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英語:socialist transformation of ownership of the means of production[2]),或称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於1953年至1956年对生产资料所有制进行的改造,主要包括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合称为「三大改造」,其目的是改变生产关系為社会主义服務。
1956年底三大改造基本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为中国已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制度(经济方面)在中国基本建立。
過程[编辑]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又叫“农业合作化运动”,仿照苏联建立合作社。从1951年12月开始,中共中央颁发了一系列的决议,规定了中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農業合作化運動大體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49年10月至1953年,以辦「互助组」為主,同時試辦初級形式的農業合作社;第二階段是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在全中國普遍建立和發展「初级社」;[3]1955年中,中共黨內對於推動合作化的速度應該減緩還是加速出現分歧,最後實行了毛澤東加速推動的政策[4][5][6];第三個階段是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也是推動農業合作化最快的時期。到1956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阶段后基本完成,全国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96.3%。[3]
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3年11月开始至1956年底结束,全国90%以上的手工业者加入了合作社。[7]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4年至1956年底全面进行。中共对之采取了“和平赎买”的政策,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逐步将其改造成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而且“将所有制改造与人的改造相结合,努力使剥削者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7]「和平赎买」以全行业公私合营为界,经历了从「四马分肥」到「定期定息」的階段。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前,将私营企业所得利润按照“国家所得税金、企业公积金、职工福利奖金、资方的股息红利”进行分配,其中“资方的股息红利”在整个利润中占1/4左右。在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赎买采取定期定息制度,即在一定时期内,由国家经过专业公司支付资本家以一定的利息,均为年息五厘;个别需要提高息率的企业,可以超过五厘;已经采取定息办法的公私合营企业,如果年息不到五厘,要提高到五厘;息率已超过五厘的,不予降低。[8]
評價[编辑]
多數中西學者認為:農業合作化削弱了農民的生產動力;農村官僚管理與非市場方法扭曲了資源分配,抑制了生產力的提高;追求糧食自給自足阻礙了農村走向分工與互相交換。最重要的是,農業在全國的投資中比重偏低。[9]
林毅夫以博弈論分析,認為農業合作化於1958年秋從自願變成強制,原先的重複博弈變成單次博弈,造成三年困難時期的農業產量下降。[10]
参见[编辑]
參考文獻[编辑]
- ^ 唐山印记|老照片中的记忆:1962年的唐山市遵化西铺村. 唐山市图书馆. 2021-01-12 [2022-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5-28).
- ^ 薛暮桥. China's Socialist Economy (translated from 《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 (PDF). 北京:外文出版社. 1981年.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1年).
- ^ 3.0 3.1 農業合作化運動. 新華網. [2015-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06).
- ^ David Curtis Wright. The History of China: Second Edition. ABC-CLIO. 18 May 2011: 153. ISBN 978-0-313-37749-5.
- ^ J. Barton Starr.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Its Birth, Growth, and Influence in Asia.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1 September 1988: 213. ISBN 978-962-209-201-3.
- ^ 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決議草案的說明. 人民網. 1955-10-04 [2015-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8-19).
- ^ 7.0 7.1 三大改造完成.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22-05-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18).
- ^ 新中国历史上的“和平赎买”.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 ^ Y. Y. Kueh. China's New Industrialization Strategy: Was Chairman Mao Really Necessary?.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1 January 2008: 116 [2014-04-02]. ISBN 978-1-84844-14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04).
- ^ Justin Yifu Lin. Collectivization and China's Agricultural Crisis in 1959-1961.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Dec 1990, 98 (6): 1228–1230 [2015-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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