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維基百科討論:管理員/存檔2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維基的「管理員」改叫「維護員」吧

移動自Wikipedia:互助客棧/聊天

語氣上親和一些。其實我更想建議改叫「義工」,嘿嘿…… -- Magnae Virtutis ex Vicipaedia 12:28 2006年2月1日 (UTC)

嚴重同意!--85.195.119.22 13:26 2006年2月1日 (UTC)
  • 「義工」應該不好,非管理員也是義工。--長夜無風 17:03 2006年2月1日 (UTC)
嘿嘿,可以考慮叫「義工長」,威風又帥氣。--Mukdener|留言 23:59 2006年2月2日 (UTC)
( ✓ )同意。管理員一詞對應 Administrator,但是目前維基百科上稱為管理員者並沒有那麼大的權限。--百楽兔03:03 2006年2月3日 (UTC)

我認為名字不是問題,現時「管理員」這一詞己經用得很好。只是大家的心裏常有一種地位階級的心而已。:P-- 07:25 2006年2月3日 (UTC)

請加入粵語版的連結

請加入「Wikipedia:管理員」在粵語版的連結(zh-yue:Wikipedia:管理員),謝謝。--Shinjiman 11:57 2006年3月29日 (UTC)

shizhao的權力是不是最大?

在中文維基上沒有人能取消掉它的權力?因為它是Steward,而中文維基的Steward中只有它一位。難道中文維基真的是獨裁制? --夏目(papa咒語) 05:50 2006年4月23日 (UTC)

規範對管理員的投訴、彈劾、罷免等操作的草案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規範對管理員的投訴、彈劾、罷免等操作的草案

一,設立專門的投訴區,似乎現在的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也可以用。如果用戶和管理員有衝突,用戶應首先到投訴專區發表意見,說明事由,並且出示證據,並提出自己對處理結果的要求,比如改正、道歉等。同時,用戶應給被投訴的管理員發消息,告知事件。被投訴的管理員需在三日之內作出回復。討論期間,雙方應該本着友好、平等、公正等原則協商,爭取在討論過程中消除矛盾和誤會,解決好問題。

二,如果協商不成,用戶又執意要討個說法,可以進行下一步程序,彈劾。需要設立專門的彈劾區。為防止用戶濫用彈劾,給管理員的正常工作造成干擾,啟動彈劾有一定的門檻。至少需要五位用戶聯署,這樣可以保證至少還有四位其他用戶贊同原告的申述,而不只是原告一個人的觀點。彈劾時,首先要明確事由和被彈劾的對象,原告有義務提供證據。被告管理員可以申述、反駁。之後是投票。投票規則可以仿照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如果投票結果越過要求的比例,則彈劾成立。

三,如彈劾成立,被彈劾的管理員須被罷免。具體手續可以仿照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中對於長期不活動的管理員取消權限的方式。被罷免的管理員三個月內不得重新申請成為管理員。

--travel 14:43 2006年5月19日 (UTC)

  • 彈劾程序要五名維基人聯署會否過高?提名管理員也不用聯署的。我建議一人動議、一人和議即可進入彈劾程序。--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5:16 2006年5月19日 (UTC)
  • travel兄台,我知道你現在一頭熱,但我不是要澆你的冷水,只是怕你徒勞無功,所以提醒你先想想社群會不會接受你的草案。說明白一點,連「需不需要建立一套罷免機制?」的社群共識都還沒有哩。所以請先確定社群意向,免得白做工。--File:Crystal keditbookmarks.pn文組織。全球很多地方領土有爭議,聯合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不可能如此草率的劃定國界。最好有人能將此圖參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官方網站的圖加以重製,取消以國界劃分的方式,以避免爭議及中立的問題。Sangye 18:29 2006年5月21日 (UTC)剛才我沒看仔細是哪張圖,我所指的是世界遺產條目中的圖。Sangye 18:48 2006年5月21日 (UTC)
Tonync兄的解釋似乎與之前曾經吵過一陣子的訊息不大一樣。據我所知,在世界遺產相關的事物上台灣是一個三不管地帶,又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世界遺產的收錄範圍,也沒辦法以中華民國的名義加入登錄行列,而變成地圖上的一塊空白地帶。針對這點,曾經有一度觀光局自己編了某種名目聲稱某些風景區被列入某種『遺產』名單,卻被提出批評是自我安慰,甚至引發『Heritage』這個字到底應翻譯為『遺產』還是『襲產』的爭議(因為某些學者認為,遺產是要自己創造之後留給後世才算,但我們今天擁有的這些資源都是先人留給我們而不是我們自己創造的,因此應該叫襲產而非遺產)。--泅水大象 訐譙☎ 18:34 2006年5月21日 (UTC)
剛才看了官方網站上的地圖,發現是以世界地形地圖為背景製作,並沒有畫上國界,或許是一種蓄意避免政治爭議的考量作法吧?--泅水大象 訐譙☎ 18:39 2006年5月21日 (UTC)
可以考慮取消地圖上的配色?請不滿者聯絡圖片上載者,或自行修改。-- tonync (talk) 12:27 2006年5月22日 (UTC)
如果依照聯合國的分法,中華民國得條目早該定向到中華人民共和國了。維基百科如果無法反應事實,只能跟着特定權力機構走,我想也不用談所謂的中立問題了·--阿儒 | 這裏泡茶 01:31 2006年5月22日 (UTC)
世界遺產是聯合國的事務,在相關條目圖片依照他們的劃分方法無可厚非。-- tonync (talk) 12:27 2006年5月22日 (UTC)
世界遺產條目是維基百科的事務,怎麼你就不照維基百科的方法說呢?如果照你的邏輯,中國共產黨條目必須照中國共產黨的規矩寫,臺灣條目要照台灣人的規矩寫....,如此一來,還有中立性可言嗎?--阿儒 | 這裏泡茶 19:09 2006年5月22日 (UTC)
但很顯然,在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這個議題上,聯合國並不認為這些被保護的對象是屬於某特定國家的事物,而是屬於全人類的,因此他們蓄意地打破了國界的藩籬並體現在官方繪製的分佈圖上。以上是我個人的解讀,各位覺得呢?--泅水大象 訐譙☎ 17:25 2006年5月22日 (UTC)
正是如此。不過我對電腦繪圖不熟,無法重製一張合適的圖,只能請會做的人幫個忙吧!^_^。Sangye 19:34 2006年5月22日 (UTC)

已經全部去掉國名及顏色。希望阿儒下次可以用更積極的態度,處理認為有問題的圖片。 -tonync (talk) 02:29 2006年5月23日 (UTC)

  • 感謝tonync的幫忙!^_^。Sangye 14:13 2006年5月23日 (UTC)
國名和顏色去掉了為什麼不把國境線也去掉?--Mukdener|留言 03:41 2006年5月25日 (UTC)
答案在此。-- tonync (talk) 01:37 2006年5月26日 (UTC)
呵呵,你回答太正經了。Mukdener是在進行某種反問吧。— fdcn  talk  2006年05月26日04:02 (UTC+8 12:02)

劃分派別

上面的有關管理員罷免問題的討論真是好長好長啊!不如做個派別劃分?這樣更容易團結本派力量,尋求問題的解決。哪些人在這個問題上是保皇派?哪些人是改革派?哪些人是中間派?這這三派好像已經形成了。--^-^夏目の雪^-^(魔咒aP@P@) 10:58 2006年5月22日 (UTC)

首先,三派先舉行內部討論會,再將派別的討論結果整理一下,貼到這裏。然後再開個辯論大會,定個具體時間,使用skype,會後把討論內容再貼到這裏。這樣問題就會在很短的時間內解決了。--^-^夏目の雪^-^(魔咒aP@P@) 11:18 2006年5月22日 (UTC)

毛主席教導我們說,我們來自五湖四海,為了共同的目的來到一起,那就是寫好維基百科,造福廣大人民,毛主席教導我們說,不要搞山頭。--travel 12:45 2006年5月22日 (UTC)
劃分派別是僅僅在這個問題上劃分,並不是在編寫條目時,大家分成派別,那樣香港、台灣維基人早就做到了。--^-^夏目の雪^-^(魔咒aP@P@) 12:56 2006年5月22日 (UTC)
從「民主百科」到「議員選舉」到「政黨組織」,我感覺離維基百科的宗旨(創建最大、最佳、自由的百科全書)愈行愈遠。我不知道上面的討論是當真還是要用反話幽默來說明維基不是民主實驗場。--roc (talk) 00:39 2006年5月25日 (UTC)

管理員有沒有投票權?

此討論已移至:Wikipedia talk:投票/關於管理員任期的投票

關於管理員任期的投票已經啟動,期限為一個月,歡迎大家前去投票。--travel 12:41 2006年5月22日 (UTC)

請各位都到此投下您寶貴的一票,中文維基全靠您啦!謝謝您。--五線譜(魔咒aP@P@) 15:19 2006年5月22日 (UTC)

民主的百科全書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維基百科不能僅僅是自由的百科全書,也應該是民主的百科全書。現在的管理員終身制,他們的權力是大家給的,可是卻沒有很好的機制保證大家能繼續監督和限制管理員的權力,這是很不合理的。現在的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中對於權力濫用的規定實在是很差:"如果管理員濫用權力,管理員身份可以剝奪。目前,吉米·威爾士和維基仲裁委員會的決議是最後可以剝奪管理員身份的方法。較輕微的徵罰包括限制管理員權力可以用來應付麻煩的管理員。監管員負責剝奪管理員權限。請參見Wikipedia:爭論的解決和通過元維基申請在某個維基計劃上的權限(申請去除該權限也是在此頁進行)"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濫權,卻需要到元維基申述,可是當初給他們賦予權力的時候可是只需要中文維基用戶投票就可以了呀。而且目前的規定很不具體,如何彈劾,如何計票,如何罷免,都沒有說清楚。有些人手裏有了權力就變成了既得利益者。我們需要民主的制度。--travel 16:20 2006年5月17日 (UTC)

首先,維基不是民主的試驗場,我們的目標是寫成百科全書,選舉罷免不是我們的目標。另外,這個網站是將權力下放的,沒有誰給誰的問題。最後,即使你要發動一個罷免投票,你也可以在相關的頁面呼籲大家去投票,維基沒有說你不可以這樣做,相關的規則都有寫。--Theodoranian|虎兒 =^-^= 16:36 2006年5月17日 (UTC)

首先,不是要在維基試驗民主,是要在維基實現民主。我們的目標是寫好百科全書,好的民主制度可以幫助大家約束濫權的管理員,讓大家有更好的心情寫好百科全書。另外,這個網站的管理員有比普通用戶更大權力,比如刪除條目、封禁用戶,而這些管理員是通過用戶的投票選舉才獲得這些權力的,可是現在沒有順暢的機制讓用戶約束已經擁有這些權力的人。最後,我現在就是在發起討論,讓大家開始注意到現有機制的缺點。--travel 16:43 2006年5月17日 (UTC)

我在以前就在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中提出要有順暢的機制保證管理員的權力受到限制,比如說,每半年改選管理員的三分之一,可以保證規範化的監督機制。--travel 16:59 2006年5月17日 (UTC)

誰說發起罷免管理員的投票一定要到元維基?那是只有行政管理員的罷免才需要吧?罷免管理員的規則跟提名一般用戶經投票成為管理員的程序一樣簡單,因此一點都沒有任何的不公平之處,要批評制度之前也至少先把制度搞清楚一點嗎!改選要求這種話題已經是冷飯熱炒聽都聽到煩了,如果您真的認為定期改選管理員是好方法,建議請直接發動投票讓公眾的意見來決定,不過我個人是認為搞出這些複雜規則來只是浪費大家時間卻沒啥實際意義。因為維基百科的管理員又不是有人數上限,導致舊人不走新人就上不去,如果真的有人不適任會在重新投票中被刷掉,大可以直接發動罷免就可以達成一樣的目的,而對於那些公評不錯怎樣選都會連任的管理員而言,辦啥改選也只是浪費時間。建議大家少花點時間在玩弄制度遊戲上,多用點心力去貢獻百科內容吧!--泅水大象 訐譙☎ 17:37 2006年5月17日 (UTC)
請問這位泅水大象,你說的罷免管理員的具體規定在哪裏?我上面全文轉錄了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中對於權力濫用的規定,說的是"目前,吉米·威爾士和維基仲裁委員會的決議是最後可以剝奪管理員身份的方法。"請問吉米·威爾士來中文維基嗎?所謂的維基仲裁委員會身在哪裏?具體的流程有寫出來嗎?請你看一看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中的"申請管理員(行政員)即授權總流程",對於授權有多麼詳細的規定,可是你說的罷免管理員的具體規定在哪兒呢?你自己的原話"要批評制度之前也至少先把制度搞清楚一點嗎!"你還用了個感嘆號。你自己覺得"聽都聽到煩了",請問你到現在聽過幾次改選要求這種話題?我現在是發起討論,為投票做準備,你急什麼。實際的意義是要讓普通用戶有合理的途徑限制濫權的管理員,讓人們有更好的心情寫條目。你覺得民主制度是制度遊戲,那隨便你怎麼說,攻擊民主的人多了,多你一個不多。要知道,很多熱心的用戶為維基貢獻良多,就是被一些濫權的管理員打擊了熱情。--travel 18:05 2006年5月17日 (UTC)
如同您自己提到的,在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權力濫用這段早就已經寫明了管理員資格是可以透過社群公決的,Jimbo跟仲裁委員會(目前似乎只有英、德版有這機構)決議「可以剝奪管理員身份」這件事本身,而不是說剝奪身份這件事要由他們來執行。在我看來,光是有這樣的說明就已足夠滿足您所提出「對於不適任管理員的罷免」之基本要求,而非如您所理解的管理員不能透過投票來罷免而非得以改選之類的方式來執行。至於我說「聽都聽到煩了」是指之前對於要不要定期改選一次之事已經討論了好幾回(參見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我建議每半年改選管理員的三分之一),既然每次只要一重提此事就要吵上好大一篇但正反兩方的提議內容幾乎都雷同,浪費大家精力時間,不如馬上進行表決一翻兩瞪眼還來得乾脆!--泅水大象 訐譙☎ 07:46 2006年5月18日 (UTC)
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權力濫用這一段中,只是很粗略地說到了管理員身份可以剝奪,但是並沒有很明確地說是通過怎樣的過程和機制實現這一點。投票嗎?如何投票?如何計票?規則還沒有。對比一下給管理員授權的投票,那裏是多麼詳細啊。所以至少應該把所有的這些規則明確化、具體化。而且,我提出來的改選,是對於罷免的補充,意思是要限制管理員的任期,不能搞終身執政。至於您說的"好幾回",您只出示了一個例子。如果您想要"馬上進行表決一翻兩瞪眼",那好啊,我不着急,我先和大家討論着,您想要來個痛快的,那您就去做好了,我不攔着您。--travel 10:02 2006年5月18日 (UTC)
我對於這種浪費口舌但卻對百科全書內容忝無助益的事情沒啥興致,寧可花時間多寫幾條好條目,因此您要討論就請便吧,祝好運!(突然想到如果以貢獻條目水準與數量來作為投票權的權重,一定會很有趣)--泅水大象 訐譙☎ 12:40 2006年5月18日 (UTC)
您請便。我也覺得讓編輯貢獻多的人有更大的發言權是個不錯的想法,不過和這裏的議題有些偏離,可以另開一個話題。--travel 12:46 2006年5月18日 (UTC)
那段話不是我寫的;不過,從維基的軟件系統設計來看,需要監管員來剝奪管理員身份,但一般無需吉米和仲裁委員會參與。之所以會有這樣的字句,我猜是因爲行政管理員和社區可能對某人的管理員身份存在異議,於是發生類似編輯戰的反復剝奪和授予現象。萬一出現這種最壞的局面,則吉米和仲裁委員會有權最後決定該人的管理員身份是否能得以保留。--地球發動機〠✆ - ✉✍) 18:44 2006年5月17日 (UTC)
行政管理員沒有取消用戶管理員權限的權限。如果要申請取消管理員權限,可以到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提出,經過中文wikipedia社群的投票之後,根據投票結果和討論,決定是否取消。然後到m:Requests for permissions提出請求,由監管員審核後來取消管理員權限。目前的規則的確說得不夠清楚(因為中文版除了取消過長期不活動的管理員權限外,沒有進行過其他形式的管理員權限取消)--百無一用是書生 () 19:00 2006年5月17日 (UTC)
另外,吉米只有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才會做出判決,而仲裁委員會到目前為止,中文版還沒有成立--百無一用是書生 () 19:00 2006年5月17日 (UTC)
在維基的運作機制下,管理員並沒有什麼特權,既然沒有特權,也就談不上「濫權」。管理員的確擁有刪除等操作權限,但是這些操作都是要經過社群討論,例如刪除投票。從這個意義上說,管理員只是社群意見的執行者,而非最終的決策者。如果travel的確發現有管理員不當使用操作權力,不妨具體指出來,以促進社群運作。--Alexcn 20:59 2006年5月17日 (UTC)
非常贊成「管理員並沒有什麼特權,既然沒有特權,也就談不上濫權」這句話。
  1. 管理員並不是一種階級,當選管理員的使用者的地位並不高於其他使用者。
  2. 管理員並沒有管理使用者的權力,面對使用者時,其溝通方式不異於任何使用者之間的互動。管理員也不能對使用者做審判,除了某些緊急狀況,需要處置某位使用者的時候,管理員應該是執行社群的共識而非依自己的判斷處理。
  3. 觀諸管理者的權責,與其說是「管理」,不如說是「維護」。其實,開放給管理員的功能本來應該是所有使用者都可以使用的功能,但是為了確保網站的正常運作,避免太過頻繁的破壞,這些功能在一位使用者取得社群信任之前先關閉。
--mingwangx (talk) 00:24 2006年5月18日 (UTC)
我不贊成"管理員並沒有什麼特權,既然沒有特權,也就談不上濫權"這句話。普通用戶可以刪除文章嗎?不可以。普通用戶可以封禁其他用戶嗎?不可以。普通用戶可以保護頁面嗎?不可以。誰可以?管理員。管理員有特權,既然有特權,就有人濫權。看看討論頁,對有些管理員有意見的有不是一個兩個。而且現在管理員的任期沒有限制,搞終身制,這不合理。對於管理員的權力必須給予監督和制約。我個人對於具體的某個管理員沒有特別的意見。我只是想要把民主的機制真正地引入維基百科,讓管理員有上也有下,把這個民主的機制建立起來。--travel 10:11 2006年5月18日 (UTC)
其實對某些管理員的行為有意見可能是每個人都會有過,但是對管理員的行為難以忍受,該行為嚴重地違反了維基百科的方針,以至於要彈劾該管理員,次數估計不超過10次。在提出彈劾之前,其實應該有很多渠道溝通和解決問題。
  • 在該管理員的用戶討論頁留言
  • 在互助客棧中討論
  • 在給管理員的建議中討論
我覺得要分清兩點,你不滿意的是什麼?他沒有按照維基百科的方針行事,還是維基百科的規定不合適。當然如果是後者,可以提出改進方針,方針可能大至一個新的程序,小到一個模板的措辭,這鐘修改應當是不斷進行中。如果是前者,可以在互助客棧提出意見並討論。
彈劾管理員,就像發起投票一樣都是最後一條路。監督管理員的行為應當有很多方法。對於管理員的決定,如果不滿意,可以申請撤銷,比如被刪除的條目,可以申請恢復一樣。
我覺得在大多數情況下,對事不對人,想辦法改進方針,來改善濫權是比較有效的。--用心閣(對話頁) 02:27 2006年5月18日 (UTC)
同意用心閣的看法,有了矛盾,可以先通過對話和協商解決,但是我想強調一點,除了對話和協商,還需要有制度上的保證,讓普通用戶可以監督和制約管理員。好的制度比人好。人治雖然靈活,但是法治更容易保持公正。建立了限制管理員權力的民主機制,正是幫助大家更好地實現處理問題對事不對人。--travel 10:18 2006年5月18日 (UTC)
維基處理用戶(包括管理員)之間爭執的主要方法是協商,在協商之後達成共識。投票表決實在是迫不得已的辦法。如果對管理員的一些做法不滿,首先應該是私下或者在社群內部溝通,一上來就要投票罷免並不能解決問題。另外,管理員自身應該加強溝通,對其他用戶的意見儘快做出回復。--Alexcn 03:48 2006年5月18日 (UTC)
我也同意Alexcn的看法,處理問題先協商,但是,也需要有制度上的保證,對於確實濫權的管理員必須有確實的監督機制,普通用戶犯了錯誤會被封禁,那麼如果管理員犯了錯誤呢?如果他一意孤行呢?好的機制比人更聰明。--travel 10:22 2006年5月18日 (UTC)
絕對的民主是用在具有生殺大權的事情上,我想維基管理員還沒偉大到如此地步,他們頂多有保護和「隱藏」條目的權力,卻隨時有被罵成臭頭的風險(而且還沒有補償金可以拿),如果說要定期更換管理員,只怕不久後就沒人要當管理員了,如此對維基百科不會有多少好處。其次,多少人願意投票、參選和主持投票也是個問題。而弄投票的事務要花時間精力,偏偏定期改選會讓投票過程複雜又龐大,導致負責的維基人犧牲掉大量時間和精力,卻換不到一絲絲的感謝和回報(只會有人罵說選舉很糟要重新表決,不會有人稱讚選舉辦的好,負責人值得嘉獎)。如此一來,有誰願意負責選舉事務?--阿儒 | 這裏泡茶 04:14 2006年5月18日 (UTC)
對於管理員權力的限制或取消,就如同給管理員授權一樣,是具有生殺大權的事情,所以要採用民主的機制。現在的問題是對於管理員的監督和制約機制很不完善、很不明確,普通用戶有意見沒有合適的方式對濫權的管理員作出限制。而且,管理員任期終身制。所以,完善投訴機制和彈劾機制是為了更好地監督濫權的管理員;把管理員的任期改為有限長,是為了結束管理員的終身制。對於您提出的問題:"如果說要定期更換管理員,只怕不久後就沒人要當管理員了"我的回答是:如果一個人真的願意繼續當管理員,繼續為大家服務,那就應該在有限的任期結束的時候提出參加連任的選舉,就象當初他願意當而參選一樣。如果他不願意繼續當,那就結束任期即可。--travel 10:32 2006年5月18日 (UTC)

提議討論管理員的任期問題和監督問題。一是考慮是否應該打破現有的終身制,二是如何規範對管理員的投訴、彈劾、罷免等操作。--travel 12:41 2006年5月18日 (UTC)

打破現有的管理員任期終身制

目前的管理員任期是終身制,除非他本人長期不活動,他的任期是沒有限制的。我認為應該打破現有的終身制任期,對每一屆任期的長度作出限制,比如一年、一年半、兩年等等,但是不應該太長。在管理員當選後,除非他長期沒有活動或者因重大錯誤被彈劾下台,他可以完成這一屆任期。任滿之後,如果他本人繼續願意當管理員,需要提出參加連任選舉,由廣大用戶投票決定他能否連任。--travel 12:41 2006年5月18日 (UTC)

我個人覺得沒有必要,一個維基人能獲選成為管理員,那他對維基的各項基本方針應該都是非常熟悉的,這種熟悉不會隨着時間而流逝,所以沒必要有任期制,除非該管理員很久沒從事維基的工作,或者因重大錯誤被彈劾。--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14:23 2006年5月18日 (UTC)
此外,管理員經常要更換然後再投票競選是一件非常繁瑣的事,這將耗費很多維基人的時間,還不如把這些時間用來編輯條目。維基只是一本百科全書,管理員也不是擁有什麼特別權力的人,沒必要象議員選舉般那麼複雜。--長夜無風(風言風語) 14:32 2006年5月18日 (UTC)
反對這個提議,意見同長夜無風。--ffaarr (talk) 14:38 2006年5月18日 (UTC)
我個人不同意長夜無風所列舉的理由。現在有些管理員是中文維基百科創始時未經選舉產生的,其餘的是經過選舉產生的,不管怎樣,我認為大多數用戶歷史上對他們的一次背書,不能表明要對他們永遠背書。
沒錯,當管理員越久,對工作就越熟悉,這的確是任期長的管理員的優勢,但是,我們要看到,這個條件並不保證這個管理員會對權力善加--^-^夏目の雪^-^(魔咒aP@P@) 12:31 2006年5月21日 (UTC)利用,有的管理員執法簡單粗暴,很多人有意見,有的管理員得過且過,屍餐素位,白白浪費手中的權力。如果讓一個不端的管理員掌握權力的時間越長,對用戶的感情造成的傷害就越大。
現在世界變化快,如果給每一屆為兩年的任期,已經是比較長的了,兩年選一次,我覺得沒有什麼非常大的麻煩,而且大家都選過,投一票的時間不過是幾十秒種,每個人隔好幾年花費不到一分鐘的時間,就可以產生一個好的制度,何樂而不為呢?而且,如果那個管理員真的很負責,真的是很熱心,再次當選會有困難嗎?真正有困難的是平日結下眾多仇家的人,我只是想問一下,既然他結下了眾多仇家,有何苦要當一輩子管理員呢?為的是結更多的仇家嗎?--travel 15:27 2006年5月18日 (UTC)
我也認為完全沒有必要,有人願意終身作義工,替大家無償服務,求之不得,我還怕資深的不做了呢!如果有任期制,每個管理員到期日不同,那完全可能會幾乎每週甚至每天有老的管理員必須進行連任選舉,同時有新進提名的管理員選舉,那光辦選舉就好了。台灣幾乎每年都有選舉,選多了就覺得超無聊,不想選了,而且候選人一多,乾脆隨便選。選多了你就知道。Sangye 14:56 2006年5月18日 (UTC)
對於Sangye意見的回應:如果一個人真的是願意為維基做終身義工,那當然好了,而且,有限長度的任期並不會給這樣一位真正的好的管理員造成任何阻礙,他幹的好,又熱心,自然會得到大家的擁護,自然會順利連任。這樣的一個制度,是防小人不防君子的,就是要讓那些不合格的管理員騙得了一次,騙不了一世。至於選舉過多會不會有副作用,我本人不是台灣人,沒有切身的感受,不敢把話說的很肯定,只能說就我所感受到的,應該沒有大問題,當然也歡迎大家就這一點提出意見。不過我想說,因為不同的管理員當選的時間不同,任期結束的時間也會不同,不會出現所有人一起選的情況,而且具體操作中的問題可以想辦法解決。--travel 15:40 2006年5月18日 (UTC)

(-)反對,理由同我上面的回話,另外travel先生也沒有給我完整的答案。所以我表示反對。最後對管理員具有身殺大權這句話表達抗議,因為這不符合實情。管理員沒領薪水不打緊,還不能隨便提交條目刪除和吵架,否則會被罵濫權。而且一但刪錯條目就會被盯得滿頭包,做好事卻永遠沒有回報。同樣的,負責選舉的人做的累死也會有人抗議不公,卻沒人願意稱讚。如果今天維基是個商業網站,用戶花錢養管理員和辦理選舉者,我當然支持以定期選舉的方式監督管理員,但現在並非如此。--阿儒 | 這裏泡茶 15:10 2006年5月18日 (UTC)

首先對阿儒說聲道歉,我一個人打字速度慢,還要仔細考慮如何回應各位的意見,回的慢了,不周之處還請您多多海涵。我仔細看了您的發言,我覺得您是想說身為管理員的苦衷,沒錯,這個世界很現實,很不公平,做事情多的人得罪的人也多,而且人善於記仇不善於記恩,做得好了沒人注意,做得不好千夫所指。所以世界上感擔當的人不多,因為誰都願意先替自己考慮考慮。但是我想說,畢竟人心不是全部的惡,畢竟還有真善美,畢竟大多數人是講道理的,畢竟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每個人心中還都是有桿秤的,真正做的好的,大家是會記在心裏的,是會感恩的,是會在適當的時候表達出感激的,真正做的不好的,大家也是會記在心裏的,現在就是要有一個合理的機制,保證把大多數人意願公正地體現出來,體現在對於權力的掌握和制約上。就象我上面說的,好的制度是是防小人不防君子的,我相信,真正做的好的義工,最終得到的是掌聲而不是滿頭包。反過來,如果很多人都要打一個管理員滿頭包,那他就必須仔細反省一下自己,為何會犯了眾怒?有限任期的機制就是要讓犯了眾怒的管理員定期下台。--travel 16:09 2006年5月18日 (UTC)
阿儒兄說出了許多管理員的心聲,「管理員沒領薪水不打緊,還不能隨便提交條目刪除和吵架,否則會被罵濫權。而且一但刪錯條目就會被盯得滿頭包,做好事卻永遠沒有回報。同樣的,負責選舉的人做的累死也會有人抗議不公,卻沒人願意稱讚。」可否借用加到敝人的用戶頁內呢?--Ellery 05:24 2006年5月20日 (UTC)
那你就指出一個被打得「滿頭包」的管理員來,發起一個不信任投票。你自己都說了「畢竟人民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既然存在這樣「犯了眾怒」的管理員,一定是齊刷刷一片憤怒的聲討。有這樣一個活生生的實例,豈不是對你提案的最大的支持。否則人家會懷疑你口口聲聲「群眾」啦,「眾怒」啦,說來說去就是個人意見而已。--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talk to Louer) 16:49 2006年5月18日 (UTC)
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你的狡猾狡猾的。說一點,這裏是在討論一個普遍的規則,還沒有具體針對任何一個人,阿儒沒有說誰的頭上滿是包,我也不是要專門把那個人找出來,我自己沒有對任何一個管理員有不可調和的矛盾,要去打他的包。去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看一看,有一些用戶有意見沒有合適的途徑解決,是有管理員被人指責的,但是到底有沒有到滿是包的地步,就象你說的,要辦個投票,可是現在一是沒有制度,不知道具體怎麼操作,二是辦誰呢?反正我不知道,你知道的話你來點名好了。--travel 17:03 2006年5月18日 (UTC)
你都知道如何發起一個「打破現有的管理員任期終身制」的龐大提案,怎麼就不知道如何發起一具體的罷免提議呢? 難道沒有一套你所提議的繁瑣制度,就不能罷免管理員了嗎? 你說「沒有制度,不知道具體怎麼操作」,wiki也沒有制度規定你如何 「打破現有的管理員任期終身制」,你不也着手行動了嗎。--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talk to Louer) 17:22 2006年5月18日 (UTC)
我這是先從大處着手,先把規則建立好了,然後大家上軌道走,一事一例的沒有規矩也沒有效率,況且我也說了,我自己沒有想要告任何一個管理員,你想讓我告誰呢?你這不是在給我出難題嗎?--travel 17:31 2006年5月18日 (UTC)
但你的提案是建立在「有人可告,求告無門」的大前提上的,現在我已經給你指出了「求告之門」,反而是你自己「無人可告」,那麼你這個提案的大前提都不存在了,還提他幹啥呢? --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talk to Louer) 17:43 2006年5月18日 (UTC)
首先,這個小節是在討論任期問題,不是投訴問題。其次,現在求告之門還沒有完全打開,規矩如何下面的小節正在討論。最後,有人可告可以問苦主。--travel 18:02 2006年5月18日 (UTC)
有哪一點沒打開呢,你說有什麼東西阻止你發起一個罷免投票呢? --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talk to Louer) 20:24 2006年5月18日 (UTC)
目前只有很粗糙的規定:"目前,吉米·威爾士和維基仲裁委員會的決議是最後可以剝奪管理員身份的方法。"具體的規則正在下面的小節討論,目前還沒有出現。--travel 13:35 2006年5月19日 (UTC)

(+)贊成,二隻手加上二隻腳同意。沒時間寫理由啦!過幾天,我來這裏補充,請理解。--^-^夏目の雪^-^(魔咒aP@P@) 15:38 2006年5月18日 (UTC)

    • 我突然想起了烤山豬^-^。。。對不起,千萬別施魔咒,我很怕!--Sangye 17:22 2006年5月18日 (UTC)
尊敬的各位,我們就快被芬蘭人追上了。鄧小平同志教導我們說,不管黑貓白貓,抓住耗子就好貓。我們還是做好貓吧。--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4:30 2006年5月19日 (UTC)
不解封的話,這是遲早的事。別管芬蘭人還是意大利人了,干好眼前的吧。--Alexcn 12:51 2006年5月21日 (UTC)
你也喜歡吃烤山豬嗎?我也喜歡吃啊!我家裏還養了只荷蘭豬呢?可好玩了?什麼魔咒啊?你會魔咒,有時間一定要教教我啊!--^-^夏目の雪^-^(魔咒aP@P@) 12:31 2006年5月21日 (UTC)

我還是覺得中文維基百科小一點政治氣氛會更好。-- 13:12 2006年5月21日 (UTC)

規範對管理員的投訴、彈劾、罷免等操作

這是針對任期當中濫權的管理員的規定。現在這方面的規定很粗糙,可以借鑑對管理員授權投票的規定,制定出詳細的、可操作的規範出來。--travel 12:41 2006年5月18日 (UTC)

這我覺得可行,建議你可以按照原有的選舉辦法為底寫個草稿,然後大家來刪修最後通過。有個明確的規定也比較好,以免每次都有人問這方面的問題--ffaarr (talk) 14:40 2006年5月18日 (UTC)
我正在寫草案,過一會兒放上來。--travel 13:37 2006年5月19日 (UTC)
我覺得完善投訴的管道並得到處理是很有必要。但對於管理員的彈劾、罷免、不信任案等,完全沒有必要,目前的方式已經足夠。管理員和普通用戶都是平等的,都會犯一些失誤或錯誤,都會不斷成長,即便管理員有疏失,現在的機制大多可以幫忙改正,不足的再逐漸完善即可。請注意,任何的彈劾、罷免、不信任案等都將挑起對當事人的攻擊而造成傷害,甚至引發許多人的對立,新聞媒體已有太多這樣的口水,超煩而且無聊,不希望維基發生這種事。我們完全可以不用這樣的方式來解決爭端。Sangye 15:25 2006年5月18日 (UTC)
能夠和解當然是上策了,問題是如果面對和解不了的矛盾呢?難道管理員一朝被賦權,就一輩子是不壞金身了嗎?普通用戶就無可奈何了嗎?而且,傷和氣的事情雙方或多或少都有責任,有些情況下,如果確實是管理員做錯了,那麼傷了和氣的責任就應該主要由那個管理員來負,而能一味責怪提意見的在理的用戶,這樣一個投訴、彈劾的機制就是要讓麻煩的問題有一個合理的、公正的解決過程。--travel 16:20 2006年5月18日 (UTC)

travel的提議,實在是個「戰風車」的提議。在wiki上,管理員超出一般用戶的權力,管理員可以執行刪除,執行封禁,但並沒有單獨決定該不該刪除,該不該封禁的權利。在投票的時候,管理員和普通用戶一樣,都只是一票。沒有權力,也就談不上限制。travel你現在提出的方案,打個比方就是,某法院陪審團判了某個人死刑,後來發現有問題,為了杜絕這種問題,就開始討論打破執行死刑的獄警的終身制問題。獄警的終身制當然可以取消,但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因為出問題的是陪審團,而travel你自己就是陪審團中的一員。

也順便談談「民主」,希望travel看一看。travel覺得現在wiki沒有民主,所以要提議建設一個「民主」的wiki。其實這個看法有問題。wiki不但有民主,而且是最純粹最原汁原味的「大民主」。因為在wiki上,什麼規則都是參考,什麼大事小事都是由所有wiki人投票說了算的。travel說提出要建設的,那種有大量繁瑣規章制度的其實才是你最不願意看到的「精英民主」。「精英民主」,或者說代議制民主,實際上是一種退化了的民主,很多原則上應當由人民決定事情,都改由官僚精英決定。那為什麼現代民主制度普遍實行「精英民主」而不是「大民主」呢,這是因為社會不比wiki,他太大太複雜,實行大民主的話,那就什麼決定也做不了,什麼事情也幹不了了。所以很多事情要交給精英官僚決定,所以精英官僚有了權力,也就可能濫權,所以要有各種限制他權力的規章制度。而在wiki上,並不存在這樣的精英官僚,何來「投訴、彈劾、罷免」呢。當然,travel實在覺得要有些個「投訴、彈劾、罷免」的東西,才像民主的話,也可以提個方案讓大家投票通過。不過,就像我前面說的,就算通過了,也不過就多了一些無意義的定期投票,實質上和現在沒有任何區別。--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talk to Louer) 15:44 2006年5月18日 (UTC)

回應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的意見:投票的時候,是一人一票,沒錯,這時候沒有權力,也就談不上限制,這裏的彈劾自然也不是針對投票的。可是其它時候呢?刪除的時候呢?封人的時候呢?現在的管理員果真是你說那樣,事事都是在仔細聽取了廣大用戶的意見之後才刪除、才封人的嗎?如果真是這樣理想,好啊,大家都是君子國里的君子了,天下太平,自然不用這樣的彈劾了,可是,我們真的是生活在只有君子沒有小人的烏托邦里嗎?the answer is :NO. 我們大家都是普通人,都是既有君子的時候也有小人的時候,好的制度就是要限制小人,獎勵君子。獄警干的好,自然好了,可是如果他幹的不好,陪審團還乾瞪眼沒辦法限制他的權力,那可就不好了。
沒錯,wiki有民主,管理員的授權就是投票才能通過的,可是wiki的民主還不徹底,更不是你說的"最純粹最原汁原味的「大民主」"。連一個管理員都只能選上不能選下,還純粹?大事小事都是由所有wiki人投票說了算的?現在就是完善民主的制度。制度不是民主的敵人,如果只有民主而沒有法制,那不亂了套嗎?沒有制度的保證,怎麼能實現民主?在你眼裏,"wiki上,並不存在這樣的精英官僚,何來「投訴、彈劾、罷免」",是啊,你是管理員,在你眼裏沒有投訴、彈劾、罷免這些事情,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里都是小老百姓的血淚,高貴的人自然是不屑的。--travel 16:48 2006年5月18日 (UTC)
閣下能舉出哪幾位管理員有小人行為嗎?說不好聽點,很多抗議行為往往是「惡人先告狀」,或是搞不清楚實際上的投票刪除機制,如果扣掉這些,又有多少是真正的冤屈呢?其次,維基百科本來就有善意假定的主張,預設管理員有小人行為,並不符合這精神。最後,維基百科是有意見就討論,有錯誤就修改,如果有比這更民主的方式請舉出來,不然說到最後什麼都不民主了。至於高貴一詞,老實說真想太多了,許多人眼中管理員恐怕連臭蟲都不如吧(笑)!--阿儒 | 這裏泡茶 17:07 2006年5月18日 (UTC)
我不是苦主,我只是在幫助建立合理的制度,我看到了在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里的對管理員的意見,我要幫那些苦主一下。所以,等有了合適的告狀機制後,還是讓真正冤屈的人來告那些真正的小人吧,在寫狀紙上我可不願越俎代庖,我只是要幫他們找到一條順暢的路。至於是不是有些人"惡人先告狀",那就等他告了以後再看嘛,他要真是惡人,能讓他告倒嗎?怕他告嗎?身正不怕影子歪呀。只有小人才怕被告。假定善意的主張很好呀,人性本善嘛,可是當年的辯論賽不也說了嗎,善花是如何結出惡果的呢?這個主張也不能當個寶,天天用呀,都是善意了,那些受了委屈的就只能白受欺負啊。是啊,維基上還是有民主的,現在討論修改規則就是民主過程嘛,沒有一個人,包括我,能夠單獨決定管理員的任免制度,大家一起討論,有道理的就支持,說的沒道理的就反對,最後投票嘛。只是現在的民主還不完善,管理員終身制,能上不能下,鐵飯碗,所以要改。至於高貴一詞,有可能只是我這麼想吧,如果真有人把管理員看作臭蟲都不如,我也沒啥要說的,個人意見,言論自由嘛。--travel 17:27 2006年5月18日 (UTC)
刪除和封人當然是要按投票結果來執行的,請你舉出一個例子,說明哪個管理員不顧大家的意見,堅持刪除一個大家認為應當保留的條目,或者封禁一個大家認為不應當封禁的用戶。你說「Wikipedia:對管理員的意見和建議里都是小老百姓的血淚」。但是有血淚不一定有道理,大家的意見不也都寫在那裏嗎? 哪一次討論的結果是表明這些「血淚」有理呢? 我從來沒說過「一個管理員都只能選上不能選下」,我只是說你的那套定期選任制度是毫無意義。你要覺得哪個管理員犯了「眾怒」,直接發起一個罷免投票不好嗎? 搞那麼複雜幹什麼? --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talk to Louer) 17:10 2006年5月18日 (UTC)
具體的例子可以找那些苦主去舉,我不想越俎代庖。"有血淚不一定有道理"這句話很值得玩味一下。首先,血淚可是已經有了,大家都看到了,道理呢,以前是在沒有合理機制的情況下申訴,苦主一看反正也沒有希望把管理員扳倒,如何有信心抗爭到底,誰會願意把精力透在無底洞裏?很多人就只好用腳投票了,以死抗爭。以前的爭議中的道理講的透嗎?處理得公正嗎?都是很可以商榷的。沒有合理的制度,如何保證合理的處理結果?所以應該先給大家一個公平的環境,一個管理員可以被質疑的制度,讓普通用戶有能力、有機會和管理員平等地處理爭議,而不是象現在這樣,不管怎樣,管理員的權力都是絕對不可動搖的,起點就不公平,結果可想而知。定期的任期制度,是和臨時的投訴制度互為補充的,投訴是應急,保證管理員在犯了嚴重錯誤後得到制止,定期的任期制度是算總賬,所謂的秋後算帳,有些人可能大錯不犯,小錯不斷,投訴不夠標準,那就只好秋後算總賬了。--travel 17:47 2006年5月18日 (UTC)
「血淚可是已經有了」,我從來就不否認有血淚,但血淚就是一種個人體驗,就算是赤裸裸的侵權抄襲被刪除,當事人自己也會覺得「血淚」的。但你不能要求每個人都贊同你的個人體驗,更不能因為大家不贊同你的理念,就說這裏不民主。你的看法也只是你的個人觀點。並不是說你本着一個完善制度的好意,你的一切提議就該被接受。我就認為你這個提案沒有意義,只會浪費大家精力。你的問題是,自己樹了一個不存在的靶子來打,「管理員的權力都是絕對不可動搖的」,你從哪一點得出這個結論的,管理員根本就沒有權力,何來不可動搖呢。另外,說一千道一萬,不如你拿個方案出來讓大家投票吧。通過了,皆大歡喜,(雖然我個人覺得這樣的方案毫無意義,但通過了我也不會不高興,無非隔三差五多投投票而已);要是萬一不幸沒通過呢,希望你也能認識到這是「民主」的結果,民主的結果跟你希望的結果不一定一樣,僅此而已。--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talk to Louer) 20:21 2006年5月18日 (UTC)
我同意你說的,我個人的觀點是要提交討論和表決的,可能最後大家接受,也可能最後大家不接受。民主的過程就是這樣的,只要是民主討論之後的結果,不管是怎樣,我都會接受的,你不用提我擔心。你不同意我的觀點,沒關係的,你有你自己的選擇。我現在不是要打哪個具體的靶子的,我是在爭取建立合理的規則。至於在維基上到底有沒有不合格的管理員需要被投訴、彈劾,我認為是有的,因為有人已經表達了一些不滿,將來也還會有。可能有些投訴追究起來不是很在理,那也需要通過合理的途徑來判別、來處理,而不是只靠象你一個人的一句話就說是不存在。我當然是要發起投票的了,你別急,我現在是先和大家討論,投票的時候你別忘記來就可以了。--travel 13:48 2006年5月19日 (UTC)
如果要見建立合理的制度,請先考量到現實的情形,如果沒有管理員有小人行為,又何需弄個投票把自己累死呢?其次,惡人告不告的倒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有人稍微不爽會搞出幾百個免洗帳號罵管理員,或是破壞管理員個人討論頁,這些管理員都忍過去了,請問又有誰注意?當閣下在說他人血淚多悲情時,又注意過管理員的委屈嗎?至於只有小人怕被告可不對,可沒幾個人喜歡被圍剿的滋味,即使贏了心理仍會有個疙瘩在。最後我不知道當年的辯論賽是什麼,只是要搞制度前請考慮現狀再說。要搞倒惡管理員有的是辦法,只要去發動罷免投票沒人會阻止你,但搞個投票花時間又花精力,而且只怕結果更慘。至於貴族之類的詞請少用,大家都是義工,沒人是地主資產階級,而維基也沒偉大到要人命,或要使用者繳稅納貢,況且既然是言論自由,請尊重其他人的感受。我想不是每個人都喜歡沒事被當成特定階級看待。--阿儒 | 這裏泡茶 17:50 2006年5月18日 (UTC)
好的,我不用那個詞了。我覺得阿儒提出了一個很好的問題,如何合法地、合理地保護管理員的權益?遇上不講理的用戶怎麼辦?這個問題我現在還不知道怎麼回答好,大家幫忙想想辦法吧,不能在制度上偏袒了任何一個人,也不能在制度上委屈了任何一個人,不論是管理員,還是普通用戶。--travel 17:58 2006年5月18日 (UTC)
其實在這點上,我和阿儒也有不同意見。我認為管理員沒什麼可以覺得委屈的。作為管理員,無非是儘可能以自己最好的判斷來執行wiki的方針,當和別人判斷出現分歧時且無法溝通時,聽從社群的意見就好了,don't take it personal。因此,也不存在「合法地、合理地保護管理員的權益」的問題,管理員和普通用戶權益完全一樣,同樣處理就好了。--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talk to Louer) 20:35 2006年5月18日 (UTC)
to 阿儒,我現在想到的,就象這個小節的標題說的,要規範一些針對管理員的行為,這種規範的過程本身就是對管理員權益的保障。--travel 13:51 2006年5月19日 (UTC)
我不自比菁英,但請各位看看這個條目。--Theodoranian|虎兒 =^-^= 17:40 2006年5月18日 (UTC)
我看了這個條目,目前的條目上面有個大大的條幅:"這篇文章的中立性有爭議,內容、語調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我該不該完全相信現在的這個條目呢?--travel 17:50 2006年5月18日 (UTC)
覺得虎兒和travel兩位背後另有所指,可以說出來。zzz....很睏 "Press" my name and Wake me up inside 18:12 2006年5月18日 (UTC)
to Ktsquare, 我的話背後沒有所指。--travel 13:53 2006年5月19日 (UTC)
理解travel的憂慮。隨着管理員人數日增,當中可能會有人行差踏錯。但民主制度是否唯一防止這些事情發生的方法?這方法有弊處嗎?應先看看維基百科的生態。維基人有言論自由,不會被秋後算帳(封禁方針:"封禁是預防性的,而不是懲罰性的,唯一目的就是防止維基百科遭到破壞。")你可以說若我遇着壞蛋管理員,因為罵他而被封,可以怎辦?維基有充足的渠道反映(互助客棧等等,你可以新註冊帳戶或用IP投訴),總不成全部管理員都變成壞蛋!(相信你也同意)。民主體制是否應該硬性套用在任何機構或團體?公司、學校不見得都用,這些機構的責任和行差踏錯的後果比維基更大啊。規範對管理員的投訴、彈劾、罷免等操作是應該的,但硬性引入管理員定期選舉,恐怕會可能帶來政治污染,什麼拉票呀、賄選呀什麼的。--Gakmo (Talk) 17:43 2006年5月18日 (UTC)
說句玩笑話,有些人願意為了當最大義工而去賄選那就讓他去賄賂大家嘛。--travel 17:52 2006年5月18日 (UTC)
關於Gakmo的問題,我倒是認為,民主制度確確實實是唯一能從根本上防止這些事情發生的方法。問題在於要分清民主制度和民主制度的下的官僚體制的區別,規章制度,罷免程序之類的官僚體制在民主制度下和專制制度下都有。拒絕某種官僚體制的規章制度並不等於拒絕民主制度。wiki現在就是民主制度,只不過是非官僚體制的民主制度。如果引入一大堆官僚體制的繁文縟節,只會把wiki建設成一個官僚機構,失去它現在吸引人的最大特點--自由。事實上我覺得wiki現在已經有繁文縟節化的趨勢,雖然我知道這也是隨着wiki的發展壯大而不可避免的。--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talk to Louer) 21:20 2006年5月18日 (UTC)
同意婁兒,如何平衡官僚和自由一向是很難的。zzz....很睏 "Press" my name and Wake me up inside 22:04 2006年5月18日 (UTC)
關於秋後算帳和預防性:我的理解是秋後算帳也是預防性的,是通過對過去的總體總結來預期未來的危害性的大小,從而為未來作出選擇。--travel 13:58 2006年5月19日 (UTC)
必要的規章是一定要有的,三五個人、七八條槍的時候,自然可以採取靈活的管理方式,但是一旦做大了,就要相應地完善規則,而不能刻舟求劍、抱殘守缺。就象一個企業,開始創業可以粗放經營,發展到了一定程度就要建立現代化的企業制度。官僚體制本身沒有錯,用的好了,可以讓社會運轉得更規範、順暢,當然用不好,就會僵化、保守。合理的平衡點是要好好摸索的。--travel 14:05 2006年5月19日 (UTC)

中場休息,進段廣告

累了嗎?來根民主香腸+珍珠奶茶解解渴再戰,太熱的話還可以先參觀一下檳榔西施。順便可以wiki一下以下的關鍵字:苦主代議制民主民主制度專制制度彈劾戰風車。^-^。--Sangye 01:14 2006年5月19日 (UTC)

    • 一邊討論,邊幫忙寫寫上面的關鍵字條目吧!我已經寫了些的內容,請參考指教^-^。Sangye 14:17 2006年5月19日 (UTC)
我忍不住想問一個問題。維基上的管理員哪一點表現出有比普通用戶更大的權力了呢?所謂「管理員的地位高於普通用戶」恐怕只是象徵上的吧,因為我們都無法接觸到伺服器!現在關於管理員擅權的爭論,恐怕大多源於條目的刪除和保護吧?關於這一點,請不要忘了我們有60多位管理員,他們的權限是平等的,而他們的意見不可能一致。這樣本身就制止了個別管理員強制表達自己的意志。如果因為對個別條目的處理不滿意就要求彈劾管理員,那麼我認為所有管理員都該下崗。--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4:22 2006年5月19日 (UTC)
  • 還是請管理員們自己先研究討論一套「管理員的管理準則及標準作業流程」吧。這應該比研究彈劾或罷免的亡羊補牢制度更重要。--百楽兎 05:27 2006年5月19日 (UTC)

這些政策的擬定只會讓事情更糟

我前面根據「管理員並沒有什麼特權,既然沒有特權,也就談不上濫權」談了三點。但是,如同travel提的「普通用戶可以....嗎?不可以」所顯示的,現實狀況是管理員與其他使用者都給了管理員有特權的錯誤印象。這個印象儘管錯誤,卻也是鐵錚錚的事實。現在,很需要讓大家接受「他們很辛苦地幫我們處理一些事務,但是管理員不是什麼了不起的職位」這個觀念。然而,在制度上做這些改革,不但不會改善這個問題,反而會凸顯管理員的與眾不同,加強大家覺得管理員很特別的印象。也就是說,現在多數人對管理員的權責有了誇張的想像,要修正之,不是靠給予管理員其他多餘的規定和限制,而是把事實釐清。我們現在煞有其事去討論任期、彈劾之間的事,會讓大家認為管理員果然果真的確確實握有大權。
(補充:在travel提的「普通用戶可以....嗎?不可以」裏的動作,除了應付突如其來的破壞之外,這些動作要麼是在執行社群的共識,要麼是臨時且隨時可移除的權宜之計。)--mingwangx (talk) 05:40 2006年5月19日 (UTC)

管理員只是在執行社群的共識而已,當然有時候可能會出現理解上的偏差或者看法上的不一致(總是人嗎,又不是機器)。也就是說,管理員只是執行者,而不是決策者,因此大可不必用這種「民主辦法」。搞一套過於複雜的流程。wikipedia和現實民主社會最大的不同就是,在wikipedia上,人人都是決策者和維護者(也就是人人都是管理者),沒有管理員權限同樣可以參與任何事物,進行幾乎全部的維護工作,以及提交刪除等(許多用戶恰恰不了解這一點,以為這些都是管理員的責任),管理員只是根據社群的討論和共識來處理大家做出的決定中的某些事情(不是全部哦,只是刪除頁面和保護頁面以及封禁用戶)。-百無一用是書生 () 06:55 2006年5月19日 (UTC)
就象百無一用是書生說的,管理員"總是人嗎,又不是機器","當然有時候可能會出現理解上的偏差或者看法上的不一致"。所以現在的問題就是要建立合理的規範,去處理出了偏差的情況。--travel 14:14 2006年5月19日 (UTC)
贊同mingwangx的說法呢。:)-- 04:32 2006年5月22日 (UTC)

突然無聊也想踩一腳XD
其實似乎現在的人太受「壓迫」(真是「你有壓力,我有壓力」,參見巴士阿叔,順帶提醒刪除這個投票已經結束,好高興這個條目能保留XD)搞到階級觀念太強,把本來作為保證維基計劃順利進行的管理員當作官僚來看,接着才有管理員的「民主篩選」和「民主趕走」的想法。
其實,管理員這個權限只是說明這個維基人是值得信任的而已,並非一定要管理員懂得飛天遁地。
我覺得,每個有責任心的維基人都是最前線的「管理員」,他們才是最可愛的人。而管理員,則是負責維基計劃的護航者而為維基護航的人多一點其實也沒什麼關係,只要建立良好的管理員內部溝通機制和對一般用戶的溝通機制已經足夠。--翔風Syaoran有事找我*^-^* 11:37 2006年6月2日 (UTC)

多人使用管理員帳號?

  • 我這幾禮拜審視一位知名維基管理員的發言發現,常常在相近但不相同時間點的口氣與執行權限的標準上有明顯落差。在這,我突然間有些疑問,維基是否允許兩人,三人,甚至更多人使用同樣一個管理員帳號來擔任該項工作?--winertai 11:21 2006年5月25日 (UTC)
其實我覺得呢,沒有這個必要要分享用戶來使用。註冊也不用錢。-- 12:01 2006年5月25日 (UTC)
普通用戶戶口垂手可得,但管理員戶口多人共用,就大有問題。 -- Kevinhksouth (Talk) 17:41 2006年5月25日 (UTC)
應該不可以。維基百科好像反對公共帳號,即一個帳號,多人登陸。作為管理員就更不應當。--用心閣(對話頁) 05:10 2006年5月26日 (UTC)
我也認為這樣極不適當。--mingwangx (talk) 02:03 2006年5月29日 (UTC)
可以指出是誰嗎?--阿儒 | 這裏泡茶 13:56 2006年5月29日 (UTC)
我也很想知道是誰,可以email告訴我。--Jasonzhuocn...._交流 17:02 2006年5月31日 (UTC)
由此想到一個問題,不知道Mediawiki軟件以後是否可以將SSL login功能加入?雖然維基的帳號並不像線上遊戲的帳號有存一堆虛擬寶物,但若被不良人士偷得了可能會有不良後果。尤其是管理員的帳號。--Ellery 02:21 2006年6月6日 (UTC)
多人不應使用同一管理員帳號,也就是自己有管理員帳號,不應出借他人使用,否則容易惡稿。--Jusjih 09:40 2007年2月8日 (UTC)

其實根本不需要跟別任共用一個管理員的帳號啊,申請普通會員功能又沒有比較差。~~User:genius91927 (talk) 21:16 2010年8月29日 (UTC)

管理員的定位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

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發現,很多維基人提名或投票支持某用戶成為管理員時,都是舉出該用戶已貢獻了很多條目、編輯次數很多、編輯的條目質量不錯等作為支持的理由。問題是:是否編輯了一定的條目,就可成為管理員?事實上,編輯維基百科不用管理員的身份啊。--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5:52 2006年6月7日 (UTC)

管理員更多的是做維護工作,目前編輯條目多, 質量高是管理員的一個非必要條件,但是可以讓大家對該維基百科人有所了解. 如果沒有很多編輯次數,如何了解該用戶是否理解維基百科的各項政策. 編輯條目多,質量高也非管理員的充分條件,還需要該用戶對社群事務的討論,維護有一定的意願.--用心閣(對話頁) 04:53 2006年6月8日 (UTC)
如果候選管理員或是現任管理員未能對社群事務做出應有的貢獻呢?--藍色理想@五月大 08:41 2006年6月8日 (UTC)
只要這位用戶值得信賴,多給他一些權限又何妨?--百無一用是書生 () 05:28 2006年6月9日 (UTC)
  • 怎樣才算值得信賴?怎樣才算不值得信賴?--encyclopedist (對話頁) 18:04 2006年6月11日 (UTC)
值得信賴->多給權限,是說將管理員身份做為榮譽嗎?--藍色理想@五月大 03:36 2006年6月12日 (UTC)
to藍色理想:是榮譽、是責任,還是什麼...維基百科並沒有規定,你可以憑自己的看法去認為。管理員可能被認為是很大的長官、被認為是主導維基百科的人。但是在我的認知中,管理員根本沒什麼,它只是因為一種信賴而被賦予的權限而已,跟任何人自己架一個wiki擁有的權限一樣多(或是更少),只要有心,人人都是管理員。如果要用貢獻來說......我雖然也是管理員,但對維基百科也沒什麼特殊貢獻。:P --KJ(悄悄話) 07:38 2006年6月16日 (UTC)


管理員的繼承問題

近期發現一些管理員轉名後,仍可繼承管理員的職位。請問我們是否有需要重新為這些管理員的任命投票呢? 提出此一想法,是因為擔心轉名背後,也轉讓了戶口的 ownership,事實上也留意到一些管理員轉名後,好像跟以前不一樣。 重新命名看似麻煩一點,但只要管理員的風格能夠貫切如一,相信仍可輕易獲得大家認同及支持,同時又可以確保管理員的權限不會被濫用。請問各位怎看呢?謝謝。--維基不是拉雞巴 16:54 2007年1月8日 (UTC)

建議到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提出。--Isnow 18:51 2007年1月8日 (UTC)
已搬到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討論。謝謝。 --Yau 07:59 2007年1月9日 (UTC)

有關管理員態度與權限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 我只是對自己被Jasonzhuocn無故封禁一事做出澄清,根本談不上什麽散佈「不實言論」,如果Jasonzhuocn真的受過一些教育,就不應該自己刪除他人對他自己的意見。 鑒於Jasonzhuocn在其他地方對我進行威脅:「再造謠就停權處分」。我認爲他已經和正在濫用管理員的權限。 --民國九十六年 16:50 2007年1月11日 (UTC)
    • 不好意思,首先容我將這個話題切開來,因為內容我認為需要另一個段落來突顯這個話題。再來,我表明我的立場,我雖然不認同像民國九十五年這樣的胡鬧,但是我進來這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裏的感想,有些地方我卻認為民國九十五年並沒有說錯。反而我認為身為管理者就該有擔當一點,把話說清楚不要模糊也不要搞那些無聊的小動作,有受過教育者就該知道敢作敢當,不是利用您們那些無謂的權限製造出更多的誤解。在某些情況下我認為請各位面對事情而不是封鎖就當解決,也如Jasonzhuocn所說,不是在這裏找人結怨的。如果這樣的根本問題不改善,那只會越結越多怨恨!不但於事無補,而那樣就算再多的管理員也只會更糟糕,還請三思。--by--阿佳真的很囉唆! 00:28 2007年1月12日 (UTC)
      • 維基的管理員不應該是掌權者或者發號施令者,而是服務者。希望各位管理員學習一下user:Wing的管理風格。 --Magnae Virtutis ex Vicipaedia 06:07 2007年1月12日 (UTC)
  • 我是個搞web1.5的人,來到這web2.0的世界結果卻發現介面屬於web2.0,但是某些資深人員或是管理者的態度在根本上有問題!(抱歉!我說話比較直,但我是就事論事)以我前天在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2007年1月10日中有關劉繇的事件來說,剛開始我看見Wing提報說『看不出重要性』,所以我就去看了一下,的確當時那條目的狀況真的有點過份,因為裏面只有生156年—卒198年這樣的少而且錯誤的內容(正確是156~197)。於是我就去找了相關的資料,當我還在查資料的時候因為被某些內容迷住了,所以就打算要動手整理。也因為那個時間正當上班時間,所以我並不是那麼即時的回來回應。當我在轉頭回來時,發現已經有人回應這提刪的訊息,於是我誤會他就是那位開立的新條目,所以就跟他說這個其實應該以內容缺乏來代替沒重要性,並且還建議他先編輯一定程度,才不會讓某些人誤會。之後才知道原來那也不是他所創立的條目,於是我就看了一下歷史,結果讓我發現不但Wing提刪時說明的內容根本上的錯誤,而且他提刪跟該條目建立的時間只差了五分鐘,於是就感慨的在裏面與桃子娃討論起重要性不足的理由在根本就違反了中立原則,並且也說明我會試着再找些資料加進去。--by--阿佳真的很囉唆! 07:27 2007年1月12日 (UTC)
    • 後來沒想到某位我個人認為他很自以為是的管理員tonync插口進來先批判我本末倒置,又說我不懂遊戲規則,甚至還意圖限我於不義的說我跟桃子娃的討論是在指罵管理人員。

事後我認為這位批判我的管理員tonync根本就是惡意批判、惡意中傷,而且還以自以為是的利用管理人員身份向我挑釁!對我來說這是一項嚴重的侮辱。後來另一位管理人員Jasonzhuocn趕緊快速保留這個內容,但是我認為我有必要將這事情來龍去脈說個清楚,討論事情本來就直接了當,有什麼感想、什麼意見就要說,什麼叫做過於直接的質問可能沒辦法獲得理想的討論結果?我做人做事頂天立地,沒什麼事情需要迂迴做作,就事論事該說的就說,做人那麼假又有何好處?請人保持愉快,那就該請那位非常偉大的管理員tonync多多配合才對,因為擺明的就是他出來向我挑釁,造成我相當大的侮辱與不愉快!--by--阿佳真的很囉唆! 07:27 2007年1月12日 (UTC)

    • Wing與Shizhao甚至其他管理人員我個人都不否定他們的熱心與努力,但是我認為Wing喜歡使用重要性來當作提出刪除的理由是否應該可以改一下,因為重要性與否不是您認為就算了的事情,當您認為他有重要性的問題時,您應該可以先去查詢,以劉繇的事件為例,這個人名早在三國志人物列表裏面就有,那您提出刪除的理由就應該去除重要性!而是明顯的缺乏內容當做理由才正確吧?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一點建議,您願意改善是大家的福氣,如果依然執意如此簡短又無根據的理由,那我一樣會再直接提出個人見解。Shizhao是我進來接觸最早的一位管理人,因為他曾對我提出的內容質疑過侵權,但是當時我實在還不懂(雖然現在也還是一知半解),所以就直接發信給他說明質疑的他站其實就是我管理的網站。個人非常同意Magnae Virtutis所說,他們真的都是很好的管理人。甚至Jasonzhuocn他也是相當熱心,不過建議您視野別那麼小,能再中立一點應該會更好。我至今唯一無法認同的就是那位向我挑釁的非常偉大的管理員tonync!在此聲明遊戲規則不是你定的,您的語句已經嚴重的侮辱到我,您怎麼對我,我也一樣回敬給您,當一個管理人您才是本末倒置的最佳典範。--by--阿佳真的很囉唆! 07:25 2007年1月12日 (UTC)
維基是一種新興的媒體,維基上的溝通方式也跟日常生活中不一樣。在這裏,大家發表文章或是寄信來討論溝通,換句話說,都是用筆談。一般人說話時都要仰賴語氣表情和手勢來作輔助,才能夠充份的表達自己的意思,然而這些在文字溝通上都很難傳遞,因此常常造成誤會。看過許許多多因為溝通不良而在網絡上展開的大型筆戰,不僅曠日費時兼且毫無效果, 不是撕破臉面就是不了了之。給各位朋友參考,寧可多打幾個字把話說清楚,也不要偷懶少打幾個字造成誤會。情緒激動時寧可只講七分話,而不要把話說滿,因為透過文字不斷的加強印象感覺起來已經有十二分!
理直氣...要合。
承上文,維基上的溝通方式也跟日常生活不一樣,筆談的溝通效能先天上已經不太足夠,理直氣合比理直氣壯更能有效的溝通。理直氣合的陳述遠比理直氣壯的爭論來的有效及讓人心服。
意見的傳達總是有些許多方式,選擇一個能夠明確表達意見又不失禮貌的溝通方式,何樂不為呢?--Jasonzhuocn....台灣維基社群 20:59 2007年1月12日 (UTC)

是啊,理直氣合,何樂不為呢?可是看看你自己說的「再造謠就停權處分」之類的話,擺出一付當官的臭架子,矛盾。--DenverH 21:09 2007年1月12日 (UTC)

還動不動就刪帖子,封人。還有臉皮說出理直氣合這樣的話來。--DenverH 21:11 2007年1月12日 (UTC)

阿佳,關於重要性問題,請參看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中正在進行的討論「提議看不出重要性的條目改用Importance模板,若一個月未說明重要性才刪除」,其中我提議明確「條目顯著性管理辦法」,歡迎前往討論。-下一次登錄 22:05 2007年1月12日 (UTC)
很理解各位對於管理員的不滿,而且我推斷幾乎所有人都多多少少對某個或幾個管理員有不滿,編輯維基這麼長時間了,誰沒有被「冤枉」過?有的時候真的很生氣,我也有過類似的經歷,但這不是我所說的重點。我的重點是如何處理這些所謂「維基壓力」:
1. 最重要,就是維基並不是只有你一個人捍衛的,如果你的觀點正確,有很多人會有類似的觀點。比如對於一個自己創建的條目,被管理員提議刪除,如果它真的應該保留,會有其他人站出來說話的。也就是說,大部分情況下旁觀者清,不需要太擔心了。
2. 「征服」別人(使他人改變看法)有兩種方式:暴力和說服。暴力就是使用諸如維基方針(對於管理員是使用保護和封禁方針,對於用戶是使用管理員彈劾方針)使別人屈服;說服是讓他人理解你的要求和其中的道理。我認為第二種更好,但不可避免的,第一種方式會很有快感,就好像美國攻打伊拉克,但伊拉克真的會這麼容易屈服嗎?
3. 控告的技巧:如果控訴一個管理員,一個用戶,一種行為,你就是原告,對方就是被告,那麼誰是法官陪審團?我覺得應該是其他管理員和用戶。請避免在「維基法庭」上扮演多個角色,既是原告又是陪審團,即使被告又是法官,這都會影響「司法公正」。另外,請原告被告儘可能使用高超的法律(辯論)技巧,讓法官和陪審團更容易做判斷。誰見過在法庭上罵街的?誰罵街誰恐怕就首先輸了官司。-下一次登錄 22:36 2007年1月12日 (UTC)
    • (!)意見(:)回應,文字的溝通與文字的交流本就不如直接的對談,非常贊同許多沒必要的誤會皆是因為說明太少而導致。提出刪除投票和請求裏的條目,很多都是新到這裏參予編輯的人所做的內容,而提出刪除的人大多數也都是管理人及資深編輯者,一個很簡單的理由更加容易引起誤會!明明這裏是要鼓勵他人能夠共同參予,但是一個說明太少的理由容易造成新到的人以為是在排斥,而理由太過簡單又加上根本不合理時,那就等於明顯的跟這些新的維基人說請你滾吧,這裏不歡迎你一樣。身為資深的維基人,甚至是管理人員,您們認為這樣是維基百科應有的態度嗎?我上面舉例tonync這號管理員,他在該篇文章中說得很清楚,我在本末倒置以及我不懂遊戲規則,先說本末倒置好了,一個條目有問題,身為資深者或是管理員是否應該先積極參予?如果真的感到無法參予再提出公評我個人認為這才是最恰當的,但是當已經有管理人提出看不出重要性的疑慮,所以我去找資料而且還很容易在中文百科裏就找到時,我質疑這位管理人根本沒花心思去找難道不合理?這樣來說到底誰才是本末倒置?說我不懂遊戲規則,沒錯,我剛來不到一個月,很多遊戲規則確實都還不熟悉,但是當我找到遊戲規則根本不是如他所言時,我認為他才是不懂遊戲規則的人。我本身沒受過深切的中文教育,也不是華人地區土生土長的,要說三國志,我連看都沒看過,我比起這裏每一位華人都還不如,更加別說劉繇是誰?連劉邦我對他的認識也有限。我去找資料都只能找到以所謂文言文的古代文書的內容,上面說過了,我連說一般話都還有問題,也別說那些文言文資料了!但是我還是能慢慢的將這些內容整理出來做成劉繇這條目,而且還改善了日文版中沒有的內容。我剛到這裏約三週,我能而你們這些資深者難道不行?而身為管理人員比起一般人應該更要謹言慎行,那位偉大的tonync管理員可以不認同我針對重要性的疑慮而提出辯解,但是他不能以管理員身份出來惡意批評我說我在指罵,也更加不能以他管理員身份說我本末倒置以及不懂遊戲規則!因為這些都是嚴重的挑釁言論。我所說的不會都正確,所以我從沒有認為過大家都應該提出跟我一樣的看法,更加沒有反對過一起討論,我反而認為能夠看到不同的見解是一種收穫。但是我絕對也不會放棄對我挑釁的辯護。所以我不是想要征服別人,我反而希望別人來征服我而讓我有所得!但是無理的挑釁對我是種傷害與宣戰,所以我認為有需要提出共討。說到悍衛與否,那些條目又不是我做的,我沒理由要捍衛什麼,只是希望提出刪除能有更合理、更中立的態度,就像我前面說的,重要性與否不是誰認為了就算,所以這根本不能夠成為一個刪除的理由!而且人人都想說反正還有別人會捍衛而就不予理會,那乾脆就請管理人全部直接刪除不就好了,反正到最後也不會有人出面捍衛。就像之前我看到有人不爬山,就把日本百名山當成是垃圾提出來(因為他的稱呼而影射),這也是個很嚴重的侮辱,什麼叫做垃圾?就因為你不懂所以叫做垃圾嗎?如果這樣,那民國95年說的話就是正確的嗎?最後我再重申,辯論討論不是罵街!任何有待罵字的請直接明言,我會改進而且也會避免用之。--by--阿佳真的很囉唆! 03:23 2007年1月13日 (UTC)

閒逛互助客棧才無意發現我成為了話題中人。幾點簡短回應: 1. 阿佳如果認為我的態度仍然值得討論,請利用我的討論頁。不滿某人行為,我認為直接聯絡他進行討論,遠比在互助客棧作出控訴有效。 2. 我從來沒有以「管理員」的身分姿態來批評任何人,也認為這麼做不恰當。不過,如果自覺被批評,然後發現對方有某某權限,並加以借題發揮,這我就認為是不恰當的。 3. 與阿佳相反,我不認為「資深者或是管理員...應該先積極參予」。所謂管理員純粹只是系統操作員,編輯經驗獲社群認同信任,因此可以按照社群討論結果處理問題。管理員在社群討論之時,立場從來(都應該)只是維基百科富編輯經驗的一員。據我所知,並沒有任何維基百科政策或方針,要求管理員一定要多作寫作貢獻。如果有,我會立即要求停止系統操作員權限。 4. 我仍然不認為我說錯了甚麼。我當時並不想與阿佳單挑獨鬥(現在也不想),只想以一般編輯的身分,表達當時討論方向錯誤。「遊戲規則」指方針與指引,我認為任何人編輯前有義務先作了解。不願意了解的用戶感到被排斥,我認為講不通。「本末倒置」指討論所載資料不應該比條目內容詳盡,我在那篇留言已經清楚講明。 -- tonync (talk) 09:24 2007年1月13日 (UTC)

  • 首先同意tonync本人願意以一般身份出面講解,也感謝您回應我於這裏所發表的內容。在此,我也回應您當時那篇留言:
    • 您說『願意長篇大論提出保存理據,卻不願意補充條目讓讀者了解其重要性,是否本末倒置?』但是您是否看見我在與桃子娃對話時有說過『既然這個條目算是無主,那我試着再加入一些資料』?如果您說沒看見,那就請大家參考一下當時發表時間,很明顯我那篇的時間比您發表這篇批評時還早一個小時。我既然有說會加入內容,那請教您『本末倒置』的說法從何而來?有人提出刪除投票,我認為他提出的理由不夠恰當,所以才公開我的意見,什麼叫做本末倒置?--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0:42 2007年1月13日 (UTC)
    • 『所謂「劉繇是三國時代劉岱的弟弟」,條目根本完全沒有提及,其作為、影響、勢力均無描寫,那為甚麼發現這種問題的人要備受指罵』首先請教您,我那裏的意見中哪一句哪一段是在指罵?難道發表與別人不同的意見叫做指罵嗎?條目中沒有提及的內容是我後來發表的,為何沒加入?那是因為我還在找相關資料,沒有確切文獻與來源時,我還無法編輯進去,只是當作提出意見跟看法而已,不行嗎?您以為遊戲規則真是您定的?還是您認為短短幾個小時內就能充實完畢內容?那為何您自己不做?我自認沒有您那麼高竿那麼厲害!不過請您先了解什麼叫做,不要隨便陷人於不義,更加不要挑釁。--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0:42 2007年1月13日 (UTC)
    • 『在這裏辯護,難道會改善條目素質,讓讀者了解其重要性?維基百科本身有Wikipedia:重要度準則,辯護前請先了解遊戲規則』感謝您提供的遊戲規則,我是不夠了解沒錯,所以我也去仔細的閱讀過。可是閱讀過後給我的感覺依然一樣,那絕不算是個重要性不足的條目,只能算是內容缺乏的條目!什麼叫做遊戲規則?重要與否由您來定叫做遊戲規則嗎?您可以對我提出這個條目不能屬於重要性的理由而討論,但是您不能以我不懂遊戲規則來跟我挑釁!--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0:42 2007年1月13日 (UTC)
    • 最後,跟您解釋為何不在您的對話頁說以及為何算到管理員頭上,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我認為您發表那些對我的惡意批評是在一個公眾的討論地方,所以我希望在公眾的討論場所向您討回一個公道!而我不認識您,看過您的資料才知原來您是管理員,您在發表那篇批評時並沒有明確說明自己以什麼身份發表,所以很簡單的我認為您就是代表管理員來向我挑釁!而是您以上的挑釁先侮辱了我,所以我認為我只能以彼之道還施彼身。而我特別將您的代號粗字顯示,證明我回覆您挑釁的言論並非是指所有的管理人員。以上,請知悉!--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0:42 2007年1月13日 (UTC)
  • 1.我沒有注意到你說會增補內容,這是我的錯。當時我看條目,只見條目沒有提及任何詳盡資訊,反而辯論則長篇大論,我已經說明這是我說「本末倒置」的意思。如果你不認為那是本末倒置,那也沒甚麼好說的。 2.「指罵」不是挑釁你,是指當時整體的討論態度。我的回應剛巧在你發言之後,而且開了一新段落。請不要把每事算到自己頭上。 3.系統操作員從來不會(或是說不應該)以「管理員」身分控制討論發展。維基百科和外面的論壇不一樣,所謂管理員絕對不是版主。經過此事,希望你能調整對系統操作員一職的觀感與期望。 -- tonync (talk) 11:16 2007年1月13日 (UTC)

在此,希望就此能讓我與阿佳一事作個總結,整理雙方討論後所得。我學會了不應用冷言冷語把討論形容為「指罵」、「本末倒置」,也應該停止促請其他編輯「學會遊戲規則」,因為這種言詞可能引起他人冒犯,而讓人冒犯是任何維基編輯都不應做到的。我也了解到,用戶(尤其是新進用戶)不一定馬上理解所謂「管理員」的責任與權限,並通常會被認為編輯上、引導討論方面有責任。我也承諾,若面對一些我認為不明白、不合理的指控,我會繼續保持冷靜、盡量簡短的回應。-- tonync (talk) 11:29 2007年1月13日 (UTC)

我修改了afd模板,去掉了辯護的字眼,並強調直接編輯改善條目。不過今天又發現有個afdby模板 = =?--Jasonzhuocn....對話~Blog 09:31 2007年1月14日 (UTC)
  • 一、在您回應那篇之前就是我的回應內容,二、在您回應那篇之前最長篇大論也是我的內容,而且明顯的比桃子娃的內容還多。三、在您的那篇言論中並無說明是針對誰,但是您的字句中任誰看了都能很明顯的知道是完全針對我的言論。以這些理由就足夠讓我感受到您『請不要把每事算到自己頭上』這根本就是模糊焦點的狡辯之詞。但是我認同您最後的總結,也由衷的希望您今後能先理解上下討論中的始末再做評估,而我的言論雖然都是就事論事,但我知道自己的個性時常得理不饒人是很需要檢討的部份,上面如有冒犯之處還請您以及其他看倌海涵,就如某位管理員所說,畢竟來此交流並非要結怨,也並非對您有何深仇大恨,所以請原諒我有時可能『說話太直』--by--阿佳真的很囉唆! 13:35 2007年1月13日 (UTC)


維基百科和外面的論壇不一樣,所謂管理員絕對不是版主。Jasonzhuocn等少數幾個人隨便刪除他人的留言,還動輒就封他人的帳號,我希望他們搞清楚「論壇版主」和「維基管理員"的區別,不要繼續橫行霸道了。很多網友因為不屑於與他們計較,而對他們的作為沒有提出抗議,我卻要為大家討個公道。--民國九十六年 11:27 2007年1月13日 (UTC)

管理員負責整理(而不是引導)有關討論。如果你的發言被視為與維基百科無關,你的留言會被移走,這與論壇版主能夠隨便刪除他人留言,是截然不同的。如果你不認同,請不要反覆發言,應該尋求其他人協助。不過,憑經驗而言,民國九十六年的發言頗為偏激,恐怕難以獲得他人認同從而協助。管理員履行責任,卻被標籤為「橫行霸道」等,對編寫百科全書沒有幫助。如果你希望發言獲得重視,請重新檢視你自己的語氣態度,不要藉我的留言斷章取義來攻擊其他人。-- tonync (talk) 11:34 2007年1月13日 (UTC)
你就為自己討公道好了,不要跟黨學得動不動就代表大家。免得到最後也不見哪個大家站出來讓你代表,反而丟臉。--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talk to Louer) 16:36 2007年1月13日 (UTC)
有仇報仇,有冤報冤,louer是好樣的。 我以前就投票贊成過取消louer的管理員權限,我當時提出的理由是:「此人心胸狹隘,不適合做管理員」。下一次再有人提議解除其權限的時候,我會以同樣的理由投同樣的票。和louer不用客氣。--民國九十六年 18:09 2007年1月13日 (UTC)
對我是沒必要客氣,只是不知道你對誰客氣過?再說啦,你也先別忙着憧憬下一次投票的的情景了,先看看這次你對Jasonzhuocn的罷免動議有多少人支持吧。--的的喀喀湖上的幽靈(talk to Louer) 22:55 2007年1月13日 (UTC)
  • 剛才偶然發現,jasonzhoucn及另一個Iflw什麼東西在 Wikipedia:當前的破壞 欄目對我進行惡意誹謗。看來,我還把jasonzhoucn等人看得太好了。jasonzhoucn被人投訴性騷擾,關我屁事?????--民國九十六年 14:40 2007年1月15日 (UTC)

關於管理員

發現了有一部份的管理員已長時間沒有作出貢獻(連編輯也沒有),個人認為應該要刪減一下(有些人甚至由06年8月起就停了編輯)。 Ref:Wikipedia:管理員貢獻/總編輯量

不知道大家怎樣看呢?--Eno 08:09 2007年1月29日 (UTC)

請到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提請取消不活動管理員的權限提出。--Isnow 12:24 2007年1月29日 (UTC)
  • 有些地方(如 元維基上)不活躍者會主動要求退出 (desysop)。---Hillgentleman | 07:48 2007年2月2日 (UTC)

「站長」

首句 sysop 應作系統操作/管理員,不宜作「站長」:管理員無特權,無特殊地位。---Hillgentleman | 07:47 2007年2月2日 (UTC)

尊重非管理員的弱勢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23:57 2007年2月7日 (UTC)

在某一條目的討論中,我發現部分管理員不小心顯示出帶有些優勢的傲慢。比方在條目名稱爭議,為了移動方便,可以將某條目刪除的權力,再進行較方便的條目處理。另外,也有少數涉及本身編輯方便與權利,將條目保護或半保護條目的行為。我並不反對管理員實施此項權利,不過在移動前或有確實爭議且尚未定論前,請尊重非管理員的弱勢,對方如果能溝通,在取得共識前,以不施展此優勢為要。同樣情形,也發生在高超網頁技術改變上,例如現在字體的下拉式選項,字體又小又不美觀,格子設計又跟左邊唐突且醜,比以前加入新馬簡體畫面的擁擠不堪樣子,好不到哪裏,好笑的是,那個選單,以首次瀏覽者來說,還不一定會使用,然後使用之後,卻又再度使用的概率又低。唉唉,最近時常挑毛病,也常被當狗吠火車的我,怎越來越像民國兄、阿仁兄、Yau兄或澍子兄。--winertai 10:54 2007年1月31日 (UTC)

我有同感,管理員行駛管理員的特權,需要避嫌。只能在沒有爭議或者旁觀的情況下進行,而不能比如保護一個自己參與編輯戰的頁面,自己進行一個自己主張但有人反對的移動,刪除或者保留一個自己投了票的頁面。這些情況下,管理員必須以普通用戶的身份要求其他管理員進行處理,而不能自己進行。-下一次登錄 01:53 2007年2月1日 (UTC)
同意。管理員與非管理員維基人是平等的,沒有特權,只有義務。--用心閣(對話頁) 05:32 2007年2月1日 (UTC)
下拉選單的問題,建議可以在下拉選單的旁邊加上簡短的提示。--Jasonzhuocn 07:41 2007年2月1日 (UTC)
建議修改Wikipedia:管理員,明確「避嫌」原則,並對管理員進行監督。-下一次登錄 11:22 2007年2月1日 (UTC)
修改了Wikipedia:管理員,加入了「限制」一欄,參見Wikipedia:管理員#限制。-下一次登錄 22:27 2007年2月1日 (UTC)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23:57 2007年2月7日 (UTC)
結論:Wikipedia:管理員內容加入「限制」。-下一次登錄 23:57 2007年2月7日 (UTC)


管理員也未免太不講理 我自己辛苦打出來的東西 可能恰好跟別的網站有雷同的東西 就說我侵權 也未免太可笑 一個電視劇的內容不就那樣 請問你能夠如何避免有一樣的話語 我看完整部電視劇 幫他打大綱 請問有錯嗎?

如果維基還是一樣不講理 我要抵制你們 一群不講理的人

管理員的繼承 (再續)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0:02 2007年2月8日 (UTC)

為管理員的續任問題展開了投票後,有維基用戶提出事前應在維基客棧討論,現在只好把之前的繼承問題再次 copy & paste 加以討論。 --Yau 06:47 2007年1月25日 (UTC)

近期發現一些管理員轉名後,仍可繼承管理員的職位。請問我們是否有需要重新為這些管理員的任命投票呢?提出此一想法,是因為擔心轉名背後,也轉讓了戶口的 ownership,事實上也留意到一些管理員轉名後,好像跟以前不一樣。重新命名看似麻煩一點,但只要管理員的風格能夠貫切如一,相信仍可輕易獲得大家認同及支持,同時又可以確保管理員的權限不會被濫用。請問各位怎看呢?謝謝。--Yau 16:54 2007年1月8日 (UTC)

這不是問題的根本:就是不改名,管理員一樣可以轉讓戶口給他人使用。如果要杜絕這類事情的發生,只能使用DNA鑒定。不過個人觀點不贊成管理員改名,變的大家不認識了。-下一次登錄 02:26 2007年1月12日 (UTC)
我覺得管理員改名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反而比較關心有因改名而刪去原來的用戶名與用戶頁,使該原來的簽名變成空戶及紅字,使看到而不知情的維基人不解,引起一些小混亂。Stewart~惡龍 08:23 2007年1月25日 (UTC)
怎樣防止有人利用改名以轉讓戶口, 並如何確保管理員質素的一致性呢? 其實很難有完全解決方案, 最直接了當還是另行投票。 老實說, 你也可試試改名, 然後再給人投票選舉, 相信你是不用擔心有續任問題。只要改名前後的風格一致, 實在不用擔心續任問題。 --Yau 13:38 2007年1月25日 (UTC)
如果是活躍於社群討論的維基人應不是問題,而不活躍的也可從編輯歷史考慮。Stewart~惡龍 14:39 2007年1月28日 (UTC)
改了名字後,舊名字便不能再使用了。故不會有轉讓戶口的事。--利用者:Sl 14:09 2007年2月1日 (UTC)
移自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00:02 2007年2月8日 (UTC)

建立管理員任期制。每半年(或三個月)集體改選一次維基管理員

移自WP:客栈方针。-下一次登录 2007年02月20日23:09留言

從最近兩個月里若干位管理員與普通用戶的種種衝突來看,為了增進普通用戶對維基百科的信任,我提議建立管理員任期制。每半年(或三個月)集體改選一次維基管理員,原有的管理員權限全部清空,得到信任的管理員連任,不合格的管理員取消權限,以免形成tyranny of minority。申請擔任管理員的新人可以在此時提出競選,也可以在其他時間申請(任期自動縮短,改選日前3日當選為管理員,則只有3天任期)。--Magnae Virtutis ex Vicipaedia 17:40 2007年2月3日 (UTC)

中文維基的部分管理員已經形成了一個彼此相互保護,不分是非一至對外的小集團。他們對沒有管理員權限的普通維基用戶的態度越來越粗暴而專制: 隨意保護條目,隨意刪除條目,隨意封禁網友,隨意濫用權限,隨意辱罵網友....為了保護廣大維基用戶的權利,我建議如Magnae Virtutis ex Vicipaedia 所說,建立管理員任期制。每半年(或三個月)集體改選一次維基管理員,原有的管理員權限全部清空,得到信任的管理員連任,不合格的管理員取消權限,以免形成tyranny of minority。請大家思考細節並提議。--Protect-our-PRIVACY 05:44 2007年2月8日 (UTC)

可悲的人。照你看來,只有把所有觸犯過你的人全從維基趕走,把所有方針都改得對你有利,中文維基才會更像維基,天朝才會更像天朝?另外,不要隨便引用別人的話,對方的出發點和你不一樣!在此請其他維基人看到我這段話後,就不要再回復他的發言。從使用簡體字來看,此人很可能是User:壯志滿天涯的馬甲。--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05:57 2007年2月8日 (UTC)
這個在元維基上是有推行。不過之前已有Wikipedia:投票/關於管理員任期的投票,結果是提案沒有通過。Stewart~惡龍 06:04 2007年2月8日 (UTC)
User:Douglasfrankfort在上面的話充分證明了我的話: 中文維基的部分管理員已經形成了一個彼此相互保護,不分是非一至對外的小集團。他們對沒有管理員權限的普通維基用戶的態度越來越粗暴而專制: 隨意保護條目,隨意刪除條目,隨意封禁網友,隨意濫用權限,隨意辱罵網友....
中文維基絕對有必要學習元維基的規則,以避免User:Douglasfrankfort的人繼續橫行下去。--Protect-our-PRIVACY 06:17 2007年2月8日 (UTC)
如果這個辦法能夠行得通又不會累死一堆人導致票數不夠,那麼這裏的一堆投票都不會有人數過少,或者是總是熟面孔居多的情況。
不過呢,開這個討論的人到現在還沒有就他枉顧事實攻擊其他使用者的行為提出解釋或者是道歉,也沒有對於不了解系統運作而作出不實指控的情況有所說明。我們等著瞧瞧,看看這一段冒犯他的話會有什麼回應。 :-)--cobrachen 00:33 2007年2月10日 (UTC)
提議內容不夠詳細。許多字眼沒有定義。例如--->不合格的...。--鬼姬(☎) 11:10 2007年2月8日 (UTC)
建議提議者多寫一些條目,少來煩廣大的維基人。關於管理員任期的提議我從開始到現在都採(-)反對態度。--Jnlin討論) 14:39 2007年2月9日 (UTC)
補充:這是我近期內第三次看到相同的提議了。而每次反對的人都比贊成的人多。--Jnlin討論) 15:42 2007年2月9日 (UTC)
又來了……(下刪一千字)……我(-)反對。--Computor 22:00 2007年2月9日 (UTC)
如果不是這個人提出的話,我卻未必會反對。--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13:00 2007年2月10日 (UTC)

Douglasfrankfort這種人做事情對人不對事,私心太重。--67.15.34.250 13:05 2007年2月10日 (UTC)

證據啊,證據,你又是從哪裏知道的啊?不敢使用固定身分的IP使用者?還是你也喜歡枉顧事實隨便講呢?--cobrachen 13:44 2007年2月10日 (UTC)

上面那段話確實是沒有證據的隨便講的。至於事實是什麼,對不起,我不知道。--67.15.34.250 13:50 2007年2月10日 (UTC)

很歡迎你提出反對意見。不過,你認為我有多少影響力呢?也請你注意一下這個發言者的針對性。順便一提,他原來針對的人並不是我,如果不是我第一個回復的話,他的槍口不見得會掉轉得這麼快。--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13:17 2007年2月10日 (UTC)
移完。-下一次登录 2007年02月20日23:09留言

管理員真的沒什麼

移自WP:客栈其他。-下一次登录 2007年03月1日06:29留言

最近對管理員的爭議很多,認為管理員濫用職權,甚至進行獨裁。但管理員真的沒什麼

  • 對於非管理員用戶來說,管理員只有四個特權:刪除、保護、封禁、修改界面。其他很多很多事情其實普通用戶也可以執行,比如制訂WP:方針WP:重命名WP:投票,對討論頁存檔(比如互助客棧),結束刪除投票(除了結果是「刪除」以外),編寫WP:機械人,製作WP:模板,抓侵權,提名其他用戶,質量提升,等等等等。而且如果用戶認為一些東西應該刪除、保護、封禁、修改,也可以向管理員提出請求,一般情況下都會得到回應,所以管理員真的沒什麼。只不過一般管理員比較有經驗,做的編輯比普通用戶多一些,結果很多事情被誤認為只有管理員才可以完成,比如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並不只有管理員可以結束投票,任何用戶都可以根據共識提前結束一個刪除投票,除非共識是刪除。希望不是管理員的維基人可以承擔更多責任,一方面減輕管理員的負擔,一方面也減少對管理員行為的爭議。
  • 對於管理員來說,管理員真的沒什麼,請一定遵守Wikipedia:管理員#限制中的「避嫌」原則,對自己提議刪除的條目不進行刪除,對自己參與編輯的條目不進行保護,對反對自己的用戶不進行封禁,另外,也千萬不要使用Wikipedia:傀儡做這些事情。-下一次登錄 2007年02月19日23:41留言

這種說法有些不負責任了,不必說管理員了,即使普通的wiki用戶甚至ip用戶,用這種沒什麼的說法來表述都略顯不妥,只要參與wiki,哪怕只是瀏覽,都應有相應的責任,應盡到相應的義務。而且這種說法什麼目的呢,是讓大家都不要去當管理員了,或是讓大家自己都不要當管理員了,把管理員都讓給別人。--Ffn 05:10 2007年2月20日 (UTC)

  • User:下一次登錄所言甚是,管理員代表的是他獲得了維基社群的信任及認同,信任他不會破壞,認同他行事中立,因此放心給予他多一點權力來協助管理,但這絶不代表維基社群有階級之分或管理員高人一等的意思。相反,管理員在獲得了多一點的權力之後,他在行事及言論上,要較以往謹慎許多,免得他行使管理權力時,被說成「管理員欺壓用戶」、「管理員自把自為」。--encyclopedist (對話頁) 06:01 2007年2月20日 (UTC)
  • 沒什麼是指「沒有很多特權」和「這幾個特權也沒什麼」,而不是說「沒有顧忌」。我不知道瀏覽維基到底有什麼責任和義務。另外,也是提醒用戶進行某些「管理員操作」,有次看到有人反對一個管理員回退,感覺有點奇怪,這時候的管理員其實就是普通用戶,沒什麼特別的。-下一次登錄 2007年02月20日06:12留言
  • 如果說管理員「沒什麼」,那就不要作那麼多管理員競選限制,不要用什麼民選,因為我實在不想看到,一個個熱情的維基人投票投出的是個沒什麼的結果。當然我們可以把這個「沒什麼」,理解為工作量不是很多,如果這樣,那希望我們在以下觀點上達成共識。每一個管理員應該珍視自己手中擁有的權力,哪怕權力再小,也是基於眾多維基人的信任,由眾多維基人投票所賦予的。這種權力產生的過程本身即是莊重的,而這種莊重的過程也是維基賴以維繫的自由公正的根基所在。(題外話,以我理解,瀏覽維基者的責任,尊重維基版權等等,義務,編輯、建議等等。)--Ffn 07:04 2007年2月20日 (UTC)
  • 如果要說管理員真的沒什麼,請在管理員說出『管理員可以憑自己的最佳判斷決定該條目的去留』、『管理員可以自行分析本次投票結果,做出最佳判斷』這種話時說出來,會比較有說服力。如果在想『自行分析』時就覺得『可以憑自己的最佳判斷』如何如何,作法產生爭議後再用『管理員真的沒什麼』縮回去,難免令人覺得,管理員又想立牌坊,又想當....67.103.245.50 02:21 2007年2月21日 (UTC)
    • 我希望所有的管理員,與即將成為管理員的維基人,讀一下多啦A夢第26卷中「『真實的旗幟』總是正確的」這篇故事。再引用多啦A夢條目里的一句話:「由於大雄常誤用了原本應該是帶來方便的道具,而產生不好的結果,這種常都會出現的結局,被認為應該是作者想要在作品中傳達『雖然文明進步,但最重要的還是使用的人』這樣的訊息。」在中文維基,正是象大雄這樣濫用和依賴道具的人太多,而象靜香這樣善用道具的卻寥寥無幾。管理員所擁有的職權本身無罪,但是一些擁有這些權力的人濫用職權,將自己的意志凌駕於社群之上,這些人是有罪的。--出木杉 02:46 2007年2月21日 (UTC)
    • 67.103.245.50的反對很有意義,我也反對『管理員可以憑自己的最佳判斷決定該條目的去留』、『管理員可以自行分析本次投票結果,做出最佳判斷』,希望大家能一同完善「刪除」和「投票」制度,去除這種管理員獨裁的條款。但從另一方面,如果管理員不是當事管理員(比如支持刪除條目的管理員最後刪除條目),我認為這種「獨裁」也一般是善意的。所以關鍵還在避嫌。-下一次登錄 2007年02月21日04:50留言
      • 我其實並不反對管理員立牌坊,也不反對管理員當...那個可能有人願意當的,但是要有一貫性,也就是要立牌坊就別貪圖爽快,要爽快的就別立牌坊,而且這種一貫性及於全體,也就是不能此管理員『自行分析』,彼管理員聲言『沒什麼』。善良百姓遇見這種情形,只好嘆道:你們怎麼說都對。對我這樣的刁民來說,則是給了我打文字官司的空間。所以要麼就獨裁到底,想辦法說服別人相信管理員的『自行分析』確實高人一等;要麼逐步完善條款,少出現『善意的獨裁』(我還慈善的殖民主義呢!),大家才真能相信管理員真的沒什麼。如果這個無膽那個無量,光是避嫌(碧咸?見克漢不好嗎?),恕我大膽一句:這是表面功夫。67.103.245.50 05:58 2007年2月21日 (UTC)
提醒一下,善意的獨裁是吉米威爾斯提過的,管理員沒甚麼則是中文維基社群過去曾經討論過的事情。--Jasonzhuocn 23:18 2007年2月21日 (UTC)
請解釋沒什麼的管理員為何可以獨裁(儘管是善意),或獨裁(儘管是善意)的管理員怎麼會是沒什麼?....嗯,題目好像太大了,您要是沒時間的話可以不用理會我這個刁民。67.103.245.50 04:30 2007年2月22日 (UTC)
我的主張是「管理員立牌坊」,畢竟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管理員代表着維基,所以管理員不好,就代表維基不好。所以管理員做事要倍加謹慎,拿不準的儘量不做晚做,因為很多時候欲速則不達。至於「善意的獨裁者」,這是OpenSource的概念,我個人不喜歡。至少在中文維基不應該存在獨裁者,不管是不是善意的。至於對於美國人威爾斯和他的「聖旨」,大家也應該存在戒心,先琢磨後支持,多提反對意見,對維基好,對威爾斯好,對所有其他人都有好處。對於管理員的權力,一定要限制,要監督,錯了,要道歉,要懲罰,真的做到管理員沒什麼。-下一次登錄 2007年02月21日23:58留言
67.103.245.50,也請你參與管理員條款的完善吧,「避嫌」(碧咸?)只是第一步,但這第一步往往是最難邁出的。-下一次登錄 2007年02月22日00:10留言
我個人贊同您的意見,且觀後效。67.103.245.50 04:14 2007年2月22日 (UTC)
移完。-下一次登录 2007年03月1日06:29留言

我有意參與架設中文維基大陸伺服器

因為中文維基在海外受諸多不便,嚴重影響中國大陸網民對維基的了解和參與,所以我想申請架設中文維基的大陸伺服器,本人有伺服器管理經驗,有網站架設能力和時間,請問各位如何向維基百科的負責人申請這項工作,架設本地中文維基百科需要一獨立的二級域名比如http://cn.wikipedia.org,空間和伺服器不是問題,請問有哪位管理員知道如何申請協商?—國學 2007年5月20日 (日) 19:17 (UTC)
不知道有多少大陸維基人同意這項工作,有無和我一樣願意參與該工作的維基人呢?—國學 2007年5月20日 (日) 19:21 (UTC)

由書生被提免引起的管理員避嫌原則再討論

管理員「避嫌」原則是我2007年2月加入的,討論請參考Wikipedia talk:管理員#尊重非管理員的弱勢,當時沒有考慮到「積壓投票」的問題。目前,百無一用是書生由於「違反避嫌原則」被提議罷免,從而引申出「避嫌」是否合理的問題,有沒有例外?希望大家討論。但請避免:1)討論罷免事宜,2)將本討論結果應用到罷免投票討論中,畢竟本討論在後。-下一次登錄 2007年6月18日 (一) 11:04 (UTC)

(本發言複製自User_talk:theodoranian)我也說一下我的罷免理由和避嫌原則。虎兒在提議罷免提到目前只有Shizhao和Jnlin兩個人在進行刪除工作。但即使只有兩個人在做這個刪除工作,這個避嫌原則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但你可以參考我的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2007年5月26日#中古漢語拼音的例子,Shizhao恰恰是在違背避嫌原則的基礎上做出了刪除決定。首先是Jnlin對條目討論進行了點票,並刪除了多數條目並保留了中古漢語拼音此條目留作繼續討論。但隨後Shizhao卻說已經達成共識,私自刪除了他積極討論的中古漢語拼音和他自己提刪的Template:中古漢語聲母。這相當於死刑的原告擁有死刑判決權和復核權。—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6月18日 (一) 11:30 (UTC)— polyhedron(古韻) 留言 2007年6月18日 (一) 10:50 (UTC)
如果積壓投票真的存在, 就是說 200 多名管理員竟然無人能協助清理文章。真的如此?
書生有時就是過份倚賴自己, 把太多工作放上身上, 漸漸就得出「我不做就沒有人做」的想法。
日後再有這些事時, 嘗試叫其他人幫幫手吧, 例如搞些分工工作小組, 說甚麼, 也不要讓人違反避嫌、讓維基誠信招來質疑。 --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11:34 (UTC)

我認為如果共識很明顯的話,所謂避嫌原則實在是沒必要。例如一個條目有三票刪除,一票保留,這樣即使扣掉處理人的一票,仍然有達到共識的條件。另外,明顯的違反方針也不應該被避嫌原則所限制。--Jnlin討論2007年6月18日 (一) 14:54 (UTC)

避嫌原則是指就算管理員的手段是正當, 但其動作會令當事人對管理員產生嫌疑而存在的. 「刪除:管理員不得刪除自己提議刪除或者投票刪除的頁面...」. 不是純粹因為書生的處理手法"正當"就可以令當事人信服, 因為人的思維不單追求邏輯上的合理. 這些違背避嫌原則的事情慢慢地累積成一個炸彈, 並且對書生的不滿不是一兩個人的意見了. -- 同舟 2007年6月18日 (一) 15:32 (UTC)
再簡單地說,避嫌原則就是不要讓管理員瓜田李下,本來對用戶和管理員都有保護作用。方潤倒說中,黃世澤本人是nothing,但這蠢才踢開的炸彈恐怕不是。Martinoei 2007年6月18日 (一) 19:18 (UTC)
共識明顯的話,任何一個管理員都可以作,也不必由投過票或動議的管理員去刪。為甚麼必須要避嫌,就是為了防止濫權。不避嫌行政效率無疑較高,但同樣破壞能力亦較高。—charlie 2007年6月18日 (一) 15:45 (UTC)
「共識」未必很明顯的, 例如Jnlin說的「三票刪除, 一票保留」, 在維基的共識中, 這並不反映出任何共識, 票數只是一個參考。從中可見要說清甚麼是「共識 」, 有時不是三言兩語可說明。--Kevin wong 2007年6月18日 (一) 19:16 (UTC)

Jeffrey1995的留言

管理員非得參加聚會嗎?

如題。—第73隻貓的貓砂盆 清理貓砂 (快速清法,維基工作提示用。) 、使用記錄、 樣式採買、 內容物。 2007年9月4日 (二) 10:31 (UTC)

當然不用,這是每個維基人的人身自由。你也可看一下wikipedia:聚會有很多管理員沒有出席過。Stewart~惡龍 2007年9月18日 (二) 17:18 (UTC)

不守規的管理員可以罷免,但不願意執行管理員權限卻如何解決?

在一次與維基人交流的活動中,我與其他維基人討論管理員執行權限的事情。新的解任方針可以確保濫權的管理員有一個下台階。有些維基人雖然是管理員身份,但是甚少甚至不會執行管理員權限,如果因為工作繁忙的話,我還可以理解,但是一個長時間編輯的維基人卻沒有執行管理員權限卻是一個問題。因為現時的解任方針是「既往不咎」,現在是不可以追咎以前的錯誤,假如一個管理員做錯事就不執行權限,那麼是否出現問題?我現在非常後悔選擇了某位不執行權限的維基人。只要不執行權限以及長時間編輯維基百科,他這一生都是管理員身份。那麼部份管理員會變得有名無實。

以前曾經討論過任期制,可是大多不了了知。我想問大家一個問題,應不應該成立一個小組定期監督管理員,將甚少甚至沒執行權限的管理員嚴格監管嗎?現時我想到兩個可行的方法,第一是實行任期制,在任期完結前,進行一次投票,以確保日後管理員的資格。另一個是透過社群信任讓管理員續任,這可以避免了投反對票而沒有人連任的煩惱。

我知道管理員工作都是義務,辛苦了一群不斷維護維基的管理員,希望日後管理員能夠積極工作,維護維基計劃。我記得有一道地方可以檢查管理員執行權限的次數,不知道那個頁面在哪?--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9月19日 (五) 02:21 (UTC)

估計您提到的是這頁,管理員操作統計。其實我覺得可以善用這一個工具。—J.Wong 2008年9月19日 (五) 10:50 (UTC)
這裏可以看看管理員的工作次數,辛苦了書生了。—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9月19日 (五) 15:54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wong128hk於2008年9月20日 (六) 04:3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那些過去對管理員的責任心態發表過的話是沒有關聯的?關聯就在於,一個認為管理員的責任是一場遊戲的人,一個批評別人是在維基上結黨的人,現在跳出來指責一位他選擇的管理員沒有盡到責任,這個前後的關聯不是很諷刺嗎?而現在跳出來舉起所謂正義旗幟的他,有這個立場嗎?而對於其他被批評到的管理員,公平嗎?同樣的標準應該要適用在大多數的情況下,假如變成都是以特例來處理的話,衍生的問題更大。所以,該提出來的還是該提出來,管理員的責任或者是維基的事務不是讓人當做遊戲來玩,當作自己結黨的工具。-75.75.94.137 (留言) 2008年9月20日 (六) 13:13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Skjackey_tse於2008年9月22日 (一) 05:06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已經兩次了,兩位將上面費勒姆對於管理員的責任所發表過的意見移除,是要遮掩什麼事實呢?一個認為管理員是場遊戲的人,如何有立場批評其他管理員是不是負責呢?如果認為抹掉這些他過去發表過不負責任的話,就能夠掩蓋事實的話,試問,你們基於的又是什麼立場和心態呢?難道說因為朋友拜託就可以忽略一個應當是公平對待的態度嗎?
如果你們兩位認為以下他所發表過的話並不存在,歡迎指出來。既然他曾經對管理員的責任提出這樣的見解,自然可以引用於此,而他的批評對於其他管理員公平嗎?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Skjackey_tse於2008年9月21日 (日) 15:1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替他遮掩是無法改變他應該要盡到的責任。-75.75.94.137 (留言) 2008年9月21日 (日) 16:18 (UTC)
首先,我將上面費勒姆對於管理員的責任所發表過的意見移除,不是要遮掩什麼事實,而移除對討論完全無關的引用言論。--爛Gag大帝(skjackey_tse) 國會 政績 直諫 2008年9月22日 (一) 05:06 (UTC)
同一個用戶對於管理員責任孑然不同立場的批評,真的無關嗎?-199.83.40.36 (留言) 2008年9月22日 (一) 11:59 (UTC)
你知道他說了什麼嗎?--爛Gag大帝(skjackey_tse) 國會 政績 直諫

一個認為管理員是場遊戲的人,如何有立場批評其他管理員是不是負責呢?如果認為抹掉這些他過去發表過不負責任的話,就能夠掩蓋事實的話,試問,你們基於的又是什麼立場和心態呢?難道說因為朋友拜託就可以忽略一個應當是公平對待的態度嗎?

如果你們兩位認為以下他所發表過的話並不存在,歡迎指出來。既然他曾經對管理員的責任提出這樣的見解,自然可以引用於此,而他的批評對於其他管理員公平嗎?

以前針對這個問題提案過,但不管規定多寬鬆,最終還是動不得也。現在我也是大目以對,只要維基百科還能運作就裝作視而不見。--百楽兎 2008年9月20日 (六) 14:39 (UTC)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與本討論頁面無關,已由wong128hk於2008年9月21日 (日) 01:32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這位IP用戶我相信在維基有相當時間,相信對維基認識不淺。個人認為所有管理員都應該接受用戶的批評甚至面對下台,最重要的是管理員在候選時受到詢問他的工作範圍,到底有沒有兌現?有沒有人願意為某些管理員減輕工作負擔?這點我是相當留意。如果你認為管理員犯下嚴重錯誤,可向他提出警告甚至是罷免。—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9月22日 (一) 14:34 (UTC)

對於申請管理員時的承諾日後不兌現的管理員該如何處理

去年有不少所謂資深的玩家成為管理員了吧,當他們被提名成管理員時候,當然是有什麼吹噓什麼,盡往自己臉上貼金,大寫特寫自己當選管理員後會如何行使職權云云,意圖騙取更多支持票,待當選管理員這個打不碎的鐵飯碗後,吹噓的什麼也拋到九霄雲外了!

就看看去年當選的管理員名單:

在他們的投票頁上都寫上當選管理員後會做的事,例如「保護頁面、回退破壞或者新手的測試、更新DYK」、「整理互助客棧、新頁面巡查、移植模板等」,可惜的是只是即興表演,日後無需負責。

撈了個鐵飯碗回來卻什麼也不用去管,他們以為偷懶會沒有證據?這裏有個工具,記錄了管理員的工作記錄,這個工具上顯示,竟有58個管理員沒有執行任何管理員的權力,這樣如此濫用管理員之位卻不行使其權,使用其權,無視及對自己投票時的承諾不作兌現,各位高高在上的管理員有覺得慚愧嗎?有覺得辜負了投票給你們的人的信任嗎?-SM2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03:35 (UTC)

如果閣下認為有管理員並沒有克盡己任,可以去申請罷免管理員。—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4月26日 (日) 03:40 (UTC)

根據所謂罷免方針,最近六個月未曾做過有關百科條目的編輯才可罷免。,令一些偷懶管理員只作一次編輯也可過關,在此強烈要求把罷免方針由六個月不作任何編輯改為三個月未行使過任何管理權力,當然,這會牽涉很多人自身的利益。-SM2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03:46 (UTC)

閣下所說的只是解任不活躍管理員的方針而已。—LUFC~~Marching on Together 2009年4月26日 (日) 03:53 (UTC)

真是的,又哪裏來的「新手」。--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09年4月26日 (日) 07:56 (UTC)
每過幾個月就有人來老調重彈。德語維基的管理員統計。—Ben.MQ 2009年4月26日 (日) 09:00 (UTC)
您要罷免誰儘管罷免好了,大可在此處提出罷免管理員的意向,在48小時徵集5位連署人,閣下便可以移步WP:RFDABen.MQ 2009年4月26日 (日) 09:03 (UTC)
是發錯了位置麼--Liangent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09:30 (UTC)
看來是回應這邊的發言,先幫忙移動好了。—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09:44 (UTC)

您舉的例子有問題吧……上面那幾位當選的管理員,除了KT平方因已呈辭而無從查核外,其他的各位都在活躍名單內喔。至於不活躍的定義,老實說我也覺得有需要收緊一下。—Altt311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2:35 (UTC)

哈哈,既然點了我的名,我總得出來說點什麼,否則豈不是承認了這些強加在身上的枷鎖?我被提名時承諾「整理互助客棧、新頁面巡查、移植模板以及幫忙更新新條目推薦等首頁內容,關注速刪和防止侵權。」,閣下既然知道這個工具,不妨查查我這三個月刪除有250次,基本都是速刪(承諾之一),同時,我的管理員操作雖然不算多,但也排在13位?這也算是即興表演、尸位素餐麼?另外,閣下可以檢索我的編輯記錄,我想侵權沒有少抓吧(承諾之二)。再者,我一直定期維護互助客棧(承諾之三),近期提議由Liangent製作了保存機械人,並參加了啟用前的討論與測試,這難道也算作食言?閣下要提出問題,起碼也得現研究研究狀況吧,這樣亂打一氣,又有什麼說服力呢?—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4月26日 (日) 12:44 (UTC)

我想上面列出去年上任的管理員應該都不在所謂的58位之中吧,其實這些現在比較不活躍的管理員,相信大多數都是活躍於前幾年的人。事實上,不管是誰,我們本來就不可能一直持續專注在維基百科上,維基百科又不能養我們,大家都會隨着生活、環境的變化而逐漸淡出維基百科。例如原本是學生的維基人畢業進入職場了,必須忙碌於工作;原本單身的維基人結婚生子了,需要全力照顧壓庭;甚至是工作的轉換,都可能改變一個人可以投注在維基百科上的時間。總有一天,我也會逐漸淡出維基百科;我想我們該想的應該在於:對於逐漸淡出的管理員,我們要如何看待?—Alberth2-汪汪 2009年4月26日 (日) 13:25 (UTC)

一方面可以考慮收緊「不活躍」的定義,另一方面,個人認為活躍的管理員人數仍然不夠。—Wcam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3:35 (UTC)

同人神之間,既然您點了我名,我總應該給一個回應,否則默認了您的指控。在選舉時,我承諾社群,會繼續處理刪除討論,現在的頁面存廢討論,處理各位的保護申請,及防止維基百科被破壞。自己一直有處理和關注刪討,處理刪討幾乎已成了我每日工事,就是沒有處理也會覆核結果,亦着力維護該等頁面。保護,基本上從監視中看到有人申請,可以的也即時處理。反破壞,在看最新更新前,見到也會處理。您說這個工具,無論以三個月計還是不設時限,本人俱位列十大。撫心自問,在下沒有尸位素餐,更無食言。閣下在批評他人前,是否應該也看清楚情況先呢?在此厥辭亂放。這種不實批評無疑是一種侮辱,請閣下慎言。

@Alberth2-汪汪︰只要他/她沒有違反現有的方針或指引,小弟認為沒有必要作出任何特殊的處理。不竟他們都曾為維基作出貢獻,亦是得到社群信任才上任的,只要他們沒有違反既有方針,及穩定且持續於維基作出編輯,誠無必要作特別處理。不就是普通用戶?—J.Wong 2009年4月26日 (日) 15:48 (UTC)


不好了,怎麼你和另一位管理員就那麼大反應?請你看清楚,從來無人指控我列舉的管理員偷懶,沒有工作過,列出去年當選管理員名單出來只是作個例子,管理員大多在當選時寫的政綱是一回事,當選後又是另一回事。怎麼就犯了你們的禁忌?難道說的可不是事實?還要說人在此厥詞亂放?更上綱上線到侮辱的地步?這能是管理員說出口的話嗎?還要告誡別人「慎言」等語?

究竟為什麼始終要保持不作任何活躍管理員的權力?而且定義還要是六個月不作任何編輯?只作一次編輯又待六個月才可解任?既然你是有心擔任管理員的話又怕什麼?何況,社群會信任你是讓你來當個連管理員權力都懶得使用的管理員嗎?不活躍管理員有58位之多,這難道都叫沒有問題?即只有30位管理員維持日常事務,如果站務是30位管理員能處理的話,以上58位管理員還保留職位有何意義?太多冗員了吧?-SM2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6:12 (UTC)

  • 這在我眼中確實是一種侮辱,試想我遵循着政綱一步一步的履行我自己的諾言,結果被人出來不明是非的亂講一氣,這能不是一種侮辱麼?請你看看"人身攻擊"的定義,總不能你這樣亂說我們連反駁都不能反駁,連說你亂說的權利都沒有吧?—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09年4月26日 (日) 16:53 (UTC)
那這就是SM2的自己的問題了,SM2說:
就看看去年當選的管理員名單:.....在他們的投票頁上都寫上當選管理員後會做的事,例如『保護頁面、回退破壞或者新手的測試、更新DYK』、『整理互助客棧、新頁面巡查、移植模板等』,可惜的是只是即興表演,日後無需負責。
很顯然,如果「列出去年當選管理員名單出來只是作個例子」,那麼你的發言就有試圖誤導別人之嫌,請自重。—章·安德魯 (留言) 2009年4月26日 (日) 16:46 (UTC)
存在這些管理員有什麼壞處嗎?他們都是受社群信任的用戶,在任何時候他們選擇回到維基百科,都可以為社群作出貢獻。很久之前就強調過「[...] becoming a sysop is *not a big deal*. [...] It's merely a technical matter that the powers given to sysops are not given out to everyone」,這是老大哥的原話。此外當時設立6個月不編輯則解任,考慮因素之一有安全原因。—Ben.MQ 2009年4月26日 (日) 17:33 (UTC)

(:)回應:樓主SM2 刻意以馬甲發言,而不參與維基百科的任何編輯,講話如何服人? 既然要對社群的規矩提出建言,請以本尊發言,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皆以百科編者的共識作最後決定,未曾參與中文維基百科的編輯,意見之重要性和參考價值一般來說會較為低。管理員的機制需要頃聽社群的意見來做改變,但不適合以馬甲的方式來提供改善的意見。刻意變換身分點名批評社群成員,這樣的行為跟發黑函沒什麼兩樣。若想在任何組織、團體內推動改變都需要更有技巧的表達來獲得眾多成員的認同,用馬甲肆意批評就是沒有推動討論的誠意,用騙取、偷懶、辜負來點名社群成員,容易引起罵戰。敢說敢當的話,就用本尊來發言,否則就認真投入條目的撰寫,不要讓人以為SM2真的只是一個馬甲。我再強調一次,我就是看不貫不做事只罵人的馬甲在攻擊我們社群的編輯同仁,即興表演,日後無需負責這句話就還給SM2吧。—Jasonzhuocn (留言) 2009年4月30日 (四) 00:21 (UTC)

說句實話,有心做管理員的,一星期執行一次管理員職務(e.g.處理提刪一次)也不太難吧。連續幾個月不履行職務的管理員同意嗎?YunHuBuXi 2009年6月29日 (一) 14:44 (UTC)

一個大家從來沒想過的罷免管理員的制度——罰分制

最近我學習駕駛,en:Highway Code是必讀材料。那本書上說,在英國,一般採用罰分制(en:Point system),就是說,違反某項交通規則就要記若干分,比如,闖紅燈記3分,酒後駕駛記6分等,累積12分就要取消駕駛資格。我突發奇想:這個制度不是可以用於罷免管理員嗎?比如,管理員違反了車輪戰方針,記x分,如果跳過刪除候選直接刪除文章,便記y分,等等,累積z分便罷免管理員權限。這個制度怎麼大家以前從來沒想過呢?--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6月8日 (二) 10:47 (UTC)

因為維基百科之中,方針指引都並不如法律般有明徹界線,實在難以計分,又現實中有法庭,不服者可請司法覆核,維基呢?觀乎某罷免爭議能夠延續至今,可悉此法未必行得通,蓋一有爭議就難免難以平息。—J.Wong 2010年6月8日 (二) 11:25 (UTC)
「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Mewaqua 2010年6月8日 (二) 14:13 (UTC)
Maxwell先生沒看到,不代表沒談過。2007年社群全盛期,曾經在討論室提過這種方法。不做不錯是這個制度的弊病。--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6月9日 (三) 00:08 (UTC)
如果只是要防範「不做不錯」的話,可以有補充的制度。現在應該是討論一下有無必要吧?--快龍後會有期 2010年6月9日 (三) 04:09 (UTC)
敢問如何防範呢?似乎做與不做,乃其選擇,不至他人可以指手劃腳。又目下維基對爭議之解決能力如斯低,試問又如何解決可預見之爭議呢?不了了之?—J.Wong 2010年6月9日 (三) 07:07 (UTC)
「不做不錯」可以通過對不活躍管理員的解任來進行,或者還有其他方法。在下並不認為這個制度沒有執行的可能性,只是認為這個制度沒有執行的必要性。--快龍後會有期 2010年6月9日 (三) 13:12 (UTC)

支持記分制方案-HW (討論 - 貢獻) DC8 2010年6月10日 (四) 07:41 (UTC)

逐一反駁以上的觀點:
  1. Wong128hk所說的「方針指引都並不如法律般有明徹界線,實在難以計分」,我不完全同意,像車輪戰、回退不過三之類的方針,界限非常明確,只要第一次回退和第四次回退之間相隔23小時59分就違反了3RR,相隔24小時01分就沒有違反。至於界限不太明確的行為,比如人身攻擊、不合理封禁等,可以通過投票來解決,只要50%(或66%、80%,這個數字可以再討論)的維基人認為違反了方針,就可以記分。
  2. Wong128hk所說的「現實中有法庭,不服者可請司法覆核,維基呢?」:這個制度是用來罷免管理員,管理員之上還有行政員、監管員,如果不服,可以請行政員和監管員覆核。
  3. Mewaqua所說的「不做不錯」,Kuailong已經反駁了:「不做不錯」可以通過對不活躍管理員的解任來進行。
--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6月10日 (四) 10:11 (UTC)
管理員真鬱悶:做少被摘葫蘆,做多被扣分……現在活躍的管理員可真的沒幾個了。—CHEM.is.TRY 2010年6月10日 (四) 10:28 (UTC)

台灣的情況不清楚,至少大陸也實行如此的罰分制,共12分,不過僅限一年期限,到期分數清空另計。投票決定扣分與否?另外只罰不賞的話沒多少人願意幹活。還有分值怎麼確定?外語學院—23—理工東門 DD6121HS5☎ 投訴熱線9686002010年6月10日 (四) 21:29 (UTC)

  • 根據工作量核定基礎分,在此之上再扣分?其實制定一套完整的記分方式是可能的,但是我們真的有必要搞成這樣嗎?在下以為,如果制定出這樣解任標準,如果過高,其實通過解任程序便可;如果太低,我們是否對管理員過於求全責備?提高當前管理員的活躍度其實是在下更為關心的事情。--快龍後會有期 2010年6月11日 (五) 04:31 (UTC)

"""「不做不錯」可以通過對不活躍管理員的解任來進行""",說的簡單,可是不活躍這個問題就很難界定。罰分可以做,但細節上必須做的十分仔細。-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6月11日 (五) 02:23 (UTC)

行政員、監管員覆核,如果有人質疑管理層存在所謂「小圈子」怎麼辦?某事件這麼快就忘了?外語學院—23—理工東門 DD6121HS5☎ 投訴熱線9686002010年6月11日 (五) 09:29 (UTC)

監管員一般不插手本地社群事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6月12日 (六) 08:03 (UTC)

「不做不錯」,非事之不幹,而為凡案之帶爭議者皆不理之。維基之中,爭議之案實非少矣。唯此不理,社群毋可插手。試問又可如何解決?行政員、監管員並非管理員上司,社群又沒授權,不服者何以謁於其?管理員當負責於社群,故當向社群申訴,然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爭議處理能力並不善,惟恐此後更甚。過一分則無違回退不過三?絕非善矣,乃文字遊戲之始也。—J.Wong 2010年6月12日 (六) 09:33 (UTC)

(!)意見,在一個案例上該不該罰分(有沒有問題)就已經容易成為爭議,中文也沒有仲裁委員會(即法庭),是不是一次過的罷免來的好?-- [ ] 2010年6月12日 (六) 11:39 (UTC)

常參與維基事務討論的用戶只有十多人―yukiseaside1276419197

認同,大多數維基人仍將精力集中於編輯工作,再剩下來應該會只有數個。--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15日 (二) 09:3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