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地方會議區
外观
北部地方會議區是臺灣荷西統治時期之行政區劃之一,該區劃劃分為1644年由荷屬台灣地區實際統治者:荷蘭東印度公司所劃分。
北部地方會議區為1644年-1661年的中台灣行政區。位置範圍約指大員(臺南市)以北至新竹的台灣中部區域。該區域統治數十個平埔族族社,是為中台灣最早之行政區劃。
該會議區與其他三個台灣行政區劃相同,不設各區統治者,而是由該區劃轄下平埔族族社長老或漢人村長直接向大員長官負責。
臺灣荷蘭統治時期(1624–1662年) | |||||||
---|---|---|---|---|---|---|---|
組織 | |||||||
事件 |
| ||||||
地點 |
| ||||||
人物 |
|