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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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化中心外的垃圾

垃圾,指不需要或無用的固體流體物質。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垃圾處理是一個令人頭痛的問題。常見的做法是收集後送往堆填區,或是用焚化爐焚化。但兩者均會製造環境保護的問題,而終止過度消費可進一步減輕堆填區飽和程度。堆填區中的垃圾處理不當會污染地下水和發出臭味,而且很多城市可供堆填的面積已越來越少。焚化則無可避免會產生有毒氣體,危害生物體。多數的城市都在研究減少垃圾產生的方法(其中包括呼籲市民減少消費),和鼓勵資源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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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

主条目:垃圾分類

可回收垃圾

可回收垃圾是指那些可以进入循环和再度进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這些廢棄物多為木製品(包括廢紙)、金屬製品、塑料瓶,只要經過消毒、熔解及再製造程序就可以進行回收程序。

不可回收垃圾

不可回收垃圾指不能循環再用的垃圾,此等垃圾不能循環再用的原因有很多,包括衛生問題(如醫療廢物)、再造的難度(如發泡膠)。此等垃圾的處理方式有很多種,以香港為例,不可回收垃圾一般會被送到將軍澳新界東南堆填區粉嶺新界東北堆填區以及白泥的堆填區,過往港府曾在美孚新邨附近及堅尼地城設置垃圾焚化爐,今已拆卸。

隨著社會發展,處理不可回收垃圾開始成為棘手的問題,例如用畢不能循環再用的鹼性電池含有等化學廢料,廢置日久這些廢料會流出到環境中,對生態環境構成重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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