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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改名:「Wikipedia:电子游戏专题/条目指引」→「Wikipedia:电子游戏条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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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电子游戏专题/条目指引」 → 「Wikipedia:电子游戏条目指引」:客棧提案通過(Special:差異/64369957)--BlackShadowG留言維基百科20歲生日快樂! 2021年2月18日 (四) 15:56 (UTC)[回覆]

@ManchiuSANMOSA 誓山海而長在,似日月而無休 2021年2月20日 (六) 03:26 (UTC)[回覆]

提議在電子遊戲條目指引中規範遊戲數字發行平台外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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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WP: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2/06/11#Template:Steam的討論結果,結合WP:ELNO的具體條文,現擬議在WP:電子遊戲條目指引中加入對遊戲在線商店外鏈的規範:

現行條文

合適的外部連結-如果存在這些鏈接,應當在電子遊戲條目中列出

  • 電子遊戲官方主頁(由開發商或發行商提供)。遊戲如在中文區發售應優先列出中文版主頁。如果是外文遊戲,還應列出首發國家的語言版本並註明網站是外語。如果開發商和發行商提供的網站不同則應一併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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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條文

合適的外部連結-如果存在這些鏈接,應當在電子遊戲條目中列出

  • 電子遊戲官方主頁(由開發商或發行商提供)。遊戲如在中文區發售應優先列出中文版主頁。如果是外文遊戲,還應列出首發國家的語言版本並註明網站是外語。如果開發商和發行商提供的網站不同則應一併列出。對於沒有獨立官方主頁的電子遊戲,可採用Steam等數字發行平台的頁面作為官方主頁,否則不可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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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百戰天蟲留言2022年7月10日 (日) 06:24 (UTC)[回覆]

(!)意見 那為什麼影視劇就可以加入付費觀看的鏈接呢。--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10日 (日) 07:35 (UTC)[回覆]
netflex自己的作品不放他的鏈接要放誰?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2年7月10日 (日) 08:17 (UTC)[回覆]
  • 樓上提出了一個好問題。從情感上我認為適當提供Steam鏈接是方便且合理的,裡面常提供詳實的介紹、用戶評價,以及方便的購買,但宣傳平台的問題確實存在。觀察存廢討論和現有指引,我發現之前的討論可能有瑕疵:
  1. WP:ELYES第二項,有關「其它媒體」的條目,「應該鏈接到有放置該作品檔案的網站」。
  2. WP:ELNO雖然要求避免「主要為販賣物品或服務的網頁」,但其例外的「官方網站」(網址、鏈接)包括「鏈接的內容由條目敘述的主題(組織或人物)所控制。」,而Steam頁面的「主要內容」(遊戲介紹)理所當然由作者(或授權代理)控制,並符合「主要是關於條目主題」。
    1. 該指引註明的粉絲網站、慈善網站,是其他人管理運營再轉嫁收益的網頁,非作者主導。
    2. 如果將內容框外的其他內容也計入內容,假如作品官網採用某些託管站,作者無法充分控制內容。
  3. 將鏈接數目減至最少,允許多個官方鏈接。濫加難以避免,即便刪模板、立指引。提議允許「官方主頁」不夠優良時鏈接Steam頁面以提供充分的介紹,或者允許鏈接足夠熱度的Steam頁面。
  4. 對於「官方鏈接」例外,不知道是否有體驗很差的官方主頁作例,包括難以閱讀/加載、廣告多、鏈接難找等。
  5. 題外話:對於「電子遊戲官方主頁(由開發商或發行商提供)」,或許不完全符合WP:ELOFFICIAL的「內容由條目敘述的主題(組織或人物)所控制」,因為代理發行商可能脫離作者改變主頁乃至遊戲內容。如《我的世界》外鏈了網易的我的世界中國版,是否可作前者的「官方主頁」,或是該算作授權代理商的衍生遊戲的主頁?
  6. 如果有模板通過一行/區塊、多個參數、多個圖標/鏈接展示多個遊戲平台上的官方頁面,減少行數占用,會更好嗎,宣傳性會提升還是降低。平台排序可能成爭議,但可按字典序。感覺,可能被濫用。如果讀Wikidata,可能會不錯。--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10日 (日) 08:45 (UTC)[回覆]
    規則的制定有時代背景,同時也會有一定局限性。在上個世紀和本世紀初,遊戲製作是一件專門專業的內容,也要較大的投入。當時沒有成規模的遊戲社區,Steam這一類遊戲平台方興未艾,上網還靠黃頁。製作官網算是聚攏人氣和粉絲的方法。
    在當代隨著成規模的遊戲社區和遊戲平台的完善,相當一部分的製作人已經放棄自建官網,而是使用成熟的社交平台製作官網,或者直接使用遊戲平台內置的功能就算了。更重要的是遊戲製作門檻變低,有很多獨立遊戲。我就遇過很多遊戲利用Itch.io可以定製網頁的功能,直接當作遊戲的官網。考慮時代變化,支持這部分的修訂。
    第六項是在說{{Authority control}}吧。--Nostalgiacn留言2022年7月10日 (日) 10:58 (UTC)[回覆]
    對,差不多。以及類似的{{Commons category}}、{{External media}}。或許主要在於是商業性、直接營利的網站,很可能有違WP:SOAP,不然當作電子遊戲領域的規範控制來源網站,可能很不錯,並且可以標註該版適用於哪些電腦平台,乃至支持的特色(如成就、雲存檔、線上對戰等)。--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11日 (一) 13:16 (UTC)[回覆]
    有些遊戲除了在線商店外,同時通過Amazon或者Gamestop實體販售;而且在線商店內部Steam vs. Epic也有競爭關係。當然沒有官網的遊戲估計也不會推出實體版。而且中文維基是個小站,商業公司估計也不會到這找麻煩。但就是怕有什麼商業方面的潛在問題。權威控制我是認為vndb等遊戲數據庫比較中立。--洛普利寧 2022年7月11日 (一) 15:00 (UTC)[回覆]
詳實的介紹如果對編寫條目有幫助,應該以通過參考引用到條目正文(而且Steam上的遊戲介紹百科性很差);用戶評價不是收錄內容,不應該以這個目的提供鏈接。維基百科不是為玩家服務的,讀者可能根本不打算玩遊戲。想買遊戲的玩家Google也可以搜索到Steam。所以拋開「方便的購買」的理由不談,為什麼一定要加Steam鏈接?
如果鏈接滿足WP:ELNO則不適用WP:ELYES(……在不違反#連結上的限制#正常情況下應避免的連結的情況下……)。WP:ELNO#4指出「主要為販賣物品或服務的網頁」,就說明這類網頁優先度不高。WP:ELMIN不反對鏈接多個頁面,但前提「各連結提供不同的內容」。而官方網站一般都有Steam鏈接,就更沒理由重複放商店鏈接了。
另外英文版指引「Inappropriate external links」下面有這樣一條:「Links to storefronts, per WP:ELNO #5 (Steam, Xbox Store, PlayStation Store, Google Play, GOG.com, etc.)」。(英維相關討論)供本地討論參考。--洛普利寧 2022年7月10日 (日) 10:20 (UTC)[回覆]

如同存廢討論的意見,我贊同這筆修訂。稍有疑慮的就是,同時在多個在線商店在線商店銷售(SteamEpicGOG.com等),但又沒有官網的該如何處理。--洛普利寧 2022年7月10日 (日) 11:24 (UTC)[回覆]

另外沒有官網時,理論上可以用遊戲數據庫替代。比如巴哈ACG資料庫也有豐富的資料,也提供遊戲商店的鏈接。但是巴哈會把跨平台遊戲分成好幾個頁面,也是一堆鏈接。對於華語遊戲,英文圈的{{MobyGames}}又不靠譜。所以有沒有什麼好點數據庫?(不過要說商店鏈接,Wikidata倒是也有……)--洛普利寧 2022年7月10日 (日) 10:56 (UTC)[回覆]
同Lopullinen。只宣傳單一平台不太好,但都宣傳可能沒有空間?---Temp3600留言2022年7月10日 (日) 15:01 (UTC)[回覆]
沒有要宣傳,只是作為官方網站展示,擇其一即可。--百戰天蟲留言2022年7月11日 (一) 05:16 (UTC)[回覆]
如果沒有官網,我傾向選銷量高的那個,以及官方且免費的(如果有)。有官網,就不太確定。--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11日 (一) 09:58 (UTC)[回覆]
當年(?),《9-nine-》被Sekai Project代理出中文版的時候,他們把遊戲界面的主頁按鈕從遊戲的日文版官網改成了Steam商店的頁面。雖然觀感不好,但確實是中文頁面。不知你作何想法?--MilkyDefer 2022年7月11日 (一) 14:29 (UTC)[回覆]
我不確定「觀感不好」的意思。將系列頁面視作「官方鏈接」,有什麼利弊。官網加載有點慢,且我懷疑無障礙性不好,我也很難從中找到遊戲總體介紹、購買鏈接等。--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11日 (一) 14:46 (UTC)[回覆]
這遊戲貌似不止PC一個平台……而且覺得維基百科的總體介紹不好,Google不才是最好的選擇嗎,為什麼老是只想着官方網站……--洛普利寧 2022年7月11日 (一) 15:38 (UTC)[回覆]
@YFdyh000:我從來沒有說過這遊戲的日文版官網就是你貼出來的那個網址喲?看樣子我要給你舉個例子了:在第一章中,Sekai Project把遊戲中的這個官網鏈接,改成了這個Steam商店鏈接,二三四章類推。你貼的那個網址是四章之後開發商一波全年齡化搞出來的網站。我的意思是說,條目列出官網,但是官網不是中文。有人說,明明有(代理商認證的)本地化官網為什麼要為難我,結果所謂的本地化的官網是Steam商店頁面,你打算怎麼辦?--MilkyDefer 2022年7月12日 (二) 09:41 (UTC)[回覆]
不太明白,但只要是官方發布的可讀性好的主頁鏈接,我不介意都列,Steam也一樣。不過「將鏈接數目減至最少」可能就不容易做到。以及網站的子頁面是否能列,理論上不該,但指引畢竟是指引,如果利大於弊……如果沒有官方主頁,官方Steam頁面又沒多少有效內容,這種我反而覺得要斟酌一下,引流將大於介紹作用。--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12日 (二) 16:10 (UTC)[回覆]
當然我們沒有其他的意思,但這會不會被商業公司過度解讀?比如跨平台遊戲只放//一家的商店鏈接,或者電腦遊戲只放Steam/Epic之一的鏈接:這樣結果被其他公司指摘不夠中立?因為WP:VGBOX有「如果遊戲在多平台上的封面類似,應對封面圖像進行編輯,使用不含任何平台標識的封面以表中立」這樣一條,所以我想到了這點。--洛普利寧 2022年7月11日 (一) 15:17 (UTC)[回覆]
(-)反對,都已經2022年了,有興趣的人自己搜索一下什麼都有,維基百科不是網址導航,無須給用戶提供指路服務。->>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7月11日 (一) 11:26 (UTC)[回覆]
哪裡是指路啊,只不過是在沒有官方網站的情況下展示平台網站而已。--百戰天蟲留言2022年7月11日 (一) 11:47 (UTC)[回覆]
所以為什麼要展示?。->>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01:35 (UTC)[回覆]
上方U:YFdyh000的論點中,一個重要的謬誤是Steam頁面的主要內容由作者提供,但最終由Steam控制,而顯然Steam(及其他同類)是標準的「主要為販賣物品或服務的網頁」。因此,Steam鏈接不論如何都不應出現在條目中。同理,其他類似性質的網站,例如kindle電子書、apple music、愛奇藝等等, 也不應將非官方原創內容放入。->>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01:35 (UTC)[回覆]
我對此存有疑議。以itch.io作官方主頁的遊戲,其頁面是否也為「itch.io」所控制而不屬於官方鏈接,且該網站也提供銷售功能。就愛奇藝而言,如果是獨家非自製(網)劇,或許能「不建議」加,但對完全不能加我表示存疑。--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13日 (三) 02:01 (UTC)[回覆]
從他們的term看不出這個站與steam有什麼本質區別,所有內容都在他們的網站上,他們可以完整控制。->>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02:26 (UTC)[回覆]
en:WP:ELOFFICIAL "An official link is a link to a website or other Internet service that meets both of the following criteria",我不認為內容託管乃至在線銷售服務就不能是官方鏈接。即便所有人自建網站,雲服務商、執法或黑客事件等亦可能在少數情況下完全控制內容,不需要為此過度擔心,且擔心也沒用。另外,人物的博客、微博是官方鏈接嗎,演藝團體的官方微博又是或不是,以及官網網站的互聯網檔案館版本又如何。我不解您追求的「控制」需何種程度,有多少價值,以及作者「完全控制」的網站真的最適合讀者嗎。--YFdyh000留言2022年7月13日 (三) 03:13 (UTC)[回覆]
因為您提到的WP:ELOFFICIAL明確指出需要由該組織或人物所控制,您以這條來豁免ELNO#4,我認為不合適。擴展開來看,除官網之外的其他SNS平台,作為外部連結也應該謹慎。一個有意義的例子是特朗普的推特,他的發文被瘋狂打標籤,然後直到封號,那麼到底是他在控制還是推特在控制?當然從讀者的角度,適合他們的不是官網,也不是steam,是3dm這種從盜版到補丁到修改器到攻略一條龍的網站。
講點不切實際的,在如今,想找某某人某某物在某平台的賬號應該是十分簡單的事,維基百科真的有必要把這些一五一十都列進來嗎?我們要搞清楚這些鏈接真的幫助了這篇條目更加完善,或者只是讓中立性多一分隱患。--。->>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05:08 (UTC)[回覆]
itch-io還在Epic商店上架。另外Steam和Epic是商業競爭關係,就像官方在天貓京東都開官方店。官方自己操控的網站,他放一個商店或幾個商店的連接,那是他自己的事情。維基百科只放一個商店,說好一點是編者無意只知其一,說極端一點就成了「維基百科給XX電商公司導流」;全部放上去那就真成導購網站了。
當然對於一些品質很差、沒有參考資料的新條目,我承認不放Steam外鏈,都不知道條目在說哪款遊戲。(不過這個外鏈更適合用作參考)在線商店一般就是作品基本介紹,並摘選一些媒體的溢美之辭;這些內容都是維基百科的玩法和評價章節涵蓋的。如果出於讓讀者「理解基礎信息」而加入在線銷售商店,那只能說是條目的失敗。而且如Vocal&Guitar所言,「有興趣的人自己搜索一下什麼都有」。對比WP:ELMIN的「only one」和「does not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web directory to every official website」,我認重點還是在「only one」。(更何況有編輯還認為在線商店不算官方網站)--洛普利寧 2022年7月13日 (三) 05:45 (UTC) [修改於2022年7月13日 (三) 06:49 (UTC)][回覆]
1980年的遊戲沒任何主頁怎麼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7月13日 (三) 02:23 (UTC)[回覆]
沒有就不要加。->>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7月13日 (三) 02:26 (UTC)[回覆]
外部連結不僅僅是主頁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7月13日 (三) 03:49 (UTC)[回覆]
如果沒有Steam一類的店面的話,可以加入到遊戲數據庫的鏈接,如IGBD莫比遊戲。可以先去wikidata上找標識符。--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2年7月13日 (三) 09:41 (UTC)[回覆]

上面討論比較亂,重新整理一下:

  1. 關於官方鏈接的定義。依照WP:VG/EL,官方主頁限於「開發商或發行商提供」的;Steam商店網站store.steampowered.com由銷售商Valve提供,因此不算官方網站。各位怎麼看?
  2. 承上,如果Steam商店鏈接不算「官方網站」主頁,但傾向有條件視其為「合適的外部連結」。那在沒有「官方網站」時,Steam鏈接是按官方網站處理(放在首位且使用{{Official website}}),還是享受官網待遇,放在首位但只能寫成[https://store.steampowered.com/app/123456 Steam商店]
  3. 如果傾向算作「不合適的外部連結」,但「不適合」也不是禁止。那有沒有什麼例外情況,Steam商店可以作為一般外鏈甚至第一外鏈加入?
  4. 在多個商店銷售的遊戲如何處理?比如電腦遊戲在Steam、Epic等多家商店銷售:對開發商來說,隨機選哪個鏈接都一樣;但對Steam、Epic等商業網站而言,這就是天壤之別。中國大陸手遊也有類似問題:登陸多個應用商店(包括或不包括Google Play)。

以上。--洛普利寧 2022年7月13日 (三) 08:05 (UTC)[回覆]

個人認為討論的觀點有點倖存者偏差。事實上,獨立遊戲開發者囊中羞澀遊戲發佈的平台當作官網來用是很常見的,因為他們沒有發行商,就是在發行平台上自主發行作品。只是他們大部分作品往往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要求,符合關注度的作品本來大多就有發行商負責宣發,也有餘力架設官網。獨立遊戲很少多平台發行,因為平台上架費其實對也算小貴的。
中國大陸的開發者由於遊戲版號問題,無法對遊戲進行商業操作,回籠資金,只能透過境外發行作品,算是轉空子。而境外擁有大量中文玩家的遊戲平台目前就只有Steam一家。中國大陸特殊的遊戲開發環境造成獨立遊戲集中以Steam為發行平台,也以Steam為官網這種特別的景象,也許是只此一家。
日本的獨立遊戲開發者也有類似的情況,如DLsite的同人開發者只在DLsite發行,還有直接用DLsite內置的博客ci-en作為開發日誌發佈地。
上文提到的網絡指路問題,搜索系統並沒有想像中的智能。特別是中國大陸社交平台局域網化,搜索系統不如想像中中用。
此外發行平台(商店)也可以下場做發行商,他們也會物色作品去承包發行。上文提到的itch.io作為發行平台,也會在Epic商店以發行商身份出現的情況,此外DLsite也在Steam商店以發行商身份發佈作品。
題外話,如果發行平台有為作品「特設網頁」,是否可以視作可以保留的外部連結,如《與奴隸的生活 -Teaching Feeling-》現在的情況。--Nostalgiacn留言2022年7月14日 (四) 16:29 (UTC)[回覆]
所以你們的討論是沒有共識嗎?--百戰天蟲留言2022年7月22日 (五) 07:27 (UTC)[回覆]
(+)支持(!)意見:個人建議條文修訂為「對於沒有獨立官方主頁的電子遊戲,可採用Steam等數字發行平台的頁面作為具官方性質之介紹主頁,否則不可加入。」大致綜觀以上站友討論,敝人對相關主題不甚熟稔,在有效介紹條目主題、提供讀者實用資訊、豐富條目內容、適度結合外部資源、增進使用者體驗、吸引用戶加入、推廣維基百科平台,且相關規範需配合現實環境與時俱進等考量下,個人對上方站友彙整提問之意見如下:
  • 對於官方平台之核心特質,個人認為關鍵在於條目主題本身對其有效控制之力度、該平台或頁面與條目主體之關係親疏遠近,以及其實質上平台或頁面對於條目主體具備之「專屬性」程度。若以上方提案內容而言,數位發行平台似屬「官方頁面」(作品既無開發商亦無發行商所設的專屬官方網站);然而此類數位發行或下載平台其介面、功能以及同時存在諸多其他同類商品之宣傳推廣和強烈商業性,一眼看去並非條目主體之作品所專屬,個人認為以平台使用介面和頁面實質用途而言,對於一般讀者的常識和主觀認知是否能稱為「官方」(比如:放眼望去處處可見其他作品,亦見其他知名大作同樣上架於此等),爭議頗大。
  • 承上,因此個人認為不適合使用官方網站模板,而依此案欲改善之問題且於使用上明確設限後,加入數位發行平台屬合適連結,可享實質官網待遇,但限以介紹主頁(隨機以《數碼寶貝 絕境求生》為例,收錄形式類似Steam《數碼寶貝 絕境求生》介紹主頁)),或是僅提及平台名稱之形式收錄(如有站友提及的與奴隸的生活 -Teaching Feeling- DLsite(日語))。
  • 若遇複數平台發行者,僅可揀擇頁面內容最完整且具代表性者列出;若連結頁面之內容相仿、雷同甚至相同,則揀取最具代表性之平台收錄(簡單說選擇對條目主題的作品發行而言最大、最紅、賣最好、銷量最高的平台)。
以上為個人意見,供參。--Kriz Ju留言2022年7月31日 (日) 19:44 (UTC)[回覆]
  • 非專屬平台的鏈接不適用{{官方網站}}模板,我基本贊成。值得同時探究與參考維基數據、英文維基等討論和實踐。
  • 段落二的舉例大致贊成,唯「介紹主頁」用詞需討論。第二種似乎較好,但格式(-/,/,/其他)可能尚難統一。
  • 段落三的意見,我個人贊成,但很可能仍存爭議,平台代表性、友好度、關係親疏、宣傳性等平衡均可能產生爭議。比如遊戲在Steam賣的最好、在公司/母公司的網站上有介紹但頁面非遊戲製作/宣發團隊管理、在母公司經營的平台上有銷售但銷量很低,究竟哪個頁面最「具代表性」和官方,又是否隨各頁面的更新頻次、質量而有取捨。
  • WP:ELOFFICIAL之「官方鏈接」的控制程度爭議,我認為仍模糊、共識不足。在某些方面,有時難以辨別官網內容的製作和維護者,可能為自行維護更新,可能為上級或其他宣傳部門維護更新或編排內容,還可能交由第三方公司搭建和直接維護(技術支持),條目主體的「控制能力」是否絕對影響頁面作為產品/機構的「官方鏈接」(門面)的身份。

現行條文

合適的外部連結-如果存在這些鏈接,應當在電子遊戲條目中列出

  • 電子遊戲官方主頁(由開發商或發行商提供)。遊戲如在中文區發售應優先列出中文版主頁。如果是外文遊戲,還應列出首發國家的語言版本並註明網站是外語。如果開發商和發行商提供的網站不同則應一併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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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條文

合適的外部連結-如果存在這些鏈接,應當在電子遊戲條目中列出

  • 電子遊戲官方主頁(由開發商或發行商提供)。遊戲如在中文區發售應優先列出中文版主頁。如果是外文遊戲,還應列出首發國家的語言版本並註明網站是外語。如果開發商和發行商提供的網站不同則應一併列出。對於沒有獨立官方主頁的電子遊戲,可採用Steam等數字發行平台的頁面作為具官方性質之介紹主頁,否則不可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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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採用Kriz Ju的方案,歡迎繼續討論。--百戰天蟲留言2022年8月9日 (二) 05:24 (UTC)[回覆]
公示7日。--百戰天蟲留言2022年8月14日 (日) 04:33 (UTC)[回覆]
(-)反對WP:ELNO#4。->>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03:14 (UTC)[回覆]
  • 那麼繼續討論。基於反對理由做一些設想,假設拋開電子遊戲領域,如果某項有關注度的產品的廠商不設官方網站/介紹頁面,但在網購平台設立有官方店鋪和產品,提供產品銷售頁面作外部連結,可能的確有諸多問題:平台廣告,產品介紹通常過度行銷,銷量和評價可能含虛假成分,平台有個性化用戶跟蹤等不當行為,條目構成引流。
    • 但放在特定的如電子遊戲、音樂、影視等領域,很多廠商/出版商不會單獨設立官網,而以某些代理發行平台為基礎或獨家銷售,使用有一定公信力的銷售兼資訊平台,不一定不可接受。但平台的選取是否得出共識,尚不確定。
  • 怎樣的官方網站/鏈接能得以豁免和值得加入,我認為缺乏明確標準與共識,「主要為販賣物品或服務的網頁」如何判別(條文特地註明是網頁而非網站),也稍有模糊。如廠商介紹特定手機型號規格與特色,順帶提供自有/外部銷售鏈接或功能的頁面。如購買頁面是官方但主要販賣銷售故不合適(但它是「官方」控制,所以難道可「豁免」),規格參數以數據為主不確定是否合適(更適合作參考資料),兼具官方、介紹營銷和銷售的主頁面是否官方和合適作型號條目的外部連結呢。
    對我來說,任何形式的引流都不可接受,鑑於本題的主旨是繞過EL損及中立性,我沒有興趣繼續討論,我也不會修改我的意見。->>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8月15日 (一) 09:41 (UTC)[回覆]
    沒事,目前回歸討論階段,我亦歡迎其他人介入這段討論。如果觀點是任何引流皆不可接受,我感覺牽扯Category:外部資源模板中的太多模板。社群對「官方性質網頁」、「引流宣傳問題與實用性」這兩方面,可能欠缺共識。--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15日 (一) 10:17 (UTC)[回覆]
  • 個人再斗膽嘗試補充提出(!)意見
  • 此類外部連結在《維基百科:外部連結》指引中「正常情況下應避免的連結」章節開宗明義所言的「除非是關於條目主題官方網站,否則應該要避免」標準觀之,自當考量此前提是否符合,而非逕以該條文第四項「主要為販賣物品或服務的網頁」加以一律禁制,於《維基百科:外部連結之官方連結》章節亦另有「官方連結不受正常情況下應避免的連結所限制」;換言之,相關條文皆顯為本平台環繞此議題已具有之豁免性內容。此外,若任何有導引或增加流量之嫌的外部連結皆不妥適,以今日商業或主題性網站之多樣性而言,那大概一大半都不太能放了(笑),比如YouTube、部落格、社群媒體、新聞網站、新聞媒體的影音網站,甚至有些正式的官方網站也會統計訪客人數、瀏覽量等流量數據。
然而,縱使介紹條目主體之官方頁面未偏離主題,加以目前收錄頁面連結類型之爭點(如類似電商平台之介面和形式,顯然幾乎以宣傳銷售為主),雖然目前於相關規範中尚未明確規管甚至字面上符合規範,然而若言之為「合宜的官方網站」,又太挑戰觀者常識認知了,顯然不妥適。因此綜合而言,個人認為至今此命題仍回歸頁面是否具「官方代表性」「主題專屬性和條目主體主導力度」,以及因時代演進如何衡量檢視「具電子商務功能之官方頁面」及其常有的商業宣傳性爭議。此三面向以今日社會之網路和商業多樣性發展,皆具一定程度難以界線分明、一言蔽之、完整含括之爭論,然而本站平台或仍需配合社會發展,嘗試約略理出不悖離常識和時代脈動之定義輪廓,或較有助於平台和社群來日之長期發展。
  • 以站友舉例「華為P50系列」條目而言,相關案例例一之「華為P50系列購買頁面」,充斥行銷、促銷活動和價格,顯非適合收錄選項(大致等同電商平台之介面和形式);例二之「華為P50系列規格參數介紹」或可用於資料來源,個人認為除提供詳盡主題資料,亦未見強烈宣傳行銷廣告等溢美文宣(雖有購買連結之類);例三之「條目主體華為P50系列」官方主頁,所提供內容和訊息之性質、範疇和調性約介於前兩例之間,大致最符合一般人對於所謂「官方主頁」之概念,既為官方主頁,當中自帶有各式宣傳溢美之圖文,而一般讀者常理而言在拜訪閱覽此類頁面前,以現代社會之約定俗成經驗法則亦大概已具相當的心理預期認知。
再以《與奴隸的生活 -Teaching Feeling- DLsite頁面》為例(先說一下敝人沒玩過這款遊戲,也並非對其有何特定偏好(笑)),即便個人不懂日文,也不會第一時間直接認為這根本不算官方網站;換言之,個人認為此類議題通常仍需考量一般讀者常識性判斷,究竟其「主題專屬性和條目主體主導力度」是否達到相當程度,且避免過多離題或其他商品之商業宣傳性,乃不致於挑戰觀者常識,且於現有規範和實務間求取平衡。
  • 綜上所述,個人認為關鍵仍在於條目中加入具備何種標準可謂有某種程度「官方代表性」之頁面,是否損及本站所言之「中立性」?若對於加入外部連結之頁面形式仍有疑慮,個人建議或可加入部分限制條款加以規約強化中立性避免衍生過多無謂且顯明商業色彩之爭議,加上前面其他站友談及之各種官網版本問題,試提條文如下:
「對於沒有獨立官方主頁的電子遊戲,若有特定頁面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將該頁面視為此遊戲作品具官方性質之介紹主頁,或該作品於公眾領域之專屬頁面,否則不可加入:
1. 未顯明牴觸《維基百科:官方連結》指引規範。
2. 合法授權內容:該頁面介紹之主題和核心訊息顯明經作品設計、生產、製作或發行方授權認可於此頁面公開展示,且相關內容以官方提供、主導或產製關於作品之原創性訊息或素材為主。
3. 專屬主題與版面:該頁面介紹之主題和核心訊息就其內容、版面、篇幅閱覽,顯明以該作品為主體,符合一般觀者之經驗法則,未有偏離作品主體或致使一般觀者混淆內容或訊息主題之虞。一般而言,此頁面難見其他業者之商品得以共享介紹或宣傳曝光之篇幅、欄位或版面。
4. 增益資訊多樣性與讀者體驗:該頁面介紹之主題和核心訊息明顯包含有益於讀者理解或體驗該作品,惟未必易於取得或適於盡數置入條目,且由官方提供、主導或產製關於作品之多媒體訊息或素材。
5. 避免過多偏離主題之商業行銷訊息:該頁面應避免提供過多顯益於促成商業交易,卻未必有益於介紹或已悖離條目主題之行銷訊息(同時包括但不限於諸如:促銷贈品、分期付款、消費積分、會員點數、捆綁銷售、交易形式、貨運物流、售後服務等訊息)。
6. 平台知名度和代表性:該頁面所屬平台具獨立關注度
該外部連結僅限以提及平台名稱之形式收錄,此類官方或公開專屬介紹頁面連結應以一個為限。
若同時存有不同官方性質之平台(如因地域差異、作品版本、遊玩媒介多元等因素而產生不同介紹推廣、發行銷售或上架之平台管道),導致編者認知不一,以作品首推、首售、首發之中文版本頁面優先,若無中文版本則以原產地版本為準。
若因時序遷移,導致官方消息、作品版本(如:原版本更新或補充、系列作或續作推出等)、平台定位或代表性、發行或上架管道多元性、官方性質頁面內容或其他項目更新或異動,以致編者認為既有頁面或連結之代表性隨之異動時,可逕行更新異動;若編者間有爭議則應進行討論以達成共識。」以上為個人意見,供參。--Kriz Ju留言2022年8月17日 (三) 02:13 (UTC)[回覆]
長篇大論先射箭後畫靶,不就正好論述了您發明的「官方代表性」和「官方網站」是兩碼事嗎?又以世間常識、時代潮流來做後盾,只能體現您難以在方針內做出解釋。浪費您時間也浪費我時間,令人遺憾。->>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8月17日 (三) 05:46 (UTC)[回覆]
成文和判斷標準稍顯複雜,仍需個例討論判斷,但整體而言,我不反對。--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17日 (三) 12:15 (UTC)[回覆]
(+)支持:Kriz Ju的方案。如果任何形式的導流都不能接受那建議刪掉所有YouTube外鏈。--Yinyue200留言2022年8月17日 (三) 03:52 (UTC)[回覆]
真巧,這件事我已經做了很久了。->>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8月17日 (三) 05:46 (UTC)[回覆]
那麼,IMDB豆瓣網等也是商業性網站呢,網頁會引流Hulu[1]、需購買VIP的視頻網站等。我認為您的標準過嚴,與共識及常識不符。如果如此嚴格執行,參考文獻也不能放鏈接了,絕大多數是商業網站,有「相關文章」、廣告等。--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17日 (三) 12:12 (UTC)[回覆]
我只是在回應Youtube,目前我還不想增加其他工作內容。->>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8月19日 (五) 00:16 (UTC)[回覆]
(!)意見:敝人認為若未明顯牴觸《維基百科:官方連結》之指引,加上有站友提及今日遊戲製作生態變遷及可能的各種地域差異,且當今網站面貌相當多元,難逕以簡單文句理清實務樣態,敝人只得嘗試來個「適當準用之概念,正面表述將通常觀者難以接受、直觀顯明的商業交易平台或頁面加以排除(所以顯非全然兩碼事(笑));而若條文已對相關頁面連結賦予適當規範和標準才得以收錄,個人認為於平台規範上亦已適當規管且訂定收錄門檻。若有站友能以簡易標準理清箇中定義和樣態間之紛雜繁複,也是美事一樁。就我個人而言,嘗試解決或改善問題的努力,皆難以說是浪費時間,如果任何人嘗試努力都是浪費時間,那麼任何討論和行動皆不應進行,包括今日來到此站的活動和客棧功能的存在亦然(笑),更何況此命題本屬至今複雜之議題。還請諸多參與討論之站友,不吝對相關標準和規範逕行增刪補充或精編完彙,感謝。--Kriz Ju留言2022年8月18日 (四) 18:44 (UTC)[回覆]
現行條文

合適的外部連結-如果存在這些鏈接,應當在電子遊戲條目中列出

  • 電子遊戲官方主頁(由開發商或發行商提供)。遊戲如在中文區發售應優先列出中文版主頁。如果是外文遊戲,還應列出首發國家的語言版本並註明網站是外語。如果開發商和發行商提供的網站不同則應一併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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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條文

合適的外部連結-如果存在這些鏈接,應當在電子遊戲條目中列出

  • 電子遊戲官方主頁(由開發商或發行商提供)。遊戲如在中文區發售應優先列出中文版主頁。如果是外文遊戲,還應列出首發國家的語言版本並註明網站是外語。如果開發商和發行商提供的網站不同則應一併列出。
對於不具獨立官方主頁的電子遊戲,若有特定頁面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時,可將其視為具官方性質之作品介紹主頁或專屬頁面,否則不可加入
  • 合法授權內容:該頁面介紹之主題和核心訊息顯明經作品設計、生產、製作或發行方授權認可於此公開展示,且相關內容以官方提供、主導或產製關於作品之原創性訊息或素材為主。
  • 專屬主題與版面:該頁面介紹之主題和核心訊息就其內容、版面、篇幅閱覽,顯明以該作品為主體,符合一般觀者之經驗法則,未有偏離作品主體或致使一般觀者混淆內容或訊息主題之虞。一般而言,此頁面難見其他同行業者之作品得以共享介紹或宣傳曝光之篇幅、欄位或版面。
  • 增益資訊多樣性與讀者體驗:該頁面介紹之主題和核心訊息明顯包含有益於讀者理解或體驗該作品,惟未必易於取得或適於盡數置入條目,且由官方提供、主導或產製關於作品之多媒體訊息或素材。
  • 避免過多偏離主題之商業行銷訊息:該頁面未大量提供過多顯益於促成商業交易,惟未必有益於介紹或已悖離條目主題之行銷訊息(同時包括但不限於諸如:促銷贈品、分期付款、消費積分、會員點數、捆綁銷售、交易形式、貨運物流、售後服務等訊息)。
  • 平台知名度和代表性:該頁面所屬平台具獨立關注度
  • 此類官方或公開專屬介紹頁面連結應以一個為限。若同時存有不同官方性質之平台(如:因地域差異、作品版本、遊玩媒介多元等因素,而產生不同介紹推廣、發行銷售或上架之平台管道),導致編者認知不一,以作品首推、首售、首發之中文版本頁面優先,若無中文版本則以原產地版本為準。
  • 若因時序遷移,導致官方消息、作品版本(如:原版本更新或補充、系列作或續作推出等)、平台定位或代表性、發行或上架管道多元性、官方性質頁面內容或其他項目更新或異動,以致有編者認為既有頁面或連結之代表性隨之異動時,可逕行更新異動;若編者間有爭議則應進行討論以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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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討論且排除不宜收錄之頁面和內容類型後,敝人嘗試綜合並彙整內容如上。請參閱,感謝。--Kriz Ju留言2022年8月24日 (三) 18:50 (UTC)[回覆]
「僅限以提及平台名稱之形式收錄」具體形式(如平台名被外鏈、無鏈接還是內鏈)及必要存疑,怎樣解決宣傳性問題與爭議。「以作品首推、首售、首發之中文版本頁面優先」建議不作約定,會有太多爭議(簡中和繁中版本並行之事;假設A地區首發,但B地區熱銷;假設頁面中文但發售版本無中文,或反之;假設發售的是閹割版),標準十分模糊。其他不反對,但已暫時不看好該議題得出共識。--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24日 (三) 20:47 (UTC)[回覆]
已依意見刪修。--Kriz Ju留言2022年8月24日 (三) 21:06 (UTC)[回覆]
(!)意見 不看好此修訂。第一、條件太多,編輯難以閲讀和執行。第二、正如上面有人提到的,不知道如何處理多種發行平臺的問題。全列出看起來像廣告,不像百科全書。如果只列一個,則難以選擇哪一個。不是所有人都喜歡或可以訪問steam。--Gqqnb留言2022年8月26日 (五) 13:18 (UTC)[回覆]
感覺的確太繁瑣,能不能回歸"發行平台的頁面,如Steam、PS Store、Xbox Store、Nintendo Store、Google Play、App Store、Epic Store、Origin、Ubisoft Store、GoG、itch.io等"這一行字,到底要放在合適的外部連結、不合適的外部連結、禁止的外部連結這三個區塊的哪一個就好。--Anghualee留言2022年8月27日 (六) 20:21 (UTC)[回覆]
(!)意見:相關回應其實已可大致見諸於上方所言,個人簡單彙整如下:
  • 關於「用戶理解」:首先,個人認為用戶能夠透過閱讀大致理解平台相關規範,是理想上具備或提升適當參與編輯或社群相關活動的基本素養或能力之必要能力,說是入門的基本條件亦不為過(事實上此平台本已要求用戶自行大量閱讀編輯規範等相關內容,以便進行編輯等活動);在此前提下,若編者真無法閱讀理解相關內容,亦可和其他站友發問討論,應無大礙;若仍無法理解其他用戶提供的說明,個人建議或可考慮以下做法:直接放棄加入相關連結,或是細細咀嚼文字內容、研究考察一番,直至參透為止(笑)。換言之,若要加入此類外部連結,請先基本理解相關規範再加入,否則姑且暫緩亦無妨。此外個人亦認為,有時適當拉高閱讀理解門檻(若真如此的話),亦等於變相提高收錄門檻,正好符合適當規範收錄標準之宗旨。
  • 關於「多平台問題」:敝人原先的條文內容,個人認為實已適當妥處相關命題。由於考量頁面所使用語言優先性和適切性(此地為中文維基百科),以及《維基百科:外部連結》之「非中文內容」一節中已規範:「如果中文網站存在,且與條目主題足夠相關,請勿僅連結非中文網站(除非用作參考來源)。如果條目主題的官方網站不存在中文版本,它會是可優先考慮連結的非中文網站。」換言之,現有規範本已規定以中文版本頁面為優先選擇。況且(官方)平台版本擇取標準因人而異、各有所好,本難面面俱到、完整概括或一概而論。現將提案原相關條文補回,請參閱。
  • 關於「條文立意宗旨」:回歸此條文之修訂所期許效益仍為適當收錄,並非保證哪家平台必定得以通過判定或符合標準,亦非此後得以全然豁免解套;換言之,編者仍需就欲收錄頁面之內容依條文標準個別研判、逐一過濾,以判斷是否適於收錄。以STEAM等類似的數位發行或上架平台而言,先前敝人略為觀之,當中諸多頁面可能無法符合標準,但個人似乎曾找到可能符合此標準之頁面,並非能夠全然簡單一概而論;符合收錄標準才得以收錄,而非為了收錄而勉強判定或視為符合標準
  • 關於「放在合適的外部連結、不合適的外部連結、禁止的外部連結這三個區塊的哪一個」:請先行詳閱上方討論。
  • 綜觀上方諸多站友討論多時所提出之各式疑難、爭議、歧異或實務變遷等複雜議題,個人已盡可能綜合考量、平衡利弊以適當達成期許效益,若有其他站友提出得以更具增益、完善此議題之相關方案,也是好事,可不吝提出。--Kriz Ju留言2022年8月27日 (六) 22:15 (UTC)[回覆]
  • 綜觀指引完整條文,結合部分實務考量,敝人再嘗試精簡原案條文如下:
現行條文

電子遊戲條目的外部連結同樣應該遵循維基百科外部連結的一般規範。某些鏈接建議加入電子遊戲條目,還有一些則應避免加入。具體而言,外部連結所提供的信息,應該是排除版權和技術限制後維基百科特色條目的部分內容。限制加入電子遊戲條目的鏈接類型有助於避免該節變成鏈接大全。此外維基百科不是遊戲攻略——詳述遊戲某方面具體玩法的外部連結也不應該出現。

合適的外部連結-如果存在這些鏈接,應當在電子遊戲條目中列出

  • 電子遊戲官方主頁(由開發商或發行商提供)。遊戲如在中文區發售應優先列出中文版主頁。如果是外文遊戲,還應列出首發國家的語言版本並註明網站是外語。如果開發商和發行商提供的網站不同則應一併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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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條文

電子遊戲條目的外部連結同樣應該遵循維基百科外部連結的一般規範。某些鏈接建議加入電子遊戲條目,還有一些則應避免加入。具體而言,外部連結所提供的信息,應該是排除版權和技術限制後維基百科特色條目的部分內容。限制加入電子遊戲條目的鏈接類型有助於避免該節變成鏈接大全。此外維基百科不是遊戲攻略——詳述遊戲某方面具體玩法的外部連結也不應該出現。

合適的外部連結-如果存在這些鏈接,應當在電子遊戲條目中列出

  • 電子遊戲官方主頁(由開發商或發行商提供)。遊戲如在中文區發售應優先列出中文版主頁。如果是外文遊戲,還應列出首發國家的語言版本並註明網站是外語。如果開發商和發行商提供的網站不同則應一併列出。
對於不具專屬官方網站的電子遊戲,若其於具關注度之遊戲數字發行服務平台擁有符合一般讀者經驗法則認知的專屬主頁(一般而言,此類頁面難見其他同行業者的作品大量占據版面),且不含過多偏離遊戲內容的商業行銷訊息,可適當考慮將其作為該作品具官方性質的介紹主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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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z Ju留言2022年8月31日 (三) 22:23 (UTC)[回覆]

縱覽精簡前後似差別較大,如將原版本闡述具體之條件以附註/附件或更下級章節等形式處理、與章節間行文相隔一定空間或許較為合適。--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03:51 (UTC)[回覆]

建議更名:「Wikipedia:电子游戏条目指引」→「Wikipedia:格式手册/电子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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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电子游戏条目指引」 → 「Wikipedia:格式手册/电子游戏」:作為Wikipedia:格式手冊的一部分,納入格式手冊的子頁面。--InstantNull留言2023年4月23日 (日) 23:50 (UTC)[回覆]

@InstantNull:所以頁頂{{Guideline}}的類型是保持Content還是改成Style?然後Template:Wikipedia_policies_and_guidelines要同步更改嗎?--洛普利寧 2023年7月6日 (四) 17:20 (UTC)[回覆]
已同步更改!--InstantNull留言2023年7月9日 (日) 10:11 (UTC)[回覆]

遊戲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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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上傳圖片有沒有加上終極版(限定版)還是標準版。WP:VGBOX[2]--Sim Chi Yun留言2023年10月4日 (三) 04:33 (UTC)[回覆]

信息框的圖片一般是辨識作用,讀者一看圖就知道是說哪個遊戲,所以這裡傳最普通、最容易識別的標準版。WP:VGBOX里也有說:

如果遊戲存在多個銷售版本,應選擇最常見的標準版或通常版,避免使用豪華版、限定版等特殊封面。

英語版的Ultimate版封面圖片是為輔助說明正文的「封面印上了31位球員」,屬於WP:VGBOX第三段指出的範疇。不過en:File:EA FC24 Cover.jpg里寫的使用理由是to serve as the primary means of visual identification at the top of the article...(放在條目頂部,用作主要的視覺辨識手段),所以英文版上傳說明填寫的也不對。--洛普利寧 2023年10月4日 (三) 11:20 (UTC)[回覆]

關於原聲音樂規範的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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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目列表與非知名原聲帶:不應在遊戲條目中加入曲目列表,包括音樂遊戲條目。除非有第三方來源在遊戲之外單獨對其所含曲目或原聲帶加以評論,否則應將該內容置於開發章節,而不應獨立成段。如果該原聲帶已作為實體專輯大量發行,可隨遊戲條目開發章節放置專輯信息框。 個人認為,此章節若能概括出音樂的特點或知名度的情況下應另起章節,音樂對於開發過程來說並不一定是很相關的。--Hzt0208042508415531 tw留言2024年9月23日 (一) 12:46 (UTC)[回覆]

Wikipedia:格式手冊/電子遊戲#作品類條目裡面有說,音樂、營銷、周邊等都屬於廣義上的「開發」類內容,內容足夠時可以另起章節。
至於你指出的內容,寫成開發章節有點寫死了。修改為「可在條目對應章節加入專輯信息框」會好一些。--For Each element In group ... Next 2024年9月28日 (六) 03:1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