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崇晏
洪崇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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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 | Ian Hung |
出生 | 中华民国 | 1991年1月19日
居住地 | 中华民国 |
国籍 | 中华民国 |
别名 | 八六 |
语言 | 中文、台湾闽南语 |
教育程度 | 国立台湾大学哲学系 |
母校 | 市立台中一中 |
政党 | 台湾绿党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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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崇晏(Ian Hung,1991年1月19日—)是台湾街头社会运动参与者。就读台中一中时加入校刊社,开始接触到宝藏岩、乐生、美浓反水库等议题资讯,开启参与公共事务的机会[1]。高三升学时思考议题,认为行动层面的社会参与,需要理论基础,决定选填国立台湾大学哲学系就读。进入大学后加入大学新闻社(大新社)和台大大陆社,2012年起跟随大新社成员正式参与反乐生疗养院拆迁,升学时就读于国立台湾大学哲学系,并曾连任三届文学院学生会议代表(2010-2013),并曾担任学代会秘书长一职。自参与乐生反迫迁之后,陆续参与反大埔拆迁、反媒体垄断、文林苑案、华光社区、反国光石化、支持警消组工会运动、411包围中正第一分局事件等陈情抗争事件[2],都有他的参与。在411包围中正第一分局事件中批评中正一分局局长方仰宁而引起巨大争议[3][4][5]。台湾绿党党员,曾担任台湾永社副秘书长至2018年[6]。
政治社会参与
[编辑]声援2013年大埔四户强制拆除事件
[编辑]2013年大埔事件系列争议中,苗栗县政府以征收计划道路用地为名,7月17日无预警拆除包括张药房等4户住宅。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荣与台大学生洪崇晏等人,于7月23日卫生福利部成立,总统马英九出席揭牌仪式时,向总统车队表达抗议,高喊“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后两人遭警方依妨害公务逮补逮捕,洪崇晏在维安人员执法过程中头部受伤流血。现场参与者寇谧将(J. Michael Cole)的记录表示,洪崇晏在警方严密监视下至医院就医缝了三针,其后被企图带回警局,但被洪同行友人拦阻。[7]徐世荣与洪崇晏两人事后提起自诉,控告前国安局局长蔡得胜、大同分局侦查队队赖俊尧、前重庆北路派出所所长欧阳俊强制、伤害等罪。士林地院驳回两人之诉,高院发回更审,士院更一审仍判被告无罪。[8][9]
参与411包围中正第一分局事件
[编辑]在2014年4月11日凌晨2时,台北市中正第一分局局长方仰宁表示,警方不会强制驱离立法院正门的公投护台湾联盟群众。然而,当日清晨6时40分,警方在群众人数变少时展开驱离行动,并宣布:“本分局为维护社会秩序及广大多数人之公共利益,爰依《集会游行法》之规定,废止该联盟即日起在立法院周边之集会许可,同时对于日后所申请之集会不予许可。”[10]公投护台湾联盟蔡丁贵教授遭警方强制抬离,蔡丁贵教授冲出中山南路上,更倒地欲让车辆辗过。[11][12]
中正第一分局毁诺及宣布“日后所申请之集会不予许可”一事,因警方违法、违宪引发轩然大波[13]。在2014年4月11日晚间,网友发起“路过中正一”活动,千名群众自愿前往。洪崇晏到场后带领群众喊口号与警方对话,并指出公投盟是有合法申请路权,警方无权驱离。对话期间洪崇晏对方仰宁局长说:“如果后来蔡教授拿回路权的话,你就要道歉下台,如果没有的话,你真的要很小心了,你会害马政府灭亡,你会害你自己被暗杀”[14],因而引发争议。4月13日,洪崇晏为此表示歉意,并表示自己并非路过行动主谋,激起群众包围警局的主谋应是方仰宁局长本人。[15]
4月14日,洪崇晏在个人脸书正式发表七点声明,内容除再次强调动员群众的首谋是错误的执法与施政,并表明愿意承担相关刑责外,亦再次为失言所造成负面影响致歉。此外,也呼吁众人合理面对争议,“骚扰我的家人朋友,对于让我负上应有的责任并无任何帮助。”而针对警方毁诺、违宪一事,需要追究责任,并找出下达命令的上位者。对于警员的劳动权保障,洪崇晏表示将延续2013年发起的活动,持续支持警察组工会。并期待媒体将焦点拉回反对黑箱服贸、监督《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立法等重要议题。声明最后,祝福蔡丁贵教授及公投护台湾联盟的长期努力能有成果。[16]
4月17日,洪崇晏在脸书对411包围中正第一分局事件作出反省:“与怪兽对抗的人,要小心自己也成为怪兽;当你凝视着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着你。”“与其无限期支持我(们),不如无限期监督我(们)。”[17]
427占领忠孝西路
[编辑]全国废核行动平台于2014年4月27日进行“停建核四、还权于民”大游行后,游行群众,脱离事先申请的集会游行路权范围,自凯达格兰大道经青岛东路挺进忠孝西路,占据忠孝西路双向车道瘫痪交通。经忠孝东路派出所所长崔企英举牌4次命令解散无效后,4月28日凌晨2:50分,警方出动水车发动第一波喷水,并进行强制抬人攻势,至清晨7点10多分,期间又陆续进行多波驱离行动。[18]7点7分才将忠孝西路口净空,并把民众赶到人行道,直接恢复车流交通,7时16分中山南路上民众已退到济南路口,警方再度喷水驱散人群,直至7时51分,警方将民众逼入凯道,让中山南路恢复通行后才转向离去。[18]
4月29日下午4点许,百名民众聚集在立法院附近之青岛东路和林森南路交叉口,围堵国民党立委卢嘉辰的座车,致卢受困至5点50分才成功脱困。当日晚间,又有近500名群众突发性行动的瘫痪台北市忠孝东路、林森南路,洪崇晏与社运伙伴商量对策,希望尽可能让群众不受伤散场。6点半开始,洪崇晏和公投盟李述儒宣布请群众上凯道,在警力抵达之后,现场群众于晚间7点10分完全撤离忠孝东路、林森南路口。[19]
对于4月27日至28日早上之事件,台北地检署2014年底以集会游行法“首谋聚众不解散”罪嫌,起诉台大研究生洪崇晏、公投盟总召蔡丁贵;台北地院于2015年8月17日宣判蔡丁贵、洪崇晏被判无罪。[20]判决中指出,427-428反核游行的申请人并非蔡丁贵、洪崇晏;检警却以蔡、洪二人在现场持麦克风向群众演讲,而且“具有社会知名度、影响力”,就认为他们有能力解散群众、是本次活动的“首谋”,欠缺依据[21]。
遭便衣警察当街上铐拘提事件
[编辑]2014年5月5日,洪崇晏参与“捍卫民主,还我喇叭”行动后,在汉口街与馆前路遭台北市刑警大队便衣警察上铐,以“代为保管”为由扣留手机,招计程车带到市刑大侦讯[22][23][24]。警方表示因411包围中正第一分局事件,已传唤两次未到案,才进行拘捕,洪崇晏在保大侦讯,北检复讯后,无保释回。[25][26][27]
由于逮捕时目击者未见便衣警察出示证件,下午讯息传出后引起声援者愤怒。洪崇晏晚间步出地检署则表示,警方虽在第一时间出示证件及拘票,但并无充分时间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权利,也不让他在第一时间联系律师,因此当下透过手机快速拨号对外联系,但要进一步说明时,就被警方上铐并没收手机。[27]
民进党台北市议员颜圣冠6日在议会质询,认为警方出动4名员警,当街将洪上铐并没收手机,使其无法联系律师,明显违反比例原则。[28]时任台北市刑大队长黄明昭表示,洪崇晏涉及411包围中正一分局及429占路案件,曾2度通知其到案说明而未被予理会,2日向检方申请拘票,5日发现洪的行踪时,才予拘提。上铐是因为“现场混乱”,没收洪的手机是因怕其在网络号召网友前来,上铐作法的确需要检讨。[28]
参与乐生运动自救会夜宿台北市政府
[编辑]因台北市捷运局进行新庄机厂工程,导致乐生院的主恩舍出现严重裂痕并有走山疑虑,居住其中的院民遭要求搬迁。2014年5月5日卫福部召开人权小组委员会,由捷运局报告搬迁事件,在多次协商未果下,乐生运动自救会5月8日召集百位民众,下午2点自乐生蓬莱舍为起点,乐生自救会会长周富子以进行授旗仪式,由洪崇晏等3人掌旗,带领队伍沿捷运路线徒步17公里,晚间8点抵达台北市政府市府前广场进行夜宿[29]。负责掌旗并陪同夜宿的台大学生洪崇晏表示,乐生疗养院工地的裂缝越来越大,即使捷运局修补后仍继续裂开[30],并说:“社会的能量其实已经很强了!人民已经对政府很不满,如果政府再不改善的话,那这个能量越积越强,我们会以更强烈方式表现出来。”[31]9日早上参与者在市府前广场召开记者会,声援群众欲冲入市府内时与警方冲突,导致8名声援者被捕[32]。
声援李明哲事件
[编辑]台湾文山社区大学课程经理李明哲,于2017年3月19日被中国政府关押,后于9月11日在中国湖南岳阳法庭开庭审判,11月28日宣判徒刑五年。李明哲救援大队于2017年12月25日在立法院举办“寄卡片给明哲”行动。出席声援者包括立法委员尤美女、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的执行长黄怡碧、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邱伊翎、永社副秘书长洪崇晏。洪在现场朗诵他写给明哲的卡片内容:“明哲你好,我们都在关注着你,以及与你相同处境的人们,虽然中国政府竭力想要封锁自由的言论和民主的声音,然而,不只你,还有千千万万的人们,会为了世界的民主与自由前扑后继。选耶诞卡给你,是因为圣经中有一段话,如果一粒麦子落在地上,那就会长出千千万万的麦子。”[33]
2018年3月19日为李明哲被抓一周年,救援大队总统府前绑黄丝带,并召开记者会,由台湾人权促进会秘书长邱伊翎主持,出席声援者包含文山社大校长郑秀娟、经济民主连合赖中强律师、国际特赦组织台湾分会理事长林淑雅、台湾教授协会会长林秀幸、永社副秘书长洪崇晏、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董事陈瑶华、人权公约施行监督联盟执委徐伟群等人。
永社副执行长洪崇晏表示,中国现在的领导集团正不断地透过各种手段扩张其政治、经济、媒体等各领域的权力,而而台湾作为其中最严重的受害者,必须尽一切努力抵抗。唯一抵抗中国威权的方法,就是李明哲的做法,就是因为倡议民主就是中国所害怕的、真正能够抵抗中国威权的方式。[34][35]
3月26日,李明哲之妻李净瑜前往中国大陆探视李明哲,完成前往中国赤山监狱的第一次探监,28日返台后与洪崇晏在内等声援人士于桃园机场第二航厦召开记者会。[36]
争议事件
[编辑]对陈为廷自我揭露性骚扰事件的看法
[编辑]2014年12月9日,太阳花学运参与者陈为廷宣布将以无党籍身份参选苗栗县立委补选,[37]12月23日经台湾《自由时报》专访披露,坦诚曾于大三时在客运上触碰隔壁女乘客的胸部,为此向女性致歉[38]。此举引起外界批评。12月24日,洪崇晏接受台湾《苹果日报》采访时表示,陈为廷如果侵犯别人,本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但不必要的辱骂或太多的道德评价都属过当。并进一步表示,要批评陈为廷,道德标准的尺规应一致。认为政治人物要参选,要看有无办法达到承诺,陈为廷有能力实现政见,把苗栗带到更好的环境。陈为廷于12月25日宣布退出立委补选。[3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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