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市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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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市政局
Regional Council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首長職銜 廢除
副首長職銜 廢除
部門資訊
成立年份 1986年4月1日
解散年份 1999年12月31日
馬鞍山運動場的基石上刻有臨時區域市政局的字樣及徽號
區域市政局管理地方以綠色標示
區域市政局總部(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

區域市政局Regional Council,簡稱RC)是香港政府於1986年4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間為香港新界地區提供食物衞生、清潔街道、文娛康樂設施、管理食肆等市政服務法定機構,亦是香港三級議會的一部份(第一級為全港性的立法局、第二級為區域性的市政局/區域市政局、第三級為地區性的區議會),執行部門為區域市政總署。區域市政總署署長同時擔當區域市政局行政總裁。

目录

[编辑] 政制演變

1985年4月成立「臨時區域議局」,職權與市政局相同,後於1986年4月1日正式成立區域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初期由12名直選議員、9名由新界區議會選出的代表、3名來自鄉議局的當然議員及12名委任議員組成。區域市政局是香港其中一個有民選議員參與決策的公共機構,直至後期所有成員都是從地區直接選舉中選出,亦接納鄉議局主席及兩位副主席成為區域市政局當然議員。1985年9月,立法局56名議員中,12名是由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及區議會全體成員組成的選舉團選出,選舉團成員須已登記為選民,並已在香港居住最少10年。1991年,區域市政局則轉為功能界別,選出一名成員進入立法局。在1995年舉行的區域市政局選舉,除區議會代表和來自鄉議局的當然議員外,所有地方選區議員均以「單議席單票制」和「票數領先者取勝」的方式選出。區域市政局是由39名議員組成,其中27名是由地方選區選出。投票年齡由21歲降低至18歲。

[编辑] 1986年以來區域市政局議席變化

議席 1986年 1989年 1991年 1995年
委任 12 12 12 -
區議會代表 9 9 9 9
地區直選 12 12 12 27
當然(鄉事) 3 3 3 3
總數 36 36 36 39

[编辑] 解散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中國,中英兩國政府無法就議員過渡問題達成共識,導致原區域市政局解散,由行政長官委任全體原有議員及一些新議員組成臨時區域市政局

2000年1月1日,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推行市政服務改革,區域市政局與負責九龍香港島地區市政服務的同類機構市政局一同解散,兩局原負責的食物環境衛生及康樂文化決策分別由新成立的環境食物局及原有的民政事務局接管;兩局服務經統合後由新政府部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食物環境衞生署管理。由於區域市政局議員經市民公開選舉所組成,董建華將兩個市政局解散的決定,被民主派視為民主的大倒退 [1]

臨時區域市政局議員名單如下:

主席:劉皇發;副主席:簡松年

前區域市政局議員:丁衍華王志強李永達李桂珍李敬業何俊仁林咏然林偉強林康華周玉堂周奕希周偉東梁志祥梁和平梁廣昌張漢忠陳平陳琬琛陳道煬陳樹英陶錫源彭長緯黃成智程張迎鄒秉恬溫悅昌溫悅球蔣月蘭黎國耀鄭俊平鄭詠基藍國賢簡炳墀鄺國全顏錦全譚景華嚴天生

委任議員*:李崇德呂蘇綺麗林國昌周厚澄麥桂圃陳永華彭學端蔣麗芸歐陽寶珍鄧兆棠羅文鈺

(臨時區域市政局於1997年7月1日成立,成員包括前區域市政局全體議員和另外11位在7月1日上任的新委任議員(*)。)

[编辑] 區域市政局交通工具、物品及裝備

區域市政局標誌,是順時針轉45度的R字。R是該局英文名稱的首個字母,同時標誌看似一棵,象徵該局管理郊區為主。

宣傳車身底色:米黃色,以線條式形象平面設計繪畫

  • 紀念牌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參考書目

  • 劉潤和(2002年)《香港市議會史:1883-1999》,香港大學出版社編製。ISBN 962-7039-40-3
  • 《香港選舉資料匯編》,雷競璇 沈國祥

[编辑]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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