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討論:Marvin 2009/存檔3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2017年2月8日消歧義內鏈通知[編輯]

您好,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貢獻。機械人檢測到您最近加入了消歧義內鏈。一般來說,條目內鏈不應該通向消歧義頁,所以以下內鏈可能需要修復:

若不想收到此機械人的通知,您可用這裏的方法來屏蔽。常見問題的解答請見這裏。 --白磷的機械人給主人留言2017年2月8日 (三) 04:22 (UTC)[回覆]

re:[編輯]

是如何失效的呢?--Antigng留言2017年3月20日 (一) 11:39 (UTC)[回覆]

敬邀閣下加入維基學生會[編輯]

維基學生會 邀請函
Marvin 2009/存檔3君:

您好!誠摯邀請您參加維基學生會。我們是一個互相提供協助的維基百科組織,我們保持和平的處理事情反破壞提供與指導新人編輯

希望您能加入我們處理維基百科的事務!謹祝編安。

維基百科獎勵紙本授獎機制調查[編輯]

維基百科使用者及患心理疾病使用者交流上的實踐策略調查[編輯]

您好。身為一個較新使用者具備更多經驗的的維基百科社群成員,您可能已經了解到中文維基百科一直以來都有許多罹患精神疾病的使用者參與貢獻的狀況,而為尋找優化中文維基百科使用者與患心理疾病使用者的交流的更佳策略,我們舉辦了一場調查,希望利用調查取得的結果作為研究及策略規劃參考之用。這個調查不會花費您太多寶貴時間,經過測試,完成調查所需的時間約為2到3分鐘。這一調查的有效時間至 2017年10月28日 (六) 23:59 (UTC) ,我們由衷期待您的參與。

[-現在就參與調查!-]

十分感謝您的參與!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10月17日 (二) 19:38 (UTC) (使用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執行)[回覆]

提示[編輯]

如果閣下認爲此前有「共識」,請拿出具體方針來。如果閣下拿不出來這樣的方針,我也只能認爲沒有。還有閣下不理解膜蛤文化就不要一知半解地貼上江派標籤,謝謝。-- ρ α ͷ ζ ε υ!·Ϟ Ϡ 2018年2月13日 (二) 12:30 (UTC)[回覆]

不加入江派宣傳內容,也不加入法輪功方面的來源,是此條目多年來的共識。你可查閱討論頁上的歷史記錄。針對你未給共識加入大量江澤民鎮壓一方的第一手來源,我近期在討論頁作出許多回復,看來你不顧破壞條目質量,繼續宣傳江澤民反法輪功的政治,本人質疑這種行為你自己在主頁承認的User:蛤絲/維基膜法師協會身份相關。不知你為何要刪除我在你討論頁上的留言?小蓮莊處士 2018年2月13日 (二) 12:45 (UTC)[回覆]
    • 什麼叫多年的共識?我翻過討論頁,並沒有看出有這樣的共識,更遑論正式的方針了。你一口一個江派宣傳,但你除了自己的原創研究成果,有什麼可靠的來源佐證你的觀點嗎?順便(~)補充,既然閣下一直纏着我問,我只能告訴你,我雖然讀過馬克思主義的書(比如資本論),並且認同其中的一部分觀點,但我個人的政治光譜在用戶頁上寫得很清楚,和你說的「江派編者」完全風馬牛不相及。至於你在我用戶頁上的留言,涉及對我個人的惡意推定和攻擊,而且完全不知你的point是什麼,我自然有權移除。-- ρ α ͷ ζ ε υ!·Ϟ Ϡ 2018年2月13日 (二) 12:47 (UTC)[回覆]
      • 我已經給出邊許多連接,沒有義務一直為你翻討論頁的歷史存檔。我所言的,並非你所攻擊的原創,而是給出了連接。也在討論頁說明了理由。比如路透社和蘋果日報的報導本是明確譴責親共組織在香港的青關會及在台灣的同心會,而閣下目前的版本完全扭曲了這兩則報導。聯繫到你自稱蛤絲,我質疑你的強制性編輯屬於利益相關。小蓮莊處士 2018年2月13日 (二) 12:54 (UTC)[回覆]
        • Whatever,如果你覺得我有COI我就有的話,我只能說,和極端唯心主義者聊不來.jpg。最後,請討論實際問題。-- ρ α ͷ ζ ε υ!·Ϟ Ϡ 2018年2月13日 (二) 13:19 (UTC)[回覆]
          • COI是講究APPEARANCE,自己否定說服力不強的,而應迴避讓人看起來象是COI。比如目前美國司法部長"recused himself" 在調查總統競選團隊是否通俄國一案的調查上。講究原則的人本應如此的。你既然自稱是膜法師哈絲成員,如講原則,是應迴避你的維基相關條目的操作的。我並非什麼唯心主義者,更非你所說的極端唯心主義者,莫非這一說來源於你眼中的長者江澤民給你的灌輸?我前些天一一給出證據在相關討論頁討論了許多實際問題,你沒有一則回應,卻以沒有證據為由在條目中大量回退。比如上邊我提到的路透社報導和蘋果日報報導並非稱法輪功對反法輪功團體有暴力,而是明確譴責反法輪功團體的暴力攻擊。你的版本卻扭曲這兩則報導的原意。如非哈絲,什麼人會做這種事?小蓮莊處士 2018年2月13日 (二) 13:55 (UTC)[回覆]

2018年2月[編輯]

這是對您的最後警告。請勿再違反中立觀點方針,將評論及閣下之個人分析加入條目當中,否則閣下將會遭到封禁。--南極熊愛吃企鵝冰塊 2018年2月14日 (三) 07:49 (UTC)[回覆]

這是對閣下的最後警告!
如果閣下再次破壞維基百科,就會被即時禁止編輯!--南極熊愛吃企鵝冰塊 2018年2月14日 (三) 07:50 (UTC)[回覆]

這位User:南極熊經常因編輯戰受封,上面無故對我的警告是難以成立。因前段時間正逢過年,我不想因為這兒的爭議給大家添置不便,故沒理會。現在回復如下:
我與南極熊數月來沒有任何編輯爭議。事實上我已經很久未編輯條目了,農曆過年前,我看到User:Panzer VI-II對法輪功條目添加大量來源於江澤民鎮壓一方或與之相關的負面信息。考慮到此條目,以前有維基資深用戶User:Hanteng等和多位管理員在條目討論頁面在討論中基本認可,不宜使用來源於法輪功一方和來源於江澤民一方的這兩個方面的來源信息,而應使用WP:第三方來源。本着遵守這一共識,我在條目討論頁針對User:Panzer VI-II所加內容,一一給出證據,說明其所加內容屬於江鎮壓一方的來源或相關來源,不適合使用在這一條目中,等了幾天後沒有得到該用戶的任何回應,我動手編輯改正不符合共識的來源。
另有一則User:Panzer VI-II所加內容,是加入到這位用戶新建的子欄目-暴力與威脅。來源可算是獨立的第三方來源,路透社和蘋果日報等,很好。但我閱讀來源數次,也找不到User:Panzer VI-II聲稱法輪功也象中共一樣互相使用暴力這一方面的內容。這兩者第三方來源是明確譴責親共機構,青關會和愛國同心會在香港和台灣的流氓暴力。來源中既然沒有該用戶聲稱的內容,那麼這些內容應屬於原創研究,是應得到改寫。
User:Panzer VI-II不顧我給出的理據,也不回應條目討論頁上我先前的討論,直接回退我的操作。於是我給其用戶討論頁上留言,卻被其幾次刪除,我只能在我自己用戶討論頁上給其留言,連同先前的討論理所,我一共四次提出的不應盜用譴責流氓機構青關會和同心會的路透社來源蘋果日報來源,搞原創研究,把來源中並不存在的暴力行動嫁禍給法輪功。
南極熊與我之間最近毫無爭端,但直接連續兩次對我最後警告,並編造我「違反中立觀點方針,將評論及閣下之個人分析加入條目當中」,這是對我作為維基用戶的侮辱和威脅,也是WP:騷擾。這樣的不實指摘給」指鹿為馬」這個成語增添了例子。究竟是誰違反維基方針加入原創內容?請維基管理員秉公處理,不知與User:南極熊有過交集的管理員User:Antigng能否撥冗審查?謝謝!
目前仍屬新年,藉此機會,向各位拜個晚年,願各位2018年吉祥如意,快樂平安!小蓮莊處士 2018年2月22日 (四) 21:29 (UTC)[回覆]

請停止一切無建設性編輯(如閣下於法輪功的編輯)。閣下的編輯已對維基百科構成破壞,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進行測試,請使用沙盒。無合理理由(方針的條文支持)刪除符合編輯方針內容,屬於典型破壞,請注意-- ρ α ͷ ζ ε υ!·Ϟ Ϡ 2018年2月24日 (六) 01:31 (UTC)[回覆]

  • 閣下此警告是把話說反了,破壞條目的正是閣下自己。我在討論頁兩周來有至少五則討論指出閣下所加到條目的內容來源並非條目要求的第三方來源,並指出閣下原創造研究了來源中並不存在的內容。閣下沒有回應,今天閣下全部回退我的編輯後,然後在討論頁上加一句話,這不是維基方針禁止的破壞?小蓮莊處士 2018年2月24日 (六) 05:54 (UTC)[回覆]

因為討論的話題和解任頁無關,所以就轉到這裏來了。

查看了來源頁面,確實如閣下所言,沒有關於法輪功團體暴力行徑的文字,實屬原創研究,致歉。但是閣下在條目中的編輯[1]刪除了很多具來源的文本,請問是否有依據呢?-- 2018年3月19日 (一) 04:57 (UTC)[回覆]

  • 謝謝您的再次回應和提問。關於我在2月23日刪除很多具來源的文本,是基於我自2月12日在條目討論頁表達的多則意見,當事的P君沒有回應,我看作默認成立,才刪除的。這兒針對所刪內容一一列舉我提出過的意見。
  • 關於德國之聲準確轉述中共江派對於法輪功的妖魔化攻擊,我昨天已談到,個人看來這仍然是來源於鎮壓一方,並非來源於德國之聲自身(如德國之聲可算第三方的話),有違宜在該條目使用WP:第三方來源的共識。對此,在條目討論頁上我也提到了。
  • 關於何祚庥《我不贊成青少年鍊氣功》國內來源,我在條目討論頁上給出了不應採用的原因:「方舟子新語絲前成員亦明博士與方舟子反目後,大揭方舟子的老底。方舟子是何政客院士的小兄弟,兩者配合江澤民策劃反法輪功。可見亦明的文章」,其中引用大量珍貴文獻論述何祚庥在90年代中期以來鼓動江澤民發動鎮壓,那麼何應屬於鎮壓的一方,同樣有違宜在該條目使用WP:第三方來源的共識。
  • 關於瑞克·阿蘭·羅斯相關內容,在我編輯之前,Uni在條目討論頁上談到:
    • 那個Rick Ross的全名是Rick Alan Ross,而且英語維基百科有他的條目,然後他被罰款的事情是有的:「During the 1990s, deprogrammer Rick Ross was sued by Jason Scott, a former member of a Pentecostal group called the Life Tabernacle Church, after an unsuccessful deprogramming attempt. In 1995, the jury awarded Scott $875,000 in compensatory damages and $2,500,000 in punitive damages against Ross, which were later settled for $5,000 and 200 hours of services. More significantly, the jury also found that the leading anti-cult group known as the Cult Awareness Network was a co-conspirator in the crime and fined CAN $1,000,000 in punitive damages, forcing the group into bankruptcy.」然後我看了英語維基百科對這案子的描述,裏面提到說Rick Ross和兩名助手曾經嘗試改變一個名叫Jason Scott的人的信仰,然後他們用了一些強制性的、妨礙人身自由的手段,結果吃上官司。Jason Scott當時是Life Tabernacle Church這個教會的成員,他的母親是前成員,而Scott的母親認為那個教會的佈道師有些不正當的行為(Scott的母親大概認為這個教會是邪教),而他的兒子拒絕改變信仰,因此Scott的母親聯繫當地的邪教醒覺網絡(Cult Awareness Network,簡稱CAN)熱線,結果CAN的聯絡人將Rick Ross介紹給Scott的母親,請他幫忙處理他兒子的問題。但是結果Jason Scott只是假裝自己改變了信仰,之後Scott趁機逃脫報警,結果Rick Ross和他的助手被逮捕並且吃上了官司,最後Rick Ross被判罰2,500,000美元,之後這罰金實際支付5,000美元,其餘部分已200小時的社區服務代替,而CAN也被判處鉅額的罰金,並因此破產。在這之後,非自願地改變他人信仰在美國不再認為是可行的。

    • : 我不清楚Rick Ross是否和中共相關,但看起來他似乎確實是邪教問題的專家,盡管曾經爆出爭議。--Uni of Lastation 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1個月2日前), 05:42 am (UTC−5)

    • 我當時回覆說:

      : 謝謝K1234567890y提供佐證。文明社會是講究信仰自由,而這位RICK ROSE曾靠強制轉化他人信仰為生。在GOOGLE搜索RICK ROSE 中國,可看到江澤民610辦凱風網引用瑞克·羅斯(Rick Ross)的話「2010年12月,我在中國深圳參加了由上海社會科學院主辦的膜拜...」可見這位RICK ROSE接受中共邀請合作和在中共安排採訪所謂自焚倖存者從而被洗腦餵料。小蓮莊處士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1個月2日前), 07:27 am (UTC−5)

      並且我提到了:「目前條目中提到的RICK ROSE,曾多次受江澤民法外反人類機構610辦公室凱風網訪問,還多次來到國內與610辦公室合作,如在610安排採訪所謂自焚倖存者,結果其言論是照搬江澤民自焚宣傳,故同當於鎮壓一方的第一手來源,也不適合採用到條目中。610辦用洋人的嘴說出的話,會損害條目內容的可靠性、中立性,不適合採用。」據此,我看來同樣其內容也屬於鎮壓一方,同樣有違第三方來源的要求。
  • 關於香港佛教聯合會的]相關內容,我編輯之前,在條目討論頁上談到「關於條目中目前提及的香港佛教聯合會可參閱中國觀察援引明報和看中國的報導:釋智慧任內卷多醜聞 棄掌港佛教聯會(組圖),其故香港佛教聯合國屬於與江澤民有關聯團體,不適合引用到條目中。小蓮莊處士 2018年2月13日 (二) 19:02 (UTC)」有違第三方來源的要求。[回覆]
  • 關於米高‧朗格尼2003年說兩位學者曾有實證資料這一段,我先前在條目討論頁上談到「目前條目有引用學者Michael Langone 2003年的研究文章,如讀這位學者Michael Langone在2007年研究文章,可了解 Langone起初應是被跟中共江澤民有關的學生Patsy Rahn誤導了。」「關於目前條目中有引用Patsy Rahn的反法輪功言論,考慮到ICSA主席Michael Langone在同一篇研究文章中所表示的:"This historical background should make clear that our organization’s goal with regard to the PRC-Falun Gong conflict has been to encourage dialogue while condemning brutality and repression. Individuals associated with ICSA have different opinions regarding the issue, and these opinions sometimes change (this is certainly true for me).」 指出「The International Cultic Studies Association (formerly AFF, American Family Foundation) first began to look into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 and the Falun Gong movement in 2000, when Patsy Rahn, a student of Chinese studies, organized a panel on Falun Gong at our annual conference in Seattle and later published a paper based on her presentation (Rahn, 2000). To our surprise, the Chinese consulate in San Francisco, when it heard of the event, sent a representative to this conference.」即三藩市中領館出席中文專業學生Patsy Rahn的報告會。這位Patsy Rahn看來應歸屬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第一手來源,不宜引用到維基百科中。小蓮莊處士 2018年02月12日, 星期一 (1個月3日前), 12:31 am (UTC−5)」Patsy Rahn應屬這兩位學者中的一位,另一位即是2007年研究文章談到的Samuel Luo。之後,沒有再見到Patsy Rahn或Samuel Luo有參加ICSA年會報導。學者Michael Langone在2007年研究文章提出ICSA就中共與法輪功問題上的三點主張「First, AFF [ICSA] upholds every person’s right of freedom of religion and worship, but is concerned about the use of manipulative techniques and undue influence to diminish the freedom of choice and freedom of mind of a group’s members.Second, AFF [ICSA] urges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Chinese scholars and professionals to respond constructively to reports by well-respected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organizations that the human rights of members of Falun Gong and other religions in China have been systematically violated. The physical brutality and other human rights violations described in these reports should not be tolerated. Third, reports in the Chinese press and elsewhere that AFF [ICSA] has branded Falun Gong a cult are false, as are reports that AFF [ICSA] has said Falun Gong is not a cult. Although individuals associated with AFF [ICSA] may hold various opinions on this subject, AFF [ICSA] as an organization has not taken a position on the issue. Our Web sites emphasize that lists of groups on which we have information are not lists of 「cults.」 For more information on AFF’s [ICSA’s] concerns about labeling and definitional issues, see its topic page on definitional issues. This historical background should make clear that our organization’s goal with regard to the PRC-Falun Gong conflict has been to encourage dialogue while condemning brutality and repression. Individuals associated with ICSA have different opinions regarding the issue, and these opinions sometimes change (this is certainly true for me).」在2007年前後,這位學者顯然已經改變先前被與中共相關人員誤導而產生的觀點。我認為應引用作者此文及之後發表的許多相關論點,而不宜引用2003年其還在受中共相關學生誤導時的論點。
  • 以上是列舉的我在刪除非第三方來源內容之前的一些討論,當時是長期未見回應,在下視作作共識,才動手刪除的。謝謝您的關注!小蓮莊處士 2018年3月19日 (一) 12:47 (UTC)[回覆]

請問為何回退我的編輯呢?我只是讓語言充滿中立性,並且去除掉一些囉嗦重複不簡潔的表達方式。 慎言慎行老法師留言2019年10月19日 (六) 09:05 (UTC)[回覆]

借用Marvin頁面留言,
  1.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師您好,在下已經於條目討論頁開闢討論,歡迎您參與討論。您大量刪除上萬字元有第三方來源內容,無任何依據方針的理據,涉及破壞。當其他用戶恢復時,您未經討論又再度大量刪除。請您參與討論。
  2. 此外,編輯條目,請注意不要原創研究,並依據方針引註第三方可靠來源。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9年10月19日 (六) 09:58 (UTC)[回覆]

希望閣下能夠幫助改進維基百科條目中立性[編輯]

閣下對於維基百科甚為了解,今有一維基條目法輪功十分的不中立,完全沒有大陸主流觀點(閣下若不相信,可以嘗試發起投票,在沒有傀儡等的情況下,大部分來自大陸的維基人一定會表達對於「法輪功條目完全沒有大陸主流觀點」這個觀點的贊同),如果長此以往,維基百科將會一直被大陸封禁。鄙人對於維基百科不甚了解,然希望維基百科越辦越好,望閣下幫助改善此條目。若能如此,不甚感激。陳宇恆留言2018年4月17日 (二) 11:44 (UTC)[回覆]

抱歉剛剛說的話有誤。「完全沒有大陸主流觀點」來自於若干年前的法輪功條目,現在的條目有了。只是大陸主流觀點仍極少。雖然目前大陸的維基百科用戶很少,但我仍然認為法輪功條目需要更多大陸觀點。當年中文維基百科沒有被大陸封禁的時候法輪功條目是完全沒有大陸觀點完全不中立的,這在有着中立口號的維基百科上出現,未嘗不是維基百科被大陸封禁的原因之一。懇請閣下協助改善法輪功條目的中立性。大陸的網絡對其他地區開放,以閣下業務之精,盡可以在大陸找到符合維基百科規則的大陸觀點的來源,願閣下努力協助維基百科這一人類知識的偉大成果,使之更加偉大。如能幫助改善,不勝感激。陳宇恆留言2018年4月17日 (二) 11:53 (UTC)[回覆]

@陈宇恒您好,剛好看到,就借用Marvin2009頁面,提出幾點意見供參:
  1. 維基中立性要求,是依據「第三方可靠來源的主要觀點比例呈現」。
  2. 中國大陸媒體被黨控制,而中共各種指控說法,中共始終不接受外界包括外媒獨立查證,也一直拒絕聯合國等機構的調查要求。此外,包括美國國會、台灣立法院等,都曾在決議文中認為「中共抹黑」。權威性的國際人權機構自由之家的證詞「法輪功及其創始人李洪志先生,以及各種同音字,一直是中國互聯網上被新聞檢查(censor)最嚴厲的字詞,而由任何(中共)國營媒體或由其外交官所提及的都是妖魔化標籤了的措辭。」
  3. 獲普立茲獎的《華爾街日報》前北京分社長伊恩·約翰遜指出,「宣佈法輪功為邪教是中共政權最能有效迫害法輪功的最聰明舉動之一,因為它置法輪功於守勢、需自己辯護證明其清白,並以西方反邪教運動的合法性來掩蓋當局的鎮壓。...」「為證明其論點,中共當局提出一系列聳人聽聞的故事,諸如人們剖開自己的肚子尋找被認為在肚子裏旋轉的法輪。另一些被呈現的是,他們的親屬以煉法輪功替代吃藥之後死亡...。」「問題是,這些說法是不被支持的。中共當局從不允許法輪功受害者單獨受訪,以致於幾乎不可能查證當局的這些指控。即使一個人從表面上去相信當局的所有指控,他們杜撰的案例數量也僅佔法輪功修煉者總數中的極小比例.....。」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4月17日 (二) 17:41 (UTC)[回覆]
@Wetrace您好,我也提出幾點意見供參考:
  1. 美國是世界上目前唯一的超級國家。美國的軍隊幾乎遍佈全球。美國十分有錢。中國的發展會影響到美國的利益。
  2. 全球除了中國大陸的媒體之外的大部分媒體與其他機構都被美國以金錢利誘或者軍事威脅控制,包括美國國會、台灣立法院、權威性的國際人權機構自由之家、法輪功、華爾街日報、維基百科。
  3. 美國抹黑中國大陸方面有利於其對中國大陸的意識形態滲透,從文化領域「入侵」中國大陸,從而使中國發展受到阻礙,以利於美國。
  4. 國內主流觀點都認為以美國為代表的群機構抹黑中國。
  5. 美國前幾天聯合英法聯軍入侵敘利亞,藉口是「敘利亞使用化學武器」,然而面對聯合國會議上敘利亞代表的質問,英美代表迴避不願面對。由此可見,美國及美國媒體為了自己的利益而說謊是常有的事情。
  6. 上面幾點是鐵鐵的事實。至於閣下所列舉的所謂事實,信者當屬少數。鄙人所列舉的事實應會得到更多認同。當然,由於維基百科應該具有中立性,閣下所列之事實作為維基百科的一個觀點列入條目並無不妥,然而也正因為中立性,其他的觀點亦不能捨棄。
鄙人不才,業務不精,但以閣下業務之精明,若願意的話,一定可以幫助找到許多材料佐證我上文的說法。這些是鄙人淺顯的觀點。然而看到閣下的回覆,我驚訝於以閣下業務之精明,竟然不曾理解如此淺顯之道理。然閣下業務精明,智商一定不低,願閣下學習並理解這個淺顯的道理,並努力幫助改善維基百科條目的中立性。若能如此,不勝感激。陳宇恆留言2018年4月18日 (三) 04:53 (UTC)[回覆]
@陈宇恒好,謝謝留言交流。須知在江澤民於1999年發動鎮壓之前,許多大陸媒體(如中國青年報、經濟時報等)曾對法輪功大量正面報導和讚揚,條目中已經有引用鎮壓之前的大陸主流觀點。一旦發動鎮壓,江是政治掛帥,操縱媒體竭力抹黑,十多年來江控媒體在這個主題上的宣傳沒有一句是真的,與當初希特拉迫害猶太人是種族主義相似,如果引用到條目會損害WP:NPOV,而且違反WP:第三方來源要求。這些在政治高壓下媒體的信仰仇恨宣傳,違反了中國憲法,並非是大陸主流觀點。江綿恆搞的金盾工程封鎖海外網站,使中國百姓喪失信息自由權利從而受江控媒體洗腦宣傳誤導,江派大量官員如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等現在已經被習近平政府關入監獄,江澤民本人也終會受到中國法律清算的,這漸漸在成為大陸的主流觀點。閣下歷經江派網絡封鎖的迫害可能還不自知,能有機會訪問海外網站,其實是很幸運,不妨多瀏覽看看,兼聽則明。有疑問,歡迎繼續交流。小蓮莊處士 2018年4月20日 (五) 03:38 (UTC)[回覆]

2018年6月[編輯]

您似乎在「附佛外道」參與了一場編輯戰

--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10日 (日) 02:27 (UTC)[回覆]

@Manchiu[[:. 附佛外道]]不是正確的條目名稱。—john doe 120talk2018年6月10日 (日) 03:15 (UTC)[回覆]
@Manchiu管理員請查閱該條目討論頁上的討論,{{ping|Walter Grassroot}多年前在該條目加入國內批FLG內容,在2012年就有許多討論,談到這些屬於鎮壓一方一次文獻,不符合維基第三方來源指引,漸漸這些內容被刪除了。時隔6年後,上月九日WG用戶又在該條目從新加入國內批FLG內容,推翻了條目在這一方面的穩定狀態及長期共識,故第二天我作了編輯,刪除違規內容。管理員最近操作所維護的版本,是在WG上月九日添加導致爭議的版本,並非您所言的「回退至爭議前穩定的版本」。請管理員查閱並更正。另,WG用戶最近在該條目違反了3RR,在下並沒有違反,但在下感謝你留言提醒。謝謝!小蓮莊處士 2018年6月13日 (三) 18:25 (UTC)[回覆]

2018年7月[編輯]

請在與其他編者交流時牢記假定善意。謝謝您的合作!--黑暗雄鷹·給我留言·請關注管理人員和資深用戶的人身攻擊行為 2018年7月15日 (日) 08:03 (UTC)[回覆]

正是因為善意推定,在於在金牌用戶對上海幫條目建立不合理的重定向後才認真討論,指出為什麼此重定同是不合理的。金牌用戶對於在下使用了輪子這樣的攻擊名詞,並且根本沒有回應重定向的討論內容。在下仍堅持善意推定,繼續在提刪與金牌討論。在金牌用戶自己違反COI破壞條目的情況下,反而攻擊在違下反COI,給條目加COI模板。但此條目存在多年,並非在下建立,在下一直來從未編輯過,只是最近條目提刪後才關注和編輯的。小蓮莊處士 2018年7月16日 (一) 02:09 (UTC)[回覆]

請解除不合理的封禁[編輯]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1. 未構成所說的編輯戰。在今天本人所作的唯一一次編輯即受到封禁之前,本人上回在該條目的編寫是五月初,本人上回在維基其他條目的編寫是九月中旬;
  2. WP為名的條目,卻使用非第三方的不可靠來源(條目討論頁上以前給出過詳細理據)。是作為一名用責任心的用戶在維護WP:NPOVWP:VERWP:OR等方針,刪除了違規內容,這並非破壞;
  3. 該條目稱是為了幽默,卻用中央610辦的攻擊性凱風網虛假來源,不符合維基百科尊重宗教信仰的要求。
該封禁的查封ID是#$1。--小蓮莊處士 2018年10月11日 (四) 03:04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予以解封或縮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接受封禁申訴不是對封禁合理性的否定,亦不是對上述理由的支持。該用戶承諾根據方針避免編輯戰。若此後該用戶繼續進行編輯戰則應恢復封禁。
  處理人: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15:00 (UTC)[回覆]
該用戶在該頁面兩次全保護結束後未發起任何討論。在明知移除內容有明顯爭議時進行回退。頁面所屬討論頁亦無關於所有移除內容論據。該行為是在通過遊戲維基規則故意地阻止他人編輯,屬於前述編輯戰的延續。-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04:20 (UTC)[回覆]
(!)意見-疑惑:5個月後「編條目一次」被封禁一年。管理員不避嫌自封自回退違反方針
  1. 這位用戶,在一個條目5月初編輯一次,10月11日一整天就編輯一次,就被以「長期編輯戰」封禁。如果這樣,那是不是所有曾發生編輯爭議的條目,編輯者都要封禁了?而且竟然直接封禁一年。這顯然不符合封禁方針。
  2. 而且這一個編輯頁面,使用不當的、攻擊性的顯不可靠來源,為什麼管理員封禁用戶一年、自己又回退?這違反了管理員權限的方針。
  3. 前面全保護,這些內容有明顯爭議?不符合方針要求的來源,之前也討論過。怎會是阻止他人編輯呢?之前有沒有討論過呢?拒絕參加討論或討論無實質理由的,是哪一方?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10月11日 (四) 04:25 (UTC)[回覆]
(!)意見在下已於客棧發起討論。疑惑:5個月後「編條目一次」被封禁一年。管理員不避嫌自封自回退違反方針
Mys_721tx管理員您好,您的說法並不合理。
  1. 您為何不避嫌,違反方針自行回退?
  2. 您封禁用戶前,是否看過先前的討論狀況?沒有任何警告,就封禁一年。您說「討論頁亦無關於所有移除內容論據」,與事實不符。
    1. 2016年就曾在條目討論頁,討論同一問題(中共凱風網的來源問題),添加者並沒有回覆。請問,依據WP:共識方針,相當期間沒有回覆,可以認為形成了共識。
    2. 因此,為什麼不是「不討論而堅持添加者」應該回覆得出新共識,才添加?反而您要求「參與討論提出理由」的一方,必須「得出共識」才能刪除?何況,依據共識方針,這樣的討論,等於形成了共識。
    3. 您說「需要維持頁面原狀」,也不合理,如果未獲共識,不是應當回到「編輯戰發生前的版本」嗎?
  3. 最後,您說在下如果參與刪除,就是「真人傀儡」,而是莫須有不合理的指控、更令人懷疑是「以封禁威脅用戶編輯」,管理員您這樣的說法,似已立場偏頗。在下本來就不贊成,2016年也參與條目的討論,在下如果參與刪除,是基於個人認知意見,而非受他人唆使。
  4. 這位管理員對事實的理解有誤、封禁達一年、又自己不避嫌參與回退條目,這已有偏頗,應當對此問題保持迴避。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10月11日 (四) 04:47 (UTC)[回覆]
  1. 對Wetrace四處張貼內容不與重複回應。
  2. 致覆核管理員,鑑於該用戶反覆在條目全保護結束後不經過討論回退頁面,除非該用戶承諾在尋求共識前不進行爭議性編輯,不建議予以解封。
-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05:26 (UTC)[回覆]
(?)疑問-對於不參與討論的用戶,管理員沒有提出這樣的要求;卻對參與討論的用戶,要求「尋求共識前不進行爭議性編輯」。實質上,這樣的要求,沒有考慮WP:共識方針,一方不討論,相當期間就形成了共識。在下可以理解,管理員時間有限,因次可能對個案倉促理解,但這樣的要求與封禁,不符方針。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10月11日 (四) 05:42 (UTC)[回覆]
(:)回應-(在下沒有「四處張貼」,只貼在這裏方便管理員閱讀,並在客棧求助討論區發表。兩個地方)
管理員您好
  1. 您說前面的討論「冗長辯論是對維基規則的遊戲」,請問,在下並未無意義的發言,所提皆有憑有據,回應對方,對方沒有回應。您為何無視「對方沒有回應--依據共識方針,可算形成共識」的事實,您以何依據,稱在下的討論是「冗長討論」呢?
  2. 您說「保護結束後的版本是編輯戰發生前的版本,即為原狀」---保護方針的要求不只有如此。而且您已經是參與回退編輯條目,而不是保護條目,您已經違反管理員避嫌的要求了。
  3. 您所謂「制止編輯戰無避嫌之說」。編輯戰的定義,幾個月之後編輯一次,就是編輯戰?請您提出方針說明,此條目是人人可編輯的狀態,管理員不該同時參與該條目的編輯。
  4. 此外,一名用戶在先前編輯戰前添加的內容,仍然是凱風網。前幾個月與幾位添加的用戶,在其他條目也就相同的問題,包括一些出版社進行討論過,對方後來也沒有再回覆。即便Marvin是編輯爭議(也只一次編輯),您這樣封禁的作法,恐怕也過當。您沒有任何警告、沒有任何討論詢問,他五個月後編輯第一次,就被您封禁一年。
  5. 您以「冗長辯論是對維基規則的遊戲」,要求在下不能「四處張貼」。在下只是在Marvin的封禁頁面、以及「客棧求助區」提出討論,請問哪裏是「四處張貼」?在下對管理員您的判斷作法,提出質疑,在客棧求助是相當合理的。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10月11日 (四) 05:40 (UTC)[回覆]
我有以下看法。首先,由於與上次編輯戰相距時間甚長,因此就算再次引起編輯戰的話,都應該先作出警告,而非即時封禁。其次,編輯戰需要有至少兩人或以上,單方面刪除內容無法視為編輯戰。其三,就算有問題,在此情況下應該優先考慮編輯禁制或較短的封禁期,一年封禁顯然是過於嚴重。其四,既然是幽默頁面,我覺得不用太過在意,如果覺得來源品質不好,您也可以使用其他來源,充其量這只是幽默頁面,而非條目,大家開開玩笑,開心就好,因幽默頁面引起爭議就不太幽默了。其五,Mys_721tx的回退應該旨在維持版本穩定而已,與避嫌無關。因此,我認為對Marvin 2009的封禁過於嚴厲,比較主張解封,並且同時維持現時版本,直至相關爭議解決為止。未知各方意見?謝謝。—AT 2018年10月11日 (四) 06:22 (UTC)[回覆]
封禁一年考慮是鑑於上兩次保護後該用戶沒有尋求共識而是在間隔一段時間後繼續進行回退。短於半年的封禁沒有制止編輯戰效果。-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06:26 (UTC)[回覆]
(!)意見-
  1. 謝謝AT的建議,在下看法如下
    1. 在下當然樂見持續在討論頁討論不同的意見,相信Marvin不會反對先繼續討論,例如留言先等幾天,聽聽看法再進行編輯;在下以為,他會去編輯的認識,是過去已經這樣討論,對方無明確具體回應,前幾個月在其他幾個條目也都做過相類似的討論了。Marvin並非有意「編輯戰」,何況他只編輯一次,就被封禁一年。
    2. 討論頁可繼續討論。幽默頁面掛在WP開頭結構,也不是一般條目。在下以為,從方針上而言,更應當遵守WP要求尊重宗教信仰的方針規範,用那樣很針對性攻擊的不可靠來源,寫上嚴厲的「斷言」,嚴重不符維基百科方針。
  2. 關於Mys 721tx看法,在下以為,跟少數用戶持續人身攻擊的嚴重違規相比,這樣的編輯行為(在下也不認為違規)被封禁超過半年,實在太不合理。
    1. 更何況,編輯戰不算發生,這樣長時間過去了,5個月!?可以作為一個,新的「編輯、回退、討論」的回合,這是維基百科編輯之間試探彼此看法的過程。
    2. Marvin顯然沒有編輯戰的「故意」,也沒有這樣編輯戰的事實,這樣認定編輯戰,未免太苛刻。如果這樣,一大串參與此條目的大陸用戶,不是更加嚴重(還經常拒絕討論)。
    3. 封禁是為了讓用戶冷靜,Marvin認知跟Mys管理員認知落差,釐清過程已足夠;Marvin也還沒有到「熱戰」程度。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10月11日 (四) 06:38 (UTC)[回覆]
  1. Wikipedia:編輯戰中對編輯戰的定義之一是"在明知會招致反對時仍然固執己見,採取挑釁性的編輯行為,並且反覆使用回退功能。"
  2. 因為該用戶有保護期結束後立即進行回退的前科,此次移除應判斷為前述編輯戰的延續。
  3. 拒絕討論是是次封禁的原因之一。在根本沒有討論的情況下絕不是編輯、回退、討論循環。
  4. 如果該用戶能為未經討論進行爭議性移除提供滿意解釋並承諾日後不再進行此類行為,則不反對解封。-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06:46 (UTC)[回覆]
(:)回應-Mys721x您好,您說「拒絕討論是是次封禁的原因之一。」但Marvin沒有拒絕討論,那些添加的用戶,很早就沒有討論了;如果說挑釁反覆編輯,那些用戶是否才是呢?而Marvin一再提的理由,就是針對性的不可靠來源。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10月11日 (四) 06:50 (UTC)[回覆]
請列出兩次全保護期間該用戶發起的討論。-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07:13 (UTC)[回覆]
(:)回應-
  1. Mys721管理員您好,其他用戶從2016年以後對討論的回覆呢?在下參與了討論,跟Marvin考慮的點是相同的,對方沒有具體回應,類似問題在其他條目發生過。何以對另一方不是這樣要求呢。而且間歇五個月編輯一次,沒有任何警告,就封禁,多少用戶能理解這樣「是否構成編輯戰」?而且未免也太重。
  1. 目前看來,在下善意的理解,管理員Mys721要提醒Marvin的核心議題,是「先討論再編輯」的習慣(即便過了這麼久),也許藉此習慣,能避免不必要的誤會、與盡可能的善意推定。不妨先等Mavin回覆。
  2. 很謝謝AT參與討論與建議。在下個人以為,在現時版本,繼續討論,但現時版本並非共識版本(添加方沒有具體討論說明,長期如此);在下也建議Marvin先在討論頁提出理由,耐心等幾天後,再進行編輯為宜。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8年10月11日 (四) 07:25 (UTC)[回覆]
    請不要轉移話題,列出兩次全保護期間該用戶發起的討論。-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11:12 (UTC)[回覆]
移除的內容不幽默,不應加到該頁面。—john doe 120talk2018年10月11日 (四) 09:24 (UTC)[回覆]
(!)意見-Wetrace巡退員您好,
  1. 感謝您熱心地在Marvin_2009用戶的討論頁發表善意的評論,
  2. 在下認為WP開頭的頁面屬於信息頁,並不屬於條目的範疇。
  3. 關於Wetrace您的看法,在下認為您多次提到了「從方針上而言」,卻有幾處沒有具體舉出方針,在下認為更應當遵守WP可供查證的方針規範,用不附加方針的話做出斷言,似乎不符維基百科方針。--Br2 2018年10月11日 (四) 10:24 (UTC)[回覆]
(!)意見:謝謝各位回應在下的申訴。注意到Mys 721tx管理員談到「致覆核管理員,鑑於該用戶反覆在條目全保護結束後不經過討論回退頁面,除非該用戶承諾在尋求共識前不進行爭議性編輯,不建議予以解封」。昨天在下是編輯刪除不可靠來源內容,也並未使用回退功能。現在看到我居然令Mys 721tx管理員如此動怒,在下表示歉意,也表示同意先尋求共識再作編輯。容在下辯解一二:我從未拒絕討論,就非第三方來源不宜使用問題給相關兩位用戶討論頁上留言討論時被數次刪除,是另一方拒絕討論;凱風網屬於不可靠來源,不僅在本條目的討論頁上有用戶說明過(反方並未提出是可靠來源的理由),在維基其他條目,我也多年來多次說明過。英文維基上也看到過相關討論 在反方未提出是可靠來源的合理理由情況下,在下當作了凱風網是不可靠來源一說已經成立的共識(記得在其他條目不少場合,反對方認同過此說從而不引用凱風網),昨天確是出於條目避免受不可靠來源虛假信息污染,才編寫刪除相關內容的,根本沒想要編輯戰或破壞條目;另,我並不清楚全保護解除後,應先討論才能編輯。現在在下表示接受Mys 721tx管理員的這一意見。在下也對AT管理員的意見表示感謝 願展開新的討論解決爭議。希望幫助解除封禁。謝謝!小蓮莊處士 2018年10月11日 (四) 12:09 (UTC)[回覆]
  1. 請閣下複述該頁面上兩次保護的原因
  2. 3閣下指出兩版本區別
-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12:15 (UTC)[回覆]
查詢歷史記錄,關於5月9日的保護,可看到是在一位WALTER用戶於5月9日回退我於5月3日的操作,並加入凱風網內容,幾分鐘後一位管理員以編輯戰為由保護了條目,但當天及之前數天並未看到有編輯戰發生,在下善意推定可能相關管理員為防止發生編輯戰而保護條目。關於2017年9月17日的保護,注意到用戶JSJSJS111與兩個IP用戶當天發生了編輯戰,管理員保護了條目。如您所知,條目被保護的狀態並非表示管理員認同內容是否合理。在下個人看法,謝謝!小蓮莊處士 2018年10月11日 (四) 12:55 (UTC)[回覆]
關於兩版本的區別,在於後者刪除了沒有依據並非幽默的政治色彩內容。謝謝!小蓮莊處士 2018年10月11日 (四) 12:58 (UTC)[回覆]
也就是說閣下同意兩版本除此之外沒有區別?-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13:00 (UTC)[回覆]
是。但這些並非幽默的政治色彩內容,在下看來是不宜在維基幽默條目有市場的。江以鎮壓FLG為最大政治,您可能知道高智晟曾是中國司法部十佳律師,為FLG受打壓鳴不平,結果妻離子散,高律師被失蹤至今。如真有第三方可靠來源顯示FLG修煉者練功練死多少人,維基條目完全可加以引用;對江派610辦(在中央一級的610辦今年被中國政府解散)的凱風網虛假來源,則不應被引用,使維基成為鎮壓一方的宣傳工具,有違維基方針。在下個人之見。小蓮莊處士 2018年10月11日 (四) 13:12 (UTC)[回覆]
Wikipedia:編輯戰中對回退的定義是"指任何取消其他用戶行動的編輯行為(或管理行為),無論是全頁面還是部分內容",與所使用工具無關。在閣下認識此點之前不應予以解封。另外請閣下立即停止無故修改他人留言並予以修復。-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13:35 (UTC)[回覆]
明白了,我以前對回退一詞的理解比較狹隘。謝謝您的指教!我了解回退不過三原則中的回退,可指任何編輯行為。這兒前邊我的區分,除了因為我理解上較狹隘之外,想說明當時我沒有使用回退功能鍵一鍵回退,而是採用了在頁面上編輯刪除的方式,也是希望您了解我尊重對方用戶的編輯,而並非象針對明顯破壞一樣一鍵回退。小蓮莊處士 2018年10月11日 (四) 13:38 (UTC)[回覆]
既然如此,請簡要闡述下列幾點:
  1. 什麼是回退?
  2. 什麼是編輯戰?
  3. 如何在日後避免編輯戰?
  4. 在作出可能有爭議的編輯前,應如何處理?
-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14:03 (UTC)[回覆]
關於回退,您剛才談到定義:"指任何取消其他用戶行動的編輯行為(或管理行為),無論是全頁面還是部分內容"。我已經說了,這一定義幫助我改變以前較狹隘的看法。關於編輯戰,WP:EWIS方針有詳細描述,已經閱讀多次,限於篇幅,不複製在這兒了。關於日後避免編輯戰,應嚴格參照WP:DR。作出可能有爭議的編輯前,宜按照WP:DR首選:"最好的解決衝突的方法是——在第一時間避免它。在進入這些正式程序或尋求第三方介入之前,有很多途徑能夠幫助編者們解決爭議。當有爭議發生時,首先應該以一個善意的姿態嘗試去了解其他相關編者的關切並向他們解釋你覺得哪裏不對以及為什麼不對。這個過程可以在該條目的討論頁或相關用戶的討論頁上面進行。"小蓮莊處士 2018年10月11日 (四) 14:28 (UTC)[回覆]
請就此理解作出承諾。-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14:29 (UTC)[回覆]
關於在下昨天編寫條目略去其中虛假宣傳內容維護維基信義卻在幾分鐘被封禁,我看來是不合理,詳細原因,我已經在以上申訴過程中敘述。我素來尊重事實,說實話。並非心口不一之輩。在這則討論過程中,我學到不少,比如了解全保護後解封後,不宜直接編寫,而宜解決可能還存在的爭議。所學內容以及我談到的相關理解等,在今後擔任編輯義工工作中會得到體現。我素來尊重事實,非心口不一之輩。我出手編寫刪除虛假宣傳內容是維護維基信譽,並非做了什麼壞事後被封禁而哀求Mys_721tx管理員解除。過程中我有不完善處,今後當按今天的理解改進不足。 小蓮莊處士 2018年10月11日 (四) 14:51 (UTC)[回覆]
(!)意見-Marvin_2009閣下您好:
  1. WP空間之頁面,除了方針指引外,只是信息頁,而不是「維基條目」。
  2. 感謝您對自己被封禁一事發表的精細入微的分析!唯這裏並不是條目討論頁,所以brror建議您可以切中正題,分析自己的封禁,而不是正義的律師們的事情,避免使用戶討論頁過長而使進行處理的管理員難以分析。--Br2 2018年10月11日 (四) 13:43 (UTC)[回覆]
(:)回應謝謝Brror閣下的提醒,對於所稱的該幽默頁或您所說的信息頁,在下看來均宜遵守WP:SOAP小蓮莊處士 2018年10月11日 (四) 14:01 (UTC)[回覆]

疑問[編輯]

@Mys_721tx管理員好!剛注意閣下以長期在疫情條目加上原創內容為由封鎖了我。但我從未在此條目加原創內容。我是看到User:Jyxyl9添加與其所給來源內容完全相背離的內容,違反WP:PROVEIT所要求的「引用的來源須明確支持條目中出現的信息」而與他在討論頁交流多次關於病毒未必來源於武漢一說,給出了詳細的證據,但這位用戶堅持添加其不被來源支持的原創內容,其實是在破壞維基。我今天在摘要中呼籲管理員介入仲裁,沒想到管理員不制止破壞維基的行為,反而封禁在努力維護方針的我。希望管理員先生檢查一下。小蓮莊處士 2020年4月17日 (五) 02:05 (UTC)[回覆]

@Outlookxp管理員好!因未受到Mys 721tx管理員的回應,我遇到一件事想請您看看。User:Jyxyl9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條目加入了稱沒有證據表明武漢是病毒源頭。但他給的外國學者的論文中並沒有這樣說,在這些學者論文中反而是追溯了多國病毒到武漢。在多次與User:Jyxyl9討論,這位用戶仍一再添加原創內容並刪除我增加的可靠來源內容的情況下。今天我在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條目制止撤消他的一次操作。之後,突然發現我被以在該條目加入「長期加入原創內容」為由封禁。之前沒得到警告,封禁後也沒有得到封禁通知。我從未在該條目加入任何原創內容。管理員能否審核一下?謝謝!小蓮莊處士 2020年4月17日 (五) 02:38 (UTC)[回覆]


@wetrace用戶好,在下因更正一用戶原創內容,反而被封禁,詳情如上,因ping了兩位管理員,沒有回應,能否有勞閣下通知管理員?謝謝!小蓮莊處士 2020年4月17日 (五) 12:30 (UTC)[回覆]

Marvin您好,已經通知該名管理員[2],請他注意到您的留言。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0年4月17日 (五) 16:42 (UTC)[回覆]
Marvin2009您好,管理員留言回覆在下給他的留言疑問,管理員說您違反了承諾。在下剛剛查詢了WP:封鎖方針,也許您可使用Template:Unblock來實行申訴的權利。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20年4月18日 (六) 01:35 (UTC)[回覆]
謝謝Wetrace的幫助。
封禁時給出的理由是稱我長期在該條目加入原創內容。這是根本不成立。我是數天來在制止User:Jyxyl9在條目中加入來源不支持的原創內容,在條目討論頁作了長篇的、細緻的討論,給出了其所加內容有違來源的證據,包括來自CCTV的證據。而且在於所加內容均有可靠來源的支持,卻受到User:Jyxyl9的無理刪除。在對方的無理回退的情況下,我進行了一次撤消了操作。
前幾年在下是向@Mys_721tx管理員承諾過回退前充分討論。這位管理員可能誤會了在於違背承諾。但請查閱一周來的在該條目討論頁上,在下付出巨大努力耐心與該用戶的長篇討論,這正是體現了在下遵守先*前的承諾。在對方的回覆變得毫無針對性之後,顯示對方沒有誠意面對被質疑的歪曲依靠來源不存在的信息等許多問題,我在編輯摘要中有呼籲管理員介入。
之後,發現我嚴格按方針編寫的內容再次被那位用戶取消後,我點了一下撤消,因可能基本沒用過,我還以為會有機會填寫摘要,沒想到直接發表了。隨後我發現自己被@Mys_721tx以長期加入原創內容為由刪除了。如上所述,本人從未在此條目加入原創內容,而是努力在維護維基百科條目不被來源不支持的原創虛構內容破壞。希望管理員認真審查一下。小蓮莊處士 2020年4月18日 (六) 02:31 (UTC)[回覆]

鑑於User:Jyxyl9用戶剛在條目討論頁對在下發起新的不實攻擊,在這兒回應一下。 Jyxyl9所引述的原文在這兒,其中有談到:1

  • "These American patients are reported to have had a history of residence in the presumed source of the outbreak in Wuhan."即報導的美國人有被認為是疫情暴發源頭的武漢居住史。
  • "In another case, a man from Ontario had traveled from Wuhan in central China to Guangdong in southern China and then returned to Canada, where he fell ill and was conclusively diagnosed with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COVID-19) on 27 January 2020." 另一案例,加拿大安大略人從中國中部的武漢到南部的廣東,再回加拿大,然後被確診。
  • "This viral journey from Wuhan to Mexico, lasting a month, is documented by 10 mutations in the phylogenetic network."病毒從武漢擴散到墨西哥化了一個月時間,歷經十次變異。
  • "but it also implies that this Italian virus derives from the first documented German infection on 27 January 2020 in an employee working for the Webasto company in Munich, who, in turn, had contracted the infection from a Chinese colleague in Shanghai who had received a visit by her parents from Wuhan. " 德國首例是被到武漢看望父母的上海同事傳染上來。

當時我從論文中讀到以上四則這些信息,但條目中User:Jyxyl9卻宣傳說「認為沒有證據表明疫情源頭在武漢」,這一句話屬於原創,因為作者在這篇論文中沒有表述過這樣的意思。從上面四點,可見作者確實追溯了美、加、墨、德的病例來自武漢。User:Jyxyl9自己原創,被發現後,現在編造在下原創,並對在下人身攻擊-稱我造謠。本人一貫堅持說實話,此造謠指摘,是對我很大的侮辱。請管理員主持公正。小蓮莊處士 2020年4月18日 (六) 05:19 (UTC)[回覆]

  • 您好。如果您可以承諾停止上述等一切可能具備爭議性的編輯,並且願意與Jyxyl9一同尋求共識的話,我可以解封。謝謝。—AT 2020年4月18日 (六) 10:59 (UTC)[回覆]
    • 鑑於許多內容存在爭議,而經過坦誠的交流過程是有可能形成共識,並非在下刻意編寫爭議性編輯。尋求共識是依照WP:共識,但有時一些賬號搞惡性抵制。比如,這回是在下在條目討論頁一周來長篇細緻討論後,對方沒有合理的理據反駁、回復變得毫無針對性,顯示對方沒有誠意面對被質疑的歪曲依靠來源不存在的信息等許多問題。在此情形下,在下沒再討論而是改在編輯摘要中寫明理由,並呼籲管理員介入。這回管理員給予解封機會,在下可承諾,以後類似情形下,在下還是會繼續與當事的用戶討論及互動,或者尋求解決爭議的方式,而非使用那個一健撤消功能。謝謝AT管理員關心!小蓮莊處士 2020年4月18日 (六) 12:02 (UTC)[回覆]

解封申請[編輯]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在下受到封禁,原因:(長期加入原創研究: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但我從未在此條目加原創內容。我是看到User:Jyxyl9添加與其所給來源內容完全相背離的內容,違反WP:PROVEIT所要求的「引用的來源須明確支持條目中出現的信息」而與User:Jyxyl9在條目討論頁耐心交流多次:關於病毒未必來源於武漢一說,給出了詳細的證據,但User:Jyxyl9堅持添加其不被來源支持的原創內容,後來其簡短回復跟在下質疑的內容並不相關。我嚴格按來源內容作了調整,並在編輯摘要中呼籲管理員介入仲裁。之後在下的編輯受到User:Jyxyl9的回退(包括添加的可靠內容來源信息被刪除)。在此情況下,我判斷這是對維基條目一定程度的破壞,有點了一下撤消,因可能基本沒用過,我還以為會有機會填寫摘要,沒想到直接發表了。隨後我注意到自己被因加原創內容為由而封禁。鑑於在下未加入原創信息,而是在努力制止原創信息,希望管理員考慮。對於撤消,在下不熟悉,是不慎使用了。以後注意不再使用此功能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予以解封或縮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無警告下封禁,而且上方用戶已承諾遵守規定。
  處理人:AT 2020年4月19日 (日) 12:45 (UTC)[回覆]


用戶查核通知[編輯]

您好,有編者認為您濫用傀儡,而對閣下提出用戶查核。濫用傀儡是指以違反社群政策方式使用多個維基百科帳戶。該查核在Wikipedia:元維基用戶查核請求#Wetrace進行,提出查核的編者在此提出其理據。請確保您熟悉相關方針,然後提供您自己的理據或提出您希望由維基百科資深用戶考慮的意見,以決定本查核的結果。用戶查核由擁有用戶查核權的用戶透過技術資訊進行判斷,並嚴格遵守元維基的私隱方針。如您與其他在現實生活中認識的人共用同一電腦或網絡,我們建議您在用戶頁簡述各用戶之間的關係,以免產生誤會。若您一直以違反維基百科政策的方式使用多個帳戶,請立即移步至用戶查核請求頁並進行驗證。管理員通常對承諾不再干犯或無意間濫用傀儡的用戶從輕處理,但維基百科社群非常重視濫用多重帳戶的個案。如閣下對此有任何疑問,可以到互助客棧詢問,或到IRC聊天頻道尋求協助,祝編安。 TP✉️SE🗳️CSCEP 2021年2月4日 (四) 05:05 (UTC)[回覆]

關於法輪功[編輯]

第一 我所添加的「被認為是邪教」是從語句上您應該看得出來這是事實性陳述而非觀點吧 我寫的不是「民政部指出是邪教」吧 第二 我只是添加了一個事實性陳述您就把所有都回退掉(包括模板和不必要的加粗等) 我不知道您這是何意 第三這是官方的事實性陳述(它確實被認定為邪教了)難道不是官方文書更好嗎),歡迎討論,希望與閣下達成一定共識。||留言2021年2月21日 (日) 02:0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