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亮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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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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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95年8月8日 大清安徽巢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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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1992年1月8日(1992歲—01—08)(96歲) 中華民國(臺灣)臺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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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安徽巢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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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 | 大清(1895-1911) 中華民國(1912-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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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 | 中國國民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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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立北京大學文學系畢業 1920
- 美國史丹福大學教育碩士 1924.06
- 美國紐約大學哲學博士 192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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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慶省立第一中學校長 1920.12-1922.01
- 吳淞中國公學副校長 1928.06-1930
- 省立安徽大學(現安徽師範大學)[註 1]校長 1930-1931
- (國民政府)監察院監察委員 1933.02.24-1938.02.22
- (國民政府)監察院皖贛區監察使 1938.02.17-1944.11.11
- (國民政府)監察院閩浙區監察使 1944.11.11-1945.10.22
- (國民政府)監察院閩臺區監察使 1945.10.22-1948.06
- 制憲國民大會代表 1946.11-1946.12
- 國立安徽大學(現安徽師範大學)[註 2]校長 1948-1949
- 國立編譯館(代)館長 1950.10-
- 教育部特約編纂 1950-
- 監察院秘書長 1950.09.23-1954.09.27
- 考試院(第二屆)考試委員 1954.08.16-1960.08
- 考試院(第三屆)考試委員 1960.08.17-1966.08
- 逢甲工商學院董事 1960.01-
- 考試院(第四屆)考試委員 1966.08-1968.01.12
- 中華教育學協會會長 1967-
- 考試院副院長 1968.01.12-1973.10.11
- 考試院(第五任)院長 1973.10.11-1978.08.15
- 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 1969.04-1992.01.08
- 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主席團主席
- 總統府資政 1978.09-1992.01.08
- 光復大陸設計研究委員會委員 1954.10-
- 考試院銓政研究發展委員會委員 1959.01-
- 中華學術院舉薦哲士 1966.10-
- 孫哲生先生學術基金會副董事長 1973.11-
- 中山文化學術基金董事會董事長 197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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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亮功(1895年8月8日—1992年1月8日),名保銘,字亮功,以字行,安徽巢縣人。紐約大學哲學博士。曾任國立安徽大學(今安徽師範大學)校長、監察委員、二二八事件調查委員、監察院祕書長、考試院院長、逢甲大學董事長、東吳大學董事長等[1]。
1920年,北京大學中國文學系畢業。1921年,任安徽省立第一中學校長。後留學美國,兩年後轉入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師範學院。
1927年,獲紐約大學哲學博士學位。1928年,返回中國任河南省立中山大學教授兼文科主任,6月並任胡適主持的吳淞中國公學副校長。1930年,任省立安徽大學校長。1931年,因開除學生引起風波,轉任北京大學教育系教授。1933年,擔任監察委員。1945年10月,調任閩臺監察使。
1947年發生二二八事件,奉監察院長于右任之命來台灣調查,擔任二二八事件調查委員。3月8日,與憲兵第四團抵達基隆港。3月9日,奉監察院命抵台「視察」之閩台監察使楊亮功,上午接見記者發表談話,希望迅速恢復秩序[2]:8308。3月10日,楊亮功致電于右任,報告抵台情形,稱與陳儀商議,對事變「將採鎮壓與安撫兼施辦法」[2]:8308。4月11日,乘台南輪返抵南京。4月16日,楊亮功、何漢文向監察院提交「調查『二二八事件』報告」與「台灣善後辦法建議案」[2]:8335。報告認為事變原因是物價高漲與失業增加,政府統治政策失當,部分公務員貪污失職[2]:8335。建議撤銷長官公署,改設省政府,選用省內人士任職;實行二五減租,公地分配;撤銷專賣、貿易局,輔助產業發展;進行賠償、撫恤;鼓勵台灣與內地文化教育交流[2]:8335。報告中提到:軍警死傷比本省人嚴重,外省人死57人、傷1,364人、失蹤10人;本省人暴徒被擊斃43人、俘獲85人、自新者3,023人。
林木順在著作《台灣二月革命》中指稱:「(3月9日)上午10時,柯遠芬引導楊亮功到圓山陸軍倉庫前面廣場,指遍倒在廣場上的數百個死屍說:『這些就是昨晚進攻這個倉庫,被國軍擊斃的奸匪暴徒。』楊亮功無言。後來楊亮功對他的跟隨人透露:倉庫附近並沒有戰鬥過的跡象,死者都是十八、九歲的中學生,又沒有攜帶武器……這數百名十八、九歲的中學生,應是昨晚在市內各派出所維持治安,而機槍步槍齊響以前,被憲警,林頂立的『行動隊』和許德輝的『忠義服務隊』所拘捕、押到圓山倉庫前面廣場,被國軍擊斃的。」
1950年,任監察院祕書長。1954年,改任考試委員,兼任考試院職位分類計劃委員會主任委員。
1960年,參與逢甲工商學院的設立,為其董事之一。1968年,任考試院副院長。1973年,任考試院長。1975年,兼任東吳大學董事長。1978年9月,院長任期屆滿,任總統府資政。晚年口述「二二八事變奉命查辦之經過」,1992年1月8日,病逝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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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4年08月0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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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4年09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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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5年05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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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5年06月0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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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6年11月0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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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6年11月1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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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16年11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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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0年02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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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0年08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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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1年10月28日 | 李元鼎(民國22年2月24日辭) · 嚴莊(民國36年3月11日辭) · 谷正鼎(民國22年7月18日辭) · 王士鐸(民國22年1月17日辭) · 王子壯(民國25年12月7日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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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2年02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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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2年03月1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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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2年05月0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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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2年09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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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2年12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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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3年01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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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3年02月0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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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3年07月1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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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4年05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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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5年04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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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6年02月0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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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7年02月22日 | 苗培成(民國29年10月24日辭) · 戴愧生 · 李培基(民國28年7月10日辭) · 黃少谷(民國29年11月20日辭) · 燕樹棠(民國28年9月20日免) · 張其昀(民國27年6月25日辭) · 杜重遠(民國27年5月17日辭) · 謝樹英(民國28年6月27日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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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7年05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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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7年08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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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7年10月08日 | 劉世傳(民國31年12月11日辭) · 汪東(民國36年4月12日辭) · 韓駿傑(民國34年11月27日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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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8年01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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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8年03月0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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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8年07月10日 | 何基鴻(民國34年1月22日辭) · 沈尹默(民國36年10月7日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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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8年10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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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8年11月2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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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9年02月1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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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9年03月0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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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9年04月0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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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9年04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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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9年08月0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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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9年10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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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9年11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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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29年12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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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1年05月0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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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2年03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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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2年06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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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4年03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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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4年09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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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5年02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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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5年02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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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5年03月2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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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6年02月0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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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6年06月0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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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6年06月0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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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6年07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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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6年09月1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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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6年09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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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6年09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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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6年10月1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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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6年10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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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6年11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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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7年02月0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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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依據《 總統府組織法》設立,由 總統聘任,無定額,無聘期限制,一般為終身任職; 1996年改為有給職、無給職者各不超過15人,聘期不超過總統任期;2008年不再聘任有給職資政;2010年修法後均為無給職。 |
1948-199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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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以後 | | 1996.5 (26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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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5 (27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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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5 (29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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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5 (28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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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5 (28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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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5 (23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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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5 (3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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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5 (28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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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5 (27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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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5 (26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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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5- 2008.5 | 從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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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5- 2008.12 | 從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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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 (13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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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 (14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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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 (24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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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 (21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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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3 (27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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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5– 2016.11 | 從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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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 (20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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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 (17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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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 (26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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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9 (27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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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5– 2024.7 | 從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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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 (27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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