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欧盟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跳过字词转换说明

歐洲聯盟
(英文)European Union
通稱:歐盟
Flag of Europe.svg
国旗
国家格言In varietate concordia(拉丁語)
「多元一體」
國歌歡樂頌(音樂)
Global European Union.svg
自然地理
(實際管轄區)
中央政府所在地 比利时布鲁塞尔
(行政单位:欧洲委员会
法国斯特拉斯堡
(立法单位:欧洲议会
卢森堡盧森堡市
(司法单位:欧洲法院
面積
時區 UTC+0+2(無夏時制)
人民生活
官方語言 保加利亚语捷克语丹麦语德语爱沙尼亚语希腊语英语西班牙语法语爱尔兰语意大利语拉脱维亚语立陶宛语匈牙利语马耳他语荷兰语波兰语葡萄牙语罗马尼亚语芬兰语瑞典语斯洛伐克语、以及斯洛文尼亚语
官方文字 保加利亞語捷克語丹麥語德語愛沙尼亞語希臘語英語西班牙語法語愛爾蘭語義大利語拉脫維亞語立陶宛語匈牙利語馬爾他語荷蘭語波蘭語葡萄牙語羅馬尼亞語芬蘭語瑞典語斯洛伐克語、以及斯洛維尼亞語
人口

以下資訊是以2006年估計

家用電源
曆法 公曆
政治文化
國家領導人
國家領袖(五權分立
  • 行政([[歐盟{{{行政首脑职称}}}|{{{行政首脑职称}}}]]):{{{现任行政首脑名字}}}
  • 立法([[歐盟{{{立法首脑职称}}}|{{{立法首脑职称}}}]]):{{{现任立法首脑名字}}}
  • 司法([[歐盟{{{司法首脑职称}}}|{{{司法首脑职称}}}]]):{{{现任司法首脑名字}}}
  • 考試([[歐盟{{{考試首脑职称}}}|{{{考試首脑职称}}}]]):{{{现任考試首脑名字}}}
  • 監察([[歐盟{{{監察首脑职称}}}|{{{監察首脑职称}}}]]):{{{现任監察首脑名字}}}
國家領袖(三權分立
  • 行政([[歐盟{{{行政首脑职称}}}|{{{行政首脑职称}}}]]):{{{现任行政首脑名字}}}
  • 立法([[歐盟{{{立法首脑职称}}}|{{{立法首脑职称}}}]]):{{{现任立法首脑名字}}}
  • 司法([[歐盟{{{司法首脑职称}}}|{{{司法首脑职称}}}]]):{{{现任司法首脑名字}}}
國家領袖(歐洲聯盟)
經濟實力
GDPPPP
  • 總計:
  • 人均:
GDP(國際匯率)

以下資訊是以2006年估計

  • 總計:12.17萬億歐元 (17.82萬億美元
    (按一國算則列世界第1位)
  • 人均:26400歐元 (36015美元
    (按一國算則列世界第1位)
HDI
貨幣單位 欧元
國家資料
立國歷史
國際域名縮寫 .eu
國際電話區號 成员国分布在3字头和4字头区域
(1)另参见欧洲联盟在其各个官方语言中的名称:欧盟官方语言名称列表
(2)欧元(Euro €)为欧盟所有机关部门使用的官方货币,也是十六个成员国的流通货币单位。
(3)除此以外還有位於-4至+4時區的法國海外省

歐洲聯盟(簡稱歐盟,欧盟的正式官方语言有23种,参见欧盟官方语言名称列表),是根据1992年签署的《欧洲联盟条约》(也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所建立的国际组织,現拥有27個会员国。欧盟是世界上最有力的國際組織,在貿易、農業、金融等方面趨近於一個統一的聯邦國家,而在內政、國防、外交等其他方面則類似一个獨立國家所組成的同盟。欧盟的政治体制因与世界其他大规模的国际组织不同,应把它视作一个独特的实体(拉丁语ens sui generis)。

歐盟的歷史可追溯至1952年建立的歐洲煤鋼共同體,當時只有六個成員國。1958年又成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1967年統合在歐洲共同體之下,1993年又統合在歐洲聯盟之下,欧盟已经漸漸地从贸易实体转变成经济和政治联盟。同時,歐共體和後來的歐盟在1971年2007年期間進行了六次擴大,成員國從6個增至27個。

根據《歐洲聯盟條約》,歐盟共由三大支柱組成:

此外,歐洲原子能共同體也在歐洲共同體的管轄範圍之內,但在法律上是獨立於歐盟的國際組織。

歐盟的主要機構有欧洲理事會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歐洲議會歐洲法院歐洲中央銀行等。歐元是歐盟的官方貨幣,目前已經由27個成員國中的16個採納為流通貨幣;申根條約取消了部分成員國之間的邊境管制,目前已有22個歐盟成員國和3個非成員國實施。

目前有关欧盟的主要议题是欧盟的扩大、制定欧盟宪法、及非歐元區成員國加入欧元区的事宜。

起初推动欧盟建立的動機,是渴望重建二战后损失惨重的欧洲,以及擔憂欧洲會再度陷入战争泥潭。

政治上所有成員國均為民主制的國家(2008年《經濟學人》民主狀態調查),经济上為世界上第一大经济实体(其中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为八大工業國成員), 軍事上絕大多數歐盟成員國為北大西洋公約成員。

目录

[编辑] 歷史

主条目:歐盟歷史
欧洲联盟
Enlargement of the European Union 77.gif

该条目属于:
欧洲联盟历史

1945年前
参见
欧洲历史
扩大 - 条约
大事年表 - 轮值主席国
        

歐洲統一的思想,在20世紀以前就已經出現。中世紀時期的法蘭克帝國神聖羅馬帝國等都將歐洲許多地區統一在其疆域之內。1453年拜占庭帝國首都君士坦丁堡奧斯曼帝國攻破後,波希米亞國王Podebrady之喬治就於1646年建議,歐洲基督教國家應該組成聯盟,對抗奧斯曼帝國的擴張。

1776年美國獨立戰爭爆發,當時就有歐洲人設想歐洲仿效美利堅合眾國,建立歐洲合眾國,支持此提議者包括拉法耶特侯爵泰狄士·高斯士高等。19世紀初,拿破侖曾在大陸封鎖期間在歐洲大陸實行關稅同盟

最初於1948年由荷蘭、比利時、盧森堡三國組成的關稅聯盟,主要是免除關稅,開放原料、商品的自由貿易。

1951年荷蘭比利時盧森堡法國義大利西德成立歐洲煤鋼共同體,合作推動煤與鋼鐵的生產銷售。1957年,六國在羅馬簽署《羅馬條約》。1958年,正式成立歐洲經濟共同體歐洲原子能共同體,旨在創造共同市場,取消會員國間的關稅,促進會員國間勞力、商品、資金、服務的自由流通。

1965年,六國簽訂《布魯塞爾條約》,並於1967年生效。

1972年後,愛爾蘭英國丹麥希臘葡萄牙西班牙先後加入歐洲共同體

1987年7月1日,歐洲單一法案生效。1990年6月,簽訂《申根條約》,消除過境關卡限制,使會員國間無國界,於1993年1月1日生效。

1992年1月,簽訂《馬斯垂克條約》,設立理事會、委員會、議會,逐步由區域性經濟共同開發轉型為區域政經整合的發展。 並將歐洲經濟共同體更名為歐洲共同體.

1993年11月1日,《馬斯垂克條約》生效,歐洲三大共同體納入歐洲聯盟,並另共同發展外交及安全政策,加強司法及內政事務上的合作。

1995年1月1日,會員國增加瑞典芬蘭奧地利,並於1999年推出共同貨幣「歐元」。2002年1月1日,正式啟用。

2004年,第五次擴張第一階段,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斯洛維尼亞馬爾他塞普勒斯加入歐盟。

2007年,第五次擴張第二階段,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加入歐盟。

[编辑] 地位

歐盟是目前最強大的地區性國際組織。成員國已將部分國家主權交給組織(主要是经济方面,如貨幣金融政策、內部市場、外貿),令歐盟越來越像聯邦制國家。然而歐盟還不是真正的國家,成員國依然是歐盟條約的最終裁決人,歐盟本身也無權行使各成員國的主權。

[编辑] 宗旨

歐洲聯盟

本文章是關於
歐洲聯盟政府與政治



其他国家·图集
Portal:政治
      

促进和平,追求公民富裕生活,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确保基本价值观,加强国际合作。

[编辑] 成員國

目前,歐盟有27個成員國。1950年的六個創建國為:

21個成員國在后來一系列的擴大浪潮中加入:

注:在1990年,歐盟的領土由於東德西德的統一而擴大。

除了以上27國以外,摩纳哥 摩纳哥安道尔公国 安道尔等歐洲小國也與歐盟簽訂了特殊協議。

歐盟一部分成員國的海外領地,如格陵兰 格陵蘭等,不是歐盟的一部分(南美洲的法屬圭亞那例外)。

挪威 挪威曾于1972年和1994年兩次在國內進行加入歐盟的全民投票,均未被通過,因此至今沒有加入歐盟。但挪威的“欧洲经济区协定”(EEA)使挪威也享受与欧盟成员国企业和国民的同等待遇。[1]

而至於塞尔维亚 塞尔维亚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 波士尼亞和赫塞哥維納兩國,也在歐盟議會上被視為「有潛力加入歐盟」的國家,但至今該兩國仍未有作出加入歐盟的全民選舉。

[编辑] 条约

[编辑] 扩大

主条目:欧盟扩大
European Union vector map III.svg
     成員國
     候選國
海外地區

欧盟的总面积是4 325 675平方千米。如果欧盟列为国家的话,则是世界上第七大国家。到2006年为止,欧盟共有人口大约4.96亿。

欧盟是世界上第一大经济实体,2006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3万亿美元,超过美国(13.0万亿美元)。

截止2006年,欧盟公民人口为4.96亿,按一国算位居世界第三位(在中国印度之后)。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所有欧盟成员国的公民都是欧盟的公民。

[编辑] 2004年擴大

[编辑] 2007年擴大

欧盟1957年至2007年的演进

保加利亚罗马尼亚2007年1月1日加入欧盟。

[编辑] 进一步扩大

土耳其1963年开始,就成为欧盟的准会员国,她也将被正式认为欧盟扩大的候选国。但是由於土耳其的人權紀錄和軍隊、政治與宗教的影響,她现在还没有被批准加入欧盟。但是欧盟鼓励其继续进行改革。

克羅埃西亞馬其頓冰島也先後申請加入歐盟。

[编辑] 主要政策议题

  • 欧盟宪法和新的决策机制
  • 成员国间的自由贸易
  • 一致的对外关税,以及一致的对外贸易地位
  • 移除成员国家的边界控制(除了英国爱尔兰和新加盟十国)参见《申根公约
  • 欧盟成员国任何国家的公民都可以自由在欧盟成员国内居住和工作,如果他们可以自给自足的话
  • 允许欧盟任何国家的公民在当地政府和欧洲议会的选举中投票
    歐元标志
  • 成员国间资金自由流动
  • 协调政府法规公司法律和商标注册
  • 单一货币:欧元(除了英国、瑞典、丹麦和斯洛維尼亞以及斯洛伐克除外的新加盟十国)
  • 欧盟内部大范围的环境政策合作
  • 共同的农业和牧业政策
  • 在预防犯罪行为方面进行协作,包括分享情报,协调犯罪行为的定义
  • 一个共同的对外政策是欧盟努力的目标,但是仍然有相当的一段路要走。欧盟在2003年对伊战争上的分歧表明了欧盟離这个目标还有多远的路程
  • 一个共同的安全策略,包括建立一支60,000人的快速反应部队作为维和目的,一支欧盟军队和一个欧盟卫星中心(获取情报目的)
  • 对收容和外来移民制定一致的政策
  • 共同的附加税、消费税等等
  • 援助不发达地区的基金
  • 建立援助候选国和其他东欧发展中国家的资金
  • 研究基金

所有这些目标取决于成员国之间的协调,而欧洲法律现在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成员国的法律体系中。所有的成员国都被要求在一个共同的欧洲法律框架内立法。

[编辑] 结构

欧盟法律包括了许多(重复的)法律结构,它是通过各种国际条约的签订所建立起来的。近些年来,欧盟不断致力将欧盟法律简化,并开始起草欧洲宪法

[编辑] 欧共体在欧盟中的角色

欧洲各大共同体”是欧盟的三大支柱之一,也是最重要的支柱。(其他两个是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刑事领域警务和司法合作)。欧共体是唯一一个以跨国运作为主的机构,是欧盟的主体,各欧盟组织(见下)都是欧共体的组成部分。

[编辑] 欧盟(及歐洲各大共同體)机构

[编辑] 參考文獻

[编辑] 外部連結

Commons-logo.svg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


其他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