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都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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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漢時期
[编辑]汉景帝五年(前152年)改广川国置,治所在信都县(今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辖境相当今河北省武邑、辛集以南,南宫、故城以北,滏阳河以东及山东省德州市等地。中元二年(前148年)复为广川国。建昭二年(前37年),汉元帝封其子刘兴为信都王,改广川郡置信都国。阳朔二年(前23年)国废为郡。建平二年(前5年)复置为国,治信都县(即今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辖境相当今河北省枣强、冀州、南宫、武邑等市县区大部,故城北部,景县南部及深州东南部地区。6,5556户,30,4384人。王莽时为新博郡。
东汉永平十五年(72年),改置为乐成国,后为安平国、安平郡、长乐国、长乐郡。
東漢安平王系
[编辑]劉得
[编辑]安平孝王劉得(?-151年),又作劉德,為汉章帝的孙子,河间孝王刘开的儿子,東漢第1任安平王。
永宁元年(120年),太后邓绥封刘开子刘翼为平原王,奉怀王刘胜之祀。延光元年(122年)五月己巳,改乐成国为安平国,封劉得为安平王,嗣乐成靖王刘党后。以乐成国多次废绝,所以改国名为安平。建和元年(147年),清河王刘蒜死后,建和二年(148年)六月,改清河国为甘陵国,立劉得之子经侯劉理为甘陵王,奉孝德皇祀,劉理是为甘陵威王[1]。
劉得在位30年,元嘉元年(151年)四月三日,安平王刘得去世,[2]在位30年,謚號為「孝」。[3]
劉續
[编辑]安平王劉續(?–184年),為安平孝王劉得之子,東漢第2任安平王。
元嘉二年(152年)劉得薨,劉續繼位安平王。中平元年時,黃巾之亂爆發,劉續被安平國變民所俘虜[4],囚禁於廣宗(今河北省邢台市威縣東)。[5]
劉續被俘後,朝廷花了很多錢將其贖回,當時朝廷討論是否恢復他的封爵,議郎李燮反對:「劉續身為藩臣,卻沒有盡好自己的義務,對朝廷是一大羞辱,不應該恢復。」但漢靈帝沒有聽從,依舊讓劉續恢復為安平王。李燮則因為誹謗皇族而被送入左校。不到一年,劉續被指控大逆不道,被誅殺,國除。李燮這才被釋放,重新擔任議郎。時人稱道:「父不肯立帝,子不肯立王。」[6][7]
劉續的子女無考。
隋唐時期
[编辑]隋朝大业三年(607年)及唐朝天宝元年(742年)时又曾改冀州为信都郡。下辖信都县、枣强县、堂阳县、衡水县、武邑县、南宫县、阜城县、下博县、武强县。乾元元年(758年),天下郡改为州,信都郡复为冀州。
- 唐朝信都郡太守
历史沿革
[编辑]- 信都郡(前200年-前155年)
- 广川国(前155年-前152年)
- 信都郡(前152年-前148年)
- 广川国(前148年-前70年)
- 广川郡(前70年-前66年)
- 广川国(前66年-前50年)
- 广川郡(前50年-前37年)
- 信都国(前37年-前23年)
- 信都郡(前23年—前5年)
- 信都国(前5年—5年)
- 新博郡(5年—23年)
- 信都郡(23年—72年)
- 乐成国(72年—122年)
- 安平国、安平郡(122年—284年)
- 长乐国、长乐郡(284年—583年)
- 信都郡(607年—621年)
- 信都郡(742年—757年)
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后汉书·章帝八王传》:延光元年,以河閒孝王子得嗣靖王後。以樂成比廢絕,故改國曰安平,是為安平孝王。
- ^ 《后汉书·桓帝纪》:〔元嘉元年〕夏四月己丑,安平王得薨。
- ^ 《后汉书·孝明八王传》:立三十年薨,子續立。
- ^ 《資治通鑑》卷58:「安平、甘陵人各執其王應賊。」
- ^ 《後漢書·孝明八王列傳》:中平元年,黃巾賊起,為所劫質,囚於廣宗。
- ^ 《後漢書·孝明八王列傳》:中平元年,黃巾賊起,為所劫質,囚于廣宗。賊平復國。其年秋,坐不道被誅。立三十四年,國除。
- ^ 《資治通鑑》卷58:初,續為黃巾所虜,國人贖之得還,朝廷議復其國。議郎李燮曰:「續守籓不稱,損辱聖朝,不宜復國。」朝廷不從。燮坐謗毀宗室,輸作左校,未滿歲,王坐誅,乃復拜議郎。京師為之語曰:「父不肯立帝,子不肯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