下,應該是維持原狀,直到有新的投票結果出現。中文現在的投票是要「開放」,現狀是「不開放」,那麼如果支持的只有50幾,主事者我認為應該以「不開放」為妥。當然,如果投票不是「開放」,而是「試運行」,我不敢說結果怎樣,也許會支持得人更多一點。但既然「投票」是一件進行中的大事,我覺得就是這樣的。如果有人認為,這個投票投一半就可以廢除,那沒事招我們進來幹什麼?試運行,就是開放,既然開放的支持度沒有那麼高,那麼就意味着任何形式的開放,都沒有在此次投票中通過。如果要尋求新的妥協方案,應該在先結束此次投票以後。我還是喜歡事情一件一件來。 keating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12:59 (UTC)[回覆]

其實我很想知道為什麼是66%而不是50%,如果換成投是否繼續封禁那就只要33%支持率就行了?--Cylbf2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14:45 (UTC)[回覆]
為什麼要有訴訟期這個東西?很為幾十年前的案件很多證據的消磨掉了,但4年前的討論和存檔赫然在目,各位可隨意取看,不存在證據不足的問題。如果較真兒,認死理的話,應該是反對方超過66%才繼續封禁IP用戶創建權,但唯恐維基人反彈,才提出比較公平55開。簡而言之,要求三分之二絕對多數票的提案應當只適用於推翻固有政策,這次的提案不能算作推翻固有政策。-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16:22 (UTC)[回覆]
不得不感嘆這效率的低下,建議開放ip新建條目的權限在暑假就開提起並投投票,現在都九月中了,一點進展都沒有,還在互相爭個不知所謂。不先測試看效果,光說破壞性有多大有什麼用。不但用刻板印象看ip用戶,連好不容易的測試機會都要用某種理由給幹掉。就反對者的意見重要?前面也有說了,建議測試的方案沒人反對自然會被有人認為是默認了。就如有反對者所言,支持者當然只是代表部分人的意見。但不要忘記註冊用戶也只是維基人的一部分,也只是代表註冊用戶的利益。

要不直接建個ip區,由ip用戶來管理,ip用戶可以自由新建、編輯和監督違規內容。此區註冊用戶沒有條目編輯權,只能在討論頁發表意見。--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8日 (六) 16:36 (UTC)[回覆]

支持開放IP創建神之天皇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11:04 (UTC)[回覆]

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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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夢到遙遠的未來~

某天,「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第三次遭到否決,於是HW發動第四次投票。
接著,「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第四次遭到否決,於是HW發動第五次投票。
..........zzzZZZ
終於,「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在第(N+1)次投票通過了,真是可喜可賀!
自此,「Wiki百科」改名為「HW百科」,此後天下太平,世間再無爭紛,三呼HW萬歲萬歲萬萬歲。--Perfect End--

本人擔心以上夢境成真,所以提出下列意見:

(一)有關反對開放IP用戶一事,我提出了許多「不同角度的看法」,請參見編號61的反對投票。
(二)投票結果『否決開放』,『試行開放』相當於沒有意義,且為了「尊重投票結果」,應『立即停止試行』。
(三)四年來,「同一議題,遭到兩次投票否決」, 首先已違反國際慣例「一事不再審」,其次「證明維基的民意不贊成開放」。本人建議:(1)為了尊重投票結果,本案八年內不可再次投票。(2)為了尊重民意,本案第三次的投票上限應提升至80%,並逐次提升。
(四)我建議「贊成開放的維基人」換個方式去達成「你們想要擴張條目數量的目標」,我認為你們可以做個「模板幫助工具」之類的東西,去引導並教導IP用戶註冊帳號,將時間精力花費在更有意義的事情上。
中華民國維基人() 2010年9月24日 (五) 19:12 (UTC)[回覆]
(×)抗議。今天忙了整日,下半夜才吃到晚餐,無意翻回方針討論,即刻令本人消化不良。我發覺你的字裡行間無不展示著你豐富的藝術細胞,及令人噴飯的幽默細胞。一會民主,一會否決,冷不丁還搞出個「八年」,「80%」,你以為你是喬布斯,可以發瘋都會有人追?你以為人人都跟你一樣,沒事天馬行空胡言亂語再回頭自我欣賞一下?夢話剛被人批的狗血淋頭,還跑回來丟人現眼。百年國慶就快到了,你別連中華民國的招牌都不放過好不好?你看看這裡有幾個維基人像你這般缺乏基本邏輯和常識?動輒談民主,投票,國際慣例,除了拿些流行詞語東拼西湊之外,你還有甚麼能耐?要談民主,就到真正需要民主的場合,客觀的,善意的,成熟的去談,去做。人家在這裡的發言,都是基於維基百科的,有理有據的討論。你談的是甚麼?天南地北,胡亂湊合。你要發表建議,就應該基於事實,提出客觀、公正、可行,可能獲得認可的方案。我自己在想,之所以是自己在想,是因為沒有根據便亂講話會被人笑話。我在想甚麼呢,我在想一個病症叫做"Mental disorder",是不是有活體病患出現在面前了。像你這種思維混亂缺乏常識的人,不配在這裡對著維基百科方針亂彈琴,更不配抹黑民主,敗壞中華民國。像你這種人,若真參與民主活動,更不知要對民主制度造成多大威脅。請不要再繼續玩弄民主,惡意對待IP用戶,不要再任性的胡言亂語。如果你有看法和建議,就客觀公正的講出來,不要不經大腦思考,亂噴一氣。說實話,我之前看到你貌似用詞文明,格式整齊,尚以為你是認真參與討論的,可時間久了,你發言多了,我才發現你思維方式的不協調,極端的自我中心,容不得半點異見思想。在你身上能看到民主的影子嗎?不,只有偏執和神經質。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20:37 (UTC)[回覆]
提醒各位,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另外請注意不要人身攻擊。—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1:00 (UTC)[回覆]
(:)回應:「這位IP用戶的謾罵,匿名不用負責,已經證實了大家的擔憂」。有關您對本人的批評指教,回應如下:
(一)創建帳號一點也不難,開放試行至今也不過20來個IP用戶,為了這些少數人,我們百餘人爭論了一個月,你們就不能花兩分鐘去註冊嗎?閣下「諷刺我沒善意、不成熟」,那麼能否請您善意且成熟的花費兩分鐘去註冊帳號,帶頭做為表率,化解這一個月來的爭紛?
(二)HW有過多次不尊重投票的行為
(1)在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Shizhao/第4次對Shizhao的要求過苛。--Mewaqua 2010年4月4日 (日) 15:18 (UTC)[回覆]
(2)從User_talk:Lotusfield一事可見其素質--Johnson Lau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09:15 (UTC)[回覆]
(3)將其他人的投票視為無效?? 那一條方針給他這樣做的權力,哪條方針允許投票理由不正確就算做無效??為什麼他能這樣做?Woodstockstyle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16:48 (UTC)[回覆]
(4)同RokhWoodstockstyle 看法,亂改投票這是不容許行為!簡直是作票行為。All my loving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08:58 (UTC)[回覆]
(5)HW的行事實在難以捉摸,例如今年4月提名Jimmy xu wrk成為行政員(見Wikipedia:申請成為行政員/Jimmy xu wrk),到了6月卻又提請解除Jimmy的管理員權限(見Wikipedia:管理員解任投票/Jimmy xu wrk)。--Mewaqua (留言) 2010年6月16日 (三) 01:15 (UTC)[回覆]
(三)本人相當尊重投票制度,故在「該投票頁面」相當認真的參與討論。而此處討論的話題「無視投票結果,執意開放試行」、「不尊重民意,意圖重新投票」,本人認為只是鬧劇一場。
(四)維基百科的發言都有歷史紀錄,您的發言「由始自今都是贊成開放」的一方,而我的發言「由始自今都是反對開放」的一方。同樣是堅持己見,為何您是客觀公正可行?而我卻是極端的自我中心、偏執和神經質?
(五)閣下「諷刺我極端的自我中心,容不得半點異見思想」,對我前段所述第四點的「妥協方案」視而不見?究竟是誰偏執?
(六)你曾經說過「這個IP並非你唯一的IP」,換言之此IP有多人使用,若這IP因為你的惡意謾罵而被禁封,導致其他人的權益因你而受損,這就是你所謂的客觀公正嗎?
(七)閣下「諷刺我思維混亂缺乏常識」,那麼就請您不要再拐彎抹角說些不著邊際的話,請您針對本人的意見提出更切實的反證。
摘錄如下:
(1)維基百科創辦人Larry Sanger的目標,就是消除匿名用戶,要求真實姓名和身分,使百科內容更為純熟。
參見:(A)維基百科創始人推出新站 專家做編輯
   (B)大眾百科
   (C)對維基百科的批評
(2)許多人提到的溝通問題,既然IP用戶有新創建條目,而溝通協調時卻找不到對象,該怎麼做?
(3)浮動IP者可被多人共用,若某固定或浮動IP是多人共用的Proxy,或是某公司的對外IP,禁封會牽連太多無辜者。
(4)由於手持設備使用無線網路上網的人數大幅攀升,根據CNN報道,IPv4將在一年內用光,必須加速啟用IPv6。
(A)請教您兩種IP用戶頁該如何對應?抑或您根本不在乎,只顧自己使用方便?
(B)IPv6的用戶頁將成長8*10^28倍,請教您是否能明白其中帶來的問題?
中華民國維基人() 2010年9月25日 (六) 06:49 (UTC)[回覆]
(:)回應,第一,注不註冊,不是「花兩分鐘」的問題,而是用戶的自由,這權利神聖不可侵犯,就如同我信基督,你信佛,他信伊斯蘭一樣,你不能為了化解矛盾強制我信佛,我也不能強制他作表率信基督。隨意褫奪他人對註冊與否的選擇權,根本與流氓行為無異--你可以去問問飽受折磨的法功學員,「受迫害這麼多年,你們就不能聽中共的話別煉了嗎?」相信會有類似的回答。我曾兩度有用戶名,但對榮譽、積分毫無興趣,而又討厭任何個人資料被體現的我,終究發現應選擇不註冊。對於用戶識別,我喜歡2ch的模式。
第二,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投票絕不是解決問題的最終途徑。
第三,就算真的應該民主,該投票僅允許「會員」(註冊用戶),而且是「高級會員」(自動確認用戶)參與,沒有了事主群體IP用戶的參與,讓註冊用戶來決定IP用戶的權利,就如同讓中共政權的「人民代表大會」來投票決定中華民國的總統或制度,請問這符合民主理念嗎?如果閣下愛好政治,更應該從中共政權在西藏新疆的醜態中,吸取教訓。
第四,技術問題,不應凌駕於原則問題之上,即使技術問題難於解決,亦應做最大限度的努力。
第五,前述第四點「引導並教導IP用戶註冊帳號」根本就不是甚麼「妥協方案」。你當可以建議新訪客註冊帳號--事實上,維基百科的介面已經有相當多的建議。但對決定放棄諸多benefits而選擇不註冊帳號的用戶而言,強拉註冊是對其思想的強姦,「教導」一詞亦是對IP用戶的侮辱。
此外,我堅持我的陳述,IP用戶具有與註冊用戶同等之權利和地位,乃是藉由維基百科屬全人類所有而來,此乃法律因素,不容註冊用戶隨意褫奪。 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7:25 (UTC)[回覆]
回應中華民國維基人

1、意見看過了,但是那些理由我不認為足以支持無差別禁止ip用戶創建條目,我覺得是因噎廢食。之前在User talk:Edouardlicn也有很多維基人提出回應。(不過現在要查歷史頁了) 2、結果並非否定開放。建議試著去了解一下整個投票過程的狀況及其中的問題(雖然有點混亂) 3、此議題何時曾遭兩次否決?八年內80%實在是狀況外的提議,我不回應了。 4、開戶ip用戶創建條目的原因遠不只增加條目,這樣的反駁沒有任何意義。ffaarr (talk) 2010年9月25日 (六) 01:20 (UTC)[回覆]

中華民國維基人你在搞笑麼?IP用戶哪來的用戶頁?-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7:31 (UTC)[回覆]
很少存在的吧,簽名也不會有連結,不過我確實有建一個用戶頁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7:49 (UTC)[回覆]

@中華民國維基人:我不否認某些投票組織者的幼稚行為,但對於結果處理我已經在投票頁的結果討論中提及。我不會像某些人那樣用不理智的手段去解決問題,我更希望一次性干手淨腳地處理完。同時我也不希望社區會在50%-60%的區間裡產生不必要的分裂。其實所謂的IP創文權問題,說白了就是「權利」和「影響」之爭。社區為此事爭來爭去不值得。-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7:42 (UTC)[回覆]

回應61.206.112.126

1、哼!爛蝦麻想吃天鵝肉,身為匿名就應該安分點,總有一天註冊用戶會被你所感動,說不定就讓匿名有投票權也說不定
2、你說你被思想上的強姦,那我告訴你,我們註冊用戶已經被匿名用戶精神霸凌了好幾年啦
3、如果你認為開放匿名創建條目和更多權力,就能讓維基百科運作和條目數更好更多更強大,那未免也太看高自己了吧?
4、--海藻腦袋~YA!古埃及建築 2010年9月25日 (六) 08:14 (UTC)[回覆]

我覺得沒有必要將重要的決定交給一些思想幼稚的人去討論。你們有權投票,但不應該由你們去組織。我指誰就不用說了,大家心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8:24 (UTC)[回覆]
囧rz……我在此無情踢爆,上條所指之人,應為j87j8787,別名海藻腦袋。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8:33 (UTC)[回覆]
建議你去當貳周刊水果日報的董事長。--海藻腦袋~YA!古埃及建築 2010年9月25日 (六) 08:45 (UTC)[回覆]

「IPv6的用戶頁將成長8*10^28倍,請教您是否能明白其中帶來的問題」這個問題的條件和結論都無法成立:

首先,IPv6的地址總數是2^128個,而不是什麼8*10^28;其二,IP用戶不擁有用戶頁,只擁有用戶討論頁,且用戶討論頁只有在有人留言後才會創建;其三,目前維基百科編輯次數最多的用戶也才只有20來萬次編輯(User:P-bot),怎麼可能會在短時間內創建出2^128的頁面?哪怕單從技術層面說也說不通,如此多的頁面早已超出MySQL中頁面id字段的上限,況且就算1秒創建10個頁面,創建如此多的頁面共需 34028236692093846346337460743176821145.6秒,合計 393845332084419517897424314157139.13362963 天,1079028307080601418897052915499.011325013年,比銀河系的歷史還要高出近20個數量級。

其他回應見此處。--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9月25日 (六) 09:04 (UTC)[回覆]

o(∩∩)o...哈哈--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9月25日 (六) 09:28 (UTC)[回覆]
囧rz……,Shizhao也會笑耶…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9:50 (UTC)[回覆]

暈死,怎麼還有人在說IPV6。還有我上面說的某人不是海藻腦袋。雖然我們意見相反,但我的確不是指他。-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6:26 (UTC)[回覆]

(:)回應,抱歉,經已劃線修正。61.206.126.130 (留言) 2010年10月2日 (六) 16:55 (UTC)[回覆]

參考英語維基的解決/妥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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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就是給本次投票設下66%門檻的「罪魁禍首」(苦笑中,除了「始作俑者」、「經手人」等貶抑諷刺意味濃烈的詞語外,一時間實在想不到甚麼中性的名詞能用得上),因此可以說是直接導致了現在的「50%還是66%」、「投票是否有效」等額外爭議。而我相信「經手人」是應該負責任的(再苦笑),所以覺得有需要在這裡澄清一些問題,調和一下矛盾,協助達成(理想中的)共識。

應當說明,在下作為中文維基的偶爾參與者,無任何管理權限,編輯次數也低於不少活躍用戶,竟然逕自給這場重要的投票訂下了包括通過門檻在內的一系列規則,真的很「不該」(三苦笑,諸位聽得懂就好……)。現在反思一下,這事留給較有經驗和聲望的管理員或行政員比較恰當,進展也許會比較順利。然維基百科貴在勇於嘗試,鼓勵參與者主動,以良性的討論和實驗,推動發展方針政策。在下在投票開始前,已經提出要訂立規則,經過一兩天的冷靜期後才開始投票[3]。然而當我再檢查的時候,竟然已經有二十多人投了票,為了維持投票的秩序,我建立了一些臨時規則。當中我參考了一些投票的慣例,和Wikipedia:投票中各種投票的門檻(十一有六都建議支持票要達到或超過2/3),還有一個小小的測試:有感於早前在客棧的初步投票中討論串混雜,為了版面整潔和便於點票,於是規定把討論移出投票區[4]。我當時視這些規定為初版而非定案,是可以討論如何改善的,畢竟規則要依賴大部分參與者主動遵守,而後來投票區不允許討論的規定沒有獲得廣泛接受(proved to be unpopular),被刪除,就是規則演進改善的例証。現在反思,我當初建立規則時應該更強調它的臨時性(例如用「臨時規則」作副標題),這樣才更友好、更顯有商有量,容易為大家接受。

但現在我們有另一個難題,不少人反對66%的門檻,認為50%才是合理,更認為規則未定投票便開始,所以應該作廢,但又已經超過100人在「臨時規則」下投了票,貿然作廢投票或變更門檻可能會令上百名投票者(特別是當中支持66%門檻者)忿恨不滿(bitter)。其實英語維基剛剛進行過一項關於Pending changes(引入條目審核機制)的重大投票,處理方法可供各位參考。簡單來說,2008年6月時維基媒體基金會副總裁Erik Moeller(之前是理事會成員,也是英語維基的極資深用戶)為永久啟動條目審核機制設定了至少66.67%的門檻("a very large majority, at least two thirds, is generally necessary"[5])。而2個月前審核機制試行,前提是如果今次投票不通過,審核機制應該關閉(...the default being deactivation.)。結果407票支持繼續進行條目審核,217票反對,44票「其他」(主要為反對整個表決過程或其中規則),支持率65.22%(已經不算「其他」票,否則更低,僅約61%),未過66%(從此事可見英語維基仍沿用66%作為重大議題的通過門檻)。結果Jimbo Wales介入,面對「否決一個有65%支持率的機制」和「投票不通過也不關閉審核機制,違反基金會高層承諾」的兩難,決定把測試期延長6個月,期間改善審核機制,再舉辦投票,重複直至支持度通過永久保留為止("Iterating until we get strong enough support to call it stable and keep it permanently.")。反對者指摘Jimbo食言,在Jimbo的用戶討論頁與他展開激辯,但Jimbo堅持不會關閉一個有65%支持率的機制。("A position is supported by 65% of the community - I won't defy them and shut this thing off.")整個辯論看這裡

各位,Jimbo的話固然不是聖旨,因為語言的障礙他也不可能干涉中文維基的運作。但他的決定對我們有否參考價值?我相信這是肯定的。當一個重大議題的支持率處於50%-66%之間的灰色地帶,要避免社群分裂的話雙方都需要妥協,互相作出讓步,維基是個百年大計,時間多的是,以時間換取空間,很多時都是個較為可行的中途方案。

因此,我建議把一個折衷方案,應用於本次投票及以後的投票中(在Wikipedia:投票裡另定「雜項投票」的門檻):

  • 支持率 <50%:不通過
  • 支持率 >66%:通過
  • 支持率界於 50%-66% 之間(包含):試行2-3個月,後再次投票表決,直至上述支持率之一出現

接下來,在下因事要離開一段日子,大家如果覺得有用歡迎參考修訂,不然就當給社群貢獻談資吧。--Computor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1:09 (UTC)[回覆]

贊成妥協之方案。--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9月12日 (日) 01:24 (UTC)[回覆]
(+)支持並建議寫入WP:VOTE。-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02:00 (UTC)[回覆]
同意妥協之方案,很感謝computer兄的努力,很抱歉我在昨天的發言討論中口氣太重,但我目的不是要指責您,而是很急切希望有個能解決的方式而不是讓問題持續下去。的確在那個已經投了20票的緊急當下,什麼作法是最適當本來就不是很容易的。ffaarr (talk) 2010年9月12日 (日) 02:40 (UTC)[回覆]
如支持此方案人數達5名以上,而且反對低於34%,那麼便即時套用於本次投票以免爭議。-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02:42 (UTC)[回覆]
支持妥協方案。不進行測試的話,正反雙面的意見很多都只建立在推論和假想上,難以說服對方。不過最好能明定出測試期的範圍,免得到時又出問題。--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2:51 (UTC)[回覆]
中間落墨,2.5個月吧(四苦笑)。再想一下,3個月也長了點兒,其實我個人相信要試試IP破壞者會否僅因容易建立條目便蜂湧而至,娛樂點用俗語說,是「賊佬試沙煲」——一試便知(大概意思同「立竿見影」),一個月已經十分有餘了,不過這麼快又重新投票,一些較慎重的用戶可能會有意見。--Computor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3:10 (UTC)[回覆]
要投票的人都投了,建議縮短至一周以便盡快通過。-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03:20 (UTC)[回覆]
可能等到Bugzilla那邊終於處理我們的請求時,我們的投票也剛好結束……(笑)--Computor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3:29 (UTC)[回覆]
連wikitech-l也發了。-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2日 (日) 03:32 (UTC)[回覆]
還是讓我們多聽幾個表態吧。--Computor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3:37 (UTC)[回覆]
同意樓上的意見,有些事情太操之過急反而不好。--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3:48 (UTC)[回覆]
(+)支持 實驗對大家都有好處。--Cylbf2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6:38 (UTC)[回覆]
  • 少數人的投票不要以為代表幾十個反對者的意見--219.73.32.160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7:23 (UTC)[回覆]
  • (+)支持,先支持你勇於承認錯誤的精神,後支持你的解決方案。我覺得你的方案日後可以作為一種參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0:33 (UTC)[回覆]
  • (+)支持。其實我最同意的是治癒說的「支持率0%-33%封禁,33%-66%試運行,66%-100%全面開放」,這樣也可以避免任何議題一改成否命題、66%就變成33%的問題。但是似乎無人支持治癒的意見,那麼退而求其次,我支持Computor的妥協方案。
  • (!)意見,這樣如何?
  • (!)意見,對試運行作出投票:
    • 支持率>66%,立即永久開放直至被推翻
    • 33%-66%,開設第二輪投票決定開放時限,選項有:一周、兩周、一個月、三個月、半年、一年,不設反對開放,原因是要反對的早前就已反對
    • <33%支持率,繼續永久禁止直至下次推翻
    以上-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7日 (五) 14:00 (UTC)[回覆]
  • (+)支持試行。--石添 小草 (talk to me) 2010年9月17日 (五) 15:27 (UTC)[回覆]
  • (!)意見 如果將投票換成」是否繼續關閉ip創建條目權限「,那麼現在投票的支持者將變身為反對者,只要現在的支持率大於33%,是否可以理解為,根據投票結果,ip創建條目權限就該開啟。我反對66%的標準,它使得反對者和支持者之間的權益不平等,反對者的投票擁有更大的話語權。所以我希望是55對等權利。--HuMeng/Kuka對話 2010年9月17日 (五) 17:07 (UTC)[回覆]

「33=66」將會令維基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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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不想理會維基的事務,但路過看見有人說要寫入甚麼WP:VOTE,似乎不能不說兩句。我認為以上Computor提到的妥協先例是絕不能開的。

任何投票議題A只要一改為~A,66%隨即會變成33%。問題是投票議題應該定為A還是~A?雙方一定會引起極大爭論,因為勝方立即會變成負方,負方立即會變成勝方。如果我們再為此爭論定一個66%的投票B,那麼應該用B還是~B?結果仍然要爭論,且會永無止境。

因此,任何投票都應該且只能用50%去解決

甚麼時候要用到66%?就是要修改國家憲法的時候,因為憲法最初的制定是非常嚴緊的。至於維基百科,若要由CC3.0改為其它版權,或者要引入審核違反當初的自由原則,就要用到66%,但其它所有行政上的決定,全部都應該用50%,否則會出現很多A還是~A的問題。

今次投票既然不是修改憲法,就應該用50%。憲法級的66%是不能亂用的,亂用的結果是:將來有更重要的投票出現時,有心人自然有方法將33變成66,去扭轉投票結果,長遠搞下去,只會令維基大亂。我要說的就只有這麼多了。 123.202.62.80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7:21 (UTC)[回覆]

那是你一廂情願的事,遊戲玩到一半先改遊戲規則,還搞投票做什麼?而且別扯談到憲法,像這樣按自己喜歡加兩句規則的地方,居然把幾十個反對票不當一回事,私自製造共識的地方,已經亂了,還妄想這裡有法治?--219.73.32.160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7:29 (UTC)[回覆]
建議再加一條:「投票議題必須以改變現有狀態的形式描述,不得以維持現有狀態的形式描述。在投票結束以前,任何以『試運行』、『試驗』的名義,試圖改變現有狀態的行為,都應當視為破壞行為。」--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8:14 (UTC)[回覆]
同意愛學習的飯桶的意見。—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0:35 (UTC)[回覆]
  1. (+)支持--同意愛學習的飯桶的意見,豈不然發起投票的人輸不起愛改就改,還要投票幹麻,豈不是獨裁主義--Honmingjun--銘均 2010年9月19日 (日) 04:30 (UTC)[回覆]
在正常的議題中,飯桶提的規則應該是有助於讓投票的執行沒的爭議。不過以當前的這個議題來說,光是定義「現有狀態」就有爭議了。支持開放的一方可以認定現有狀態是「暫時禁止ip用戶創建條目」(根據2006年的決議)如果要「永遠禁止ip用戶創建條目」才是改變現狀。反對的一方則可以認定現狀是「禁止ip用戶創建條目」。這樣還是有爭議存在。ffaarr (talk) 2010年9月16日 (四) 10:57 (UTC)[回覆]
着眼未來嘛。可以這麼靈活的議題,真的不多。--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6:53 (UTC)[回覆]
  1. (+)支持--如果投票只有兩方,卻要求支持率要達到66%才會採納支持者意見,那反觀之,反對率只需達到33%就可以採納反對者意見,每一個人的投票為什麼反對者比支持者有更大的權重?我的意見是建立遊戲規則時方可採用2/3支持率才能通過,例如就「是否採用2/3的支持率作為執行標準」進行投票,當支持率達到2/3時,我們就可以採用2/3作為以後投票執行標準。如果沒達到2/3,那麼就該修改投票為「是否採用1/2的支持率作為執行標準」再次進行投票。--HuMeng/Kuka對話 2010年9月18日 (六) 04:58 (UTC)[回覆]

Wikipedia: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的支持率似乎有下降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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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天,Wikipedia: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的支持率似乎有下降的趨勢。9月9日,支持率為63.33%;9月11日,支持率為61.54%;今天早上,支持率為59.375%;現在再一算,只有57.64%。我花了多少心血和時間說服各位反對者,可換來的竟然是這樣的結果。再過一個星期,到投票結束時支持率能否超過50%,誰也說不準。

我以前始終不理解為什麼居然還有人反對允許IP用戶創建條目。現在我終於知道了原因。那些反對者的理由雖然五花八門,但大部分可以歸為三個原因:一、擔心會有更多破壞。二、會增加巡查員的負擔。三、註冊帳號並不難

現在我要告訴大家,這三個反對原因都是站不住腳的。

  1. 擔心會有更多破壞:剛加入維基百科時間沒多久,對維基百科還不夠了解的人,才會有這樣的擔憂。他們沒有監視過最近更改,不知道中文維基到底有多少破壞,也沒有把中文維基百科的破壞情況跟其他語言版本作比較。看一看這裡就知道,其實中文維基的破壞遠不如許多其他語言版本嚴重。
  2. 會增加巡查員的負擔:這也是對維基百科不夠了解的人才會說出的原因。現在中文維基百科每天增加100-150個條目,其中大部分條目都沒有問題,只有大約30個條目是不合格、需要掛模板、需要刪除的。30個條目是怎樣一個數量呢?說實話,每天給30個條目掛模板、維基化、提交刪除,只需要一個人就夠了。不信的話,你們下個星期不做任何巡查工作,只由我一個人來做,你們看看。而現在有79名管理員和74名巡查員,如果還擔心不夠的話,那就是杞人憂天了。
  3. 註冊帳號並不難:沒錯。但要知道,並不是人人都這麼想。有些人因嫌麻煩或其他原因,不管你怎麼勸說他們他們就是不願意註冊帳號,你能對他們怎麼樣?舉個例子,于特森條目就是因中文維基禁止IP創建條目而推遲了好幾天才創建。2008年初,87.122.94.169在許多語言版本創建了這個條目。但因為中文維基禁止IP創建條目,所以該IP沒有在中文版創建這個條目。後來我在Wikipedia:最多語言版本的待撰條目列出了這個條目,才有人創建。波斯語維基百科也是禁止IP創建條目,所以fa:یوترسن到2009年才被創建。

除了這三個理由之外,還有「近期發現有人會不定期提刪ip用戶的對話頁」、「中文wiki內容少完全是因為很多人把心思放在了一些無聊的內容和編輯戰上」等反對理由,更是荒唐至極。

那麼再看看那些支持者和反對者的資歷。支持者中有11名管理員,反對者只有3名管理員。支持者中有15名巡查員,反對者只有7名。除了已經參與投票的人以外,還有許多人被過濾器擋了下來而沒有參與投票,這些人都沒有達到自動確認用戶資格:[6]。這些用戶中,也是反對的比支持的多。這說明了什麼呢?說明了大部分對維基百科已經很熟悉的人,都支持允許IP用戶創建條目。只有那些剛加入維基百科沒多久,或編輯次數不夠多的人,才會投反對票。

說到這裡,大家也許會想到:Shizhao的第四次罷免案也是這個情況。那次投票,也是資深的用戶都反對罷免Shizhao,資歷不足的用戶才贊成罷免。剛加入維基百科的人,剛遇到Shizhao,往往給他的第一印象是:Shizhao只會回退和提刪。在維基百科待了一段時間以後,才慢慢地意識到,Shizhao所做的每件事都是為維基百科好的。

那麼現在應該怎麼辦呢?再繼續對反對者進行勸說,恐怕是行不通了,已經有許多人對我和User:治癒不停勸說反對者的行為表示不滿了:Wikipedia talk: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給部分維基人的話。乾脆把投票資格提高,禁止註冊時間少於30天及編輯次數少於500次的用戶參與投票?我知道大家一定會反對。我以前在互助客棧也提到過要提高投票門檻(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0年8月#建議提高投票門檻),遭到大部分人的反對。那麼還有其他辦法嗎?我反正想不出來了。岳飛北伐,明明可以收復中原,統一中國,因秦檜的阻撓而功虧一簣;康有為推行變法,明明可以富國強兵,因慈禧的反對而終歸失敗;維基百科允許IP用戶創建條目,明明可以大大增加條目數量,會不會重蹈秦檜和慈禧的覆轍,就看大家的投票了。現在離投票結束還有一個星期,我花了好幾個小時寫出這一段話,是希望有更多人能支持開放IP用戶創建條目的權限。當然,在接下來的幾天中支持率會有什麼趨勢,就很難預測了。但是,不管這次投票是成功還是失敗,我始終認為,允許IP用戶創建條目有百利而無一害。--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7:30 (UTC)[回覆]

岳飛和康有為都出來了。--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8:20 (UTC)[回覆]
雖然我是支持開放的,但近來覺得閣下的行事作風不是很恰當。就閣下上面這段話來說,我覺得非但不能讓更多人認同閣下的主張,反而只會讓更多人反感。就閣下上面的言詞來說,我個人感覺到有在暗示反對方的資歷不夠,投票不夠深思熟慮,而最後一段拿歷史典故來比喻又似乎有在暗示支持開放IP創建權才是正確的,而反對就是不理性,是在阻擾維基的進步。基本上這樣的言詞一出來,恐怕只會讓人對支持方感到反感。
這一次的投票我覺得有一部分的問題就出在太快,很多事情都還尚未處理好就急著進入下一步驟。即使是為了維基好,這樣作仍會引發不好的後果。我可以理解閣下強烈希望能夠開放IP創建權,但是閣下的舉止實際上是在激起反對者的防衛心態,恐怕只會事與願違。如果這個提案未獲通過,那可能是因為支持方的意見沒有能夠好好地傳達給社群,或是其他的因素,雖然遺憾但也只能日後檢討再等候時機重提,而不是認為這是正確的就硬是要它過。另外在投票進行中有人提出的各種針對此投票的問題,亦能佐證這次投票的確是過於急促以致問題不少。
既然要投票,就該尊重少數方的意見。如果認為投反對票的人沒有好好理解支持方提出來的理由,為什麼不檢討看看是不是支持方在表達上出了問題才導致意見沒有很好地被社群理解。這樣子半強迫對方接受自己看法的言詞,實在不是很好的表達方式。以上是我的一點看法。--祥龍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8:33 (UTC)[回覆]
「乾脆把投票資格提高」這種話竟然也說得出來,那何不「乾脆把創建條目的權限提高」呢?—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6:17 (UTC)[回覆]

(:)回應:很高興看到對在下方案正反兩面的意見,特別感謝反對在下方案的幾位IP用戶,他們使我們能以另一新角度來看建議的方案(雖然在下很希望該「幾十」名反對者能現身說法)。在下知道要完全沒有反對聲音,在世界上除了北韓之外是完全不可能的,在成熟的社群以致國家,只要文明行事,異見者是應該受尊重和保護的,因為異議中蘊含著社會進步變革的種子。

然而,說回這場投票,每場投票都需要通過門檻的(不必只有一個,在下的方案中即有50%、66%兩個)。現時投票頁所載的通過準則裡,原來的支持率高於66%的要求早被刪除了,妥協方案的建議門檻也剛被刪除,現在只餘下「最少25票(+)支持票」的門檻,以目前83票支持對61票反對來說,這投票可說從需要66%支持而極可能被否決,轉為僅需要25票支持票因而鐵定通過了(難道投票已經可以提早結束了??)。如果各方不願妥協,要就通過門檻也來場表決,那在雙方都選對自己有利的門檻的前提下,83票支持者會選50%,61票反對者會選66%,優勢明顯目前在支持者那邊,但另一方必定會指責門檻不合理,可能最後出現言語衝突,兩群參與者互相仇視。以目前的事態發展來看,可能性可謂不小,但難道是諸位所願看到的嗎?投票沒有準備好才開始,這已無法改變了,因為不少人已經投了票,再為門檻高低表態也難以顯得客觀公正(包括在下),只有雙方各讓一步,同時採用50%、66%兩個門檻,才是以大局為重。--Computor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9:57 (UTC)[回覆]

(※)注意,也許「註冊帳號並不難」,而這並不能成為強迫註冊帳號的理由。網路有其虛擬特性,應充分尊重用戶是否願意使用一個特定「身分」活動。註冊帳號將可能帶來私隱侵害、被「起底」等一系列嚴重的個人情報洩漏問題,而強制用戶使用「帳號」才能在網路活動,就如同政府強制國民使用身分證,管理者方便的代價是用戶的人權遭到侵害。
 匿名活動而保有自己個人資料包括E-mail等不被獲取,乃屬天賦人權,因此,是否註冊帳號,是用戶的自由,而允許IP用戶匿名進行新條目創建等作業,亦應為「原則可」,既無討論必要,亦非需經投票決定,即使再多人反對,亦理應不可禁止。而以管理者之方便,而對IP用戶做出額外限制,更是極不公平、粗魯和官僚主義的。
 我便是一個虛擬人格,有多個管理者,而各管理者又各自以IP用戶身分另外活動著。註冊帳號純屬特別情況之需,如遇到特別限制等。Sakuradate 公衆Δ 2010年9月12日 (日) 20:44 (UTC)[回覆]

Symplectopedia所總結之三個主要理由,與Wikipedia_talk:投票/開放IP創建條目權限#主要的反對意見,以及支持者的回應中所寫的四條基本一致。這近一個月來,反對意見基本上都在談這幾點,沒有其他的建設性意見。投票看來無助於達成共識。-米爾格拉姆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21:02 (UTC)[回覆]

票數回升了...-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3日 (一) 10:21 (UTC)[回覆]

  • 以IP用戶身分寫維基百科,也沒安全到那裏去。包含台灣在內,即使是透過Proxy去連線,還是可以查出上網者的位置的。各位可能不曉得穿透式Proxy早已被廣泛使用在各ISP上。就算你在網咖,只要該店有監視錄影設備,還是逮得到人的。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大約在4~5年前吧?侯友宜曾經發過公文在台灣的OLG廠商,內容大約是要求如有疑似違法行為的言論,要主動通報並協助調查。這代表大多數的OLG都有留下對話或遊戲內信件的Log,包含時間記錄與上網IP與登入帳號。-P1ayer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11:02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抱歉,但是真的完全無關。討論沒有人回應是很正常的事情,請不要在客棧做廣告。,已由達師1472282010年9月17日 (五) 14:31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唯一的問題就是投票的人根本不看討論。不行的話搬「投票不能代替討論」出來強推呢?如果有人厚臉皮而且不想RfA的話,這個辦法絕對可行。--達師147228 2010年9月17日 (五) 14:37 (UTC)[回覆]

達師您的意思是說要找一個臉皮厚且今後不打算當管理員的人來進行強推麼?-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4:40 (UTC)[回覆]

票權分列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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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在投票討論頁上發布,請各位參考。—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8:28 (UTC)[回覆]

不知道各位對此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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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當前的破壞/存檔/持續出沒的破壞者/代理IP機器人,我不清楚現時有關權限是否開放,但近來出現似乎出現不同IP的機械人破壞維基百科。-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11年2月11日 (五) 04:26 (UTC)[回覆]

完全不同的事情,目前破壞的都是針對已經建立的條目,除非要完全封鎖匿名用戶的所有編輯權利,不然這本來就是避免不了的狀況。-cobrachen (留言) 2011年2月11日 (五) 04:37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