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讨论:Marvin 2009/存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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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8日消歧义内链通知[编辑]

您好,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贡献。机器人检测到您最近加入了消歧义内链。一般来说,条目内链不应该通向消歧义页,所以以下内链可能需要修复:

若不想收到此机器人的通知,您可用这里的方法来屏蔽。常见问题的解答请见这里。 --白磷的机器人给主人留言2017年2月8日 (三) 04:22 (UTC)[回复]

re:[编辑]

是如何失效的呢?--Antigng留言2017年3月20日 (一) 11:39 (UTC)[回复]

敬邀阁下加入维基学生会[编辑]

维基学生会 邀请函
Marvin 2009/存档3君:

您好!诚挚邀请您参加维基学生会。我们是一个互相提供协助的维基百科组织,我们保持和平的处理事情反破坏提供与指导新人编辑

希望您能加入我们处理维基百科的事务!谨祝编安。

维基百科奖励纸本授奖机制调查[编辑]

维基百科使用者及患心理疾病使用者交流上的实践策略调查[编辑]

您好。身为一个较新使用者具备更多经验的的维基百科社群成员,您可能已经了解到中文维基百科一直以来都有许多罹患精神疾病的使用者参与贡献的状况,而为寻找优化中文维基百科使用者与患心理疾病使用者的交流的更佳策略,我们举办了一场调查,希望利用调查取得的结果作为研究及策略规划参考之用。这个调查不会花费您太多宝贵时间,经过测试,完成调查所需的时间约为2到3分钟。这一调查的有效时间至 2017年10月28日 (六) 23:59 (UTC) ,我们由衷期待您的参与。

[-现在就参与调查!-]

十分感谢您的参与!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10月17日 (二) 19:38 (UTC) (使用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执行)[回复]

提示[编辑]

如果阁下认为此前有“共识”,请拿出具体方针来。如果阁下拿不出来这样的方针,我也只能认为没有。还有阁下不理解膜蛤文化就不要一知半解地贴上江派标签,谢谢。-- ρ α ͷ ζ ε υ!·Ϟ Ϡ 2018年2月13日 (二) 12:30 (UTC)[回复]

不加入江派宣传内容,也不加入法轮功方面的来源,是此条目多年来的共识。你可查阅讨论页上的历史记录。针对你未给共识加入大量江泽民镇压一方的第一手来源,我近期在讨论页作出许多回复,看来你不顾破坏条目质量,继续宣传江泽民反法轮功的政治,本人质疑这种行为你自己在主页承认的User:蛤丝/维基膜法师协会身份相关。不知你为何要删除我在你讨论页上的留言?小莲庄处士 2018年2月13日 (二) 12:45 (UTC)[回复]
    • 什么叫多年的共识?我翻过讨论页,并没有看出有这样的共识,更遑论正式的方针了。你一口一个江派宣传,但你除了自己的原创研究成果,有什么可靠的来源佐证你的观点吗?顺便(~)补充,既然阁下一直缠着我问,我只能告诉你,我虽然读过马克思主义的书(比如资本论),并且认同其中的一部分观点,但我个人的政治光谱在用户页上写得很清楚,和你说的“江派编者”完全风马牛不相及。至于你在我用户页上的留言,涉及对我个人的恶意推定和攻击,而且完全不知你的point是什么,我自然有权移除。-- ρ α ͷ ζ ε υ!·Ϟ Ϡ 2018年2月13日 (二) 12:47 (UTC)[回复]
      • 我已经给出边许多连接,没有义务一直为你翻讨论页的历史存档。我所言的,并非你所攻击的原创,而是给出了连接。也在讨论页说明了理由。比如路透社和苹果日报的报导本是明确谴责亲共组织在香港的青关会及在台湾的同心会,而阁下目前的版本完全扭曲了这两则报导。联系到你自称蛤丝,我质疑你的强制性编辑属于利益相关。小莲庄处士 2018年2月13日 (二) 12:54 (UTC)[回复]
        • Whatever,如果你觉得我有COI我就有的话,我只能说,和极端唯心主义者聊不来.jpg。最后,请讨论实际问题。-- ρ α ͷ ζ ε υ!·Ϟ Ϡ 2018年2月13日 (二) 13:19 (UTC)[回复]
          • COI是讲究APPEARANCE,自己否定说服力不强的,而应回避让人看起来象是COI。比如目前美国司法部长"recused himself" 在调查总统竞选团队是否通俄国一案的调查上。讲究原则的人本应如此的。你既然自称是膜法师哈丝成员,如讲原则,是应回避你的维基相关条目的操作的。我并非什么唯心主义者,更非你所说的极端唯心主义者,莫非这一说来源于你眼中的长者江泽民给你的灌输?我前些天一一给出证据在相关讨论页讨论了许多实际问题,你没有一则回应,却以没有证据为由在条目中大量回退。比如上边我提到的路透社报导和苹果日报报导并非称法轮功对反法轮功团体有暴力,而是明确谴责反法轮功团体的暴力攻击。你的版本却扭曲这两则报导的原意。如非哈丝,什么人会做这种事?小莲庄处士 2018年2月13日 (二) 13:55 (UTC)[回复]

2018年2月[编辑]

这是对您的最后警告。请勿再违反中立观点方针,将评论及阁下之个人分析加入条目当中,否则阁下将会遭到封禁。--南极熊爱吃企鹅冰块 2018年2月14日 (三) 07:49 (UTC)[回复]

这是对阁下的最后警告!
如果阁下再次破坏维基百科,就会被即时禁止编辑!--南极熊爱吃企鹅冰块 2018年2月14日 (三) 07:50 (UTC)[回复]

这位User:南极熊经常因编辑战受封,上面无故对我的警告是难以成立。因前段时间正逢过年,我不想因为这儿的争议给大家添置不便,故没理会。现在回复如下:
我与南极熊数月来没有任何编辑争议。事实上我已经很久未编辑条目了,农历过年前,我看到User:Panzer VI-II对法轮功条目添加大量来源于江泽民镇压一方或与之相关的负面信息。考虑到此条目,以前有维基资深用户User:Hanteng等和多位管理员在条目讨论页面在讨论中基本认可,不宜使用来源于法轮功一方和来源于江泽民一方的这两个方面的来源信息,而应使用WP:第三方来源。本着遵守这一共识,我在条目讨论页针对User:Panzer VI-II所加内容,一一给出证据,说明其所加内容属于江镇压一方的来源或相关来源,不适合使用在这一条目中,等了几天后没有得到该用户的任何回应,我动手编辑改正不符合共识的来源。
另有一则User:Panzer VI-II所加内容,是加入到这位用户新建的子栏目-暴力与威胁。来源可算是独立的第三方来源,路透社和苹果日报等,很好。但我阅读来源数次,也找不到User:Panzer VI-II声称法轮功也象中共一样互相使用暴力这一方面的内容。这两者第三方来源是明确谴责亲共机构,青关会和爱国同心会在香港和台湾的流氓暴力。来源中既然没有该用户声称的内容,那么这些内容应属于原创研究,是应得到改写。
User:Panzer VI-II不顾我给出的理据,也不回应条目讨论页上我先前的讨论,直接回退我的操作。于是我给其用户讨论页上留言,却被其几次删除,我只能在我自己用户讨论页上给其留言,连同先前的讨论理所,我一共四次提出的不应盗用谴责流氓机构青关会和同心会的路透社来源苹果日报来源,搞原创研究,把来源中并不存在的暴力行动嫁祸给法轮功。
南极熊与我之间最近毫无争端,但直接连续两次对我最后警告,并编造我“违反中立观点方针,将评论及阁下之个人分析加入条目当中”,这是对我作为维基用户的侮辱和威胁,也是WP:骚扰。这样的不实指摘给”指鹿为马”这个成语增添了例子。究竟是谁违反维基方针加入原创内容?请维基管理员秉公处理,不知与User:南极熊有过交集的管理员User:Antigng能否拨冗审查?谢谢!
目前仍属新年,借此机会,向各位拜个晚年,愿各位2018年吉祥如意,快乐平安!小莲庄处士 2018年2月22日 (四) 21:29 (UTC)[回复]

请停止一切无建设性编辑(如阁下于法轮功的编辑)。阁下的编辑已对维基百科构成破坏,亦已遭回退。如果您仍需要进行测试,请使用沙盒。无合理理由(方针的条文支持)删除符合编辑方针内容,属于典型破坏,请注意-- ρ α ͷ ζ ε υ!·Ϟ Ϡ 2018年2月24日 (六) 01:31 (UTC)[回复]

  • 阁下此警告是把话说反了,破坏条目的正是阁下自己。我在讨论页两周来有至少五则讨论指出阁下所加到条目的内容来源并非条目要求的第三方来源,并指出阁下原创造研究了来源中并不存在的内容。阁下没有回应,今天阁下全部回退我的编辑后,然后在讨论页上加一句话,这不是维基方针禁止的破坏?小莲庄处士 2018年2月24日 (六) 05:54 (UTC)[回复]

因为讨论的话题和解任页无关,所以就转到这里来了。

查看了来源页面,确实如阁下所言,没有关于法轮功团体暴力行径的文字,实属原创研究,致歉。但是阁下在条目中的编辑[1]删除了很多具来源的文本,请问是否有依据呢?-- 2018年3月19日 (一) 04:57 (UTC)[回复]

  • 谢谢您的再次回应和提问。关于我在2月23日删除很多具来源的文本,是基于我自2月12日在条目讨论页表达的多则意见,当事的P君没有回应,我看作默认成立,才删除的。这儿针对所删内容一一列举我提出过的意见。
  • 关于德国之声准确转述中共江派对于法轮功的妖魔化攻击,我昨天已谈到,个人看来这仍然是来源于镇压一方,并非来源于德国之声自身(如德国之声可算第三方的话),有违宜在该条目使用WP:第三方来源的共识。对此,在条目讨论页上我也提到了。
  • 关于何祚庥《我不赞成青少年炼气功》国内来源,我在条目讨论页上给出了不应采用的原因:“方舟子新语丝前成员亦明博士与方舟子反目后,大揭方舟子的老底。方舟子是何政客院士的小兄弟,两者配合江泽民策划反法轮功。可见亦明的文章”,其中引用大量珍贵文献论述何祚庥在90年代中期以来鼓动江泽民发动镇压,那么何应属于镇压的一方,同样有违宜在该条目使用WP:第三方来源的共识。
  • 关于瑞克·阿兰·罗斯相关内容,在我编辑之前,Uni在条目讨论页上谈到:
    • 那个Rick Ross的全名是Rick Alan Ross,而且英语维基百科有他的条目,然后他被罚款的事情是有的:“During the 1990s, deprogrammer Rick Ross was sued by Jason Scott, a former member of a Pentecostal group called the Life Tabernacle Church, after an unsuccessful deprogramming attempt. In 1995, the jury awarded Scott $875,000 in compensatory damages and $2,500,000 in punitive damages against Ross, which were later settled for $5,000 and 200 hours of services. More significantly, the jury also found that the leading anti-cult group known as the Cult Awareness Network was a co-conspirator in the crime and fined CAN $1,000,000 in punitive damages, forcing the group into bankruptcy.”然后我看了英语维基百科对这案子的描述,里面提到说Rick Ross和两名助手曾经尝试改变一个名叫Jason Scott的人的信仰,然后他们用了一些强制性的、妨碍人身自由的手段,结果吃上官司。Jason Scott当时是Life Tabernacle Church这个教会的成员,他的母亲是前成员,而Scott的母亲认为那个教会的布道师有些不正当的行为(Scott的母亲大概认为这个教会是邪教),而他的儿子拒绝改变信仰,因此Scott的母亲联系当地的邪教醒觉网络(Cult Awareness Network,简称CAN)热线,结果CAN的联络人将Rick Ross介绍给Scott的母亲,请他帮忙处理他儿子的问题。但是结果Jason Scott只是假装自己改变了信仰,之后Scott趁机逃脱报警,结果Rick Ross和他的助手被逮捕并且吃上了官司,最后Rick Ross被判罚2,500,000美元,之后这罚金实际支付5,000美元,其余部分已200小时的社区服务代替,而CAN也被判处钜额的罚金,并因此破产。在这之后,非自愿地改变他人信仰在美国不再认为是可行的。

    • : 我不清楚Rick Ross是否和中共相关,但看起来他似乎确实是邪教问题的专家,尽管曾经爆出争议。--Uni of Lastation 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1个月2日前), 05:42 am (UTC−5)

    • 我当时回复说:

      : 谢谢K1234567890y提供佐证。文明社会是讲究信仰自由,而这位RICK ROSE曾靠强制转化他人信仰为生。在GOOGLE搜索RICK ROSE 中国,可看到江泽民610办凯风网引用瑞克·罗斯(Rick Ross)的话“2010年12月,我在中国深圳参加了由上海社会科学院主办的膜拜...”可见这位RICK ROSE接受中共邀请合作和在中共安排采访所谓自焚幸存者从而被洗脑喂料。小莲庄处士2018年02月13日, 星期二 (1个月2日前), 07:27 am (UTC−5)

      并且我提到了:“目前条目中提到的RICK ROSE,曾多次受江泽民法外反人类机构610办公室凯风网访问,还多次来到国内与610办公室合作,如在610安排采访所谓自焚幸存者,结果其言论是照搬江泽民自焚宣传,故同当于镇压一方的第一手来源,也不适合采用到条目中。610办用洋人的嘴说出的话,会损害条目内容的可靠性、中立性,不适合采用。”据此,我看来同样其内容也属于镇压一方,同样有违第三方来源的要求。
  • 关于香港佛教联合会的]相关内容,我编辑之前,在条目讨论页上谈到“关于条目中目前提及的香港佛教联合会可参阅中国观察援引明报和看中国的报导:释智慧任内卷多丑闻 弃掌港佛教联会(组图),其故香港佛教联合国属于与江泽民有关联团体,不适合引用到条目中。小莲庄处士 2018年2月13日 (二) 19:02 (UTC)”有违第三方来源的要求。[回复]
  • 关于迈克尔‧朗格尼2003年说两位学者曾有实证资料这一段,我先前在条目讨论页上谈到“目前条目有引用学者Michael Langone 2003年的研究文章,如读这位学者Michael Langone在2007年研究文章,可了解 Langone起初应是被跟中共江泽民有关的学生Patsy Rahn误导了。”“关于目前条目中有引用Patsy Rahn的反法轮功言论,考虑到ICSA主席Michael Langone在同一篇研究文章中所表示的:"This historical background should make clear that our organization’s goal with regard to the PRC-Falun Gong conflict has been to encourage dialogue while condemning brutality and repression. Individuals associated with ICSA have different opinions regarding the issue, and these opinions sometimes change (this is certainly true for me).” 指出“The International Cultic Studies Association (formerly AFF, American Family Foundation) first began to look into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 and the Falun Gong movement in 2000, when Patsy Rahn, a student of Chinese studies, organized a panel on Falun Gong at our annual conference in Seattle and later published a paper based on her presentation (Rahn, 2000). To our surprise, the Chinese consulate in San Francisco, when it heard of the event, sent a representative to this conference.”即旧金山中领馆出席中文专业学生Patsy Rahn的报告会。这位Patsy Rahn看来应归属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第一手来源,不宜引用到维基百科中。小莲庄处士 2018年02月12日, 星期一 (1个月3日前), 12:31 am (UTC−5)”Patsy Rahn应属这两位学者中的一位,另一位即是2007年研究文章谈到的Samuel Luo。之后,没有再见到Patsy Rahn或Samuel Luo有参加ICSA年会报导。学者Michael Langone在2007年研究文章提出ICSA就中共与法轮功问题上的三点主张“First, AFF [ICSA] upholds every person’s right of freedom of religion and worship, but is concerned about the use of manipulative techniques and undue influence to diminish the freedom of choice and freedom of mind of a group’s members.Second, AFF [ICSA] urges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Chinese scholars and professionals to respond constructively to reports by well-respected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organizations that the human rights of members of Falun Gong and other religions in China have been systematically violated. The physical brutality and other human rights violations described in these reports should not be tolerated. Third, reports in the Chinese press and elsewhere that AFF [ICSA] has branded Falun Gong a cult are false, as are reports that AFF [ICSA] has said Falun Gong is not a cult. Although individuals associated with AFF [ICSA] may hold various opinions on this subject, AFF [ICSA] as an organization has not taken a position on the issue. Our Web sites emphasize that lists of groups on which we have information are not lists of “cults.” For more information on AFF’s [ICSA’s] concerns about labeling and definitional issues, see its topic page on definitional issues. This historical background should make clear that our organization’s goal with regard to the PRC-Falun Gong conflict has been to encourage dialogue while condemning brutality and repression. Individuals associated with ICSA have different opinions regarding the issue, and these opinions sometimes change (this is certainly true for me).”在2007年前后,这位学者显然已经改变先前被与中共相关人员误导而产生的观点。我认为应引用作者此文及之后发表的许多相关论点,而不宜引用2003年其还在受中共相关学生误导时的论点。
  • 以上是列举的我在删除非第三方来源内容之前的一些讨论,当时是长期未见回应,在下视作作共识,才动手删除的。谢谢您的关注!小莲庄处士 2018年3月19日 (一) 12:47 (UTC)[回复]

请问为何回退我的编辑呢?我只是让语言充满中立性,并且去除掉一些啰嗦重复不简洁的表达方式。 慎言慎行老法师留言2019年10月19日 (六) 09:05 (UTC)[回复]

借用Marvin页面留言,
  1. user:慎言慎行老法师您好,在下已经于条目讨论页开辟讨论,欢迎您参与讨论。您大量删除上万字元有第三方来源内容,无任何依据方针的理据,涉及破坏。当其他用户恢复时,您未经讨论又再度大量删除。请您参与讨论。
  2. 此外,编辑条目,请注意不要原创研究,并依据方针引注第三方可靠来源。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9年10月19日 (六) 09:58 (UTC)[回复]

希望阁下能够帮助改进维基百科条目中立性[编辑]

阁下对于维基百科甚为了解,今有一维基条目法轮功十分的不中立,完全没有大陆主流观点(阁下若不相信,可以尝试发起投票,在没有傀儡等的情况下,大部分来自大陆的维基人一定会表达对于“法轮功条目完全没有大陆主流观点”这个观点的赞同),如果长此以往,维基百科将会一直被大陆封禁。鄙人对于维基百科不甚了解,然希望维基百科越办越好,望阁下帮助改善此条目。若能如此,不甚感激。陈宇恒留言2018年4月17日 (二) 11:44 (UTC)[回复]

抱歉刚刚说的话有误。“完全没有大陆主流观点”来自于若干年前的法轮功条目,现在的条目有了。只是大陆主流观点仍极少。虽然目前大陆的维基百科用户很少,但我仍然认为法轮功条目需要更多大陆观点。当年中文维基百科没有被大陆封禁的时候法轮功条目是完全没有大陆观点完全不中立的,这在有着中立口号的维基百科上出现,未尝不是维基百科被大陆封禁的原因之一。恳请阁下协助改善法轮功条目的中立性。大陆的网络对其他地区开放,以阁下业务之精,尽可以在大陆找到符合维基百科规则的大陆观点的来源,愿阁下努力协助维基百科这一人类知识的伟大成果,使之更加伟大。如能帮助改善,不胜感激。陈宇恒留言2018年4月17日 (二) 11:53 (UTC)[回复]

@陈宇恒您好,刚好看到,就借用Marvin2009页面,提出几点意见供参:
  1. 维基中立性要求,是依据“第三方可靠来源的主要观点比例呈现”。
  2. 中国大陆媒体被党控制,而中共各种指控说法,中共始终不接受外界包括外媒独立查证,也一直拒绝联合国等机构的调查要求。此外,包括美国国会、台湾立法院等,都曾在决议文中认为“中共抹黑”。权威性的国际人权机构自由之家的证词“法轮功及其创始人李洪志先生,以及各种同音字,一直是中国互联网上被新闻检查(censor)最严厉的字词,而由任何(中共)国营媒体或由其外交官所提及的都是妖魔化标签了的措辞。”
  3. 获普利策奖的《华尔街日报》前北京分社长伊恩·约翰逊指出,“宣布法轮功为邪教是中共政权最能有效迫害法轮功的最聪明举动之一,因为它置法轮功于守势、需自己辩护证明其清白,并以西方反邪教运动的合法性来掩盖当局的镇压。...”“为证明其论点,中共当局提出一系列耸人听闻的故事,诸如人们剖开自己的肚子寻找被认为在肚子里旋转的法轮。另一些被呈现的是,他们的亲属以炼法轮功替代吃药之后死亡...。”“问题是,这些说法是不被支持的。中共当局从不允许法轮功受害者单独受访,以致于几乎不可能查证当局的这些指控。即使一个人从表面上去相信当局的所有指控,他们杜撰的案例数量也仅占法轮功修炼者总数中的极小比例.....。”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4月17日 (二) 17:41 (UTC)[回复]
@Wetrace您好,我也提出几点意见供参考:
  1. 美国是世界上目前唯一的超级国家。美国的军队几乎遍布全球。美国十分有钱。中国的发展会影响到美国的利益。
  2. 全球除了中国大陆的媒体之外的大部分媒体与其他机构都被美国以金钱利诱或者军事威胁控制,包括美国国会、台湾立法院、权威性的国际人权机构自由之家、法轮功、华尔街日报、维基百科。
  3. 美国抹黑中国大陆方面有利于其对中国大陆的意识形态渗透,从文化领域“入侵”中国大陆,从而使中国发展受到阻碍,以利于美国。
  4. 国内主流观点都认为以美国为代表的群机构抹黑中国。
  5. 美国前几天联合英法联军入侵叙利亚,借口是“叙利亚使用化学武器”,然而面对联合国会议上叙利亚代表的质问,英美代表回避不愿面对。由此可见,美国及美国媒体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说谎是常有的事情。
  6. 上面几点是铁铁的事实。至于阁下所列举的所谓事实,信者当属少数。鄙人所列举的事实应会得到更多认同。当然,由于维基百科应该具有中立性,阁下所列之事实作为维基百科的一个观点列入条目并无不妥,然而也正因为中立性,其他的观点亦不能舍弃。
鄙人不才,业务不精,但以阁下业务之精明,若愿意的话,一定可以帮助找到许多材料佐证我上文的说法。这些是鄙人浅显的观点。然而看到阁下的回复,我惊讶于以阁下业务之精明,竟然不曾理解如此浅显之道理。然阁下业务精明,智商一定不低,愿阁下学习并理解这个浅显的道理,并努力帮助改善维基百科条目的中立性。若能如此,不胜感激。陈宇恒留言2018年4月18日 (三) 04:53 (UTC)[回复]
@陈宇恒好,谢谢留言交流。须知在江泽民于1999年发动镇压之前,许多大陆媒体(如中国青年报、经济时报等)曾对法轮功大量正面报导和赞扬,条目中已经有引用镇压之前的大陆主流观点。一旦发动镇压,江是政治挂帅,操纵媒体竭力抹黑,十多年来江控媒体在这个主题上的宣传没有一句是真的,与当初希特勒迫害犹太人是种族主义相似,如果引用到条目会损害WP:NPOV,而且违反WP:第三方来源要求。这些在政治高压下媒体的信仰仇恨宣传,违反了中国宪法,并非是大陆主流观点。江绵恒搞的金盾工程封锁海外网站,使中国百姓丧失信息自由权利从而受江控媒体洗脑宣传误导,江派大量官员如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等现在已经被习近平政府关入监狱,江泽民本人也终会受到中国法律清算的,这渐渐在成为大陆的主流观点。阁下历经江派网络封锁的迫害可能还不自知,能有机会访问海外网站,其实是很幸运,不妨多浏览看看,兼听则明。有疑问,欢迎继续交流。小莲庄处士 2018年4月20日 (五) 03:38 (UTC)[回复]

2018年6月[编辑]

您似乎在“附佛外道”参与了一场编辑战

--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6月10日 (日) 02:27 (UTC)[回复]

@Manchiu[[:. 附佛外道]]不是正确的条目名称。—john doe 120talk2018年6月10日 (日) 03:15 (UTC)[回复]
@Manchiu管理员请查阅该条目讨论页上的讨论,{{ping|Walter Grassroot}多年前在该条目加入国内批FLG内容,在2012年就有许多讨论,谈到这些属于镇压一方一次文献,不符合维基第三方来源指引,渐渐这些内容被删除了。时隔6年后,上月九日WG用户又在该条目从新加入国内批FLG内容,推翻了条目在这一方面的稳定状态及长期共识,故第二天我作了编辑,删除违规内容。管理员最近操作所维护的版本,是在WG上月九日添加导致争议的版本,并非您所言的“回退至争议前稳定的版本”。请管理员查阅并更正。另,WG用户最近在该条目违反了3RR,在下并没有违反,但在下感谢你留言提醒。谢谢!小莲庄处士 2018年6月13日 (三) 18:25 (UTC)[回复]

2018年7月[编辑]

请在与其他编者交流时牢记假定善意。谢谢您的合作!--黑暗雄鹰·给我留言·请关注管理人员和资深用户的人身攻击行为 2018年7月15日 (日) 08:03 (UTC)[回复]

正是因为善意推定,在于在金牌用户对上海帮条目建立不合理的重定向后才认真讨论,指出为什么此重定同是不合理的。金牌用户对于在下使用了轮子这样的攻击名词,并且根本没有回应重定向的讨论内容。在下仍坚持善意推定,继续在提删与金牌讨论。在金牌用户自己违反COI破坏条目的情况下,反而攻击在违下反COI,给条目加COI模板。但此条目存在多年,并非在下建立,在下一直来从未编辑过,只是最近条目提删后才关注和编辑的。小莲庄处士 2018年7月16日 (一) 02:09 (UTC)[回复]

请解除不合理的封禁[编辑]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1. 未构成所说的编辑战。在今天本人所作的唯一一次编辑即受到封禁之前,本人上回在该条目的编写是五月初,本人上回在维基其他条目的编写是九月中旬;
  2. WP为名的条目,却使用非第三方的不可靠来源(条目讨论页上以前给出过详细理据)。是作为一名用责任心的用户在维护WP:NPOVWP:VERWP:OR等方针,删除了违规内容,这并非破坏;
  3. 该条目称是为了幽默,却用中央610办的攻击性凯风网虚假来源,不符合维基百科尊重宗教信仰的要求。
该封禁的查封ID是#$1。--小莲庄处士 2018年10月11日 (四) 03:04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接受封禁申诉不是对封禁合理性的否定,亦不是对上述理由的支持。该用户承诺根据方针避免编辑战。若此后该用户继续进行编辑战则应恢复封禁。
  处理人: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15:00 (UTC)[回复]
该用户在该页面两次全保护结束后未发起任何讨论。在明知移除内容有明显争议时进行回退。页面所属讨论页亦无关于所有移除内容论据。该行为是在通过游戏维基规则故意地阻止他人编辑,属于前述编辑战的延续。-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04:20 (UTC)[回复]
(!)意见-疑惑:5个月后“编条目一次”被封禁一年。管理员不避嫌自封自回退违反方针
  1. 这位用户,在一个条目5月初编辑一次,10月11日一整天就编辑一次,就被以“长期编辑战”封禁。如果这样,那是不是所有曾发生编辑争议的条目,编辑者都要封禁了?而且竟然直接封禁一年。这显然不符合封禁方针。
  2. 而且这一个编辑页面,使用不当的、攻击性的显不可靠来源,为什么管理员封禁用户一年、自己又回退?这违反了管理员权限的方针。
  3. 前面全保护,这些内容有明显争议?不符合方针要求的来源,之前也讨论过。怎会是阻止他人编辑呢?之前有没有讨论过呢?拒绝参加讨论或讨论无实质理由的,是哪一方?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10月11日 (四) 04:25 (UTC)[回复]
(!)意见在下已于客栈发起讨论。疑惑:5个月后“编条目一次”被封禁一年。管理员不避嫌自封自回退违反方针
Mys_721tx管理员您好,您的说法并不合理。
  1. 您为何不避嫌,违反方针自行回退?
  2. 您封禁用户前,是否看过先前的讨论状况?没有任何警告,就封禁一年。您说“讨论页亦无关于所有移除内容论据”,与事实不符。
    1. 2016年就曾在条目讨论页,讨论同一问题(中共凯风网的来源问题),添加者并没有回复。请问,依据WP:共识方针,相当期间没有回复,可以认为形成了共识。
    2. 因此,为什么不是“不讨论而坚持添加者”应该回复得出新共识,才添加?反而您要求“参与讨论提出理由”的一方,必须“得出共识”才能删除?何况,依据共识方针,这样的讨论,等于形成了共识。
    3. 您说“需要维持页面原状”,也不合理,如果未获共识,不是应当回到“编辑战发生前的版本”吗?
  3. 最后,您说在下如果参与删除,就是“真人傀儡”,而是莫须有不合理的指控、更令人怀疑是“以封禁威胁用户编辑”,管理员您这样的说法,似已立场偏颇。在下本来就不赞成,2016年也参与条目的讨论,在下如果参与删除,是基于个人认知意见,而非受他人唆使。
  4. 这位管理员对事实的理解有误、封禁达一年、又自己不避嫌参与回退条目,这已有偏颇,应当对此问题保持回避。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10月11日 (四) 04:47 (UTC)[回复]
  1. 对Wetrace四处张贴内容不与重复回应。
  2. 致复核管理员,鉴于该用户反复在条目全保护结束后不经过讨论回退页面,除非该用户承诺在寻求共识前不进行争议性编辑,不建议予以解封。
-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05:26 (UTC)[回复]
(?)疑问-对于不参与讨论的用户,管理员没有提出这样的要求;却对参与讨论的用户,要求“寻求共识前不进行争议性编辑”。实质上,这样的要求,没有考虑WP:共识方针,一方不讨论,相当期间就形成了共识。在下可以理解,管理员时间有限,因次可能对个案仓促理解,但这样的要求与封禁,不符方针。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10月11日 (四) 05:42 (UTC)[回复]
(:)回应-(在下没有“四处张贴”,只贴在这里方便管理员阅读,并在客栈求助讨论区发表。两个地方)
管理员您好
  1. 您说前面的讨论“冗长辩论是对维基规则的游戏”,请问,在下并未无意义的发言,所提皆有凭有据,回应对方,对方没有回应。您为何无视“对方没有回应--依据共识方针,可算形成共识”的事实,您以何依据,称在下的讨论是“冗长讨论”呢?
  2. 您说“保护结束后的版本是编辑战发生前的版本,即为原状”---保护方针的要求不只有如此。而且您已经是参与回退编辑条目,而不是保护条目,您已经违反管理员避嫌的要求了。
  3. 您所谓“制止编辑战无避嫌之说”。编辑战的定义,几个月之后编辑一次,就是编辑战?请您提出方针说明,此条目是人人可编辑的状态,管理员不该同时参与该条目的编辑。
  4. 此外,一名用户在先前编辑战前添加的内容,仍然是凯风网。前几个月与几位添加的用户,在其他条目也就相同的问题,包括一些出版社进行讨论过,对方后来也没有再回复。即便Marvin是编辑争议(也只一次编辑),您这样封禁的作法,恐怕也过当。您没有任何警告、没有任何讨论询问,他五个月后编辑第一次,就被您封禁一年。
  5. 您以“冗长辩论是对维基规则的游戏”,要求在下不能“四处张贴”。在下只是在Marvin的封禁页面、以及“客栈求助区”提出讨论,请问哪里是“四处张贴”?在下对管理员您的判断作法,提出质疑,在客栈求助是相当合理的。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10月11日 (四) 05:40 (UTC)[回复]
我有以下看法。首先,由于与上次编辑战相距时间甚长,因此就算再次引起编辑战的话,都应该先作出警告,而非即时封禁。其次,编辑战需要有至少两人或以上,单方面删除内容无法视为编辑战。其三,就算有问题,在此情况下应该优先考虑编辑禁制或较短的封禁期,一年封禁显然是过于严重。其四,既然是幽默页面,我觉得不用太过在意,如果觉得来源品质不好,您也可以使用其他来源,充其量这只是幽默页面,而非条目,大家开开玩笑,开心就好,因幽默页面引起争议就不太幽默了。其五,Mys_721tx的回退应该旨在维持版本稳定而已,与避嫌无关。因此,我认为对Marvin 2009的封禁过于严厉,比较主张解封,并且同时维持现时版本,直至相关争议解决为止。未知各方意见?谢谢。—AT 2018年10月11日 (四) 06:22 (UTC)[回复]
封禁一年考虑是鉴于上两次保护后该用户没有寻求共识而是在间隔一段时间后继续进行回退。短于半年的封禁没有制止编辑战效果。-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06:26 (UTC)[回复]
(!)意见-
  1. 谢谢AT的建议,在下看法如下
    1. 在下当然乐见持续在讨论页讨论不同的意见,相信Marvin不会反对先继续讨论,例如留言先等几天,听听看法再进行编辑;在下以为,他会去编辑的认识,是过去已经这样讨论,对方无明确具体回应,前几个月在其他几个条目也都做过相类似的讨论了。Marvin并非有意“编辑战”,何况他只编辑一次,就被封禁一年。
    2. 讨论页可继续讨论。幽默页面挂在WP开头结构,也不是一般条目。在下以为,从方针上而言,更应当遵守WP要求尊重宗教信仰的方针规范,用那样很针对性攻击的不可靠来源,写上严厉的“断言”,严重不符维基百科方针。
  2. 关于Mys 721tx看法,在下以为,跟少数用户持续人身攻击的严重违规相比,这样的编辑行为(在下也不认为违规)被封禁超过半年,实在太不合理。
    1. 更何况,编辑战不算发生,这样长时间过去了,5个月!?可以作为一个,新的“编辑、回退、讨论”的回合,这是维基百科编辑之间试探彼此看法的过程。
    2. Marvin显然没有编辑战的“故意”,也没有这样编辑战的事实,这样认定编辑战,未免太苛刻。如果这样,一大串参与此条目的大陆用户,不是更加严重(还经常拒绝讨论)。
    3. 封禁是为了让用户冷静,Marvin认知跟Mys管理员认知落差,厘清过程已足够;Marvin也还没有到“热战”程度。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10月11日 (四) 06:38 (UTC)[回复]
  1. Wikipedia:编辑战中对编辑战的定义之一是"在明知会招致反对时仍然固执己见,采取挑衅性的编辑行为,并且反复使用回退功能。"
  2. 因为该用户有保护期结束后立即进行回退的前科,此次移除应判断为前述编辑战的延续。
  3. 拒绝讨论是是次封禁的原因之一。在根本没有讨论的情况下绝不是编辑、回退、讨论循环。
  4. 如果该用户能为未经讨论进行争议性移除提供满意解释并承诺日后不再进行此类行为,则不反对解封。-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06:46 (UTC)[回复]
(:)回应-Mys721x您好,您说“拒绝讨论是是次封禁的原因之一。”但Marvin没有拒绝讨论,那些添加的用户,很早就没有讨论了;如果说挑衅反复编辑,那些用户是否才是呢?而Marvin一再提的理由,就是针对性的不可靠来源。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10月11日 (四) 06:50 (UTC)[回复]
请列出两次全保护期间该用户发起的讨论。-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07:13 (UTC)[回复]
(:)回应-
  1. Mys721管理员您好,其他用户从2016年以后对讨论的回复呢?在下参与了讨论,跟Marvin考虑的点是相同的,对方没有具体回应,类似问题在其他条目发生过。何以对另一方不是这样要求呢。而且间歇五个月编辑一次,没有任何警告,就封禁,多少用户能理解这样“是否构成编辑战”?而且未免也太重。
  1. 目前看来,在下善意的理解,管理员Mys721要提醒Marvin的核心议题,是“先讨论再编辑”的习惯(即便过了这么久),也许借此习惯,能避免不必要的误会、与尽可能的善意推定。不妨先等Mavin回复。
  2. 很谢谢AT参与讨论与建议。在下个人以为,在现时版本,继续讨论,但现时版本并非共识版本(添加方没有具体讨论说明,长期如此);在下也建议Marvin先在讨论页提出理由,耐心等几天后,再进行编辑为宜。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18年10月11日 (四) 07:25 (UTC)[回复]
    请不要转移话题,列出两次全保护期间该用户发起的讨论。-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11:12 (UTC)[回复]
移除的内容不幽默,不应加到该页面。—john doe 120talk2018年10月11日 (四) 09:24 (UTC)[回复]
(!)意见-Wetrace巡退员您好,
  1. 感谢您热心地在Marvin_2009用户的讨论页发表善意的评论,
  2. 在下认为WP开头的页面属于信息页,并不属于条目的范畴。
  3. 关于Wetrace您的看法,在下认为您多次提到了“从方针上而言”,却有几处没有具体举出方针,在下认为更应当遵守WP可供查证的方针规范,用不附加方针的话做出断言,似乎不符维基百科方针。--Br2 2018年10月11日 (四) 10:24 (UTC)[回复]
(!)意见:谢谢各位回应在下的申诉。注意到Mys 721tx管理员谈到“致复核管理员,鉴于该用户反复在条目全保护结束后不经过讨论回退页面,除非该用户承诺在寻求共识前不进行争议性编辑,不建议予以解封”。昨天在下是编辑删除不可靠来源内容,也并未使用回退功能。现在看到我居然令Mys 721tx管理员如此动怒,在下表示歉意,也表示同意先寻求共识再作编辑。容在下辩解一二:我从未拒绝讨论,就非第三方来源不宜使用问题给相关两位用户讨论页上留言讨论时被数次删除,是另一方拒绝讨论;凯风网属于不可靠来源,不仅在本条目的讨论页上有用户说明过(反方并未提出是可靠来源的理由),在维基其他条目,我也多年来多次说明过。英文维基上也看到过相关讨论 在反方未提出是可靠来源的合理理由情况下,在下当作了凯风网是不可靠来源一说已经成立的共识(记得在其他条目不少场合,反对方认同过此说从而不引用凯风网),昨天确是出于条目避免受不可靠来源虚假信息污染,才编写删除相关内容的,根本没想要编辑战或破坏条目;另,我并不清楚全保护解除后,应先讨论才能编辑。现在在下表示接受Mys 721tx管理员的这一意见。在下也对AT管理员的意见表示感谢 愿展开新的讨论解决争议。希望帮助解除封禁。谢谢!小莲庄处士 2018年10月11日 (四) 12:09 (UTC)[回复]
  1. 请阁下复述该页面上两次保护的原因
  2. 3阁下指出两版本区别
-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12:15 (UTC)[回复]
查询历史记录,关于5月9日的保护,可看到是在一位WALTER用户于5月9日回退我于5月3日的操作,并加入凯风网内容,几分钟后一位管理员以编辑战为由保护了条目,但当天及之前数天并未看到有编辑战发生,在下善意推定可能相关管理员为防止发生编辑战而保护条目。关于2017年9月17日的保护,注意到用户JSJSJS111与两个IP用户当天发生了编辑战,管理员保护了条目。如您所知,条目被保护的状态并非表示管理员认同内容是否合理。在下个人看法,谢谢!小莲庄处士 2018年10月11日 (四) 12:55 (UTC)[回复]
关于两版本的区别,在于后者删除了没有依据并非幽默的政治色彩内容。谢谢!小莲庄处士 2018年10月11日 (四) 12:58 (UTC)[回复]
也就是说阁下同意两版本除此之外没有区别?-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13:00 (UTC)[回复]
是。但这些并非幽默的政治色彩内容,在下看来是不宜在维基幽默条目有市场的。江以镇压FLG为最大政治,您可能知道高智晟曾是中国司法部十佳律师,为FLG受打压鸣不平,结果妻离子散,高律师被失踪至今。如真有第三方可靠来源显示FLG修炼者练功练死多少人,维基条目完全可加以引用;对江派610办(在中央一级的610办今年被中国政府解散)的凯风网虚假来源,则不应被引用,使维基成为镇压一方的宣传工具,有违维基方针。在下个人之见。小莲庄处士 2018年10月11日 (四) 13:12 (UTC)[回复]
Wikipedia:编辑战中对回退的定义是"指任何取消其他用户行动的编辑行为(或管理行为),无论是全页面还是部分内容",与所使用工具无关。在阁下认识此点之前不应予以解封。另外请阁下立即停止无故修改他人留言并予以修复。-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13:35 (UTC)[回复]
明白了,我以前对回退一词的理解比较狭隘。谢谢您的指教!我了解回退不过三原则中的回退,可指任何编辑行为。这儿前边我的区分,除了因为我理解上较狭隘之外,想说明当时我没有使用回退功能键一键回退,而是采用了在页面上编辑删除的方式,也是希望您了解我尊重对方用户的编辑,而并非象针对明显破坏一样一键回退。小莲庄处士 2018年10月11日 (四) 13:38 (UTC)[回复]
既然如此,请简要阐述下列几点:
  1. 什么是回退?
  2. 什么是编辑战?
  3. 如何在日后避免编辑战?
  4. 在作出可能有争议的编辑前,应如何处理?
-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14:03 (UTC)[回复]
关于回退,您刚才谈到定义:"指任何取消其他用户行动的编辑行为(或管理行为),无论是全页面还是部分内容"。我已经说了,这一定义帮助我改变以前较狭隘的看法。关于编辑战,WP:EWIS方针有详细描述,已经阅读多次,限于篇幅,不复制在这儿了。关于日后避免编辑战,应严格参照WP:DR。作出可能有争议的编辑前,宜按照WP:DR首选:"最好的解决冲突的方法是——在第一时间避免它。在进入这些正式程序或寻求第三方介入之前,有很多途径能够帮助编者们解决争议。当有争议发生时,首先应该以一个善意的姿态尝试去了解其他相关编者的关切并向他们解释你觉得哪里不对以及为什么不对。这个过程可以在该条目的讨论页或相关用户的讨论页上面进行。"小莲庄处士 2018年10月11日 (四) 14:28 (UTC)[回复]
请就此理解作出承诺。-Mys_721tx留言2018年10月11日 (四) 14:29 (UTC)[回复]
关于在下昨天编写条目略去其中虚假宣传内容维护维基信义却在几分钟被封禁,我看来是不合理,详细原因,我已经在以上申诉过程中叙述。我素来尊重事实,说实话。并非心口不一之辈。在这则讨论过程中,我学到不少,比如了解全保护后解封后,不宜直接编写,而宜解决可能还存在的争议。所学内容以及我谈到的相关理解等,在今后担任编辑义工工作中会得到体现。我素来尊重事实,非心口不一之辈。我出手编写删除虚假宣传内容是维护维基信誉,并非做了什么坏事后被封禁而哀求Mys_721tx管理员解除。过程中我有不完善处,今后当按今天的理解改进不足。 小莲庄处士 2018年10月11日 (四) 14:51 (UTC)[回复]
(!)意见-Marvin_2009阁下您好:
  1. WP空间之页面,除了方针指引外,只是信息页,而不是“维基条目”。
  2. 感谢您对自己被封禁一事发表的精细入微的分析!唯这里并不是条目讨论页,所以brror建议您可以切中正题,分析自己的封禁,而不是正义的律师们的事情,避免使用户讨论页过长而使进行处理的管理员难以分析。--Br2 2018年10月11日 (四) 13:43 (UTC)[回复]
(:)回应谢谢Brror阁下的提醒,对于所称的该幽默页或您所说的信息页,在下看来均宜遵守WP:SOAP小莲庄处士 2018年10月11日 (四) 14:01 (UTC)[回复]

疑问[编辑]

@Mys_721tx管理员好!刚注意阁下以长期在疫情条目加上原创内容为由封锁了我。但我从未在此条目加原创内容。我是看到User:Jyxyl9添加与其所给来源内容完全相背离的内容,违反WP:PROVEIT所要求的“引用的来源须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信息”而与他在讨论页交流多次关于病毒未必来源于武汉一说,给出了详细的证据,但这位用户坚持添加其不被来源支持的原创内容,其实是在破坏维基。我今天在摘要中呼吁管理员介入仲裁,没想到管理员不制止破坏维基的行为,反而封禁在努力维护方针的我。希望管理员先生检查一下。小莲庄处士 2020年4月17日 (五) 02:05 (UTC)[回复]

@Outlookxp管理员好!因未受到Mys 721tx管理员的回应,我遇到一件事想请您看看。User:Jyxyl9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条目加入了称没有证据表明武汉是病毒源头。但他给的外国学者的论文中并没有这样说,在这些学者论文中反而是追溯了多国病毒到武汉。在多次与User:Jyxyl9讨论,这位用户仍一再添加原创内容并删除我增加的可靠来源内容的情况下。今天我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条目制止撤消他的一次操作。之后,突然发现我被以在该条目加入“长期加入原创内容”为由封禁。之前没得到警告,封禁后也没有得到封禁通知。我从未在该条目加入任何原创内容。管理员能否审核一下?谢谢!小莲庄处士 2020年4月17日 (五) 02:38 (UTC)[回复]


@wetrace用户好,在下因更正一用户原创内容,反而被封禁,详情如上,因ping了两位管理员,没有回应,能否有劳阁下通知管理员?谢谢!小莲庄处士 2020年4月17日 (五) 12:30 (UTC)[回复]

Marvin您好,已经通知该名管理员[2],请他注意到您的留言。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20年4月17日 (五) 16:42 (UTC)[回复]
Marvin2009您好,管理员留言回复在下给他的留言疑问,管理员说您违反了承诺。在下刚刚查询了WP:封锁方针,也许您可使用Template:Unblock来实行申诉的权利。Wetrace欢迎参与人权专题 2020年4月18日 (六) 01:35 (UTC)[回复]
谢谢Wetrace的帮助。
封禁时给出的理由是称我长期在该条目加入原创内容。这是根本不成立。我是数天来在制止User:Jyxyl9在条目中加入来源不支持的原创内容,在条目讨论页作了长篇的、细致的讨论,给出了其所加内容有违来源的证据,包括来自CCTV的证据。而且在于所加内容均有可靠来源的支持,却受到User:Jyxyl9的无理删除。在对方的无理回退的情况下,我进行了一次撤消了操作。
前几年在下是向@Mys_721tx管理员承诺过回退前充分讨论。这位管理员可能误会了在于违背承诺。但请查阅一周来的在该条目讨论页上,在下付出巨大努力耐心与该用户的长篇讨论,这正是体现了在下遵守先*前的承诺。在对方的回复变得毫无针对性之后,显示对方没有诚意面对被质疑的歪曲依靠来源不存在的信息等许多问题,我在编辑摘要中有呼吁管理员介入。
之后,发现我严格按方针编写的内容再次被那位用户取消后,我点了一下撤消,因可能基本没用过,我还以为会有机会填写摘要,没想到直接发表了。随后我发现自己被@Mys_721tx以长期加入原创内容为由删除了。如上所述,本人从未在此条目加入原创内容,而是努力在维护维基百科条目不被来源不支持的原创虚构内容破坏。希望管理员认真审查一下。小莲庄处士 2020年4月18日 (六) 02:31 (UTC)[回复]

鉴于User:Jyxyl9用户刚在条目讨论页对在下发起新的不实攻击,在这儿回应一下。 Jyxyl9所引述的原文在这儿,其中有谈到:1

  • "These American patients are reported to have had a history of residence in the presumed source of the outbreak in Wuhan."即报导的美国人有被认为是疫情暴发源头的武汉居住史。
  • "In another case, a man from Ontario had traveled from Wuhan in central China to Guangdong in southern China and then returned to Canada, where he fell ill and was conclusively diagnosed with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COVID-19) on 27 January 2020." 另一案例,加拿大安大略人从中国中部的武汉到南部的广东,再回加拿大,然后被确诊。
  • "This viral journey from Wuhan to Mexico, lasting a month, is documented by 10 mutations in the phylogenetic network."病毒从武汉扩散到墨西哥化了一个月时间,历经十次变异。
  • "but it also implies that this Italian virus derives from the first documented German infection on 27 January 2020 in an employee working for the Webasto company in Munich, who, in turn, had contracted the infection from a Chinese colleague in Shanghai who had received a visit by her parents from Wuhan. " 德国首例是被到武汉看望父母的上海同事传染上来。

当时我从论文中读到以上四则这些信息,但条目中User:Jyxyl9却宣传说“认为没有证据表明疫情源头在武汉”,这一句话属于原创,因为作者在这篇论文中没有表述过这样的意思。从上面四点,可见作者确实追溯了美、加、墨、德的病例来自武汉。User:Jyxyl9自己原创,被发现后,现在编造在下原创,并对在下人身攻击-称我造谣。本人一贯坚持说实话,此造谣指摘,是对我很大的侮辱。请管理员主持公正。小莲庄处士 2020年4月18日 (六) 05:19 (UTC)[回复]

  • 您好。如果您可以承诺停止上述等一切可能具备争议性的编辑,并且愿意与Jyxyl9一同寻求共识的话,我可以解封。谢谢。—AT 2020年4月18日 (六) 10:59 (UTC)[回复]
    • 鉴于许多内容存在争议,而经过坦诚的交流过程是有可能形成共识,并非在下刻意编写争议性编辑。寻求共识是依照WP:共识,但有时一些账号搞恶性抵制。比如,这回是在下在条目讨论页一周来长篇细致讨论后,对方没有合理的理据反驳、回复变得毫无针对性,显示对方没有诚意面对被质疑的歪曲依靠来源不存在的信息等许多问题。在此情形下,在下没再讨论而是改在编辑摘要中写明理由,并呼吁管理员介入。这回管理员给予解封机会,在下可承诺,以后类似情形下,在下还是会继续与当事的用户讨论及互动,或者寻求解决争议的方式,而非使用那个一健撤消功能。谢谢AT管理员关心!小莲庄处士 2020年4月18日 (六) 12:02 (UTC)[回复]

解封申请[编辑]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接受。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在下受到封禁,原因:(长期加入原创研究: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但我从未在此条目加原创内容。我是看到User:Jyxyl9添加与其所给来源内容完全相背离的内容,违反WP:PROVEIT所要求的“引用的来源须明确支持条目中出现的信息”而与User:Jyxyl9在条目讨论页耐心交流多次:关于病毒未必来源于武汉一说,给出了详细的证据,但User:Jyxyl9坚持添加其不被来源支持的原创内容,后来其简短回复跟在下质疑的内容并不相关。我严格按来源内容作了调整,并在编辑摘要中呼吁管理员介入仲裁。之后在下的编辑受到User:Jyxyl9的回退(包括添加的可靠内容来源信息被删除)。在此情况下,我判断这是对维基条目一定程度的破坏,有点了一下撤消,因可能基本没用过,我还以为会有机会填写摘要,没想到直接发表了。随后我注意到自己被因加原创内容为由而封禁。鉴于在下未加入原创信息,而是在努力制止原创信息,希望管理员考虑。对于撤消,在下不熟悉,是不慎使用了。以后注意不再使用此功能了。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接受这位用户的申诉,并予以解封或缩短其封禁期限。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无警告下封禁,而且上方用户已承诺遵守规定。
  处理人:AT 2020年4月19日 (日) 12:45 (UTC)[回复]


用户查核通知[编辑]

您好,有编者认为您滥用傀儡,而对阁下提出用户查核。滥用傀儡是指以违反社群政策方式使用多个维基百科账户。该查核在Wikipedia:元维基用户查核请求#Wetrace进行,提出查核的编者在此提出其理据。请确保您熟悉相关方针,然后提供您自己的理据或提出您希望由维基百科资深用户考虑的意见,以决定本查核的结果。用户查核由拥有用户查核权的用户透过技术资讯进行判断,并严格遵守元维基的隐私方针。如您与其他在现实生活中认识的人共用同一电脑或网络,我们建议您在用户页简述各用户之间的关系,以免产生误会。若您一直以违反维基百科政策的方式使用多个账户,请立即移步至用户查核请求页并进行验证。管理员通常对承诺不再干犯或无意间滥用傀儡的用户从轻处理,但维基百科社群非常重视滥用多重账户的个案。如阁下对此有任何疑问,可以到互助客栈询问,或到IRC聊天频道寻求协助,祝编安。 TP✉️SE🗳️CSCEP 2021年2月4日 (四) 05:05 (UTC)[回复]

关于法轮功[编辑]

第一 我所添加的“被认为是邪教”是从语句上您应该看得出来这是事实性陈述而非观点吧 我写的不是“民政部指出是邪教”吧 第二 我只是添加了一个事实性陈述您就把所有都回退掉(包括模板和不必要的加粗等) 我不知道您这是何意 第三这是官方的事实性陈述(它确实被认定为邪教了)难道不是官方文书更好吗),欢迎讨论,希望与阁下达成一定共识。||留言2021年2月21日 (日) 02:02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